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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蓄交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21-03-10 10:11:54

㈠ 求一部短篇小说

青青子衿 洛袈小麦

子衿自昏迷中醒来时,发现之前喧嚣的闺房已是安静如常,舅舅家的两个女儿想必已离去。丫鬟随喜把雕花的窗户全打开了,一抹阳光沿着打开的窗户摸索进来,窗台上的君子兰开得正旺。 他坐在阳光里,皱着眉头为她写方子。他剑眉朗目,挺直的鼻子,挺拔的腰身,她以前所见的郎中多半年老体衰,像他这般干净清爽的男子倒真是没见过。 子衿忽然就红了脸。
【 一 】 子衿自幼体弱,又有心悸病,出生不久母亲便离世。父亲倒是极爱她的,一直都不曾婚娶,怕那后母会背着自己虐待子衿。季家的典当行越做越大,在子衿10岁那年,季家成了开封的首富。都知道季子川膝下无子,季府的万贯家产将来都是季子衿的,所以提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季府门前的青石板。季子川微笑着推托,只说子衿年纪小。 如此一等就是七年。子衿生活在父亲为她营造的世界里,温暖安稳,只是时常要延医吃药。 那天的天气极好,舅父家的两个女儿来访,姐妹们唧唧喳喳,说起街上贴着的通缉令来。据说是一位何姓御医狠心毒死了皇上最爱的鸾妃,然后潜逃出宫……两个表姐说得兴起,嘴唇开开合合,子衿觉得头晕,摸索着端起细瓷茶杯来,然后就听得哗啦的清脆声,子衿晕了过去。府中的家丁乱成一团,慌乱中,随喜拖了一个面生的青年大夫过来。季子川来不及细问。那后生神态自若地坐定,然后伸出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搭在子衿冰凉的手腕上。净手之后,他坐下来写药方,字是极飘逸的瘦金体,署名是陈忠恕。 方子呈到季子川的手中,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双宝这味药。那青年莞尔,说这是我家祖传的药方。 陈忠恕始终坚持自己煎药,一个人关在小厨房里,不许任何人进入。那味药引子双宝,始终都无人睹得它的真面目。 吃了陈忠恕的几服药之后,子衿的身体倒是好了起来。白皙的脸上开始出现红晕,胃口似乎也开了,心悸病许久都没有复发。 季子川大喜,吩咐厨娘煮了许多稀奇的菜式来,说是要答谢陈忠恕。陈忠恕一袭青衫,举止大方,季子川显然对他颇有好感。两人谈兴渐浓,不知不觉已是月上柳梢。子衿坐在父亲的下首,低头举眉之间,眼神难免和陈忠恕碰个正着,两人便慌忙避开去。季子川看在眼里,却是喜上心头。 二月的深夜,月色清凉。子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身边的随喜睡得倒沉,子衿摇了许久,她才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说,陈忠恕我一点都不了解,我知道的那点消息,早就告诉你了。说完,翻身又睡了。 随喜长子衿两岁,8岁被卖入季府,做子衿的侍女。所以两人姐妹之间的情谊多于主仆。子衿依恋她,她疼爱子衿。
【 二 】 已是初夏,香樟木的雕花窗子全推开了,四面八方的风逡巡着吹进来。随喜做的珠串,挂在窗棂上,彼此拥挤着,碰撞着,发出悦耳的低鸣声。陈忠恕显然被这样的声音吸引住了。他空闲着的那只手情不自禁地和着珠串,轻轻地叩击着桌面。 子衿的心怦怦地擂鼓似的跳个不停。随喜站在子衿身后,看看陈忠恕又看看子衿,她的脸色渐渐阴郁起来。良久,陈忠恕终于睁开眼睛,看着子衿说道,再调养一阵子,就好了。他写好方子交给随喜,随喜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她和他,子衿忽然呼吸艰难。陈忠恕看着她,那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出去走走? 三三两两的人群,出得城来。扫墓的人多,踏青的人更多。 陈忠恕走得极慢,子衿知道,其实他是在等她。足不出户的女子,自小身子又弱,远足之于她,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多亏了他的体贴。 他们第一次说了那样多的话。他说他来自南方,幼时也曾家境富裕,后来因父亲得罪了官场中人,被削职回乡。父亲一病不起,母亲亦撒手西去,那年陈忠恕16岁。好在他自幼喜读医书,又被名师指点过,再加上生性豁达,所以一路行医,权当自己是在远游罢了。 都说是医者父母心,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虚弱得连呼吸都困难,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最初的情感总是源于心疼吧。
