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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的地方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21-06-24 10:09:06

❶ 好看的短篇小说(校园、穿越的都行)

短篇有很搞笑的《红鸾记》【PS:我看一次笑一次】
还有《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现代啦,有点悲情但是很写实
《兰亭序-齐眉说》很有古典特色
榛生的文我都大爱《替你喂猫》《豌豆象的花园》
消失宾妮的《如果你还记得这条街》《骗子》都很和我胃口
不二小姐的《我不做仙女很久了》《喜剧》很棒
在这里我给你一篇我看了无数次都不厌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PS:你来解渴的说~】

陆景灏 2007.5

从画展出来,天空又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斜斜的垂着,伞外的世界蒙了一层雾。办画展的是几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

我在一幅画前驻足良久。 画上的女孩白衣胜雪,黑藻般的头发软软地披下来,她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画手是个高瘦的男孩,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他说这是将来他会喜欢上的女孩的模样。

人烟稀少的郊区站台,偶有车辆经过。我点了一支烟,怔怔地看雨。她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到我旁边。她以为把伞盖压得很低,我就认不出她来。我叹口气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没有回答,踮起右脚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圈。

七年?八年?我喃喃自语。
是——很久了。她说。

那么你好吗?我找不出其他的话来打破沉寂。

我…她犹豫着,把伞撑高了一点,抬眼看我。她一点都没变,脸颊消瘦,眼睛很大很黑,有些悲伤。

你呢?你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她忽然问,声音冰凉如水。

我麽?我快忘记自己喜欢什么了。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仿佛时间凝重得走不动。

雨越下越大,我甚至分不清哪是雨声哪是十里蛙声。我将烟头扔进水洼里,星点一闪就熄灭了。一缕孱弱的青烟冉冉升起。

顾长安 1998、7

生活是一条河流,尽头是汪洋大海。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过,还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这句话,此刻如魔咒般盘踞在36°高温的天空下。头痛欲裂,暑假的生活唯“补习”二字而已,果真是无尽的苦海。

陌生的房间,视线从褪色的窗帘扫到很高的天花板,硬是找不到可以正视的地方。穿着短裤和背心的男生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不是保持这个姿势太长时间,看上去傻兮兮的。伯母进来嘱咐几句,便带上门出去了。

他关掉游戏界面,站起来摇晃几下,不知所措地挠了几下头发。他努力半睁着眼睛,像只瞌睡的大袋鼠。好像蛮高的,应该只到他的肩膀。我暗自比画着。

“哎,我刚熬了通宵,先睡会儿,你自己做作业吧。”他居然把我晾在一边自顾自睡着了。陆景灏,Z大建筑系大二学生,据说当年以全市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去的。他一点都不是我想象了很多遍的尖子生书呆子模样。

男生的房间出人意料的干净。书架上都是些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深奥的书。夏天的阳光亮闪闪地撒了一屋子。呼吸和着滴答作响的闹钟声,深沉而温和。是食草动物那般安详平和的呼吸。窗口的大树吧嗒、吧嗒掉下很大的紫色花朵。我脑袋出了故障,直直盯着一道数学题却不知道在讲什么。夏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合睡觉发呆的季节。

睁开眼睛时,陆景灏拿着我的作业本,带着一副“你居然睡着了”的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我。他好像完全换了个人,跟刚才那张水肿的脸相差好大。我讪讪地坐起来。“你醒啦——顾长安。”“恩,啊。”他想笑又忍着不笑的模样,让我尴尬到想用脑袋在墙上撞个洞,然后结结实实扎进去。

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所谓天才,比如陆景灏。不管多难的物理题,他最多挠三下头发思路肯定出来了,然后嘴角露出一丝自信满满的笑。所以补习完后,他的发线总是如刚睡醒那样随意翘着。他会送我到门口,脚踩在那些紫色的花朵上居然脆生生地响。“呐,顾长安,再见咯。”他每天都重复这样一句话,叫我名字时会把顾字拖得长一点,像小朋友玩的一个恶作剧。

顾长安 1998、7

早上我在去补习的公车上看《小王子》,心里止不住的忧伤起来。我也正在一点点变成奇怪的大人。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一面激愤地抗拒做一只被分数驱赶的小羊羔,一面又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复习题。但慢慢的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好像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一切。这些,都让我忧伤,有时候忧伤是种病。

我很怕听见妈妈一声比一声沉重的叹息,怕闻一年一年缠绕在她枯黄的头发上的油烟味。当我想狠狠丢掉书本的时候,就会看见她那双泡在水里的如核桃般皱缩的手。我用细细的银针扎自己的手指,伤口很小,一点不痛,能够让我清醒。

