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找一部武侠小说。。。
题材:来武侠(明中期)源
作者:XVLEII
主角:李天赐
进程:33回(全书完)
内容:
本书是本正统的武侠小说,风格接近于云中岳,主角李天赐本是明中期衮州知府之子,后娶得江湖高人“玉罗刹”的弟子。但谁知李天赐与当今太子是孪生兄弟,皇帝驾崩后,新皇命锦衣卫杀掉了李天赐的父亲和岳丈,李天赐与妻子、妹妹分别逃出。途中遇到前辈高人醉仙及疯僧,学的精妙武功。李天赐也因其出神的箭术被江湖人称为“神箭天王”。在江湖的几番历练后,李天赐遇到身为皇帝的兄长,被其毒杀,后被神医救活。主角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几番生死后,可谓文武全才。他前往京城,装扮成道士接近皇帝,试图劝说皇帝振兴朝政。但皇帝被李天赐失散的妻子所杀,无奈之下,李天赐恢复本来面目化身为皇帝。经过多次的斗争,在朝廷铲除奸佞;又大展神威,平灭叛军。在执政几年后,李天赐诈死,回到衮州与众妻妾度过余生,而皇位由儿子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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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在哪找小说摄政王朕有喜了完结版作者呦呦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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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女主叫鹿呦呦男主叫历夜擎这部小说叫什么名字
《厉少,今天求婚成功了吗》作者:李慢慢
“厉少,结婚吗?娶一送二的那种?” 婚前,他是阴鸷凉薄、不近女色的神秘财阀。 婚后,他是偏执深情、又苏又撩的宠妻狂魔。 俩萌宝:妈咪,亲亲抱抱举高高。 厉夜擎:不许,我老婆只能亲我、抱我。 助理:厉总,夫人在颁奖典礼上向你表白了。 厉夜擎:老婆好甜,想亲亲。
『肆』 找一部武侠小说!!
我只听过《三千杀》
在读友中出过
: 三千杀
作者 黄文军
1 三千杀
一袭华服,一顶美冠,帽镶明珠,衣佩美玉。他名叫公子羽,是当今第一剑客慕容风的徒弟。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烈烈西风,呦呦鹿鸣。
茫茫草原之上,站着两个人。他们衣襟飘飘,一半是因为风,一半是因为杀气。
公子羽对慕容风说道:“十年前你教了我沧月神剑。”
慕容风微微一点头:“不错。”
公子羽又说道:“沧月神剑以剑招繁复出名,一共三百六十招,一旦使出来,对手莫不眼花缭乱,可以说是精妙至极的武功。”
慕容风点点头,没有说话。
公子羽接着说道:“五年前你又教了我惊鸿剑法。惊鸿剑法看似简洁明了,但是每一招都蕴含着九九八十一种变化,可以说比沧月剑法又高了一层。”
慕容风还是点点头,没有任何言语。
公子羽提高了嗓音:“今年你又教了我无形剑法。无形剑法并没有任何招式,心中怎么想,剑法便怎么使。这套剑法可谓无招胜有招,应该是剑法中最为上乘的了。”
慕容风这次却没有点头,当然也没有说话。
公子羽哈哈大笑:“你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我了,而且江湖中只要有一个剑神就够了,所以我现在就要杀了你。”
慕容风笑了:“我早就知道你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所以事先留了一手。”
公子羽惊讶了:“留了一手?”
慕容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学了这么多年剑法,难道没有听说过有一种剑法叫做‘三千杀’吗?”
公子羽的眼睛里突然放光了:“真有‘三千杀’这种剑法?”
慕容风点点头:“我之前教你的剑法再怎么厉害最多也只能以一敌十,而‘三千杀’一旦使出,便可以立即夺去三千人的性命。”
说完,慕容风转过身,背对着公子羽使出了三千杀。
剑招使出,但见剑气纵横,剑意笼盖了方圆十里。霎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离离草原居然裂开了几道数百米长的裂缝,然后有些地表上升,有些地表下沉,转瞬之间已经形成了几座山丘、几个盆地、几道峡谷。
公子羽本想借机偷袭师父,不过他还是放弃了。因为师父的那招三千杀威力实在太惊人,在学会这功夫之前,他舍不得杀师父。
“你想不想学?”慕容风转过身,微笑着问道。
“想!想!”公子羽的目光中皆是贪婪,他不住地点头。
一剑出鞘,三千亡魂!这不是他梦寐以求的剑法吗?诱惑当前的公子羽一改之前的嚣张傲慢,恭顺温良得如同一条行乞的小狗。
“你也看到了,三千杀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邪恶武功,为了练习这种武功,你必须聚集天下间的暴戾之气,才能与剑法的属性融合,否则就会走火入魔,疯癫而亡。所以接下来该做什么,你应该明白了吧?”
