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孟婆 鬼门关、阴曹地府、奈何桥、望乡台。要想了解关与人死后的这些传说,哪些书籍里有详实的描写
相传过了鬼门关便上一条路叫黄泉路,路上盛开着只见花,不见叶的彼岸花。花叶
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
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亭子叫孟婆亭,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
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忘川河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喝下孟婆汤
让人忘了一切。三生石记载着前世今生来世。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
间,喝杯忘川水煮今生……
【城隍庙】
传说人死后会先向最近的城隍庙报道,城隍庙就是阎罗殿在人间的分办事处。然后
由黑白无常和阴兵押送到鬼门关。
【鬼门关】
鬼门关两旁有十八个鬼王和把门小鬼把守。森严壁垒、铜墙铁壁,牢不可破。无论
哪个亡魂来到这里,必遭检查,看是否有通行证。这个通行证就是“路引”。它是人死
后之魂到阴曹地府报到的凭证。在这张长三尺、宽二尺的黄纸上印有“为丰都天子阎罗
大帝发给路引”和“天下人必备此引,方能到丰都地府转世升天”,上面还盖有“阎王
爷”、“城隍爷”、“丰都县太爷”三枚 印章。凡是人死后,即烧掉它,亡魂就拿着
它到鬼门关,经查验无讹后,方能入关。
【黄泉路】
过了鬼门关的魂魄就变成了鬼,接下来就是黄泉路,是接引之路。在黄泉路上还
有很多孤魂野鬼,他们是那些阳寿未尽而非正常死亡的,他们即不能上天,也不能投
胎,更不能到阴间,只能再黄泉路上游荡,等待阳寿到了后才能到阴间报到,听候阎罗
王的发落。
【奈何桥】
黄泉路的尽头就是忘川河,忘川河上有座桥便是奈何桥。桥分三层,上层红,中
层玄黄,最下层乃黑色。愈下层愈加凶险无比,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生时行
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
此桥为界,开始新的一个轮回。青石桥面,五格台阶,桥西为女,桥东为男,左
阴右阳。“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千年的回眸,百年的约定。也许这一
世的夫妻情缘,开始于斯,恩断于此。
奈何桥下几千丈,云雾缠绕,等待来生的是什么道,谁也不知。来生的约定,只是
此生的一种后续,喝过了孟婆汤,已经把所有忘却,来生的相见,只是一种重新的开
始。奈何桥,奈何前世的离别,奈何今生的相见,无奈来世的重逢。
【望乡台】
望乡台被传说这亡魂最后一次向阳世亲人告别的地方。人死后,“一天不吃人
间饭,两天就过阴阳界,三天到达望乡台,望见亲人哭哀哀。”鬼魂去地府报到前,对
阳世亲人十分挂念,尽管鬼卒严催怒斥,还是强登望乡台,最后遥望家乡,大哭一声,
才死心塌地前往“阴曹地府”。
【孟婆汤】
奈何桥上有孟婆,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
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凡是喝过孟婆汤的人就会忘却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
无牵挂地进入轮回道开始了下一世的轮回。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或忘忧散,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
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形同陌路,相
见不识。阳间的每个人在这里都有自己的一只碗,碗里的孟婆汤,其实就是活着的人一
生所流的泪。
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都会落泪:因喜,因悲,因痛,因恨,因愁,因爱。孟婆将他
们一滴一滴的泪收集起来,煎熬成汤,在他们离开人间,走上奈何桥头的时候,让他们
喝下去,忘却活着时的爱恨情愁,干干净净,重新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
畜。
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甘情愿地喝下孟婆汤。因为这一生,总会有爱过的人不想忘却。
孟婆会告诉他:你为她一生所流的泪都熬成了这碗汤,喝下它,就是喝下了你对她的
爱。来的人眼中最后的一抹记忆便是他今生挚爱的人,喝下汤,眼里的人影慢慢淡去,
眸子如初生婴儿般清彻。
【忘川河】
喝孟婆汤,了前尘旧梦,断前因后果。忘尽一世浮沉得失,一生爱恨情仇,来生都
同陌路人相见不识;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
等上千年才能投胎。千年之中,你或许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
通,你看得见她,她看不见你。千年之中,你看见她走过一遍又一遍奈何桥,喝过一碗
又一碗孟婆汤,你盼她不喝孟婆汤,又怕她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
在你跳忘川河之前,孟婆会在你身上做个记号,这个记号就是在你脖子后面那颗
痣。这样的人,必须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磨折等上千年才能轮回,转世之后会带
着前世的记忆、带着那颗痣寻找前世的恋人。所以朋友们请珍惜身边脖子后面有颗痣的
那个人,无论是亲人、朋友,因为他(她)也许是你前世的恋人,经过千年等待来寻找
前世情缘未了的人,去完成前世未了的心愿,请永远不要去伤害他(她),因为不是谁
都有勇气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煎熬之苦。
【三生石】
奈何桥边有块青石叫三生石,三生石记载着每个人的前世今生,石身上的字鲜红
如血,最上面刻着四个大字“早登彼岸”。今生已知前生事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来生
她是谁 饮汤便忘三生事。
三生石千百年来一直伫立在奈何桥边,张望着地狱中那些准备喝下孟婆汤,然后
轮回投胎的人们。它在无言之中见证了无数人的苦与乐,惯看了多少人的悲与喜,听过
了多少人的笑与啼。千年百年,当它日日朝朝看着那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的芸芸众生,
它已知晓,该了的债,该还的情,三生石前,一笔勾销。
【考罪石】
这是通往阴曹地府的最后一道关卡。 亡魂到此,都要单脚站在考罪石上,挺胸
抬头,看着前面“神目如电”四个大字进行考核,在阳世行善积德的顺利通过,造孽作
恶的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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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很经典的关于彼岸花,奈何桥,孟婆汤,忘川河,鬼门关,黄泉路的传说故事
相传人死后,会有阴间的捕快黑白无常来捉拿人的魂魄,再由牛头马面把他们带到阴曹地府去接受阴间大法官阎罗王的审判,以决定他们是升天做神仙;或再次投胎做人;还是打入十八层地狱去受苦。
相传过了鬼门关便上一条路叫黄泉路,路上盛开着只见花,不见叶的彼岸花,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桥的对岸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亭子叫孟婆亭,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喝下孟婆汤让人忘了一切。忘川河畔还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它记载了每个人的前世、今生和来世。过了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然后进入阴曹地府.....
鬼门关
相传人去世后,先由阴间快捕黑白无常带走三魂六魄,交由牛头马面带至鬼门关----是也就鬼国的必经关卡。
谚云:“鬼门关,十人去,九人还。”
鬼门关前有十六大鬼,传说阎罗王专门挑选了一批恶鬼来此镇山把关,他们对劣迹斑斑、恶性未改的亡魂野鬼盘查得格外苛刻、严格,不使一个蒙混过关。生前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来到这里都必须接受检查,看看是否持有鬼国通行证---路引,这是人死后到鬼国报到的依据。路引长3尺,宽2尺,是用黄色的软纸印做的,上书“为丰都天予阎罗大帝发给路引和普天下人必备此引,方能到地府转世升天”。同时,路引上面盖有“阴司城隍、丰都县府”三个印章。凡是人死后入殓或火化时烧掉它,就会随灵魂来到地府,所到之处才能畅通无阻。
黄泉路和彼岸花
泉路上无客栈,步履匆匆心留恋
过了鬼门关,接下来就是一条长长的黄泉路。人的魂魄到阴间报到要走很长一段路,过很多的关,因此,黄泉路可以是对这些关和路程的总称,也可以单指这条名叫黄泉路的路。
在黄泉路上有火红的彼岸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 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 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
p.s. 人的阳寿到了就会死,这是正常的死亡,正常死亡的人首先要过鬼门关,过了这一关人的魂魄就变成了鬼,另外,黄泉路上还有很多孤魂野鬼,他们是那些阳寿未尽而非正常死亡的,他们即不能上天,也不能投胎,更不能到阴间,只能再黄泉路上游荡,等待阳寿到了后才能到阴间报到,听候阎罗王的发落。
引文:
“彼岸花,花开开彼岸。花花相映不见叶,叶叶相衬不见花,花叶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奈何桥
忘川河上奈河桥,奈河,奈何,奈若何!
关于此桥,存在两种流行的说法,一种叫做奈河桥,另一种叫做奈何桥。“过奈河桥头,一去不回头”。桥分三层,上层红,中层玄黄,最下层乃黑色,愈下层愈窄愈加凶险无比,生时行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
河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那些溺水而死的鬼魂,总是在桥梁上下或左右桥头,为自己寻找替身者,以便使自己能够托生而转世。走下层的人就会被鬼魂拦住,拖入污浊的波涛之中,为铜蛇铁狗咬噬,受尽折磨不得解脱。
孟婆汤
奈何桥横忘川河,桥亭之上有孟婆,孟婆手中孟婆汤,喝下此汤永相忘。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或忘忧散,一喝便忘前世今生。每个人都要走过奈何桥,孟婆都要问是否喝碗孟婆汤,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
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痛恨之人,来生都形同陌路,相见不识。阳间的每个人在这里都有自己的一只碗,碗里的孟婆汤,其实就是活着的人一生所流的泪,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都会落泪:或喜,或悲,或痛,或恨,或愁,或爱......孟婆将他们一滴一滴的泪收集起来,煎熬成汤,在他们离开人间,走上奈何桥头的时候,让他们喝下去,忘却活着时的爱恨情愁,干干净净,重新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
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甘情愿地喝下孟婆汤。因为这一生,总会有爱过的人不想忘却。孟婆会告诉他:你为她一生所流的泪都熬成了这碗汤,喝下它,就是喝下了你对她的爱。来的人眼中最后的一抹记忆便是他今生挚爱的人,喝下汤,眼里的人影慢慢淡去,眸子如初生婴儿般清彻。
喝过孟婆汤,能忘掉尘世间的苦与愁,哀与乐
前生再怎么深恋,走在这奈何桥上也是步履稳稳不乱丝毫
心静如镜,心沉如石
桥这边寂寂无声,因为心死,失了往生的记忆
只要喝了她的汤药,前世今生的宿怨便会忘得干干净净,来世重新为人,
牵挂之人,痛恨之人,来生都将形同陌路,
这种让人相见不识这汤就叫做孟婆汤。
忘川河
又名“三途河”,横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当灵魂度过忘川,便忘却生前的种种,曾经的一切留在了彼岸.......
当然,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
千年之中,或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
千年之中,你看得他一遍又一遍的走过奈何桥,喝过一碗又一碗孟婆汤,虽盼他不喝孟婆汤,却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的千年煎熬之苦;
千年之后,若你心念不减,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间,寻找前生最爱的人。
三生石
三生石前,缘订三生!
奈何桥边有块青石叫三生石,石身上的字鲜红如血,最上面刻着四个大字“早登彼岸”
传说它记载着每个人的前世、今生和来世,前世的因,今生的果,宿命轮回,缘起缘灭,都重重地刻在了三生石上。千百年来,它见证了芸芸众生的苦与乐、悲与欢、笑与泪,该了的债,该还的情,三生石前,一笔勾销......
