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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人物小说400字

发布时间:2021-05-06 12:31:45

❶ 一篇400字描写人物的作文

《红楼梦》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名著。近来,刮起了一阵红学风。我也借此东风,扬起了我的红帆。
黛玉的幽,让人心生怜悯,那种才华横溢,多愁善感,思想开放,让人见之忘俗。宝钗的贤,那种有才能而不逞,有名位而不争,道德自守,也许是对她最好的诠释。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此二人原是金陵十二钗中的佼佼者,也是我按照自己的喜好难以取舍者。
黛玉是水。既是从姑苏水乡走出来的女子,又是为报甘露之恩的绛珠仙子下凡脱俗,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
宝钗是山,沉稳如她,安分如她,才情如她,根本不是小山丘可比的。她仿佛是巍然耸立,顶上有着千年冰雪的长白山。她的柳絮词,更衬托出她的如山一般的沉稳,便是飘无定所的柳絮,也被她写得如扎根于地一般,沉实稳重。
水做成的女人——黛玉,就如那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于是,一泉清流被她演绎到了极致。水边,她写下了《葬花词》。水边,她赋出了《唐多令》。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她想到了“花自飘零水自流。”水成了她感情的承载,载着水做的女人的眼泪,流向远方。但贾府并不是一个任水自流的地方,她觉得她在被束缚,被一堵围堤挤压着,仿佛就成为一潭死水。你在抗争,为那一份灵动而争取着自由。
智者乐水,欣赏的就是它的灵性与矢志不渝的心志。黛玉,她是这么抗争着,为着她的初衷,也为着她不变的灵气。也许,她已经头破血流。也许,她带着那一丝不可遗忘的悔憾辞世。然而,如水,如她带来的是不可腐灭的灵性与不可变更的志气。面对封建的枷锁,她选择了水,洗一身清洁,染一池灵动,追一方梦想。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看到山水的好,看得到钗黛各自的美,却只选了一瓢水。要是从我这个旁观者的角度看来,水固不可少,但少了山这种厚实的基矗水再美,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指缝间,一滴滴,一滴滴地掉落,无能为力。我知道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这种纯美如水的爱情,但是我觉得这太理想主义。也许,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才是人最适宜的憩居之地。
她,有着对生命的承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是我们看到的宝钗,勇敢,自信,不屈,这一切都以她的一弯浅笑,一个眼神中流露出来。诗人聂鲁达写过一句话:“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当某一天,亲眼见到一棵落尽了叶,只剩一树枝干的树时,我想到了宝钗。她的生命就像这满树的枝干,清晰,坚强,勇敢。
黛有黛的幽,钗有钗的贤,宝玉选择了黛玉,也许这是必然!在我看来在这两位佼佼者之中是难以取舍的。

我的表弟
我有一个天真又可爱,聪明又活泼的表弟,他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想问题时乌黑的眼珠便在眼眶里骨碌骨碌直转。当表弟笑起来的时候,就能露出一对洁白又整齐的小牙,十分有趣。我非常喜欢他。
表弟住在奶奶家。有一次,他对奶奶说他喜欢小花猫。奶奶疼爱表弟,什么话都听他。便叫我看好表弟,自己到街上去买小花猫。奶奶买回来一只又活泼又美丽的小花猫。表弟看到那活泼可爱的小花猫高兴得跳了起来,就连忙跑到外婆身边,跟那可爱的小花猫玩,轻轻地抚摸着它,嘴里还唱着动听的小花猫歌曲。这时小花猫用爪子把表弟的裤子抓破了。爷爷看见了,把小花猫抱起来一扔。表弟看到了哇哇地大哭起来,嘴里说:“外公你坏,小花猫不懂事,你要教育它,怎么可以扔掉它,我不懂事,你也扔掉我吗?你看它多可怜呀!”大家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爷爷赶紧抱起小花猫,对表弟说:“对,小猫不懂事,弟弟教育它!”
还有一次,表弟在屋子里玩,他不听奶奶的话,偏要玩自行车,结果一不小心把自行车弄翻了,手指被压住了,他连忙把手指掰开,哇哇地大哭起来。这时奶奶听到了哭声,连忙从房里跑出来,看到这种情景又好气又好笑,便不去理化了。他哭了一会儿不哭了,从手指缝里偷看,看外婆是不是注意他。他发现外婆不理他,走到外婆身边大笑起来。
我的表弟多么有趣可爱呀!我非常喜欢他

❷ 文学作品中一个人物的故事400字

数学家小故事——

华罗庚从小聪明好学,念初中时,一天王维克老师给全班出了一道数学题,这是一道出自《孙子算经》的题目:“今朝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读完题目后,王老师把目光扫向全班同学,一个学生站起来,说:“这物品是23个。”这个最先说出答案的同学就是少年华罗庚。华罗庚在解这道题时是这样想的:从“七七数之剩二”开始,就是说,七数余二,那么七的倍数再加二定是这个数,这个数是7×3+2=23。

古希腊学者阿基米德死于进攻西西里岛的罗马敌兵之手(死前他还在主:“不要弄坏我的圆”。)后,人们为纪念他便在其墓碑上刻上球内切于圆柱的图形,以纪念他发现球的体积和表面积均为其外切圆柱体积和表面积的三分之二。 德国数学家高斯在他研究发现了正十七边形的尺规作法后,便放弃原来立志学文的打算 而献身于数学,以至在数学上作出许多重大贡献。甚至他在遗嘱中曾建议为他建造正十七边形的棱柱为底座的墓碑。

