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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地窖

发布时间:2021-03-26 01:55:14

❶ 经典外国文学短篇小说

《供应家具的房间》

下西区那个全是红砖建筑物的地区,有一大批人像时间那样动荡不安,难以捉摸。说他们无家可归吧,他们又有几十、几百个家。他们从一个供应家具的房间搬到另一个供应家具的房间,永远是短暂的过客——在住家方面如此,在思想意识方面也是如此。他们用快拍子唱着《甜蜜的家庭》;他们把门神装在帽盒里随身携带;他们的葡萄藤是攀绕在阔边帽上的装饰;他们的无花果树只是一株橡皮盆景。
[葡萄藤和无花果是安定的家庭生活的象征,典出《旧约·列王纪上》四章廿五节:“所罗门在世的日子,从但到别是巴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安然居住。”]
这个地区的房屋既然有成千的住客,当然应该有成千的故事传奇。毫无疑问,这些故事大多是乏味的,不过在这许多飘零人的身后,如果找不出一两个幽灵来,那才叫怪呢。
某天晚上断黑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在这些摇摇欲坠的红砖房屋中间徘徊着,挨家挨户地拉门铃。到了第十二家的门口,他把他那寒酸的手提包放在台阶上,脱下帽子,擦擦帽圈和额头上的灰尘。铃声在冷静空洞的深处响了起来,显得微弱遥远。
他在第十二家的门口拉了铃,来了一个女房东,她的模样使他联想到一条不健康的,吃得太饱的蠕虫;蠕虫吃空了果仁,只留下一层空壳,现在想找一些可以充饥的房客来填满这个空间。
他打听有没有房间出租。
“进来。”女房东说。她的声音来自喉头,而喉头也仿佛长遍了舌苔。“我有一间三楼后房,刚空了一个星期。你想看看吗?”
年轻人跟她上楼。不知从哪儿来的一道微弱的光线冲淡了过道里的阴影。他们悄没声儿地踩在楼梯的毡毯上。那条毡毯已经完全走了样,就连原先制造它的织机也认不出它了。它仿佛变成了植物,在那腐臭阴暗的空气里化为一块块腻滑的地衣或是蔓延的苔藓,附着在楼梯上,踩在脚下活像是粘糊糊的有机体。楼梯拐角的墙上都有空着的壁龛。以前,这里面也许搁过花草。果真这样的话,那些花草准是在污浊腐臭的空气中枯萎死去了。这里面也许搁过圣徒的塑像,但是不难想象,妖魔鬼怪早就在黑暗中把它们拉下来,拖到底下某个供应家具的地窖里,让它们待在邪恶的深渊里了。
“就是这间。”女房东的长满舌苔的喉咙里发出声音说。“很好的房间。难得空出来的。夏天,这里住过几个非常上等的客人——从来没有麻烦,总是先付后住,从不拖欠房租。过道尽头就有自来水龙头。斯普罗尔斯和穆尼租了三个月。她们是演歌舞杂耍的。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你也许听人家说起过她——哦,那不过是艺名罢了——她的结婚证就是配好镜框挂在那儿的梳妆台上的。煤气灯在这儿,你瞧壁柜有多大。这个房间人人喜欢。从来没有空过很久。”
“你这里常有戏剧界的人来租房间吗?”年轻人问道。
“他们来来往往。我的房客中许多人同剧院有关系。是啊,先生,这里是剧院区。当演员的人不会在一个地方待上很久。有许多就在我这里住过。是啊,他们是来来去去的。”
他租下这个房间,预付了一星期的租金。他说他累了,立刻就住了下来,同时数出了钱。女房东说这个房间的一切早已准备就绪,连毛巾和洗脸水都是现成的。她要出去的时候,年轻人把那个带在舌尖,问了千百次的话说了出来。
“你可记得,你的房客中间有没有一个年轻的姑娘——瓦许纳小姐——埃洛伊丝·瓦许纳小姐?她多半会在剧院里唱歌。一个漂亮姑娘,个子不高不矮,细腰身,金红色头发,左眉毛旁边有颗黑痣。”
“不,我记不得那个姓名。演戏的人常常改名换姓,正像换房间一样。他们一会儿来一会儿去。不,我想不起那样一个人了。”
不。问来问去老是“不”。五个月来不断打听,结果总是落空。五个月来,白天在剧院经理、代理人、戏剧学校和歌唱团那儿打听,晚上混在观众里,从阵容坚强的剧院看起,直到那些低级得不能再低的,连他自己都害怕在那里找到心上人的游乐场为止。他对她一往情深,千方百计要找到她。自从她离家出走之后,他知道准是这个滨水的大城市留住她,把她藏在什么地方;可这个城市像是一片无底的大流沙,不断地移动着它的沙粒,今天还在上层的沙粒,明天就沉沦到粘土污泥里去了。
这间屋子带着初次见面的假客气迎接了刚来到的客人,它那种强颜为欢,虚与很蛇的迎接像是妓女的假笑。破旧的家具反射出淡淡的光线,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慰藉;屋里有一张破旧的锦缎面睡榻和两把椅子,两扇窗户之间有一面尺把宽的廉价壁镜,墙上有一两只描金镜框,角落里放着一张铜床。
客人有气无力地往椅子上一坐。这时,屋子像通天塔里的一个房间似的,讷讷地想把以前各式各样住户的情况告诉他。
[通天塔:《旧约·创世纪》十一章:巴比伦人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通天高塔,耶和华怒其狂妄,变乱了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言语不通,无法取得协调,只得辍工。]
肮脏的地席上有一块杂色斑驳的毯子,仿佛波涛汹涌的海洋中一个长方形的,鲜花盛开的热带岛屿。花花绿绿的墙纸上贴着无家可归的人从东到西都能看见的画片:“法国新教徒的情侣”,“第一次口角”,“新婚的早餐”,和“泉边的普赛克”。歪歪斜斜、不成体统的布帘,像歌剧里亚马逊妇女的腰带,遮住了壁炉架那道貌岸然的轮廓。壁炉架上有一些冷冷清清的零碎东西——一两只不值钱的花瓶,几张女艺人的相片,一只药瓶,几张不成套的纸牌。房间的住户有如船只失事后被困在孤岛上的旅客,侥幸遇到别的船而被搭救上来带往另一个港口,便把这些漂货给扔下了。
先前的住户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渐趋明朗,正如一篇密码被逐一破译一样。梳妆台前地毯上那块磨秃的地方说明有许多漂亮女人在上面踩过。墙上的小手印表示小囚徒们曾经摸索着寻求阳光与空气。一块像开花弹影子似的四散迸射的痕迹,证实有过玻璃杯或瓶子连同它所盛的东西给扔在了墙上。壁镜上被人用金刚钻歪歪扭扭地刻出了“玛丽”这个名字。看情形,这个供应家具的房间里的住户们,不论先后,总是怨气冲天——也许是被它的过分冷漠激惹得忍无可忍——便拿它来出气。家具给搞得支离破碎,伤痕累累;弹簧已经脱颖而出的睡榻,活像一只在极度的痉挛中被杀死的可怕的怪物。大理石的壁炉架,由于某种猛烈得多的骚动,被砍落了一大块。地板上的每一块凹痕和每一条裂纹,都是一次特殊的痛苦的后果。强加于这间屋子的一切怨恨和伤害,都是那些在某一时期称它为“家”的人所干的,这种情况说来几乎难以使人相信;但是燃起他们的怒火的也许正是那种始终存在不自觉的,无法满足的恋家的本能,是那种对于冒牌的家庭守护神的愤恨。如果是我们自己的家,即使换了一间茅舍,我们也会加以打扫、装饰和爱护的。
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住客让这些念头恍恍惚惚地掠过心头。这时,别的房间里飘来了各种声音和气息。他听到一间屋子里传来淫荡无力的吃吃笑声;另外的屋子里传来独自的咒骂,掷骰子声,催眠曲和啜泣抽噎;楼上却有起劲的五弦琴声。不知哪里在乒乒嘭嘭地关门;架空电车间歇地隆隆驶过;后院的篱笆上有一只猫在哀叫。他呼吸着屋子里的气息——与其说是气息,不如说是一股潮味儿——仿佛地窖里的油布和腐烂木头蒸发出来的那种冷冰冰的,发霉的气味。
他正歇着的时候,屋里突然有了一阵浓烈、甜蜜的木犀草香味。它像是随着一股轻风飘来的,是那样确切、浓郁和强烈,以至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来客。年轻人似乎听到有人在招呼他,便脱口嚷道:“什么事,亲爱的?”并且跳了起来,四下张望着。那阵浓郁的香味依附在他身上,把他团团包围起来。他伸手去摸索,因为这时他所有的感觉都混杂紊乱了。气味怎么能断然招呼一个人呢?一定是声音。不过,刚才触摸他的,抚摩他的竟会是声音吗?
“她在这间屋子里待过。”他嚷道,立刻想在屋里找出一个证据。因为他知道,凡是属于她的或者经她触摸过的东西,无论怎样细小,他一看就认识。这股缭绕不散的木犀草香味,她所偏爱并已成为她个人特征的香味,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
这间屋子收拾得很马虎。梳妆台那薄薄的台布上零乱地放着五六只发夹——一般女人的无声无息,无从区别的朋友,拿语法术语来说,就是阴性,不定式,不说明时间。他们从这些发夹上是找不到线索的,便不加理会。搜寻梳妆台的抽屉时,他发现一方被抛弃的,破烂的小手帕。他拿起手帕,往脸上一按。一股金盏草的香气直刺鼻子;他使劲把手帕摔在地上。在另一个抽屉里,他发现几枚零星的钮扣,一份剧院节目单,一张当铺的卡片,两颗遗漏的棉花糖和一本详梦的书。在最后一个抽屉里,有一个妇女用的黑缎子发结,使他一阵冷一阵热的踌躇了好一会儿。但是黑缎子发结只是妇女的一本正经,没有个性的普普通通的装饰品,并不说明问题。
接着,他像猎狗追踪嗅迹似地在屋子里巡逡徘徊,扫视着墙壁,趴在地上察看角落里地席拱起的地方,搜索着壁炉架,桌子,窗帘,帷幔和屋角那只东倒西歪的柜子。他想找一个明显的迹象,却不理解她就在他身边,在他周围,在他心头,在他上空,偎依着他,追求着他,并且通过微妙的感觉在辛酸地呼唤他,以至他那迟钝的感觉也觉察到了这种呼唤。他又一次高声回答:“哎,亲爱的!”同时回过头来,干瞪着眼,凝视着空间。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能从木犀草香味中辨明形象、色彩、爱情和伸出来迎接他的胳臂。啊,老天哪!那股香味是从哪里来的呢?从什么时候开始,气味竟能发出声音呼唤呢?因此,他继续摸索着。
他在裂罅和角落里探查,找到了瓶塞和烟蒂。这些东西他都鄙夷而默不作声地放过了。可是当在地席的皱褶里找到半支抽过的雪茄时,他狠狠地咒骂了一句,把它踩得粉碎。他把这间屋子从头到尾细细搜查了一遍。他发现了许多飘零的住户那凄凉的微细痕迹;可是关于他所寻找的,可能在这儿住过的,灵魂仿佛在这儿徘徊不散的她,却毫无端倪。
这时,他才想起了房东。
他从这间阴森森的屋子跑下楼,来到一扇微露灯光的门口。女房东听到敲门声,便出来了。他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激动。
“请问你,太太,”他恳求地说,“在我没来之前,谁住过这间屋子?”
“哎,先生。我可以再告诉你一遍。我早就说过,先前住在这儿的是斯普罗尔斯和穆尼。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是剧院里的姓名,穆尼太太是真名。我的房子的正派是有名的。配了镜框的结婚证就挂在——”
“斯普罗尔斯小姐是什么样的——我是说长相怎么样?”
“唔,先生,黑头发,矮胖身段,一脸滑稽相。她们上星期二走的,已经一个星期了。”
“她们之前的房客是谁呢?”
“唔,一个做运货车生意的单身男人。他欠了我一星期的房租就走了。他之前是克劳德太太和她的两个孩子,他们住了四个月。再之前是多伊尔老先生,他的房钱是由他几个儿子付的。他住了六个月。这样已经推算到一年前了,再前面的我可记不清啦。”
他向她道了谢,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屋子里死气沉沉的。赋于它生命的要素已经消失了。木犀草的香味已经没有了。代替它的是发霉家具的腐臭的味道,是停滞的气氛。
希望的幻灭耗尽了他的信心。他坐在那儿,呆看着咝咝发响的煤气灯的黄光。过了片刻,他走到床边,把床单撕成一长条一长条的。他用小刀把这些布条结结实实地堵塞进窗框和门框的罅隙。安排停当后,他关掉煤气灯,再把它开足,却不去点火,然后死心塌地往床上一躺。
* * *
这晚轮到麦库尔太太去打啤酒。她去打了酒来,同珀迪太太一起坐在地下室里。那种地下室是房东太太们聚集的地方,也是蠕虫不会死的地方。
[“蠕虫不会死的地方”:参见《新约·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节:“在那里(地狱)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今晚我把三楼后房租出去了,”珀迪太太对着一圈薄薄的泡沫说,“房客是个年轻人。他上床已经两个钟头了。”
“真的吗,珀迪太太?”麦库尔太太极其羡慕地说,“你能把那种房间租出去世,真不简单。那你有没有告诉他呢?”她非常神秘地哑着嗓子低声说了一些话。
“房间吗,”珀迪太太用舌苔非常腻厚的音调说,“本来是备好家具出租的。我没有告诉他,麦库尔太太。”
“你做得对,太太;我们是靠房租过活的。你真有生意头脑,太太 。人们如果知道床上有人自杀过,多半就不愿意租那间屋子。”
“就是嘛,我们要靠房租过活呀。”珀迪太太说。
“是啊,太太,一点不错。就是上星期的今天,我还帮你收拾三楼后房来着。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想不到竟用煤气自杀——她那张小脸真惹人爱,珀迪太太。”
“就是嘛,她称得上漂亮,”珀迪太太表示同意,可又有点儿吹毛求疵地说,“可惜左眉毛旁边长了那么一颗黑痣。你把杯子再满上吧,麦库尔太太。”