引文:
“今生已知前生事,三生石上留姓氏,不知来生他是谁,饮汤便忘三生事。”
“三生石上望三生,流水年年江月横”
“三生石上三生缘,底事年年不见还?只今风做三生石,生生相望不相识。”
望乡台
望乡台又称“思乡岭”,在这里,可登台眺望阳世家中情况,于是这里成了鬼魂遥望阳间的窗口和活人与死人联络感情的圣地。
传说人死后,“一天不吃人间饭,两天就过阴阳界,三天到达望乡台,望见亲人哭哀哀。”鬼魂去地府报到前,对阳世亲人十分挂念,尽管鬼卒严催怒斥,还是强登望乡台,最后遥望家乡,大哭一声,才死心塌地前往“阴曹地府”。正是“望乡台上鬼仓皇,望眼睁睁泪两行。妻儿老小偎柩侧,亲朋济济聚灵堂。”
望乡台被传说这亡魂最后一次向阳世亲人告别的地方。又传说阴间望乡台建造甚奇,上宽下窄,面如弓背,背如弓弦平列,除了一条石级小路外,其余尽是刀山剑树,十分险峻。站在上面,五大洲、四大洋都可以望见。最初望乡台设在第一殿,因包老阎罗原执掌第一殿,由于他过于慈悲,怜悯屈死,屡放还阳伸雪,被降调第五殿,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地狱。
世上有一种药叫“龙蜒草”,它能使垂死之人不死,但却不能活人。<关于彼岸花,奈何桥,孟婆汤,忘川河,鬼门关,黄泉路的故事>
传说有一种药叫“孟婆汤”,它能使人还阳,但却令人忘却过去。
世上还有一种草叫“断肠草”,它会让人恢复记忆,但它也可致命,一旦服之三天之内必会暴毙而亡。
“风雨散,飘然何处,不过是似水流年,相逢一醉是前缘。 ”
三生石、奈何桥、孟婆汤,都是来生的无奈。
只有轮回没有爱,爱就在转身的一刹那,忘记……。
Ⅱ 求一本玄幻小说,主角叫什么山 ,内容刚开始八十多岁,为了进阶先天,带收养的儿子们去什么山,求丹
是 长生不死 小说作者: 观棋
第一章
七月初七,大昆国,宣城钟府。
钟府今日,大门广开,摆下八百桌桌宴,无论是内部,还是门外,甚至钟府大门所在的那条街,此刻,都摆满了座席,只要来贺之人,无论生熟,皆可入席。
今日,是一个重要的日子,钟府钟老爷子,今天八十大寿。
钟老爷子是个传奇的人物,白手起家,风火五十年,打出了这偌大的家业,他的一生在大昆国都好似一个神话传奇一般。
甚至,大昆国前任皇帝,都和钟老爷子把酒言欢过。
钟老爷子一生,并未入仕,是个商人,但是,在大昆国,地位却是非常超然,五十年中,钟老爷子所赚取的金钱,已经不再以斤两计算了,太多了,多到连皇帝都眼红的地步,多到比那些千年世家积攒的还多。
就连钟老爷子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有多少钱,因为,每天从四方都有大量金钱涌入钟老爷子名下。
也许天意弄人,钟老爷子却没有一个后嗣,无儿无女,虽娶过八房妻妾,却无一人能够生养。也好似上天故意为钟老爷子的风光留下一个天大的遗憾一般。
但是,钟老爷子并未怪责妻妾,而是收了大量的义子,现在,钟老爷子的义子,已经不下于百名了。
众义子被钟老爷子传授了各种知识,维持着这偌大的家业。对于众义子,钟老爷子都非常用心,每个义子,都是练武奇才,好似当初收为义子,就是看在他们的根骨。
义子也有子女,所以,钟老爷子虽没子女,但,却是有着众多后辈。
义子多了,对于钟老爷子这份家业,也个个心中充满了一丝期望。就好像皇帝的子孙一般,谁也不是省油的灯。
今日一早开始,就有大量来贺之人,高朋满座,整个钟府,都洋溢着一种强烈的喜气。
钟府内院,一座五层高的阁楼,在钟府中好似一座宝塔一般,非常显眼。
在阁楼最高一层,一个老者,此刻正从阁楼之上看向四方来贺的宾客。
老者白发苍苍,眉毛胡须都也发白。双眼炯炯有神,面容不怒自威,看上去充满了威严。这就是钟府的定海神针,钟山。
老者眉头微皱,好似在思量什么一般。
这时,阁楼后面,一个相貌敦厚的中年男子从楼下上来,即便老者背对着他,中年男子也是微微一鞠躬。
“义父,酒宴已经准备好了,等你开席了。”中年男子敦厚的说道。
被这一声打断,钟老爷子也回过神来,调头看向中年男子。
“钟天,你修为已经达至后天第八重了吧?”老者淡淡说道。
“是的,义父,我后天第八重,但今年已有五十岁,今生无望达至先天了。”中年男子叹了口气道。
“嗯”钟老爷子点点头。
继而,在这个钟天引路下,走下楼梯,慢慢的走向了前面宴客大厅。
大厅之中,此刻已经是坐满了宾客,有一半坐着的是钟山的义子们。另一半,却是大昆国的一些重要官员。虽说钟老爷子不出仕,但是,在大昆国地位还是相当高的,虽不如四大千年世家,但,也相去不远了。
大厅的北面,是一个巨大的金色寿字,是当今皇帝,专门赐下给钟老爷子过寿的。
此刻,大厅之中,宴桌尽皆坐满,众人议论纷纷,好似在交谈什么,但,却没人动桌上的酒菜。
“钟老太爷到~~~”一个下人忽然喊道。
下人一喊,大厅之中,即刻静了下来,外面也无人说话。
只看到发眉尽白的钟老爷子,从偏门,在大义子钟天的服侍下,走了进来。
老爷子虽然年老,但是,精神还是非常好的,在走到最中央的坐位时,脸上露出了一丝和硕的笑容。
“诸位能来,钟某多谢。”老爷子对着众人说道。
“老爷子这是哪里话?”
“应该的,应该的”
“当的,应该的。”
………………
宾客纷纷说道,一阵谦虚,而钟老爷子,也仅仅点点头而已。
“苏星,代父皇恭祝钟老爷子松鹤延年,福寿安康。”一个紫袍男子马上起身,对着钟老爷子道。
显然,这是当今大昆国的一个皇子。
“赵林,代家主恭祝钟老爷子日月同辉,春秋不老”
“钱三,代家主恭祝钟老爷子日月昌明,松鹤长春”
“孙立,代家主恭祝钟老爷子事事顺心,天伦永享”
“李儒,代家主恭祝钟老爷子吉祥如意,后福无疆”
又是四个中年男子对着钟老爷子迎拜道。
“嗯,好好,多谢陛下和四大家主,诸位请坐。”钟老爷子淡淡笑道。
众人纷纷坐下,继而,钟老爷子的一众义子,纷纷上前祝钟老爷子大寿之喜。
大宴了三天,整整三天时间。
这期间,钟老爷子仅仅在第一天露了一下面,接下来,就再也没露面过。
这三天,钟老爷子的所有义子全部回来恭贺义父寿辰,有些拜过寿的就马上扑向各处家族事业了,但有些,却被钟老爷子留了下来。
三天后,大宴散去,钟府一个议事厅中,钟老爷子独自坐于上首,手中抓着一个龙眼大的红球,轻轻的摩挲着这红球,好似老爷子最最尊贵的东西一般。
擦了又擦,近一炷香以后,老者才将其小心放在一个小小布囊之中,继而,用细线穿起,挂在胸口之处。
“让他们进来吧。”钟老爷子对外轻轻叫道。
“是”门外,传来钟天的回话之声。
很快,在钟天的带领下,走入另七个人,其中三个,和钟天一般年纪,大概四五十岁左右,另外四个,却是年轻很多,只有三四十岁的样子。
“义父”进来的八人,同时对着钟老爷子拜道。
“嗯,坐下吧。”钟老爷子淡淡说道。
“是”八人马上坐下。
“钟地、钟玄、钟黄,钟一、钟六、钟十八、钟十九,你们现在,修为都稳定在后天十重了吧?”钟老爷子问道。
“是的,义父。”众人回道。
只有其中一个略微年轻的男子有些惊讶说道:“十天前,我刚达到后天十重,本来准备给义父一个惊喜的,想不到义父提前就知道了?”
“钟十九,三十二岁,能达到后天巅峰,是给我惊喜了。”钟老爷子看着这里这最小的义子,脸上淡淡笑笑,也是对这个最小的义子,最为宠爱。
“义父谬赞了。”钟十九马上好似害羞般的说道。
“嗯,可知为父今日为何找你们来?”钟老爷子问道。
“孩儿不知。”众人马上摇摇头道。同时奇怪的看向义父,不知义父忽然叫住自己所谓何事。
“过些天,就是龙门大会,你们随我前往龙门大会。”钟老爷子淡淡说道。
“龙门大会?义父,你知道龙门大会在哪召开?也只有四大世家还有皇室才知道啊。”钟十九马上激动的叫道。
同时,其他人也是一脸激动的看向钟老爷子。
一旁那样貌敦厚的钟天,却是坐在那里,一声不吭,虽然有些意外,但,并没有多大的喜悦。
“不错,为父将带你们前往龙门大会,到时,各国精英都将汇集于此,而且,基本都是后天巅峰,甚至,还有先天强者,你们随我前往,争取,被哪个仙门看上,收为弟子,从此学习那无上仙道,长生不死。”钟老爷子也有些向往道。
“是,义父。”众人马上兴奋道。
世上有神仙,虽然一些人认为是迷信,但是,钟家这么大家族,可是知道神仙并不飘渺,而是存在的,只是,一直以来,却不得法门。空有愿望,却无从找起。
“为父带你们前往参加龙门大会,一是希望你们能摆脱世俗之扰,从此进入仙门,另一个,却是希望你们为为父办一件事。”钟老爷子眼睛忽然亮了起来。
“义父你说,只要能办的到,我一定办。”钟十九马上说道。
看到这个最小义子还没听自己说什么,就马上拍拍胸脯保证,钟老爷子也是一阵心中舒坦。
“嗯,事情不难,只要你们拜入某个仙门,跟仙门的师傅,或者长辈,讨要一枚‘破禁丹’给我即可。”钟老爷子有些兴奋的说道。
“是”众人纷纷点头。
“义父,破禁丹,是什么?”只有钟天疑惑的问道。
“破禁丹,在这些仙门之中,并不是什么非常好的丹药,它的功效,仅仅是助人突破后天极限,但是,却需要一个金丹期以上之人,才能炼制,你们到了仙门,学习仙家秘法,根本不需要这东西,因此,比较稀少而已,当年,我用我全部家产,想与一道人换取,但,那道人却不屑一顾,世俗界的一切,在这些人眼中,和过眼云烟没有区别。”钟老爷子一阵唏嘘道。
听到钟老爷子所说,众人一阵感叹,的确,之前还对家产比较感兴趣,但是,在长生不死的面前,这些家产算的了什么?什么都不是。
“义父,你想用这破禁丹突破到先天?”钟天马上追问道。
“都是我的儿子,我也不瞒你们,的确,为父因为修行比较晚,虽然花大量的钱,买来大量的灵药,但是,却只能修炼到和你们现在一样,再无寸进,为父已经八十岁了,再无可能突破,龙门大会,五十年一次,也是我唯一一次机会,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钟老爷子对着众儿子说道。
“义父放心,只要我被仙长看中,哪怕以我不入仙门为代价,我也一定为义父讨得一粒丹药的。”钟十九马上说道。
“嗯”钟老爷子马上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感叹。
“义父,我。”钟天有些踌躇道,毕竟,钟天只有后天八重的修为。
好似看出这大儿子的困扰,钟山笑笑道:“你们去准备一下吧,三天后启程,钟天也跟我去吧,少了你的服侍,为父也感觉不自在的。”
“是”众人马上说道,而钟天也是一脸兴奋,钟天自知不可能被选中,但,能看看龙门大会的场景,也是无比兴奋的事情,最少,最少今生无憾了。
继而,众人纷纷离开了大厅,回去兴奋了。
众义子离开,钟老爷子也缓缓站了起来,并且慢慢走向了后面的一处院子。
这院子,不需要任何下人侍候,任何人不得进入打扰,就是众义子,也是如此。除非老爷子让人进来。
走入那院子,轻轻的关上了大门,钟老爷子走入卧室之处,坐在床边,钟老爷子再次将挂在脖子上的红球取下来。
此刻,红球却好似放射着微微的红光一般,而且,在这红光之上更是浮着着一些七彩流光。
“五十五年了,当年登上珠穆朗玛峰时,捡到这个红球,就被一股吸力,吸的穿越空间,到这地方,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因为,这里有神仙,五十五年,寻了多少次仙门,都是说我修炼太迟,根骨不佳,静脉不壮,年龄偏大,终其一生,都不可能达至先天,仙?修仙?就因为我当时二十几岁还没修行吗?”钟老爷子看着红球,眉头紧皱。
“这几十年,我不是达到后天巅峰了吗?虽然再也不能突破,但,但不是已经成功了吗?只要一枚破禁丹,我就能修炼到先天,再修炼到最高,至高,修炼成仙。意志,谁能有我意志强,为了修炼,我花大力气寻来万年寒冰,坐于寒冰上修炼,一坐就是二十年,你门派中的那些根骨优秀之人,在我这个修为时,敢吗?”