16世纪德国数学家鲁道夫,花了毕生精力,把圆周率算到小数后35位,后人称之为鲁 道夫数,他死后别人便把这个数刻到他的墓碑上。 瑞士数学家雅谷·伯努利,生前对螺线(被誉为生命之线)有研究,他死之后,墓碑上 就刻着一条对数螺线,同时碑文上还写着:“我虽然改变了,但却和原来一样”。这是一句既刻划螺线性质又象征他对数学热爱的双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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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总理——

“只要我当总理,会议厅就不准装修。”
当年在国务院会议厅入口处,有一块镌刻着“艰苦朴素”四个大字的木屏风,这是总理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的写照。在国务院的会上,人们不止一次地听到总理拒绝装修会议厅的建议,总理说:“只要我当总理,会议厅就不准装修。”1959年,在大跃进的气氛下,水利部未经报告请示,在密云水库附近兴建一座水利建设成就展览馆。有一天,在西花厅开会,总理突然转过头向水利部副部长钱正英说:“钱正英,贺老总告诉我,你们在密云水库那里修建一个相当高级的楼,有没有这回事?”钱答:“有,是一座水利展览馆。”总理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轻声地说了一句:“没有想到你们也会办这种事。”钱听了羞愧得无地自容,心里像刀割一样难受。如果按现在某些干部的想法,总理既未严厉批评,又未责成处理,既无纪委处分的威慑,更无丢官的危险,完全可以蒙混过关。但在周总理伟大人格的感召下,钱回部后,立即在党组会上作了传达。水利部党组随即决定:将这座价值400多万元的建筑,无偿转让给第一机械工业部一个研究所,并向中央写了一个深刻检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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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小故事—— 工人 军人 很多职业都有了

有一次,肖长功因腹疼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本溪路小学的大楼正施工,便推起一辆小车帮着运砖。当市二建公司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时,部队领导才知道这件好事。肖长功是孤儿又是单身汉,在工厂有工资,入伍时有200元的积蓄。后来,他把100元钱捐献给公社,辽阳地区遭受水灾时,他又将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肖长功入伍当年每月有6元钱的津贴,全用于做好事。自己的袜子补了又补,平时舍不得喝一瓶汽水。

2005年,当90多岁的苏广铭走完他“奋斗、奉献”的人生路程时,很多人在回忆里都对这位老劳模贯其一生的执著精神表达了深深的敬意。
曾10余次采访苏广铭的哈报记者慕及春总是讲起在“文革”中受批斗的老苏:“他白天默默扫厕所,晚上偷偷地到车间帮人搞革新!”
老劳模宋洪才忘不了随苏大哥先后到10个地市、32个县、100多个单位进行技术攻关的岁月:“他领我们经常吃住在车间,最长的那次竟待了20多天啊!”
苏老的女儿苏凤琴记得父亲八九十岁高龄了还整天想着要为哈尔滨设计高效率的除雪机:“他双目失明后,仍坚持由自己叙述,由别人画图……”
正因为充满不懈的激情,在后人眼中,哈尔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才会是一个“劳模”频出的不平凡年代,才会有那么多艰苦创业的故事流传。

当多数人在不安和惶恐中度日的时候,焊接工梁彦德却始终沉浸在自己那片花火灿烂的焊接世界里。从1956年到1973年,2500多个日子大部分都奉献给了机床,他痴迷于对焊接方法进行不断的改进,从“双手焊接法”到“无焊条头焊接法”,他让焊接工人们的工作变得简单而迅捷。工友们听说,小梁甚至还在写一本书!这对文墨有限的焊接工人来说可谓是一个巨大挑战啊!几乎没有人会对这本书寄予太大的希望。但有谁能想到,正是这本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电孤气刨》一书,后来让全国焊接界为之震动和改变——电孤气刨代替了风炉,焊接生产效率普遍提高15倍!

从为国家创造数亿元效益的“刀具大王”孙茂松,到被扣上“修正主义黑典型”帽子却依然推进企业技术革新的顾凯;从造就“两毫米精神”的瓦工班长王发祥,再到用真情和赤诚谱写“东莱”精神的好民警尹燕珩,我们看到,困局往往也会催生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危难时刻,以劳模为代表的哈尔滨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们对祖国的忠诚,对工作的热爱,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那份使命感则越发强烈。

望采纳~

❸ 写一个人物的短篇小说

初二时,有一个很花心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男孩决定从此以后要一心一意对待女孩。但女孩却不接受他的爱,女孩的好朋友悄悄的告诉男孩,其实女孩在初一时就开始喜欢他了。但他的所作所为让女孩很伤心。女孩知道他喜欢自己也很高兴,可怕男孩只是玩玩而已。男孩听了后,眼睛红了,他很后悔。当晚回到家(家里没人),拿了一把水果刀,跪在阳台上,仰望着星空,说:他决心要一心一意的爱女孩,绝对不会再花心,这辈子都不再变了。血顺着刀滴在了地上,男孩仿佛从血里看到了女孩在点头,男孩笑了。

