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时候跟爸爸在一起的时光小短文
童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向别人买了二十几张游泳票,中午,妈妈骑自行车送我回去奶奶家吃饭,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把这十张游泳票给姨妈,我到了姨妈家的时候,我就顺手把游泳票给了姨妈,转眼就跑回奶奶家,忽然,姨妈打电话给妈妈,姨妈说:“怎么这些游泳票少了这么多的?”妈妈问了问我,说:“不知道,我女儿说她没有拿。”姨妈奇怪地问:“这么现在才只有五张啊。”妈妈重复地问了我好多遍,妈妈说:“不知道。”妈妈用安慰的对我说:“你有没有拿到啊?怎么姨妈说会不见了的?”我哭着说:“我反正没有拿,你不相信我就算咯。”后来,姨妈打电话对妈妈说是姨丈拿,妈妈后来向我说了对不起,我也说了不用了。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故事背景《童年》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是高尔基最优秀的作品。三部曲分别是《童年》(1913年)、《在人间》(1916年)、《我的大学》(1923年)。三部曲描写了“我”的成长过程。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高尔基的成长历程。高尔基每一时期的创作都与当时的时代脉搏密切相连。高尔基所生活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沙俄统治走向衰败的时代。当时的俄国,政治极端腐败,下层人民生活困苦,整个社会正在酝酿大的变革。1905年第一次革命失败后,高尔基也和许多人一样,开始冷静思考许多问题:革命失败的原因;俄国社会和俄国革命的性质;俄国革命与俄国民族文化心态的关系;未来革命的历史命运等。在思考、总结革命失败的经验和教训时,高尔基把目光再次投向了俄罗斯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心理特点,对其进行了深入地挖掘,他以一种沉重的心情反思并剖析了俄罗斯独特的民族文化心理积淀: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目光短浅、因循守旧、人性泯灭等,这是根深蒂固的小市民习气,是俄国人民和俄国革命的大敌。高尔基深刻认识到,必须把唤醒人民看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和权利。这就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直接原因,同时革命导师列宁也鼓励高尔基将自己的童年生活和少年生活都写出来,《童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此外,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故事介绍《童年》各章内容简介(共十三章)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著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第二章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第四章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小说对火灾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第五章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砸伤了手,造成了骨折。第七章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这种对比通过生动的文学描写展现出来,丝毫没有概念化的说教,写得十分精彩,耐人寻味。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两方面都是明显影响我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客观因素。这显然是上、下两篇合成一章的主要理由。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93——109页)第九章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第十章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第十一章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第十二章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第十三章写外祖父与外婆分家过日子,写“我”捡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一个“穷”字。《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编辑本段]经典片段有一天,酒馆女主人和外祖父吵架,她捎带着把没有参加吵架的外祖母也骂上了,骂得很凶,甚至向她扔红萝卜。“您真糊涂,我的好太太。”外祖母安详地对她说,然而可把我气坏了,我决定对这个恶婆报复一次。我想了又想,怎样才能给这个双下巴细眼睛的红发胖女人来一次更痛的打击。我观察邻人们的内讧,知道他们互相报复的方法是:切掉猫尾巴,把狗给毒,打公鸡和母鸡,或者半夜偷偷地进到仇人的地窑里,把煤油倒入腌白菜和黄瓜的木桶里,把桶里的克瓦斯放出来,——但是这些法都不合我的意;需要想一个更惊人更厉害的方法。