2 天下两大恶人
正午,炽热的太阳炙烤着这片金黄的沙漠,将沙漠变成了一片忽而金色忽而银色的地狱。
公子羽在空中敲碎了一个鸡蛋,琥珀般透明的蛋清裹着金黄的蛋黄悠悠地坠落到了沙子上。一缕轻烟,几声脆响,那鸡蛋居然很快就变成了一个香味四溢的荷包蛋。
他很累,可是他不敢坐下来,更不敢躺下来,因为他一旦这么做了,就要变成烤肉了。他没有骆驼,只能踩着高跷前进。他的高跷很高,因此当他要吃荷包蛋的时候,只能弯下腰,用长剑把蛋挑起来。
师父告诉他,要练三千杀必须集齐天下间的暴戾之气,而获得戾气的最佳方式就是亲手杀死当今天下令人闻风丧胆的两大恶人。
公子羽要杀的第一个恶人名叫沙漠妖狐,人称“西域第一杀手”。十多年来,无数江湖志士来此挑战,希望为江湖除害,可是他们不是倒在了这酷热干燥的沙漠中,就是死在了沙漠妖狐的剑下。
沙漠妖狐能够在沙漠之中逍遥地生活,靠的是一块叫做“千年寒玉”的宝物。千年寒玉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寒气,那些寒气一方面调节着沙漠妖狐身体的温度,另一方面,它可以轻易地凝结水汽,为沙漠妖狐供给水分。
公子羽很有耐心,因为他知道沙漠妖狐一定会从这条道路经过。
夕阳西下的时候,沙漠妖狐果然出现了。
“这是我的地盘,你难道不知道?”沙漠妖狐骑着一头大骆驼,表情很是高傲。
“我知道,但是从今天开始,这里就不是你的地盘了。”
沙漠妖狐突然“咯咯”狂笑起来:“在这沙漠里,没有人可以赢我,即便武功比我高十倍,也无法抵挡干旱和炎热的威力。”
公子羽笑了:“那也不一定,我听说你也是有克星的。”
沙漠妖狐笑得更得意了:“我的克星只有一个,那就是沧月剑法。”
公子羽不再说话,他举起长剑,在空气中挽了七个剑式。
沙漠妖狐的眼中蓦地充满了惊惧之色,语无伦次道:“你居然会……沧月……剑法?”
已经来不及了,一朵梅花盛开在他的咽喉。
公子羽走近了沙漠妖狐的尸体,用剑划破了他的衣服,一块精致的美玉立刻展现在他的面前。
公子羽大笑一声,用剑挑起了美玉,卸掉了高跷,骑着骆驼离开了……
从此之后,沙漠之中再也没有沙漠妖狐的踪迹。
飞雪连天,白茫茫的雪,白茫茫的山,白茫茫的天……
公子羽穿上了厚厚的黑色貂皮大衣,厚厚的黑色天鹅绒暖鞋,行走在这片随时会导致雪盲的莽原上。黑色是最为吸热的颜色,公子羽出身名门,所用的御寒之物已经是天下极品,可他依旧感受到阵阵寒意。
他的目光四处游移。
他惊异地发现周围有许多双眼睛在看着他。那些眼睛的主人一个个怒目圆睁,被水晶般的寒冰牢牢地封死在里面。或许再过一千年,这些尸体也依旧这样鲜活,这样僵硬。
这里并不是人类可以生存的地方——除了冰雪邪神!
师父告诉他,要练三千杀必须先获取暴戾之气,只要他再杀了冰雪邪神,他的目标就完成了。
冰雪邪神之所以没有受到寒冷的侵袭,也得益于一样宝物——万年暖玉。万年暖玉是武林中的至宝之一,它源源不断地散发着温暖的气息。不但可以帮助人提升内功,也可以助人疗伤,当然可以保护在这里生存的人。
如果没有万年暖玉,冰雪邪神也早就变成冰棍了。
冰雪邪神终于来了,他骑着一头北极熊,却只穿了一件单衣:“哪来的棉花糖?还是黑色的,是不是掉进臭水沟了?”
