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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21-06-23 16:04:05

① 微型小说与短篇小说除了在字数上的区别之外还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1、主题不同

微型小说:又叫小小说,源于欧美,字数在几十个字到1000多字之间,以速写回的方式描绘答生活和刻画人物,象一幅剪影或一个特写镜头,形式短小,文笔洗练。

短篇小说:人物集中,情节单一,篇幅短小。其内容含量通常在2w字以内,少的只有数千字。短篇小说往往截取生活的某个富于情趣和意义的片段,描写一、二个人物来反映社会现实。

2、特点不同

小小说是应快节奏的现代社会而产生的,体现了精巧的艺术特点,往往蕴涵着较深的哲理意味和较强的戏剧性。短篇小说主要是抓住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来说明一个问题或表现比它本身广阔得多、也复杂得多的社会现象的。

(1)见微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微型小说特点

(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人物少,情节简单。但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想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微型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微型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② 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三者有什么区别

小说的一种。其特点是篇幅短小,情节简洁,人物集中。它往往选取和描绘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着力刻划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反映生活的某一侧面,使读者“借一斑略知全豹”。正如茅盾所说:“短篇小说主要是抓住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来说明一个问题或表现比它本身广阔得多、也复杂得多的社会现象的。”这“也就决定了它的篇幅不可能长,它的故事不可能发生于长年累月(有些短篇小说的故事只发生于几天或几小时之内),它的人物不可能太多,而人物也不可能一定要有性格的发展”.短篇小说又称为小小说。
小小说,又称为微型小说。
小小说体现出“以小见大”特征。
它“篇幅短小”、“单一性原则”、“人物单纯”、“细节精简”、“情绪简单”、“时距简短”、“风格单纯”、“语言简约”。其中,篇幅短小,千字左右,是它的外部特征;选材精、结构巧、含意深,是它的本质特点。
①较之短篇小说篇幅更短的一种小说文体,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一般2000字左右,以简短的篇幅写出一个故事,一个场景或一个片断,但与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具有同样的文学审美价值,这是其与故事、速写的本质区别。讲究以小见大,其简约、含蓄、隽永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当代小小说代表作家有芦芙荭、刘国芳、王海椿、秦德龙、于德北等。
②又称微型小说,在当代文学体裁分类中尚无完全统一的说法。《现代汉语词典》“小说”词条也没有提及,网络“小说”词条增补了“小小说”。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炙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③ 见微()著

④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⑤ 好看的短篇小说

我的九岁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说这是贴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动你我。
有人说这是个童话故事,现实里不会有这样的爱情。
是啊,一个九岁孩子的爱情,谁会相信。
但你我可曾想过,孩子的感情才是最真最纯的,孩子的执著往往能撼天动地。
我们聪明计深的小帅哥,看上的这条鱼儿,能网住吗?
男主真的好小 比女主小9岁 呵呵 不过很爱女主
续着来写的 2本书 女主都开窍拉 哈哈

黑市情妇
人家她真的只是第一次出国,和家人一起去开洋荤,看外国的月亮有没有特别圆,
没想到竟莫名其妙的必须去和那个什么“黑社会”的鬼东东“勾勾提”,
好嘛!人家她虽然只是年纪小小、个子矮矮,胆子一咪咪的小小女娃儿,
但她却粉有正义感,而且最爱打抱不平喔!
于是,她单枪匹马、不怕死的去执行“不可能的任务”,
她先在他家门口偷偷摸摸、探头探脑、东张西望,
希望他拿出“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伟大西西里黑手党情操

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我靠,被潜了!
作者:金刚芭比 白痴女潜倒男上司

没有谁的爱情像秦卿与宋子言这样让人爆笑不已,能深刻体会到“爱情潜规则”的甜蜜、温
馨。与美丽无缘、与性感无分的大四女生秦卿因为选修课不及格,想出了“向老师表白”的馊招,可作为
校园偶像的宋子言居然答应交往。猥琐、狗腿的秦卿与儒雅、腹黑的宋子言的相处惹出了一连串的笑话……

杉杉来吃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倾城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何以笙箫默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一人花开, 一人花落

我觉得以上的都很好看 比较短的喇

注 大部分都是穿越滴、都市滴和BL滴

⑥ 提供一些短篇的故事或者微型小说

1、喜糖

不同的职业及职业的选择自有其许多深奥之理。

赵楠华在这个职业上已经干了八年。从他手上发出去的结婚证少说也上万了。

赵楠华胃不好,起先是不吃糖了。

来办证的人扔下几颗喜糖,好几天了仍散乱地躺在办公桌上。

为了整洁办公环境,他只好用一个抽屉专门收罗这些“睡客”。

久之,抽屉居然收满了。他每天按量分发给同事他去吃。

为了完成任务,他带头吃,胃痛也吃。一时间,吃糖成了办公室里的主要任务。

办结婚证的人越来越多,喜糖之患也就越来越严重。抽屉放不下,同事们吃不了,总不能当垃圾倒了吧。

拿回家,让孩子们吃去吧!

