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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说人物1500字

发布时间:2021-06-30 14:42:49

①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及理由,不少于500字

我最喜欢鲁智深(鲁达),因为他粗中有细,见义勇为。
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文殊院落削发为僧,智真长老说偈赐名曰:“灵光一点,价值千金。佛法广大,赐名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临别赠四句偈言:“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在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并活捉方腊。回军途中,闻钱塘江潮信,圆寂于六和寺。
鲁达的性格最突出为拳打镇关西。他非常同情关心被当地恶霸镇关西欺侮的金家父女,在倾听完金氏父女的控诉后,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亲自保护他们逃离虎口;等到金家父女逃离虎口后,他才来到镇关西肉铺前激怒郑屠,让其对自己动手,最终为民除害,这些表现了他扶危济困、济人济贫、疾恶如仇的优秀品质。
鲁达个性十足。且说后世为花和尚之评价“禅杖打开生死路,戒刀杀尽不平人,山门 醉打金身坏,俺是人间真菩提。”确实,称鲁智深真菩提不为过,只不过这个“真菩提”看起来凶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是看起来…… 一个五大三粗的和尚,背后还有纹身,不说见,想一想便端的吓人。但恰是人不可貌相的绝佳体现。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仗义疏财,好抱打不平的良品。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中,彰显了这个人物另一个可爱之处,那就是 不受礼教所束,按说出了家做了和尚,便应该守清规戒律,好生参禅,可是鲁达他不,他不参禅不说,甚至连清规戒律也不守,做了和尚照旧下山讨酒吃肉,在鲁达看来,大概做和尚和做提辖区别仅仅是一头乌发和几点结疤而已罢。 当然,可爱归可爱,可错还是犯了,打毁山前凉亭,锤烂菩萨和山门,还硬逼僧众吃狗肉。恩,这位花和尚,第二个特点也很明显了,就是酒风大大的不正。 不过那只是酒醉时候的事,酒醒了后还是知道自己闯了祸的,而且这个错也记了很久,很久,这就扯到后话了……不在我们题目讨论之内哦。 最后再引水浒原文稍微点评一下:“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狂哉鲁智深,个性十足!
这就是我眼中的鲁智深。

② 要怎么写作文(我喜欢的小说人物)

说曹操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
这就是曹操最能突出自己野心的一面,他可以错,但是他的部下不能错,有句歇后语就就曹操杀吕伯奢——将错就错。为得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此为孟得之雄才大略之体现,他不急于求成,知道韬光养晦,不挣一时之得,深谋远虑,可是智者千滤必有一失,他的多疑之心无意是他吃败仗之原因。
他的野心亦能体现在他的生性残忍,为报父仇,攻城屠杀百姓数万,无辜的残骸把汜水都堵的水泄不通。
可是他的雄才大略依然为我们至尽传诵。
曹操是中国百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千百年来对曹操的评价褒贬不一,誉之者为为命世英雄、毁之者称其为逆贼奸臣。曹操有统一北方的历史功绩,这是无法泯灭的历史事实。在北方统一的战争中,曹操发挥了杰出的才干,官渡之战奠定了统一北方的基础。说曹操是军事家,这点我很同意。有的学者认为曹操是个诗人,我也赞同。因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样的诗句不是一般文人所能达到的文学意境。
有的人认为曹操是政治家,我认为有些评价偏高:首先,曹操有屠杀百姓的暴行,公元193年,曹操借替父亲曹嵩报仇,曾经血洗徐州和从雍、凉逃难来的手无寸铁的百姓,战争是残忍,而百姓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成为军阀之间征战的牺牲品。屠杀的黎民达到几十万之多,‘泗水流之不畅’(《后汉书·陶谦传》)足见当时杀人场面之惨烈。太残忍了,这件事暴露了曹操内心深处的凶残。也是曹操一生最大的污点。曹操也有镇压农民起义军的罪行,曹操的双手沾满了黄巾军的鲜血。其次,曹操个人作风也有很大问题,曹操这个人非常的好色,虽然‘圣人’有云:‘食、色,性也’的高妙论调,但曹操为了女人确实到了疯狂的地步。征战张秀时霸占其婶母,打吕布时强占其部将秦宜禄的夫人。虽然不是很坏,可在道德问题上,是应该予以谴责的。最后,曹操为了自己的权力‘挟天子令诸侯’而屠杀了许多文臣武将。孔融、杨修、崔炎等对曹操有极大贡献的手下也尽死其手。验证了封建统治者能为我所用留之 不用则杀之的恶劣作风。可笑的是中国文坛所谓的巨子郭沫若先生竟然写《替曹操翻案》这样毫无价值的文章,文章没有正视曹操屠杀百姓的一些列罪行而单方面鼓吹曹操实行的屯田,曹操的屯田实际上是一种高度的剥削制度,不足后人效仿。我们国人所崇拜的鲁迅认为曹操‘至少是个英雄’曹操到底英雄在何处?却并未明言。任何极端的评价曹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更加辨证公正的评价和认识曹操。