公子羽不动声色。
冰雪邪神笑了:“你为什么不笑?是不是这个笑话很冷?”
“在这种地方,无论说什么笑话都是冷的。”公子羽悠悠道。
冰雪邪神的笑容凝结了:“我的笑话冷,没想到你的笑话更冷。”
公子羽终于笑了:“我的笑话固然很冷,但是我的剑更冷。”
冰雪邪神也笑了:“任何冰冷凌厉的剑法都会融化在我的万年暖玉之下。”他突然撕开衣襟,袒露出自己的胸口,“看!有万年暖玉在,任何剑法都是没用的。”
公子羽笑了:“那惊鸿剑法呢?”
冰雪邪神一愣:“即使是惊鸿剑法,也抵挡不住万年暖玉!”
“可是,我的宝剑上镶嵌了千年寒玉。”公子羽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公子羽已经出手了,惊鸿剑法配合千年寒玉,威力陡增十倍。冰雪邪神的胸口立刻绽放出几朵石榴花,红宝石般立体的石榴花——血在流出他身体的片刻,已经凝结了。
冰雪邪神也倒下了,公子羽带着万年暖玉,骑着北极熊再次扬长而去。
从此之后,冰原之中再也没有冰雪邪神为非作歹。
3 自废武功
银杏叶落,一枚枚如翻飞的彩蝶;菊花傲霜,一朵朵似纯真的笑脸。
公子羽来了,他的身上透出一股凌厉的杀气。于是乎,零落的树叶重新飞起,绽放的花朵萼瓣纷飞,它们时而升腾旋转,时而悄然坠落,仿若一个个花与叶的漩涡,一场场花与叶的啜泣。
“师父,您可以教我三千杀了吗?”公子羽的话音里不但没有祈求之意,反而多了几分威胁的味道。
慕容风是何许人也,他微微一笑,朗声说道:“要练三千杀,你还要做一件事。”
“什么事?”公子羽一怔。
“自废武功。”
慕容风轻描淡写的四个字却使公子羽震惊了:“师父,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三千杀是一种极其诡异的武功,如果不把以前学的武功全部废去,只能练到三千杀的第一层。如果强行修炼下去,就一定会走火入魔。”
“我不信!”公子羽起疑了,他舍不得自己这一身好武艺,如果三千杀练不成,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慕容风轻轻一笑,褪去了上衣,纵横交错的伤痕展现在了公子羽的面前。
“师父,这是……”
慕容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为师没有杀天下两大恶人获取暴戾之气,也没有废去自己的武功,故而只练到了三千杀的第一层。这些伤痕便是在我强行修炼第二层的时候,因为走火入魔造成的。顺便提醒你一下,一个人的戾气越重,走火入魔的程度也就越深,以你现在的戾气,如果不自废武功,不但小命不保,甚至还会粉身碎骨,灰飞烟灭。”
公子羽长吁了一口气,闭上双眼,艰难地做出了一个抉择。
是的,三千杀实在太过玄妙,他无法割舍。因此,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忍痛废去了自己的所有武功。
慕容风又出现了:“很好,如今你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为师现在就把三千杀传给你。”
“你不怕我学完之后杀了你?”公子羽的眼睛里又溢满了凶光。
慕容风摇了摇头:“师父年纪大了,已经不在乎生死了。”
三千杀,确实是一种神奇的武功,公子羽才学了一个晚上,就觉得自己的武功已经更胜从前了。
一个月后,公子羽去找师父学习三千杀的最后一招。没想到师父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三个锦囊和一张字条。
字条上除了写着最后一招的奥义外,还有一句话:“你还会遇到三个难题,依次打开红色、绿色和蓝色三个锦囊吧,它们会给你答案。”
公子羽嘿嘿奸笑一声:“算你逃得快!”