我想到一个法子:我瞅酒馆女主人下地窑的时候,合上地窑的顶盖,锁上,我在上面跳了一通复仇者之舞,把钥匙扔到屋顶上,就一溜烟地跑到厨房里,外祖母正在那里做饭。她没有马上明白我为什么高兴,但当她弄明白后,狠狠地朝我的屁股拍了几巴掌,把我拖到院子里,叫我到房顶上去找钥匙。我对她的态度觉得很奇怪,我默默地把钥匙拿下来,躲到院子角落里看她释放被俘获的酒馆女主人,她们俩友善地一面走过院子,一面大笑。“我叫你知道厉害,”酒馆女主人攥紧胖胖的拳头威吓我说,但她那看不见眼睛的胖面孔露出和蔼的笑意。外祖母揪住我的领子,把我拉到厨房里,问道:“你干吗要这样做”“她拿胡萝卜打你嘛……”“你是为了我吗原来是这么回事!你瞧我把你这块废料塞到炉底下喂老鼠,你就知道了!你算什么保护者啊,一个小泡泡儿,一戳就破!你看我告诉外祖父--他不打掉你一层皮才怪呢!到顶楼念书去吧……”她整天不理我,到晚上,在没有祈祷以前,她在床沿上坐下,教训了我几句永生不忘的话:“阿廖沙,亲爱的孩子,你要记住:不要管大人的事!大人都学坏了;上帝正考验他们呢,你还没有受考验,你应当照着孩子的想法生活。等上帝来开你的心窍,指示你应当做什么,领你走那应走的道路。懂不懂至于什么人犯了什么过失——这不是你的事。这让上帝来判断,惩罚。这要他来管,不是我们!”她沉默了一会儿,嗅了嗅鼻烟,眯缝起右眼,补充说:“是啊,谁犯了过错,大约连上帝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弄得清楚的。”“上帝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吗”我吃惊地问道。她轻轻地、悲哀地回答道:“他要是什么都能知道,大约有很多事情人们就不会做了。他老人家从天上向人间、向我们大家看了又看,有时会大哭起来,一面哭一面说:‘我的人们啊,我的人们啊!噢啊,我是怎样可怜你们啊!’”她自己也哭了,带着满脸的泪痕,到墙角祈祷去了。从那时起,她的上帝对于我更亲近更可理解了。[编辑本段]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反衬出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主人公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童年》读后感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Z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编辑本段]妙语佳句◆从那时起我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人们,仿佛我心上的外皮给人撕掉了,于是,这颗心就变得对于一切屈辱和痛苦,不论是自己的,或别人的,都难以忍受的敏感。◆各人不过有各人的名字,而权利人人都一样。◆官像顽皮的孩子,走上来就把一切法律破坏了。◆在无穷无尽的工作日里,忧伤也是节目,闹火灾就是逗乐,在一无所有的脸上,连伤痕也是点缀……◆怨恨是块冰,遇暖就融化。◆她的一连串“后来”,我似乎觉得是一架梯子,它离开她深深地往下面什么地方延伸着,一直到黑暗的地方,到孤独的地方。◆不要管大人的事!大人都学坏了;上帝正考验他们呢,你还没有受考验,你应当照着孩子的想法生活。等上帝来开你的心窍,指示你应当做什么,领你走那应走的道路。懂不懂至于什么人犯了什么过失——这不是你的事。这让上帝来判断,惩罚。这要他来管,不是我们!◆在人们心里,欢乐和忧愁几乎纠缠在一起,以不可捉摸、令人不解的速度互相交替着。
Ⅱ 写一个女孩被养父养大,长大后却没良心,短篇小说起什么题目
父女恩怨之类的
Ⅲ 谁能复制几篇短篇那种小说给我
骗个财神郎:元湘
楔子:
降龙镇枭雄客栈
过了未时,用餐的人渐渐稀少,仅剩三、五桌闲嗑牙的,其中又以客栈中央那桌最为嚣张,高嚷的声响足以媲美客满时众人嘈杂的音量。
「他奶奶的,朱购那小子竟然敢偷老子的传家之宝,要是让老子给逮到,非扒他一层皮不可。」一个满脸凶恶、高大壮硕的男人大喊,那声音之大,就像响雷一般可怕,声传千里。
在旁一个小男孩睁着双好奇又可爱的大眼睛,边惊叹边点头。
嗯嗯嗯!够气势,好酷、好酷。
眼前这横眉竖眼、虎背熊腰的老大,大概就是他娘所「崇敬」的匪类模样。
没错!他娘说来有些奇怪,人家一般女子最爱的是温文儒雅的少年郎、要不就是风流多情的俊哥儿;而他娘刚好相反,最崇敬一些看来凶恶威猛、杀人不眨眼的盗匪,尤其以「饿狼山」名闻一时的「独眼枭雄」钟鹰霸为最。
听说那个钟鹰霸武功非凡,常常一身黑衣,肩上扛着把大刀,走起路来龙形虎步、威风凛凛。只要他一出现,路人立刻自动退避三舍,没人敢与他并行。
他娘觉得那才叫男人中的男人,够气魄!一颗芳心全给勾了过去,非君不嫁。
可惜呀,在某次官府的围剿之下,那一代枭雄最后还是逃不过法网,被关进大牢里去了。
他娘伤心之余,只好接受家人安排,成为客栈老板娘。
但她一直不死心,心念一转,将原本的「黑家客栈」招牌拆下,挂上了「枭雄」二字,让「黑家客栈」变成了「枭雄客栈」;连甫出生的亲生子都不放过,亲自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有气势的名字——黑狂鹰。
她并不鼓励儿子往匪类方向发展,但却希望他有那种狂悍的气魄。所以她请来了武馆里最厉害的师傅教他武功,让他打下武学基础,将来好云游江湖,最好能做个雄霸一方的山寨主。
不能当寨主夫人,当个寨主他娘过过干瘾也好。
黑狂鹰年纪小,无法抵抗他娘亲的安排;而黑老爷向来没啥主见,先前听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就将老婆大人说的话当成圣旨,不敢不从。
于是乎,黑家一对苦命的父子就在黑夫人的蹂躏下,苟活于世。
幸好黑狂鹰虽听话,却不盲从,他还是很有见地和自我主张的。
真是笑死人了,如果那个钟鹰霸真有他娘说的厉害,武功盖世,又怎么会变成「独眼」枭雄,而且那么轻易便让官府的人给抓了、砍了?
