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几本外国短篇小说,要短的!!越短越好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契诃夫短篇小说集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马克.吐温短回篇小说集
窃贼(阿·康答帕尼尔)
情书(岩井俊二)
永远占有(格雷厄姆·格林)
化石街(岛田庄司)
棋逢对手(西瑞尔·哈尔)
首领(卡拉维洛夫)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
蚂蚁 (博里斯·维昂)
蠢猪 (马莱巴)
品酒 (罗·达尔)
打不碎的鸡蛋 (马莱巴)
劳驾,快点!(图戈依)
品酒 (罗·达尔)
B. 短篇小说投稿,外国背景5000字左右
有点难,不是耽抄美吧?主题是啥?你还是自己看约稿选择吧,可以去天使领域论坛的浮云殿版块,那里有很多小说杂志类的靠谱约稿,你多看看有没有适合你这类题材的,符合要求的话就投投看,不太符合可以试着修改修改,如果文章的确比较好的话,总能过稿的。这个论坛管理比较严格,要按照公告要求去申请才能注册,不过里面的信息很及时靠谱,写手之间的联系和分享也很言之有物,很适合新手上路,你多看看帖子会吸取很多经验。
C. 美国著名小说(一万五千字左右)
欧亨利,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 有《警察与赞美诗》、《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白鸽》等作品,他的作品都值得一看。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百万英镑》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华盛顿·欧文《睡谷的传说》《瑞普·凡·温克尔》、《鬼新郎》,他的短篇都带有奇幻色彩。
D. 求10000字以内的短篇小说,要催人泪下那种,或者淡淡的忧伤类的也行。
《流过的泪不会有痕迹》
E. 外国短篇小说
莫泊桑对于人物的描写,尤其是外貌和衣着方面非常的细腻,往往能很好地表现人物性格,这和他的老师福楼拜不无关系
欧 亨利的作品以结尾见长,其小说都是在最后才起高潮,被称为欧亨利式的结尾
F. 10000字以下的短篇小说
东宫,桐华
G. 外国一万字一下的短篇小说有什么_
詹姆斯·乔伊斯 弗兰茨·卡夫卡
《偶遇》 《猎人格拉胡斯》
《一桩惨案》 《中国长城建造时》
《一位母亲》 《乡村医生》
《如出一辙》 《饥饿艺术家》
《寄宿公寓》 《判决》
威廉·福克纳 欧内斯特·海明威
《沃许》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印第安人营地》
《曾有过这样一个女王》 《现在我躺下》
《干旱的九月》 《拳击家》
《明天》 《两代父子》
伊凡·克利玛 村上春树
《富人通常是些怪人》 《托尼瀑谷》
《奇怪的父女关系》 《烧仓房》
《白房子》 《献给已故的公主》
《真话游戏》 《蜜蜂饼》
《死亡屋里的天王星》 《神的孩子全跳舞》
H. 经典外国文学短篇小说
《供应家具的房间》
下西区那个全是红砖建筑物的地区,有一大批人像时间那样动荡不安,难以捉摸。说他们无家可归吧,他们又有几十、几百个家。他们从一个供应家具的房间搬到另一个供应家具的房间,永远是短暂的过客——在住家方面如此,在思想意识方面也是如此。他们用快拍子唱着《甜蜜的家庭》;他们把门神装在帽盒里随身携带;他们的葡萄藤是攀绕在阔边帽上的装饰;他们的无花果树只是一株橡皮盆景。
[葡萄藤和无花果是安定的家庭生活的象征,典出《旧约·列王纪上》四章廿五节:“所罗门在世的日子,从但到别是巴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安然居住。”]
这个地区的房屋既然有成千的住客,当然应该有成千的故事传奇。毫无疑问,这些故事大多是乏味的,不过在这许多飘零人的身后,如果找不出一两个幽灵来,那才叫怪呢。
某天晚上断黑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在这些摇摇欲坠的红砖房屋中间徘徊着,挨家挨户地拉门铃。到了第十二家的门口,他把他那寒酸的手提包放在台阶上,脱下帽子,擦擦帽圈和额头上的灰尘。铃声在冷静空洞的深处响了起来,显得微弱遥远。
他在第十二家的门口拉了铃,来了一个女房东,她的模样使他联想到一条不健康的,吃得太饱的蠕虫;蠕虫吃空了果仁,只留下一层空壳,现在想找一些可以充饥的房客来填满这个空间。
他打听有没有房间出租。
“进来。”女房东说。她的声音来自喉头,而喉头也仿佛长遍了舌苔。“我有一间三楼后房,刚空了一个星期。你想看看吗?”