4 三个锦囊
一个月后,公子羽已经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君侯羽。
在这一个月中,他献出了家中的百万金银,又献上了千年寒玉和万年暖玉,又自诩有经天纬地之才,可以帮大王开疆辟土,建立不朽的功业……几件事情加在一起,他终于获得了大王的欢心,也为自己赢得了君侯的封号。
高冠镶明珠,锦衣配玉珏,君侯羽脸上的贵气与得意更胜以往。
“大王,请给我一支兵马,一日之内,我会打下一座城池。”君侯羽信誓旦旦道。
大王很高兴,给了他三千人马。
君侯羽便带着三千人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对方也有大约三千人出列迎战。
君侯羽一声冷笑,挺出长剑,使出了绝招——三千杀!
霎时间,整个战场被浓浓的杀气笼罩,太阳在瞬间消失在剑气制造的黑云之中。战场上飞沙走石,一片混乱……
君侯羽的兵士见主将如此威猛,纷纷喝起彩来。
可奇怪的是,当黑烟散去,红日高照的时候,战场虽然已由平地化作丘陵,可是对方的将士却个个安然无恙。
君侯羽也感到很吃惊,赶紧遵照师父的指示,打开了红色锦囊:“三千杀一招杀出,对方必须有三千个人,多一个或少一个就没有任何杀伤力。”
君侯羽怒了,质问对方主将:“你们来了多少人?”
对方主将说道:“本来连我是三千零一人,可是一个士兵肚子痛没来,一个士兵为了照顾他没来,因此我们这次来了两千九百九十九人。”
君侯羽一声长叹,带着三千人马回去了。
第二天,君侯羽带着三千人马再次信心满满地出发了。
“你们今天来了多少人?”君侯羽事先问道。
“肚子痛的人归队了,照顾他的人也归队了,不过有一个士兵背叛了我们,投靠了你们,因此今天连我一共三千人。”对方主将不明所以,照实答道。
君侯羽确认了对方军士的数量,嘴角浮现出了一丝得意的狞笑,再次使出了三千杀。
刹那间,天地再次昏暗,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雷电交加,暴雨如注,地表也开始颤抖,远处的万兽也纷纷惊散……
当一切平静下来的时候,战场已经化作了山地,可是对方的人马却还是毫发无伤。他们一个个面无表情,一脸茫然,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莫名其妙的君侯羽打开了绿色锦囊:“三千杀一招杀出,对方只能是三千个,身上长了一只虱子,肚子里面有一条蛔虫也不行。”
原来,对方那个士兵肚子痛是因为长蛔虫了,这天他的肚子虽然不痛了,可是蛔虫却没有彻底清除。
失落的君侯羽带着三千人马再次无功而返,大王震怒,扬言假若他再不成功便废了他的封号。
君侯羽心中固然忿忿不平,却也只好忍气吞声。
第三场战争终于爆发了……
金戈交错,铁马奔驰,战鼓雷鸣,杀声震天……
君侯羽高擎宝剑,高喊口号,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渐渐的,双方的军士已经化作了一个方圆三十里的圆形,而君侯羽便是那个圆心。
他手腕一抖,第三次使出了三千杀的绝招。
正午的天空忽然变得伸手不见五指,平静了许久的平原和山川突然开始剧烈地颤抖,霎那间,剑气弥漫方圆三十里。
正当杀气弥漫在整个战场的时候,太阳却探出了脑袋,风沙也止住了咆哮。无论君侯羽怎么努力,他的三千杀却再也施展不开了。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君侯羽打开了蓝色锦囊,只见上面写着:“一而盛,再而衰,三而竭,三千杀这种武功一生只能施展两次……”
君侯羽顿时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便昏死了过去。
尾声
一身布衣,一脸憔悴,头顶无冠,腰间无玉,他居然是不久前盛气凌人的君侯羽。
旭日初升,百鸟朝凤,清风徐来,玉兰芬芳……
茫茫草原之上,依旧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昔日的君侯羽,一个是他的师父——当今第一剑客慕容风。
他们的衣襟微微飘动,仅仅是因为风。没有戾气,也没有杀气。
“我错了。”君侯羽喃喃自语着。
“你的错源自你的贪婪。”慕容风的语调很是平静。
“我的其他武功还会回来吗?”君侯羽的目光中尽是渴望。
“既然已经废去,又如何能够回来?”慕容风反问道。
“师父,原来你的三千杀只是一个骗局。”君侯羽说道。
“骗局?除了你,还有谁会堕入这样的骗局?你贪得无厌,过河拆桥,这也算是对你的惩罚吧。”
慕容风走了,君侯羽却呆立在原地。
他忽然去河边摘了一张荷叶戴在头上,算是美冠,又捡了一块石头佩在腰间算作美玉。在他心里,依旧还是恋恋不舍着曾经的君侯羽,曾经的三千杀。只不过如今的他,已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疯癫布衣汉了。
(本文为首届“读友杯”少儿类型文学大奖赛参赛作品)
(刊登于《读友》四月刊 炫动版)
『伍』 有一部小说主角叫鹿小野
军少心尖宠:早安,小妞
『陆』 我要写小说,帮我开开头!