那天后,男孩变了,再也不和一大群女孩子打打闹闹了,也不用自行车搭别的女孩回家了,男孩乖了。总是默默的守在女孩身边,陪女孩写作业,送女孩回家。下雨了,女孩没带伞,男孩马上将伞递给了女孩,自己却抱头冲进雨幕中。。。终于,女孩慢慢地感动了,她相信了男孩的爱。一天,是男孩的生日,女孩和他们的好朋友去为男孩庆祝生日。那个公园是一个小岛,夜晚的河边特别的美丽、宁静。他们站在桥上,看远处桥上的虹灯倒映水中起的泛泛波澜,沐浴着湿润的风,听小桥上的溶雪滴滴答答,女孩忽然发现男孩不知何时已牵起了她的手,女孩满脸通红,下意识的缩了缩手。但男孩手很有力,依然紧紧的握着,在寒冬中很温暖,很温暖。。。去那儿玩玩吧,男孩打破了沉默,好啊!我们去鬼屋玩!朋友们欢呼道。其实,他们都私下窜通好了的,将男孩和女孩扔到后面,看看会发生什么,嘿嘿,鬼屋果然很恐怖,昏暗的灯光,反光的血字,时不时冲出的怪曾,女孩被吓的不轻,躺在男孩身后大叫,男孩拍了拍女孩的头,笑道小傻瓜,有我在,谁都别想伤害你,别怕啊!出了鬼屋,他们的朋友却不知道躲到那去了,也正好,他们漫步在林间小道,女孩拉住男孩,说要给他一件礼物。女孩将一条围巾系在了男孩的脖子上。男孩顺势将女孩抱住,女孩不好意思的挣脱了。男孩不知道从那变出了一束玫瑰花,明亮的月光下娇艳欲滴,我喜欢你。男孩表白了,女孩慌了也哭了。男孩轻轻的帮女孩擦去了泪水。。。。。朋友们不知道又从那儿冒了出来,欢呼着向空中散着玖瑰花瓣,明亮的月光在繁星的映衬下照耀着白雪上的鲜红玖瑰花,那是爱吗?也许吧,真的好美丽。。。。。
(二)
女孩偎依在男孩的怀里,说,现在他只有15岁,她也只有14岁,他们还太小了,女孩不想过早的发生什么。。。女孩让男孩等她10年,如果10年之后男孩还爱她,她一定会嫁给男孩,但如果男孩爱上了别的女孩,请一定要告诉她,让她来说分手,她说她不想被别人甩了。。。。。男孩忙捂住了女孩的嘴,他一定会等女孩十年的,还说就算一辈子也愿意。。。女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她不相信永远。后来,男孩和女孩一起考上了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高中,男孩依然爱着女孩,却发现女孩对自己越来越冷淡了,他很慌,他发现女孩和另一个男孩走得很近,他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女孩已经变心了,也许那个男孩真的很优秀,也许。。。朋友来安慰他,说那个男孩有那点会比他好,女孩不会喜欢那个男孩子的,女孩真的只是把那个男孩当朋友。可他却怎么也不信。很巧,他与那个男孩同一天过生日,男孩约女孩下午2:00到KFC门口一起去玩不见不散,女孩签应了。下午1:50,男孩急勿勿的赶到KTC的门口等着女孩,滴哒滴哒,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天也慢慢的黑了,7:00了,女孩还是没有来。。。男孩绝望了,他好像看到了女孩在和那个男孩打闹,电闪过,雨飘落,男孩无动于衷。不见不散!哈哈!不见不散啊!泪水浑着雨水滑过了脸,男孩仰天大呼:Tellmewhy?谁能回答他?谁会回答他。男孩在街上游荡,不小心被一辆救护车撞倒了,模糊中,他仿佛女看到了女孩。

(三) 男孩住进了医院,还好不是很重,同学们都来看望男孩,男孩左顾右盼。无奈,还是没有找到女孩的身影。。。伤好后,男孩走了,悄悄遥,谁也不知道,男孩说,离开了这伤心的城市,也许他就不会再伤心。。。

白天,男孩用做不完的作业将时间填的满满的,他想麻痹自己,让自己忘了女孩,但还是失败了,每当夜深人静时,男孩总会靠着窗沿,看着月亮,抚着女孩曾经偎依过的肩膀欲哭已无泪。男孩真的很优秀,又高大又帅气,成绩也好,其它的也好。有很多女孩想追他,男孩却说,他的心虽有四个腔却只装的下一个人。
时间飞逝,多少朝夕春秋。九年后,男孩又要过生日了,他还记得10年前女孩的承诺,但这张写着誓言的空头支票又能却哪儿兑现?男孩回到了那座城市,那座写满了幸福的城市,寻找着他和她的足迹。还好城市和10年前基本没什么变化,不知不觉中,男孩又来到了那个公园。10年前的景象又回现,牵手的那座铁索桥,漫步过的林间小道,和他曾经吻过女孩的地方。。。嗯?男孩发现了一座坟墓,无字碑后开满了玖瑰花,男孩很奇怪。这时,一个扫地的老大爷走了过来,男孩好奇的问道这座坟墓的来历,老人停了下来,无不叹息的说。九年前,在另一座城市,这个女孩在一家KFC门前等人,可等了4个小时,那人还没来,正当女孩想离开时,被两名刚刚抢了银行的歹徒****误伤了,更不幸的是,女孩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中,救护车撞倒了一个男孩。浪费了不少时间。当送到医院后,女孩因失血过多而死了。女孩死前说一定要葬在这里,因为她相信有一个她深爱着的男孩会来向她求婚,到时我会答应的。是他让我相信了永远。。。。哎,如果没有撞到那个男孩,女孩一定能救活。男孩听完老人的话呆住了,他猛的想起来那座城那时的二家CKFC,而男孩又没说在哪家,正巧的是男孩去的那家是刚刚开业没两天的新店。
男孩明白了。。。
啊!