于是老婆孩子也加入了吃糖行列。

随着改革开放,人们有了钱,带到他这儿的喜糖从十几颗到几十颗,从几十颗到几斤,从一般品种到高档品种,甚至连精美的包装盒糖也摆上了办公桌。

忽然有一天,赵楠华终于开了窍。妻子不是办了个小卖部吗?可不……他笑了。

从此,妻子的小卖部永远有品种齐全、花色多样的糖出售,在那条街上小有名气。

同事们再也不用为糖吃坏胃而发愁了。

社会上的人们都知道有个爱吃糖的赵楠华。

人们也知道没有好糖办不来结婚证。

赵楠华走运了。

后来,有人说赵楠华发了,我不信。

再后来,有人说他的“百货店”改名为“喜糖专营店”了。我将信将疑。

再再后来,有人说,小店成为办结婚证买高档喜糖的最好地方了,这次我信了。

2、卫生纸要涨价

“听说卫生纸要涨价。”

吃晚饭时,利群商场的吕秘书对妻子说。

这话可巧被刚踏进门的隔壁胖大妈听去了。

胖大妈本来无事,进屋还未坐稳就急着走了。

“卫生纸要涨价啦!”

胖大妈又告诉给刘二嫂。

刘二嫂正准备回娘家。途中她又把这一消息神秘地告诉给她的朋友小魏。

小魏是夜班。急忙赶到单位,拿起电话让她小姑子快去告诉她妈。

……

不到一小时功夫,这消息已传遍了大街小巷。

“卫生纸要成倍涨价!”

“卫生纸明天下午就涨价,我见了红头文件啦!”

“刚才电视已经播了,你咋没看呢?!”

半夜以前,所有开门的大小国营个体商店的卫生纸都卖光了。

第二天一大早,利群商场的甄经理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就进来了批发卫生纸的好几位客房。在去上班的途中摩托车无法骑了,身后跟了一大群人吵吵闹闹的。一个老同志问:“甄经理,撞车啦?”让他哭笑不得。

办公室门刚打开,就挤满了人。还没坐稳,电话铃又响了。

整个一上午,来了走走了来潮水般的人流,响了停停了响的电话铃。批条子的手酸困无力了,上午十一点才算坐下喘了口气。

奇怪,昨天还在发愁卫生纸的销路。今天邪门了。正在这时,秘书小吕进来了。

“一上午忙得头捣了蒜,咋不见你的面?”

“经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卫生纸已处理完啦。”吕秘书喜形于色的说。

“咋回事?”经理温和多了。

吕秘书如此这般地透露了秘密。

3、相亲

护士周丽娅在注射室工作。

她已而立之年仍独身一人。

亲朋好友为她着急,替她提不了少亲,可无一成功。前几天朋友又给她介绍了一位,昨天见了面,她很满意,约好今晚上他家。

抬腕看表,已经五点四十五分了,该下班了。可前来注射的患者仍然排成长队。

她皱了皱眉。

“同志,我推静脉针。”

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走上前来将注射卡递给周丽娅。

她瞪了老人一眼:“静脉针要好长时间,明天再来吧,今天下班啦!”

“每天注射一次,今天不推怕……”

“怕什么,死不了!”

“你这姑娘咋这说话。”

“我咋说话啦?!告诉你已经下班了,你还瞎粘糊什么?!”

边说边将好几位等待注射的患者和老年人一块推出门外。

“光啷”,注射室门锁上了。

周丽娅和高跟鞋的嘎嘎声一同气哼哼地走了。

什么服务态度?老大爷也是一肚子气。就因为家里今晚有事、下午出去买菜才晚去了医院。

唉,真是!