写这种故事性小说呢,有一点一定要注意就是不要太脱离现实,情节要合逻辑。就像你说的第三。情节牵强成这个样子,因为一条疯狗,自己不小心撞在门槛上死了(晕~守株待兔呢~~)所以打死一条人命(~~我真无语了)像这样的乱写,悲剧感没有,反而让人看了会笑的。
人称的用法,用第一人称对于构造主角相对来说比较好一些。但是一部小说还存在着其他的人物,所以第三人称在对于其他角色的叙述上就要有些优势。再者也要看自己的感觉。写文字就是在写感觉,你怎么写顺手就怎么写就好了。没有固定的好坏之分。
现在回答你问题的有27个(不包括我)他们写的我都看了一下,符合你的条件就很少。而写的像样的一个也没有。
怎么说呢。写小说(如果你把它看的很重要的话)其实就是在写自己,写些离自己很远的东西是注定写不好的。比如你写主角家里很有钱,可是有钱人的生活你了解吗?也许你觉得这很次要。我告诉你,一篇字数不短的小说(你貌似你要写长篇吧?)对于环境的描写,周围人物(比如主角的妈妈,叔叔,朋友等等)的细微心理描写都是很重要。如果主角生活在一个有钱的家庭你至少就要描绘出主角的生活环境以及有钱人的心理很生活,这些都是基础。
我不是有钱人,也很少接触有钱人。所以这一点很难帮助你。
“家庭暴力”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话题,这一社会现象真的需要有人去描写。但是前提是你也要深入的了解家庭暴力。这个,我也来说一下吧。
你知道吗?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是自己的家庭,自己父母。家庭暴力就是很普遍的因素。但是它的产生却是很复杂的。其实一个男人,一个做了爸爸的男人当把巴掌扇向他爱过很久的女人时,那也是一种很深的痛苦。对于这个描写,我更希望你对暴力产生者的心理(最好你再懂一些心理学的东西)有够深的了解。
至于小说的开头怎么写,给你一些想法或者提示还是自己写的好。因为开头有时候虽然很难但是它却是一篇文章的开始,一个感觉的开始,一个如同身临其境的故事的开始。如果我给你写出来,你再复制过去,那么我可以保证你下面的绝对写不好。因为开头和后面毕竟都是有联系的。我来写开头你又能感觉到什么呢?
说说我自己的写作风格吧。我喜欢从安静开始。一切纷乱都源于一个平静的点。开始情景的可以是一个男孩(或者其他)在大街上一个人走,时间是清晨或者黄昏,所以这个背景又些灰蒙蒙的感觉。男孩儿走过一条街就把手上书包(或者其他)拎到了手上,那样软绵绵像是无力的垂下来。一个孤独者,内心阴暗的人(我不知道你是否又了解内心阴郁的人,呵呵)动作上总会有些不同。他可能比较留恋一栋未完工大楼旁的一个沙堆,或者喜欢在走路的时候有时把眼睛闭上。目光总是停留在远方。也试图给自己一个救赎,给自己父母一个救赎。因为人的心无论怎样阴沉都是向往美好的。所以他试着去获得一个信仰。那么这个开头我们就可以从一个群低声唱着圣歌的人开始。想想,一个灰蒙蒙,钢筋水泥构筑的冰冷冷的城市,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还会有一群人在低声虔诚地唱着圣歌。这是很感动的。
我就写到这吧。写作需要灵感,灵感需要时间,时间里要有机遇,机遇需要有人去把握。你不要着急,一个开头我们可以用一个月甚至一年去写。而一部小说我们是可以写一生的。
呵呵,说得有点空了。总之写小说没灵感是不行的。你不停地想,不停地想,灵感就比较容易出来。
慢慢来吧。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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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的是我记得的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就是男女主在小学前就已经互相认识了的那种)。 其他的是疑似青梅竹马文。
打了■的是强推的必看经典青梅竹马文。
打了○的是我自己比较喜欢的,嘿嘿。
『捌』 什么电视剧里有叫鹿呦呦的小孩
电视剧《从结婚开始恋爱》里有叫鹿呦呦的小孩。鹿呦呦第25集出现。