“穿越空间,呵呵,我都快要忘记地球上的小说了,穿越空间,为什么穿越空间没有让我身体素质变强?为什么还是老样子?否则,这些年,我也不会吃这么多苦,的确,这一次穿越,我获得了一个异能。我能和我的影子分开了。形成一个空间影子,而这个影子,也能变成我的样子,虽然隔着亿万里,但,这影子,却能在我控制下,好似我同时拥有另一具身体一般,影子没有思想,只有我有,一人控制两个身体,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异能,这些年能快速增长我的资产,也有这一因素,但,但这有何用?影子受我本体制约,我修为最高多少,它也只能达到多高,一样突破不了后天禁锢,我只要一个起点,一个先天起点,我只要达到先天,我一定比所有人做的都好,比所有人更加努力。”
“培养这么多义子,终于有七个在龙门大会前,达至后天巅峰,应该能成功,七个,最少有一个能成功,只要讨来一粒破禁丹,就够了,对我来说,就足够了,真的够了。”钟老爷子小声的自语道。
Ⅲ 求70-80-90年代的所以古装武侠电视剧大全
1、《萧十一郎》评分6.9分
这部电影楚原自编自导,狄龙、井莉、刘永、徐少强等主演,阵容上讲都是武侠片的常客,狄井是默契的荧幕情侣,徐少强也是一代云飞扬大侠。狄龙扮演的萧十一郎虽然被胡渣包裹着依然抵挡不住透露着帅气,女一号井莉中规中矩,正如张彻电影中的角色功效,倒是女二号文雪儿比较有特色,邪灵之气是演员本身与生俱来的优势。另外值得说的是元彪也有露脸,只是还是一个跑龙套的。
2、《楚留香之蝙蝠传奇》评分7.1分
1977年楚原拍摄了电影《楚留香》,票房250万,是当年香港电影市场票房榜单第五位。第二年,楚原自然就开拍了这部续集《蝙蝠传奇》。故事承接神水宫后回到中原,为换取解药而发生了一系列的阴谋故事。不过和第一部遵照原著相比,续作改编的比较多。留白变成了实打实的打斗,密室杀人连环套接连上演,值得一看。
3、《三少爷的剑》评分7.2分
古龙原著《三少爷的剑》是1975年创作的,两年后就被搬上了大银幕。不过男主角不再是狄龙,而是尔冬升。年轻时尔冬升就是朝着武打小生的方向发展的,经过几部作品的历练后通过《三少爷的剑》一举成名,对于初当男主角的尔冬升来说是莫大的幸运。另外《三少爷的剑》阵容也很强大,邵氏的大牌几乎都来客串了。狄龙饰演傅红雪、姜大卫饰演慕容金龙、徐少强、岳华、罗烈、樊梅生、谷峰也都在其中。
4、《多情剑客无情剑》评分7.3分
对于大多九零后而言提及小李飞刀李寻欢这个角色,大概都会想到焦恩俊的剧版。焦恩俊是古装美男,塑造李寻欢自然不在话下。不过看了狄龙的小李飞刀一角分外觉得是上天的安排,玉面冠巾,宝蓝色长袍衬托出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不笑显贵笑而更迷人。尔冬升的阿飞也完全驾驭得来,如果不是彼时的姜大卫面肥圆润,狄姜双生的组合或许会更般配。
5、《明月刀雪夜歼仇》评分7.5分
这部电影改f编自古龙的《边城浪子》,讲述的是天下第一快刀傅红雪寻仇破案的离奇故事,在楚原奇情武侠片里《明月刀雪夜歼仇》也算是上乘的作品,这也是对传统武侠习武下山报仇的故事的升华,生死迷局贯穿其中,简单点说就是不再是直白的阐述报仇,悬念跌出的剧情让观赏性更足。
6、《天涯明月刀》评分7.5分
印象里《天涯明月刀》应该是楚原改编古龙武侠作品的开山之作,由此片开始、狄龙、楚原和古龙就成为了武侠铁三角。狄龙塑造的傅红雪冰冷如霜,可是就是那么帅,比起原著里苍白冷峻的少侠,年前的狄龙透露着的还是青春的活力。除开狄龙,《天涯明月刀》的选角也都恰如其分的好,还是要夸一夸罗烈,一脸的恶人相貌,张彻中如是,到了楚原作品还是不改。片尾的美臀也让人印象深刻。
7、《白玉老虎》评分7.5分
原著是古龙先生晚期创作的武侠小说,楚原在拍成电影时运用的简单的电影技法,为了将自己猎奇的故事得以说得通,故事本身因而也做了不小的改编。在邵氏改编的24部古龙电影里,《白玉老虎》算是二等水平。重点说一下此片饰演反派的尔冬升,当年也只有楚原的魄力让新人参演,后来尔冬升就成了主角并且凭借《三少爷的剑》走红。
8、《楚留香》评分7.6分
谈及楚留香,估计多半人脱口而出的是香帅代言人郑少秋,毕竟其出演的《楚留香传奇》、《香帅传奇》剧集太经典了。殊不知狄龙的《楚留香》电影同样是经典,温润如玉又带着一丝俏皮,完美的还原了香帅。他出演过《楚留香》、《蝙蝠传奇》、《幽灵山庄》三部曲,其中以1977年的《楚留香》评价最高。
狄龙是拍古龙武侠电影最多的男演员,70年代就有这八部经典,80年代狄龙又拍摄了《魔剑侠情》、《书剑恩仇录》、《楚留香幽灵山庄》等,无不都是至今仍旧被津津乐道的电影。
Ⅳ 求 巴金的 激流三部曲中(春,秋)的有声读物。
巴金自己偏爱《雾、雨、电》,但最受读者欢迎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关于爱情三部曲,刘西渭在《咀华集》里已有透辟的分析和批评,这里评介一下新文学史上拥有最多读者一部小说枣《家》。
我最初读的巴金作品,是爱情三部曲《雾•雨•电》,给我的印象很坏。不但文字谈不上精美,所写的人物也莫名其妙,因为中国从没发生过它那其主义的革命,对那些虚无而疯狂的角色无从理解。因此,巴金自己虽然每读一遍便“泪浪滔滔”,但是在绝大多数读者则味同嚼蜡。《家》则完全不同,所写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读者不但熟悉,并且有好多东西,直到今天还附在父辈和自己的身上。
“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从家族本位社会向个人和国家本位社会的变革。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在悠久的年月安是中国人的安乐窝,在新时代的风暴里则成了牢笼)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人物和典型故事。这一大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是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里拾取自己的哀欢。
假如我们单从题材的风上,变革的典型来肯定《家》这部小说,未免太不公道,太轻视它了。其实自新文学诞生以来,大多数的小说,都在描写上述的变革,可是为什么《家》独拥有最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呢?我们必须化点功夫去探求。这里先概述一下全书的梗概。……
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搭上往上海的船,望着一江东去的秋水,他写道: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他从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那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间去。”
这一开头一结尾,颇有艺术匠心,在读完全书之后,使人不能立刻离开书中的世界。
《家》虽然有不少缺点值得推敲,却不愧是三十年代长篇小说的名著,足以和其它诸大家并耀争辉。
《家》的主要缺点是通篇缺乏艺术锤炼。我手头的这部《家》,是一九五一年的修订本,已改去“用字不妥当的地方”及“删去一些累赘的字句”,可是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总括说来这部小说,描写和叙述参半,“难以下咽”多在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读来好象听演讲。
这些缺点与当时巴金的文学观点有关。他无数次的表白:“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我不曾读过一本文学的书。”又:“我不是为做作家才来写小说,是过去的生活逼着我拿起笔来。”可知他对文学的粗暴和轻蔑。这当然是一种无知的幻稚。不论你出于什么动机写小说,只要你当做文学作品出版,投进文学的世界,你就要受艺术尺度的衡量。
正因为在写《家》时(当时二十八岁),巴金还对文学这样蒙昧无知,居然写出这样一部不朽的作品,可见他天赋之高。这部小说的魅力在左列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变革时代的焦点,抓住在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换个方式说,《家》的角色、情节和主题三者的配搭甚是匀称、和谐。由于整体的结构完整,遂使部分文字的生涩和粗糙显得有重要了。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之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五一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他一切的作品中都满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巴金在一九三一年四月写的《激流》总序,短短只有一千字,具有同样意思的话重复了三次:(1):“这里面有爱,有恨,”(2)“我有我的爱,有我的恨,”(3)“……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他在其它作品中,和作品的序言或后记中,无数次的重复类似的话。读者或许误解他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不,他是爱得深,恨得浅,爱得如火烧,恨得如雪融的人。换言之,他爱得认真,恨得软弱。这因为他的恨根源于爱。因此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那两句话,《家》具有这两种恰到好处之美。
般,人总爱把《家》《春》《秋》中的高家,来对照四川成都北门政通顺街的李公馆,即巴金的老家。这原是很自然的。因为作者既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激流》中的高家正是当年李公馆的投影。但这并不能就此可以把《激流》中的每个角色,去对照李公馆里的每个人物。像人们不应把《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去对照生活中的曹雪芹一样;谁如果把《家》中的觉慧,去当作少年巴金来看待,那他就永远不会认识作为一个中国作家的巴金的少年时代生活形象的丰富性、真实性和复杂性。
大家知道,巴金自己说过他在少年时代有三个“先生”。这就是他的母亲,轿夫老周,和与他一起办《半月》杂志的青年伙伴吴先忧。
1923年4月离家前和继母及四位兄弟合影。巴金(右一)
1904年11月25日,即农历甲辰年10月19日,暖暖的阳光照在李公馆右上房的窗前,时间已经过午了,房间里响起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一个男孩出生了,面孔清秀,五官端正,滚圆的脸,宽阔的头额,这就是巴金。他从混沌中来到人间,睁开明亮的眼睛,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景象,那便是他那温柔和善良的母亲的形象:她那胖胖圆圆的脸,永远微笑着的慈祥的面容,和她用刨花水梳得光滑的头发。她把他紧紧搂在怀里。虽然是冬天,人间的母亲的爱,却是这样温暖。出人意料,这一天,也正是巴金母亲陈淑芬自己的生日。