③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初中)急!!!

鲁滨逊
1.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落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3.他在荒岛上时由于风寒受了疟疾,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越来越虚弱,后来想起巴西人不管生什么病,都不吃药,只嚼烟叶。而恰恰在他的箱子里有一部分烟叶。一开始他打算生吃,但味道太冲,后来他想到了闻味道和泡酒喝得办法,依靠自己的毅力与疟疾作斗争,最终身体恢复如初。

④ 求一篇1500字的小说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⑤ 作文:《我最爱的小说人物》

小说 不代表名著 小说 就是指 假的也可以 是故事

⑥ 求一篇小说人物鉴赏1500字以上

红楼梦人物赏析

《红楼梦》的文字善于腾挪跌宕,波澜起伏,不但大的故事情节的发展是如此,在许多局部描写中也处处表现出这种特色来。在描写了王熙凤出场后,贾母即命“带黛玉去见两个舅舅去”,而结果是贾赦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贾政也因今天“斋戒”去了,故都没见着。在礼规上,两位舅父大人是必须见的,但在文章上如果一个个见面伺候,叙说一番,则不但文字枯燥,而且这两次舅甥的暗谈,文字上也是很不好写的,结果作者采用避难就易,避实就虚的方法,既做到了理之所必见,又避免了实见时描叙的困难。而且这里的虚见又和前后必须要有的实见相互配合,使文章的气势显得抑扬顿挫,波澜起伏。

此后,作者用了相当多的文字写黛玉从宁府回到荣府的一路所见,回荣府后王夫人与黛玉的谈话,黛玉与贾母一起进餐,等等。贾府的面貌与生活习惯也都一一写来,作者的笔锋似乎已从写人物出场转向对贾府其他方面的描绘去了。然而这一切的描写,恰恰是作者在为另一个更高潮的人物出场作铺垫,因此,当吃完饭,贾母命令其他人“你们去吧”,只剩下她和黛玉二人之后,刚要说几句话时,“只听见外面一阵脚步响,丫鬟来报道:‘宝玉来了’。”这样,小说掀起了这次人物出场的最高潮。作者这样安排宝玉的出场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在一般情况下,整天在“内帏厮混”的贾宝玉,当林黛玉一进贾府时,是马上就会碰面的,然而作者却偏偏打发他今天“往庙里还愿去”了,一直拖到晚饭后其他人都不在场了,才让他回家。这种安排,有两点用意,一是要让宝、黛二人单独相会(唯一的贾母在场是当时条件下所不可避免的)。宝、黛最后才相见,就可以把其他该写的人和事都写了,然后集中笔墨来写此二人的相会,以掀起最后的高潮;遣散的人,是为了不发生其他干扰,避免分散读者的注意力,以突击这书中的二位主角,这有如舞台上为突出主要人物而时常使用的“净场”手法一样。这样做的结果,就能有力地加强二人的形象,在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贾宝玉的出场,还有一个独特之处是,他刚一露面,“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之后,又进去换了另一副装束打扮出来。除衣饰的不同外,第一次主要描写了他的面、色、鬓、眉、鼻、睛等外貌特征。第二次则写到了他“转盼多情,语言若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完全是传神之笔了。在古代小说中,使其主人公只这样出场亮相的,可说是十分少有的。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给读者的印象如此深刻,是和作者对他初次上场时运用的这种着意刻划的独特手法分不开的。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作者写这些人物的出场,有的先,有的后,有的是本来在场的,有的是贾母叫人去“请”出来的,有的是黛玉去拜见的,有的是自己赶来的,有的是单个到来,有的是多人出来,有的写得详,有的写得略。有实写,有虚写,文章变化多姿,而又合情合理,都体现了作者精密的艺术匠心。