年轻人跟她上楼。不知从哪儿来的一道微弱的光线冲淡了过道里的阴影。他们悄没声儿地踩在楼梯的毡毯上。那条毡毯已经完全走了样,就连原先制造它的织机也认不出它了。它仿佛变成了植物,在那腐臭阴暗的空气里化为一块块腻滑的地衣或是蔓延的苔藓,附着在楼梯上,踩在脚下活像是粘糊糊的有机体。楼梯拐角的墙上都有空着的壁龛。以前,这里面也许搁过花草。果真这样的话,那些花草准是在污浊腐臭的空气中枯萎死去了。这里面也许搁过圣徒的塑像,但是不难想象,妖魔鬼怪早就在黑暗中把它们拉下来,拖到底下某个供应家具的地窖里,让它们待在邪恶的深渊里了。
“就是这间。”女房东的长满舌苔的喉咙里发出声音说。“很好的房间。难得空出来的。夏天,这里住过几个非常上等的客人——从来没有麻烦,总是先付后住,从不拖欠房租。过道尽头就有自来水龙头。斯普罗尔斯和穆尼租了三个月。她们是演歌舞杂耍的。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你也许听人家说起过她——哦,那不过是艺名罢了——她的结婚证就是配好镜框挂在那儿的梳妆台上的。煤气灯在这儿,你瞧壁柜有多大。这个房间人人喜欢。从来没有空过很久。”
“你这里常有戏剧界的人来租房间吗?”年轻人问道。
“他们来来往往。我的房客中许多人同剧院有关系。是啊,先生,这里是剧院区。当演员的人不会在一个地方待上很久。有许多就在我这里住过。是啊,他们是来来去去的。”
他租下这个房间,预付了一星期的租金。他说他累了,立刻就住了下来,同时数出了钱。女房东说这个房间的一切早已准备就绪,连毛巾和洗脸水都是现成的。她要出去的时候,年轻人把那个带在舌尖,问了千百次的话说了出来。
“你可记得,你的房客中间有没有一个年轻的姑娘——瓦许纳小姐——埃洛伊丝·瓦许纳小姐?她多半会在剧院里唱歌。一个漂亮姑娘,个子不高不矮,细腰身,金红色头发,左眉毛旁边有颗黑痣。”
“不,我记不得那个姓名。演戏的人常常改名换姓,正像换房间一样。他们一会儿来一会儿去。不,我想不起那样一个人了。”
不。问来问去老是“不”。五个月来不断打听,结果总是落空。五个月来,白天在剧院经理、代理人、戏剧学校和歌唱团那儿打听,晚上混在观众里,从阵容坚强的剧院看起,直到那些低级得不能再低的,连他自己都害怕在那里找到心上人的游乐场为止。他对她一往情深,千方百计要找到她。自从她离家出走之后,他知道准是这个滨水的大城市留住她,把她藏在什么地方;可这个城市像是一片无底的大流沙,不断地移动着它的沙粒,今天还在上层的沙粒,明天就沉沦到粘土污泥里去了。
这间屋子带着初次见面的假客气迎接了刚来到的客人,它那种强颜为欢,虚与很蛇的迎接像是妓女的假笑。破旧的家具反射出淡淡的光线,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慰藉;屋里有一张破旧的锦缎面睡榻和两把椅子,两扇窗户之间有一面尺把宽的廉价壁镜,墙上有一两只描金镜框,角落里放着一张铜床。
客人有气无力地往椅子上一坐。这时,屋子像通天塔里的一个房间似的,讷讷地想把以前各式各样住户的情况告诉他。
