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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合约小说TXT

发布时间:2021-07-03 03:45:38

㈠ 要耽美长篇甜文,不要虐,要攻宠受。

心,中医

2.《天生一对》(又名:遇上一个比你小的老公)作者:幽冉(全本)TXT下载

内容简介:

纪迹与尘尘的甜蜜生活。阴险专情的小攻与狡诈体贴的小受。

两情相悦知己式的爱情温馨短篇。
胆小,欺善怕恶的父亲,竟生了一个可爱的天使儿子和一个狡诈的恶魔儿子。两个儿子正真的父亲是谁?他们一家会怎样相处?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是全的,一共有43章正文9篇番外,这个文是情节式的,作者已经结文了,对于阅读没有丝毫的影响,下面是截取的

3.秋去冬来[晋江VIP](完结)TXT下载 作者:楚秋

只有不努力的小三,没有拆不散的姻缘。
认识三十年,恋爱十五年,同居七年,沈言秋真觉得累了。
本文多CP配对。
内容标签:强强 都市情缘

4.《恋爱少年》[晋江VIP]作者:唐筱声(完结)TXT下载

林泽只是个普通的在校学生,更是一个普通的小gay。
身为万千小gay的一员,他本分地寻找男友。

本文没有血雨腥风,也没有刀光剑影。

就普普通通日常生活里发生的一些事儿。
有欢乐,有搞笑,有跳脚,有抓狂,有扑腾打闹。

故事很简单,能品出淡淡的甜蜜,偶有小虐,结局HE。
此篇甜文,目的是治愈那些被虐惨了的亲。(顶钢锅遁逃……)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春风一度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泽,他的小攻 ┃ 配角:一干炮灰和酱油男 ┃ 其它:耽美,bl,轻松,现代都市

5.狐嫁(完结+番外)TXT下载 作者:姓猴的

文案

众妖:看,红玉和熊精生的儿子,嫁不出去哦!
狐红玉:什么?老娘狐族第一美狐的儿子竟然嫁不出去?你们都是鼹鼠成精眼睛退化没了吧!!十八快去相亲!!!
十八:娘你冷静……
众神:十八来哥哥姐姐疼你啊
敖桀(喷火):谁都不许动我的十八,十八,来站在这个圈里!!!

6.《晨曦》作者:周而复始(全本+番外)TXT下载

正文:
第 1 章
能到大城市上大学是陈素有生以来最大的理想,陈素也为此努力学习着.
从苏北乡镇小学毕生后,当家的陈妈妈毅然作出了当时在农村里妇女很少作的决定,让孩子们到县城里读初中,那可是很花钱的事,背着几十斤的粮食住十六个男生合住的宿舍,陈素在县城的第二中学一住就是初中高中六年,陈素上面有大一岁的哥哥陈浩和他同班,下面是小他俩岁的大弟陈凯低一年级.陈素很少回家,三兄弟轮流回去拿过季的衣服和粮食,在初中高中的六年,他们就是在这十六个男生为一个宿舍中度过的,属于自己的空间也无非是那狭窄的上下床的一半.
陈素排行第二,不是头胎子也不是好撒娇的幺子,陈素懂事起就不起眼,和爽快仗义的陈浩及极好表现自我的陈凯相比只能用不起眼来形容,为人不起眼,个性不起眼,成绩不起眼,戴着深度的厚厚的眼镜成天埋在学习资料中,资质一般的陈素读书一向以勤补拙的.
陈家在本乡算是知名之家,仅管陈大妈只上过小学三年级,但是还算不上是文盲,为老实巴交的陈父生了三儿一女,在本乡中是养儿防老论典型支持者,后面的俩还是计划生育开展后多生的,儿子多,头也抬的高,三儿子生下没多长日子就眼光独到的把靠路边的低矮的橱房外墙用石灰水粉了两大字----“小店”,在县城的批发市场进了酱油醋味廉价香烟的,一个月后板着指头粗略地算了一下可是比种地要划算的多,在当时各家盖新楼的河蟹中扒了土泥橱房,主屋没盖反而盖了高亮的商店铺子,还花大价钱从县城买了玻璃柜台,透亮的玻璃柜台内摆着新式的东西,很是亮眼呐.