天空又在下雨

滴滴飘落我心里

映出了你

多美丽

永世不能忘记

啊!

云又在哭泣

那是只为你流的泪

在一起

什么事

我都愿意

。。。。。。。。。。

(完结篇)
第二天早上,公园的管理人员发现了一具男尸,那个男人安详的躺在了那座坟墓上,静静的依着无字碑后的花坛。手里还捧着99朵鲜红的玖瑰花。。。

❹ 摘抄400字,描写人物,长篇小说,要有作者和书名。一篇400字,不是几段和在一起400字。

《风雨虹》-茅屋秋雨

人,是一种动物。

春天是动物交合的季节。

只不过人从每年春天再到每年十二次,逐渐用害羞和衣衫隐藏了发晴期的动物性。

正如母兽总会寻找最优秀的雄兽,人也一样,只是在超脱了动物之后,逐渐分化。

一种优秀的标准源于内心爱恋后想象出的完美,或许这是爱情,建立在抽象思维上的最优秀。

一种优秀的标准源于时代的价值观,蛮荒时代的强壮、封建时代的权利、资本时代的金钱,这是时代价值观,直观而不用想象。

也许脱离了人的本质,异化成权利、金钱的人形化身,不过那不重要,毕竟仍是属于异化时代的优秀,无可厚非。

陈健和红鱼之间还没有爱情,或许他只是屈从于体内的荷尔蒙,也或许带着那么一点欣赏,自强而又聪明、真正明白自由源于双手的欣赏。

红鱼想的或许更简单,既然迟早要留下血脉,为什么不选他呢?况且,这情歌很好听。

比兴情歌的对唱并不可笑,这是一种已经流传很久和将要流传很久的风俗,是男女地位还近似时代的余晖。

上巳节的淫奔,造就了《诗经》中的思有邪,即便被删掉只留思无邪,可毕竟存在过。

及至很久很久之后,若是没有比兴情歌的对唱,哪里会有翠翠、傩送、天保三个人的边城故事。

既然唱的和,那就睡吧。

于是,有了那么一副画卷:夕阳、微风、麦田、虫鸣、青草,以及两个人。

红鱼躺在草地上,看着蓝天红云,幻出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没有见过大海,也没有见过帆船。

可是她觉得自己躺在一艘船里,四周是平稳的、看不到边际的蓝色水面,船上挂着风车一样的东西,竖着桅杆。

自己不想当风车,可风还是吹来了,沿着她的身体游走,不自然地扭动了一下身体,奇怪地发现自己身上仿佛冷了一样,起了一层战栗。

可是自己并不冷,风吹过的地方,就像是有人再用羽毛轻轻挠着,逐渐热了起来。

风逐渐大了,战栗却反而平复了。

太阳还是暖的,不知什么时候,一只鸟儿站到了桅杆上,轻轻叼啄着,似乎那上面有美味的红果,流连忘记了飞翔。

鸟儿只是叼啄着桅杆,可红鱼却觉得也在叼啄着自己的心,轻柔的,有些酥麻,心跳的越来越快,似乎想要从胸膛中跳出去。

于是她唱出了黄莺般的歌声,那是她从没听过的声音,传到了自己的耳朵里,脸上有些红,心跳的终于慢了下来。

停止了歌唱,那种心慌的感觉又一次来临。

她有些怨怼地看着桅杆上还在叼啄的鸟儿,可等到鸟儿真的飞走的时候,她又伸出手了抓住,将它放在桅杆上,不准它离开。

或许还有些心慌,可只要唱出黄莺样的歌声就好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中忽然没有了太阳。她以前和喜欢太阳,可是现在太热了,乌云遮蔽着眼前的天空。她想,那就让风吹起来吧,至少,就不热了。

于是,忽然间风浪吹起,原本在水面上飘荡的小船在风浪的波涛中摇曳颠簸。

身上有些湿,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拍在船舱的海浪。

风浪逐渐变大,可是她还是很热,颠簸的船让她有些吃痛,并不舒服。

想要让风浪停歇,伸出手想要阻止,但是脑海中又一次听到了自己的歌唱,颠簸中她逐渐习惯,看着翻覆的浪花和狂风,她觉得自己飞了起来,忘记了那艘船,化为了一只玄色的鸟儿。

她要在风浪中翱翔,唱出比海浪的拍打声还要高亢的歌。

鸟儿和船不一样,不再是被动地被风浪拍打,而是迎着风浪飞翔,任凭那狂风吹击着身体,甚至还要飞向风浪最大的地方,迎合着呼啸,感受着风吹拂着自己的身体的力量。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暴风雨还没有来,但风云却从玄燕的欢歌中听出了对暴风雨的渴望与欢乐。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波浪冲向高空,想要将她卷入大海。