【 三 】 岁末之前,他们初婚。随喜大概受了风寒,忽然病倒,好了之后始终面色戚戚然。她说子衿,你嫁了人,就不会再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了。子衿笑她,原来在吃陈忠恕的醋,又轻轻刮了一下随喜的鼻子说,无论何时,你都是我最好的姐妹。 无论陈忠恕喜欢与否,季子川渐渐地将手头的生意移交给了他。一年后,子衿产下一子,取名季嘉平,随了子衿的姓,是陈忠恕的坚持。季子川异常高兴。 立秋之后,季子川病倒了,持久地咳嗽,人渐渐佝偻下去,直至停了呼吸。子衿永远都记得,陈忠恕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对她说,子衿,你还有我。短短六个字,如一柄温热的剑,直直地击中她的心。 办完父亲的丧事,或许是过度伤心,子衿旧病复发。陈忠恕开了方子,随喜抓来药,在后院里支个小火炉,蒲扇一摇一摇地扇着火。子衿笑道,你现在会偷懒了,不肯亲自熬药了。陈忠恕微微一笑,随喜很聪明嘛,早学会了如何熬药。 子衿缠绵病榻数日,身体竟是一天不如一天。陈忠恕偶尔会大声责骂下人,怪他们偷懒,其实都是无名火,发得没来由。 天气渐渐凉了起来。典当行的生意也开始忙碌。陈忠恕每日要去店里,总是很晚才回来。无论多晚,他都要亲自熬汤药、煮燕窝粥给子衿吃,不许子衿吃下人煮的食物或是汤药。 冬至那天,陈忠恕被同行请去吃酒。二更之后还未回来,子衿喊饿,摇着随喜的手向她撒娇,说要吃燕窝粥。随喜踌躇良久,终于亲自下厨煮了燕窝粥端上来。 子衿接过燕窝粥,门吱呀一声响了,陈忠恕走了进来。看到子衿手中的燕窝粥,他的脸色变了变,随喜的脸色也变了变。他说吃了太多酒,现在肚子很饿,他让随喜再煮一碗燕窝粥给子衿,然后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那碗燕窝粥。 第二日,季府传出丧乐,下人向亲戚朋友报丧,说昨晚陈忠恕吃醉了酒,失足跌落在水塘里。丧事办得很隆重,前前后后,都是随喜在操持。季子衿早已没了主意,铺子里的生意还是要继续。账房先生拿了账簿过来,还是随喜替她拿的主意,简单的三两句,账房先生便点头退下了,眼睛里竟是钦佩的神色。 子衿轻轻握住随喜的手,将额头抵上去,倘使没有你,随喜,我该如何面对这一切。随喜掉下泪来,那泪,像大大小小的珍珠,直直地砸在子衿的头发上。 随喜一夕之间坚强起来。在随喜的细心照顾下,子衿的精神渐渐好了,有时会和她一起去铺子。随喜将所有的账目和生意往来的单子都拿给子衿。季家的产业,你必须自己管理,外人终究是靠不住的,为了嘉平,她顿了顿,为了陈忠恕,子衿,你必须坚强地走好以后的路。 子衿摇着她的手,我知道你会陪着我,随喜,你不能离开我。 随喜死于两年后。那天下了第一场秋雨,天气微凉,随喜着一身白色的衣裙,坐在藤椅上,人如一杯沏好的茶,渐渐就凉了下去。 他喜欢着白衣的女子,随喜看着子衿,虚弱地说。子衿握住她的手,眼中渐渐有泪,你放心,我会把你和他葬在一处。随喜的嘴角已溢出鲜血来,他一定不愿意看到我,把我葬在他五百米之外,让我能远远地看着他就可以了。 她自己服的毒,鹤顶红,一杯致命。
【 四 】 随喜说恨她,是的,她比子衿健康,甚至比子衿聪明。但子衿是云端的花朵,她则是脚底下烂污的稀泥。她不甘心。 遇见陈忠恕,原本是无心插柳的事,偏偏是他改了姓名改了相貌就是不改用药的习惯。通缉令里写得明白,陈忠恕为人开方子,喜欢用干玫瑰花儿做药引子,普天之下无人雷同。虽然他将药引子取名为双宝,虽然他很细心地将用过的药引子都碾碎了,可是,细心的随喜还是拣出了那些细碎的玫瑰末儿。她许他以五万两黄金,步步为营地要拿走季家的所有财产。他为了保全性命,不得已答应了随喜。 只是,她千算万算,却没想到,陈忠恕会真的爱上子衿,自己竟也会昏了头爱上陈忠恕。燕窝里有毒,是特意拣陈忠恕不在家的时分炖的。可是陈忠恕还是回来了,不早一步,也没晚一步。 陈忠恕看着那碗燕窝粥,觉得人生始终都是一张网,他是网中的待宰杀的鱼儿,无论到哪里,都无法挣脱束缚。他站在黄金堆砌的宫殿里,眼见着那些繁华与富贵在身边来来去去,只觉得寒冷与荒凉。以前他是宫廷里最有名气最有前途的御医,上司赏识,同僚巴结。只因不肯答应醋意大发的皇后毒死皇上最爱的鸾妃,他只好潜逃出宫,隐姓埋名地活了下来。可鸾妃还是死了,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说他毒死了鸾妃,畏罪潜逃。 那碗燕窝粥毒死了陈忠恕,子衿却选择了宽恕。原来她一直都知道。随喜还以为自己布局缜密,无人看得破。