[通天塔:《旧约·创世纪》十一章:巴比伦人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通天高塔,耶和华怒其狂妄,变乱了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言语不通,无法取得协调,只得辍工。]
肮脏的地席上有一块杂色斑驳的毯子,仿佛波涛汹涌的海洋中一个长方形的,鲜花盛开的热带岛屿。花花绿绿的墙纸上贴着无家可归的人从东到西都能看见的画片:“法国新教徒的情侣”,“第一次口角”,“新婚的早餐”,和“泉边的普赛克”。歪歪斜斜、不成体统的布帘,像歌剧里亚马逊妇女的腰带,遮住了壁炉架那道貌岸然的轮廓。壁炉架上有一些冷冷清清的零碎东西——一两只不值钱的花瓶,几张女艺人的相片,一只药瓶,几张不成套的纸牌。房间的住户有如船只失事后被困在孤岛上的旅客,侥幸遇到别的船而被搭救上来带往另一个港口,便把这些漂货给扔下了。
先前的住户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渐趋明朗,正如一篇密码被逐一破译一样。梳妆台前地毯上那块磨秃的地方说明有许多漂亮女人在上面踩过。墙上的小手印表示小囚徒们曾经摸索着寻求阳光与空气。一块像开花弹影子似的四散迸射的痕迹,证实有过玻璃杯或瓶子连同它所盛的东西给扔在了墙上。壁镜上被人用金刚钻歪歪扭扭地刻出了“玛丽”这个名字。看情形,这个供应家具的房间里的住户们,不论先后,总是怨气冲天——也许是被它的过分冷漠激惹得忍无可忍——便拿它来出气。家具给搞得支离破碎,伤痕累累;弹簧已经脱颖而出的睡榻,活像一只在极度的痉挛中被杀死的可怕的怪物。大理石的壁炉架,由于某种猛烈得多的骚动,被砍落了一大块。地板上的每一块凹痕和每一条裂纹,都是一次特殊的痛苦的后果。强加于这间屋子的一切怨恨和伤害,都是那些在某一时期称它为“家”的人所干的,这种情况说来几乎难以使人相信;但是燃起他们的怒火的也许正是那种始终存在不自觉的,无法满足的恋家的本能,是那种对于冒牌的家庭守护神的愤恨。如果是我们自己的家,即使换了一间茅舍,我们也会加以打扫、装饰和爱护的。
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住客让这些念头恍恍惚惚地掠过心头。这时,别的房间里飘来了各种声音和气息。他听到一间屋子里传来淫荡无力的吃吃笑声;另外的屋子里传来独自的咒骂,掷骰子声,催眠曲和啜泣抽噎;楼上却有起劲的五弦琴声。不知哪里在乒乒嘭嘭地关门;架空电车间歇地隆隆驶过;后院的篱笆上有一只猫在哀叫。他呼吸着屋子里的气息——与其说是气息,不如说是一股潮味儿——仿佛地窖里的油布和腐烂木头蒸发出来的那种冷冰冰的,发霉的气味。
他正歇着的时候,屋里突然有了一阵浓烈、甜蜜的木犀草香味。它像是随着一股轻风飘来的,是那样确切、浓郁和强烈,以至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来客。年轻人似乎听到有人在招呼他,便脱口嚷道:“什么事,亲爱的?”并且跳了起来,四下张望着。那阵浓郁的香味依附在他身上,把他团团包围起来。他伸手去摸索,因为这时他所有的感觉都混杂紊乱了。气味怎么能断然招呼一个人呢?一定是声音。不过,刚才触摸他的,抚摩他的竟会是声音吗?