7.影帝VS影帝(完结+4番外)TXT下载 作者:小谧

文案
简言之,就是当只知道对方大名,私下却从未有过来往的两位超级影帝终于在同一部电影中相遇,直影帝被弯影帝掰弯的故事……= =+

关于攻受问题,还是决定遵照原先设定,让陛下攻、潜少受。。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亦为,潜羽 ┃ 配角:很多…… ┃ 其它:娱乐圈,影帝,明星

8.小陆乱撞 TXT下载(完结)作者:蜃中楼 [都市情缘]

文案

刑警章让和骗子陆齐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深秋的早晨。耀眼的阳光下,陆齐拉住章让的手说:“别过去,他们是骗子。”章让笑着看眼前这个瘦弱的男孩,那一闪而过的悸动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于是,命运的安排。章让把这只小鹿捡回家······
陆齐第一次做骗子没想到就被抓了,幸好遇到了好心的警察。然后,这个警察是不是有些好的过头了?
种田文种田文····
内容标签:种田文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章让陆齐 ┃ 配角:章谦杨六龙唐钦文 ┃ 其它:种出一片桃花源

9.《衣冠禽兽》作者:水印无尘(全本+番外)TXT下载

文案
为了掩饰住自己太过于漂亮的外表,凌皓故意不修边幅,
让自己陷于平凡之中。可是不经意之间外露的干净气质却先后吸引了几只“衣冠 河蟹”,
从此开始了他噩梦般的被“蹂躏”的人生。衣冠 河蟹,顾名思义就是穿了衣服的河蟹。
所以当几只衣冠 河蟹看上一只看似温柔小绵羊,
实际上也是河蟹一只的凌皓时,呵呵,大战就发生了。

10.《临洛夕照》[晋江VIP] 作者:语笑阑珊 (完结)TXT下载

【文案】:

千琅国小王爷冷夕照很少出皇宫。
一来是因为懒,二来是因为每次出宫,总是会有姑娘在自己前头丢些手绢香囊之类的物件,躲都躲不掉。

五月花飞的街道上,白衣少年俊美飘逸,领口上细细的银丝滚边,晃花了不知多少女子的眼。

朝中大臣对冷夕照很怨念——自家闺女二八年华貌美如花,怎的他都不肯多看一眼。
当今天子对冷夕照也很怨念——原想着他能早些娶个媳妇回来的,怎么反倒被人把他给娶走了……

轻松甜蜜江湖文~多CP,很闹腾~= =*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西腾临,冷夕照,林浩峰,耶律青,周慕,许思庭 ┃ 配角: ┃ 其它:轻松,甜文,HE,非N/P,无反攻

11.《混混娱乐圈》作者:谦心诀(全本)TXT下载

文案:
因为母亲一不小心在网上买了太多的奢侈化妆品导致了财政赤字,
所以为了还高利贷的钱而签了娱乐公司的合约走上了不归路……
总的来说就是一没见过世面的纯洁大学生一不小心进了娱乐圈,
结果惹上了一群不该惹的人(或者可以称之为一群狼?!囧)

花心的金牌经纪人——易添
傲慢的当红贵公子——叶可文
睿智的实力派偶像——穆冶
留学归来的温柔学长——严之珅
冷酷无情的商业巨子——严之珩
一个个的全都做着奇怪的事,喂喂,我说你们不要都扑上来啊~~~
无良父母逼得自家大四准备考研的孩子毅然放弃了猪狗不如的生活,开始了一段绚烂又迷茫的未来。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天之 骄子

㈡ 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三、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四、质量。

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六、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

八、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2)非典型合约小说TXT扩展阅读:

分类: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三、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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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暴总裁娇柔妻》 作者:花蕊随风飘
新婚之夜他抛下她去和他的新欢共度良宵,让她承受女人最大的屈辱;当着她面在办公室和女职员调情也不是一次两次,还故意将她从家里叫到办公室去欣赏什么叫男欢女爱!她该恨吗?为什么还一次又一次的忍受他的辱虐?只因她欠了他,所以就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偿还么……