㈡ 好看的短篇小说

有一个很普通的高中,一天转来了一男孩,高大帅气,一身非主流打扮,从他身上总流露出一种高贵,桀骜不驯的气质。当然,对于这种普通的高中来说,这样优秀的一个男孩肯定会轰动全校的。果然,一夜之间,他就出了名,天天收到情书,礼物,经常被女生“不小心”撞一下几乎是常事。男孩却一直没有接受任何女生。不是她们不够优秀,只是对她们没有任何感觉。直到有一天,男孩看到一个可爱女孩后,他清晰的记得看到女孩的那一刻他的心跳的有多快。男孩知道他是爱上女孩了,虽然女孩并不出众,可是他却只对这个女孩有感觉。
之后,男孩拜托朋友和女孩说了男孩准备追她,女孩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随后就说;“我不答应!”便转身走掉了。之后女孩的朋友告诉男孩的朋友,女孩曾经受过伤害,她曾经很用心的对待一个男生,可是那个男生只把她当玩具,所以她不敢轻易接受感情了,她只是怕再受伤,何况男孩那么优秀,女孩觉得男孩一定不会对她真心的。朋友把这些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男孩,男孩心里痛了,原来女孩受过伤。男孩在心里发誓,他一定会好好爱女生的,不让她受一点伤。第二天,男孩就昭告天下他喜欢女孩,这件事又一次轰动了学校。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陪她写作业,帮她打饭,送她去宿舍,下雨天帮他打伞,自己却淋湿,他从来不叫女孩的名字,一直都叫她“小傻瓜”因为男孩说叫“小傻瓜”才会更亲切...渐渐的,女孩相信了男孩是真心喜欢她的了。一天夜晚,在送女孩去宿舍的小树林走道上,男孩再一次对女孩表白:“小傻瓜,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就真的还看不出来我真的喜欢你吗?我保证我一定不会让你受伤的,我一辈子都会好好的呵护你。小傻瓜,我会好好疼你的,相信我,好吗?”女孩害羞的低下头:“嗯”男孩低下头吻了女孩,朦胧的月光洒在男孩脸上,帅的一塌糊涂,女孩紧紧的闭上了眼睛。好长一段时间,两个人成了学校里人人羡慕的一对,女孩觉得自己就像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王子,她每天都过得好开心好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女孩发现男孩这几天对她越来越冷谈了,很少来找她,就连电话信息都很少了。女孩慌了,她觉得自己的幸福好像快溜走了。终于,女孩忍不住去了男孩的教室找他了。女孩去的时候男孩趴在桌上睡觉,女孩很生气,男孩宁愿睡觉也不愿意理她,同桌看到女孩,推了推男孩,男孩抬头看到女孩,慵懒的起身从座位上走出教室来到女孩面前,女孩抬头问男孩:“老公,你为什么不理我了啊?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啊?”男孩冷漠的眼眸划过一丝悲伤,随即又马上被冷漠所代替,他低下头看着女孩,看着女孩,说:“是,所以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我们结束了!”这些话如同晴天霹雳,使得女孩猛的一怔,眼泪马上就决堤而下,她拉住男孩的手;“老公,你骗我的对不对?你说过会一辈子都呵护我的啊,你说过不会让我受伤的,不是吗?!你说过我是你的小傻瓜,你会好好疼小傻瓜的啊!你怎么可能会忘了这些啊?老公,你一定是骗我的对吧?”男孩别过脸不看女孩,他闭上眼睛,狠狠地甩开了女孩的手,力道之大,以至于女孩跌倒在地。他对女孩说:“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不要你了!