1. 白先勇的小说<游园惊梦>的理解与赏析
白先勇在小说《游园惊梦》中有意识地采用了叙事学方法及互文性思路。小说在外视角叙述中加入局部人物的内视角,并把两种叙述视角相互结合、穿插,进而通过内视角的回顾性叙事,自然转入意识流中的诗意表达。与此同时,中国文学的丰厚传统给予作品互文性以极大便利,并营造了“人在戏中,戏在戏中”等多方面的艺术效果。由此,又构成了梦醒时分的宽阔的阐释空间。
关键词:《游园惊梦》;叙事视角;意识流;互文性;阐释空间
白先勇的小说《游园惊梦》是《台北人》系列小说中的一篇,完成于1966年。1981年改编成同名舞台剧,在美国和台湾演出均获得巨大成功。忠实于小说的意蕴,又配以演员出色的表演、优美的音乐以及服饰、舞美,共同构成了一个凄美哀婉的世界和一个人或一群人梦醒时分的痛苦。小说《游园惊梦》已经成为汉语读者非常喜爱的文学经典,本文有意识地选用一些批评方法,对《游园惊梦》进行文本分析,探寻其艺术价值形成的机制。
一、叙述角度的自如转换与意识流手法中的诗意表达
由于中国传统白话小说脱胎于话本而擅长于叙述,其叙述视角基本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自然地融合于无所不知的叙述者。这个叙事传统滋养了古代小说家,也为现代小说家所娴熟。白先勇既充分地继承传统叙述的自如便捷,又富有创造性地拓展了叙述视角,达到了传统手法与现代手法的圆融,突出体现于三个层次叙述的递进。
第一个层次,《游园惊梦》在第三人称叙述视角中加入局部人物的第一人称视角,并且两种叙述视角互相结合、穿插。这个特点主要体现在小说开头和前半部分。小说开篇,叙述者面对一群军界官员和将军夫人们,这些人大多经由南京、上海来到台湾,空间在时间的隧道中变迁,其间荣辱盛衰、人世更替、生离死别,有很多撕心裂肺的故事,只有采用俯视角的第三人称叙述,才能统观审视和把握。人的心理世界和感情线索对于小说太重要了,白先勇深得个中三昧。因此,他不满足于时代风云变幻的客观记录,他需要进入人物心理和感情深处,以便寄予对人生、爱情乃至人世的理解。如何解决既有俯视角的历史叙述,又有感情和心理的深度描绘这个难题?在第三人称俯视角叙述中穿插人物视角的局部叙述,成为作家的艺术选择。
西方经典叙事学认为,第三人称叙述同时可以具有“外视角”与“内视角”。作为“内视角”的人物的眼光往往较为主观,带有偏见和感情色彩,而作为“外视角”的故事外叙述者的眼光则通常较为冷静[1](P217)。所以窦夫人桂枝香大宴宾客,邀请昔日得月台唱昆曲的各位姐妹们,这个起笔就采用了俯视角。引出了钱夫人后,叙述视角便转为钱夫人这个内视角:“窦公馆的花园十分深阔,钱夫人打量了一下,满园子里影影绰绰,都是些树木花草,……钱夫人一踏上露台,一阵桂花的浓香便侵袭过来了……”在窦夫人指引下,钱夫人一一见过诸位客人,这些客人也都是从钱夫人眼光看到和接触到的。这个视角非同一般,钱夫人经历过荣华富贵,见识过各种公馆,窦公馆自然地被置于比较视野中。至于这些客人,有南京时的旧相识,比如天辣椒蒋碧月,赖夫人、刘副官等,也有在台北兴起来的新人,比如徐经理徐太太,程参谋等,新人与旧人同时处于一个场合,从经历了历史变故的钱夫人眼光看出去,引发的感慨当然具有特殊的意义。
第二个层次,钱夫人出场后,虽然没有“我”这样的标志性第一人称叙述者出现,但是因为频繁地采用钱夫人视角,实际上已经采用故事中人物的眼光来叙事了。于是,叙述视角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即出现了叙事学所指出的第一人称回顾性叙事。在这种回顾性叙事中”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1](P238)。如果我们将从钱夫人眼光看到和感觉到的认作是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就会发现,钱夫人确实在追忆,现场的人、景物和氛围都是勾起她回忆的条件。但钱夫人如今所知肯定会比当年在南京时所知的要多,她在追忆,也在重新回到当时的体验。比如,客人们都到齐了,窦夫人来请大家入席,人们推让着,窦夫人让钱夫人先坐下。这时“钱夫人赶忙含糊地推辞了两句,坐了下去,一阵心跳,……倒不是她没经过这种场面,好久没有应酬,竟有点不惯了。从前钱鹏志在的时候,筵席之间,十有八九的主位,倒是她占先的。钱鹏志的夫人当然上座,她从来也不必退让……可怜桂枝香那时出面请客都没份儿,连生日酒还是她替桂枝香做的呢。到了台湾,桂枝香才敢这么出头摆场面,……”这样的追忆连带着也传达出了当年的体验,这个视角具有比较和引起伤感的功能……
第三个层次,意识流叙述线索。钱夫人的人物视角叙事,仿佛在积蓄力量,当酒力上来,钱夫人的感情也蕴积到相当程度时,意识流呼之欲出:完全中断窦公馆宴请宾客唱昆曲的现实线索,在钱夫人意识流动中回到当年在南京酒席清唱会的情境中去。《游园惊梦》的圆熟精致的艺术风格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后半部分采用意识流手法且转换自然。白先勇自己曾经说过:“我写这篇小说写了五次。前三次用比较传统的手法写内心的活动,我都不满意。起初我并没想到要用意识流手法。女主角回忆过去时的情绪非常强烈,也有音乐、戏剧的背景,为了表达得更好,尝试用了意识流手法。”[2](P267)自然地转换为意识流手法,这符合人物心理规律。英国心理学家瓦伦汀(Walentine)、贝尔纳(Berlyne)、海尔森(Helson)等,都提出过渐进唤起理论。他们的实验审美心理学认为,人们的审美情趣,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慢慢地调动起来的,无论是从作家创作角度讲,还是从读者接受角度讲,都有一个心理唤起过程,即由简单到复杂,由直白进入曲折,由缓慢发展到紧张的渐进过程。其实,这也是人的一般心理规律。在窦公馆豪华铺排的宴席上钱夫人多喝了几杯花雕,又受到天辣椒的刺激,眼前景象唤起了当年在南京清唱会的景象,天辣椒如何对待她的亲姐姐桂枝香,勾起了在南京清唱聚会上发现自己亲妹妹与自己情人郑彦青郑参谋的私情,一阵急怒,哑了嗓子。此刻,由于听到《游园惊梦》,触景生情,心理上又重新经历了一次她一生中最痛苦的经验……以往经验和眼前情境所形成的合力唤起并且推动了钱夫人的意识流动。意识流“这是威廉&S226;詹姆斯在他的著作《心理学原理》(1890)里所使用的一个词组,特指在一个清醒的头脑中,源源不断地流动着的思想和意识。‘意识流’现在表示现代小说的一种叙述方法……自20年代始,意识流就成了文学叙述的一种模式。作家利用它来捕捉人物的心理活动过程的范围和轨迹。在这一过程里,人的感觉认知与意识的和半意识的思想、回忆、期望、感情和琐碎的联想都融合在一起”[3](P34》)。在这个文本中,钱夫人意识流获得了丰厚的艺术效应。第一,原本是窦夫人宴请的场面与故事,现在变成了眼前的窦公馆故事和当年钱夫人在南京酒筵清唱会上故事的重叠。两个时间横断面上的两个故事,在钱夫人意识流中重叠在一起。读者阅读过程不断地辨析两个故事,实质是给自己讲故事。他们理解了两个故事的关系,也就理解两个故事重叠的深层含义。第二,借助于意识流手法捕捉到了昆曲的旋律。文本中意识流动中仿佛起到灵魂一样作用的是音乐,这不仅表现在不断地出现《山坡羊》《皂罗袍》等各种曲牌名字和《牡丹亭》里的唱词,而且表现在意识的流动完全随着音乐旋律而前行,读者捕捉到了音乐旋律,也就对于钱夫人意识中的丰富复杂的内容有了理解,而理解钱夫人意识中的丰富内涵,也就欣赏了昆曲艺术。第三,钱夫人的意识流将情绪引向高潮,在文本中自然地形成了跌宕起伏的效应,一个圆熟、和谐并且具有波澜之美的艺术品就这样臻于完成了。
重要的不是作家采用了意识流手法,而是如何采用意识流手法。以上三个层次交错和递进,可以看做是作家将意识流置于其他叙述手法的和谐使用中。又因为其中的情绪和感情似乎都被中国传统文化所浸透了,所以,在我看来,《游园惊梦》成功地采用意识流手法,得益于将意识流的内容放在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内涵的平台上,与中国传统文学、文化互相交融,这就涉及到这个文本的”互文性”问题了。
二、中国文学的丰厚传统造就了优秀的“互文性”小说艺术
采用“互文性”方法分析《游园惊梦》,是探寻这个文本艺术价值的另一条路径。“朱力亚&S226;克里斯蒂娃提出的互为指涉(intertextuality)这一术语,表示任何一部文学文本‘应和’(echo)其它的文本,或不可避免地与其它文本互相关联的种种方法。这些方法可以是公开的或隐蔽的引证和引喻;较晚的文本对较早的文本特征的同化;对文学代码和惯例的一种共同积累的参与等”[3](P373)。克里斯蒂娃关于“互文性”的思想启发了我们:诚然,“互文性”超越于国家和民族,各民族国家的文学互相借鉴、互相指涉的空间是无限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民族国家文学来说,其历史越悠久,贮存越丰厚,文学创作中“互文性”的空间就越大,“互文性”也随之越加突显,让我们带着这个启示分析《游园惊梦》的互文性与中国传统文学。
小说中互文现象频频出现。题目是借用了《牡丹亭》五十五出戏之一的《惊梦》及剧中游后花园的情节,其实也是直接借鉴昆曲《游园惊梦》的题名;小说描写的酒宴、唱昆曲的情节和传统剧目《贵妃醉酒》有情节的相似之处;钱夫人和钱将军的婚姻,以及情节中穿插的钱夫人、程参谋、天辣椒蒋碧月等谈论表现曹子建和宓妃爱情的戏曲《洛神》,与随从参谋的恋情等情节,都与曹植《洛神赋》描述的浓郁爱情意蕴有相似之处,有弦外意味;引用的一些曲牌名,比如《夜深沉》《将军令》《万年欢》《点绛唇》等也都与情节、人物的感叹有多向的微妙联系,都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形成引喻。我所描述的互文现象分别来自这个文本“已经形成的形象或者意象及其隐喻”“文学作品的客观世界。这是存在于象征和象征系统中的诗的特殊‘世界’”以及”‘形而上性质’(崇高的、悲剧性的、可怕的、神圣的)”[4]等这些层面。我的问题是,如果说,互文现象分布在作品各个层面,弥散于文本的艺术整体中,那么,在作品构成与艺术价值形成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1.人物关系与“互文性”。人物观和功能观是传统小说观和结构主义小说观的根本区别之一。比如,主张人物观的福斯特(E.M.Forster)在《小说面面观》中基本在故事层讨论小说,他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故事、情节、人物、幻想、预言、布局和节奏等,对小说叙述规律探讨很少[5]。确实,传统文学批评在人物关系的理解上,基本落脚于情节结构方面,认为人物是中心,也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因。功能观则强调人物在整个文本结构中可能起到的作用,这启发了我们,能否在人物关系中发现其他艺术功能呢?比如在互文中发现其他功能?钱夫人是小说中最主要人物,她与宴会主人窦夫人以及窦夫人的亲妹妹天辣椒蒋碧月,构成了一个有共同在南京得月台唱昆曲的过去,也有再聚首的今天;她们不是一般的相识,是地位此起彼伏的旧雨新知;特别是在嫁人这个重要人生转折点,她们形成人生纠葛。她们的相互关系是在时间隧道中逐步纽结而成的。在故事的现在进行时,又频频以姊妹相称,这种鼎足三立的人物关系,自然形成“三姊妹”的外观印象。考据白先勇是否有意识地借鉴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多幕剧《三姊妹》的人物关系及意蕴,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关注的是互文的效果。哥伦比亚大学夏志清教授、柏克莱加州大学白之教授(CyrilBirch)看了《游园惊梦》舞台剧的录像,都曾经拿契诃夫的《三姊妹》来比[2](P271)。《三姊妹》的戏剧情节从有意义的一天里开始:父亲逝世一周年暨伊利娜命名日,在这一天,姊妹三人与父亲昔日的部下图赞巴赫中尉、维尔希宁中校相遇、相识,并且发生了感情纠葛,为她们后来的人生埋下了伏笔。剧情悲凉并且惊心动魄,剧终,奥丽迦拥抱着两个妹妹,宽慰并且鼓舞着妹妹:“啊!我的上帝啊!时间会消逝的,我们会一去不返的,我们也会被后世遗忘的,……然而,我们现在的苦痛,一定会化为后代人们的愉快的;幸福与和平,会在大地上普遍建立起来的。后代的人们,会怀着感谢的心情来追念我们的,……多么愉快呀!叫人觉得仿佛再稍稍等一会,我们就会懂得我们为什么活着,我们为什么痛苦似的……我们真恨不得能够懂得呀!啊!我们真恨不得能够懂得呀!”[《》(P337)在人物构成和悲凉命运等方面,契诃夫的《三姊妹》与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极为相似,“三姊妹”似乎可以成为覆盖这类人物关系及人生意味的意象,只不过《游园惊梦》中的三姊妹故事时间与空间的变迁让意蕴更复杂而已。《游园惊梦》对于《三姊妹》的关联方式是极为隐蔽的,或者说是借助于《三姊妹》已经在读者心目中产生的意义而强化和播散《游园惊梦》自身的意义。由此,我们发现人物结构不仅推动情节发展,而且已经成为模式,并且在互文关系中产生寓意。