❷ 短篇童话故事 急!急!急!

老乌龟和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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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丛里有一个小池塘。阳光照下来,芦苇和池水就被染上了蜜一样的颜色。
这是一个安静的地方。
“这是我的池塘。”老乌龟总是这样想。他已经在这儿住了好久好久了。
每天,老乌龟早早地起床,嚼一点儿草根,喝一点儿池水,然后就开始睡午觉。
“叽哩哩,叽哩哩……”有一天,老乌龟忽然被一种声音吵醒了。他睁开眼睛,看见池塘边站着一只小鸟。
“叽哩哩,叽哩哩……”小鸟一边唱,一边洗澡。“哗啦,哗啦1”水珠朝四下溅开来,平静的池水被搅碎了。
“我不喜欢听歌,太吵了……”老乌龟想。
可从此,快活的小鸟天天都来到小池边,唱一会儿歌,洗个澡。她的歌声总是把老乌龟从睡梦中唤醒。
“唉,这里的安静没有了……”老乌龟很不高兴。
“叽哩哩,叽哩哩……”小鸟不停地唱。
“唉……”老乌龟忍不住叹了一自气。
“呀1”小鸟吓了一跳,发现了老乌龟!
“我,我吵您了吗?”小鸟红着脸说。
“是啊,我是很喜欢安静的……”
“真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小鸟拍拍翅膀,飞走了。
芦苇静静的,池塘静静的。
“这才是我的池塘……”老乌龟想。
老乌龟又睡了长长的一觉。醒来的时候,他觉得这一觉睡得有些不舒服。他嚼了一点儿草根,喝了一点儿池水,还是没有精神。
“真怪呀,这是怎么回事呢?”老乌龟想了又想,“噢,原来是我今天没有听到小鸟的歌声呀!我已经习惯了呀……”老乌龟轻轻地摇了摇头。
“小鸟什么时候会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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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以前看过一小说,标题叫(良辰美景不明朗),出自花火之类的短篇小说,还记得有个小标题(只为日子皱眉头