她欢唱着,飞翔着,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迎着狂风不愿意停歇。

狂风还在吼叫,海浪还在嘶鸣,可雷电仍旧没有落下。

她飞的更高,更快,仿佛内心也变成了乌云的黑色,只有欢唱才能破开心中的窒闷。

欢唱之余,她忽然想到,或许,还有劈开黑暗的雷电会带来光明。

仰头看着狂风和乌云,找到了风最烈云最乌的地方,周围的一切都在躲避着那里的风暴,可她却迎着狂风,振翅直飞向风暴之眼,迎接着即将到来的雷电,只为那一刻的光明。

风已经很大,浪已经很高,可她却想要更快更高,原本舒展的羽翼震动着,冲向那乌云的最深处。

轰……

在羽翼与风暴搏斗的地方,终于落下了闪电,劈开了心中的窒闷,也劈中了还在振翅的她。

在雷电照耀出光明的瞬间,她唱出了最动人的歌,那歌声和雷电一同消逝,只有一瞬。

风雨骤歇,阳光重新照耀着天空,似乎还在谛听着她的欢歌。

睁开眼睛,看着被吹散的乌云,她有些慵懒,细细感受着微风,想要伸手去拥抱。

许久,风从指间溜走,将她吹向了天空。

雨后,总要有一弯虹。

她知道那道虹就是自己,可是虹却有些平直。

“虹应该是弯的。”

这样想着,收缩着身体,弯成了一道弧线,膝盖是虹的起点,手指是虹的终点。

不再有刚才那样的乌云和狂风,只有暖暖的阳光慢慢从虹桥上走过。

走得很轻柔,雾气慢慢地升腾,抹去了其余六种颜色,只剩下欢歌后肤色的粉红,从起点到终点。

红鱼觉得身上很暖,可惜低着头,看不到阳光对这一弯虹桥的赞赏。

或许,她也想看看那暖暖的太阳;也或许,想把太阳压在身下。

于是雾气做的虹化为了水,倒映出阳光与波澜,还有那抹虹。

一条红色的鱼在水中游荡着,想到了很久前部族的传说,红鱼会在风雨之后跃过天边的虹。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是船、鸟儿还是一弯虹,只知道自己重新成为了一条游曳在水中的红鱼。

太阳没有了,只剩下水面上虹的倒影,于是她摇动着尾鳍,高高跃起,跃到了虹影之上。

每一次跃起,都打碎了涟漪,溅起翠玉样的浪花。

她知道,想要跃过那天边的虹,只有更大的浪花才行,于是拼命地摇动着,翻腾着。

狠狠地咬着倒映在水中的虹,想要留下自己的印记,直到虹的肩头流出了血,她才松开。

不是恨,是想让这弯虹记得她的印记。

她想,很久很久后,当这弯虹上又有另一条鱼跃过的时候,那条鱼会问,为什么你的肩头会有齿痕,虹会告诉那条鱼,这是一个很美很美的鱼儿留下的,或许,那条鱼会嫉妒吧?

就这样想着、梦着、翻腾着、摇曳着,终于击起了滔天的巨浪,借着巨浪的涌动,终于飞跃了天边的虹,飞向了另一个世界……

许久,幻梦醒来,红鱼第一次如同黏人的小狼崽一样,翻过身紧紧抱着那个让她做梦的人,一点也不想动弹。

真正的晚风吹来,有些冷,她蜷缩着,寻找着宽厚的胸膛挡住这些冷风,伸手摸着自己留下的齿痕。

两个人几乎同时问了彼此。

“疼吗?”

然后两个人又都点点头。

红鱼枕在陈健的胳膊上,半支起身子,用汗湿的头发轻轻骚动着男人的脖颈,懒懒地说道:“安安稳稳地当个风车,围着你转,或许很好。那样我就不用织布,不用纺麻去换吃的,或许等到你死了,咱们的孩子会成为首领,总不会忘记妈妈。可我并不喜欢。”

“为什么?”

“就像现在。我能靠手来养活自己饿不死,春天到了,想睡了,那就和你睡呗。而不是因为我和你睡了,所以我才饿不死,那就像被圈养的羊一样。”

她伸了个懒腰,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身体,穿上了衣衫,指着淤青的膝盖道:“这是你弄得,所以你得背我回去,才不是我在求你。”

当她伏在男人背上的时候,终于说出来第一句情话。

“走慢点,多背我一会儿。”

❺ 急用一篇400字的小说。

这个世界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正是有了大自然的几分姿色,让世界变的更加丰富多彩。大自然的景色,让人想变成蝴蝶飞到世界的各个地方去游览一番。好多地方的景色让人留恋忘返。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的四季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来到溪边,掬一捧水,洗了洗脸,溪水轻轻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脸上湿湿的、凉凉的,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加上这悦耳的丁咚声,准让你留连忘返。