2.因互文所产生的“戏中戏”艺术效果,丰富和深化了作品意义。《游园惊梦》穿插的古典文学名篇大多为戏剧,并且已与文本形成和谐整体,意义互为指涉。人在戏中以及戏在戏中的互文性,引发读者宿命般的梦幻感和悲剧再世等艺术感觉。最突出的是与汤显祖《牡丹亭》的互文性关系。《牡丹亭》是一则爱情征服死亡、超越时空的故事,也是我国浪漫文学传统的里程碑式作品,其中《惊梦》一折,到达了抒情诗的巅峰。小说中叙述到大家开始唱昆曲的时候,徐太太唱的是昆曲《游园惊梦》中的《游园》,唱到了“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此时钱夫人流动的意识中回忆起当年在清唱会上自己的复杂感情,那时也是这段唱腔,“杜丽娘唱得这段‘昆腔’便算是昆曲里的警句了。连吴声豪也说:‘钱夫人,您这段《皂罗袍》便是梅兰芳也不能过的。可是吴声豪的笛子却偏偏吹得那么高’”。这段《皂罗袍》是引发钱夫人各种思绪和意识流动的关键内容,也是文本挥发丰富意蕴的点睛之笔。“谁家院”已经超出了《牡丹亭》本身的具体情境而具有了形而上的意味:一切繁华富贵、一切赏心乐事都是飘移不定的,不是永久地属于哪个人哪个家庭的。多年前南京清唱会上钱夫人早已体悟了一次其中的意味,现在经历了世事沧桑变迁之后回忆起来,这一切,连带钱夫人本人,又一次被置于戏中,《牡丹亭》的故事意蕴重新被提示出来,又与眼下钱夫人的感慨相互契合。确实,赏心乐事,究竟属于谁家的?还很难说呢!当年桂枝香连请生日酒都没有资格,还是钱夫人替她摆的酒筵,可是现在桂枝香却能如此排场地大宴宾客,今天的桂枝香也许就是明天的钱夫人。“姹紫嫣红开遍”也好,“良辰美景”也好,“赏心乐事”也好,都不固定地属于哪个地点,哪个时间,哪个人家,形而上意味在“戏中戏”中进一步被强化。
3.文本中互文的另一个功能,是穿插在情节中的唱词、曲牌名、戏剧名,对人物性格刻画起到了暗示作用,也优美含蓄地描述出一些不便直接展示的情节。比如钱夫人的意识流中,回忆起了当年与随从参谋的那段恋情,“杜丽娘快要入梦了,柳梦梅也该上场了。可是吴声豪却说,《惊梦》里幽会那一段,最是露骨不过的。(吴师傅,低一点儿吧,今晚我喝多了酒。)然而他却偏捧着酒杯过来叫道:夫人。……荣华富贵——只有那一次。荣华富贵——我只活过一次。懂吗?……”怎样优雅含蓄地写出钱夫人与郑彦青的恋情来,与钱夫人形象关系是很密切的,用现成的戏文含蓄地表达,最是诗情画意。钱夫人的感情经历的细腻和委婉也就表现出来了。再如“吴师傅,换支低一点儿的笛子吧,我的嗓子有点不行了。哎,这段《山坡羊》。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得远/俺的睡情谁见”。这段唱词更细腻、传神地暗示了他们当年的恋情。
“三姊妹”之一,天辣椒蒋碧月,用她姐姐桂枝香的话说:“是亲妹子才专拣自己的姊姊往脚下揣呢!”在小说情节中,她唱的是《贵妃醉酒》,不仅唱,而且“蒋碧月果然装了醉态,东倒西歪地做出了种种身段,一个卧鱼弯下身去,用嘴将那只酒杯衔起来,然后又把杯子当啷一声掷到地上,唱出了两句:人生在世如春/且自开怀饮几盅”。这个形态的描绘,借用《贵妃醉酒》的故事和唱词,共同刻画了天辣椒泼辣、无所顾忌、对爱情有强烈渴望的性格。
4.中国文化河床中有深远影响的人名、物名、曲名、地名等,因为在各样语境中被反复使用,其基本固定的意义不断被强化,其中不少已经具有含义丰富的原型色彩。所以,在这个文本中被运用到人名、地名上,再度形成暗示和互文现象。营造了全篇总体的怀旧与悲凉的氛围。比如在中国文化中,“月亮”是含义非常丰富的文化形象,已经进入许多文学作品中,只要一提这个字眼,就能让使用汉语的人们联想起很多相关的故事。《游园惊梦》依托着个文化积淀,与月亮形成了广泛的互文指涉,桂枝香、月月红、蒋碧月、蓝田玉,这些人名中有的与“月”字有关系,有的是词牌名,比如桂枝香。有的来自诗词,蓝田玉就来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典故。还有地名,当年这些唱昆曲的姑娘们唱曲的地方叫做“得月台”。钱将军对蓝田玉说:“除了月亮摘不下来,都给你了。”再如,不断地描写“月光下”等。我国传统文化中“月宫”一词,最早出自于《海内十洲记》:“(东方朔)曾随县主履行,比至朱陵扶桑,蜃海冥夜之丘,纯阳之陵,始青之下,月宫之间。”后来,经由《渔樵闲话录》上篇《逸史》云:“罗公远引明皇游月宫,掷一竹枝于空中,为大桥,色如金。行十数里,至一大城阙。罗曰:‘此乃月宫也。’仙女数百,素衣飘然,舞于广庭中。”再后来唐郑綮《开天传信记》:“吾(唐玄宗)昨夜梦游月宫,诸仙娱予以上清之乐,廖亮清越,殆非人间所闻也。”至此,月宫的传说始昭于世,且为人所称绝。以上所列月宫传说的流传和被反复使用情况,表明至此已经扩展为更多相关的形象,携带的信息也更为丰富:竹枝,金色大桥,诸多仙女,素衣飘然,舞于广庭中,上清之乐,非人间所能闻得……这些形象和信息继而与嫦娥奔月传说,与寂寞难耐等信息和感情模型相互指涉……再如,中国古典诗词中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等诗句与人的聚合离散、人世变迁的情调等……这一切作为已有文化遗产,在《游园惊梦》的语境中,与人名、地名、环境等再度互相指涉,意义和感情内涵进一步丰厚起来。
《游园惊梦》的互文性现象,从细处说,包括以上所说各种词曲牌名,各个传统剧目的名字,以及中国的神话传说等,其他文本与该文本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互相渗透,互借其义,互相指涉。从大处说,则直接继承和延续了中国古典小说戏曲的精神脉络。白先勇自己曾经对这个继承做过说明,指出了以往文学的精神继承。他说:“曹雪芹用《西厢记》来暗示宝玉与黛玉的爱情,用《牡丹亭》来影射黛玉夭折的下场。利用戏曲穿插,来推展小说故事情节,加强小说主题命意,这是《红楼梦》重要的叙事技巧之一。”[2](P210-213)李欧梵也曾描述过这种精神脉络:“《游园惊梦》是现代小说,再上面是《红楼梦》,再上面是《牡丹亭》。”[2](P247)无论从细处,还是从大处,都共同概括了《游园惊梦》互文性现象。可以说,《游园惊梦》为文学理论提供了互文性的典型范本。
三、梦醒时分的阐释空间
由于意识流手法与叙述角度的自如转换,由于依托中国丰厚文化财富的互文性,让《游园惊梦》梦醒时分的精神内涵异常丰富,构成了一个梦醒时分的宽阔的阐释空间。这是优秀文学作品最突出的特征。对于这个宽阔的阐释空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描述其表征。一是这样的文学作品意义是多向的、甚至是歧义的,难以用简洁概括的语言加以归纳,而且似乎永远说不完,也说不清楚;另一个是其意义超越了具体时代和民族国家。诚然,小说语境中钱夫人和桂枝香、天辣椒等姐妹是从大陆来到台北的,有特定时代和历史的痕迹,她们的命运与这样的历史变迁纽结在一起,但是,仅用历史变故无法囊括她们的故事所具有的深意。越是杰出的文学作品,这两个方面的特征越明显。这是文学的形而上学特征。作家用自己体验抵达了形而上,所以作家经常会用诸如“永恒的、永远重大的普遍美的事物”(弗&S226;施莱格尔)、“一首诗是生命的真正的形象,用永恒的真理表现出来了”(雪莱)、“我总是强迫自己深入到事物的灵魂,停止在最广泛的普遍性上”(福楼拜)这类词句。文学中的形而上如此具有人类普遍意义,阐释空间自然是宽阔的。
下面让我们在《游园惊梦》的阐释空间中游弋一下吧。钱夫人的意识流可以看成是梦醒时分的标志,梦醒后的钱夫人最突出感受是怀旧:“她总觉得台湾的衣料粗糙,光泽扎眼,尤其是丝绸,哪里及得上大陆货那么细致,那么柔熟?”“可是台湾的花雕到底不及大陆的那么醇厚,饮下去终究有点割喉。”怀旧岂止是对于特定时空?作为女人的怀旧,只要涉及到时间,就必然与“惜春”相关。钱夫人也表现出“惜春”情绪,对于南京时光的追忆,也是对于青春的追忆。白先勇自己说:“据我自己看我的小说,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美人迟暮的故事。”[2](P225)更进一步说,由互文所营造的“戏中戏”氛围,人在戏中,人在演戏,人生就是一场戏的涵义不断地得到强化。此时,人与戏的关系,已经不是哪个具体的人,哪出具体的戏了,而是普遍意义的人与戏的关系。
人与戏的关系超越具体的时空,所以“惊梦”也随之具有了普遍意义。其实,在当年南京的那次清唱会,钱夫人发现自己的情人郑彦青和自己妹妹月月红的私情之后,已经有了一次“惊梦”。那次“惊梦”沉淀在内心深处,成为一个创伤。在这次窦夫人酒筵和昆曲清唱会上,天辣椒和程参谋的在场这个外在因素,再次勾起了钱夫人内心原来的创伤,于是有了第二次“惊梦”。“游园”而“惊梦”,似乎成为一个模式,反复地折磨人的灵魂。
在《游园惊梦》中,我们还发现,由于人在戏中和戏在戏中,由于互文网络中所引的《牡丹亭》那段“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的意蕴在互文性中反复被强化,所以,所谓的意蕴已经不独属于汤显祖笔下的《牡丹亭》,或者昆曲的《游园惊梦》,或者白先勇的小说《游园惊梦》,而具有了形而上的性质。具体地说,相当于康德哲学中的“物自体”的恒久不变独立存在的意味,更衬托出人生变换不居的永恒悲剧命运。“物自体”也译为“自在之物”,指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不可认识的本体。我在这里主要取“物”的独立存在之意,无论人是否意识到物的存在,物总是自得地存在着,而物自存在的恒久性,衬托出人世的变迁,或荣华富贵,或凋零落魄。其实,就是在《牡丹亭》中杜丽娘在游园时已经发现,姹紫嫣红开遍,原是应该让人去欣赏的,可是没有人欣赏,都白白地给与了断井颓垣。最后一句“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似乎有具体所指的,即批判封建礼教束缚了年轻人对青春和自然的热爱,忽视大自然的美好。后来,不断地在其他文学文本中出现,这个意思其实是得到了强化,或者说逐步地被抽象了。而在白先勇的小说《游园惊梦》里因为“戏中戏”的营构,失落、批判等意义已经不具体有所指,抽象程度进一步提高。大自然的美好生发出独立存在的永恒意味,与之对应,人则是短暂的。所以“姹紫嫣红开遍”也好,“良辰美景”也好,“赏心乐事”也好,作为客观的存在,都不固定地属于哪个地点,哪个时间,哪个人家,是永远的“物自体”,以此映照出人世的变迁和短暂。昨天得势的是钱夫人,今天宴宾客摆排场的则是窦夫人,那么明天呢?明天赏心乐事落在谁家呢?在大自然的美好,以及“赏心乐事”恒久地独立存在的衬托下,人生的悲凉意味生发出来。确实,这段唱词被文学创作使用次数越多,“物自体”的恒久所衬托出的人世变迁、短暂以及悲凉意味的形而上特性就越突出。白先勇是人类灵魂的探险者和人生哲学的发现者,他在形而上的探索中加进了自己的理解。
2. 白先勇创作是怎样表达情感的
白先勇倾心于“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的情感表现,注重语言的凝练、含蓄回。学习西方现代小说的答理论和创作,形成他小说的情感内敛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中呈情感内涵与语言的情感色彩不同甚至相反的特征。《冬夜》的结尾,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年轻时曾参加过“五四”运动,火烧赵家楼的余钦磊教授,历经磨难,在现实生活的巨大压力下,消磨掉当年的豪情气概和理想追求,人变得庸俗甚至猥琐起来。作者在小说中用一种超脱平和的语言来描述,语言和情感表达形成反差,使情感更为凝练、沉郁,在不动声色中,汹涌着对人生、历史沧桑的喟叹,产生震撼人心的效果。