《酷总裁的枕边冷妻》 作者:天琴
曾经,她是一个生活在温室中的小千金,四岁时她将他从楼顶推下,造就了一场悲剧。本以为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却不知世事难料,在平安度过十六年后,曾经小小卑微的他兑变成一条嗜血巨龙!从此,她的生活有了新转折,她受尽了屈辱,也受尽了万人的耻笑。那个男人,不但狠狠贱踏了她的自尊,更蹂躏着她的身心……

《煞到你的床》 作者:芥末绿
就因为24岁却从未带过一个异性回家,便被老妈误认定为同性恋!而唯一让老妈相信她不是同性恋的方法,就是除非她找个男朋友结婚生子!不然坚决不相信她!所以她来到了“酷龙”,所以她在醉酒后爬上了某人的床,所以她和他开始纠缠不清,成为了一对契约夫妻……

《炽焰总裁樱桃妻》 作者:雩娴
英俊迷人的豪门少爷与樱桃般甜美的孤女,一次邂逅让两人相爱!然而却敌不过宿命的安排和阴谋的迫害,让她带着一颗残破的心,黯然神伤、远走异国……多年后,她成为欧亚闻名的油画大师,而他,则成了跨国集团的冷酷总裁,当两人再度相逢,误会与隔阂,能够开启爱情的心扉么……

《酷总裁的契约情妇》 作者:顾盼琼依
她从小寄人篱下,却偏偏交上了一个超级有钱的死党!一次偶遇唐盛集团的总裁,却被要求做他的床伴!后来才发现,当年父亲亲手签名的欠条,那笔巨款的债主正是她的顶头上司,那个冷酷阴戾的男人!所谓父债女还,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于是,她不得不答应做了他的床伴……

《恶魔总裁》 作者:思雨飞飞
她: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却在偶然之间突然嫁入豪门,本该享受属于她的幸福生活,却被猜疑、嫉妒、仇恨、阴谋、报复伤害得遍体鳞伤……
他:唐氏集团冷酷总裁,因反复的梦境寻找寻初恋情人,之后逼她嫁给了自己。却在家人的威逼下、她的背叛下,疯狂报复折磨着她……

《杠上酷总裁》 作者:水月菱
因为导师的安排,她进入到他的千骏集团实习,上班第一天,却不小心见到他与她的秘书……
好不容易终于熬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本以为她与他再无接触的机会,谁知道他竟然厚颜无耻地对自己的导师说,他已习惯与她搭档,并拿出一份合约,酷酷地叫她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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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袁立豪,本是轰动一时的当红歌手,却忽然之间改行当了远航集团的总裁。她,徐菲菲,本是他的妻子,却奇怪地选择跟他离丨婚。任职一年时,他收购她父亲的工厂是为了逼她出现。于是她回来了,但容颜早已全然改变,她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究竟三年半前发生了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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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危情Ⅲ戒掉致命情人》文 / 顾盼琼依
他,典型的腹黑男,外表温文无害,实则内心深沉无比
她,公司小职员,俱乐部派对上,鬼使神差下她同意了他暧昧的邀请,答应同居——没想到是他阴险地策划了一切,她浑然不觉一点点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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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杀的!她难道不知道,尹洛寒在交际界中那些风/流韵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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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虐心,不是柔弱的女主,不是虐到最后还爱男主的女主,绝对有个性!!】

《撒旦绝恋:绝情总裁的契约新娘》文 / 紫凝珠儿
他摁了下遥控板,窗帘自动拉起。向她走来。
捏着她的下巴,审视她的五官。美,是个美人儿。吹弹可破的肌*肤,清澈的眼眸此刻满是怒火,小巧俏挺的鼻子,如玫瑰花一般的唇瓣。即使是现在愤怒的表情,也难掩她的瑰丽。
他微微靠近她的脸庞,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气若幽兰,也许就是这样吧。鲜艳的红唇没有一点化妆的痕迹,娇艳欲滴,此刻正被她的贝齿咬着,已看出一道轻轻的痕迹。他微眯双目,贪婪的欣赏着眼前的美人儿……
她说:我不愿意做你的情*人
他说:不做情*人,那就做妻子吧,反正我正好缺个妻子***********