母亲出生在山明水秀的浙江省一个小城里,她从小跟着她弟弟在私塾里伴读,背熟了不少首唐诗宋词,也许正是秀丽的山河与纯真的诗词艺术,陶冶了她的性情,她待人谦和,同情下人,经常教育子女不要搭主人架子,要爱护人,要怜惜婢仆,不要随便责骂身边的人。她认为“主人是人,丫头佣人也是人,大家都是一样的。不要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高”。她劝导巴金的父亲坐堂也不要对犯人随便使用体罚。她给孩子们各人准备一本小簿子,每天用娟秀的笔迹,为他们从《白香词谱》里抄上一首词,然后向他们进行讲解,要他们把它背诵出来,引导这些幼小的心灵,接触文学与音乐,走向艺术的殿堂。
巴金的母亲还有一个与她婆家的人很大的区别,这就是李家有人生病,总是烧香拜佛,请神求道,急了才请中医上门,搭脉开方;她却相信西医,还结交四圣祠医院的几个英国女医师,请她们为女儿(巴金的二姐)看病。有时还带着巴金去医院玩,使巴金有机会在幼年时代就直接接触外国朋友,看到她们送给他母亲的《新旧约全书》,它的封面装帧,迥异于中国的线装书,使他感到惊奇,并引起浓厚的兴趣。这与他的祖父、父亲既害怕外国人,又轻视外国人,是完全处在两种心态中。这也为巴金在家中自学外语,后来又急于进外国语学校读书的思想奠定了基础。
巴金的第二个“先生”轿夫老周,他丰富的流浪阅历,使闭锁在深室大院中的巴金大开眼界。巴金经常在老周黝暗的住处马房听他讲各地风物,世道盛衰,并诉述人间不平。“做人要公道,要忠实,不能骗人,不要占人便宜”。老周通过他的经历,所持的人生态度,也影响了巴金以后的为人。
和巴金一起办刊物的吴先忧,被青年巴金当作第三个“先生”。他热心为公,经常牺牲自己利益,成就别人。他律己严,坚持信奉不饮酒,不吸烟,不食肉,不坐车轿,不用仆役,为了办刊物,维持经费,他实行“劳动神圣”,停学去做裁缝,有时工资还不曾领到,而刊物交付印刷费的日子却到了,他就脱掉自己的衣服去当铺换钱救急。吴先忧这种言行一致的献身精神,给巴金的印象极深,直到几十年以后,他还说:“朋友吴教给我‘自己牺牲’,他还教给我勇气,我虽然到现在也还不能够做到他那样子;但我的行为却始终是受着这个影响的支配的。”
青年巴金受这三个“先生”的思想影响,是不言可喻的。但是不是就这么三个人呢?我看也不全是这样。巴金虽然并没有把他父亲称作“先生”,但父亲对他的影响还是有的。特别是他十岁死了母亲后,父亲对他比从前关心,经常带他去看戏,使他从少年时代就有机会接触川剧。巴金的父亲虽然按着祖父的安排,一直向官宦路上爬行,但他的官运并不亨通,虽然他待人和气,不搭架子,但他性情爽直,不善鉴貌辨色,奉承拍马,讨不了上级的欢心,最后好不容易做了三年偏僻山区的县官,就回成都老家不干。不久就在一场流行的瘟疫中去世。在他死前的几年中,把精力都花在一个叫可园的戏园事务上,凡是邀请戏班子,安排演员生活以及决定演出的剧目,他都亲自出主意作安排。甚至家里孩子们兴起演话剧,他有时也看得津津有味,还为他们编了一个题目叫《知事现形记》的剧本,用来嘲笑地方封建官僚,让他们演出,自己看得哈哈大笑。当时父亲在官场失意,曾寄希望干革命,一听到“逊清退位”,民国成立,在家里摊开一块洋布,亲自取剪刀,拿针线,缝制新的国旗,把它挂到公馆大门口去,但是不久事实证明清帝统治与民国成立,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所以他编《知事现形记》,让孩子们演出,实际是反映了他当时对官场的反感。父亲这种情绪不能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巴金对现实的看法。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从那本书里,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许多可怕的人物,但都是她的榜样: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有个女子,明知父亲在河里淹死,她自己不会游泳,仍投水去找她父亲尸体。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母亲在时,还给她请西医看病吃西药,现在母亲死了,她家就与四圣祠医院的几个英国女医师断绝来往,因为祖父与父亲不相信西医,而那时中医对肺结核毫无办法。二姐不断咳嗽,气息奄奄,公馆大厅里却仍在演了三天大戏,为的是庆祝祖父生日。巴金看到二姐孤单可怜,让父亲把她扶到大厅看戏,她坐在一把藤椅上,失神的眼光停在戏台上,也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只听见她在昏暗中轻轻喊了一声“我要进去”,就让女佣把她扶了进去,从此就再也看不到她出来,三天后,她那16岁的生命就结束了。
二姐死后不久,正碰到川军与滇军的军阀混战。成都街头到处都是战壕,枪声日夜不断。巷战的子弹还从李公馆的墙头穿过。战祸经年,疫病流行,巴金二叔家的二哥和五弟死在这场瘟灾中,接着是巴金的十妹和他父亲的去世。父亲临死,把巴金的大哥叫到床边,对他说:“你妈临终时,把你们兄弟姐妹全部托付给我,现在十妹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你母亲?我自己的病看来也不会好了,现在我把继母和弟妹交给你,你要好好看顾他们。”他还把这些话写成遗嘱,当着巴金兄弟的面交给大哥。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因为父亲征得祖父同意,在如潮而来的三姑六婆所媒介的婚姻对象中,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寸肠欲断,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父亲死后,大哥作为长房长孙,成为整个大家庭中的众矢之的;幸有祖父撑腰,还在一个时期维持了几房暂且相安无事的局面。后来祖父死了,长房长孙更成为出头椽子,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面临着这样的现实挑战,巴金起初并不曾想到他自己要离家出走,而是感到愤怒与痛苦。因为大哥虽然理解巴金,但他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同样,在他的周围并不曾发生过觉民逃婚、鸣凤跳水、淑贞投井等事件。但是他从六姐被他父母拦阻,不让接近三哥,不准参加长房巴金兄弟在“五四”以后所举办的读新书小组;丫头翠凤被她的父亲包揽婚姻;一个堂妹被逼缠脚;四姐被二叔逼嫁给一个胸无点墨的财主;三姐在临嫁上轿时苦苦哀哭等景象,他接触到的实际,要比觉慧看到过的悲剧,更为复杂多样。而且这些都是铁一样的当时新一代人的现实生活。
巴金是觉慧吗?诚然,从某种角度说来,觉慧似乎要比巴金经受的痛苦更直接,因为他所爱恋的对象鸣凤投池塘自杀了,使他的心灵刻下永生难忘的创伤。但从更深一层的意义说来,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因此我说,巴金是觉慧,但又不是觉慧。
内容梗概:成都高公馆,一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统治者,五房中的长房有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他们的继母及继母的女儿淑华,因为父母早亡,现在是大哥觉新当家。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
觉民与觉慧在外参加新文化运动和学生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对家中的丫头鸣凤有朦胧的好感。高老太爷要将鸣凤嫁给自己的朋友孔教会会长冯乐山做妾,鸣凤在绝望中投湖自尽,觉慧决心脱离家庭。
高老太爷发现最疼爱的儿子克定骗妻子的钱去组织小公馆,并在外欠下大笔债务,老四克安也大嫖戏子,在此打击下一病身亡。家中大办丧事,将要生产的珏被高老太爷的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赶到郊外生产,觉新不敢反对,因照顾不周,珏难产而死。觉新在痛悔的心情中承认这个家庭应该出个叛徒,他支持觉慧离家去上海。
相关评论:《家》也许不是巴金最好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本,可是它的问世并非一帆风顺。最初,小说在《时报》上连载,每天一千字左右,后来因为战争中断过一段时间,《时报》又换了编辑。巴金突然接到一封信抱怨小说太长,报社不想继续登下去。收到信后巴金将剩下的稿子全寄了过去,并声明如果报纸愿意登完,他可以不要稿费。用他的话说,“为读者写作”的他“总算尽了作家的责任”。这样,《家》才得以完整面世。
Ⅳ 求醉醒卖身的系列文的名字,要全,请尽快,谢谢
琰泗的《醉醒卖身》《公子无双》《良宵引之落梅成春》等都是一个系列的文
沧海余梦之三流云无迹(强攻强受,攻是魔教教主,天下第一)
一切都开始于一桩交易。
用身体换武功,还是少年的程璃俞从不后悔自己这项决定;
用武功换一个倔强致丽的收藏品,对喜爱各种挑战的云无迹来说,也还合算。
然而在交易之外,那些浮动的情绪又该如何解释?
嫉妒?占有?喜欢?或者,爱?
清静 - 犹记多情(腹黑攻风流受,攻是武圣庄庄主,受是神仙府少主?)
汉南客栈的结构与中土的客栈基本相似,只是处于异域,为防招忌,规模小了点。此时夜露已深,东厢院二楼尽处的上房里,一位青年正要脱下外衣,上床就寝,听得屋外突然变得纷挠起来的杂声,动作不由缓下了。手指顿在颈间的衣领上,侧耳倾听了会,耸了耸肩,手指一勾,继续脱衣。[喀啦]碎微的细响让青年眉一动,还没转过身来,临院的窗子已被人打开,一道蓝色身形滑了进来……
耳雅 - 黄半仙(推荐。很喜欢攻的性格,强攻天下第一,弱受智谋无双)
老郎中请村里的铁嘴直断给自家宝宝看了个相,结论竟是,此子乃半仙之体!于是,干脆就给宝宝取名——黄半仙
五岁那年,小黄黄帮村里的王大婶找到了走丢的牛,于是,黄半仙的名号,传遍全村。
十岁那年,他不幸言中了三天后会有地震,于是,黄半仙的名号,传遍了全城。
十五岁那年,他无意中救了微服出巡遭遇兵变的当朝皇帝~于是,钦赐封号“活神仙”黄半仙的名号,传遍全国
一时间,黄半仙等于活神仙这句话,风靡大江南北!
十六岁那年,请他算命的人络绎不绝,邀他测字的人纷至沓来;江湖纷争要他出谋,庙堂夺权要他划策
危难之际,他遇到了武功高强,但是性格极度恶劣的武林第一奇男——司徒很帅,普通人会取这种脱线的名字么?得知自己捡到的这个瘦巴巴,淡而无味的书篓子,竟是传说中的活神仙——黄半仙!司徒决定跟他来个交易。他可以保护他,并帮他摆脱困境!但是,条件就是小黄黄要帮他娶到一个独一无二,与他完全相配的美人。
但是,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这个武林第一奇男,要偷偷摸上他的床?
再一次呐喊,我叫黄半仙,不是活神仙!
耳雅 - 好木望天(强攻强受,和《黄半仙》是系列文,攻后来武功卓绝,能和司徒很帅打个差不多平手?)
木凌种了一棵望天树,宝贝似的。抓住了偷树的小贼,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就欺负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子,揍一顿放出去,再偷再抓,再抓再揍。这野小子还挺横,后来偷树被雷劈了,就老实了,木凌给他治病,救他的命。
病好后,小小子走了,走前对着大树喊:“姓木的,小爷从今天起改名叫秦望天,你等着,迟早有一天,爷要把这棵木头抢回去。
十年后,木凌是神医,天下第一的大好人。
十年后,秦望天是马贼,天下第一的大坏蛋。
某年初秋,木凌远行,去找能让自己长命百岁的药材,出行前他跟自己约法三章
一,不管闲事!