“她在这间屋子里待过。”他嚷道,立刻想在屋里找出一个证据。因为他知道,凡是属于她的或者经她触摸过的东西,无论怎样细小,他一看就认识。这股缭绕不散的木犀草香味,她所偏爱并已成为她个人特征的香味,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
这间屋子收拾得很马虎。梳妆台那薄薄的台布上零乱地放着五六只发夹——一般女人的无声无息,无从区别的朋友,拿语法术语来说,就是阴性,不定式,不说明时间。他们从这些发夹上是找不到线索的,便不加理会。搜寻梳妆台的抽屉时,他发现一方被抛弃的,破烂的小手帕。他拿起手帕,往脸上一按。一股金盏草的香气直刺鼻子;他使劲把手帕摔在地上。在另一个抽屉里,他发现几枚零星的钮扣,一份剧院节目单,一张当铺的卡片,两颗遗漏的棉花糖和一本详梦的书。在最后一个抽屉里,有一个妇女用的黑缎子发结,使他一阵冷一阵热的踌躇了好一会儿。但是黑缎子发结只是妇女的一本正经,没有个性的普普通通的装饰品,并不说明问题。
接着,他像猎狗追踪嗅迹似地在屋子里巡逡徘徊,扫视着墙壁,趴在地上察看角落里地席拱起的地方,搜索着壁炉架,桌子,窗帘,帷幔和屋角那只东倒西歪的柜子。他想找一个明显的迹象,却不理解她就在他身边,在他周围,在他心头,在他上空,偎依着他,追求着他,并且通过微妙的感觉在辛酸地呼唤他,以至他那迟钝的感觉也觉察到了这种呼唤。他又一次高声回答:“哎,亲爱的!”同时回过头来,干瞪着眼,凝视着空间。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能从木犀草香味中辨明形象、色彩、爱情和伸出来迎接他的胳臂。啊,老天哪!那股香味是从哪里来的呢?从什么时候开始,气味竟能发出声音呼唤呢?因此,他继续摸索着。
他在裂罅和角落里探查,找到了瓶塞和烟蒂。这些东西他都鄙夷而默不作声地放过了。可是当在地席的皱褶里找到半支抽过的雪茄时,他狠狠地咒骂了一句,把它踩得粉碎。他把这间屋子从头到尾细细搜查了一遍。他发现了许多飘零的住户那凄凉的微细痕迹;可是关于他所寻找的,可能在这儿住过的,灵魂仿佛在这儿徘徊不散的她,却毫无端倪。
这时,他才想起了房东。
他从这间阴森森的屋子跑下楼,来到一扇微露灯光的门口。女房东听到敲门声,便出来了。他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激动。
“请问你,太太,”他恳求地说,“在我没来之前,谁住过这间屋子?”
“哎,先生。我可以再告诉你一遍。我早就说过,先前住在这儿的是斯普罗尔斯和穆尼。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是剧院里的姓名,穆尼太太是真名。我的房子的正派是有名的。配了镜框的结婚证就挂在——”
“斯普罗尔斯小姐是什么样的——我是说长相怎么样?”
“唔,先生,黑头发,矮胖身段,一脸滑稽相。她们上星期二走的,已经一个星期了。”
“她们之前的房客是谁呢?”