3. 白先勇 青春念想电子书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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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1. 玉卿嫂版(一权)
正文
玉卿嫂(一)
白先勇
连载:青春念想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白先勇
我和玉卿嫂真个有缘,难得我第一次看见她,就那么喜欢她。那时我奶妈刚走,我又哭又闹,吵得我妈没得办法。天天我都逼着她要把我奶妈找回来。有一天逼得她冒火了,打了我一顿屁股骂道:“你这个娃仔怎么这样会扭?你奶妈的丈夫快断气了,她要回去,我怎么留得住她,这有什么大不了!我已经托矮子舅妈去找人来带你了,今天就到。你还不快点替我背起书包上学去,再要等我来抽你是不是?”
我给撵了出来,窝得一肚子闷气。吵是再也不敢去吵了,只好走到窗户底有意叽咕几声给我妈听:“管你找什么人来,横竖我不要,我就是要我奶妈!”我妈在里面听得笑着道:“你们听听,这个小鬼脾气才犟呢,我就不相信他奶……
4. 白先勇小说《那晚的月光》
校园里一片金黄色,像浸在一大池水溶溶的金液里似的。润绿的朝鲜草坪上,映得金碧辉煌。风是热的,又温又湿,柔柔地拂过来。李飞云用力吸一口气,一股醇香,冲进他脑门里。校园里的栀子花刚刚绽开。
“陈锡麟,我想在草坪上躺一会儿。”李飞云对陈锡麟说道。陈锡麟点了点头,两个人走到文学院门口一块草坪上,陈锡麟靠在一棵椰子树脚下,李飞云俯卧在陈锡麟旁边,椰子树的阔叶吹得沙啦沙啦的。李飞云将脸紧贴在毛茸茸的草丝上,一道泥土的浓香在他周围浮动起来,他看见山那边反映着一束束晶红的夕阳光柱。李飞云的面腮在草须上轻轻地滑动着,六月的草丝丰盛而韧软,触着人,有股柔滑的感觉。不知怎的,李飞云一摸到校园里这些浓密的朝鲜草就不禁想起余燕翼颈背上的绒毛来。
“我跟你说,李飞云,我喜欢你。”余燕翼那晚在李飞云耳根下,轻轻地,轻得差不多听不见声音的说道。就在那一刻,李飞云第一次发觉余燕翼可爱,大概那夜月光特别清亮,大概余燕翼那袭敞领的蓝绸裙子格外迷人,李飞云看到余燕翼浑圆的项背,露在月光下,泛着一层青白的光辉。他搂住余燕翼的腰,将脸偎到她项背上去。
…那晚的月光大美了,李飞云想道。他把灯关熄,对面教堂青亮的十字架,闪烁在玻璃窗上,他躺在竹床上,四肢展开的仰卧着,一阵说不出的倦怠,突而其来的从四周侵袭过来。六月的晚风滑过椰子树梢,吹得破旧的窗帘肿胀起来。风拂在脸上,像是触着棉絮一般,又暖又软。
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李飞云想道,地上好像浮了一层湖水似的。
然而我感到多么疲倦啊,李飞云伸了伸懒腰,我好想在文学院门口的草坪上多躺一会儿,那些毛茸茸的草毯真滑真软,躺在上面,永远也不想起来了——可是十五号就要举行毕业典礼了,他们都要穿上那些怪诞的黑袍子到校园里晒太阳,女同学都穿上旗袍到处照相,校长和训导长也会穿上滑稽的黑袍子——我不要穿,李飞云想道,我不要站在校园里傻呵呵地晒太阳,我要躲到文学院门前的椰子树阴下,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真是舒服透了——
哎,那些草须多么像她颈背上的绒毛,李飞云想到,那么软,那么柔,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
5. 白先勇关于红楼梦中同性恋的论文是出自他的哪本书
这是白先勇先生写的关于《红楼梦》同性之爱的文章
现附在这里
贾宝玉与蒋玉菡的同性之爱
——兼论《红楼梦》的结局意义
《红楼梦》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然而《红楼梦》中有四位男性:北静王、秦钟、柳湘莲、蒋玉函,宝玉并不作如是观。这四位男性角色对宝玉的命运直接、间接都有影响或提示作用。四位男性于貌俊美秀丽,于性则脱俗不羁,而其中以蒋玉函与贾宝玉之间的关系最是微妙复杂,其中的同性情愫可能影响到《红楼梦》结局的诠释。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窥见“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有诗写道:
枉自温柔和顺 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 谁知公子无缘
此诗影射花袭人一生命运,其中“优伶”即指蒋玉函,可见第一百二十回最后蒋玉函迎娶花袭人代宝玉受世俗之福的结局,作者早已安排下伏笔,而且在全书发展中,这条重要线索,作者时时在意,引伸敷陈。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冯紫英设宴,贾宝玉与蒋玉函初次相见,席上行酒令,蒋玉函手执木樨吟道:“花气袭人知昼暖。”彼时蒋玉函并不知有袭人其人,而无意间却道中了袭人名字,冥冥中二人缘分由此而结。少刻,宝玉出席,蒋玉函尾随,二人彼此倾慕,互赠汗巾,以为表记。宝玉赠给蒋玉函的那条松花汗巾原属袭人所有,而蒋玉函所赠的那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夜间宝玉却悄悄系到了袭人的身上。蒋玉函的大红汗巾乃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为北静王所赐,名贵非常。宝玉此举,在象征意义上,等于替袭人接受聘礼,将袭人终身托付给蒋玉函。第一百二十回结尾篇,花袭人含悲出嫁,次日开箱,姑爷见猩红汗巾,乃知是宝玉丫头袭人,而袭人见姑爷的松花汗巾,乃知是宝玉挚友蒋玉函,红绿汗巾二度相合,成就一段好姻缘。而促使这段良缘者,正是宝玉本人。
袭人在《红楼梦》这本小说以及在宝玉心目中都极占分量,而宝玉却将如此重要的身边人托付给蒋玉函。《红楼梦》众多角色,作者为何独将此大事交托蒋玉函,实在值得深究。蒋玉函原为忠顺亲王府中忠顺王驾前所蓄养的优伶,社会地位不高,在小说中出场次数不多,而作者偏偏对这样一个卑微角色,命名许以“玉”字,此中暗藏玄机。《红楼梦》作者对角色命名“玉”绝不轻易赐予,小红本名红玉,因为犯宝玉之名而更改,即是一例。玉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象征,论者早已著书讨论,在众多复杂的诠释中,玉至少象征人的性灵、慧根、本质等意义,已是无庸怀疑。而小说人物中,名字中凡含有玉字者,与宝玉这块女娲顽石通灵宝玉,都有一种特殊缘分,深具寓意。 除了宝玉以外,《红楼梦》中还有其他四块玉。首先是黛玉,宝、黛二玉结的是一段“仙缘”,是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爱情神话,也是一则最美的还泪故事。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乃是性灵之爱,纯属一种美的契合,因此二人常有相知、同类之感。黛玉是宝玉灵的投射,宜乎二人不能成婚发生肉体关系,唯有等到绛珠仙草泪尽人亡魂归离恨天后,神瑛侍者才回转太虚幻境,与绛珠仙草重续仙缘。第二块玉是妙玉,有人猜测宝玉与妙玉的关系在《红楼梦》的主题命意及文学结构上都有形而上的涵义。妙玉自称“槛外人”,意味已经超脱俗尘,置身化外。而宝玉为“槛内人”,尚在尘世中耽溺浮沉。而结果适得其反,宝玉终于跨出槛外,修成正果,而妙玉却堕入淖泥,终遭大劫。宝玉与妙玉的关系是身分的互调,槛外与槛内的转换,是一种带有反讽性的“佛缘”,妙玉目空一切,孤癖太过,连村妪刘姥姥尚不能容,宜乎佛门难入。而宝玉心怀慈悲,广爱众生,所以终能成佛。
《红楼梦》男性角色名字中含有玉者,尚有甄宝玉与蒋玉函。甄宝玉仅为一寓言式的人物,是《红楼梦》中“真”、“假”主题的反衬角色,甄宝玉貌似贾宝玉,却热中功名,与贾宝玉的天性本质恰恰相反。作者创造甄宝玉这个角色亦有反讽之意。《红楼梦》作者的人物设计,常用次要角色陪衬、反衬主要角色,例如晴雯、龄官陪衬黛玉,二人是黛玉的伸延、投影。宝玉这个角色除了甄宝玉、妙玉用以反衬以外,另外一位名字带玉的男性角色蒋玉函对宝玉更具深意。如果宝玉与黛玉所结的是一段“仙缘”,与妙玉是“佛缘”,那么宝玉与蒋玉函之间就是一段“俗缘”了。在《红楼梦》众多男性角色中,宝玉与蒋玉函的俗缘最深——宝玉与贾政的俗缘仅止于父子,亲而不近。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的同性之爱,其次是蒋玉函与花袭人在《红楼梦》结局时的俗世姻缘,而此二者之间又有相当复杂的关联。
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宝玉与蒋玉函初次见面即惺惺相惜,互赠表记。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忠顺亲王府派长府官到贾府向贾政索人,原因是忠顺王府里的优伶琪官(蒋玉函)失踪,“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长府官并指出证据——宝玉腰所系之茜香罗。宝玉无法隐饰,只得承认,蒋玉函私自逃离忠顺亲王府,在离城外二十里紫檀堡置买房舍。二十八回宝玉与蒋玉函见面互相表赠私物之后,至三十三回以前,两人“相与甚厚”的情节书中毫无交代,而三十三回由宝玉的招认,显见二人早已过往甚密,蒋玉函似乎是为了宝玉而逃离忠顺王府,在紫檀堡置买房舍的。以《红楼梦》作者如此缜密的心思,不应在情节上有此重大遗漏,不知是否被后人删除,尚待红学专家来解答这个疑问。但三十三回已经说明,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确实已发生过亲密的同性之爱,而宝玉因此被贾政大加笞挞,以至遍体鳞伤。一方面来看,固然是宝玉私会优伶的行为,是儒家礼教所不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象征宝玉与蒋玉函缔结“俗缘”,宝玉承受世俗后,他的俗体肉身所必须承担的创痛及残伤。书中,宝玉为黛玉承受精神性灵上最大的痛苦,为蒋玉函却担负了俗身肉体上最大的创伤。就同性恋的特质而言,同性间的恋爱是从另外一个个体身上寻找一个“自己”(self),一个“同体”,有别于异性恋是寻找一个异“己”(other),一个“异体”。如希腊神话中的纳西色斯,爱恋上自己水中倒影,即是寻求一种同体之爱。贾宝玉和蒋玉函这两块玉的爱情,是基于深刻的认同,蒋玉函犹之于宝玉水中的倒影,宝玉另外一个“自我”,一个世俗的化身。第九十三回,宝玉与蒋玉函在临安伯府再度重逢,在宝玉眼里,蒋玉函“鲜润如出水芙渠,飘扬似临风玉树”,此两句话除形容蒋玉函神貌俊美外,又具深意。“蒋玉函”有的版本亦作“蒋玉菡”,菡萏、芙渠都为荷花莲花别名。宝玉最后削发为僧,佛身升天。荷花莲花象征佛身的化身,因此,宝玉的“佛身”虽然升天,他的世俗分身,却附在了“玉菡”上,最后替他完成俗愿,迎娶袭人。佛经有云:“自性具三身,一者法身,二者圆满报身,三者千百亿化身。”蒋玉函当为宝玉“千百亿化身”之一。
同回描述蒋玉函至临安伯府唱戏,他已升为领班,改唱小生,“也攒了好几个钱,家里已经有两三个铺子。”府里有人议论,有的说:“想必成家了。”有的说:“亲还没有定。他倒拿定一个主意:说是人生婚配,关系一生一世的事,不是混闹得的,不论尊卑贵贱,总要配得上他的才能。所以到如今还并没娶亲。”宝玉听到,心中如此感想:“不知日后谁家的女孩儿嫁他?要嫁着这么样的人儿,也算是不辜负了。”后来蒋玉函唱他的拿手戏《占花魁》,九十三回如此叙述:
果然蒋玉函扮了秦小官,伏侍花魁醉后神情,把那一种怜香惜玉的意思,做得极情尽致。以后对饮对唱,缠绵缱绻。宝玉这时不看花魁,只把两只眼睛独射在秦小官身上。更加蒋玉函声音响亮、口齿清楚、按腔落板,宝玉的神魂都唱的飘荡了。直等这出戏煞场后,更知蒋玉函极是情种,非寻常角色可比……