二,不管闲事!
三,不管闲事!
风弄 - 蝙蝠(强攻强受,攻是武林盟主,非常宠受……介绍有点儿长~)
白老太爷寿筵上,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盟主封龙亲自登门拜访,喜得白老爷子眉开眼笑。
贵客驾临,喜意更浓。当众人的目光又敬仰又羡慕地集中在这位武林骄子身上时,封龙的视线,却落在了寿筵最不起眼的角落:“封龙不才,武林中居然有如此龙凤之姿的新秀。可否请问兄台尊姓大名?”白家众人暗中皱眉。
满堂宾客,说不尽的风流俊杰,怎么偏偏是这个白家山庄的污点,最不得父亲喜爱的白少情,连自家武功都不许学的白家三少爷,引起了这位封龙盟主的注意?
这就是天下闻名的碧绿剑?
只一个照面,白少情当即下了结论:此人厉害,白家山庄不宜久留。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蝙蝠公子肆虐江湖,温柔手段不知算计多少名家子弟,到头来却逃不过武林盟主的计中计,栽在鼎鼎大名的封龙手里。
封龙武林盟主的光环背后另有玄机,白少情一朝被困,脱身不得。
魔功、秘宝、囚禁、散功……为了白少情,封龙手段层出不穷,软硬兼施之余,还有玉指峰上的瀑布银河,蝶泉旁的斑斓曼舞。
这武林中只手遮天的男人,为何对他花这般心思?
“终有一天你会知情为何物。”
“那么,请问师父,情为何物?”
封龙答道:“情,就是恨不彻底、痛不彻底,就是离不开、抛不掉、舍不得,就是咬牙切齿,伤透五脏六腑;某天豁然发现,已不离不弃,无怨无悔。”
白家被毁后,武林风云变幻,封龙身份被揭,不知所踪。
阴差阳错下,再出江湖的白少情摇身一变,成为忍辱负重,为天下甘入虎穴的武林英雄。
“我要天下人都宠著你,捧著你,让你富有四海,随心所欲。”昔日封龙之诺果真应验,邪教余孽兵败如山倒,白少情一跃成为天下众望所归的武林盟主。只是随之而来的,却是誓除正义教教主封龙的重责大任……
再见封龙,回忆与思念,不安和憧憬,依旧糅合在梦中的瀑声蝶影里,
“你曾经问我,情为何物。”
断龙石下,白少情毅然挥剑——作答……
风弄的文,最出名的就是《凤于九天》了……
公子欢喜,这位大大的文我每一篇都喜欢……最出名的当属《纨绔》吧,还出了超优质的广播剧。
至于清静sama的文都是很大气的,虽然很多人都喜欢她的《天下第一》,但个人更欣赏《犹记多情》。
小谢的《砌下落梅如雪乱》、《凤隐龙藏》等,都不失为好看的耽美文。
醉卧长安的作品也很多,个人推荐《舞倾城》,这也出了广播剧,嗯,多多配的受,友爱啊。
耳雅的文是最近迷上的,很多系列文,推荐《黄半仙》,超喜欢司徒小攻。
还有悠雨的《月满西楼》,好喜欢岳凌楼的说……
琰泗的《醉醒卖身》《公子无双》《良宵引之落梅成春》等都是一个系列的文,看完后就只有四个字可抒发感慨:我圆满了……
一定要推荐的还有大风刮过,这个作者非常不错,把搞笑和虐心结合得非常好,她的所有古代长篇文都很好看,主要是《又一春》《桃花债》《如意蛋》《江山多少年》(江山跟前两个风格有点不同,乍看没前两个吸引人,回味回味也是不错的)——大风的文有些人可能初看的时候可能不觉得很好看,但慢慢的品味就会发觉妙处了,反正我是一看《桃花债》就沦陷了。
然后是凌豹姿。这个作者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楼主如果喜欢风弄和迷羊,就肯定喜欢凌豹姿,反正凌豹姿这个作者都是俩人甜蜜在一起那种,过程有点虐但肯定HE,篇幅也不长,但我觉得这种文看起来没什么意思,感情来得太廉价了点,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反正凌豹姿也是个非常有特色的作者,比如她的高家风云系列,她的特色体现的非常典型(硬要比的话,老大和老四的故事稍微好点),楼主如果喜欢这个作者的话,估计属于连16岁都超不过小腐女,笑。
流水潺潺,这个作者我首次接触的是《明月照红尘》,这是篇小倌文,流水的其他古风文也差不多都是这个调调,主角一定能得到幸福哇。
说到小倌文,那一定要提——瑞者了,比较出名的有<君醉尘香>、<青青子衿>
<乱舞红尘>、<春日茶熟>,嗯,是一个系列。
满座衣冠胜雪《千山看斜阳》 、水天的《长风万里》、等闲的《神州沉陆》、姬泱的《郑传——破城》、司空破晓的《写意风流》、钢金属的教皇的《看朱成碧》都不错,比较大气,而且人物很有个性,也可以查查相关的作者文。
最后还有卫风、樊落、籽兔、十世(这个作者善写生子文...= = LZ若可以接受便去看看吧,挺不赖的。)、兔佬的《风声鹤唳》(推荐)啦...
Ⅵ 鲁迅生前的故事!!!
鲁迅生平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年与许广平女士结合,生有一男名周海婴。1936年10月19日因病逝世于上海。著作收入《鲁迅全集》。作品及《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2005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八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Ⅶ 周树人一生的作品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 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 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 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 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 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 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 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 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华盖 集续编》等专集。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 史上的不朽杰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 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 教务主任。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1929年,儿子周海婴 出世。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 障同盟,反抗国民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 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 《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 《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 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 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 《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 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 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 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 《小说旧闻钞》等等。1936年10月19日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上海民众上万名自发 举行公祭、送葬,葬于虹桥万国公墓。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 重建的鲁迅墓题字。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 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 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 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 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
Ⅷ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读后感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Ⅸ 谁有这个小说 发我一下。
嫁 衣
文/风为裳
1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那该有多好。
——摘自蕾拉日记
蕾拉一直记得15岁那年春天小城里开得恣肆的海棠花。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海棠花。白色的,一朵压着一朵,争先恐后,层层叠叠地怒放,整个小城像被白色的云朵托着。
蕾拉的父亲做了小城的父母官,蕾拉是不高兴的。她喜欢省城,喜欢省城里的高楼大厦,喜欢如织的车流,喜欢跟徐小桃一起去小店淘衣服。
可是,她没办法,母亲不放心生性风流的父亲,一定要举家搬迁。
车子滑过小城最宽敞的一条街道时,蕾拉看到一个大男生骑着单车背着一枝海棠花,看到电视剧里这样背着剑的,却没看过这样背着一枝花的。男生穿着蓝白的校服,车骑得很快,花瓣纷纷扬扬地飘落。
蕾拉从车子里探出头去,男生还是渐渐地被落在了后面。
蕾拉住在小城里的一座白色小二楼里,有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也种着两株海棠,海棠上开着素白的花。父亲不喜欢白,叫人砍了去,蕾拉拦住了,她说:我喜欢,留着。父亲对谁都黑着脸,唯独对蕾拉,和颜悦色,大声也没一下。母亲说:这是一物降一物。
这么多年,她从没降过父亲。她只是像只警惕的猫一样看着父亲。
蕾拉被校长隆重地领进教室。蕾拉一眼看到讲桌一侧一只小木桶里插着一枝白海棠花。蕾拉的目光在教室里巡视了一圈,在教室的西北角看到那个骑单车背海棠花的男生。凭什么认定他就是那个男生呢?蕾拉并没有看清骑单车男生的那张脸,但是,蕾拉觉得他就是。
校长不知道说了什么,教室里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蕾拉径直走到男生旁边的空座位上,坐下。班主任老师跟了过来,说:你先坐坐,我就给你串到前排。
蕾拉头也没抬,说:不用。我就坐这。
男生一直处于昏昏沉沉的迷糊状态,并不怎么听课。好像他来学校的目的就是睡觉。某一节课间,他清醒,去厕所回来,蕾拉指着讲桌一侧的海棠问:你背来的?
男生只给了蕾拉两个音节:哦?哦!
蕾拉笑了,我叫苏蕾拉,你呢?
男生已经趴在了桌子上,用背回答了蕾拉。
蕾拉给徐小桃写信时,信里夹着海棠花,信鼓鼓的,她告诉徐小桃,他装酷也没用,上课老师会不住的喊:井然,再不醒醒,天都黑了。写到这蕾拉先抿着嘴笑了。
母亲在院子里晒衣服。有件大红的锦缎袍子,上面绣着大朵的牡丹,那是外婆的嫁衣,外婆家曾经富贵,据说那样的一件嫁衣价值不斐。母亲结婚时也穿过。母亲说蕾拉也是要穿的。蕾拉撇了撇嘴:那么俗,又艳,谁要穿?还有,我才不结婚呢!
不屑于婚姻的小女孩不会想到未来自己会把穿上一件又俗又艳的红嫁衣牵着他的手当成是最大的梦想与幸福。
从来都是那样,我们不屑于要的,最终成为我们最想要却遥不可及的。
2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却不知道,我是不是你的故事。
——摘自蕾拉日记
不知道是什么阻隔了蕾拉跟同学的关系。大家都对蕾拉客客气气的,但是,没有人主动跟蕾拉说话,上间操,没有人牵着蕾拉的手。上体育课,没有人叫蕾拉一起走。
蕾拉成了独行侠,孤单时就给徐小桃写信。发劳骚,嘲笑小城人的土气,那蓝白的校服穿着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蕾拉是全校唯一一个不穿校服的人,她来得晚,没做上校服。其实,校长是送了一套给她的,她借口穿着不合适便不穿。蕾拉穿白衬衫,格子背带裙,黑色圆头皮鞋,马尾辫。
即使这样打扮的蕾拉也只能说是气质很好,并不漂亮。但人对自己容貌的认知都是高于实际的。从小到大,因为她是父母手里的掌上明珠,那些来苏家的人,一率夸赞着蕾拉,蕾拉也的确是大家闺秀的气质,明媚安静,像一朵春日里开得浓郁的海棠花!
这样的女孩遇到喜欢的男生,自然有予取予夺的姿态。
蕾拉没想到每节课睡觉的井然会考第一。凭什么呀?
蕾拉接着想到的是老师们对井然的纵容原来原因在这。他睡觉,或者真的是老师讲的那些他都会了。
那些海棠花都落了,蕾拉擦黑板时,把小木桶里的水倒掉,把那个已经没有了花的干枝子放在教室外。放学时,蕾拉把它捧回家,母亲奇怪:拿个干树枝回来干嘛?