“唔,一个做运货车生意的单身男人。他欠了我一星期的房租就走了。他之前是克劳德太太和她的两个孩子,他们住了四个月。再之前是多伊尔老先生,他的房钱是由他几个儿子付的。他住了六个月。这样已经推算到一年前了,再前面的我可记不清啦。”
他向她道了谢,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屋子里死气沉沉的。赋于它生命的要素已经消失了。木犀草的香味已经没有了。代替它的是发霉家具的腐臭的味道,是停滞的气氛。
希望的幻灭耗尽了他的信心。他坐在那儿,呆看着咝咝发响的煤气灯的黄光。过了片刻,他走到床边,把床单撕成一长条一长条的。他用小刀把这些布条结结实实地堵塞进窗框和门框的罅隙。安排停当后,他关掉煤气灯,再把它开足,却不去点火,然后死心塌地往床上一躺。
* * *
这晚轮到麦库尔太太去打啤酒。她去打了酒来,同珀迪太太一起坐在地下室里。那种地下室是房东太太们聚集的地方,也是蠕虫不会死的地方。
[“蠕虫不会死的地方”:参见《新约·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节:“在那里(地狱)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今晚我把三楼后房租出去了,”珀迪太太对着一圈薄薄的泡沫说,“房客是个年轻人。他上床已经两个钟头了。”
“真的吗,珀迪太太?”麦库尔太太极其羡慕地说,“你能把那种房间租出去世,真不简单。那你有没有告诉他呢?”她非常神秘地哑着嗓子低声说了一些话。
“房间吗,”珀迪太太用舌苔非常腻厚的音调说,“本来是备好家具出租的。我没有告诉他,麦库尔太太。”
“你做得对,太太;我们是靠房租过活的。你真有生意头脑,太太 。人们如果知道床上有人自杀过,多半就不愿意租那间屋子。”
“就是嘛,我们要靠房租过活呀。”珀迪太太说。
“是啊,太太,一点不错。就是上星期的今天,我还帮你收拾三楼后房来着。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想不到竟用煤气自杀——她那张小脸真惹人爱,珀迪太太。”
“就是嘛,她称得上漂亮,”珀迪太太表示同意,可又有点儿吹毛求疵地说,“可惜左眉毛旁边长了那么一颗黑痣。你把杯子再满上吧,麦库尔太太。”
I. 国外知名短篇小说,经典的
莫泊桑《一家人》、《在一个春天的夜晚》、《戴丽叶春楼》,一八八二年有《菲菲小姐》、《一个儿子》、《修软椅的女人》、《小狗皮埃罗》、《一个诺曼底佬》、《月光》、《遗嘱》,一八八三年有《骑马》、《在海上》、《两个朋友》、《珠宝》、《米隆老爹》、《我的叔叔于勒》、《勋章到手了》、《绳子》,一八八四年有《烧伞记》、《项链》《幸福》、《遗产》、《衣柜》
契科夫《柳树》 《代表》 《胖子和瘦子》 《渴睡》《在催眠术表演会上》 《坏孩子》 《小职员之死》《变色龙》《我的“她”》 《跳来跳去的女人》 《演说家》 《凡卡》 《外科手术》 《装在套子里的人》 《脖子上的安娜》 《乞丐》 《彩票》 《名贵的狗》 《带阁楼的房子》 《出事》 《打赌》 《在流放地》 《夜莺演唱会》 《农民》 《套中人》 《第六病室》 《醋栗》 《姚内奇》 《窝囊》 《渴睡》《草原》 《没意思的故事》《柔弱的人》《敌人》
欧亨利《咖啡馆里的世界公民》《财神和爱神》 《麦琪的礼物》(也称作《贤人的礼物》)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带家具出租的房间》 《包打听》 《警察与赞美诗》 《爱的牺牲》 《姑娘》《醉翁之意》 《二十年后》《小熊约翰·汤姆的返祖现象》《丛林中的孩子》《闹剧》《慈善事业数学讲座》《几位侦探》 《双料骗子》《绿色门》 《婚姻手册》《心与手》 《布莱克·比尔藏身记》 《索利托牧场的卫生学》 《苹果之谜》 《吉米·海斯和缪里尔》 《催眠术家杰甫·彼得斯》 《最后一片叶子》《华而不实》《黄雀在后》《提线木偶》《五月是个结婚月》 《市政报告》 《没有完的故事》《比绵塔薄饼》 《公主与美洲狮》《心理分析与摩天大楼》 托尼娅的红玫瑰》 《我们选择的道路》《虎口拔牙》《刎颈之交》《两位感恩节的绅士》 《回合之间》 《汽车等待的时候》 《生活的波折》《女巫的面包》 《信童传情》 《菜单上的春天》 《迷梦》 《各取所需》 《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 《钟摆》 《活期贷款》 《天窗室》 《第三样配料》 《白鸽》
J. 求一篇外国作家写的5000-10000字的文艺文章
小径分岔的花园(共7269字)
(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介于空间有限,我就不贴了,网上一搜就能找到。
网址:http://ke..com/view/769287.htm?fr=ala0_1#2
博尔赫斯足够小资了吧
解读文章
作者:残雪
《曲径分岔的花园》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关于迷宫的故事。
“我”——破译谜中之谜的艺术家,阿伯特的延续。
阿伯特——已实现的“我”,我的一部分。
敌国——死神。
上司——命运。崔朋——先辈艺术家,历史。
“我”怎样进入迷宫中心