即使许多年过去,离渊仍不愿听到沙漠上空盘旋着的火丁鸟的悲鸣。 月轮低垂,银辉浓白,沙海荒凉。 他站在宫殿最高处,修长挺拔的身影在落月映衬下分外萧索。 他的身边肃立一个个少女形态的沙雕,笑的、哭的、恼怒的、害羞的......整个索伦最强大的王者一夜一夜的雕刻着一张同样的容颜,着了魔一样,无法停止。 “怎样才能让你变成人呢?”离渊轻轻地把额头抵在沙雕的额上,“就好像你对寂夜那样,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不会动一下?” 白砂岩雕成的少女依然垂目而笑。 离渊紧紧握住她的手,许久许久,才轻轻地唤,嗓音清冷如月。 “沧燃......”(一)战鬼.月痕 我叫沧燃。 我曾经深深迷恋过这个荒漠过度的王,他叫离渊。 这份异常的迷恋,从六岁持续到一千零一十六岁,几乎贯穿了我的一生。 老混蛋说我一定是带着发情期出生的。 因为从十六岁开始,只要见到这位尊贵无比的君王,我就条件反射的口水直流,恨不得扑上王座把它叼走。 老混蛋是白沙海技艺最精湛的沙雕师。 收我为徒之后的几百年,战鬼殿时不时的就会传来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咆哮—— “你这个没出息的,数百年了,居然还是只会雕离渊大人!再好看的人也该差不多了啊,你都不腻吗?不腻吗?” 他的唾沫喷到沙雕上,我急忙去擦,生怕离渊大人英俊的面孔被强酸腐蚀。 辛好老混蛋只吼了我五百年,当我五百一十六岁的时候,他在索伦子民的萧索驼琴声中进入转生。 所谓转生,用沙妖族的话来讲,老浑蛋是翘辫子了。 那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日子,浑圆的落日低垂,似乎触手可及。老浑蛋的身体在白刺木编织成的篮子里渐渐沙化。 离渊大人欣长的身影站在高高的城池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老人化为这白沙海的一粒尘埃,对我们宣布,他将迎娶有帮艾莉的女王。 风舞狂沙,子民们都被沙子迷了眼,我也一样,所以眼泪流的稀里哗啦。 红着眼圈回到战鬼殿,我打开秘密的地窖大门,看着里面上千个冷冰冰的离渊大人,决定第二天就把它们卖掉。 我要攒钱买一颗月痕。 老混蛋转生前告诉我,把月痕植入沙雕的胸腔,每天对他倾注一定分量的真心,有一天,沙雕会活过来。 离渊大人会冲我微笑。 我每天拖着一大车沙雕去集市叫卖,很快就赚得满盆满钵。 月痕我买的起了,可惜真心太贵重,一时半刻买不到。 浑浑噩噩的日子迅速流转,很快我到了一千零一十六岁。 二百年前,离渊大人吞并了艾利,王菲大人抑郁而终。 也是那一年,作为索伦帝国最骁勇善战的一族之长,战鬼驾驭火丁鸟在沙漠尽头与沙妖军浴血奋战的光荣事迹被吟游诗人们传遍了白沙海的每一个角落。 王都上空掠过一片黑影。 我从火丁鸟的背上跳下来,掸落斗篷上的沙土,拉着手中的荆棘绳,一路昂首阔步地朝集市走去。 “卖沙雕!” “会说话会动的沙雕!” “不要钱的沙雕,会烧饭会洗衣服还能当保镖!” 我蹲在集市中央叫卖了好久,没一个人理我。 有熟识的士兵路过,笑着劝我:“沧燃大人,你就死心吧,没人会买一座随时准备逃跑的沙雕。” 我抓抓头发,转过头看我的商品。 他叫寂夜。 寂夜有着与离渊大人相同的脸,修长的双手被我用荆棘绳捆住,穿着黑色银纹的斗篷懒懒的靠在墙边,银色的瞳仁冷漠清澈,黑色的短发在落月银辉下闪现着细碎的光泽。 老混蛋没告诉我,活的沙雕居然是这么难养的东西,要吃要喝还要管东管西,简直像生活里突然多出一个老爹! 最令人发指的是,寂夜不会笑。 一个不会笑的离渊大人,我要他干什么? 偏偏他还特别不听话,无论我卖掉他多少次,他总能沉默无声地逃回来,哪怕遍体鳞伤。 我垂头丧气地走到他面前,严肃地下命令:“寂夜,这次你不准逃跑。” 他淡漠的银瞳瞥了我一眼,只不屑的吐出三个字:“你做梦!” “。。。。。。” 我要丢掉它,丢的越远越好! (二) 管家 珈蓝丢掉寂夜的过程艰难而又漫长。第一次,我把他卖给索伦城最奢华的酒馆当侍者,看到四个肌肉纠结的彪形大汉把他团团围住才放心地回家,可第二天酒馆老板却哭哭啼啼地跑来要求退货。我睡眼朦胧地被老板拉走,到酒馆门口立刻傻了眼。酒馆里被砸得稀巴烂,寂夜衣衫整齐地坐在椅子里,面无表情地踩着一个大汉的肚子,另外三个猛男在给他捶腿捏肩奉茶。他见到门口穿着睡裙的我,眉宇微微一皱,砰地放下茶杯:“沧燃大人。”“呃?”“不穿衣服就跑出来,有失战鬼一族的尊严,关禁闭一个月。”“……”第二次,我趁他睡觉把他绑成粽子,让火丁把他丢到距离索伦城上万卡托的边陲小国洛尔去。十天之后,寂夜面无表情地驾驭我的爱宠飞了回来。我可怜的火丁眼含热泪,身上的毛被拔得一根不剩。他跳下鸟背,随手解开捆在鸟嘴上的荆棘绳,不屑地看着我:“沧燃大人,连我的手腕都没有绑牢,你这副德行到底是怎么当上战鬼的?”我心中一痛。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当上战鬼的……虽然我唯一的技能就是遇到危险迅速怕上火丁的背逃得飞快,丢给战士们一个遥远而猥琐的背影……可他还是伤害了我脆弱的自尊!还没等我开口愤怒,他嘴角一扬,突然揪住我脖子后的衣领,轻描淡写地把我拎了起来。我在风沙中茫然地摇摆。他冷笑说:“我离开这十天,你一定没上早课吧。”“呃……”“晚饭没你的份。”“寂夜,我要捏碎你的月痕,把你变回沙雕!”徒劳的扑腾被武力镇压,在爱宠同情的目光下,我像个菜篮子一样被他拎走了。一切反动派在寂夜眼里都是纸老虎,武斗不行文斗不会,我终于决定放弃,不再丢他。我自己跑。寂夜是个好管家,每天为家族的事务忙碌不已。战鬼一族只会打仗不懂生活,战鬼殿被我这个怠懒的主人弄得一团糟,对下人们来说,寂夜简直就是救星一样的存在。深夜我背着包袱蒙着面,看了战神殿最后一眼,阴沉沉地笑——“你们就被那个怪脾气的死沙雕管一辈子吧。”火丁赞同地一声嘶鸣,巨大翅膀扇动风沙,撒欢儿地冲入夜色里。它的头顶至今秃了一块,那撮毛估计是长不回来了。在火丁背上迎风远去的感觉非常惬意,那是一种期待了两百年的自由终于落入掌心的喜悦,以及即将见到离渊大人的澎湃感。我的目的地是珈蓝。吟游诗人的故事说,如果能找到妖城的许愿池边,在那里与心爱的人跳一支舞,恋人的爱情灵感和的许愿池注满清水,荒神便会为他们实现一个愿望。半月前,珈蓝曾经出现过一次蜃楼。干涸的许愿池,嗜鸟的骨架在池边啄食尸体,荒神的驼琴声寂寥而哀伤。离渊大人得到消息,当夜片刻不停地赶往珈蓝。近来沙妖大军蠢蠢欲动,联合被灭的艾利余孽,势力竟前所未有地强大起来。索伦的子民需要荒神的帮助。我在火丁身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银沙色的斗篷皱皱巴巴地将我包裹。此去珈蓝路途漫长,我可以好好想想——当初那个很可爱很懵懂很乖巧的寂夜,到底是怎么被我养成现在这种惹人眼的老爹性格的?《育儿指南》我一直很认真地在看啊!【三】赌博·少年“小姐,你到底还要不要下注?”奢华的银沙灯下,庄家浑浊的眼中满是不耐烦,粗哑的嗓音混杂在沙烟的辛辣、白刺酒的诱惑中,酝酿成一股腐烂的味道,“不下注就走开,把欠下的帐还清。”我披着斗篷遮住半边脸,只露出两颗圆溜溜的大眼睛,忧郁地左右寻找。真糟糕。以往每次赌输了钱,只要把寂夜叫出来在人们面前走一圈,十个有九个会被他和离渊大人相同的面孔唬住。可惜这次救星被我丢在家里了。“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庄家的巨灵之掌把桌子拍得砰砰响,眼底的凶悍之色更深,“我早就怀疑了,其实你根本没钱吧!”我为难地抱紧包袱。其实我有钱,还带了不少,可每一枚银币都刻有战鬼一族的标记——索伦是禁赌的国家,堂堂战鬼竟在赌馆输得一塌糊涂,传出去我会被子民唾弃到死。眼看庄家已经愤怒了,我正认真思索逃亡路线,冷不防身后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嗓音。那人的声音倨傲而疏离,略带慵懒的鼻音:“索伦境内,什么时候可以开赌场了?”离渊大人的面貌太有冲击力,赌场内一片死寂。我霎时眼含热泪,也不顾之前对他有多么愤恨嫌恶,转身就扑了上去,然后掐住他脖子猛摇。