只有他娘才会轻易相信那种骗死人不偿命的荒谬传言,要换作是他,才不可能那么容易让人得逞。
他立志要当个雄赳赳、气昂昂,威武厉害的狠角色,左踢猛虎、右砍恶龙,人见人回避、鬼见鬼发愁。就算不能成为天下第一的盗匪,至少……至少气势也得和眼前这家伙能相提并论才行!
耳里炮声隆隆,那位凶恶的老大还在继续喷火中——
「你不是说有派人去跟踪,那人呢?死到哪里去了?」
咆哮的声音之大,似乎能让整座客栈震动,其它几桌客人见苗头不对,纷纷赶紧结帐落跑喽。
「老大,你……别生气,你那传家之宝『龙头宝剑』有六尺那么长,他若没变卖,目标十分明显,咱们迟早会抓到他的。」旁边的小喽啰连忙安抚。
「迟早?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位老大一脸不爽,识相者最好有多远闪多远,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若非身为下属跑不掉,旁边的其它喽啰真想立即夺门而出。
孰料,这时竟然有个不怕死的小鬼头敢靠近他,脸上甚至还挂着可爱的笑容,真让人为他捏把冷汗。
「这位老大,我想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喔!」黑狂鹰一脸崇拜。
真的好厉害,如何才能吼一声,就让全部的人吓得屁滚尿流?
「真的吗?小鬼,你见过朱购?」满脸怒容的老大挑起眉,不大相信。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说的什么……猪狗啦,但我的确见过一个手持六尺长物的男子,而且他生得獐头鼠目、嘴巴歪斜,走路一拐一拐的,那是不是你要找的人?」自小在客栈混大,黑狂鹰早就养成一身敏锐视人的好本领了。
「对,对极了。」那位老大喜出望外,猛然揪起了黑狂鹰的小衣领。「快告诉我,那人现在在哪里?」
呃!这家伙也太激动了吧!
「咳咳……你先放我下来,否则勒死我,看你去哪儿找……答案!」短短的脚悬空踢呀踢地,他难受得几乎要翻白眼了。
那位老大赶紧将人放下。
「快说!」他命令道。
真的好凶恶哪!真的该崇拜这种鲁汉子吗?小小的黑狂鹰开始怀疑起母亲大人的安排。
「那人刚刚才走,就往西边的方向。」他指了指方向。
「小鬼,你没骗我?」
「当然,骗你又没好处。」若不是想近距离地看看何谓「枭雄」人物,他才懒得理他哩。
「呵呵呵!太好了,小鬼头,谢谢你的情报。」那位老大由怒转喜,发出洪亮的笑声后,阔绰地由怀里拿出了一锭金元宝递给他。「给你买糖吃。兄弟们,走!」
黑狂鹰让手上的金元宝给眩惑了眼,脑中轰轰然。
好漂亮的东西啊,这是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
他在将金元宝再拿近些,仔细端详,那金亮的色彩,让他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
「哎哟!小……小少爷,真是让你给吓死了,那人凶恶成那样,你也敢靠近。」一直躲在角落边发抖的店小二见那群凶神恶煞走后,这才敢走出来。
幸好小祖宗没出事,要不然看他如何跟去午睡的老板娘交代喔!