不喜欢你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四周围满了看笑话的人,大家都对男孩的反应吓了一跳。女孩伤心欲绝,但她抬起来脸,看着男孩问;“为什么?”男孩一手搂住旁边一个漂亮女生的肩膀:“这就是理由”漂亮女生可能没想到男孩会喜欢上她,她一开始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故意往男生身上靠了靠。女孩看着这一幕,心痛得快不能呼吸。她捂住胸口,是吗?原来一切都是骗人的,他也只是玩玩我的而已…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像个像个小丑一样,让所有人笑话呢?可是怎么办,我的心,好痛…女孩擦干眼泪,平静的对男孩说了句:“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来烦你”说完便转身离开了。男孩没有看到女孩转身的那一刻,她哭得有多悲伤。同样,女孩也没有看到,她转身后,男孩一脸厌恶的推开漂亮女生后回到座位上继续睡觉,没有人看到,男孩趴到桌上的那一刻,他的眼眶红了。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的心痛得快死,就连呼吸都变得有刺痛感,他真的不想伤害她的,他给她的承诺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也想实现这些承诺啊!他也是真的爱他的小傻瓜的啊,他也好想好想疼她一辈子的啊,可是自从接到医院那张癌症晚期的单子后这一切就不可能了…亲爱的小傻瓜,我可爱的老婆,以后没有了我在身边,你一个人也要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老公我会在天堂爱你。老婆,原谅老公的自私,我宁愿伤害你,也不能让你看着我死,就算让你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让你承受那么大的痛苦。老婆,对不起,我爱你。
第二天,男孩转学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女孩回到宿舍,把音响开到最大,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好久,整整两天,不吃也不喝,无论谁劝都没有用。她就那样躺了两天。第三天早上,她终于起床了,正常的刷牙,正常的洗脸,正常的吃饭,正常的上学,跟个没事人一样。朋友都关心的问她是不是没事了,她只是一笑而过;“你们觉得我像是有事吗?”朋友们告诉女孩,男孩转学了,女孩无所谓的耸耸肩:“哦”。看着女孩无所谓的态度,大家都以为女孩已经忘了男孩,其实只有女孩心里知道,她这辈子都别想忘了男孩,即使他骗了她,可是她还是不争气的忘不掉…
男孩走了以后,女孩就没有再谈过恋爱,心思都用到了学习上。半年后,女孩考上了上海交大。在大学里女孩也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她的心里仍然有着另一个人,虽然那个人对她残忍,但她始终都忘不掉男孩。而她也不想忘记,那些回忆是美好的,她不想因为时间而将它们遗忘,即使这些回忆参 杂着欺骗…
六年后的一天,女孩回到这所高中,这个学校还和以前一样,一草一木都没有什么变化。踏进学校大门,回忆如潮水般涌来,她和男孩的点点滴滴此刻就像一场电影,在她的脑海里放映。没走一步,她的心就多痛一次。学校后的小树林,她还清晰的记得他们曾在这里牵手一起散步,他对她说;“傻瓜老婆,我要爱你一辈子”那时的她,羞红了脸,心里是甜滋滋的。这些画面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她还记得如此清晰。