“别以为把头发留长就能色诱我,寂夜你怎么现在才追上来——”“啊。”俊美的青年淡定地被我掐着脖子摇晃,黑发垂间,银瞳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突然笑出声来:“这不是我们的战鬼沧燃大人吗?”“……”我掐他脖子的手猛地僵住。傻乎乎的抬头看他。那张熟悉的脸也含笑看着我。我我我……我……这次我真的泪流满面。离渊大人啊!都怪寂夜那个冒牌货,看了他几百年,我竟然认不出本尊了。我被离渊带回他在珈蓝的行宫,一路上美丽妖娆的侍女们无不俯首。战鬼作为沙场上的荣耀之光,是索伦一柄锋利的刺刀,更是一面坚韧的盾牌,保护索伦子民不被沙妖侵扰。历代战鬼都被人们歌颂赞扬,包括我。寂夜说,那是因为老百姓没见过我在战场上抱头鼠窜的惨状。行宫里空荡荡的,银色的帘子挂得极高,几乎看不到顶,细碎钻石垂落脚边。离渊大人坐在华美的宽椅上,以手支颌,笑着说:“沧燃,你六岁时我们就认识了,但好像从你成年开始,我就再没靠你这么近过……战事真有这么忙?”“呃,是有点……”我想起自己那卑微的童年,脸色一阵涨红。战鬼一族每年总会丢掉一些没用的孩子。他们有男有女,但不变的是全都身体孱弱,无法承受战场杀戳和奔波。我小时候也是这样。族长几度开口欲把我丢掉,但碍于功劳显赫的母亲,加上我见人就傻笑,他最终没有好意思动手。战场是不能待了,母亲为了保我,把我送进了王都。我总是躲在树后看着少年的离渊与其他孩子一起玩,我不会跑不会跳,长年手脚冰凉,脸色也苍白得要命,孩子们看到我总是要嫌恶地躲开。是离渊大人发现了我,然后他笑着走过了,牵住了我的手。离渊大人让侍女为我安排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银色的窗帘,蓝色的床单,天花板上有漂亮的玻璃穹窿,撒进落月的银辉。我一直躺在床上,控制不了那满脸的热烫。临告辞前,离渊大人如同少年时那样用手包住我的,淡淡地叹气:“记得小时候,你的手指就这么冰凉,真是让人怀念。”老浑蛋说得没错,我果然是从出生起就进入了发情期,离渊大人轻轻的一个碰触,便让我连睡都睡不着,干脆从床上爬起来去阳台透透气。银色的窗帘镶着闪烁的碎钻,刷地被我拉开。我吓得猛地退后一步。“寂……寂夜?!”我最完美的沙雕站在阳台上,一脸不耐烦地皱着眉,抬脚踢了踢紧紧锁住的水晶窗扇。我条件反射地上前将它打开,他利落地撑着窗框跳了进来。月光洒在他细碎的短发上,寂夜面无表情地上前两步,居高临下地盯着我——“沧燃大人,你说我这次该怎么罚你?【四】流沙·幻夜想不到怎么罚我,就不要罚了啊。我绕着行宫的墙根足足跑了三十圈,累得直挠墙,愤然地对寂夜说:“我……我总有一天要把你揍成一盘散沙。”寂夜俯身替我擦拭额上的汗,闻言嗤笑:“连火丁的脚程都追不上,你凭什么打败我?”提到这个我就无语凝噎。火丁是只鸟啊,这个变态沙雕竟然把它的翅膀绑起来,逼它用脚跑步……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扭曲的性格!我揉着发软的双腿仰头看他,怀疑地问:“寂夜,你真的是被我养大的吗?”他轻蔑地白我一眼:“从我学会走路开始,就是我养你了。”说完,他在我面前俯下身:“上来。”我二话没说扑了上去。白沙海没有白天,落月永恒地挂在天上,银辉是黑夜的洗礼。侍女们匆匆而过,诧异的目光投来,然后窃笑而去。我趴在寂夜的身上由他背着,扒拉手指头数日子,然后惊讶地说:“下一个沉月日是离渊大人一千两百岁的生日!你说我送他什么好?”寂夜表情怪异地望了我一眼:“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理所当然:“帅啊。”寂夜皱紧眉宇,嘲讽地说:“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怎么没喜欢上我?”这个问题还用问吗?我怀疑地寂夜撞了头变傻了——“我又没有恋物癖。”“……”寂夜的嘴角抽搐啊抽搐,脸色刷地变得比断罪崖上的岩石还要黑。见过离渊的第二天,他便再次带兵出城寻找妖城,十日后才神色疲惫地归来。我在暗处看着他被侍者们簇拥在中间,口水流得像小溪一样,连寂夜在一旁踹了我两脚都没感觉。“妖城的位置已经确定了。”离渊大人揉了揉眉心,哑声说,“我要休息一下,明天再确定破城的人选……里面的牙兽实在太多,普通人撑不住的。”众人闻言散去。我看准时机冲了过去,身形比胡狼还要矫捷,鼓起勇气叫住他:“离渊大人。”离渊大人修长的背影一滞,转头望着我,然后缓缓笑了:“是你啊,沧燃。”在索伦,男子撇去敬语去叫女子的名字,是很亲昵的。我不好意思地挪了挪脚步:“离渊大人,下个沉月日就是您的生日了,您有没有想要的生日礼物?”“生辰啊……”离渊闻言眼底疲惫更深,却还是温和地笑,“有心意就好,是什么我都喜欢。”心意什么的,多不值钱啊!从六岁时我就对着他发情了,一千一百年,心意要多少有多少,他怎么会要这么便宜的东西?我沉吟半晌,坚定地说:“我要送您一份全索伦最难得到的东西,代表我对您的祝福。”离渊大人银色的瞳人蓦地流转过一次光亮。似乎讶异,又似乎犹豫。最后,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我很期待。”【五】银沙·妖城三天后,当我灰头土脸满身伤痕地被寂夜从火丁背上跳下来的时候,整个珈蓝城的子民都热切地为我鼓掌。我茫然地看向寂夜,他却也皱着眉,似乎不解。离渊大人在珈蓝城门口孑然而立,我看着她挂着微笑的脸庞,身上深可见骨的伤痕都没有那么疼了。我由寂夜搀扶着,走向他,一点点靠近,然后屈膝行礼。“离渊大人,沧燃回来了。”他在看到寂夜的一瞬间似乎愕然,却很快把关切的目光投向我,低沉的嗓音略带沙哑:“你伤得很重,不要行礼了……沧燃大人,你是否成功?”提到这个我就两眼放光,急忙拉扯寂夜。寂夜皱着眉,冷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把我费劲三天心血才拿到的东西丢过来。我把东西放进离渊大人的手里,对他笑得苍白:“沧燃不辱使命。”子民们瞬间欢呼。虽然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对我的归来这么开心,但那一瞬间的振奋依然让我也禁不住雀跃起来。不知道离渊大人看到我的礼物,会是怎么样的表情?会不会非常感动,当场宣布让我做他的王妃?染血的布包缓缓打开,一颗浑圆剔透的果实在他的手心散发着银光。银沙球,是整个白沙海最难得到的果实。它长在断罪崖中间高高的荆棘树上,四周满是嗜鸟守卫,百年以来,从没有人得到过它。它看上去就像离渊大人的眼睛。离渊的眸色倏地暗沉,四周子民也一阵惊讶的呼声,他身后的占卜师大声叫——“这是什么?!为什么不是荒神的钻石!”他的嗓音太过尖利,大概吓到了离渊大人,只见他的手指一颤,银沙球悄无声息地滚落。噼里啪啦,摔得粉碎。尴尬的沉默流窜在城门口,王者与勇士之间……寂夜突然紧紧捏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心为了攀爬悬崖而划出的伤疤剧烈地痛。“沧燃大人。”离渊很快收拾好了复杂的情绪,依然嘴角带笑,却隐隐多了一抹失望,“很抱歉,我刚刚没拿住……不过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极慢地眨眨眼,许久,才又笑了:“不不不,这只是一个试炼……在闯进妖城前,我总要看看自己的本事。”离渊诧异地望着我。我努力由寂夜支撑着,转身对着珈蓝失望的子民们,高高举起缠着纱布的手:“荒神的钻石,我会如同摘取银沙球一样,将它顺利取回来!”子民的呼声震天而起。我定定地看着离渊大人脚下散落的残骸,没有了晶层的包裹,银沙很快就暗淡失色,变成普通的白沙。我对身边的人轻声说:“寂夜,我好像累了。”寂夜没有说话,只是揽过我,很头痛似的在我头顶叹了口气。“啧,谁让你犯傻。”【六】轮转·城破沙海的尽头闪过一丝流动的黑芒,卷起阵阵沙风让人睁不开眼。火丁鸟高声嘶鸣在沙海上空久久回荡,在连绵沙漠上投下巨大的影子。我整张脸都埋在斗篷里,寂夜坐在我身后,紧紧环抱着我的腰。他冰凉的手指让我不自在地扭动两下,冷不防火丁一个旋身,我差点从半空中栽下去。“沧燃大人。”寂夜急忙抓住我,将我更用力地锁在怀里,冷冷的嗓音却在我头顶嘲笑,“就凭你现在这德行也想闯进妖城?