迎着徐徐的微风,我迈着缓缓的步伐,走进了周边自然而又和谐及错落不一的小山。漫步在蜿蜒起伏的山路上,耳边不断地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声和多变的轻风吹拂声,他们和树叶“沙沙”的响声交织在了一起,演奏起了大自然最美妙的乐章。眼前那一棵棵大树,宁静之中还夹杂着一丝活跃,明媚刺眼的阳光穿过众多的绿色屏障,洒落下来,像宝石,像珍珠,晶莹无瑕。在辽阔的高空上,一朵朵洁白的云彩飘飘荡荡,灿烂辉煌。树枝上还不时会有小动物的身影闪过,它们在树枝间窜来窜去,给原本幽静的树林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2.自第一只猿猴从树上来到地面,历史就将统治芸芸众生的权力交给了人类.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的那一刻,我们的祖先便开始了选择,在选择中前进,在选择中走向文明……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当把选择权交给胆小懦弱者手中,他便会在不可预知的危险面前畏首畏尾,在消极颓废中等待死神的召唤.诚然,生命是宝贵的,但是消失了光芒、没有灵魂的生命却早已陨落.于是,“生死不能兼得,舍生取义也”的豪情成为了千百万仁人志士的选择.
但是当你面对选择时,除了保持一份谨慎之外,你还应该果断地面对.一味的犹豫与退缩,只会交出你选择的主动权,放弃书写你自己精彩人生的权利.尽管选择是痛苦的,但是有选择的权利亦是幸福的,希望你珍惜自己的权利.
选择是一面镜子,你可以在选择中逐渐找到自己今后人生努力的方向.
选择如同迷宫的入口,尽管前方充满着未知、布满了荆棘与曲折,但是只有经过这个入口,你才能感受到人生的精彩.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历史的选择虽有正确与谬误,但通过选择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发展的规律,看清这个大千世界的真面目……

❻ 我最欣赏的一个小说人物400字

呵呵,我最欣赏的小说人物是草泥马,看它在吃草...............................一下省400字,终于吃完了。

❼ 写人物小说范文

一篇小说,大概是一些人物,他们的对话、动作、行为,会造成高低起伏的情节,加上场景辅助,最后有个合理的结局。当然,全篇所寓含的思想意识,就是作者企图表现的主题塑造鲜活的人物:人物是小说的灵魂,像舞台上的演员,主导著情节的进行。任何小说,都在表现人物的言行风格,或人与人间感情、利益的纠葛;没有人物,哪有小说?然而,小说人物的选择或塑造,一定要有特殊性,普通的人是不适合当主角的,就像戏剧中的角色,很少是安分守己的寻常百姓:不是大奸大恶的坏蛋,就是大慈大悲的善士;不是努力奋斗的残障者,就是游手好闲的富家子……

人物刻划,最忌说明或形容:「他是天下的善士,经常帮忙别人。」、「她长得像仙女般美丽」,这样的句子很抽象、无趣。必须具体化,把「帮忙别人」的过程、「美丽」都具体描写出来。

编造曲折精彩的情节:情节是小说的内容,也是人物演出的「戏」,一般认识不清的人,会误认「情节」就是「故事」;其实,它们是有点区别的。故事是平面的、单一的,靠叙述即可完成;情节除了故事外,可能需要人物的动作、表情、心理、对话,以及事件和事件的背景(场景),共同构成,所以它显得立体又复杂。小说是纸上的戏剧,如果一出戏演的是平凡夫妻的平凡事,谁会去观赏?所以小说裏的爱情都很畸型、变态;很激情、夸张;很不像人间找得到的。由此可见:小说的题材要特殊的,情节要精彩、曲折、悬疑;结局最好出人意外,才能紧紧扣住读者的心。

我们周遭每天都有许多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如果很特殊,我们即可拿来当一篇小说的骨干,把过去相关的经验(记忆裏的事件)相连结,然后加上想像再「绘声绘影」一番,说不定就能「编造」出动人心弦的小说。

叙事观点要统一:所谓叙事观点也叫做「视点」,是指一篇小说中,作者是以「谁」的角度去叙述的,作者自己?小说中的主角?或配角?一篇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通常只采用一种叙事观点。因为叙事观点不能错乱,是小说写作上要特别注意的技巧,所以把它的种类简介於下:

第一人称观点(我):小说情节的推展,是透过小说中的人物进行的;由「我」的眼睛来看全篇小说的世界,由「我」的语言来描述整个情节。这个「我」可能是小说中的主角,也可能是次要的配角。这个观点是主观的、也是有限制的;必须「我」看到的情景才能写,「我」也不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物内心的想法。

「我」是主角,主角是小说的关键人物,小说中的重要情节多与他有关,他又可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这种观点写的小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适合用来写短篇小说。

「我」是配角,这个叙述者,通常是作者安排的替身,透过他来揭开主要人物的行为动作,以这样的观点写小说,比较有新鲜神秘的色彩。

第三人称观点(他):这个叙述者通常是作者自己,他是冷静的旁观者,却像无所不知的神一样,他知道小说中每一件事的来龙去脉,也知道每个人物的思想言行、外貌特徵、内心想法。以这样的观点写小说很痛快,但它比较适合中、长篇采用。