我问过陆景灏关于理想什么的,我很少向人敞开心扉。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不想当建筑师,想当摄影家。我腾地从椅子上起来,膝盖磕到桌子,有那么几秒种我以为自己痛得快要死去。我真的,满是感激地看着他,原来还有和我一样“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景灏说,我们现在还不够强大,所以需要耐心等待。等待有一天我们强大到能守护自己的理想。他目光灼灼,仿佛洞察一切。

补习的最后一天,因高三住校的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甩门而出。脚上趿一双拖鞋,皱起的棉布裙子和衬衣单薄地裹着身体,汗出如浆。空气里飘荡着什么东西馊掉的酸味。我在下午两点钟的大太阳下,狠狠地挤出一滴眼泪。

我用35分钟走完三条街。陆景灏的家在第三条街的尽头,门口有一棵长得很匀称的树,用碎红砖围起来,像童话里的一幅插画。我小心翼翼地按门铃。他开门,看我一身狼狈的模样,眉毛一挑,说,你刚从难民营遣回来?随即丢过来一条毛巾。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说,你以为我想走这么多路来补习呀,唉,我是不想伤了你做老师的自尊。

补习啊…他嘿嘿笑着说,那么我们开始学习吧。见他一脸奸诈的笑着,我才意识到双手空空如也,连支写字的笔都没带。

我把身无分文的情况跟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该怎么办呢?”他若有所思地说,“算了,送你回家吧。”

“诶?”

“我可不想借你钱坐公车。”

我使足了劲才在陆景灏的单车上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势,他的车技真不怎么样。陆景灏是个纤细消瘦的家伙,像所有没长成的少年般有着瘦削的肩膀。风鼓起他白色的衬衣,柔软的布料不时触碰着鼻尖。温润的鼻息和周围温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暖暖的感觉。
呐,天真热啊。

恩,很久没下雨了。

一条、两条,我抬头,千万条雨丝盖住了整个世界。

哈哈,顾长安,你是龙王吗?他笑得喘不过气。我惊异地看着雨越下越大。

你快骑,废话那么多!我喝道。

你就不会往我背上靠一点啊?还嫌自己淋得不够湿啊?唉,我要拿你这个家伙怎么办呢?做事老是慢半拍。让你靠你就靠好了,看你淋得这么湿怪可怜。要是在我们学校里,你早就被那些仰慕我的女生的眼光杀死了。

我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服的下摆,不出声地流下很多眼泪。那天的老街记得,一辆破旧的单车冲过下雨时四下逃散的人群。

陆景灏把单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雨停了。我们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相视而笑。

我局促地看着他,他笑着说,那我走了。我可以请他去我家坐一会,请他擦干身上的雨水,或者还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说,好。他背对着我,右脚钩地,伸出左手挥了挥。一下就骑出很远。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好像我们明天还会见面那样,他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你不要走好不好?你来当骑士,我当马。”年幼的我拉着想要回家的小伙伴的衣服说。我苦笑一下,还想这些干什么。

走过厨房时,妈妈正在洗东西。我说,妈,我决定不住校了。她顿了顿,说,好。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莫名的惆怅,堵得难受。我说,妈,我来帮你。她过来关厨房的门,边关边说,不用,你去学习吧。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看见面前横起一堵白色的厚实的墙。重重地压在心上。

陆景灏 2007、6

1999年,有人预言了世界末日。现在是公元2007年,地球还是以它即定的轨道运转,坚持45亿年的执着。这真是个神经质的玩笑。

整个世界是一台启动后就轰轰作响,永远无法停下来的机器。我们脆弱的心脏,承受着机器巨大的轰鸣,每次跳动都有窒息的危险。有时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我就开始想念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某一天。关于1999年的夏天。那个异常燥热烦闷的夏天,贯穿没有MP3、CDplayer,只有walkman的1999年。每一次的想念都让我感觉到1999年的时间过得和那时的网速一样缓慢。一台转不动的电扇、冰棒、花露水、短裤、脚踏车,全部在另一个夏天到来之前消失不见。

“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独成正比”,我开始验证这句话的真实度。假设自己游走在电影情节里面,现在应该把镜头拉远。然后可以看见我四周密集的人群,一条灯火闪耀的街,一个孤单的银河系,一整个黑暗的宇宙。