没到地方就先摔死了,何况里面还有几千只牙兽等着要我们的命,还是回去吧。”牙兽是整个白沙海最凶残嗜血的生物,碰上一只便是九死一生,何况这里有一窝。我大言不惭地挥手:“你放心,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战鬼大人会救你的。”“……”战鬼大人的话在她的沙雕面前只会越来越不值钱。一刻之后,我犹豫地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牙兽,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寂……寂夜……”“嗯?”“火……火丁被吃掉了。”“嗯。”“他们……他们吃饱了没?”“你说呢?”当然没有。这群脑袋长得好像刺球一样的生物把我的爱宠在一秒内分食干净,连块骨头都没留下,然后便两眼放光地望着寂夜……和躲在他身后的战鬼大人。那种幽绿的眼神真是太让人熟悉了,让我深深地找到了一种共鸣感——当我看到离渊大人的时候,也是这幅饥渴的饿狼状态。可我不会吞掉离渊大人,最多把他从头到脚蹭一遍。当然,那是从前了。现在谁能救我我就蹭谁,蹭到秃顶我都无怨无悔。聚集而来的牙兽越来越多,它们球形的脑袋上裂开一道豁口,獠牙尖利闪着寒芒。我抖得越来越厉害,寂夜无语地看着我害怕的丢人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左手在手腕处轻轻一按,随着银光涌现,一把锐利的长剑缓缓自他体内抽出。我蹲在一旁望着寂夜与牙兽战斗的身影。身材偏长,偏瘦,却很结实。明明是座脆弱的沙雕,力气却大得惊人,单手就能举起索伦的罪恶之镰,嘴角还噙着漫不经心的笑。这才是战鬼。沧燃大人是个废物,我甚至拿不起黑岩石的匕首,所以自从有了寂夜,我再不曾上战场。只是每次看到他从战场上归来,那一身的残破,我就会忍不住难过。我只能一次次试图卖掉他。牙兽越来越少,寂夜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我一直怯懦地躲在角落,却越来越痛恨自己这幅没用的纤细肩膀。耳边突然一阵恶心黏腻的舔舐,我身上一阵寒战,正要跳起,就听寂夜闷哼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诧异地回头,寂夜将最后一只牙兽的头狠狠削下,牙兽的牙齿深深陷入了他的肩膀。细细的沙子顺着他染血的黑袍滑落出来。他睨着我:“下次别发呆,蠢蛋战鬼大人。”我不知为什么鼻子发酸,突然发狠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猛摇,咆哮说:“你是我的沙雕,我养了你两百年,你可不要真的变成一盘散沙……”寂夜被我掐得摇摇晃晃,闻言缺失笑,苍白的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温柔。他拍拍我的头,低声说:“你放心,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放开了他的脖子,转而紧紧握住他的手。我和寂夜一路顺着苍凉残破的妖城寻找许愿池。牙兽的血肉飞溅在我们身上,嗜鸟闻到那味道纷纷嘶声尖叫着飞散开来,一路再无危险。妖城的中心有一处颓然的花园。黑色雕花的精致栏杆,紧紧依附其上的干枯的蔷薇藤,里面枯叶层层,分外萧索。许愿池在那中间。荒神的驼琴似乎来自天上,凄然中隐藏着希望。寂夜握住我的手,摆出要跳舞的姿态。我诧异地后退一步:“这……这是干什么?”寂夜脸色苍白,脾气却依然差,不耐烦地说:“不是要跳舞到许愿池池水注满吗?”“那是说恋人的吧?”“……”他面色不善地瞪了我一会儿,突然伸手遮住我的眼,带着我转起圈,冷哼说:“反正你也没人要。”我在黑暗中感受他手指冰凉的温度,脸一点一点地发起热来:其实寂夜也不错,是我喜欢的长相,性格的变态……应该可以后天矫正的吧?可有件事是一定要申明。“寂夜,我真的没有恋物癖……”“闭上你的嘴!”【七】星碎·化沙荒神的钻石将我和寂夜带回王都。离渊大人坐在王座之上,看着我神色如常地将宝物献出,银光四射,一瞬间宫殿里亮如白昼。他的银色瞳人似乎也被那宝石照亮了,低声对我笑:“战鬼大人果然是索伦的荣光,为了感谢你的付出,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我站在漫长的台阶下仰望他,一如过去的一千年,只是如今心情分外平和。我想了想,对他说:“那么,请给我自由,让我离开索伦,与心爱的人隐居。”“心爱的人?”我笑了:“荒神的钻石,需要恋人们在许愿池边跳上一支舞。如果只有一个人,我怎么拿得到它?”离渊一瞬间似乎很是诧异,随即是漫长的沉默。许久,他轻声说:“你送我的银沙球,沙子已经被风吹散了,可那些碎裂的晶片,我都派人收拾起来,一片也没有丢。”我眨眨眼,并不理解他想说什么。离渊眼里的希冀一点点消失,最后他回归了沉静,淡淡地说:“晚上,让你的恋人来宫殿见我,我要看看他是否有资格陪伴战鬼一生。”我回去的时候,寂夜似乎在做什么小动作。门唰地打开,他的身体似乎颤抖了一下,急忙把手背到身后去,然后不满地瞪我:“你怎么不敲门?”我皱眉看他:“寂夜,你的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从妖城归来那天起,他的脸色就一直很是苍白,未见好转,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毕竟他已然变态如常。他照样敷衍了我几句,然后很不耐烦地问:“你今天去见离渊,他怎么说?”“离渊说今晚想见见你。”寂夜挑眉:“见我?”“嗯。”我恹恹地点头,睨了他一眼,又有些不好意思,“他说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能把我变成一个恋物癖……”这肉麻的话说完,连我自己都想笑,寂夜却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的笑容,银瞳澄澈,一如过去的两百年,嘴角一丝温暖的弧度。夜晚降临,灯火滤着彩光。寂夜一个人进入宫殿,去见离渊。我很不放心,花钱买通了一个离渊身边一个侍女。拜托她将我打扮一番,也当成侍女的样子混进了宫殿。当靠近那银色碎钻的帘子,我听到离渊淡淡的嗓音,似乎带着怀念。“我少年时就认识了她。那时候她的身体不好,总是一个人躲在树后,苍白的小脸,冰冷的小手……我牵起她的时候,她的眼睛比落月的银辉还要耀眼……”“我知道她一直在看着我,一如我在看着她。”“我为了索伦不得不迎娶艾利女王,我知道伤了她的心,可我是君王,很多事情不能自已。比如这一次,让她冒险去闯妖城……”我头一次听到离渊大人说了这么多话,我以为那些小时候的事,只有我一个人视若珍宝。可即使现在,离渊大人依然离我那么遥远。寂夜始终不开口,我有点着急,却听到离渊大人沉声说:“我原本打算,只要她开口,我就娶她做我的王妃。看你的脸就该知道她心里的人始终都是我。”我龇牙咧嘴。寂夜是寂夜,离渊是离渊,前者是不败的变态,谁都不能取代。寂夜终于出声了。他带着一如往常的嘲讽笑意,漠然对索伦的王说:“想要赋予沙雕生命。就要对他倾注真心。她对你的感情,全部都倾注在我的身上,现在怎么可能收得回来?”离渊皱起眉:“你不要太愚蠢!即使再像人,你也终究只是一座沙雕而已,怎么可能对人类产生爱情?真是荒谬。”“爱情……”寂夜咀嚼着两个字,缓缓地摇头。“那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更不是友情……”他嗤笑着,然后缓缓握住衣襟,笔直的视线看着离渊,一字一顿地说:“她是我的世界。”离渊突然沉默,静静地听寂夜说。“我叫寂夜,因为在她思念你的那些年,一夜一夜即墨地雕刻着你的模样。“十年学会说话,是为了不让她寂寞;十五年学会走路,是想用这双手保护她。“睡觉应该盖被子是她教的,吃饭应该用刀叉是她教的,睡前应该说晚安是她教的……快乐和悲伤,全部都是她教给我的。“她对你有多思念,对我的感情就有多么深刻。”“我被她教成了,和她一模一样的傻瓜。”我蹲在暗处,紧紧捂着嘴巴,眼泪终于落下。泪眼模糊中,寂夜的脚下,似乎散落一地细碎白沙。

