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第几章男主知道14岁那年的真相
264章 陆景年,当初是我救得你,不是苏云曦
2. 谁有《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小说资源啊
是这本吧叫陆景年的
3. 陆景年为男主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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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苏牧婉、陆景年
4. 陆景年苏牧婉的小说名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作者:婉婉君
5. 以前我出车祸没有记忆男方给我买假户口结婚最后户口又被派出所注销婚姻还存在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婚姻有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两种形式。主要看你对这桩婚姻的诉求了。如果想存续,就以事实婚姻提出,用真实身份和男方重新办理结婚证,当然需要先依据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到民政局注销原结婚证;如果想离异,就直接离开就行了,你的真实身份又没有结婚,不影响你再次结婚的。
6. 无效婚约小说秦烟四十三章
秦烟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这份报告,连呼吸都格外的吃力。
她目光紧紧的盯着亲子鉴定结果的那一栏上。
亲子鉴定的结果两人父子关系几率为o.o99999%。
也就是说夏夏和洛宸并非父子关系。
秦烟原本提着的心终于彻底的跌入了无底的深渊,她呆呆的看着亲子鉴定。
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那为什么洛宸昏迷时说的话和那个男人说的一模一样,就连语气都是一样的。
不管恨不恨,不管那人是否毁了她的人生,但是如今的当务之急是要给夏夏找一个稳固的靠山。
如果夏夏的父亲真的是洛宸,以他的实力根本不会怕楚家。
但是如今.....
邱丘无奈的朝着秦烟耸了耸肩:“我说你那个想法不靠谱吧,你看看,洛宸是什么样的人,他怎么可能是当年的强、奸、犯,其实从你说出自己的想法时,我便觉得不可能,如今结果出来,那更加的不可能了,你别胡思乱想了。”
“邱丘,并不是我异想天开,而是夏夏的很多地方都是像极了洛宸,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想要找一个夏夏能庇护的对象!”秦烟有点失魂落魄,所有的希望都落空了。
她不知道如果亲子鉴定的结果是父子关系,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但她此时的心情是失落加绝望。
“烟儿,如果夏夏真的是洛宸的儿子你会怎么办,你会告他吗,还是让洛宸认回夏夏。”邱丘突然开口问道,目光紧盯着秦烟,没人注意到她脸上的神情有着莫名的紧张。
秦烟苦涩的笑了笑:“我有告他的本事吗,至今为止我想要的只是给夏夏找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茫然的看着不远处,低声的呢喃着。
说完,她草草的吃了点东西,起身和邱丘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邱丘望着她的背影呆了很久,在她呆时,一个儒雅的男人走到她身边坐下,带着细框的眼镜,嘴角含着浅笑,一副温润无害的样子,他轻抚了下邱丘的头,柔声的问道:“为什么要换了亲子鉴定呢?我给你的不是那一份。”他看着邱丘,目光落在她手里攥着的另一份亲子鉴定上。那份报告已经被她攥皱了。
看到邱宏,她的泪水彻底的绝提了:“哥,我.....”看到她的样子,邱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妹妹。
他依稀的感觉似乎哪里不对。
秦烟他在五年前就认识的,她们一直都是好朋友。他知道她们中还有一个叫苏落的。但是邱丘和秦烟感情却特别好,她对秦烟似乎出了一般朋友该有的照顾了。
“哥,我只是不想她更加的痛苦。她如果知道了答案,会比今天这个结果更加的痛苦。”邱丘把头埋在邱宏的怀里闷声的说着。
邱宏低声的问道:“可是我看得出来她现在更希望夏夏是洛宸的儿子,这样楚夏或许会开心点!”
“但是她会生不如死,洛宸和楚家的恩怨烟儿不知道,我却很清楚。”她低声的呜咽着。
她知道烟儿会怪她。
但是即便是这样,她也不能现在让她知道真相,因为洛宸与楚家之间的战争还没开始,她如果参杂其中,她们的结果一定是炮灰。
洛宸的本质并不比楚家人高尚多少。
邱宏看着自己的妹妹无奈的叹息:“罢了,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决定吧。有空多回家看看爸爸,明知道他嘴硬心软,你还和他稚气,哄着他一点不行吗。”他说完已经准备起身离开了。
邱丘点了点头,擦干眼底的泪光,目光再次看向秦烟离开的方向。
......
知道了夏夏和洛宸并非亲子关系,她终于安生了,开始好好工作。
设计部的人并没有人愿意多搭理她,每天除非她主动去找她们,她们也都是爱理不理的,如今更是对她不理睬。
只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别人不来招惹你,她会来主动招惹你。
就比如这个设计部的安妮,人长的倒也是风姿妖娆,气质可嘉,可眼睛也是长在头顶的,她是去年刚进设计部的,自秦烟来了之后关于她的八卦她也听了不少,而在公司,她对楚炎也是有些想法的,楚炎这人对送上门来的女人也从来不拒绝,各种殷勤、暧昧均是照收不误,于是,助长了她的气焰。
平日里,她在设计部出言讽刺,因为知道她和楚炎有点牵扯都是不和她正面冲突的。
“楚氏可不养闲人,要是各个像你一样,那还得了!”她语带讽刺的对秦烟说道,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秦烟淡淡的看着她并不搭理。
可她越是如此,安妮越觉得她看不起人。
她嫉妒极了秦烟曾经是楚炎的前妻,嫉妒极了她是楚炎亲自带进设计部的,很多地方都代表着她在楚炎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
“你以为攀上了盛天的总裁就当自己是总裁夫人了吗?这是楚氏,不是盛天,而且一个下堂妇你正当人家洛宸会把你当宝!”她说的更加的刻薄了,句句都带侮辱。
秦烟抬头厌恶的看着她,冷冷的笑道:“人家夫人在公司还有人不知廉耻的当自己总经理夫人呢......”