《红楼梦》作者善用“戏中戏”的手法来点题,但红学专家一般都着重在十八回元春回家省亲,她所点的四出戏上:《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因为“脂本”在这四出戏下曾加评语,认为元妃“所点之戏,伏四事,乃通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这四出戏出自《一捧雪》——伏贾家之败,《长生殿》——伏元妃之死,《邯郸梦》——伏甄宝玉送玉(俞大纲先生认为《仙缘》影射贾府抄家,宝玉出家更为合理),《牡丹亭》——伏黛玉之死。这几出戏暗示贾府及其主要人物之命运固然重要,但我认为九十三回蒋玉函扮演之《占花魁》对《红楼梦》之主题意义及其结局具有更深刻的涵义。此处涵义可分为二层,首先,中国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恐怕《醒世恒言》中的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秦小官对花魁女怜香惜玉的境界最接近贾宝玉的理想。出身贫苦天性醇厚的卖油郎秦重,因仰慕名妓花魁娘子,不惜节衣省食,积得十两银子,到院中寻美娘(花魁的妓名)欲亲芳泽,未料是夜花魁宴归,大醉睡倒,小说如此描写秦小官侍候花魁女:
酒醉之人,必然怕冷,又不敢惊醒她。忽见栏杆上又放着一床大红zhu丝的棉被,轻轻的取下,盖在美娘身上,把灯挑得亮亮的。取了这壶茶,脱鞋上床。捱在美娘身边,左手抱着茶壶在怀,右手搭在美娘身上,眼也不敢闭一闭……
等到花魁真的呕吐了,他怕污了被窝,就让她吐在自己新上身的衣袍袖子里,整理了腌臢酒吐后,“依然上床,拥抱似初”,直到天明,秦小官并未轻薄花魁女。秦重对花魁这种由爱生怜之情,张淑香女士认为近乎宗教爱,秦重以自己身上的衣物去承受花魁吐出的秽物,这个动作实含有宗教式救赎的意义,包纳对方的不洁,然后替她擦净——花魁乃一卖身妓女,必遭尘世污染。而贾宝玉在七十七回《俏丫鬟屈夭风流》中,面对奄奄一息的晴雯,亦是满怀悲悯,无限怜惜,恨不得以身相替。四十四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平儿被凤姐错打后,宝玉能为她稍尽心意,竟感“喜出望外”。宝玉前世本为神瑛侍者,在灵河畔守护绛珠仙草,细心灌溉,使之不萎。历劫后堕入凡尘,在大观园内,宝玉仍以护花使者自居,他最高的理想便是守护爱惜大观园中的百花芳草(众女儿),不让她们受到无情风雨的摧残。宝玉自己本为多情种子,难怪他观看蒋玉函扮演秦重,服侍花魁,“怜香惜玉”、“缠绵缱绻”,会感到“神魂飘荡”,而称蒋玉函为“情种”了。“秦重”与“情种”谐音,因此,“占花魁”中的卖油郎秦重亦为“情种”的象征。贾宝玉跟蒋玉函扮演的角色秦重——情种,也正是宝玉要扮演的。贾宝玉与蒋玉函这两块玉可以说是神与貌都是合而为一的。
《占花魁》这出戏对《红楼梦》的结局有更深一层的涵义,因为这出戏亦暗伏蒋玉函与袭人的命运结局。袭人姓花,并非偶然,在某种意义上,花袭人的命运与花魁女亦相似,宝玉出家,贾府败落,袭人妾身未明,她的前途也不会好,鸳鸯为众丫鬟之首尚不得善终,袭人的命运更不可卜。卖油郎秦重最后将花魁救出烟花火炕,结为夫妇,《红楼梦》结尾时,蒋玉函亦扮演秦重的角色将花袭人——花魁女,救出贾府,完成良缘——这,也是宝玉的心愿,他在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早已替二人下了聘。事实上宝玉在俗世间,牵挂最深俗缘最重的是袭人而不是旁人。一般论者把《红楼梦》当成宝黛爱情来看,往往偏重宝玉——黛玉——宝钗的三角关系,其实宝玉——蒋玉函——花袭人三人的一段世俗爱情可能更完满,更近人情。前文已论及宝玉与黛玉的木石前盟是一段“仙缘”,一段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爱情神话,黛玉早夭,泪尽人亡,二个始终未能肉身结合。而宝钗嫁宝玉时,宝玉失玉,失去了本性,已经变成痴人。书中唯一一次叙述二人行夫妻之礼,宝玉只是抱着补过之心,勉强行事,两人除却夫妻伦常的关系,已无世俗之情——宝玉不久便勘破世情,悟道出家了。而事实上,在《红楼梦》众多女性中,真正获得宝玉肉体俗身的只有袭人,因为早已在第六回宝玉以童贞之身已与袭人初试云雨了,袭人可以说是宝玉在尘世上第一个结俗缘的女性。袭人服侍宝玉,呵护管教,无微不至,犹之于宝玉的母、姊、婢、妾——俗世中一切女性的角色,袭人莫不扮演。
6. 谁能给我白先勇小说《孽子》的评论啊
<<孽子>>是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小说自选集的第三本。它是白先勇创作生涯中唯一一部长篇,也是最独特的一部作品。
这部长篇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一群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令人震撼,发人深省。白先勇把深切的同情与怜悯给予这群寒夜中的孩子,他的作品由此充满人性的光辉:“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犹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
一、那些青春鸟的旅程:少年形象分析
“那些青春鸟的旅程”是《孽子》第三章的标题。在这部小说里,白先勇用“青春鸟”这一别称,来指代故事中所有同性恋少年的形象。在白先勇此类作品中,少年主人公的形象占去了很大的比例。他们或是天性异禀,或后天受环境影响,都或浓或淡地体现出与常人相异的性向特征。少年时期,欲望真实、敏感而又强烈不加掩饰,而作者少年时的某些真实的感受,就这样清晰地投射在他们的身上。
(一) 同龄少年之爱
此部分要讨论的是年龄相仿的少年形象间的感情关系与情感特征以及作者少年时性向在作品中的投射。
1.寂寞的十七岁
十七岁,敏感而多情的花季年龄,为何会寂寞?作者用《寂寞的十七岁》中的“我”—杨云峰,作了最好的诠释。
杨云峰性格孤僻,学业不佳,始终无法在对其期望极高的父亲面前抬头。在学校一无所长且不善交际的他没有朋友,更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这个十七岁的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始终觉得郁闷孤单,以至于到了自己给自己打电话的地步。在他就读的南光中学,唯一可以让他倾诉、并理解他的,就是魏伯炀了。
在体育课上,杨云峰意外受伤,在众多嘲笑他的同学中,只有班长魏伯炀扶起他去医务室,并护送他回家。路上,杨云峰回想自己在家及在学校遭受的种种不平,忍不住大哭:“平常我总哭不出来的,我的忍耐力特大,从小就被同学作弄惯了……爸爸妈妈刮我,我也能不动声色……可是枕在他的臂弯里,我却哭得有滋有味。”
从此之后,杨云峰对魏伯炀的感情更加深厚,他不但找各种机会和魏伯炀待在一起,而且还幻想“他是我哥哥,晚上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多聊一会”。 上述种种都可以证明,魏伯炀已经是杨云峰的唯一情感依赖。对于这种情感的把握,或许姑且可以认为是男孩子之间深厚的友情,但杨云峰对魏伯炀的好感却实实在在的超出了对一个朋友的程度。以至于到后来,杨云峰的同学都开始对他们的交往议论纷纷,说他是魏伯炀的“姨太太”。终于,在风言风语中,两人疏远了,杨云峰十分苦闷,“我真的想出家当和尚……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
由此可见,在《寂寞的十七岁》中,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的寂寞感情明显是由一个同龄的同性少年来排遣的。五六十年代的社会背景,相对单调的文化环境,年少而无知的单纯心境,这一切都使得主人公无法对自己做出定论,而作者的高明也在于,他并没有用什么来鲜明地点清主旨,而是让读者悉心把握。实际上,在文章的结尾处,作者已给足了明示。杨云峰在新公园(这又是个巨大的明示,白先勇的最重要的同性恋作品《孽子》就是以新公园为主要背景的)闲逛时受到了一个男同性恋的试探性骚扰。这一看似偶然的安排实际上已经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而出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白先勇,恰逢国内连年战事,同时又因为少时曾患传染病而一度被家人隔离,所以童年时所经历的孤独心境,直至成年都依然鲜明。在家人宴请宾客,歌舞升平之时,他却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一霎时,一种被人摒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 又由于其父为国民党高级将领,大陆解放之后,举家迁至台湾,白先勇自然对陌生环境感到极不适应,生活中除了读书,就觉得没有其它乐趣了。这一切都在《寂寞的十七岁》中杨云峰的身上有明晰的体现。这般愁苦的心境,自然需要对象来排遣。《寂寞的十七岁》中的魏伯炀,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必然是作者本人对其朋友的感情投射。由此可见,作者同性相恋的倾向,在年少时就已初露端倪。
在可查询的白先勇作品之中,朋友王国祥是作者笔墨花得最重的一个人物。在《树犹如此》中,白先勇把他和这位好友从高中到大学,从台湾到美国,从共同培植园林到不远万里帮助朋友求医问药的细节娓娓道来。两人情谊的点点滴滴,在作者饱含深情的笔下,都有了洞察心灵的力量。从友情角度分析,两人堪称至交。但若从同性相恋的角度来讲,文中的某些片断才更能让人理解。例如,白先勇为给王国祥治病,只身从美国来到大陆,遍访河北、浙江名医。或许真的有这样一种力量,可以使一个人为一个朋友踏遍千山万水而毫无怨言。而这种力量是否还在友情的范围,可由读者细细体会。
由于资料有限,且白先勇本人在作品之中,以纪实或回忆方式记录个人少年情感片断的情况并不多见,故以上分析均只能是推测性结论。
2.龙凤情深
《孽子》是白先勇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巅峰之作,也是华语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扛鼎之作。王夔龙(龙子)是将门之后,学业初成,意气风发。结识了新公园中的“名角”阿凤。两人宛如“天雷勾动地火”,相见恨晚,情意绵绵。龙子随即逃出家门,在稻田边与阿凤共筑爱的小屋。作品中,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忧怨频生。二人故事背景中常伴随一望无垠的金黄稻田,忽明忽暗的银色星空,争相怒放的红色莲花等浪漫唯美的景象,再加上阿凤与龙子的感情纠葛始终以过去时出现,所有故事陈述者的口气中都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这一切,都使得此二人的感情充满了浪漫与唯美。而龙子亲手将爱人阿凤刺死的结局则使得二人的感情更加轰轰烈烈。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他们的爱情凄美多于真实,已经成为作者笔下的一个只能供传说的神话了。
在《寂寞的十七岁》中,同性恋主题晦涩不明,而在《孽子》中,关于这个主题的情节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所以,这部长篇小说的主题给予作者无限的空间与平台去解构、诠释作者内心深处的同性恋情结。从作品的第一主人公李青(即作品中的“我”)一出场,阿凤和龙子的感情纠葛就由他人之口,在其耳边萦绕。此时,阿凤已死去多年,从美国归来的龙子也已沧桑中年,读者都是通过作者安排不同人物的回忆和转述,来对阿凤和龙子进行概念化的把握,但结论都几乎一致:这是一对痴龙怨凤,这是一幕过于凄美浪漫的爱情悲剧的传说。