❹ 求《黑猫》这部短篇小说的全文

黑猫爱伦·坡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❺ 有没有欧亨利短篇小说

你是要内容还是要题目?

二十年后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❻ 有谁知道小说十宗罪的原型

本书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十个恐怖变态的凶杀案,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每一个都是曾被媒体严密封锁、当局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

比如:

一、十宗罪第三部《掏肠恶魔》

原型是04年张掖市古城村19岁少女下体掏肠案。

二、十宗罪第一部《地窖囚奴》

原型为08年湖北武汉曾强保囚禁少女案。

三、十宗罪第二卷《雨夜幽灵》

案件原型为1982年香港人体肢解案。

四、十宗罪第三卷《人皮草人》

案件原型为09年江苏宿迁‘锦绣江南’小区暴力拆迁至被迫杀人案。

五、十宗罪第四卷《色狼传说》

案件原型为云南曲靖女警被女干杀案。

六、十宗罪第二卷《有鬼电梯》

案件原型为台湾电梯女尸奇案。

(6)短篇小说地窖扩展阅读

《十宗罪》作者:

王黎伟,笔名蜘蛛,1978年1月8日出生于山东济宁,是天涯社区舞文弄墨首席版主。出版有《十宗罪》、《秦书》、《罪全书》、《备忘录》、《拉拉手就到高潮》、《残疾人宣言》、《这个杂种》等。

短篇作品散见《人民文学》、《小说月报》、《时代文学》等,《秦书》和《罪全书》繁体图书在港台出版发行,《秦书》影视改编权售出,作品曾入选《2000年度最佳网络文学选》、《2002年度网络文学精选》、《中国非主流小说精选》等选本,天涯社区舞文弄墨首席版主。

❼ 求中短篇 恐怖小说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2 (坡短篇小说)黑猫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3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4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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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罗尔德达尔的短篇小说《待宰的羔羊》

待宰的羔羊
[美国]罗尔德达尔著 陶洁译

房间温暖而干净,窗帘闭合着,两张桌子上的灯亮着——她那一盏和对面空椅子边上的那一盏。她身后的餐具柜上,两只高玻璃杯,苏打水,威士忌。保温桶里,刚做好的冰块。

玛丽马洛尼在等候她丈夫下班回家。

她不时抬头看看钟,但并不着急,只是让自己高兴,想到每过去一分钟就更接近她丈夫回家的时间。她身上和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种在慢慢微笑的氛围。她俯视她在缝纫的东西时,那低头的动作特别安详。她的皮肤——这是她怀孕第六个月了——有一种非常美丽的透明的味道,她的嘴巴很柔和,她的眼睛,由于那新有的安详的神情,似乎比以前更大了,也更黑了。时针指到五点差十分时,她开始注意表面听,几分钟后,跟往常一样准时,她听见外面轮胎轧砾石的声音,汽车门碰撞的声音,窗户外面的脚步声,钥匙开锁的声音。她放下手中的针线,站起来,在他进门时上前去亲吻他。