㈢ 短篇小说 500字 我要交作业

有一些人,一辈子都不会在一起,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在心里守一辈子。
——题记
天蓝是最纯洁的颜色,那时的天很蓝。
习惯用无言诠释眼神的交替,错过,难免是不可避免的悲剧。也许,选择沉默才是最后的宿命,无从追溯的过去,只能一点点涣然冰释,放纵了太多的无奈,我只有逃避。不敢正视你的眼睛,怕你碰触我内心的忧伤,惯以坚强掩饰自己,怎知却敌不过你的莞而一笑。瞬间涣散了迷离离碎了忧绪,直到我们擦身而过。每次的刻意邂逅都注定无言,无言的结局,无言的悲哀,悲哀的相遇,悲哀的分离。或许简单的想法承载不了未知的未知,只是在不由自主中默念你溅行渐远的背影。蓦地,我回眸,无法预知,那该是怎样的荒漠干泉。你蓦然回首,目光如触电般交错,我看到了世上最亮的眼睛。那是闪着光芒的纯色天蓝,忍不住低头赧笑,哪怕,我们无言。
但明知有些事毫无结果时,最好的方式就是选择遗忘,而有时遗忘无异于世间最残忍的抛弃,那将是怎样的苦楚,又将是怎样的沉沦。天骤然起风,残叶将思念化作时间的印记填埋在心灵的深处,彼时的阳光也再也透不过墙垣的残缺,零碎在石板上的班驳若隐若现欲言又止,装作对你默然寒峙,可知心里早已承受不起。
有太多的话来不及说,原来我和你的距离一直是天和地,让我怎样跨越这无边无际,又该如何使自己承认你只是我人生的匆匆过客。一切对你的矜持,一切给我的放肆,一切曾太汹涌,一切已太朦胧,一切曾太奢侈,一切已不能理解,一切曾那么纯洁,一切已不能还原,一切无从追忆一切悄然失去,一切关于你的离去终将过去。
好像缺了一块,再拼不回来,再不存在,比空白还空白。每一次我想起来,其实你都还在,蓝色悲哀,流过我的静脉。
——后记

可以不?很短了,当散文吧

㈣ 让人哭的文章或短篇小说

昨晚睡着睡着,感觉梦里的我在哭……不停的哭,慢慢的我受不了梦里的心痛,依稀的醒回来...男人哭了,第一次哭的答那么的伤心,他把死去的妻子深情的拥入怀中。 回想起过去女人的辛酸,回想着女人的好,泪水一滴滴...

㈤ 感动人的短篇小说

《最后一片叶子》

㈥ 写人的短篇小说

《契诃夫》短篇小说就不错啊,在掌阅里看过,契诃夫的显著特色是他能够从最平回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本质答。他高度淡化情节,只是截取平凡的日常生活片段,凭借精巧的艺术细节对生活和人物作真实描绘和刻画,从中展现重要的社会现象。但他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恰恰相反,他的深刻的现实主义形象常常升华为富有哲理的象征。在展示人物内心世界方面,契诃夫不重于细致交待人物的心理活动过程,只求从人物的行为举止中看出其内心活动和变化。

㈦ 求两部部外国小说短篇

你太奇葩!

㈧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㈨ 怎么自己创作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创作漫笔
短篇小说是最流行的小说品种。它篇幅短小,情节精练,人物集中,往往截取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片段或侧面,围绕一组矛盾,一两个主要人物展开故事,集中地突出人物性格和鲜明地表达主题,具有“借一斑略知全豹,以一目尽传精神”的艺术力量。我国历史上的短篇小说十分发达和丰富。宋代李氏的《太平广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冯梦龙的《三言两拍》,现代鲁迅的《呐喊》和《仿徨》,都是优秀的短篇小说。俄国的契柯夫,法国的莫泊桑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