故事一开头我的处境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间谍,受到上司和敌国的双重压力(人的地位的确类似于间谍,人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断地出卖理想)。但我不是为当间谍而当间谍,我是被迫的,我心里还有个吓人的想法——要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绝望处境中我突然发生了变化。我,这个在对称风格的中国花园里长大的孩子,现在已不再怕死,反而开始渴望绞刑架的体验了,这种渴望里头还包含了另外一种渴望,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远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现的命运先生)宣告,这也许会是一次极其壮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战。就这样,我出于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当时我深思熟虑地高声说出了我的英明决定:我要逃走。我当然不是消极地逃,而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计划,即在剩下的最后一点时间里进入迷宫的中心,破译谜中之谜。
我是个胆小的人(没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计划的英雄主义成分,还有时间的紧迫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计划登上火车,又一次逃脱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演习,向我的命运表明:我决不是个被动等死的家伙。我在逃离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贯是个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赢了,即使这胜利只是短暂的,它也预示着全面的胜利——我将抵抗到最后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说明了我这个人有活的技巧,前程远大。死神的面貌在历史长河中变得越来越狰狞,人的演习也越来越采取凶残的形式,但人只要敢于确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将迷宫的游戏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这双眼睛录下了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流动,以及那个夜晚的降临。
我就要走进我这一生中的迷宫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诉我,只要抱着信念,就会到达远方的目标。我在那条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开始了关于迷宫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度辞去官职去写书,并说他要造一座迷宫,让大家在里头迷路。后来的人发现谁也找不到那座迷宫,他写的小说也没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杀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是消失了的迷宫,我要在想象中让它重现:
我想象它完好无损,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顶上;我想象它消失在稻田里,或者淹没在水下;我想象它有无限大,已经不是由八角亭和条条曲径构成,而是由河流、省分、王国……我想到一座迷宫中的迷宫,想到一座不断扩展、弯弯曲曲、可以包括过去和未来、以某种方式包括天体的迷宫。[1]
想着这一些,世界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无法最终战胜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时间里不停地搞演习,那种打胜仗的演习,以期体验无数的死或无数的生。我也明白了人为什么看不见迷宫,因为迷宫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为了与死对抗而造出来的美丽对称的建筑,它没有出口,人只有消灭了自己的肉体才能打开一个出口。
迷宫中心的风景
黑夜、树林、楼阁、中国音乐、灯笼,这就是迷宫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显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宫里,他是这个迷宫的主人。就像我要将他作为替身一样,他也同样要借我的手来找到他自己迷宫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当他说出“曲径分岔的花园”这几个字时,我马上记起了我的历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对称的花园里长大的,现在阿伯特将那花园搬到了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缘关系。