“你好,亲爱的,”她说。
“你好,亲爱的。”他回答。

她拿过他的外套,挂到壁柜里。然后,她走过来配酒,一杯厉害一点的给他,一杯淡一点的给自己;没过多久她又回到椅子上做针线,他坐在对面,另外那张椅子,两手捧着那高玻璃杯,摇晃着让冰块碰到杯边,发出轻轻的响声。
对她来说,这永远是一天内幸福的时刻。她知道他在第一杯酒没喝完以前不想说话,而她,坐在她那边,也满足于安静地坐着,独自一人在家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以后,她很满足他来做伴。她喜欢尽情享受他的存在,几乎像做日光浴的人感受阳光那样,感受他那男性的热量从他身上发出来流到她那里。她爱他,爱他那松松垮垮地坐在椅子里的样子,爱他进门时的神态或者大步慢慢地走到房间另一头的样子。她爱他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那种聚精会神而又遥远的目光,他嘴巴滑稽的形状,尤其是他对他的疲劳保持沉默的做法,静静地坐在那里,一直到威士忌消除了一些疲劳。
“累了吧,亲爱的?”
“是啊,”他说,“我是累了。”他说的时候做了件跟平时不一样的事情。他举起酒杯一口喝完,尽管里面还有半杯酒,至少还有半杯酒。她并没有真正看着他,但她知道他把酒喝光了,因为她听到他把杯子放下来的时候冰块撞击杯底的声音。他停了一会儿,在椅子上俯身向前,然后他站起来,慢慢地走过去再倒一杯酒。
“我来,”她跳起来嚷道。
“坐下,”他说。
他走回来时,她发现新的这杯酒,由于威士忌很多成了暗琥珀色。
“亲爱的,我去把拖鞋拿来,好吗?”
“不用。”
她望着他开始一点一点地饮那深黄色的酒,由于酒的成分很浓,她可以看到酒里面小小的油亮油亮的旋涡。
“我认为这很不对头,”她说,“你当警察已经做到这样的资格,他们还让你成天在街上巡逻。”
他没有回答,于是她又低下头,继续缝了起来;但他每次举起杯子喝酒的时候,她听见冰块撞击杯边的声音。
“亲爱的,”她说,“你要我给你拿点奶酪吗?我没有做晚饭,因为今天是星期四。”
“不用,”他说。
“要是你太累了,不想出去吃饭,”她又说,“现在还不晚。冰箱里有很多肉啊鱼啊的东西,你可以就在这里吃,甚至连椅子都不用挪。”
她望着他,等他回答,一个微笑,小小地一点头,但他没有任何表情。
“无论如何她继续说,“让我给你拿点奶酪和饼干。”
“我不要,”他说。
她很不自在地在椅子里动了一下,大眼睛仍然望着他的脸。“可你得吃饭啊!我反正可以做出来,你可以吃也可以不吃,随你便。”
她站了起来,把手里的女红放在桌子的灯边上。
“坐下,”他说,“就一会儿工夫。坐下。”
直到这时候,她才开始觉得害怕。
“坐啊,”他说,“坐下。”
她慢慢地坐下身子,回到椅子上,一直用她那迷惑的大眼睛看着他。他喝完了第二杯酒,正皱着眉头看着杯子。
“听着,”他说,“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他现在变得纹丝不动,他低着头,让他身边的灯光只照到他脸的上半部,嘴和下巴留在阴影里。她注意到他左眼角有一小块肌肉在抽动。
“这会让你吃一惊的,恐怕,”他说,“但我想了很久,我决定惟一该做的事情就是马上告诉你。我希望你不会太责怪我。”
于是他告诉了她。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四五分钟,最多了,她在听的过程中一直坐着一动不动,怀着迷乱的恐惧望着他,看着他随着一句句话离她越来越远。
“就是这么回事,”他说,“我知道告诉你是件糟糕的事情,但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当然我会给你钱,负责做到你一切都有保证。但用不着争吵。反正我不希望有争吵。那对我的工作没有好处。”她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不相信,完全拒绝接受。她忽然想他也许根本没说过什么,这完全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也许,如果她照常做她的事情,做得好像她并没有在听他说话的话,也许过一会儿,在她又醒过来的时候,她可能发现这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去准备晚饭,”她终于轻声说了出来,这一次,他没有阻拦她。她走出屋子的时候脚好像没有走在地板上。她什么感觉都没有——除了有点恶心,有点想吐。现在一切都是自动进行——下楼梯到地窖,开关灯,冷冻箱,伸进冰箱的手,拿起第一样摸到的东西。她拎了起来,看了一眼。纸包着,于是,她把纸打开,又看了一眼。
一条羊腿。
好吧,他们晚饭就吃羊腿。
她拿上楼,用两只手拿住腿骨细的那一头,她走进起居室,看见他背对着她站在窗口,她停下脚步。
“老天爷,”他说,他听见她上楼,但没有转过身子。“别给我做晚饭。我就要出去。”
就在这时刻,玛丽马洛尼径直走到他身后,她没有停顿,而是高高地举起那条冻结实的大羊腿,用尽力气砸向他的脑袋。
她简直就是用根钢棍打了他。
她朝后退了一步,等待着,有意思的是,他还是站在那里,有那么四五秒钟,慢慢地摇晃着。然后,他颓然倒在地毯上。
巨大的撞击、响声、小桌子倒了下来,这一切使她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她渐渐醒悟过来,感到浑身冰凉,十分吃惊,她站在那里,眨着眼睛看着那尸体,两手仍然紧紧地握着那荒唐的肉。
好吧,她对自己说。原来我把他给杀了。
现在,这实在太特别了,她的脑子忽然变得非常清楚了。她开始飞快地思考起来。作为一名侦探的妻子,她很明白会有什么样的刑罚。那挺好的。那对她没什么不一样。事实上,那可能是解脱。但另一方面,孩子怎么办?关于怀着孩子的杀人犯有什么样的法律?把他们两人一母亲和孩子都杀了?还是等到第十个月?法律会做些什么?
玛丽马洛尼不知道。她当然不准备冒险。
她把肉拿到厨房,把它放到平锅里,把烤箱的温度调到最高,把锅推进烤箱。然后,她洗了手,跑上楼,进了卧室。她坐到镜子面前,把头发梳理整齐,抹了口红,又在脸上涂了点胭脂。她试着笑了一下。但看上去很古怪。她又试了一下。
“你好,山姆,”她大声快乐地说。
嗓门也挺怪的。
“我要几个土豆,山姆。对,我想还要一个碗豆罐头。”
这好了一点。那微笑和说话的声音都听起来好了一些。她又反复练习了好几遍。然后她跑下楼,拿上外套,走出后门,穿过花园,到了街上。
还没有到六点钟,食品杂货店的灯还亮着。
“你好,山姆,”她高高兴兴地说,对着柜台后面的那个人微微一笑。
“哦,晚上好,马洛尼太太。你好吗?”
“我要买几个土豆,山姆。对,我想还要一个豌豆罐头。”
那人转过身子,去伸手够货架上的豌豆罐头。
“帕特里克觉得他很累了,今天晚上不想出去吃饭了。”她对他说,“你知道,我们通常星期四总是出去吃饭。这下他把我逮着了,家里正好没有蔬菜。”
“那肉呢,马洛尼太太?”
“哦,我有肉,谢谢你。我的冷冻箱里有一条很好的羊腿。”
“喔。”
“我对冻肉怎么做不大知道,山姆。不过,我这一次要碰碰运气。你认为能烤好吗?”
“我个人,”杂货商说,“认为冻或不冻没有什么不同。你要这种爱达荷州的土豆?”
“噢,对,挺好的。要两个。”
“还要别的吗?”杂货商歪着脑袋,挺高兴地看着她。“吃完饭以后呢?你饭后打算给他吃什么?”
“呃,你有什么建议,山姆?”
那人巡视一下店里的东西。“一大块好吃的奶酪蛋糕,怎么样?我知道他喜欢的。”
“好极了,”她说,“他最喜欢的东西。”
她等东西包好,付了钱以后,装出最明亮的笑容,说,“谢谢你,山姆。晚安。”
“晚安,马洛尼太太。谢谢你。”
现在,她在匆忙回家的路上告诉自己,她现在做的事情就是回家到丈夫身边而他在等他的晚饭;她必须做得好吃,尽量做得口味要好,因为那可怜的人累了;如果,在她进屋的时候,她要是发现有些不寻常的事情,也许悲剧性,也许很恐怖,那当然是震惊,她会因为悲伤和恐惧而狂乱。记住,她并不指望会发现什么事情。她只是买了蔬菜回家。帕特里克马洛尼太太在星期四晚上拿着蔬菜回家给她丈夫做饭。