就像,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海里,要不停地游才有机会靠岸。

顾长安 1999、4

南方的雨季冗长而粘稠。

从教室靠窗的位置望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直滴水的雨伞和打皱的合欢树叶。我从抽屉里抽出考坏的数学试卷,叹口气。一只大鸟飞过浅灰色的天空,那么大,我叫不出名字。

一模的成绩还没出来,可是感觉很糟糕。我清楚的记得那张理综试卷在桌椅碰撞的混乱声中被收走时,脑门上的青筋突突地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真是糟透了。

去食堂的路上惊异地发现平日安静的校园突然人声鼎沸。想了想才记起今天是5年一遇的校庆。高三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个校区,像沉浮在大海上的一座孤岛,听不到外面的喧嚣。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再次回来追忆些什么,然后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除去考试,学校还真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 同学,请问新建的图书馆怎么走?”

“往——”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右手…等等,诶?

头发剪短了一点,黑色制服的领口露出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然后视线在回上去看那一张带着一点点优渥的微笑的脸。陆景灏说,好久不见。他松了松制服的袖口,自言自语地说,高中的制服居然还合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制服扮纯情,打算拐带未成年少女吗?

哈哈,难道你也觉得我穿制服的样子很帅?我无不鄙视地瞟了他一眼,本质上他就是一个无赖。我拿吃饭这件事打发他,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我也饿了。他说着,不容分说地把我拖到了食堂。我往一号食堂走,他一把把我拖进二号食堂。“我想吃花椰菜,二号食堂的花椰菜最好吃!”

他端着堆得满满的餐盘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得意的笑。我可以想象他在食堂大妈面前装可爱的恶心样。吃完饭他又以老校友的身份强迫我这个在校学生带他逛校区。但不知怎么,到后来反成他带着我逛了。

你不知道吧?男生宿舍前面的荷花池里能钓到很多龙虾呢!

这条路以前被称作情人小路哦!

……

走到通往校门口的林荫道上,他突然看看手表,说,给你看个奇迹。“奇迹?”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是啊,奇迹。从现在开始你闭上眼睛,倒数十个数,然后睁开眼睛。”闭眼睛。然后在心里默数几个数。不要睁开眼睛哦,他说,321,陆景灏难道真是魔术师?随着眼睑的开启,道路两旁的路灯一起点亮,夜幕倏然而至。橘色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温暖而厚实地堆积在心脏里。

陆景灏笑着说,这个路灯还是那么准时啊!那我走了。你呀,好好体会一下这个地方吧,不要老是闷在教室里。天文台去过吗?没去过吧?唉,你还真失败呢,以后毕业了会遗憾的哦。

他向前走了几步,又折回,过来拉我的手。在我摊开的掌心写下几个细瘦的数字。“给我打电话吧。”他说。

他扁扁的身体颀长好看,在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有那么几秒钟我真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雨,没有生息地潜入夜色中。旁边有个同学喊,快跑啊,下雨了!

顾长安 1999、5

我很怕面对那些看到我考试成绩的人。怕他们脸上露出“你以前不是成绩很好”那样惊异的表情。总是安慰自己我又不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我是很累了。

我也很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怕她那些义正言辞的说教。她总是能让我怀着焦虑尴尬的心情不知所措地看她。现在,我把头深深地埋下来,想像一只鸵鸟那样。可是这里是办公室,我低头看着自己从裤脚下露出来的肮脏的鞋尖。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心里想。

她从一叠试卷的最下面抽出我的试卷,发黄的试卷像一块旧手帕,被人随意仍在桌子上。

“我不想再说你成绩退步了多少,有句话叫‘木已成舟’你明白吗?可是我希望你能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一心一意对付高考。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和别班的男生交往呢?”

她脸上是痛心的表情。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陆景灏不是她所谓的“别班的男生”?

“你最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知所措又惊异又害怕地望着她。

上小学时,记不清楚具体哪一天。上学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男生碰翻了午饭,上厕所时钥匙掉进了槽里。倒霉事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块接一块倒。放学后一直欺负我的女生继续欺负我,推了她一把,刚好被老师看到。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刚想解释什么,她直截了当地说:“你今天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遗落在了千年冰原里,找回来了,却没了丝毫的温度。我怕孤单,怕一个人被渐渐遗忘,怕没有人仅仅因为我可爱而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一只黑猫弓身掠过我的面前,像道黑色的沉默的闪电。我很怕猫,怕看到那种灼人的眼睛。一道慌乱的刹车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抬头,看见一个女孩像只单薄孱弱的蝴蝶那般飞了起来。她直直地盯着天空最后一抹蓝色,没有惊恐亦没有怨恨。她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像一幕无声电影的结束,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吃饭时觉得胃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翻腾,吃不下东西。爸爸生气地把饭碗一搁,说:“你摆脸色给谁看啊!”我很想像别人那样,和爸妈说说笑笑地吃顿饭,真的很想。我犟着脖子把饭碗一推走进了房间。关门时,听见妈妈说,可能高三压力太大了。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让它流下来。他们不知道,我所目睹的死亡。