少年形象是《孽子》的主要群体。作品中大部分的主人公都是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能归的少年。他们因为相同的性情走到一起,在台北新公园的莲花池边组成一个与世隔绝的“黑暗王国”,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世俗的道德礼治被暂时搁置,少年们用自己的标准理解和构筑他们的爱情。在这里,少了些世俗的羁绊,少了些家庭的干涉,而少年又因为年龄的特点而大胆执着,所以他们的感情就显得壮烈而唯美。龙子和阿凤的纠葛就是这种感情的最佳代表。
在这样一个宽阔的写作平台上,作者用这样浓情的笔墨构筑了自己的情感乌托邦。根据大多数人的观念和社会的礼制习俗,同性恋都是异类,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自己有相同取向的人相识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在这有限的人群中找到心仪的另一半了。所以,这样的巧合一旦发生,或者是作者理想中的臆造,白先勇自然会倾注惊人的浓墨重彩。这正是他的同性爱情观。既然它不为世人所容,那么它就一定要像传说般浪漫动人,像神话般轰轰烈烈。
作品中有这样一处设计,龙子的父亲是军界要人,家境殷实。龙子杀死阿凤触犯重罪,随即被家人送往美国避风头。而白先勇的父亲白崇禧为国民党五星上将,白先勇大学毕业即去美国深造。这种巧合化的设计或多或少是为了让龙子身上折射出作者的影子。而龙子对爱情的执着则无疑就是作者在尘世中苦苦追寻真情的明证
7. 白先勇《孤恋花》的赏析有哪些
《孤恋花》的幽深暖昧含义与作者的表现技巧
作者:欧阳子
《孤恋花》这个短篇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以隐喻方式,对人类命运所下的注评,对人类孽根所做的探讨。小说内容与旨意,幽暗神秘,扑朔迷离,我们凭着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争说。在这篇小说里,作者以现实世界的黑社会(或地下社会)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换句话说,作者用人间的地狱,影射人心的地狱,我们许多人,很可能一辈子没亲眼看过、亲身接触过下流社会,但我们都知道“黑社会”确实是存在的。同样,我们许多人,活一辈子,可能从未十分意识到自我黑暗罪恶的一面,而恶性也很可能没有十足发作过。但《孤恋花》的作者显然认为,在所有理性修养与意识控制的掩盖下,人心深处确实隐匿着一个幽暗阴森的罪孽渊薮,而当这份“孽”不幸而发作起来,就是一股绝对无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这一个不见天日、幽暗无比的深渊。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叙述者是一个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万春楼陪客,现在在台北五月花却当起“经理”来,看管年轻的酒女,因而得一绰号,叫“总司令”。她显然是一个同性恋者,在上海的时候,和一个同在万春楼当妓女,比她年轻名叫五宝的女孩同居,后来五宝被吸鸦片烟的流氓华三肉体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杀,死前口口声声对叙述者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十几年后,在台北五月花,叙述者结识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湾小调,和五宝以前唱戏同样,“也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两人脸形相似,“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
“总司令”把娟娟带回自己家同居,后来她花费一生的积蓄,并变卖珍留的一对翡翠镯子(五宝的遗物),拼凑着在金华街买下一栋公寓,与娟娟“成家”,娟娟是苏澳乡下的人。她母亲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被丈夫用铁链子套在颈脖上,锁在猪栏里。娟娟幼年时,有一天偶然得知这疯子就是自己母亲,于是拿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递给她。不料肌肤一接触,疯子就惨叫一声,伸出手爪捞住娟娟,猛咬她喉咙。从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横着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
娟娟的单薄身子,不但容纳着母亲遗传下来的疯癫症,更烙印着父亲加之于她的乱伦罪。真正是载满了罪孽。和“总司令”同居约一年后,娟娟被一个有吗啡瘾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他万般施虐而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节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豆腐渣似的灰白脑浆洒得一地。
杀死柯老雄后,娟娟完全疯掉,被关在新竹海边的一个疯人院里。小说的末尾,“总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个老乐师,日据时代颇有些名气,自己会写歌,《孤恋花》这一首凄凉歌曲,就是他写的。
两人见到了娟娟。她带着手铐,因为她变得会咬人。她不再认得人,“总司令”叫了她几声,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坐了一阵子,没什么话说,两人便走出疯人院。在刮着海风的秋日黄昏,沿着漫长寂寞的黄泥道路,“总司令”搀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归程。
在这样一个看来好像以耸人听闻的离奇情节来取胜的短篇小说里,却埋伏着作者对人类命运的基本看法与总评。我们可以说,白先勇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他的种种“迷信”观念,和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完全符合,但却使讲究科学理性的现代人惊诧不解。白先勇简直不是我们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过去”,就是他以为命中注定必须衰微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灵。
让我们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观念织入《孤恋花》情节里。
小说叙述者,到五月花不当酒女之后,有一天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卢根荣卢九。
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对他笑着答道:
“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叙述者回忆在上海时,五宝被华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用他那杆烟枪子烙的。可是叙述者一劝她摆脱华三,五宝就冷笑道:
“这是命,阿姐。”
后来娟娟被柯老雄缠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伤”。叙述者劝阻她,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小说人物的想法,当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这样子再三重复同一调子,好比交响乐里主题旋律之一再重复,显然与“主题”有关,不仅是“写实”。
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观点,一再强调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运摆布却无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诉冤”。没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来回猛灌酒,却“并不推拒”,“连声也不吭”,三角脸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还要凄凉”。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天边的落日,“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细腰,“夹得紧紧的”,“扭得折成了两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些魔头”。叙述者觉得“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白先勇似乎认为,一个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遗传很有关系。娟娟体内遗传得到母亲的疯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时,甚至成胎时,她的悲惨命运就可说是已经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亲咬成的红疤,就是“孽”的象征。叙述者抚摩着她颈项,“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动,预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发作起来。而在来自母亲的先天“孽”上,后又加添乱伦罪孽,娟娟的凶命到此已完全铸成。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她的乱伦,对象是亲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来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这乱伦之孽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绝非她自由意志的选择。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后大的孽,都是“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范围。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运全是天定。一切人为的反抗和挣扎,都不能扭转改变天命的轨道。
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体与肉欲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人类兼具灵性与兽性;人之不能脱离“肉”而生存,显然是作者最大的怅恨。在作者心目中,肉体与肉欲是上天加诸人类的“孽”,就因为这个“孽”,人类成不得“仙”。自从盘古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后,这个“孽”,就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千年万载也消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诉冤,“也不知在唱给谁听”,《孤恋花》的小说作者,仿佛代表整个人类,向茫茫苍空诉冤:我有何罪,必须遭受如此的天谴!