关於对话、场景、主题……

小说中的人物难免会对话,对话必须遵守「什麼样的人讲什麼样的话」的原则,毕竟屠夫和教授讲话的语词是不一样的。从对话中,可了解说话人的修养、水准和当时的心理状况。「浑蛋!做错事还狡辩!你给我跪著!」这是一个愤怒的父亲正在教训他的儿子;「哎哟—,我说王董呀,怎麼那麼久没来了。可真让人家想死你了。」这大概是个欢场女子正在向顾客撒娇。创作者必须揣摩小说人物,写出符合他身分的话,切忌写的都是自身的想法。

场景是什麼呢?就是如同演戏舞台上的布景,场景描写有助於气氛的感染;也能达到「借景抒情」、「情景交融」的目的。送葬的行列,以满天乌云或大雨滂沱为场景,会让人觉得更哀凄;所以,有了场景描写,小说才会产生立体感,才不致只有「故事」而已。

任何文章都在表达作者的思想观念,小说并不是仅供消遣而已。【红楼梦】不只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作者至少也藉著贾府的兴衰起落表达「物极必反」的宇宙哲理吧!有一阵子,体罚与否,各方争论不休,我写了一篇小说【荒谬的儿戏】,藉文中的人物情节,表达我对体罚的看法,这就是主题。我也写过一篇【结局】的小说,表达赌的结局是家破人亡的凄惨,以提醒世人远离赌场,这也是主题。有了主题,小说才会有它的价值,也才不致沦为文字游戏而已。

小说写作的要诀,如同上面所说的;小说不难写吧?但是,小说若要写得好,对於人性、人心要深入了解,对人的表情、动作要仔细观察,对於各行各业的人都要有深刻的认识,所以当小说家的先决条件是:对什麼事、什麼人都有浓厚的兴趣,并时时去探究。

❽ 写一篇中国的古典名著中特别欣赏的人物作文400字

最喜欢的名著人物
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名著後,受益匪浅。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就拿《三国演义》中的“草船借箭”来说吧!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以公事三天造十万支箭为借口,暗害诸葛亮。好在诸葛亮神机妙算,知道周瑜要暗害他,鲁肃憨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长江水向东流,以及第三天有大雾。利用这种种条件,诸葛亮在三天内从曹操那“借”了十万支箭,完成了公事,这使周瑜心服口服、赞叹不已。

我敬佩诸葛亮,敬佩他的聪明才干、胸有成竹、顾全大局。诸葛亮知天时,懂地理,识人心。就是因为这样,诸葛亮才能顺利在三天内完成公事,没有让周瑜的阴谋得逞。相反,周瑜心胸狭窄,以公报私,来暗害诸葛亮,这是极为可耻的。

我敬佩诸葛亮,敬佩那神机妙算,胸有成竹,顾全大局的诸葛亮。

王熙凤,是贾家的儿媳妇,更是贾家的掌事人。一个女人在那封建时期能掌管一家大小事务那该有多么精明能干,她讨的婆婆欢心,也和周围人关系挺不错,可以说她是深受贾家老小的喜爱。她又有心计,聪明能干又十分伶俐。 虽说她有点坏,但她都是为了贾府着想。这一点,让我十分敬佩 。她为了贾家,不惜自毁名声的做法是可赞的。 《红楼梦》一书是我国的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素来有“开篇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之说。王熙凤更是将社会的各种人表现的淋漓尽致。

《老人与海》讲了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独自在海上拼搏的故事,告诫人们要勇敢地面对失败,在暴力、失败和死亡面前要保持人的尊严和勇气,保持“男子汉的风度”:“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1、毫无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
2、自信与乐观的人生态度
他是一个孤独的老人,每天驾着小船在湾流中钓鱼,至今已是八十四天过去了,他连一条鱼也没逮住。刚开始,还有一个男孩跟随他。但连续四十天过去了,他们一无所获,那孩子只好离开了他。 第八十五天,老人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上了钩的大马林鱼拼命逃窜,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老人趁机鼓起力量,用鱼叉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但那条大马林鱼实在太大了,老人只好把它绑在小船的一边。让老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条死去的鱼--老人称之为"我的财产"--在归航中一次又一次遭到鲨鱼的袭击。 为了保护他的"财产",勇敢的老人与鲨鱼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搏斗。当他杀死第一只灰鲭鲨的时候,他对自己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后来成了奋斗者的至理名言,被广为流传。他告诉自己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鲨鱼们还在前赴后继地向着他的"财产"发起进攻。他已经竭尽全力,他孤立无援,他再也抵挡不住,他只得承认自己的失败。于是,他放弃了搏斗,让自己活了下来,回到阔别已久的海岸。而那条被他捕获的大马林鱼,最终只剩下了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骨架。这是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这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用一种孤身奋斗的艺术形象,感动着他的每一位读者。 老人处境的一步步恶化就是为了表现出海明威这一硬汉子在“重压”与所表现出的“优雅风度”,这样的重压之下,老人的失败才显得尤其悲壮,刚开始时,天天出海,但一连40天没有钓到一条鱼,这种失败就够“倒霉”了,后来小孩儿马洛林的离去更让老人的处理显得黯淡凄凉,最后的遭遇更让人感到凄惨,然而就是这种“从失败仍然是到失败”的境况下,桑提亚哥完善地体现了海明威的硬汉子性格:当他的大鱼被鲨鱼吃得仅剩下一副骨骼时,他自问:“可是,是什么把你打败的呢?”“什么也不是……是我走得太远啦。”老人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却又绝对相信自我的力量。相信他纵然是失败依然勇敢无比,相信在精神上并没有败给鲨鱼,因为被消灭的是鲨鱼,而不是自己,正是基于对待失败的勇敢、毫不气馁的精神,桑提亚哥体会到:“一旦给打败,事情也就容易办了”。于是“现在只要把船尽可能好好地、灵巧地开往自己的港口去。”当战斗已成往事,辉煌也已逝去,桑提亚哥是那么安详平静地完成剩余的工作,绝好地体现了“重压下的优雅风度”。如果说人生是个竞技场,自然便是人生的大背景。而此刻的桑提亚哥却已完全超越了这个自然,超越了他人生中的磨难、辉煌、成功亦或是失败。 桑提亚哥——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是海明威所塑造的一系列拳击师、斗牛士、猎人、战士等“硬汉”形象的发展与升华。他面对浩瀚的海洋,凶猛的大马林鱼和凶恶的鲨鱼,恶劣的气候和多舛的命运,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必胜的信心。在英雄与环境的斗争中,桑提亚哥是一个失败的英雄。然而在对待失败的风度上,他赢得了胜利。在他身上,具有超越的人格力量,是一个精神上的强者。无论是84天的“背运”,还是在与马林鱼博斗“感觉到自己要垮下去的时候”,他“还要试它一试”,还要“忍住一切的疼痛,抖擞当年的威风,把剩的力气统统拼出来”。在与鲨鱼群进行殊死战斗的境况中,老人在精疲力竭的情况下,仍然拖着伤残的身躯,与残暴的鲨鱼展开了一场力量悬殊、注定失败的战斗。虽然桑提亚哥在与暴力世界的较量中失败了,但他坚信:“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最终,他虽然只带回来一副巨大的鱼骨架,然而,在睡梦中,小孩还在陪伴着他,他也正在梦见狮子。这是对未来胜利的向往,是对人的精神力量的进一步肯定。 老人桑地亚哥象征着一种哲理化的硬汉子精神,一种永恒的、超时空的存在,一种压倒命运的力量。