第二,作者对第一次出场的人物,善于用简洁的笔墨准确描绘其形态外貌,又深刻揭示其性格特征,给人以不可磨灭的印象,使人物的基本特性在第一次露面时,就深深扎在读者的脑海中。

如迎春、探春、惜春、虽然“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装束”,可是迎春的“温柔沉默,观之可亲”,探春的“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寥寥数语,就已概括出这二人的整个性格特征。

至于其他主要人物就更是这样了。文中王熙凤的出场,描写的非常出色。作者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她的外貌。先总写她“彩镑辉煌”,“恍若神妃仙子”,而后细写她头上戴的,绾的;项上带的,裙边系的;上身穿的,下身着的及外面罩的。真是满身珠光宝气,阔绰绝伦;遍体花团锦簇,艳丽无比。这身穿戴,配上她那“丹凤三角眼”,“柳叶吊梢眉”的俏丽相貌,风骚、苗调的体态,威而不露的神情,再加上丫头、婆子,众星捧月似地前呼后拥,这位年轻、风流、得势、有权的主儿,就从文中活脱脱地站了出来。

再看她的言谈举止,一声“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人未到,笑先闻,已初步展示了她放任的性格。这王熙凤,不出则已,一出则“喧宾夺主”,看她,携了黛玉的手,就那么细细打量起来,故作惊叹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象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三句话,于夸赞黛玉娇美容颜,同情黛玉不幸身世之中,蕴含着对贾母不失时机的阿谀逢迎。这王熙风不仅会说,还很会做。她感情极丰富,而目变化迅速,说着、哭着,贾母一制止,立刻就“转悲为喜”,自我解嘲,说自己勾起老祖宗伤心,该打。作品通过这样很精炼的外形描写和一件小事,就把王熙凤这个人物由表到里的主要特点十分精确地勾画出来了。

贾宝玉的出场,不仅排在最后,而且事先作过一番渲染,主要是王夫人对黛玉的交底,说贾宝玉是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他的嘴里“有天没日,疯疯傻傻”。加上黛玉幼时听母亲说过,这个宝玉“顽劣异常,不喜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等等。这样,读者也就和黛玉一起,事先对贾宝玉形成了一个先入之见:“这个宝玉不知是怎样个惫懒人呢。”当作者完成了这样一番铺垫之后,送到黛玉和读者面前的宝玉却完全是另外一个青年公子的形象,尤其是使宝玉接连两次亮相,由形到神的描绘,不仅使黛玉见了吃一大惊,就是读者也因前后截然不同的对照,而留下了强烈的印象。此外,作者还托用后人的两首“西江月”词,从另一侧面揭示了他的性格特点,点破他以后的身世遭遇。从表面看,这里句句都显示着对宝玉其人的嘲讽;但透过字面,却又处处看到作者对宝玉性格的赞美。这种欲赞还讽,寓褒于贬的新颖手法,在这里是显得十分别开生面的。它也是《红楼梦》刻划人物的重要手法之一。所谓“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这常常是贾宝玉外形特征的表现,而“行为偏僻性乖张”,“古今不肖无双”,“于国于家无望”,却是贾宝玉内在性格的核心所在。从这里我们也可看出,作者所要写的主要人物主要是封建社会的叛臣逆子,而不是一个风月场中的情痴情种。

作者在描写林黛玉时,笔触深入到这位少女的心灵深处,多次直接、间接地描写黛玉的内心活动,细腻地刻划了黛玉的精神世界。

作者概述她初到贾府时的心理,说她抱定:“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意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主意。在这种心情支配下,她处处仔细地观察,事事认真地思考,时时谨慎地行动。作者极写了她如履薄冰的心理状态,及反映这种心理的细微表情。