小说里,华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类兽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人类“冤孽”象征。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同一个人,都是黑社会里的大恶棍,皆有毒瘾,有虐待狂,淫荡、凶暴、龌龊、野蛮。他们简直不是人,而是兽。试看作者如何把“兽”的意象加诸柯老雄一角:
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个赤黑的粗膀子,膈肢窝下露出两大丛黑毛来,他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光光的,天平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个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开,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己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柯老雄有“鱼”腥味,有“狐”臭,两个牙已骨像“鲤鱼”腮,倒竖之硬发如“猪”鬃,还长着一对满布血丝的“猪”眼睛。作者显然认为所有动物中,猪最能代表肮脏的肉体,亦即人类之“孽”,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作者把娟娟的母亲——娟娟的“孽”之来源——安排在猪栏里。
柯老雄不但长的样子像野兽,行动举止也龌龊如兽:“嘴里不干不净的吆喝着”,“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嗅了一轮,一只手在她胸上摩掌起来”,“伸出舌头便在她腋下舐了几下”,“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可怜的娟娟,被这样一个野兽“夹得紧紧的”。尽管她惊惶得“拼命挣扎”,细腰“扭得折成了两截”,哪里有逃脱的可能?(正如我们人类,那里有逃脱“肉”的可能)开始一度惊惶过去后,娟娟“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由柯老雄虐待施暴,不再挣扎抗拒。(显然,兽性或肉性,一方面令人深恶痛恨,一方面却又有惑人魅力,使人迷失心窍,愈堕愈深,终于不能自拔。)娟娟逐渐染上吗啡瘾,就是作者暗示,兽性使灵性麻痹。亦暗示人类自出生到成长,逐渐麻醉于肉性,终于完全丧失敏锐灵性。
然而,生为“万物之灵”的人,岂能甘心于灵性的丧亡?岂能接受如许之“冤孽”?所以,娟娟总是诉冤一般,哼着一些凄酸的哭调,“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但她显然是个“被虐狂”患者,继续承受柯老雄的淫笑叱喝,肉体凌虐,而发着“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可是,当我们认为她已无药可救,堕陷得不可自拔,她却突然“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脑浆洒得一地。
娟娟之凶杀柯老雄,可以说是她对自身“冤孽”之报复。这“冤孽”,当然,一方面是情节里表明的源自母亲的疯癫症和源自父亲的乱伦罪,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所暗示的来自人类原始祖先的天谴。值得注意的一点,即娟娟杀死柯老雄的方式,是敲开他的天灵盖。作者用“天灵盖”三字,取代“脑壳”,绝对不是偶然的。我已说过,在作者心目中,人的兽性或肉性,就是人类祖先留传给我们的“孽”。而柯老雄这个角色,就是兽性的象征。所以杀死柯老雄就是歼灭兽性肉性,而歼灭了兽性肉性就有希望重获天性灵性。如此,娟娟猛锤柯老雄那长着“一撮猪鬃似的硬发”的“天灵”“盖”,因为如果不先把这长满兽毛的“盖子”敲开,就根本没有希望达获“天灵”。
而娟娟,杀死了柯老雄后,的确好像达获了“天灵”:总司令和林三郎去新竹疯人院看她时,觉得“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娟娟身上的罪孽,仿佛由于敲开了柯老雄的天灵盖,而获得净化。她似乎突然拾回久已失去的“童真”(innocence),变回婴儿一般的洁净。可是,当然,她是“完全疯掉了”。到底她逃避不了母亲遗传给她的“孽”。但谁能逃避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人既受圃于肉体桎梏,灵魂永远得不到自由解放。无怪乎娟娟,虽然好像敲开了天灵盖,最后还必须戴着手铐!此外,娟娟的发疯亦暗示,一个人若想毁灭肉性,独拥灵性,必然成为现实世界的失败者。
如此,《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作者对“天命”的探索,推演而成类似《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灵肉对立的故事。事实上,这两篇小说还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之一便是小说的叙述观点。
这两篇,都是第一人称写成的。而且第一人称的叙述者,都是故事里较次要的角色。作者惜用他们的眼睛观察小说主角,并用他们的口吻叙述故事。《孤恋花》的叙述者“总司令”,比起《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叙述者“表少爷”,参与情节动作的程度大得多。而且叙述故事时,纠缠许多自己感情,混含很多主观的意见,远不似“表少爷”那样客观、冷静。这是因为“总司令”,异于“表少爷”,和小说主角关系十分亲密的缘故。
“总司令”起先和五宝,后来和娟娟,显然有同性恋爱的关系。作者在小说里并未明说,但到处给予暗示。她属于女同性恋得中的“男性化”型;这从她被称做“总司令”之事实,亦可猜知一二。她“是在男人堆子里混出来的”,“和他们拼惯了”。她厌恶男性;同样一句话,若是“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她说:“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么下流事都干得出来的。”提起五月花那些酒女,她就说“那起小查某”,“那些女孩儿”,好像自己不属于女性似的。
但当然,最明显的证据,是她和五宝、娟娟先后同居的事实。以及她服侍她们上床睡觉,把五宝“攥入怀里”“亲了她两下”,搂娟娟肩膀,抚摩她颈项,替她卸奶罩,梳头,等等肌肤接触的亲密动作。还有就是她所叙述的:
从前我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我们买一栋房住在一块儿,成一个家,我们还说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
以及:
五宝死得早,我们那桩心愿一直没能实现,漂泊了半辈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头。
虽然作者多方给予明示暗示,但这份同性恋爱关系只是被作者用来做小说背景的,与小说的主旨含义并没有必然的关联。也就是说,这个同性恋爱关系,和作者心目中的人类冤孽与罪孽,并不相关。而且,如果真要论起来,她们这种不寻常的恋爱关系,由于除了肉体之外含有更多成分的感情,所以和华三、柯老雄的兽性相对而立,形成作者对人生较肯定的一面。
“总司令”这个角色,以及她的同性恋癖,除了叙述故事,供给小说背景外,另又有一个十分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做为一个中间媒介,把五宝和娟娟这两个看来毫不相干而且从未互相见面的人物,十分神秘十分奥妙地拉合在一起。于是,这两个薄命女人,变成一而二,二而一,扑朔迷离,是非难辨。
当“总司令”见娟娟像诉冤一般唱着《孤恋花》一曲,她突然想起以前在上海,五宝唱起戏来也有同样悲苦的神情。
从前我们一道出堂差,总爱配一出《再生缘》,我去孟丽君,五宝唱苏映雪,她也是爱那样把双眉头蹙成一堆,一段二簧,满腔的怨情都给唱尽了似的。
8. 白先勇与黄春明小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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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努力把“传统”融于“现代”,多种角度、多种层次进行探索,虽然他的小说题材没有乡土小说流派广阔,但他“为写实”的艺术主张拓展了现代派小说的社会意义(他的《台北人》就被称为是民国史),为台湾当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另外,对去台上层社会各类人物的真实描写、具有典型意义的女性形象的塑造(如玉卿嫂、尹雪艳、金大班等),对人性复杂的探索及娴熟的艺术技巧等,这些都在台湾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
(一)小说表达的主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1. 回眸式的写作,怀恋往昔年华,构成了去台上层社会及其附属群体人物的心态,如《国葬》、《梁父吟》、《思旧赋》、《游园惊梦》、《永远的尹雪艳》、《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等,《台北人》里的十四个短篇,完全可以做为一个整体来看,无论是尹雪艳,还是李浩然、还是钱夫人或金大班,无论是高官、富商还是教授、贵妇人,还是酒女、舞女、妓女,其实就是客居他乡,沦落没落的一类人的代表。《台北人》以《永远的尹雪艳》开始,以《国葬》结束,以一篇墓碑上雕刻的志文概括了“台北人”共同的命运。
2. 作者在小说中传达出了承载着沉重传统文化的去国怀乡的哀愁,在小说集《纽约客》里中西文化冲突下,几乎无法解脱、悲剧色彩浓重的乡愁得到了深刻地体现,如《芝加哥之死》。
3. 描写台湾下层民众的生活,白先勇并非只写没落的贵族,正如他所说,“在《台北人》里,老兵有,妓女有,酒女也有,有佣人,老副官、上的、下的、各式各样的人。”在讲述下层社会故事的同时,不仅对社会的丑恶给予无情揭露,而且对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也给予了同情,如《孤恋花》中的酒女。
(二)艺术特色
1. 继承我国古典小说和文化艺术的优秀传统,善于通过日常生活的细腻描写,如人物对话、服饰、环境等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和心理变化,并传达出细腻、含蓄、深沉、幽雅的艺术风格。 描绘细致,有明显的古典艺术气质。如《游园惊梦》用很多笔墨细致描写窦公馆的陈设摆饰,表现其豪华铺张;《梁父吟》中也通过景物来衬托主人公的心境。在对传统的继承和运用上还表现在小说的音乐特质,这是白先勇小说最有特色的地方。他近年致力于对传统戏曲,尤其是昆曲的发扬、保护和创新上,曾经说过:“昆曲融合了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把不同的艺术形式柔和成一种最精确、最精致的艺术,第一, 它的文学底蕴非常深,它的唱词都是最美的诗,这些诗都是美不胜收的。第二,它的舞蹈,昆曲说无歌不舞 ,每唱一句都有非常美丽的舞蹈配合,完全是流动的,舞蹈是利用水袖的线条来表现出舞蹈的美。这跟我们的字画、书法是一套文化符号。我常常说,如果我们昆曲,把它舞蹈的线条勾勒下来,就是一幅最美的狂草。它的音乐也美,它以笙箫管笛为主, 还有一些其他的配乐,所以它特别婉转缠绵,音乐非常美。可以这么说,给昆曲一个最简单的定义,昆曲是把我们的抒情诗的传统, 用歌和舞具体地呈现在舞台上,这是它最美的部分。”从他的小说中可以看到这种美的流动。《游园惊梦》就是用昆曲当作小说的主线,从标题就可看出,他的《一把青》、《孤恋花》等也都把音乐作为小说的基调,如《一把青》就以民间小调《东山一把青》来命名,并把它作为贯穿小说的一条主旋律,“东山哪,一把青/西山哪,一把青/郎有心来姐有心/郎呀,咱俩儿好成亲。”用音乐来抒发女主人公失去爱情的心境。