阿伯特给我的感觉是神甫同海员两种气质的混合,这样的人往往会去造迷宫。我在心里计算马登上尉一小时之内还赶不到此地,便镇定地坐下来听阿伯特讲曾外公的事业。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既是总督,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但是有那么一天,他突然预感到自己会死,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在焦虑中思索起关于死亡的问题来。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情绪中产生的。曾外公妄想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迷宫造起来之后他才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令人绝望的真实使得崔朋写下了那本充满矛盾的、混乱的小说。在书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还活着。阿伯特由此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还在信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把我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留给多种(而不是全部)未来。”[2]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无限的迷宫。
2006-8-5 09:13 回复
风一中
1位粉丝
3楼
就这样,曾外公崔朋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现了通向无限和永恒的途径。他那本想象中的书永远写不完,他在书中创造了多种未来、多种时间,那些时间又扩散、分岔,每一种结局都发生了,所有可选择的全部选择了,层次无限丰富,交叉点令人眼花缭乱,一种比喻里暗含了数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种原因导出数不清的结果,那些结果又成为另外的无数事物的原因……
阿伯特的讲述让我的想象一下子连贯起来了:我的迷宫和阿伯特的迷宫、曾外公的迷宫,以及曾外公的那本幻想中的书原来是一个东西,或者说时间的分岔让我们三个艺术工作者在这一点上交叉,于是消失的迷宫在此地复原了。迷宫的本质也许就在于那连环套似的幻想,谁具有这样的能力,谁就可以进来,这是人面对死神所进行的幻想营造,也是用谜来解谜的永久的游戏。这种营造或游戏中,一个人通过时间的秘密渠道同另一个人相通,今人通过时间的交叉站在古人的肩膀上,所有的梦都导向一个梦,一个梦又分解成无数个梦。这一切的根本动力是什么呢?谁能具有这种力呢?绝望中的冒险冲动,狗急跳墙,这就是答案。
“英雄们就是这样作战的,心儿令人赞美地镇定,刀光凶猛,心甘情愿地去战死。”[3]阿伯特的讲述在我身上引起的共鸣表现为一种最深处的、本源的骚动,我更加坚定了“死”的决心,为终生的理想,也为最后的忠诚。
我只能用我的迷宫来使前辈的迷宫复活,也只能用我的迷宫来完成阿伯特的迷宫,但从此处也可以看出,迷宫并没有限制,它向每个人敞开,问题只在于是否有拼死闯入的力。阿伯特的讲述复活了曾外公的花园,我的体验又复活了他们两人的花园,我把我的多种时间的花园传达给有同样血缘的人,那人的体验又将复活我的花园,如此下去,无休无止,那将是怎样的景象啊!所以——
围着这座住房的潮湿的花园里挤满了不计其数的、看不见的人群。在另外的时间领域里,这些人就是我和阿伯特,一副秘密、忙碌、多形的样子。[4]
但生命的图像只限于幻想,幻想一停上,人就会看见死神马登上尉。这个时候,他是出现在迷幻花园里的唯一的人,像塑像一样强壮,永远不可战胜。我内心深处的骚动更明确了,因为“未来”已经可以看得见了,那个人正朝我们走来——我和阿伯特共同的未来。我朝阿伯特举起了枪,惊心动魄的死亡体验又一次产生。我和我的朋友阿伯特共同捍卫了理想,现在生命对于我已不再有意义,因为一切该做的都做了,迷宫的出口就在前方,接下去只要迈动脚步就可以了。那远方的上司该作何感想?总是慢了一拍的马登上尉又该作何感想?然而我还是悔恨和厌倦,不是为迷宫的理想,而是为我那屈辱卑劣的生活,为自己总是面临你死我活的无奈的命运。我,一个可耻的间谍,一个靠吃死人肉为生的家伙,却在心里珍藏着建造通天塔的宏伟计划,这不是太不相称了吗?我怎能不悔恨呢?
人为什么要建造迷宫
现在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了。人之所以要建造迷宫,是因为死神在屁股后头的追击使他逐渐明白了难逃法网,到后来人便于绝望中产生了用死亡来做游戏、以丰富那漫漫的黑夜的时光的办法。真正的死神越迫近,游戏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无畏的精神,也用他的身体,壮烈地展现了生之奥秘。
注释
[1]《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132-133页。
[2]同上,第136页。
[3]同上,第137页。
[4]同上,第1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