听着她的话,安妮顿时整张脸都扭曲了,恶狠狠的瞪着秦烟,扬手就朝着秦烟一巴掌。
秦烟压根没料到她突然会伸手打过来,结实的挨了一巴掌,一边的脸顿时肿了起来。
众人一阵唏嘘,却没人上前劝阻。
整个设计部,最看不顺眼的两个人打起来了,自然有不少人拍手叫好。
“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炎不要的女人,真当自己是什么玩意!”她如同泼妇一样指着秦烟骂着。
秦烟怜悯的看着她。
真是又无知又可怜......
“这一巴掌我不和你计较,就当被狗咬了,如果你再胡搅蛮缠,别怪我不客气!”秦烟冷冷的说道。
四年牢不是白做的,哪怕再温和的性子,在牢房里面也会被打的还手,四年来从逆来顺受到最后你不烦我我不犯人。
安妮哪里还会放过她,伸手就揪住了她的头朝着一旁的墙上撞去。
秦烟伸手就抓住安妮拽住自己头的手甩开了。
安妮哪里知道她的力气那么大,一松手自己摔出去了眼睛撞在桌角,顿时眼睛一个淤青肿的半边脸无法直视了。
吃了亏,她哇的就哭了出来,朝着楚炎办公室跑去。
楚炎这几天的心情一直处于阴郁,一想起那天秦烟的话他愈加的烦躁,几天没有回家了,苏落来闹了好几次,他就更加的不耐烦了。
安妮边哭边闹的进了他办公室,尖锐的声音不停的骂,大抵意思就是她和秦烟吵了起来,秦烟先动手打她,把她打成了这样。
楚炎不耐烦的看着她,看到她一脸的淤青更加的厌恶了,冷声道:“什么事都来找我,我就别想做事了!”他说的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安妮却听不懂,依旧嗲的撒娇着:“炎你把她开除吧,一个抄袭的罪犯,她能给公司带来什么利益呀。”
“那你能帮我搞定盛天的项目吗。如果你也能让洛宸多瞧你几眼,我立马把她开除。”
楚炎的话立马让她嘘声了,委屈的看着他:“炎,你不是说我在这里没人敢欺负我吗,你会护着我的。”
“安妮,上班时间你是很闲吗?”苏落扭着身子进来,目光冷冷的看着安妮。
安妮看到是苏落,居然也不怕,依旧赖在楚炎的办公室里不走。
“炎,你看我好疼!”
安妮在公司里和楚炎暧昧是公司上下都知道的,自然苏落也是知道的,当时她还没和楚炎结婚,她也还是小三,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她是楚太太了,这个无知的女人居然在她面前示威,真是不知道所谓。
楚炎也是冷冷的看着安妮,心底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此时的心情。
苏落扬手在安妮另一边完好无损的脸上一把掌:“滚,我会通知人事明天跟你结算清楚工资!”
安妮一听脸色都变了,她刚想要开口和楚炎说话,楚炎冷冷的瞥了她一眼:“滚出去!”
她被吓了一挑,连忙走了出去,想着等苏落走了再去找楚炎,心底也认定楚炎不舍得开除她的。
等安妮离开,苏落才柔声的和楚炎说话:“老公,这几天对不起,我不应该和你闹的,这几天我脾气不好是有原因的。”说着她笑着把楚炎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面。
“我怀孕了!我们有自己的孩子了!”
楚炎的神色却不自然了起来,许久才从错愣中反应过来,淡淡的说道:“我们不是一直由做措施吗?”
听着她的话苏落脸色也不好看了:“你什么意思?”
楚炎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笑道:“我只是太震惊了。”他尴尬的解释着。
苏落的神色终于有了缓和,她走进楚炎,靠在他身上笑道:“对啊,这个孩子是你的第一个孩子。以后他将会是楚家唯一的孙子。”
楚炎听着她的话面色一变:“不是还是一个楚夏吗?”
“肚子里的才是你的亲生儿子,楚夏根本不是你的孩子。”
“谁告诉你的!”
7. 苏牧婉陆景年小说
无效婚约:前妻要改嫁
作者:婉婉君
8. 什么是无效婚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是受胁迫而结婚的话属于可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在结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否则婚姻关系有效。
但是你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对方只是利诱,还构不成胁迫,达不到可撤销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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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定条件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00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十七、下列要件应认定为《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配偶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06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17、第十七条是对如何理解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