黑狂鹰根本没听进他说什么,眼睛还是舍不得眨着眼,看着那锭金元宝。
「阿五,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这……」店小二阿五睁大眼。「金……金元宝!」
想不到那凶恶的家伙这么财大气粗,早知道……早知道……
唉,也罢!日头炎炎,性命宝贵,就算有十锭金元宝可赚,他也不敢出来啊!
「金元宝?金元宝是干什么用的?真的可以买糖吃吗?」这不能怪他,实在是小小年纪的黑狂鹰根本没见过所谓的「金元宝」,大人们更不可能会拿这玩意儿给他,给他几文钱就算对他很好喽。
「当然可以,这锭金元宝可以买下周老伯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呢!」
「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小小的脸蛋迸出了异常的光芒,最后化作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太好了,原来出卖情报也可以赚钱啊,而且还可以赚好漂亮、好实用的金元宝。呵呵呵,我决定了!」
「小少爷,你决定什么了?」阿五搔搔头,搞不清楚他说什么。
「我决定不当山寨大王,」小小的黑狂鹰语气坚定地宣布道。「我要当个贩卖消息的人,我要成为一个名闻天下的万、事、通!」
第一章:
一锭闪亮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狂鹰的一生。
立定了伟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是开客栈的,平日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能用的情报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流露。
也因此,黑狂鹰既不用有猛虎般的音量,也不必练得一身虎背熊腰来吓人。和盗匪同样是做「无本」生意,贩卖情报似乎更适合他一些,而且不用杀人,又可挣钱,多好。
是的,他好爱、好爱钱喔。
虽然身为生意还不错的「枭雄客栈」唯一继承人,他一点也不缺钱用,但是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从那位凶恶的老大手中接过那锭金元宝后,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闪亮亮的玩意儿。
当然、当然,赚钱绝对不是用来花的。
他的至理名言是:赚钱来花谁愿赚?
金元宝那么美丽可爱的小东西哪,是用来「看」的。
每次看到自己手边堆的金元宝越来越多,他的心也会跟着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快乐,飘飘欲仙。
九岁那年,他便下了个决定——矢志一生要赚尽天下间所有的金元宝!以金为床、以宝为被,造金屋、造银屋……
随着年纪增长,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枭雄客栈」出发,足迹踏遍降龙镇的每个地方。他不愧为商家之子,非常有生意手腕,善施小恩小惠给些孩子,以换取更多的情报、挣更多的财物。
也因此,没多久他便成为降龙镇上最八卦……呃,最厉害的万事通。
谁家小妾偷汉子,谁家在做不法勾当……他都一清二楚,而知晓门道的,都会来找他问问题。当然、当然,钱可得先准备好。
就这么过了几年,直到他十五岁,他娘找他为止。
黑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私底下在做什么事,虽然有人警告过她,但她根本不听那些妇道人家的话,始终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是一如往常的听话可爱。
况且她一心只放在打听哪个武师比较高明、哪座山比较适合占领……仍盼着儿子能赶紧练好绝世武功,招集大群同好,来个据地为王,成为盖世枭雄,以期「光宗耀祖」,哪有空去理会其它。
就在武师向她宣布黑狂鹰的武功已经青出于蓝后,黑夫人喜出望外,立刻召来儿子,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她拚命地游说、催促着儿子赶紧出外磨练去,最好三、两年后能传回捷报,占座山、或者抢座城,让她过过山寨大王他娘的瘾,别一直留在家里和一些三姑六婆、五叔八舅的混了,免得消磨志气。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黑狂鹰眼睛一亮,原本他就不愿被困在小镇上,壮志难酬,这下子正好可以让他大显身手。
于是他照着黑夫人的指示,开始了流浪的生涯。
为了避开他娘耳目,也因为黑狂鹰这名字实在是……太凶恶了点,不适合他童叟无欺、淳朴善良的本质,因此他决定为自己更个名行走江湖。
苦想了三天三夜,终于让他想到了个好名字——黑似仙。
是的,这名字就是他全部的想望,他要赚尽天下的财富,唯有如此,才能让他快乐似神仙。
他寻梦而去喽——
泉水镇
在镇郊处,有座破旧不堪的小草屋。