周末,蕾拉买来了棉絮,一捏一捏揉成团,粘上去,很快那截干枝子又开满了如雪一样的花。蕾拉去父亲的书房找了只胆瓶回来,把那花宝贝一样插进去。
井然说话少,蕾拉便拿着一道又一道题磨叽他,井然皱着眉讲给她听。蕾拉知道周围很多双眼睛都盯着自己,羡慕嫉妒恨兼而有之。
那里面肯定有个叫杨海悦的女生。杨海悦浓眉大眼,梳着两条长长的麻花辫,个子不高,却发育得好。杨海悦学习也好。井然总第一,杨海悦总第二。
蕾拉的直觉告诉她井然有些喜欢杨海悦。她见过他走过杨海悦的课桌时,往杨海悦课桌上放了张纸片。杨海悦看也没看收起来,两个人像两只接头的蚂蚁,不动声色碰碰头,交接完毕。
蕾拉很刻意地接近杨海悦,却发觉她很直接的敌意。女孩的敏感都是天生的。是敌是友,一见便知。
蕾拉是有些骄傲的。她的骄傲不止来自于父亲的权力,还来自于从小养成的优越感。她是瞧不上杨海悦的。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第二件衣服。即使天有些热了,女生们悄悄换上短袖,换上凉鞋,她还是蓝白校服,发黄的白球鞋。老师宣布减免学费的名单上有杨海悦。那一整天,蕾拉都发现杨海悦的头一直低着。
放学时,井然坐在杨海悦对面,他说:那个海棠花标本你喜欢吗?
蕾拉的心里腾地着了火,原来他送她的是海棠花标本。
隔了几日,蕾拉对井然说:我想要海棠花标本。
井然的目光盯了蕾拉几秒,说:好,明年的。
蕾拉的母亲跟父亲出去吃饭。蕾拉一个人潜到母亲的房间,找出那件红嫁衣,穿上,流苏水一样漫在衣边上,像唱戏的演员。蕾拉的身高又能撑起那件嫁衣,只是,还是件大袍子,蕾拉太瘦,没胸。
蕾拉摸了一下自己空荡荡的胸前,想到杨海悦胸前的波涛,脸红了一下。
小城专卖胸罩的地方没几处,也都是大路货的样子。蕾拉不喜欢,她写信给徐小桃。徐小桃很快寄来一只小纸盒,小纸盒寄到学校里,很多同学好奇,蕾拉当然不会打开。她的脸红通通地瞅井然。井然正在做一道物理题,埋头苦干的样子,并没有注意到变成小草莓的蕾拉。
回到家,蕾拉迫不及待地打开小纸盒,里面是两件蕾丝边的胸罩,一只桃红,一只雪白。最关键的是,胸罩里有小小的海绵垫,蕾拉穿上,胸前立刻有了小小的山丘。蕾拉的脸又红了一次。
3
我落日般的忧伤就像惆怅的飞鸟,惆怅的飞鸟飞成我落日般的忧伤。
——摘自蕾拉日记
日子就那样缓慢悠长地过了下去。夏天知了叫时,蕾拉逐渐习惯了小城的生活。
因为井然,蕾拉在学习上用功很多。省城的良好教育的基础不是白打的,有一两次,蕾拉超过杨海悦成了第二名。杨海悦默不作声,却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学习上。
蕾拉用巧克力和冰淇淋拉拢了几个馋嘴女生,不再孤单沉默得一棵树一样。从她们嘴里,蕾拉知道了杨海悦的一些事。杨海悦的母亲长年患病,家里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着生计。
某一天,蕾拉走进了校长办公室。因为父亲的关系,校长对蕾拉总是热情得有些过头。蕾拉直言不讳,她让校长给杨海悦的父亲在学校里安排个活,校长一个劲地点头说好好好。隔了一天,班主任在班会课上表扬了蕾拉,蕾拉的头微微扬起,有一点改变别人命运的小自负。
杨海悦站起来,看了蕾拉一眼,说谢谢。很生硬,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杨海悦的父亲在教室楼里弯着腰打扫卫生时,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了那是杨海悦的父亲。贫穷是没有尊严可言的。
蕾拉第一次觉出了自己的阴险。但是她给自己借口:杨海悦配不上那么优秀的井然。还有,她家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份稳定的工作,客观上,她的确是在帮杨海悦。
海棠果红通通地挂满树梢的时候,学校组织演讲比赛。班上推荐了蕾拉跟杨海悦。班主任说:都穿裙子吧,好看。
蕾拉自然是没问题的,可她不喜欢那些柜子里穿过的裙子了,周末,她跟家人去了省城。在商场里蕾拉一眼看到那条鹅黄色的连衣裙,领口、裙边缀着手工绣的小朵白色玫瑰花。蕾拉想象着自己穿着它演讲的样子,台下掌声雷动,井然目不转睛……
裙子价格不斐,但是蕾拉丝毫没犹豫,她从出生到现在,从没为钱发过过愁。
蕾拉很好奇杨海悦会穿什么样的裙子,印象里,她从没看过杨海悦穿裙子。
演讲比赛那天,蕾拉穿着漂亮的鹅黄色连衣裙,走在街上,回头率都很高,县太爷家的千金,了得吗?
蕾拉远远地看见杨海悦穿着条深蓝色白领的连衣裙,裙子眼熟,蕾拉有一条一样的。蕾拉的脑子嗡了一声,跑过去问杨海悦的裙子是哪来的。杨海悦扬了扬头,说:买了,怎么了?
蕾拉说:暑假时,我家进了小偷,丢的东西里就有这条裙子。
杨海悦的脸腾地红了,她说:苏蕾拉,你家丢裙子就是我这条吗?你不能这么侮辱人!蕾拉束着手立在那,不知该说些什么。
暑假那晚蕾拉现在想起来还心惊肉跳。听到响声,睁开眼,月亮很大,两个黑影在屋子里蹿。那人走到蕾拉床前翻抽屉时,蕾拉看清了那个面容,那是一张辩识度很高的脸,脸上的五官特立独行。蕾拉紧紧地闭上眼,连呼吸似乎都停了。
好在黑影很快离开了。蕾拉并不知道家里到底丢了些什么,只是,父亲沉着脸说家里丢东西的事不能跟外人说。蕾拉便沉默了。
家里的很多事都是秘密,都不能对外人说。蕾拉很听话。
蕾拉丢了衣物,徐小桃买的两只胸罩里的那只粉红色的也丢了。蕾拉心疼了半天,母亲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咱们再买。
演讲比赛杨海悦拿了第一名。蕾拉一直没能从那条裙子的疑惑中走出来,演讲中忘词忘得很厉害,最后拿出稿念了。就是校长再偏心也没办法给蕾拉第一名了。
蕾拉很恼火,在学校礼堂的外面拦住杨海悦。咱们去派出所,把裙子的事说清楚。杨海悦小兽一样冲了过来,苏蕾拉,你欺人太甚了。
两个女生撕打在一起,蕾拉身高臂长,她一把抓住那裙子的领口,那些扣子像豆荚里的豆子一粒粒崩到地上,杨海悦的胸大半露了出来,里面赫然是蕾拉丢的那只粉红色胸罩。
蕾拉跟杨海悦打架时很勇猛,被井然使劲拉时却悲上心头,她听到他喊:苏蕾拉,你别欺人太甚!
蕾拉回过头,看到井然一张愤怒的脸,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4
一只野兽受了伤,它可以自己跑到一个山洞躲起来,然后自己舔舔伤口,自己坚持,可是一旦被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
——摘自蕾拉日记
案子很快就破了。偷东西的两个人里蕾拉记住面容的那个人是杨海悦的表哥杨勇。因为小偷小摸被劳动教养刚放出来,没想到偷到县太爷家里了。
杨勇对杨海悦一家还不错,常常一些东西来看他们。海悦的爸妈嫌他的东西来路不正,一般都不收。这次,他们正为海悦比赛裙子的事犯难,杨勇来了,知道了,说这有什么难的,我去给表姐买一件。
杨勇把裙子拎来时,海悦一眼就看中了。那条裙子来小城蕾拉就没穿过了,还很新。袋子里还有只粉红蕾丝边的胸罩。杨海悦的脸成了一块红布。
从杨勇那搜出来的脏物很可观,小城里有些人跟蕾拉的父亲有矛盾的,趁机检举,蕾拉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时意气,断送了父亲的官运。
父亲被双规。很快,苏家被赶出小白楼,搬进了小街的一间小平房。搬家时母亲已没心思收拾,蕾拉只带了很少的东西出来。走了很远,蕾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跑回去,再跑回来时,手里抱着那件红缎子嫁衣。
蕾拉的母亲突然心脏病复发,没来得及抢救就过世了。
三个月后,蕾拉的父亲被判了三年。仿佛是过了十二点,南瓜马车消失了,蕾拉一夕变成了灰姑娘。
从前那些围在苏家身边的亲戚朋友跑得干干净净。蕾拉的至亲里只有一个姑姑,在国外,没办法联系上。
她一个人住在小平房里,昏昏沉沉地睡。不知过了几天,班主任跟井然敲门,蕾拉把他们让进来,拿起一根烟,刚要点,被井然抢了下来,他说:苏蕾拉,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有什么大不了的?
蕾拉的眼泪哗地掉了下来。这是她父母出事后,她第一次哭。
蕾拉重新回到了学校。她听到杨海悦很大地声地说话,很大声地笑。一时没忍住,蕾拉冲上去跟杨海悦打在了一起。
抱住蕾拉的人还是井然,他抱着她,他说:蕾拉,难过你就哭出来,别这样折磨自己。
蕾拉众目睽睽之下抱住井然,泪水涛涛,仿佛流也流不尽。
哭完好过多了。她给杨海悦道了歉。然后一个人坐在操场跑道边的石阶上。
那一年,蕾拉17岁。
5
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摘自蕾拉日记
蕾拉成了井然的小尾巴,她总是跟着他,依赖着他。
过新年时,蕾拉国外的姑姑回来,要带蕾拉走,蕾拉不愿意。她说要跟井然一起考大学。
姑姑提了礼品去了井然的家。井然是遗腹子。这许多年,他开绣坊的母亲一直寡居拉拔着井然长大。姑姑给井然妈妈鞠了躬,她说:把蕾拉当成你的女儿吧。长大,如果有缘,让井然娶蕾拉,然后我带他们去美国。
井然的妈妈抹了眼泪,蕾拉早已是井家常客,这姑娘嘴甜乖巧,井然妈也是喜欢的。
姑姑走后,蕾拉就住进了井然家里。跟井然妈住一间房。晚上,她能听到井然的呼吸。
有一次,井然妈去省城上绣线,被雨隔住没回来。家里只剩下了井然跟蕾拉。
半夜,雷电交加,蕾电被惊醒。蕾拉从小就最怕闪电,她抱着枕头站在了井然的门前,她喊:井然哥。
那晚,她睡在了井然的床上,她的手臂环住他的腰。他的唇热热地吻上来。两个人手忙脚乱,蕾拉握住井然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然后闭上眼睛,他的吻急促而慌张。
最紧张时刻,他停了下来。他把脸埋在她的怀里,他说:蕾拉,我要娶你,我要看你穿那件红嫁衣。
那句温热地话在蕾拉的心口滚了又滚。她悄声说:哥,把我给你吧!
井然一动不动。她几乎以为他睡着了时,他说:等到那一天……
蕾拉的唇凉凉地落到井然的额头上,还有泪水。
连衣裙事件过后,杨海悦的表哥被判刑一年。杨海悦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安安静静学习,跟校外的社会青年混。也很嚣张地找了苏蕾拉几次茬儿,好在井然及时赶到。
蕾拉有时想,生活真像一出戏。从前自己像公主时,井然看都很少看自己。现在家破人亡,井然却一直站在自己身边。
蕾拉跟井然妈学着绣花。春天又回来时,井然给蕾拉做了海棠花标本。
蕾拉趁着井然妈不在偷吻井然,说:这辈子,不许再给别的女孩做海棠标本。
井然问:给我的老婆做也不行?