随便选一篇吧。

❾ 描写人物的文章(400字)

他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如果你不去接近他,那么你就永远别想了解他。
它的个子不算高,也不矮,长得很标准,析白的皮肤,南瓜形状的脸上镶着一双不明亮而忧郁的眼睛,似乎在想着什么。
他的学习比较好,因为他是我们班前任的学习委员,每每的看见他,他总会写着作业,或者是发呆,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
他那么不被别人注意,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也不会交往,之所以这样他只有我一个朋友,他不爱献慧自己,更不会自喻勉强,它属于那种不说会干的人,每次考试,他总能取得好成绩,而别人向他祝贺时,他就会向他人咧嘴勉强得一笑,接着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他酷爱看武侠小说,每天他都会给我说一些脱离现实的故事,并且还要用树立的武功招试和我“过招”虽然他那些三角猫的功夫只不过是半斤八两,但是你瞧他那认真的劲,和出拳的动作,还真象一个少年游侠。
他也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我们每次过招时,总是不分上下,他好胜心强, 打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坚硬的指甲来攻击别人,他自称“龙抓虎抓”而尝试过他那招的人,保证乖乖的认输。
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孤独的在教学楼中转悠,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甚至有的时候,我――这个他最要好的朋友,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总是别人靠玩笑的对象,就是因为它的皮肤白,而且说话声音像女生,之所以这样,别人都叫他“娘娘婆”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变了,学习每况愈下了,它的学习委员的乌纱帽也被摘了,我们的友谊也开始变质了,以前我们总是开个玩笑,对方都不计仇,可他现在,变得小肚鸡肠了,心胸狭窄了,哎……为什么会这样?
但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词语积累:小肚鸡肠、心胸狭窄、每况愈下、争强好胜、少年游侠、勉强、析白、勉强、

初中生写人作文范文

我的外公去世了,那是2001年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大家的心情沉重,悲伤极了。大人们忙着给外公办丧事。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大人们让我们小孩子只在星期五外公遗体火化时才向学校请假去为外公送行。

外公的家住在府南河边三元巷的老城区,那是一条很旧的街房。外公在这里度过了他八十一年的岁月。外公的灵堂就设在这间屋了,大人们在这里为外公举行“家祭”,小舅舅在“家祭”仪式上的《祭文》中讲述了外公慈祥、善良和辛劳的一生。

在我的记忆里外公是一位胖老人,行动有点慢,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在早春或是秋凉的季节里,人们还未脱下两件毛衣,可外公他已是穿得很单薄,而且还常冒汗水。无论街房的大人、小孩还是老人都非常尊敬外公,见到他都叫上一声“李爷爷好”,外公也总是抱以微笑回答:“你们也好啊!”

外公的去世,我们大家都很悲伤。大人们哭了,我也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因为我再也看不到外公了,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听大人们说,外公走得很安详,他是无疾而终,油尽灯枯。为了儿孙们的幸福成长,外公他一辈子克勤克俭,吃苦耐劳,永远是一副快乐的精神面貌展示在人们面前,给后人做出了榜样。我们大家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这是外公给我们留下的精神财富。

外公,安息吧!我们永远怀念您!
(注意我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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