2. 从不同的叙事角度来处理类似的题材,使不同的人物表现出不同的质感。在小说集《台北人》中就有鲜明的对比,如《永远的尹雪艳》和《游园惊梦》的背景相似,都将目光对准流落台湾的没落女人,但前者采取第三人称的全景视角,后者则从主人公钱夫人的角度,通过对她的回忆、联想,类比前后生活、情感的变化。这样的处理丰富了小说人物形象的塑造。白先勇在《台北人》里所描写的人物都有一个美好的过去,如钱夫人的过去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和荣华富贵的生活;金大班的过去有过美丽的容貌、无限的风光:“当年数遍了上海十里洋场,大概只有米高梅五虎将中的老大吴喜奎还能和她唱个对台。人家都说她们两人是九妖女白虎星转世,来到黄浦滩头扰乱人间”;即使是《国葬》中的武将秦副官也对过去的辉煌战绩无限留恋。而现在荣华不在,爱情不复再来,回忆令他们感到苦涩、失落、感伤和无尽的痛苦。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心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对金大班来说,虽然仍有人爱她,她也无法选择过去的生活,而选择拒绝,她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
白先勇的小说采用传统小说塑造人物的方法使人物丰满,语言充满个性化,虽然《台北人》中反映的去台人员大都有相同的经历,但却写出了差异性,如《游园惊梦》中钱夫人依然保持着高贵与矜持的风度,《永远的尹雪艳》中尹雪艳则带有“冷艳”的特质,而金大班则是“粗俗”中凸显“豪爽”;《谪仙记》中的李彤则表现出“高傲不驯”。
3. 象征和意识流手法的娴熟运用,将艺术表达手法多元化。白先勇是现实感和历史感都极强的作家, 然而他在表达这种深沉的社会意识时,采取了看似写实其实却隐蔽着技巧的艺术手法,而不是直书胸臆的写法。其中象征和意识流是他惯常使用的。如他的小说,尤其是小说集《台北人》中的种种痴狂、堕落、死亡和特殊的色彩,甚至是小说的标题等,这些意象所折射出的意义,正如欧阳子所说,影射出了“一个上流社会大家庭之崩溃,更进而影射一个文化之逐渐解体”。他更善于将西方的意识流糅合在自己的小说中,不是生搬硬套,而是虚实结合,里外照应,在意识的跳跃中保持自然流畅。如《游园惊梦》,但作家通过一些外部描写、心理自白和跳跃性的语言来表现钱夫人对过去荣华生活的回忆和今不如昔的惆怅,艺术上的尝试新鲜而不生涩,反而透着改良过的传统文学的魅力。《纽约客》、《芝加哥之死》中也有这样的幻觉描写,主人公在异国他乡面临着文化冲突、精神和价值的层层失落,学习和生活的种种压力使他思绪紊乱,内心常常处于游离状态,在得知母亲病故的消息后,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幻觉:“他梦见他母亲的尸体赤裸裸的躺在棺材盖上, 雪白的尸身没有一丝血色。当他走向前时,他母亲突然睁开老大的眼睛,呆呆地看着他。她的嘴角一直抖动着,似乎想跟他说话,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他奔到他母亲面前,用手猛推他母亲的尸体,尸体又凉又重,像冰冻的一般,他用尽力气,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去”。
大家都记得黄春明擅长描写乡土小人物。〈儿子的大玩偶〉里的坤树、〈看海的日子〉里的白梅、到〈苹果的滋味〉里被美军汽车撞伤的江阿吉他们一家人,这些角色透过电影的传播,在许多人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于嗜读小说的人,那除此之外,一定还会记得〈锣〉里的憨钦仔、〈鲜红虾─「下消乐仔」这个掌故〉里的黄顶乐和〈甘庚伯的黄昏〉里的老庚伯。
黄春明笔下的人物之所以感觉「小」,是因为和他们所处的环境相比较。人原来活在环境里,靠着对环境的理解而取得最基本的认同,也是在与环境的互动中,织出生活的质地来。可是当环境变动太快,人的理解互动旧模式不再适用时,这种落差就注定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悲剧。
台湾的「乡土文学」,不管是战前或战后,皆集中注视这种适应不良所引起的悲剧。日本人的殖民政策和国民政府「以农业扶植工业」的作法,都在短时间之内以政治的力量,拆解了乡土农村的既有纽带,动摇了乡土价值、信仰所赖以长养的经济基础,于是原本以土地为根,最是强调安稳、不变的乡土,反而摇身成了意义最难定着的战斗场。
黄春明所写的「乡土小说」,当然也免不了让变动带来的悲剧不时乌云罩顶。〈溺死一只老猫〉故事的导火线是「街仔」的人要到清泉村来盖游泳池,引起了老人阿盛伯的激烈反对。〈锣〉则是由本来负责打锣作公共宣传的憨钦仔,在装扩音机的三轮车出现后黯然失业,开始写起的。
不过和其它充满控诉意味的「乡土小说」相比较,黄春明并无意于去铺陈这些悲剧。悲剧不是小说所意欲传递的结论,而是其前提。在悲剧已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前提下,黄春明用心地去探索、去描写这些人如何活在悲剧里(living with fragedy)。
阅读黄春明的小说,我们得到的往往不是愁云惨雾的气氛。作者带领着我们,站在一个较高的位置,看清楚了小说这些人物必然的悲剧命运,可是却也同时让我们看到了他们对自己命运的无知。这些人物特别显其小,因为他们完全搞不懂外在的、无从抗拒的环境到底如何在一步步进逼轧压0L们;然而也正因为不懂,所以他们就以自己有限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去试图抗拒悲哀、争取幸福。在他们的挣扎里,我们感受到了一种活力;而他们无知却又自以为是的态度,则常常和现实冲撞,而展现出一种喜感来。
〈锣〉是黄春明「乡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力作。憨钦仔的特点并不在于他失业了,窝居在公园的防空洞里贫病交加。黄春明独特的同情心表现在他认为即使是这样的人。他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一套看法,他还是会努力寻求找到一个尽可能最适合的位置。从某个角度看,黄春明的用心其实和十九世纪的「写实主义」刚好背道而驰。「写实主义」希望透过小说捕捉到社会现实的本质,尽可能排除主观的幻觉。之所以需要标举「写实」,就是因为现实真相被包裹在层层的个人感官迷雾里,要剥除掉这些,才能见到可检验可复核的具体。可是黄春明最擅长的,却是铺陈人物角色内在对世界的一种误解,无心的或刻意的。
无锣可打而失业的憨钦仔,沦落到必须去帮人忙丧事来分「白肉」吃。这是现实。然而憨钦仔却想方设法,希望让自己和这个现实保持距离。饿得受不了想偷木瓜偷不成,却去闹出一套白日见鬼耸人听闻的故事来。走到棺材店门口则自欺欺人想摆出高于那些长期以「白肉」为生的罗汉脚的姿态??这些才是黄春明小说真正的血肉所在,也是最吸引人阅后难忘的地方。
黄春明写小说的时期并不长,属于「乡土小说」的时期更短。一九六七年开始在《文学季刊》发表作品,应该算是他正式进入成熟阶段的关键时刻。在此之前的作品,篇幅较短、题材也较杂,还不足以展现他对「乡土」的特殊切入与掌握。而到了一九七四年的〈小琪的那一顶帽子〉,农村乡土就在黄春明小说里逐步淡出了,换上了的是像〈莎哟娜拉?再见〉、〈小寡妇〉一类以都会为背景,以民族主义为主要议题的后期小说。
后期小说中最大的问题是,黄春明毫不保留地试图以民族主义去建构出一套属于作者本身的绝对真理,而把角色摆入这套真理中予以评断。〈莎哟娜拉?再见〉里一相情愿地设计了一个姓黄的业务员巧智修理日本人的情节,等于是作者自己摇身一变成了憨钦仔,活在一个自己建构、不顾现实、只求面子的世界里。原本小说里那种现实与幻想若即若离,互相关照呼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作者平板、强迫性的权威声音。
到〈我爱玛莉〉时,这种作者好恶的直接呈现更加的露骨,在民族主义高涨的怒意衬托下,小说里的人物不再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他们的种种举措也就只剩可鄙,而不能让读者生出可怜复可笑的复杂情绪了。
也就是在丧失了以小说去缔造可怜复可笑的情绪之后,黄春明倏然停滞了他小说写作的活力,徒留给读者许多遗憾。
9. 白先勇的〈孽子〉讲的是什么故事啊
那些青春鸟的旅程:少年形象分析
“那些青春鸟的旅程”是《孽子》第三章的标题。在这部小说里,白先勇用“青春鸟”这一别称,来指代故事中所有同性恋少年的形象。在白先勇此类作品中,少年主人公的形象占去了很大的比例。他们或是天性异禀,或后天受环境影响,都或浓或淡地体现出与常人相异的性向特征。少年时期,欲望真实、敏感而又强烈不加掩饰,而作者少年时的某些真实的感受,就这样清晰地投射在他们的身上。
(一) 同龄少年之爱
此部分要讨论的是年龄相仿的少年形象间的感情关系与情感特征以及作者少年时性向在作品中的投射。
1.寂寞的十七岁
十七岁,敏感而多情的花季年龄,为何会寂寞?作者用《寂寞的十七岁》中的“我”—杨云峰,作了最好的诠释。
杨云峰性格孤僻,学业不佳,始终无法在对其期望极高的父亲面前抬头。在学校一无所长且不善交际的他没有朋友,更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这个十七岁的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始终觉得郁闷孤单,以至于到了自己给自己打电话的地步。在他就读的南光中学,唯一可以让他倾诉、并理解他的,就是魏伯炀了。
在体育课上,杨云峰意外受伤,在众多嘲笑他的同学中,只有班长魏伯炀扶起他去医务室,并护送他回家。路上,杨云峰回想自己在家及在学校遭受的种种不平,忍不住大哭:“平常我总哭不出来的,我的忍耐力特大,从小就被同学作弄惯了……爸爸妈妈刮我,我也能不动声色……可是枕在他的臂弯里,我却哭得有滋有味。”
从此之后,杨云峰对魏伯炀的感情更加深厚,他不但找各种机会和魏伯炀待在一起,而且还幻想“他是我哥哥,晚上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多聊一会”。 上述种种都可以证明,魏伯炀已经是杨云峰的唯一情感依赖。对于这种情感的把握,或许姑且可以认为是男孩子之间深厚的友情,但杨云峰对魏伯炀的好感却实实在在的超出了对一个朋友的程度。以至于到后来,杨云峰的同学都开始对他们的交往议论纷纷,说他是魏伯炀的“姨太太”。终于,在风言风语中,两人疏远了,杨云峰十分苦闷,“我真的想出家当和尚……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
由此可见,在《寂寞的十七岁》中,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的寂寞感情明显是由一个同龄的同性少年来排遣的。五六十年代的社会背景,相对单调的文化环境,年少而无知的单纯心境,这一切都使得主人公无法对自己做出定论,而作者的高明也在于,他并没有用什么来鲜明地点清主旨,而是让读者悉心把握。实际上,在文章的结尾处,作者已给足了明示。杨云峰在新公园(这又是个巨大的明示,白先勇的最重要的同性恋作品《孽子》就是以新公园为主要背景的)闲逛时受到了一个男同性恋的试探性骚扰。这一看似偶然的安排实际上已经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而出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白先勇,恰逢国内连年战事,同时又因为少时曾患传染病而一度被家人隔离,所以童年时所经历的孤独心境,直至成年都依然鲜明。在家人宴请宾客,歌舞升平之时,他却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一霎时,一种被人摒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 又由于其父为国民党高级将领,大陆解放之后,举家迁至台湾,白先勇自然对陌生环境感到极不适应,生活中除了读书,就觉得没有其它乐趣了。这一切都在《寂寞的十七岁》中杨云峰的身上有明晰的体现。这般愁苦的心境,自然需要对象来排遣。《寂寞的十七岁》中的魏伯炀,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必然是作者本人对其朋友的感情投射。由此可见,作者同性相恋的倾向,在年少时就已初露端倪。