「阿雷、小雨,宝儿……咳咳,宝儿,她回来了吗?」气若游丝的苍老声音,由杂乱的草堆里传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一阵啜泣声。
「咳咳……别哭,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别哭了……咳咳咳咳——」老人努力地安慰道。
「老爹,你……呜呜!你别多说话,宝儿,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你放心吧。」阿雷别过头去,对旁边同样哭得抽抽噎噎的女孩道:「小雨,你快去门外守着,一看到宝儿便赶紧拉她进来。」
对旁人来说,这间以草堆成的小草屋,半边已经塌陷,根本遮不了风、避不了雨,顶多算得上是座草堆。但对他们几人来说,这却是他们的「家」,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
「呜呜呜……好的,我这就去!」小雨听了哥哥的话,连忙跑到门外守着。
「老爹,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阿雷强忍着眼泪说。
简老爹惨白的脸色令他不忍卒睹,心头直酸。
「咳咳,阿雷,你别安慰我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状况,咳!」老人又猛咳了一阵,才虚弱地道:「老爹……不能再照顾你们了,你要记住我的话,和你妹妹去投靠亲人,这样我才能走得安心,明白吗?咳咳咳——」
阿雷很用力地点头,承诺道:「老爹放心,我会照你的话去做,我也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雨。」
「那就好……那就好,咳咳咳——」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咳得惊天动地。
「老爹……」阿雷担忧惊慌极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骚动——
「老爹、老爹,宝儿回来了,宝……元宝回来了。」小雨带着哽咽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
除了小雨外,还有一个打扮得不男不女,眉眼间英气十足、神采飞扬的女孩跑了进来。
「老爹,呼呼!听说你不行啦?」女孩一进门,边喘气边用中气十足的嗓音劈头直接地嚷问。
「元宝!」阿雷瞅了这没分寸的丫头一眼。
「宝儿——」老爹原本黯淡的眼神,在见到她活力十足的红润俏脸后,突然瞿亮起,强硬地扯动一抹笑容。这丫头就是这么直接,每每总让他又好气又好笑。「咳咳,你终于回来了。」
「哎呀!老爹!你很讨厌耶,人家叫元宝,不叫宝儿啦!」俏丽的女孩跺脚抗议道。「你每次都叫错。」
「元宝这名字很土。」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阿雷忍不住插嘴说道。
「元宝怎么会土呢?它多实在呀!如果姓金呢,那就更好了,叫金元宝。可惜你姓简,不过这也不错啦,叫简元宝、捡元宝,嘻嘻!」她的笑容突然凝结,一脸惋惜。「可惜——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真正的金元宝长什么样子哩!」
「宝儿……」老爹叫道。
「叫我元宝啦!」女孩跳来跳去,没一刻安静地执意道。
「你就非要和我抬杠才行吗?」哪有人自己想改名就改名的,根本没将他这老爹放在眼里嘛!
「我这是据理力争。」瞧!多有学问的话呀,真佩服自己。
「可是我……我是个病人耶!」她不该让让他吗?真不孝。
「听听你的声音多洪亮,你哪像个有病的人啊?」元宝姑娘怀疑地眯起眼。「老爹,你是不是想装病骗人啊?」
阿雷和小雨也同时瞥向他。没错耶,比起刚刚的有气无力,现在的简老爹真的是「活力十足」呀!
真是被这丫头给气死了,气到忘了自己只剩下一口气,还能跟她大小声,算她厉害!老人听到她的质疑后,似乎才想起自己早已病入膏肓,刚刚对骂的精神又颓靡下去。
「阿雷、小雨,你们……你们先走吧!我有话要单独对宝……元宝说。」老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老爹——」阿雷和小雨兄妹哭着拜别,迟迟不肯走。
他们知道,这一别,将会是永别了!
「去去去,人家老爹要跟我讲悄悄话,你们哪边凉快哪边滚吧!别留在这里碍眼了。」元宝将那对哭哭啼啼的兄妹踢出门后,才回到老人身边。「老爹,哇,瞧瞧你化妆化得多成功,简直就像个快死的人了。快点,快告诉我,你这回想使什么诈?」她开心地大声嚷问。
敢情她当他在开玩笑,这天真可爱的丫头……
老人摇摇头,由怀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玉镯递给她。
「哇!这是什么?」她伸手往玉镯套了套,可惜手太大,怎么样也套不进去。「老爹,这是真的假的?是你要买给我的吗?哎哟!你也太没诚意了,要送就送大一点的嘛!这么小的镯子,简直就是让小娃娃戴的。」
简老爹曾收养许多人,可最疼爱的还是她,总爱昵称她为小公主,若有好的东西,也会偷偷塞给她,而她也会给予相同的回报,这是他们「父女」间的默契。
「没错……那镯子的确是给小娃娃戴的。」他语重心长地道。
「是吗?」她随便说说而已耶!