就是这样,她对自己说。样样都要做得自然正确。一切事情都绝对自然,那就不需要做戏了。
因此,在她从后门进人厨房的时候,她对自己哼着小调,笑眯眯的。
“帕特里克!”她喊道,“你怎么样,亲爱的?”
她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走进起居室;当她看到他躺在地上,两腿弓着,一条胳臂扭曲着压在身子底下,她真的吓了一大跳。所有以前对他的爱和渴望都涌上心头,她奔跑过去,跪在他身旁,哭了起来,哭得肝肠欲断。这很容易。用不着演戏。
过了几分钟,她站起来,走到电话机那里。她知道警察局的电话号码。电话另一端有人说话时,她大声喊叫快!快来啊!帕特里克死了!”
“谁在说话?”
“马洛尼太太。帕特里克马洛尼太太。”
“你是说帕特里克死了?”
“我想是的,”她哭泣着说,“他躺在地上,我想他死了。”
“马上过来’”那人说。
汽车来得很快,她打开前门时,两个警察走了进来。她认识他们俩一那管区里的警察她几乎都认识——她投人杰克诺能的怀抱,哭得不能自制。他温和地把她放进一把椅子里,但她又走过去到另外那个叫奥马雷的警察身边,跪在尸体边上。
“他死了吗?”她大声说。
“恐怕是死了。出了什么事?”
她简略地说了她的故事,她去食品杂货铺,回来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地上。她说的时候,又哭又说的时候,诺能发现死者头上有一块凝固了的血迹。他指给奥马雷看,后者马上站起来,赶着去打电话。
很快,陆续又来了几个人。先是一个医生,然后是两个侦探,其中一个她认识,知道名字。再后来,来了一个警方摄影师,拍起照来,还有一个懂指纹的人。他们在尸体旁悄声说了好多话,小声咕哝着,那侦探问了她许多问题。但他们都对她态度和蔼。她把故事又讲了一遍,这一次从最开始讲起,帕特里克回来的时候她在做针线,他累了,他非常累,不想出去吃晚饭。她说了她怎么把肉放进烤箱——“现在还在里面,烤着呢”——她怎么出去到食品杂货铺买蔬菜,回来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地上。
“哪个食品杂货铺?”一个侦探问。
她告诉了他,他转身跟另外一个小声说了几句话,那人马上出门上街。
十五分钟以后,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好几张笔记,他们又轻声说了一些话,她在哭泣中听到一些片言只语 “……表现得很正常……很高高兴兴的……要给他做顿好饭……豌豆……奶酪蛋糕……她不可能……”
过了一会儿,医生和摄影师离开了,来了另外两个人把尸体用担架抬走了。接着,管指纹的人走了。两个侦探留了下来,还有那两个警察。他们对她出乎异常地温和,杰克诺能问她愿不愿意到别处去,也许上她的妹妹家,或者去找他的妻子,她会照顾她的,可以留她过夜。
不,她说。她这一刻觉得自己寸步难行。要是她就呆在她现在坐的地方一直到她好一点的时候,他们会非常在乎吗?她眼前感觉不大舒服,实在动不了。
那你是不是最好到床上去睡一会儿?杰克诺能问。
不,她说。她就想呆在那里,就坐在这张椅子里。也许,过一小会儿,她好受一点了,她才换地方。
于是,他们让她留在那里,自己去干活,在房子里搜索。偶尔,有一个侦探会问她一个问题。有时候,杰克诺能走过她身边时会温和地对她说上几句。他告诉她,她丈夫是有人拿一个很钝的东西,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很大的铁器,打他的后脑勺把他打死的。他们正在找这武器。杀人犯可能把凶器带走了,但也可能把它扔了或藏在房子某个地方。
“还是那句老话,”他说,“找到凶器就逮到人。”
后来,一个侦探上来,坐在她边上。你是否知道,他问,家里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当武器的?你可不可以在家里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丢失了一比如说,一把很大的扳钳,或者一个很重的铁的瓮罐。
我们没有很重的铁的瓮罐,她说。
“那很大的扳钳呢?”
她认为他们家并没有很大的扳钳。但车库里也许有类似的工具。
搜查继续进行着。她知道房子周围的花园里到处有警察。她能听见他们踩外面烁石的脚步声,有时候她从窗帘缝里可以看到手电的亮光。天色晚了,她注意到壁炉架上的钟快九点了。那四个搜查房间的人,显得累了,有点气呼呼的。
“杰克,”诺能警官又走过她身边时,她说,“你能给我一点酒吗?”
“我当然可以给你一点酒。你是说这瓶威士忌?”
“是,谢谢。但只要一点点。这也许会让我好受一点。”他把玻璃杯递给她。
“你干吗不自己也喝一杯?”她说你一定累得很。请务必喝一点。你对我太好了。”
“唔,”他回答说,“这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不过。我也许就喝一点点让我能干下去。”
其他的人一个一个地走了进来,接受劝说,喝一小点威士忌。他们手里拿着酒挺别扭地站着,在她面前很不自在,都想说几句安慰她的话。诺能瞥官溜达进了厨房,马上出来说,“嘿,马洛尼太太。你知道吗,你家的烤箱还开着,肉还在里面。”
“哎呀,老天爷!”她嚷了起来。“真的还开着!”
“要不要我把它关了?”
“劳驾关掉它,杰克。真是谢谢你。”
警官再回来时她看着他,黝黑的大眼睛眼泪汪汪。“杰克诺能。”她说。
“什么事?”
“你能帮我一个小忙吗?一你和那几个人。”
“我们可以试试看。”
“呃,”她说,“你们都在这里,还都是帕特里克的好朋友,都在帮我抓那个杀了他的人。你们一定都饿坏了,因为早就过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知道要是帕特里克,上帝保佑他的灵魂,知道我让你们呆在我们家而不好好地招待你们,他永远不会原谅我的。你们干吗不把烤箱里的羊肉给吃了。烤到现在,一定火候正好了。”“我们做梦都不会吃的,”诺能警官说。
“请她恳求他,“请吃吧。我本人什么也吃不下去,尤其不能碰他在的时候家里的东西。但你们没有关系。要是你们吃了,那是帮我的大忙。你们吃完以后可以再接着干。”
那四个警察犹豫了好半天,但他们确实很饿了,最后他们给说服了,走进厨房,吃了起来。那女人呆在原地,听他们说话,他们嘴里塞满了肉,说话声音滞重而含混不清。
“再来一点,查里?”
“不了。最好别吃完。”
“她要我们吃完的。她说的。这是帮她的忙。”
“那好吧。再给我一点。”
“用来打可怜的帕特里克的家伙一定他妈的是根大棒子,”其中一个人说,“大夫说他的脑壳给砸得粉碎,就像长柄大铁锤打的。”
“所以凶器应该很好找。”
“我也是这么说的。”
“不管是谁干的,他们不可能拿着这么样的东西到处走。”有一个人打了个饱嗝。
“我个人认为凶器就在出事的地方。”
“也许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你说呢,杰克?”
在另外一间房间里,马洛尼太太咯咯地笑了起来。

❾ 寻短篇恐怖灵异小说

爱伦坡《黑猫》2009-11-06 10:45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2 (坡短篇小说)黑猫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3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4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❿ 找一篇短篇小说,讲一位女爵(大概)将男人引入自己家中杀死,她死后人们在地下室发现许多尸体的故事…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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