在可查询的白先勇作品之中,朋友王国祥是作者笔墨花得最重的一个人物。在《树犹如此》中,白先勇把他和这位好友从高中到大学,从台湾到美国,从共同培植园林到不远万里帮助朋友求医问药的细节娓娓道来。两人情谊的点点滴滴,在作者饱含深情的笔下,都有了洞察心灵的力量。从友情角度分析,两人堪称至交。但若从同性相恋的角度来讲,文中的某些片断才更能让人理解。例如,白先勇为给王国祥治病,只身从美国来到大陆,遍访河北、浙江名医。或许真的有这样一种力量,可以使一个人为一个朋友踏遍千山万水而毫无怨言。而这种力量是否还在友情的范围,可由读者细细体会。
由于资料有限,且白先勇本人在作品之中,以纪实或回忆方式记录个人少年情感片断的情况并不多见,故以上分析均只能是推测性结论。
2.龙凤情深
《孽子》是白先勇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巅峰之作,也是华语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扛鼎之作。王夔龙(龙子)是将门之后,学业初成,意气风发。结识了新公园中的“名角”阿凤。两人宛如“天雷勾动地火”,相见恨晚,情意绵绵。龙子随即逃出家门,在稻田边与阿凤共筑爱的小屋。作品中,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忧怨频生。二人故事背景中常伴随一望无垠的金黄稻田,忽明忽暗的银色星空,争相怒放的红色莲花等浪漫唯美的景象,再加上阿凤与龙子的感情纠葛始终以过去时出现,所有故事陈述者的口气中都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这一切,都使得此二人的感情充满了浪漫与唯美。而龙子亲手将爱人阿凤刺死的结局则使得二人的感情更加轰轰烈烈。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他们的爱情凄美多于真实,已经成为作者笔下的一个只能供传说的神话了。
在《寂寞的十七岁》中,同性恋主题晦涩不明,而在《孽子》中,关于这个主题的情节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所以,这部长篇小说的主题给予作者无限的空间与平台去解构、诠释作者内心深处的同性恋情结。从作品的第一主人公李青(即作品中的“我”)一出场,阿凤和龙子的感情纠葛就由他人之口,在其耳边萦绕。此时,阿凤已死去多年,从美国归来的龙子也已沧桑中年,读者都是通过作者安排不同人物的回忆和转述,来对阿凤和龙子进行概念化的把握,但结论都几乎一致:这是一对痴龙怨凤,这是一幕过于凄美浪漫的爱情悲剧的传说。
少年形象是《孽子》的主要群体。作品中大部分的主人公都是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能归的少年。他们因为相同的性情走到一起,在台北新公园的莲花池边组成一个与世隔绝的“黑暗王国”,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世俗的道德礼治被暂时搁置,少年们用自己的标准理解和构筑他们的爱情。在这里,少了些世俗的羁绊,少了些家庭的干涉,而少年又因为年龄的特点而大胆执着,所以他们的感情就显得壮烈而唯美。龙子和阿凤的纠葛就是这种感情的最佳代表。
在这样一个宽阔的写作平台上,作者用这样浓情的笔墨构筑了自己的情感乌托邦。根据大多数人的观念和社会的礼制习俗,同性恋都是异类,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自己有相同取向的人相识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在这有限的人群中找到心仪的另一半了。所以,这样的巧合一旦发生,或者是作者理想中的臆造,白先勇自然会倾注惊人的浓墨重彩。这正是他的同性爱情观。既然它不为世人所容,那么它就一定要像传说般浪漫动人,像神话般轰轰烈烈。
作品中有这样一处设计,龙子的父亲是军界要人,家境殷实。龙子杀死阿凤触犯重罪,随即被家人送往美国避风头。而白先勇的父亲白崇禧为国民党五星上将,白先勇大学毕业即去美国深造。这种巧合化的设计或多或少是为了让龙子身上折射出作者的影子。而龙子对爱情的执着则无疑就是作者在尘世中苦苦追寻真情的明证
10. 白先勇的孽子有多大的文学价值
一、那些青春鸟的旅程:少年形象分析
“那些青春鸟的旅程”是《孽子》第三章的标题。在这部小说里,白先勇用“青春鸟”这一别称,来指代故事中所有同性恋少年的形象。在白先勇此类作品中,少年主人公的形象占去了很大的比例。他们或是天性异禀,或后天受环境影响,都或浓或淡地体现出与常人相异的性向特征。少年时期,欲望真实、敏感而又强烈不加掩饰,而作者少年时的某些真实的感受,就这样清晰地投射在他们的身上。
(一) 同龄少年之爱
此部分要讨论的是年龄相仿的少年形象间的感情关系与情感特征以及作者少年时性向在作品中的投射。
1.寂寞的十七岁
十七岁,敏感而多情的花季年龄,为何会寂寞?作者用《寂寞的十七岁》中的“我”—杨云峰,作了最好的诠释。
杨云峰性格孤僻,学业不佳,始终无法在对其期望极高的父亲面前抬头。在学校一无所长且不善交际的他没有朋友,更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这个十七岁的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始终觉得郁闷孤单,以至于到了自己给自己打电话的地步。在他就读的南光中学,唯一可以让他倾诉、并理解他的,就是魏伯炀了。
在体育课上,杨云峰意外受伤,在众多嘲笑他的同学中,只有班长魏伯炀扶起他去医务室,并护送他回家。路上,杨云峰回想自己在家及在学校遭受的种种不平,忍不住大哭:“平常我总哭不出来的,我的忍耐力特大,从小就被同学作弄惯了……爸爸妈妈刮我,我也能不动声色……可是枕在他的臂弯里,我却哭得有滋有味。”
从此之后,杨云峰对魏伯炀的感情更加深厚,他不但找各种机会和魏伯炀待在一起,而且还幻想“他是我哥哥,晚上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多聊一会”。 上述种种都可以证明,魏伯炀已经是杨云峰的唯一情感依赖。对于这种情感的把握,或许姑且可以认为是男孩子之间深厚的友情,但杨云峰对魏伯炀的好感却实实在在的超出了对一个朋友的程度。以至于到后来,杨云峰的同学都开始对他们的交往议论纷纷,说他是魏伯炀的“姨太太”。终于,在风言风语中,两人疏远了,杨云峰十分苦闷,“我真的想出家当和尚……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
由此可见,在《寂寞的十七岁》中,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的寂寞感情明显是由一个同龄的同性少年来排遣的。五六十年代的社会背景,相对单调的文化环境,年少而无知的单纯心境,这一切都使得主人公无法对自己做出定论,而作者的高明也在于,他并没有用什么来鲜明地点清主旨,而是让读者悉心把握。实际上,在文章的结尾处,作者已给足了明示。杨云峰在新公园(这又是个巨大的明示,白先勇的最重要的同性恋作品《孽子》就是以新公园为主要背景的)闲逛时受到了一个男同性恋的试探性骚扰。这一看似偶然的安排实际上已经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而出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白先勇,恰逢国内连年战事,同时又因为少时曾患传染病而一度被家人隔离,所以童年时所经历的孤独心境,直至成年都依然鲜明。在家人宴请宾客,歌舞升平之时,他却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一霎时,一种被人摒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 又由于其父为国民党高级将领,大陆解放之后,举家迁至台湾,白先勇自然对陌生环境感到极不适应,生活中除了读书,就觉得没有其它乐趣了。这一切都在《寂寞的十七岁》中杨云峰的身上有明晰的体现。这般愁苦的心境,自然需要对象来排遣。《寂寞的十七岁》中的魏伯炀,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必然是作者本人对其朋友的感情投射。由此可见,作者同性相恋的倾向,在年少时就已初露端倪。
在可查询的白先勇作品之中,朋友王国祥是作者笔墨花得最重的一个人物。在《树犹如此》中,白先勇把他和这位好友从高中到大学,从台湾到美国,从共同培植园林到不远万里帮助朋友求医问药的细节娓娓道来。两人情谊的点点滴滴,在作者饱含深情的笔下,都有了洞察心灵的力量。从友情角度分析,两人堪称至交。但若从同性相恋的角度来讲,文中的某些片断才更能让人理解。例如,白先勇为给王国祥治病,只身从美国来到大陆,遍访河北、浙江名医。或许真的有这样一种力量,可以使一个人为一个朋友踏遍千山万水而毫无怨言。而这种力量是否还在友情的范围,可由读者细细体会。
由于资料有限,且白先勇本人在作品之中,以纪实或回忆方式记录个人少年情感片断的情况并不多见,故以上分析均只能是推测性结论。
2.龙凤情深
《孽子》是白先勇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巅峰之作,也是华语同类题材作品之中的扛鼎之作。王夔龙(龙子)是将门之后,学业初成,意气风发。结识了新公园中的“名角”阿凤。两人宛如“天雷勾动地火”,相见恨晚,情意绵绵。龙子随即逃出家门,在稻田边与阿凤共筑爱的小屋。作品中,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忧怨频生。二人故事背景中常伴随一望无垠的金黄稻田,忽明忽暗的银色星空,争相怒放的红色莲花等浪漫唯美的景象,再加上阿凤与龙子的感情纠葛始终以过去时出现,所有故事陈述者的口气中都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这一切,都使得此二人的感情充满了浪漫与唯美。而龙子亲手将爱人阿凤刺死的结局则使得二人的感情更加轰轰烈烈。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他们的爱情凄美多于真实,已经成为作者笔下的一个只能供传说的神话了。
在《寂寞的十七岁》中,同性恋主题晦涩不明,而在《孽子》中,关于这个主题的情节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所以,这部长篇小说的主题给予作者无限的空间与平台去解构、诠释作者内心深处的同性恋情结。从作品的第一主人公李青(即作品中的“我”)一出场,阿凤和龙子的感情纠葛就由他人之口,在其耳边萦绕。此时,阿凤已死去多年,从美国归来的龙子也已沧桑中年,读者都是通过作者安排不同人物的回忆和转述,来对阿凤和龙子进行概念化的把握,但结论都几乎一致:这是一对痴龙怨凤,这是一幕过于凄美浪漫的爱情悲剧的传说。
少年形象是《孽子》的主要群体。作品中大部分的主人公都是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能归的少年。他们因为相同的性情走到一起,在台北新公园的莲花池边组成一个与世隔绝的“黑暗王国”,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世俗的道德礼治被暂时搁置,少年们用自己的标准理解和构筑他们的爱情。在这里,少了些世俗的羁绊,少了些家庭的干涉,而少年又因为年龄的特点而大胆执着,所以他们的感情就显得壮烈而唯美。龙子和阿凤的纠葛就是这种感情的最佳代表。
在这样一个宽阔的写作平台上,作者用这样浓情的笔墨构筑了自己的情感乌托邦。根据大多数人的观念和社会的礼制习俗,同性恋都是异类,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自己有相同取向的人相识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在这有限的人群中找到心仪的另一半了。所以,这样的巧合一旦发生,或者是作者理想中的臆造,白先勇自然会倾注惊人的浓墨重彩。这正是他的同性爱情观。既然它不为世人所容,那么它就一定要像传说般浪漫动人,像神话般轰轰烈烈。
作品中有这样一处设计,龙子的父亲是军界要人,家境殷实。龙子杀死阿凤触犯重罪,随即被家人送往美国避风头。而白先勇的父亲白崇禧为国民党五星上将,白先勇大学毕业即去美国深造。这种巧合化的设计或多或少是为了让龙子身上折射出作者的影子。而龙子对爱情的执着则无疑就是作者在尘世中苦苦追寻真情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