短篇小说的基本特征

对于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这样回答:短篇小说篇幅短,人物少,情节单,要以有限的形象画面表达深刻的思想内容,揭示生活的本质意义。也就是说,作者在结构短篇小说时,首先要把握住“短”字。无论对人物的设置,还是对故事情节的处理,都要从“短”字出发,做到以小见大,以少胜多,以轻举重。
这是因为。短篇小说不能象长篇小说那样,把许多事情正面铺展开来,去写一幅雄伟、复杂的历史画卷;短篇小说也不能象中篇小说那样,去记录生活长河中的一个段落。而短篇小说必须从生活中截取一些富有特征性的横断面,或是生活长河中的一朵小浪花,“小镜头”,经过作者精心的剪裁,把不必要的人物和情节删去,把能放在暗场处理的人物决不能放在正面去描写。努力做到结构清晰、合理、完整、严谨。
以上说的是以篇幅长短外部表象所确立的短篇小说的特征。那么,短篇小说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
一、在立意上,要以小见大。
短篇小说的立意,往往是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这是短篇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我们知道,尽管短篇小说选取了生活中的一朵浪花、一个侧面、一个闪光点,使读者看到了生活中的五光十色,感受到了时代变幻的折光,这就是以小见大的立意所在。
鲁迅的《一件小事》,只切取了一个场景,便通过淋漓尽致地描写人力车夫全力救护跌倒的老女人,表现了正在成长壮大的中国工人的优秀品质。都德的《最后一课》,则通过一堂法文课,就把法国沦陷区人民强烈、深沉的亡国之痛、爱国之情表现得非常生动饱满。
可见,立意关键在于揭示出了生活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以小见大的作用。
二、在结构上,要以轻举重
短篇小说的结构安排,要求情节比较简单,人物设置要少,不能过分的铺垫、渲染和交待背景,不然就会形成短篇小说长篇化了。因此,短篇小说一般都采取单线发展的结构,以达到线单意不薄,以轻举重的目的。
如鲁迅的《故乡》《祝福》等短篇小说,线索单一,故事情节跟随主人公的性格发展向前推进。从一开始,就把读者引入艺术境界。接着,又将读者紧紧引向矛盾的焦点(高潮),使小说更具有撼人心魄的艺术魅力。
当然,短篇小说也可以写成两条线索。但在写作时,一定要使两条线索一明一暗,虚实结合,最后使两条线索交融在一起。这样的结构,既节省笔墨,又能一箭双雕地刻画人物。如果两条线索平行发展,都从正面描绘,就必然要拖长篇幅,使得结构松散。那种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做法,不仅线索繁杂,而且矛盾纷繁,使人看不出他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因而以松散拖沓而导致失败。
三、在手法上,要以少胜多
短篇小说又一特征是:要提高节省的笔墨去开拓深而广的思想内涵,以起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的作用。
短篇小说的结构手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1、横切的手法
横切就是切取一个生活横断面,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集中情节,集中场景,集中刻画人物,精雕细刻,突出主题。在运用横切的手法时,作者不仅要善于从社会矛盾焦点上切取生活断面,而且要努力经营,精雕细镂,把生活断面所包含的矛盾冲突充分利用起来,把艺术必须力最大限度发挥出来,构成足以揭示作品主题和人物性格的情节、画面,这是横切的重要功夫。
2、直缀的手法
运用直缀的手法,可以较完整地展示生活的一个阶段,其容量较横切大一些,但篇幅较横切手法要长一些。这就要求作者严格控制展开面,不要大铺大展而要用浓缩的手法,去描绘、勾勒,粗线条的表现人物的生活和思想。
3、含蓄的手法
含蓄的手法是任何文学作品运用的一种文学手法。而运用短篇小说中,就可以省去大段的描写,抒情和议论,这种手法可以选取一些妙不可言的情节和思想,让人去思考,去想象,以引起读者的再创作,并用读者的想象和联想来补充和丰富原作。因此,含蓄的手法既能节省篇幅,又能表现深刻地生活内容,这是短篇小说中经常运用的行之有效的手法。运用得好,就会使读者象喝了一杯清香的饮料似的,回味无穷。
以上只是简述了短篇小说的一些基本特征,当然,短篇小说又可分为超短篇、微型小说、小小说。这些都是短篇小说的分支,其特点也从属短篇小说的特点。但表现更精粹,更单纯,更洗练一些。
也就是说,不管超短篇也好,微型小说和小小说也好,起基本特征应具备如下几点,即:必须是高度的浓缩,富有戏剧性,完整地包括一篇普通短篇小说应有的特征,要做到立意清晰,结构严密,结尾新奇。正如有的作家所说的那样,写出好的短篇和小小说,还不只是文字上费心思,更重要的是还要在提炼上下功夫。
对于此点,文学大师阿。托尔斯泰说:“小小说,这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高尔基也说过,学习写作应从短篇入手。西欧和国所有最“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是这样做的。”