《绝情总裁难伺候(大结局)》文 / 骑着乌龟去旅行
“JIAN货,每月十万,还不够你花销吗?”
仇擎苍冷眸嗜血,手中大摞照片,毫不留情砸向跌坐于地、满脸麻木的李婉。
隐忍着心尖的痛,李婉默不作声捡拾洒落在身边的照片;
纤细白净手指,轻抚过照片上,男人斯文俊秀的脸,李婉柔美嘴角,浮现出报复的笑,继而迎视怒气冲天的仇擎苍,声音飘渺,却坚定道:
“我跟你,契约已满!从今天起,你再也不能伤害我!”
带着伤痕累累的身心,李婉自地上爬起,头也不回的朝门外走去,出了门,她的噩梦,就永远永远消失了。
仇擎苍透过二楼落地窗,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妒意闪过黑夜般深邃的双眸;
他用过的东西,别人休想碰,就算毁掉,也在所不惜

㈣ 电子合同有哪些种类

电子合同同属于合同,而合同作为法律形式的存在,其类型由于合同内容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而各不相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一般规定,简单予以介绍: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的名称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借款、租赁等15大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合同法信奉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强制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需要其他形式和手续,也不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条件。如雇用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换句话说,这种合同是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和完成其他给付以后才能成立。如寄存合同,寄存人将寄存物交付保管人后,寄存合同方为成立。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书面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口头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7、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为了订约当事人自己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

8、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非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

伴随签约电子化趋势,依托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签署各类合同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签约提速、控险、降本的选择。契约锁支持各类合同在线签署与管理,也可与各类业务系统集成,满足企业业务合同在线管理。

㈤ 给校草当假男友的日子txt

《给校草当假男友的日子》作者:羲和清零


简介:

十五岁那年,凌可发现自己是个基佬,他喜欢上了一个同性帅哥!凌可窥视着对方的朋友圈,关注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在私底下疯狂地进行着迷弟般的行为。只可惜,他喜欢的帅哥是个换女友如换衣服的傻B直男。

几年后,凌可和暗恋的帅哥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成了好朋友。为了不让心上人讨厌自己,凌可压抑了自己的天性,硬生生地将自己伪装成了一枚24K纯金直男。

……

拥有高颜值的戚枫是个社交达人,但为了维持自己光芒四射的万人迷形象,他一直隐藏着自己身为gay的真实性向,广交(伪)女友,活脱脱将自己艹成了个花心大萝卜的人设。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自己的真爱,对方看上去清秀文静,高冷得一逼,宛如他心目中肖想已久的那一缕白月光。

只就是有一点,对方看上去,也像一个纯直男……


总而言之,这是个俩怂逼gay假装直男相互套路的恋爱故事。


【其他信息】

【CP】表面高冷内心脑洞大开的闷骚学霸受 vs 表面万人迷内在少女心的双胞胎弟弟攻

(……靠我的攻受前缀好长……)


【鸣谢】新闻系专业顾问:剑落亦微凉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恋爱合约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可,戚枫 ┃ 配角:高俊飞,戚屿,谢奇宝,etc ┃ 其它:羲和清零


作品简评:凌可初中时喜欢上了一个同性帅哥,窥视对方朋友圈长达五年,考上大学后,凌可发现暗恋的帅哥成了自己的同学兼室友。为了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的真实性向,凌可硬生生地将自己伪装成了一枚24K纯金直男。但他不知道,他本以为是直男的暗恋对象也对他一见钟情。于是,两个演技双双在线的伪直男开始了套路彼此的日子。本文是一篇轻松逗趣的校园文,故事人物刻画鲜明,文风诙谐幽默,日常互动让人怦然心动。不是只有演员才需要演技的,本文的两位主角用他们的故事给读者诠释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句话。

㈥ 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一)总则编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后。第一编共10章、204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基本规定。第一编第一章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草案第一条)。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草案第四条至第八条)。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草案第九条)。

2.关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草案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并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二章)。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草案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草案规定了法人的定义、成立原则和条件、住所等一般规定,并对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类法人分别作了具体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三章)。三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草案对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责任承担、解散、清算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四章)。

3.关于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权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草案对知识产权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个单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同时,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草案第一百二十七条)。此外,还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规则等内容(草案第一百二十九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