老人家边走、边想、边生气,不知不觉到了家门。

“咣”的一声推开家门,他呆住了,又擦了擦眼睛再一看,是她,他更来气了。

“咋?!你找到家吵架了,护士太太?”

儿子赶紧迎上老人。

“爸,这是那个小周,周丽娅护士。小周,这是爸爸。”

周丽娅:“啊?!”

4、郑.傅主任外传

单位里有俩主任。

正主任姓傅,副主任姓郑。

人们的传统习惯是,只称领导头衔,省略正.副字,在头衔前冠以姓。所以大家均称单位的两位领导为傅主任,郑主任。

人们还有一个习惯,到外单位办事时,愿找正职而不愿找副职。说不上为什么。

所以就有了一些麻烦。

对于副主任来说,他姓郑,大家称他郑主任,没有什么异常,对于正主任来说,他姓傅,大家称他傅主任,起初也未发现异常。

有一天,外单位来了个两个办事员:“你们正主任在吗?”

有人领他们到郑主任办公室。

客人走后,郑主任到傅主任办公室汇报,显然,这两位办事员是来找傅主任的。

又有一天……

天长日久,外单位来本单位办事者均找郑主任。郑主任知名度也就渐渐高了。他显得很忙。

傅主任成天紧锁双眉、少言寡语,一人进出,没了以往的谈笑风生。

突然有一天,郑主任调走了。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但又似乎知道点什么。

傅主任召开了一个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他微笑着说:“从今天起,大家只需叫我主任就可以了,不必带姓,听清了吗?”

“听清了!”异口同声。

“散会!”

5、贡献

巴图和哈达是一对好朋友,同住一村,小学、中学、大学又是同学,相处甚好。

大学一年级那年,巴图因偷窃被校方开除,回到村里。

哈达则是发奋读书,把对巴图的怨恨和不理解全部留在了图书馆。大学毕业又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又考上了研究生,成了博士。现在省科学院工作,科研成果频出,常与省领导人同出入,甚是受人尊敬。

巴图被送回村,差点寻短见自尽。

在乡亲们和老支书的帮助下才抬起了头。先是修鞋,后来修车,没几年成了加工厂的厂长。去年又在县城盖起三层经营大楼,成了富裕大户。

年年干旱年年抗旱年年旱的家乡今年又遇大旱,离开家乡的乡亲们伸出手帮助抗旱的乡亲们抗大旱,旱灾唤来亲乡情。

在捐款抗旱的热潮中,博士哈达省吃俭用,使出浑身的力气捐了一千元。

巴图一出手就是二万。

一万买草,一万买料,还雇车送到每个畜群点。

乡亲们流下了眼泪。

在县里举行的抗灾保畜表彰大会上,巴图因捐款数额居全县之首而倍受领导、鲜花、奖状、记者的青睐,一时轰动县城。

表彰会还未完,哈达走下主席台,看了一眼正在发言的巴图,离开了县城。

6、车祸

在一个并不十分拥挤的交叉路口,市长乘坐的豪华轿车被一辆载重大客货撞了。

市长右腿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肇事司机的父亲在市里一家大单位工作。

工作能力,业务素质都不错。但眼看着身边不如自己的人都提拔重用了,唯有埋头苦干的自己还是个小科长。

当然,他是认识市长的,而市长也认识他,只是没有交往。

当他听说儿子将市长撞伤住了院,先是一怔,随即收拾了手头的工作,带上厚礼即刻到医院探望。

他什么话也不说,干些又脏又累,如倒水,倒尿,倒痰盂的活。

头几天市长只是目无表情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市里其他领导和一些处局头头以为他是市长的亲戚,投来赞许的目光,不时说几句“辛苦了,别累着了”的客气话。