「咳咳,听我说,元宝,这是你的。当初我在……捡到你的时候,这小玉镯子就套在你的小手上,相信这玉镯可以……为你解开身世之谜,证明你的身世。」简老爹用着从未有过的严肃神态道。
「身世之谜?」元宝一双水灵灵的灵动眼眸在玉镯子上转动。「你的意思是……这真的是我的?这只玉镯子是真的?」她还以为是老爹拿来逗她的玩意儿哩!
「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有爹娘,不是孤儿?」她唇儿一努。「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老爹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老爹再也照顾不了你,我……我也用不着说出这件事。」
小宝儿这么单纯,实在不适合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哪!
「什么意思啊!老爹,你……」
「咳咳咳……」老爹突如其来的一阵剧咳,让她停住了口。
「老爹,你不要紧,不要紧吧?」
「咳咳!元……宝儿,我的小公主,老爹很高兴……很高兴能够收养你,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可惜我们的缘分尽了,我在天上会……庇佑你的,庇佑你早日找到……亲人。」
「老爹,你干么突然这么感性,好恶心喔!你就别假仙了啦,想骗我的钱就说嘛!」精灵的大眼睛转呀转地,元宝由怀里拿出两个铜钱。「这是我早上去替人家扛东西赚的,送给你就是了。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会赚很多、很多的金元宝给你,让你数也数不完,你别再跟我说什么天上人间的了。」
「呵呵……你这丫头。」简老爹被她惹笑了。「老爹相信,就算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我总算可以放心的……去、了!」
话说完,他头一偏,断了气!
「老爹,老爹……你别跟我开玩笑呀,老爹——」元宝一脸错愕,尖锐的高喊声回荡四周,久久不散。
泉水镇,这是个民风淳朴的小镇,大街上虽然不如大城里那般繁华喧扰,可也十分热闹。
来往的人们的笑容中充满朴实和亲切的味道。
一个身穿银衣的俊雅男子行走其中,他一双黑亮如宝玉般的眸子,冷眼旁观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似乎在探究着什么。
没错,他正是现在名满江湖的万事通——黑似仙。
在连续放出几件大消息后,他的名气跟着水涨船高,收入也越来越丰,距离自己想望的金山银山,脚步越来越近喽。
当然,他也以小器闻名于世,若要从他手中挖得一分子儿,那可以说是作梦。
只是,情况也有例外。
他若是要一个人单独收集全天下的情报,简直是项不可能的任务,自已累死不打紧,反正他死要钱嘛。但最重要的是无法兼顾太多消息,可能会有损他的名声。为了保持万事通的名声不坠,因此他也养了五个「讨债鬼」——大探子,专司替他打探消息。
黑似仙深谙人心,自然了解收买人心的重要,而收买人心最快速的方法,莫过于金钱的诱惑了。
因此他忍痛地颁布了个消息——不论手下这五大探子收集来的情报有没有用,每个月都会固定发薪饷,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情报,还能分红。
黑似仙的名气大、客源广、索费高,而且还能固定发薪饷,又愿意分红,自然而然地,这五个属下们个个卯足了劲,私下也养了属于自己的小探子,以期有更好的表现;而小探子底下还有自己的小小小小探子……
就这么像瘟疫般扩散下去,有用的没用的情报,纷纷传回到黑似仙耳里,也因此他在这行更加无往不利,也难怪他能自豪地说,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只差他愿不愿意说而已。
「应该就是这里了。」他站在一座相异于此朴雅小镇、装潢得金碧辉煌的房子外喃喃自语。
属下太厉害说来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抢光了他的锋头不要紧,重要的是还要分些红给人家。一想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他就心痛;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要他拿出来就像要刨他的肉一样痛苦。
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嘛,有钱干么不自己赚?所以黑似仙决定亲自出马打探消息,以期让自己的金山更添辉煌灿烂。
站在屋子前,他左叹气、右晃脑,怎么也想不透。
「唉!奇怪了,有人会嫌钱太多吗?要不,干么金屋藏娇?」要换作是他,他宁可将所有的钱都省下来,多换些可爱的金元宝宝贝,数呀数地,就算数断了手也甘之如饴。
就在他想施展身手进屋去一探究竟时,突然,旁边有几个做乞丐装扮的人对着他大叫。
「哎呀!你们看那个银衣男子,他会不会是传说中那个万事通黑似仙?」显然这几个乞丐有备而来,打听得很清楚。
「黑似仙?黑似仙——」有人瞪大了眼。
「哇。」其中一个乞丐大胆地上前一步,涎着讨好脸色问:「请问你是不是黑似仙?」
黑似仙深吸了口气,表面维持平静,心中却想着: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有名,连这小镇上的乞丐都认识他?