4.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代理是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制度。第一编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一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时间等(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一节)。二是对意思表示的生效、方式、撤回和解释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二节)。三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制度(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四是规定了代理的适用范围、效力、类型等代理制度的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七章)。

5.关于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保障和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法律秩序。第一编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规定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制度:一是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对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八章)。二是规定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等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九章)。三是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位、起算、结束和顺延等(草案第一编第十章)。

(二)物权编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草案第二编“物权”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第二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物权制度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等物权基本原则,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了新的表述,为贯彻会议精神,草案将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草案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

2.关于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分编规定了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所有权基本制度。针对近年来群众普遍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并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一是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草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二是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草案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草案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3.关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草案还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要求,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草案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一章、第三百九十九条)。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草案与土地管理法等作了衔接性规定(草案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三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四章)。

4.关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第四分编对担保物权作了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含义、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等共同规则,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具体规则。草案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草案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二是删除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三是简化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一般条款(草案第四百条第二款、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四是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草案第四百一十四条)。

5.关于占有。占有是指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第五分编对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二编第二十章)。

(三)合同编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合同法。草案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第三编共3个分编、29章、526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并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同总则制度:一是通过规定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多数人之债的履行规则等完善债法的一般性规则(草案第四百六十八条、第五百一十七条至第五百二十一条)。二是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草案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草案第四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四是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问题,草案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健全合同效力制度(草案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五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落实绿色原则,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草案第五百零九条第三款)。同时,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草案第五百三十三条)。六是完善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保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移转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草案第三编第五章、第五百四十五条至第五百五十六条、第五百六十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至第五百六十六条)。七是通过吸收现行担保法有关定金规则的规定,完善违约责任制度(草案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2.关于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在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用普遍。为适应现实需要,在现行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15种典型合同的基础上,第二分编增加了4种新的典型合同:一是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的内容,增加了保证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三章)。二是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增加了保理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六章)。三是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四章)。四是增加规定合伙合同,将民法通则中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纳入其中(草案第三编第二十七章)。

第三编还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其他典型合同:一是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买卖合同(草案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二是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草案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三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草案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四是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草案细化了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草案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五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典型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一章、第十五章、第十八章、第二十章)。

3.关于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既与合同规则同属债法性质的内容,又与合同规则有所区别,第三分编“准合同”分别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一般性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

(四)人格权编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草案第四编“人格权”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第四编共6章、51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四编第一章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性规则:一是明确人格权的定义(草案第九百九十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草案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二条)。三是规定了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草案第九百九十四条)。四是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草案第九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条)。

2.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四编第二章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具体内容,并对实践中社会比较关注的有关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草案吸收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草案第一千零六条)。二是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明确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九条)。三是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草案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一十条)。

3.关于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编第三章规定了姓名权、名称权的具体内容,并对民事主体尊重保护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基本义务作了规定:一是对自然人选取姓氏的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二是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关于肖像权。第四编第四章规定了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及许可使用肖像的规则,明确禁止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一是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并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二是为了合理平衡保护肖像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结合司法实践,规定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二十条)。三是从有利于保护肖像权人利益的角度,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解除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二十一条、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5.关于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四编第五章规定了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一是为了平衡个人名誉权保护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草案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更正或者删除(草案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6.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四编第六章在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为下一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留下空间:一是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二是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三是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明确处理个人信息不承担责任的特定情形,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四是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五)婚姻家庭编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进行了修改。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收养法,1998年作了修改。草案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第五编共5章、79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五编第一章在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基础上,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增加规定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草案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第一款)。三是界定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2.关于结婚。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了结婚制度,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一是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款)。二是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三是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草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

3.关于家庭关系。第五编第三章规定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完善了有关内容:一是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规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规定,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从新司法解释施行效果看,总体上能够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各方面总体上赞同。因此,草案吸收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二是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亲子关系问题涉及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为民事基本法律,草案对此类诉讼进行了规范(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4.关于离婚。第五编第四章对离婚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二是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三是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草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四是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草案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五是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

5.关于收养。第五编第五章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作了规定,并在现行收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一是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二是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三是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五款)。