终于有一天,看上去气色不错的市长和他说话了,问他的工作单位,年龄,家里情况,他照实一一说了,样子显得很拘谨。

再后来,他和市长及市长一家熟了。

市长出院搬回家后,他仍然去了一段日子,干些自认为应该干的事。时间长了,他实际上成了市长家的一员。

市长对他越来越了解,越来越亲密,市长也就自觉不自觉地把他当成家庭一员。熟人和朋友都说他是因祸得福。

半年多后,他被破格提拔为某大处的处长,儿子也相安无事。

有人就请他,就找他办事。

有那么一天他喝醉了,对一位铁把子说:“我就不信我不能被提拔!儿子虽然受了点惊,可我的苦肉计成功啦!”把朋友吓了一跳,赶快伸手捂上他的嘴。

7、疫苗

生物医学博士白渊对人体语言中枢、记忆中枢有特殊研究。

他发明了一种疫苗注入人体后主要作用于语言、记忆中枢,注疫苗者能够完全回忆起并清晰地讲出自己的所作所为,特别作用于领导干部,使其讲出所有的腐败行为。

在一个被反腐败小组检查考核合格并树为反腐败先进典型的单位试用时,有领导讲出了自己腐败行为的新情况。

于是,上级下了一个红头文件,把此疫苗定名为“反腐疫苗”,把“反腐疫苗”作为检查考核腐败行为的标准。使反腐败工作进程很快,收到了实效。

从此,白渊出了名,他申请了专利,办起了工厂,大批生产“反腐疫苗”,他成了亿万富翁,被破格晋升为研究员,成为享受政府特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被任命为医科院副院长。

他拥有了应该拥有的一切。

一天,闲来无事的他突发奇想,给自己注射了一支“反腐疫苗”。

正在药效发挥作用时,老婆进来了。

老婆就知道了他的一系列腐败行为,最感兴趣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正人君子般的丈夫居然还有情妇,而且还把细节讲的那么清楚。

她就开始闹,开始告,逢人便讲,谁也不相信他的话,谁也不信白渊注射了“反腐疫苗”。她还是闹,还是告。组织不得不问白渊真相,白渊承认自己误注了疫苗,但不承认他有那些腐败的事。

有人便开始怀疑疫苗有了问题,认为再也不能以“反腐疫苗”为标准了。他们就联名向上级反映。

终于有一天,上级下文停止了“反腐疫苗”的生产和使用。

也就在同一天,白渊又发明了“反腐疫苗”的拮抗剂。可惜晚了。

8、作业

五月的西滩,晨起晚归时凉意袭人,中午则骄阳似火。

骄阳下,一望无际的麦地里跳动着两个小红点。原来是扎羊角辫、穿红衣服的毛毛和兰兰。

这时,田野里已没了干活的大人们。

毛毛和兰兰是姐妹俩,毛毛是五年级学生,兰兰上二年级。她俩每个胳膊上挂着个大竹篮,手里拿着一把小铁铲,沿着田埂一路走一路歌,不时的弯下腰来挖苦菜。

随着竹篮渐满,她俩歌声越亮,脚步越快。

妈妈从地里回到家中,不见毛毛和面、兰兰烧火,炕上扔着两个书包。

“这两个孩子,回家后不做饭,到哪疯去了?”

“毛——毛!”

“兰——兰!”

妈妈在院外喊了几声,仍不见毛毛兰兰。她忍着劳困、腰痛,开始做饭。

饭好了,还不见毛毛兰兰。她就自个儿先吃了饭。

饭后等了一会儿仍不见两个孩子,她就来了气,躺在炕上休息。

迷迷糊糊中听到大门响了,抬头从窗户望去,毛毛和兰兰带来了一阵嬉笑和打闹。

“妈,你看,你看,这是啥?”兰兰抢先。

“妈,我挖的都是奶苦菜,她挖的尽是苦菜。”毛毛抢道。

“我的多,我的多!“兰兰不服气。

“谁让你们挑苦苦菜啦,啊!?”

毛毛兰兰傻了眼。

“天这么热,大人也晒得受不了,你们回家不写字,不煮饭,大热的天,谁让你们挑苦苦菜?”边说边给每人两巴掌。

毛毛兰兰扔下盛满苦菜的竹篮,哭了。

“说,还听话不!”

“听——话。”两个哭腔。

“说,还乱跑不!”每人又给了两巴掌。

“不乱跑了!”两个哭腔。

“说,谁让你们去挑苦苦菜啦,啊?!”

“最后一节课时,吕老师说布置作业,下午上课就交,每个同学挖一篮子苦苦菜。”毛毛止住了哭声说。

“你说啥?这是真的?!”

“就是,我们朱老师说,挖不上下午就不让上课。”兰兰还在抽泣。

⑦ 短篇小说有哪些

我的九岁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说这是贴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动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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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却粉有正义感,而且最爱打抱不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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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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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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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被潜了!
作者:金刚芭比 白痴女潜倒男上司

没有谁的爱情像秦卿与宋子言这样让人爆笑不已,能深刻体会到“爱情潜规则”的甜蜜、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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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来吃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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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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