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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做爱

发布时间:2025-10-05 16:05:12

㈠ 安妮宝贝《疼》内容简介

一家德国公司的部门经理,爱上了一位在酒吧跳舞卖笑的女子DEW。他很爱她,但是她不愿意和他结婚,甚至不愿意在做爱之后留下。这种空虚的肉体关系成了男主人公精神脱轨的导火索,最终导致另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

安妮宝贝这篇短篇小说向读者展示了一对为了在城市生存而打拼的男女他们内心的灰暗世界。男女主人公是通过一种逃避的、渴望回到黑暗当中的绝望情欲来彼此同情和安慰,却不知道求助于外界的帮助。因为透过男主人公的上司和酒吧老板这些角色,这个世界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冷漠。只不过是这对男女无法从自身的灰暗世界里走出来罢了,所以形成了最终的悲剧。
小说的艺术表现形式是以白描为主,无论是人物的外貌还是性格都已极其简洁的修辞来叙述。作者安妮宝贝以以她后期标志性的断句和语言节奏,赋予了小说文字风格上的鲜明特点。而两种性格角色的选择也为后来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㈡ 张小娴短篇小说

张小娴《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扯他的头发,把他的眼镜也扯了下来,他发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妆台前面的一张木凳发狂地扔他,他的额头被我扔中了,流出鲜血,他怒不可遏,从床上跳起来,捉住我双手,把我整个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们都惊异于自己的野蛮和粗暴,一对受过相当教育的男女,最终竟以武力来解决问题。也许对一个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实在无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间报馆工作。我刚刚从大学新闻系毕业,加入那份日报当记者,那是一份相当有份量的报纸。阿政是我的编辑,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师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很出色的记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几个月后,他与女朋友分手,听说她爱上了一个外国通讯社记者,而且要结婚了。阿政根本没时间伤心,就在那个时候,副总编辑派我和他到英国伦敦采访。
我们到达伦敦,那一年,天气特别冷,伦敦也下雪,我带备了各种御寒衣物,还包括一对雪靴,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够的,脚掌会生冻疮,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着一对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两次。
“你没事吧?”我扶起他。
“没事,没事。”他很尴尬。
我想,他的脚在那几天内一定长满了冻疮,我看见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码的鞋?”一天采访时我问他。
“七号。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些问题?”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
第二天,我在出发去采访前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七号的雪靴给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里?我们要迟到了。”他板着脸孔说。
“你先换上这对鞋,不然你那一双脚会冻坏。”我把那双雪靴交给他。
他看到那一双雪靴,很是感动。
“你……你用不着这么客气,多少钱?”他腼腆地问我。
“是礼物,你快换上它吧,我们要迟到了。”我催促他。
他脱下脚上那双球鞋,我看到他的脚踝已长满冻疮。
“有时候,我怀疑你是故意让自己受这种苦来忘记失恋的苦。”我对他说。
他把那一双球鞋扔进垃圾桶,没有理我。
我看见他穿着那双雪靴走在雪地上,心里觉得很满足。
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不用采访,我们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吗?”我问他。
“为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我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不想看见你这么沮丧嘛!”
他从口袋拿出一条深蓝色的围巾,跟我说:“给你的。”
我没想到他会送礼物给我,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你别理!”他一脸得色。
我把围巾绕在脖子上,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望着我说。
我们手牵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们的恋情在英国开始。

我时常觉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学生活是胡里胡涂过的,阿政看的书比我多几千几万倍。他有才气,我很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比我条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做一个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后,大家都储到一些钱,我们看中了北角一个六百多尺的小单位,决定买下来,用作将来结婚。那时候,我是想嫁给阿政的,阿政也说过会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着我绕着客厅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阳台,他作势要把我抛到街上,我跟他说:“好!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再没有人会这么爱你。”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乐,我一直害怕两个人共同生活会影响感情,但我们没有这个问题,我们之间发生了另一个问题。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象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做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
4
分手后的第一年,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介绍了一宗生意给我,我们偶然会通电话,我知道他正在跟一个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比他年轻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书,我见过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当年仰慕阿政一样;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觉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认为阿政需要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这个女孩子对我说。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象他那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
——全书完——

小说主人公叫林浩云,小说叫什么名字

《母女终结者抄(新母袭女狩猎者)》小说主人公叫林浩云。
基本介绍:
林浩云:男主角,谈情做爱的高手;
谢语欣:主角的妈妈,三十岁时见证并参与了主角告别童子身成为一个真正男人的全过程;
谢语灵:谢语欣的妹妹,主角的小姨,高中教师,三十二岁时对主角的情感超越了姨侄之间的亲情。

㈣ 求羊脂球的故事

《羊脂球》是法国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的代表作,它是以当时的普法战争为背景创作而成的。一辆马车从被占领的卢昂城出发,到法军还据守着的勒阿弗尔港去。车中的乘客有工业家、贵族、商人、修女、民主党政客和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当他们途经一个小镇时,占据该镇的普鲁士军官让羊脂球陪他过夜,否则不许他们通过。羊脂球虽为妓女,仍然具有法兰西民族的气节,断然拒绝了普鲁士军官的淫荡要求。。一开始,同车的旅伴还都对羊脂球表示同情,似乎与她同仇敌忾。但随着行期的耽延,工业家、贵族、商人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他们先是婉言劝诱羊脂球跟普鲁士军官做爱,说既然是妓女,让谁整都一样。当羊脂球仍然坚贞不从时,他们便施加压力,就连一向以圣洁自居的修女也引经据典地说神都会原谅羊脂球去委身于普鲁士军官的。因为羊脂球这样做就象耶酥在代人受过,在拯救人类。在众人为虎作伥的压力下,羊脂球最终答应了普鲁士军官的无理要求。普鲁士军官被羊脂球伺候满意后,终于放这帮人通行了。通过关卡的这帮乘客立即恢复了对羊脂球的轻蔑,以显示自己的“高洁”。他们离羊脂球远远的,好象怕被她玷污一样。小说以一个羞于委身敌寇的妓女做对照,淋漓尽致地刻画出只顾私利而不顾民族尊严,在危机时刻出卖人格、国格的法国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寡廉鲜耻。
莫泊桑这部短篇小说的伟大不仅在于它揭示了当时法国贵族和资产阶级的邪恶人性,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人类恒久的邪恶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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