蕾拉揪他的耳朵,你还想娶谁,说。
生活总是给人意想不到的结局。高考,井然考进了省城的大学,就连不很用心功课的杨海悦也考上的省城的护校。唯独蕾拉,高考前一天,突然拉肚子,腿软眼黑,最终没能参加考试。
井然妈让蕾拉再复读一年,蕾拉笑了笑说:我就陪您绣花好了。井然刮蕾拉的鼻子,他说:这么快就想陪婆婆了。
井然走的前一晚,蕾拉穿了嫁衣悄悄进了井然的房间。就那样隔着一件年代久远的嫁衣,井然抱着蕾拉。青春的身体像潮汐,冲动又慢慢平息下来。太爱了,过于珍惜,把那样不负责任的欢爱当成了亵渎。
井然去车站,蕾拉去送他,北方的秋天来得早,叶子都黄了,一片片飘下来。蕾拉的眼泪一颗颗往下落。井然抱住蕾拉,说:我很快就会回来。
永远没有人可以预料前面等着我们的是什么。
井然那个年没回来,他给家里打电话说他要勤工俭学。
蕾拉的心里忽悠了一下。她听去省城回来的同学说见到井然和杨海悦在一起。
她不敢去省城,不敢看。
事情发生的那一晚,井然妈去省城进绣线去了,原本让蕾拉去的。蕾拉临时改变了主意。
那一晚,蕾拉听到声响,睁开眼,看到的是那张特立独行的脸,她永远都忘不了那张脸。她刚想叫,嘴被大手捂得严严实实。
蕾拉挣扎着,可是,越是挣扎,杨勇越是兴奋,他把她牢牢地摁在身下,他的牙齿咬着她的肩膀,尖锐的疼痛窜进蕾拉的身体……
黑暗里睁大眼睛的蕾拉看到挂在墙角的那件红缎嫁衣,看到井然珍惜地捧着自己脸的深情,她想:自己这一辈子就走完了……
6
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让我牵挂的人。
——摘自蕾拉日记
蕾拉去了一次省城,站在井然的学校外面,很久很久看到井然背着包出去。她跟在后面,她只是想多看他一眼,再多看他一眼。
他们一起上了公交车。他离她只有几个人的距离。只是,那么爱漂亮的蕾拉穿着灰蓝色的旧衣服。那是蕾拉从井然妈的柜子里找出来的。蕾拉想:井然妈是爱过的吧,不然这么漫长的人生是怎么一个人走过来的呢?
蕾拉看到井然跟杨海悦站在了一起,他们有说有笑地进了一栋楼,泪水顺着面颊往下淌。从一开始就应该是这样的结局吧,是自己硬搅了进来。
井然哥一直是同情自己的吧?不然怎么会睡在同一张床上都不碰她呢?
蕾拉回到井然家时,已是深夜。身上又是泥又是水。井然妈心疼地抱住蕾拉,问她到底怎么了,蕾拉只是哭,不说话。
冬天到了,天冷了。蕾拉说:妈,您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
那是蕾拉第一次管井然妈叫妈。
她说:假如有一天,我走了,你把我的骨灰埋在咱家后院的海棠树下行吗?
井然妈心里一惊,她说:井然负了你?看我把他的筋抽了。
蕾拉笑了:没有,我就是胡思乱想。
井然妈抱住蕾拉,她说:这辈子,我只认你做我的儿媳。井然干出缺德事,我就不要儿子,只要女儿。
蕾拉的泪水越发止不住。
那天夜里,她喝了鼠药。朦胧中,蕾拉看到一个背着一枝海棠花的少年骑着单车向自己拼命挥手,他喊:蕾拉,别走!蕾拉的唇边掠过一丝笑意,她说:我不要你了……
井然妈发现时,蕾拉已经没了呼吸。
没有人知道蕾拉身上发生的什么。井然妈没有告诉井然,一个人操办了蕾拉的后事,把蕾拉葬在了后院的海棠树下。
在蕾拉的丧事办完的第6天,井然便回来了。
跟随井然回来的,是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
井然问蕾拉去了哪里,井然妈说:找朋友玩去了。
井然顺着自家的旧屋往“绣意”小店走,地上留下了一行弯弯曲曲的脚印。那些被踩到的雪垂头丧气,那些侥幸依旧纯白的雪兴灾乐祸。
“绣意”铁将军把门,黑漆的牌匾上落了雪,井然跳起来,指尖摸到牌匾的沿儿,雪像得了将军令一样纷纷扬扬跑下来。有了不小心亲吻了井然的脸颊,变成泪珠儿,流下来。
在回去的路上,井然遇到卖糖葫芦的,蕾拉喜欢吃山楂的,一大串拿在手里,糖粘在唇边,嘴噘过来,井然亲过去,蕾拉变成了一枚甜甜的山楂,比糖葫芦好吃。
井然插在口袋里的手伸出来时带出来一块钱硬币,在老头儿的草捆上取下一大串糖葫芦,吃一口,咬到虫。回头找卖糖葫芦老头时,老头早已不知所踪。地上连脚印也没有,若不是手上真切地拿着一串糖葫芦,井然简直疑惑自己是否见了鬼。
井然走几步,再回头,看自己的脚印也没了。
雪停了,风没停。风吐了一口气,那些雪就纷纷钻进了脚印的怀抱,像抱着一个秘密一样把脚印藏在了自己的怀里。
回到家,抄起扫帚要扫后院的雪,后院种着一棵海棠树,如今,玉树琼枝。
母亲有些慌张地拦住了井然,她拉井然进屋,炉火很旺,母亲拿出一张火车票,晚上八点的火车,那是一列唯一通往省城的一列车。
井然的嘴张了张,像鱼吐出一行泡泡来:蕾拉……
母亲拍了拍井然的肩膀:蕾拉走了。
井然没明白,母亲指了指后院的海棠树,她睡在那里。
井然疯了一样冲进风雪里,跪在海棠树下,哭声持续了很久。
晚上八点,列车一声嘶吼,井然回头看了一眼尚且灯火通明的小城。恍然看到一身素白羽绒大衣的蕾拉泪意盈盈地站在他面前,挥着手叫:井然哥……
井然被挤进车厢,车厢的玻璃上凝着霜,看不清外面。列车呼啸着离开。井然很快进入了梦乡,梦里蕾拉穿着那件大红的嫁衣落泪……醒来,手里攥着的是蕾拉的日记本。他从不知道蕾拉写日记的。
7
我的眼泪留了下来,灌溉了下面柔软的小草,不知道来年,会不会开出一地的记忆和忧愁。
——摘自蕾拉日记
井然觉得自己变成了空壳。他不再去杨海悦给他找的那家做家教。他像只树袋熊一样窝在宿舍的床上一遍又一遍看蕾拉的日记。蕾拉说他装酷,蕾拉说他背着一枝海棠花穿过长长的街,蕾拉那么那么喜欢他。
冬天快过去时,杨海悦来学校找井然,她说:你还想着那个破烂货吗?她不过是我表哥玩剩下的……井然的脑子嗡地炸了,他扑倒杨海悦,他问:蕾拉没参加高考是不是也是你捣的鬼?
杨海悦笑出了眼泪,她说:对,我去食堂帮我爸拿饭盒,我给她的饭盒里放了药……
井然无力地坐在地上,天湛蓝无比。井然想,如果蕾拉没有喜欢上自己,或者会是另外一番命运吧?
日子总还得过下去。三年后,井然结婚,新娘从高高的楼梯上走下来时,井然一下子傻掉了。
新娘身上穿的是蕾拉视为珍宝的那件红缎嫁衣,长长的流苏水一样包裹着新娘玲珑的身材。
井然冲上去,问:这件嫁衣是哪来的?
新娘含羞回答:我的一个好朋友家传的。她过世前送给我的。
新娘叫徐小桃。
END~
Ⅹ 求大叔小说
《黑老大狂宠小妻》
这是一个冷到极致的黑帮老大狂宠十七岁小嫩草的故事。
十七岁生日那晚,她被他强压沙发上......
她无辜成了抵偿巨额债务的货品,为期一年。
她的出现,让他那颗从未爱过女人又冷酷的心渐渐融化。
爱她爱到入骨,宠她宠到无法自拔。
★○★
【男主】汤锐镇,32岁,黑白两道通吃,黑帮老大,集团公司总裁,从一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冷漠男人渐渐变成宠她宠到心坎里的温柔男人,他的温柔只为她绽放。
【女主】夏心怡,17岁,绝美小尤物,被某个野兽般的男人掠夺身体后,来不及报复的她,却掉入了他宠溺的陷阱,心在慢慢沦陷。
《霸宠小娇娃》
当苦命小白菜重生在仇人身边:别以为她小就软弱无能,作为“婴儿凶器”一样整到你黑道天翻地覆!从此,小婴儿开始了夺命连环杀【重口味】超华丽黑帮生活。
【主要剧情】
18岁的童小优死于一场黑帮仇杀。
没料到再次睁开眼,居然变成了刚刚挤出女人子宫的婴儿。
三个月后,她被送到了杀死自己的仇人手中,从此开始了报复性谋杀与自杀的坎坷生活。
20岁的韩希宸已经是统领欧亚黑道黑龙组的老大。
七年前道上有句话:宁愿吞枪自杀,也不要落到韩希宸手里生不如死。
刚刚坐上真龙椅,整个黑道为之欢腾,开了十天十夜的流水席为他庆祝,没料到这一天他收到最奇特的贺礼,竟然是个白嫩嫩、粉扑扑的小奶娃。
童小优重生成为最横行霸道霹雳无敌我行我束狡诈邪恶的黑龙组大小姐——韩小优。
此后,黑龙组陷入了真正的水深火热中……
七年后道上有句话:宁可犯上黑龙韩希宸,也不要招惹小魔女韩小优。
【黑龙组育儿血泪史】
呜哇……啪——
一蓬奶汁直直喷在男人脸上
“咯咯咯……咯咯咕……”
太爽了太爽了,正中目标!
“小混蛋——”
大手扯掉了领扣,一把脱下黑衬衣,露出一副精壮结实的胸膛,哐啷一声弹开腰扣,在小奶娃啊地尖叫声中,褪下黑色长裤。
妈呀,这个大变态,他想干嘛!
“闯了祸,就想一跑了之!”
“呸呸哇……”流氓,放手!
“我现在就让你明白,这里谁说了算。”
“啊……啊啊啊啊——”
“该死的……小东西……”
韩希宸死咬着牙,压抑着想要掐死怀中小鬼的冲动,弱得要死这腿劲儿还挺大,竟然踢到他的……
——选自第14章
“大小姐,叫帅哥,帅——哥!”
“哟——汪!”
“大小姐,叫叔叔,叔——叔!”
“哟——汪!”
“小宝贝,叫姐姐,姐……”
“哟——哟——汪!”
男人坐下后,托着小奶娃看了半晌,眸色平静沉定,宛如一片深邃的大海,无人能窥到海下隐藏着多少暗礁骇浪。
这男人想干嘛,讨厌!
“听着,叫韩——希——宸!”
这男人,疯了!
《重生—豪门小妻子》
狡猾的神偷居然重生到了一个豪门少奶奶身上,而且,还是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
她,凌氏集团总裁的独宠小妻子老婆,
纵然拥有着凌氏总裁的万千宠爱,心中一直爱的却并非她的丈夫。
意外的死亡,心脏暂停之后的复苏,再一次睁开眼时,她,已并非她。
白小果,一个享誉黑道的神偷,一个诡计多端的小女人,
然而,却在一次偷得绝世至宝之后,被自己的同门师兄冷枪杀死。
死之前,她曾发誓,若有来生,此辱命之仇,定以碎心报之。
是否上天开玩笑,在她睁开眼时,眼前的却并非天堂。
这是上天的注定还是机缘的巧合?