鹿方宁独自一人在国外抚养着儿子鹿呦呦,从小没见过父亲的鹿呦呦内心十分渴望去找爸爸。方宁的好友沈卓想叫方宁回国帮忙办展会,方宁不肯,沈卓就以回国找爸爸为由带走了呦呦,方宁不得不跟着回国。
鹿方宁在外面听到人谈论凌睿,在公告栏上看到了他开讲座的海报,顿时愣了。没想到凌睿正好和人交流,迎面走来,鹿方宁想要躲避,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同学的饭盒。鹿方宁蹲下来帮忙捡,躲避着凌睿的视线,好在凌睿也没有注意到她。
第二天,鹿方宁把鹿呦呦送到鹿亦尧家里,自己到学校忙着布置会展。鹿方宁不知道还会不会碰到凌睿,结果凌睿又从面前经过。但这次凌睿被学生在一边问着问题,鹿方宁鼓足勇气想要叫他,但凌睿再次擦肩而过,没有见到鹿方宁。

(8)鹿呦呦鹿小野是哪部小说人物扩展阅读:
《从结婚开始恋爱》对甜宠剧进行了二度革新,再次反转,虽然还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叙事,但霸道总裁却变成了女总裁,令人耳目一新。看惯了霸道总裁追灰姑娘,再看霸道女总裁追男医生,反差尤其强烈,由此也带来了“霸道女总小娇夫”、“女强男弱”的喜剧效果。
“男女主角是不是拿反了剧本”“霸气女主主动会撩,我爱了”“剧情又爽又甜,下饭又上头”“看多了容易做梦”等评论直观反映了网友的追剧感受。网友纷纷感慨“还是熟悉的配方,却做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该剧一改以往众多都市情感剧中的傻白甜女主形象,设定了先婚后爱,双向明恋的甜蜜剧情。
『玖』 鹿呦呦是哪部电视剧
电视剧《从结婚开始恋爱》里的,鹿方宁和凌睿的儿子。他一直跟随妈妈生活,六年后回国寻找爸爸。
公司被人下套了,这已经不是鹿方宁可以解决的了,而这时候鹿方宁也是怀孕了,为了孩子,鹿方宁选择出国生孩子。这一去就是6年啊,因为当初家里出事,害怕连累凌睿,也是直接给凌睿一个离婚协议谁就走了,但是孩子是无辜的,鹿方宁独自一人在国外抚养着儿子鹿呦呦,从小没见过父亲的鹿呦呦内心十分渴望去找爸爸。方宁的好友沈卓想叫方宁回国帮忙办展会,方宁不肯,沈卓就以回国找爸爸为由带走了呦呦,方宁不得不跟着回国。接下来鹿呦呦助攻父母和好。

(9)鹿呦呦鹿小野是哪部小说人物扩展阅读:
大型家居企业鹿鸣集团总经理鹿方宁,是兼具美貌、才干与财力的天之骄子。然而年近三十,迫于家庭与事业的压力,鹿方宁迫切需要一个丈夫,并生育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恰在此时,外科医生凌睿出现在她的面前。
凌睿拥有出色的职业素养、俊秀帅气的外表和天使般的内心,是鹿方宁眼中的完美丈夫人选。于是,鹿方宁使出千方百计,终和凌睿走入婚姻殿堂。婚后,行事强硬的鹿方宁开始正视自己的人生问题,尝试改变。和凌睿也逐渐生出了真正的感情。但这场婚姻在双方家庭、事业的风波下,逐步脱离两人的想象。遭遇事业危机的鹿方宁萌生离婚之意。但凌睿的执着与坚持,让她真正懂得了爱与婚姻的真谛。两人决意勇敢面对婚姻中的一切,拥抱更好的彼此。
『拾』 女主和男主是欢喜冤家的。。。 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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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听妈妈的权话作者:豆芽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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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如兰作者:Snowdrop
《重生之机甲风暴》 by 小水妖精→虽然不是青梅竹马但是挺欢喜冤家的,我很喜欢这本喔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