黛玉初到贾府,她人地生疏,需要正确地分析,敏捷地判断,并且迅速地反映到行动上来。这一点在人物描写上,势必表现为精炼扼要的心理描写和人物言行的紧密结合。黛玉几次选择座位的情景,就表现了这一特点。黛玉选择座位时,总要先“度其位次”,然后选择适合自己身份的位置就坐。文中四处用“一一”修饰黛玉的行动。从这许多的“一一”中,我们看到了黛玉那唯恐性子有不当之处,“被人耻笑了去”的要强性子。

林黛玉虽是出身贵族家庭,但她不是“四大家族”的成员,她寄人篱下,孤苦伶仃。宁、荣二府的赫赫声势,这钟鸣鼎食之家的封建宗法、封建礼教,使林黛玉一踏进贾府大门,就感到一种具大的压力,她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就是这种压力的反映。作者要与黛玉这个处在特殊地位的“心较比干多一窍”的少女,突出地描写她的心理,是再好不过的表现方法了。

第三,写人物出场与介绍两府环境交插进行,配合自然,相得益彰。

在写黛玉与众人会面时,作者还穿插写了不少黛玉所见贾府房舍的结构,豪华的陈设,贵族家庭的礼规家法以及生活习惯等等。安排这样的穿插,即使人物的出场能够有波澜起伏,文章可以做得变化多姿,同时这些穿插内容的本身又是不可少的,因为通过第十七回“试才题对额”后面有对大观园的系统介绍,而两府的环境这样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则主要是从这里的穿插来反映的,因此这些穿插又不是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而是有其独立的重要意义。同时这里所写的一切,又很符合林黛玉的身份地位和文化修养。因此对贾府环境的描绘,实际也是从一个特定的侧面表现了刚刚进入这个环境的人物林黛玉。从这里也可看到,《红楼梦》的文字不但没有一处闲笔,而且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写法都不是随意写出来的,其中的关联和脉络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学习。

⑦ 帮我写一下《我喜欢的一个小说人物》请大姐大哥帮帮忙啊~

呵呵
<br>不是吧
<br>你喜欢谁就写谁啊
<br>
<br>试一个小的写作技巧
<br>先选好你喜欢谁,然后把喜欢他的理由写下来
<br>也就一两句话的样子
<br>比如 我很喜欢仓锋笔下的三藏 因为实在是太cool了
<br>然后去就围绕这个cool 在剧情中找一些很酷的举动
<br>比如面对敌人绑架人质时扣扣耳朵说:“我很忙,没时间管他的死活”
<br>最后却安全的救下人质
<br>被剧情扩充之后大概怎么也有800字了
<br>文中少评论 一定要少评论
<br>然后拿这个稿子再修改扩充
<br>基本上有个2~3遍就有1500字了
<br>
<br>最后抒发一些不明所以的感慨 记住 一定要不明所以啊
<br>这样老师才能被你深沉的笔调和不明所以的文采震慑住
<br>
<br>只要你说的不是太反动,就能有及格的分
<br>如果你不小心写了比较好的句子 就能拿中上等分
<br>如果你选材不小心涉及到很高深的人文问题
<br>那恭喜你,你中奖了,你的文章会被老师收藏

⑧ 你最喜欢的小说人物

我喜欢《局外人》里面的江天空《狼的诱惑》郑彩麻

⑨ 我最欣赏的小说人物形象

林黛玉
幼小失怙,寄人篱下的林黛玉过的是一种繁华中的苍凉生活。她没有真正贴心依靠的人,也没有什么属于自已的财产,绝顶的聪明和满腹的才华害了她,成就了她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个性。同时孱弱的身体加剧了她对生命的幻灭感,缥渺无望的爱情煎熬着她易伤的心。在色欲与物欲横流的贾府她是个弱者,是个无关紧要的寄食者,她的心理无法承受这样的事实,只有用清高孤傲来防卫自已,表现得日益尖刻与小心眼。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刺是她唯一的坚强,掩盖在这脆弱的坚强下面的,是她那深深的自卑情结。