狡猾的神偷重生到了豪门少奶奶身上。
而她,最终会选择重操旧业,续享神偷美誉。
还是选择金盆洗手,以报辱命之仇?
浴火涅槃,且看重获新生的凤凰怎样翱翔九天。
=-=-=-=
她白小果居然诈尸还魂了!
但是为什么要还魂到一个小女孩身上?
好吧,虽然这个小女孩才十六岁出头,而且,貌似是个豪门少奶奶!
搞什么,还未成年就已经结婚了?
切,她白小果偷了小半辈子的宝贝,还从来没被什么吓到过。
什么,传说中那个很宠她的老公貌似很厉害。
黑帮老大?军火商人?集团总裁?
去你XX的,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白小果也不怕。
喂,你要是下次在对我敢动手动脚的!就等着我踹了你老窝,端了你的军火库吧!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承蒙老大您先罩着我吧!等我白小果报了仇,咱在算我们的账!
■本文男主腹黑、霸道、专情、强取豪夺,对最爱之人用情至深!
■宠文+黑帮文,有关宠溺有加,有关激烈火拼,有关强势复仇。
《霸宠,限制级小妻.》
苏茗发誓,她看到眼前这个雕塑般近乎完美的裸男背影,纯属意外,真的!
★★★二货版简介★★★
苏茗和死党说:“如果上天愿意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只看三十秒,三十秒一到,立马转身离开!绝不拖沓!”
总之,她一定不会让那该死的霸道男人发现自己!
更不会再给自己一不小心滑倒,然后狠狠向他扑去的机会!
更更不会给自己一嘴巴啃在人家屁股上,并顺手用唇膏将对方爆了的机会!
死党问:“口感如何?”
苏茗:“......”
但其实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正剧版简介★★★
她空有苏家二小姐之名,却处处受尽冷落,住阁楼啃馒头,只因头顶被烙上了“小三之女”四个大字。
明眸再睁......
她还是苏茗,却已不是苏茗,不管你是亲爹不是亲妈
打她?她不还手,可下一秒就让你变猪头脸,保证亲妈见了都不认得你!
骂她?她受着,可转眼流言散布,比尖锐的侮辱更让人无法忍受!
设计她?呵,老娘一定会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于是乎,世界乱了.
可那个罪魁祸首却躲在暴风泉眼好不恣意。一边抹着泪眼扮无辜,另一边数钱数到手软。
不过苏茗始终坚持一个无上的原则——低调,低调做人,高调赚钱。
可自从她将那个男人看了、啃了、插了。
宁静不再,尤其是看着手边那两本红艳艳的结婚证,苏茗知道,乱x的后果很严重......
要知道,他,是谁?!
★★★噔噔噔噔,精彩片段抢先看★★★
【片段一】:
某女人坐在太师椅上,好不傲慢地看着来人,久久才道:“原来是邵总啊!幸会幸会。”
邵擎一:“说正事!”
苏茗:“邵总果然痛快,那就算邵总一个友情价吧!”
话落,苏茗比划了五根纤细的手指,附赠一枚好不甜美的笑容。
“成交!”邵擎一冷笑着转头,吩咐道,“来,给苏小姐开一张五百万的支票。”
苏茗:“喂!我说的是五千不是五百!”
邵擎一:“是五千万啊,不过其中的四千五百万算是你给我封口费,苏家二小姐?”
“好!”
某女咬着牙关挤出一个字!而某男的“欺压”,才刚刚开始......
【片段二】:
苏茗:“邵总,今天的晚宴宋家大小姐也会去哦。”
邵擎一:“嗯。”
苏茗:“人家宋家大小姐模样俊,脾气好,还是留洋回来的呢。可是出了名的大家淑女,而且我听说.”
邵擎一:“说吧,这次我被卖的筹码是什么?”
某女闻言,美眸一睁怒道:“邵擎一!我是个富有高尚情操,远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不允许你这样诋毁我,更我不许你诋毁我和宋家大小姐之间纯洁的友谊!”
邵擎一:“呵,那你就告诉我你和宋大小姐的友谊基础是什么吧!”
苏茗:“嘿嘿,城东的一套复式别墅。”
邵擎一听到这眼角抽了抽直接拨通了内线电话,“通知下去,今晚的晚宴取消对宋家的邀请,另外将城西新开发的五套别墅全部转入苏小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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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爸爸,不可以》
六岁,她恶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也亲手将自己送入大灰狼的口中。
十四岁,初潮汹涌而来,他别扭地帮哭泣的她垫上人生第一条卫生棉。
十五岁,因为一封无名情书,他莫名啃了她的嘴巴,自此上瘾。
十七岁,她…
*一一简言之:这是一个黑道老大养女成妻的辛酸血泪史一一*
【“慈父”篇】
管家急匆匆赶来:“不、不好了,先生不好了!小姐把上个星期刚刚从俄罗斯运来的那批MP-655K式手枪拿去打鸟了!”
某人微微蹙眉,“顺便把昨天刚从金三角飞来的也搬一箱过去。不过派人盯着点,不许伤了她自己。”
管家:“…”
为了让小姐不乱跑,您还真舍得下血本!今天只是手枪,指不定明天就把军火库给你端了!
【严父篇】
某只不自觉地吃太多冰淇淋,导致拉肚子.
“吩咐下去,收购‘绿色草莓’旗下的冰淇淋子公司,不准其产品再在国内市场流通!”
“是!”
某只粗神经的穿校服短裙,春光乍泄。
“去把小姐房里的新校服短裙给烧了,另外今年一中百年校庆给他们三千万赞助,条件是让他们马上换下新式校服,尤其是女生的,短裙一律由裤子代替!”
“是。”
*
一一超级奶爸档案袋:
雷牧天,身高一米九二,体重86公斤。擅长枪械、兵刃、擒拿,是黑道上令人望而生畏的大佬,也是“目[牧]中无人,无法无天”的代名词,更是宠“女”无度的超级奶爸。且看一代奶爸如何养女成妻!
一一super奶娃体检包:
大名林笑,小名笑笑,身高:还在长,体重:还在变。报告完毕。[补充说明:最喜欢雷牧天的胳膊当枕头,拿他的身体当抱枕!~还有还有,拿他睡衣擦口水。]
*
《爹地请你温柔一点》
“爹地,你好美,简直像卢浮宫的艺术品一样。”凤赖邪眨巴着天真烂漫的大眼睛说道。
某人额头爆出黑线,端着咖啡继续看报纸。
“爹地,我同学问你是不是我哥哥,没有女朋友的话,可以介绍给她?”凤赖邪无比可爱的绽放天使般的笑容。
某人冷眼无视,领着掉进污水里的猫咪去清洗。
“爹地,小K觉得天气太热所以我在给它降温。”凤赖邪露出一口洁白的小白牙粉真诚的说道。
某人捞出瑟瑟发抖的小K,看了看窗外漫天飘着的鹅毛大雪。
“爹地,那个阿姨为什么要走啊?今天不住在家里嘛?”凤赖邪粉无辜的看着一路狂奔而走的女人好奇的问道。
某人冷冷的看着她背在身后的小手,那里有着她还没来得及放出来的蛇虫鼠蚁。
“爹地,你觉得我的身材好不好,男人是不是都喜欢一手无法掌握的女人?”凤赖邪撇撇嘴看着自己刚刚洗好澡的身体说~
某人一口喷出刚入嘴的咖啡,遮掩失态的用毛巾擦擦嘴。
“爹地,外面雷声好大,我好害怕,我可不可以跟你睡?”凤赖邪光着脚丫可怜巴巴的说。
某人嘴角抽搐,望了望窗外的毛毛细雨。
“爹地,今天是人家十八岁成人礼,你可以开始吃了。”凤赖邪甜笑的揭开自己胸前的蝴蝶结。
某人深吸一口气,将手伸出。
女主 凤赖邪
家破人亡的那一天她遇到了正在“进食”的爹地
于是乎,她过起了为人养女的“悲惨生活”
“悲惨”嘛?好吧,她必须承认,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悲惨”
她的新爹地不过是比别人“特殊”了那么一点点
爹地只不过是养了一只会说话的猫咪小K
爹地只不过是在捡到她的十几年时间里容貌丝毫不变
爹地只不过是会在偶尔发怒的时候眼睛变换一种颜色
爹地只不过漂亮的让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都感到羞愧
爹地只不过喜欢在午夜时分出去“进食” [1]
爹地只不过…
只不过…
…
好吧,她必须承认她的新爹地好像不是人…
【女主腹黑,绝非白痴】
就是凤赖邪在小时候亲眼见父亲被杀,母亲也因被强暴而死。但杀她父亲的凶手放过了她。为了活下去,做了凤赖的义女。
十年后凤赖邪长大,照顾她的并不是她爹地,而是一只猫。慢慢的凤赖邪知道他爹地是血族里的。在她爹地回来之前,发现沧月咖啡屋,认识了朔离,朔言俩兄弟。同时朔离也是小邪的师傅。之后是有人利用小邪将其绑架,朔离去救小邪,到最后成了她爹地将两人救出,还收了一“宠物”。其实朔离、朔言是狼族皇子。后来凤赖回魔界,小邪也跟上去了,不过两人没在一起,魔界里的魔妖都对她虎视眈眈。幸亏凤赖找到她将她带回血族地界。然后就是小邪给他爹地选相亲对象,然后选定血主的公主——凤栖(因为她知道凤栖是个男的,凤栖也喜欢小邪)后来就是小邪与相亲时另外的两个人选之间的恩怨,在后来发现血主对她不一般。再再后来就是关于她的身世之谜。.
《恋上父王》
莫名的穿越,拗不过一位母亲的哀求,做她刚出生的孩子。
第一次见到她名义上的父王。
什么?他是她的父王?一个安然神伤的孩子,是啊,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满身的落寞伤痕,让她只想把他揽在怀里,予以温暖……
与他相依相伴,逐渐地沉浸在他的温柔里,不可自拔~
原来,他是一个如此温柔的人~
她已经习惯了他的温柔,不会让给其他任何人~
请允许她无赖,请允许她霸道~
父女的身份只是一个名分,她立誓要把这个父王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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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棠的晨亲王,太皇太后的亲儿子,当今皇上的亲叔叔,因为幼时的变故,他让冷漠一直紧随着他身……
娶妻,只是为了遵循一道圣旨,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孩子
一个孩子,以一抹灿烂的笑靥
一点一点地融化他心底的坚冰他只是想守护这个孩子,独自拥有她而已~
未料,将自己的心沉沦~
以前的自己从未想过,他亲自筑起的冰封世界,某一天,会被一个孩子敲碎~
世人皆认为她是他的孩子,她亦是如此
那么他心底的情愫
何时才能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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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宠她
倾尽自己所有的温柔
幼时的惊恐,让他只能尽情的呵护
将心底压抑已久的黑暗,缓缓地倾诉
木簪一柄,情定
未料,骆城一行,却将两人的身份,是彻底的改变,她已经是他,命中的相依……
要想履行自己的承诺
给她正妃的名分,为何?是如此之难。
赤色的莲花半朵,妖艳地绽放于额头,是媚惑。
惑,祸。
还有两人的身份
是故她和他的情路,是更为地艰难……
……
战争一场,劳民伤财,却未始而止,是福还是祸?
只要她,以后,能够立在自己的身边一直,即可
……
落定了,带你走
留,游,隐
只要你喜欢,任何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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