我看不了书,眼前只有那女孩苍白的脸。我把好好藏起来的素描本又抽了出来,我想画些东西,画女孩如蝴蝶般蹁跹的模样。妈妈推门进来,见我手里拿着素描本,又急又气。她夺过本子,用劲把它对半撕开,再撕再撕。纸张裂开的声音,一次次让我的心脏缩紧,她说,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小孩!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不是答应我不画了吗?!你是想看我死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大声地向她,向这个世界质问:为什么要让我背负这么重的理想,为什么给我这么沉重的负担!

她疲软下去,抹着眼角的泪走了出去。我像做错事的孩子蹲在地上流眼泪,惊恐地等待着惩罚。

我拨了那几个号码,一边拨一边拣着地上的纸片。

喂——喉咙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喂——只有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怎么没有声音呢——我仿佛看见陆景灏搔首疑惑的模样。可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却牵不到你的手。

忙音——曾经那么热切地期盼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期盼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可是不是每棵芽都能坚强地坚持到开放的。一时的勇敢,可以为我恒久的微末的胆怯找一个解脱。我害怕担负不了未来的重量,害怕一个人在未来的世界里踽踽独行。

冰冷的刀片伸过来,可是感觉不到疼痛。我闭上眼睛,很多人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掠过我的面前。爸妈,小时候欺负我的女生,班主任,以及很多分辨不出的脸。我的心没有一点苦,没有一点怨恨,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的不幸而一直悲伤下去。最后的最后我看见陆景灏。他站在夏天泛滥的阳光里,被晒黄的额发闪着细碎柔和的光。他的右手把玩着一片受光的树叶,对着它吹气、微笑。他说,不要睁开眼睛哦。我说,好。

陆景灏 2007、7

我们时常会忘记一件以为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时常会想起一件早该忘记的事情。

“我喜欢夏天午后的暴雨,喜欢巧克力味道的食物,喜欢边骑自行车边想事情。最大的理想是当个画家。”“陆景灏以后当了摄影师的话,会去很多漂亮的地方把。”“以前因为成绩好被同班女生排挤,现在已经怎么和别人交往了。”“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单成正比,所以我不害怕一个人。”“人生啊,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时钟指向凌晨1点,我关掉笔记本,身子往后仰。木质的椅背把我的背搁得生疼。从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向下俯视,这个城市仍然不眠不休。习惯把自己扔进无休止的工作中,赚得最体面的酬劳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麻木的面孔及四周嘈杂却无意义的声音。

走出公寓去便利店买了饮料。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枚硬币。硬币上1999的字样闪着暗淡的光泽。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1999年,这座城市的一张晚报上印了一则新闻: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因不堪高考压力割腕自杀。距离现在更加遥远的1998年,我用相机拍下了一个孩子靠在书桌上安睡的模样。她微皱着眉头,似乎梦里也有困扰的事,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她。我把硬币抛向空中,漆黑的夜里分辨不出它滚向何处。

喜欢的歌手沉寂了几年之后又在这个夏天出了新专辑。她抱着吉他浅吟低唱: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我喜欢你。

一起工作过的女孩蕙发来简讯:三年过去了,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屏幕上荧荧蓝光映着那几个细瘦的字,看上去惨白无力。我想起我们深夜在工作间画图纸的情景。她异常认真仿佛笃信什么的神情,让我想起长安。很久以前她也是这样一丝不苟地伏在桌子上作物理题,偶尔皱起眉头思考些什么。我和蕙原来都是一样执着的人。对于爱,抓不住,也放不下。

我回过一趟高中母校。想象长安曾经和我一样孤单地走过长长的林荫道。沿阴暗晦涩的楼梯蹬上天文台。那里更加破败,细屑的灰尘在光线中舞蹈。

斑驳剥落的墙壁上涂满字迹:喜欢你、物理组的胖子去死、傻子才悲伤。写下这些字的人,如今不知流散在何方。剩下它们来传唱一个不老的传奇。

我在那些字里轻而易举地辨出一行娟秀的小字——顾长安到此一游。因为字迹上方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年笑容摇曳,我看得清自己曾经那张无忧的脸。一缕光线打亮那些字,那幅画,仿若隔世。我的心脏缩成小而坚硬的一块,突突地跳着,痛得我流出眼泪。