学会观察生活

小说创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当自己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投寄给编辑部时,往往在退稿信中有这么一句话:希望你认真的观察生活,从中筛选和提炼主题。
初学写作者,接到信甚感茫然。心想,我就处在生活之中,尽是些熟人、熟事,还用得着认真观察吗?找篇小说看看吧,一看便进入到事件和场景中去了,觉得小说中的任务,事件真是太熟悉了,不就是自己身边常见的人和事吗?可是,遇到自己写起来为什么不行了呢?很多人便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不仅要问:这里面难道有什么奥秘吗?
是的,这个奥秘不是别的,而正是编辑的退稿信所说的“观察生活”。
观察生活这句话,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观察,顾名思义就是看看。这是指平常而言,而在文学上的“观察生活”,则具有特殊含义了。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文学的观察生活,要有一双特殊的眼睛。”这是因为文学性的观察生活,就要从生活中寻找和观察能够写入文学作品的人和事。换句话说,也就是对于那些最能体现社会生活本质,人生要谛的人和事给予特殊的感知、品味和体察。不然,你尽管自己的视力很好,但在文学的视力上很可能是个色盲、近视眼或者老花眼,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妨举一例:
这老头大约五十多岁,不带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穿一身褪了色的蓝布服装,脚上穿一双淡黄色的解放鞋,小趾外侧有一小圆补丁,大小相差不多。一双紫色的长统袜子,两个袜统拥在脚踝骨上。他的脸色,黄中渗黑,乌黑的前额嘴角上都布满皱纹,似展开的扇子,向鬓边伸展。说话的时候,这些皱纹显得更深,靠得更近了。他的眼睛微黄,有神气,敏锐。浓浓的眉毛,眉心上有棵小黑痣。稀疏的几根硬胡须,象插在嘴唇和下巴上似的。一双又黑又粗的手,倒剪在背后......
这段描写,可以说观察得细,写得也细,问题在于没有文学的“眼睛”去观察那些最能体现社会生活本质、人生要谛的人和事。结果,什么都写,就等于什么都没有写,显得繁琐累赘,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样的描写再细、再具体,也等于“画了全副的头发,使人看不清眉目,这是毫无意义的”一句话,这就是不会观察生活。
那么,怎样才能去用文学的“眼睛”观察生活呢?这就需要具有文学性的观察习惯,也就是感受能力。
我们知道,作者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并受到社会的影响。但也受到自然界的影响。要想写出反映这种影响所产生的作用力的小说来,就必须养成观察生活和感受生活的习惯。比如,在观察生活时,只观察到一些人的表面特征和吃什么穿什么,或者只看到一些风物景致等,这些作为培养和锻炼自己的文学技能是可以的,但它还不算文学,因为这些表象的本身不能够代表社会生活的本质。反之,只要观察到人于人之间的各种联系,并由这种联系所构成的矛盾,或者人与大自然斗争的矛盾,便进入了文学之门。
比如,韦君宜同志的小说《龙》,就是通过作者观察到晋西北地区长期旱荒,人民渴望下雨的情景,而写下了这篇小说的开端:
整两个月,天一直是亮青亮青的。连一丝云彩都没有,连纺车上掉下来的棉花毛那么大一点的云彩都没有。青的比村东的溪水更清,比老老山顶龙王庙前那年袅袅的青烟还更青得多呢?红太阳天天是山得特别早。而每天晚上,到最后一个顽皮孩子都困得想睡觉的时候,它还迟疑着不肯下山。老老村所有的山地、旱地、川地和水地,都分不出来了,最初所有的地都成了山地,后来,所有的地上的苗子都变成和山上的一样矮小,最后,莜麦和谷子就都长得和隔岸的狗尾巴草一样了。土地被长长的坼裂的缝划分成无数块,那些坼裂的缝是一天比一天更长,更深,以至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失脚掉在坼裂里竟跌死了......
作者把观察到的旱情,作为背景,形象地描画出来,来衬托出人们怎样求雨、怎样出寻找真龙。如无此段,那么情节的发生、发展便失去了依据。这,就是文学的观察。而观察,又是感受和思考的总和,没有思考能力的人,尽管对什么事都好奇,都敏感,也只能是:“死观察”和“滥观察”。
那么,在观察中应注意什么呢?从一些作家的创作经验来看,需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1、文学的观察,必须耳眼并用。
这里关键的一点,是要作个有心人。要能透过人们的表象及言行,去看他们的潜意识,这就是文学的感受力。
2、不要为写小说而观察,
一个作者,应以正常人的身份去生活,去感受生活中最本质的东西,不要先带着什么框子,去框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这样,就会失去正常人的身份,不仅观察不出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还会出现两个不同的极端,将活的看成死的。
3、观察时,要摆脱传统观念。
在对人和事的观察中,不要被世俗和传统观念所左右。比如好与坏,美与丑,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去观察,去发现顺应时代的闪光点,从而挖掘出代表时代主潮的深刻的内涵来。
总之,观察生活是搞好文学创作的基本功之一,每一个初学写作者,都要在这方面下一些功夫,以求尽快提高短篇小说创作的水平(东方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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