他该高兴?不!一点也不。
他才不像他那风骚的结拜兄弟解君遥,习惯众星拱月,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认识他。老实讲,若非为了建立响亮的名声,好索讨更高的费用,他绝对不希望自己那么出名。
「黑似仙?」他连忙装胡涂地挑起眉。
照他的历练看来,这群乞丐八成是想成为他的属下,跟他分杯羹;但他黑似仙从来不多花一分钱,养了五个手下和两个管家及一些奴仆已经很要他的命了,要他再多拿出些钱来养这些人,不如杀了他痛快些。
抵死也不能承认他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仍装出一脸无辜相。
「不……」
「黑三爷,我知道是你,你一定是,不用否认了。拜托你收留我们,我们一定会好好替你打探消息,让你赚更多的钱。」有个眼色比较好的立刻巴结地道。
黑似仙有三个结拜兄弟,他排行第三,所以世人称他为黑三爷。
Ⅳ 求类似于【谁之过】的短篇小说,要父女恋的
兄妹恋可以吗?《双子座》很好看的一部小说
Ⅳ 一部短篇台湾言情的小说名字!(有加分)
应该是这个吧——《下堂情妇》作者:莫辰
没想到薄薄的一张纸也回可以毁了一切! 五年前,答正当他为他和袁芷薰私奔后的生活努力打拼的时候 一张离婚协议书彻头彻尾打碎他的白日梦—— 她做不了平凡的女人、过不了苦日子,只适合做她的千金大小姐!
最教他心寒的是:袁氏父女处处打压他,令他无法在台湾立足只得走避美国 这笔帐他会记著,有朝一日他绝对要连本带利讨回来…… 君子报仇,五年不晚哪! 感谢袁氏父女让他看透人性,令他在商场上无往不利
更感谢他们的“激励”,让他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电脑公司的掌权者 做人要感恩图报。他会好好的“报答”他们,不择手段的…… 眼前这个冷酷无情的男人真是邵仲威? 五年前她为了保全他的前途,不得不狠下心签下离婚协议书
但如今他眼中的恨意强烈得让她心惊胆战! 为了羞辱她,邵仲威不惜以女儿当筹码,逼她当供人使唤的女佣 常常在她面前和未婚妻卿卿我我,刺眼的画面眩得她几欲落泪 现在,他竟还强迫她这下堂妻得尽为人妻的“义务”!?……
Ⅵ 短篇的爱情故事
我在网络上找了5个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
。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第二篇
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插进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还看着那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涌出眼眶,冲向到往男孩的天堂……
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相信他(她)\爱护他(她)
第三篇
每次看鼻子都酸的故事
你收下吧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
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
.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
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
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
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
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
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
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
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
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
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
男孩,更爱她了!
第四篇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有一天,男孩女孩牵着手去逛街。当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里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 男孩看见了女孩眼中的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几个月后,女孩的20岁生日到了。
在女孩的生日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过了半晌,男孩才憋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 "来,喝酒 !"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
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首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那颗爱慕虚荣的心。
他们很快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选择。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在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的同时,也发现男人失踪了。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首饰摆在了柜台上。老板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女孩一下子愣住了。
接着老板的眼睛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项链,值一点钱。"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 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 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第五篇
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Ⅶ 求言情小说,兄妹恋或者姐弟恋或者父女恋的(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不要小白文
我也喜欢这种的,但是记不很清楚了。。只有一部。不知道你看过没《丁香花菩提树》叔侄的
Ⅷ 应该是短篇小说,女主是皇上最宠爱的女儿,为了嫁给男主与父亲断绝关系,男主却以为女主是皇上派来监视他
应该是短篇小说,女主是皇上最宠爱的女儿,为了嫁给男主与父亲断绝关系,男主却以为女主是皇上派来监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