她焉能不自卑呢?她唯一能够凭以骄人自傲的美貌和才学,在宝姐姐来了以后,就有了势均力敌的对手。与薛宝钗初次相见的那一瞬间,她最后的自信,她爱情的堡垒就开始摇摇欲坠了。。。。。。
既然有木石前盟,又何来金玉姻缘?说明白了就是“既生瑜,何生亮?”
黛玉的自卑感使她总是疑心重重,对宝玉的爱没有信心。以至于不断地折磨他的感情为乐。看他伤了、哭了、病了、表白了,她才放心了、笑了、怜惜了、后悔了。池莉在小说《来来往往》中提到“男女私情是千万揉搓不得的。”而宝玉就是在林黛玉的这一小性子下,被弄得柔肠百转,不能自持,看客们也无不心思萌动,一至叫嚣要找个黛玉做情人,才不枉负平生。与她相比,宝相庄严的薛宝钗就有点可亲可敬不够可爱了。

黛玉的尖锐与《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有共同的根源,都是因为爱的缺乏,对外界的不信任,没有信心和骨子里的反抗精神。虽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难掩内心深处的悲凉。

黛玉常常提到死这个字眼,仿佛跟喝杯咖啡一样容易。死是她对于生活的最后反抗。现在小资们对于死亡的迷恋,不知与黛玉有没有关系,但不能不说,死亡确是她的生命中最精采的一笔。在凄艳夺人的高潮,一个美丽的生命戛然而止,就象樱花因它的易落而美丽一样,从此,她永远停留在了她如花般的岁月,在读者心目中成了永恒。如果曹雪芹不让她死,让她满脸皱纹地老去,和宝玉柱着拐杖坐在墙角昏昏欲睡晒太阳。或者嫁给别人,成了黄皮寡瘦,咽泪装欢的怨妇,那估计,没有多少人会象现在这样爱她的。

在书中她对于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的尖刻嘲讽,一直是我困惑不解的事。当然,对于她这样封建社会中的贵族小姐,不能希望她对普通老百姓有我们现在的共产主义觉悟。但这样一位小姐出风头骂农妇也未免有点可厌。主要原因我以为,刘姥姥进贾府是为了乞得物质上的帮助,其动机市侩,诌媚粗鄙。黛玉在贾府,也是一个乞食者,刘姥姥的出现与作为刺伤了她敏感的神经,她的嘲骂,似乎是想彻底划分开她与她的不同之处,本质上是对乞食这一行为的厌恶和无奈。

再看她葬花时的吟唱: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托物言志,借境抒情,自是香艳凄凉至极,谁读了不洒一掬同情之泪呢。然再一想,不免叹其矫情。居此富贵人家,锦衣玉食,呼奴唤仆,只不过,因为终身大事的无着落,就做此消极绝望状,那天下千千万万忍受着物质的贫寒,精神的溃乏和处于被凌辱被欺压地位的女子们,包括现在受了爱情的伤,还要每日为生存和男人们一样打拚的女子们,是不是都该纷纷自尽呢?

她的过分夸张的痛苦体验,她厌世的颓废思想,她对爱情只是呻吟,从不争取主动的消极态度,不能不说,其中都有自卑感徘徊不去的鬼影。
平常的人物分析中,总是把她当做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我一直不解她逆在何处。如果说表现在她对爱

情的追求上,那她远没有尤三姐的大胆,也没有薛宝钗的主动运用手段。
她是方式是隐晦的,被动的,温文的。。。。。。而从来不是叛逆的,因为相爱是每个男人女人都会有的正常心理需求,算不上叛逆。
她因为自卑而过分自尊,她因为自尊而易受伤害,因为伤害而忧愁。忧愁,是她美丽的一部分。
戴望舒《雨巷》诗中那是结着愁怨的姑娘是谁呢?就是林黛玉。

“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注定,她是薄命的,“在雨的哀曲里,/消了她的颜色,/散了她的芬芳,/消散了,甚至她的/太息般的眼光,/她丁香般的惆怅。。。。。。。”

注定,在被她泪水织成的雨巷中“她静默地远了,远了。到了颓圯的篱墙,走尽这雨巷。”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她病态的美,被曹雪芹描摹到了极致。让人如何不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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