(六)继承编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继承法。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草案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第六编共4章、45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六编第一章规定了继承制度的基本规则,重申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规定了继承的基本制度。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二是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2.关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等均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二章规定了法定继承制度,明确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制度。同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增加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3.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处理遗产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制度,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遗嘱继承制度:一是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草案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二是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4.关于遗产的处理。第六编第四章规定了遗产处理的程序和规则,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遗产处理的制度:一是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草案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草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二是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草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三是完善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制度,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草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内容来源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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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间(作者:蔡骏)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蔡骏的作品涵盖了历史、宗教、科学等众多领域的知识,技法纯熟,充满才情。《天机》大结局的真相的确让我们读者大跌眼镜,老天保佑《人间》三部曲不要重蹈覆辙啊,否则……高处不胜寒,站得越高压力越大,蔡骏不容易的,能否保住天王级地位就看这部《人间》了。

2、谜踪之国(作者:天下霸唱)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貌似有些江郎才尽鸟!没有《鬼吹灯》天马行空的超级想象力,也没有流畅自然的幽默感,甚至没有《贼猫》的诡异灵气,当然,相比较其他同类作品还是挺不错的,值得一看!希望第二卷更精彩,不然真的就遭遇瓶颈了!

3、天劫(作者:上官午夜)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豆瓣网最受读者喜爱和热评的悬疑小说。持续2个多月雄踞悬疑类销售第1名,的确不简单!故事结构不庞大,典型的小而精悍,现代都市感强烈,将亲情、爱情等看点融入其间,悬念感与惊悚感很好地融在一起,不失为中国最具畅销号召力的女性悬疑作家。

4、迷藏I:血色面具(作者:红娘子)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超越“七色”系列,惊悚女皇红娘子首度披露湘西老家的百年诡情,全程揭开湘西古镇的凄美传说。红娘子终于不再写鬼咯,不过不写鬼,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好玩了,无厘头的风格也没有了,痴情的情爱笔触也没有了,但是对于湘土鬼魅风俗的一些描写倒是相当到位。

5、迷宫蛛(作者:鬼马星)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披着推理外衣的都市言情悬疑小说,还好有些传统侦探的破案叙述,却不见阿加莎、东野圭吾等人专业的推理小说笔触。原以为《迷宫蛛》三部曲是三个独立的文本,或者是一个庞大故事,可是买来了却发现只是一个简单故事,硬撑3本书,的确有些令人失望啊!

6、高校女生诡秘事件(作者:牟智平)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80后小魔女掀起惊悚女生寝室风潮,重庆大学第一才女牟智平的确妙笔生花,能否写出一手漂亮的校园悬疑小说,据闻这个书是99网上书城最受欢迎的校园悬疑小说。

7、非常童年(作者:小妖尤尤)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小妖尤尤确实是讲恐怖故事的妖怪女孩、女版希区柯克!周德东老师评价该书,传统恐怖小说的颠覆之作,国内首部探索童年生活的“非常作品”,不经意间,你就会发现如此熟悉的“非常童年”。写得挺不错的,够诡异,但是这个故事貌似不大主流,有些边缘性、小众性。

8、卸妆(作者:宛如)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感觉胜于前作《红嫁衣》,整体还算不错的,对于爱情的描写相当细腻,很难得啊!作者文笔娴熟老道,功底可见一斑,比较遗憾的就是故事的创新意不是很强烈。

9、火蝴蝶(作者:叶聪灵)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死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活着的坏人!像希区柯克一样挑战犯罪心理极限,国内首部法医传奇的长篇小说,悬疑期刊界最富人气值的叶聪灵再次挑战心理悬疑、法医悬疑的领域,不过叶聪灵的法医侦破、犯罪悬疑貌似不是特专业,而且有些青春、动漫味道,就看下次能否成熟一些咯!

10、国家宝藏(作者:沈阳唐伯虎)
悬念指数:★★★☆☆
惊悚指数:★★☆☆☆
畅销指数:★★★☆☆
评语:探险悬疑已经末路,搭上末班车的《国家宝藏》当然红火不起来。而且就书论书,探险悬疑的前边站着几位畅销级别的大神,其他同类作品终究缺乏竞争能耐啊,虽然这个书套用了尼古拉斯 凯奇经典的电影的名字!

㈧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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