光阴变成清冷的流水,变成细微的尘埃,变成温存的呼吸,带我回到那些看着天空作白日梦的岁月。

那里,我们都是需要陪伴的孩子。

很棒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还有很多很棒的短篇、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发。【完】

❷ 哄女朋友睡觉的爱情小故事

哄女朋友睡觉的爱情小故事有:

1、公猪和母猪

从前,有两只猪,一公一母。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之际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逐渐长胖,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和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来吃的,公猪总抢着上去把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躺下就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她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在放哨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地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了,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的过着安稳日子。

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没剩下多少肉,而公猪则长得油光,这时的公猪则拼命地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一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牵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母猪笑了笑说:“以后别吃那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都是圈门已经被主人关上......

2,豆包和麻花

麻花准备向豆包表白,“那个…你真胖。”

豆包不太乐意,“噢。”

麻花搓了搓手,又说,“你…你又白…又白又胖…”

豆包瞪了他一眼“我知道!”

麻花有点紧张,他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我想说…”,豆包抢话到“你瘦!就你瘦!”

麻花挠挠头,小声说“我想说,你一定很好抱…”

5,一小勺冰淇淋

“吃下一小勺冰淇淋,你就会变成我这样的小猪哦。”小猪扬起蹄子警告大灰狼。

“像你这样的笨小猪才会信你的话呢!不过是冰淇淋而已,哪有这么神奇。”大灰狼按住小猪的蹄子,吃下了一小勺冰淇淋。

咚咚咚哒!大灰狼变成了一只长着黑宝石眼睛,扇着大大的耳朵,摇着弯弯的尾巴的小猪。

“啊啊啊啊,我怎么变成小猪了!”小灰猪发出“哼唧哼唧”的惊讶声。

“因为,因为这个冰淇淋是我做的,我给它下了‘吃了它的人就要陪我一辈子’的魔法哦。”小猪哼唧哼唧地笑道。

❸ 你有哪些比较暖的短篇小说可以推荐

推荐看自选集《我打电话的地方》,他的风格非常强烈,而且不会让人厌倦。与他版相似的理查权德·福特的《石泉城》,这本集子很规整,体现了一些写作当中可以精心去营造而不让人生厌的东西,我认为是短篇小说的典范之作,《帝国》一篇写得极其精彩。另外还有克莱尔·吉根的《走在蓝色田野上》,她和福特有重合的特点,但是因为男女视角不同有微妙的差别,特别推荐其中两篇《花楸树的夜晚》和《护林员的女儿》。

❹ 求《最棒的短篇小说》或书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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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❺ 求名家短篇散文20篇最好短一点

1、朱自清《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5、史铁生《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

“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

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❻ 蒋峰的作品介绍

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出版有短篇小说集《我打电话的地方》,长篇小说《维以不永伤》、《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淡蓝时光》、《恋爱宝典》和《为他准备的谋杀》,作品集《才华是通行证》等书。曾在《男人装》担任编辑。录制过《艺术人生》,因故没有播出。
蒋峰,被外界赋予了一种为了文学即便穷困潦倒而不向商业低头的悲壮味道,而这个31岁的男人极力用戏谑的态度化解自己无意塑造的“圣徒”形象,“只要我快乐,我想写,这就够了。”他说,“我会一直写作,以等待荣誉的到来。” 他确实有着扎实的语言功底,因而也有着更多的可能性。

❼ 我想要几篇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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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着那辆破旧的黄色出租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里进行着。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里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里拿枪。他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他,就这样交叉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里,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不再开出租车了,他盘算着等今天最后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后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着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这几天,几乎没有什么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着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 “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里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
“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里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出租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靠在车窗上,也许那么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
“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 “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 这里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着,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着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天堂。" 他最后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后,他按下了按钮。

100个对不起(我哭得淅沥哗啦的)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俊熙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诺打来的,他是俊熙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俊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00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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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俊熙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伟: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100个对不起,我还给你,只要你醒来,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错,俊,如果是老天爷让你爱上我只对我说100个对不起就离开,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对我说啊,你好坏,好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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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来吃
我来就郎
岁月是朵两生花
晨曦之雾
千山暮雪
殇璃
一宵冷雨葬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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