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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下雨小说

发布时间:2021-05-02 01:37:16

Ⅰ 整个世界都下雨 歌词

钱多钱少,开发遇到的问题怎么解决?壁
所散发出来的人格魅力,远远超过金钱、荣誉等身外之物。。

Ⅱ 求萌芽杂志《半个世界下雨》全文!好象是很久以前发表的,应该是三月份吧。

萌芽07三月刊的文章 《半个世界下雨》
我是天空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惊讶,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徐志摩《偶然》
R走的时候我去送他,小心躲闪着不让他和他的家人看到。送别于我而言向来都只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出去,一个人回来,一个人失落,一个人远远地看另一个人一眼,假如这也算是送别。
R那天穿着黑色的耐克T恤,深色的牛仔,斜挎着一个包,同母亲走在一起。上火车前他冲家人朋友笑着挥了挥手,然后带一丝留恋地、意味深长地望了空阔的候车室一眼。那一刻我好紧张,我多么希望他会看到我,然后也笑着冲我挥挥手。但他没有,又或者已经看到了,只是没认出是我。
我一相情愿地以为那一眼是为我而回注的。现在我知道那不过是要远走高飞的人临行前对故土的告别。R要去美国。

R说,我过得很好就是语言还有些障碍。
我说,喔,那要努力学英语啊。
R说,哎,数学倒是简单得不行,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真不知道美国中学数学是怎么考的。他们先给你一道题,不会做?没关系,那就换一道简单的。还是不会做?那就来试试更简单的……
R说,不过,毕竟,无论用什么语言讲什么话,数字是始终不变的。美国有个寻找外星人的民间机构,一天二十四小时向外太空发出信号想寻找外星人。你知道他们发送什么信号吗?
我说,数字吧。
R说,对啦。感觉自己在这儿就像外星人。
我说,你需要慢慢适应。
我只见过R的母亲。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美国发展事业,因此R从小都与母亲住在一起,几乎没见过父亲几面。初二的时候他父亲回来了一趟,要带家人一起走,但R拒绝了。他说,他想在这儿把初中念完。父亲无奈,只得依他。
初中时我与R是同桌。同桌也许根本算不了什么,只是胳膊不小心碰在一起时,他漫不经心地道歉,而我偷偷地脸红而已。那时候的我就像一株发育不良的蒲公英,但却不能用苍白那种略带凄凉的美丽的词来形容自己,只能说是脸色蜡黄,羸弱、瘦小,体质极差。一在人多的地方多站几分钟,就会心慌、出冷汗,甚至昏厥。小学四年级,在主持升旗仪式(我是大队长),我因为低血糖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晕倒,后脑勺重重地撞在水泥地上。身后几步处就是台阶,倘若当时站得再靠后几步,也许我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晕倒,也是第一次住院。直到现在还记得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在不停地呕吐一些黄水。妈妈说,她当时吓坏了,据说呕吐是大脑受撞击时最危险的征兆。上初中后身体仍不见好转,初中的第一次体育课上又旧病复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但那次却没住院。R就排在我后面,他在我向后倒去时伸手一把扶住了我。然后我蓦地恢复意识,惶惶惚惚的,周围的世界似显出一种诡异的蓝黑色,阳光像中了毒般灰暗,眼前掠过一张张脸,一张张变了色的、似被蓝黑颜色描了一遍的脸。耳朵里听到一种奇怪的、尖厉而低沉的声响,以及一些嘈杂的人声,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我觉得自己仿佛有点魂魄出窍,仿佛随时都可以离开这个变了形的世界。然后我听到了R的声音,那么冷静,那么有力而从容不迫,喧哗中只有他的声音是没被扭曲过的清晰的:快点扶到医务室去!接着我便觉得自己像幽灵一样被人拽着托着歪歪扭扭地走,走过一张张脸和暗色阳光铺就的路。
那以后R便对我特别地照顾。他督促我吃早饭,告诉我怎样搭配早饭最合理。他甚至为我买了一袋葡萄糖,告诉我补充葡萄糖就是补充血糖。他教我一旦觉得呼吸很累,心慌,出冷汗,就要立即躺一会儿或者坐下来,喝点糖水,以防昏厥。他说这些用的都是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就仿佛是顺便提一句似地一带而过。
早上或中午他总会打招呼般地问一句:吃过饭了么?用的依然是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可我知道那并不单纯是礼貌性质的问候。他是在关心我。只是那时甚至以后很久,我都不明白这种关心究竟意味着什么。
相处久了后便发现,R无论对谁都是那样温存敦厚,几乎可以说是无私。而我,只不过是他关心的无数人中的一个。他的数学成绩很好,经常会有女孩子——大多是相当漂亮可爱的——来向他请教数学问题。那些女孩子常坐在我位子上,而我只得让到一边。有时候看到R身边有那么多美丽动人的女孩,就有一种想找个地方藏起来的冲动。那么寒伧土气、面黄肌瘦的一个我。好像是某个童话,穷姑娘遇上了她的白马王子;我就是那个穷姑娘,R就是白马王子,唯一不的不同是,R不是我的。
初二以后我便极少出现低血糖的症状了。R却一如既往地那样问候:吃过饭了么?我便点头微笑说,吃过了;或者说,这就去。只是除此之外,R与我便极少有别的什么带感情色彩的交流了,言谈不外乎作业学习。他的关心就像他给我的葡萄糖,是种纯白细碎的粉末,看似诱人的甜,兑上了水却总是淡而无味,除非加得足够多——可是,R的关心永远只是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那么一点,怎么都不会甜,它也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一旦有一天失去它,我的生活便不再完整。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失去他的。可是我居然还是这么愚蠢地把我的心寄托在那一点关心上了。

R说,我们的体育课居然要学交际舞,郁闷啊。
我说,跳舞?呵呵,出洋相了吧?
R说,还好,我蛮幸运的,一个新加坡来的女孩带着我跳的。
我说,长得怎么样?
R说,挺漂亮的。我可真叫那个衰呀,整节课被她牵着兜圈子。
我说,喔。挺好玩的样子。她叫什么?
R说,Kitty。
我说,喔。
初三我发了疯地读书,我决心要上这个小城最好的中学,因为我知道R一定会考上那所学校——或者不如说,我以为。那天我剪了头发,R见了惋惜地说,为什么剪了,你留长发会很好看的。我说,因为想考重点中学。R笑说,这样啊,那可一定别辜负你的头发,要努力喔。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要努力的,我想和你上一样的学校。
R的脸色马上变得有些难看。他有些尴尬,然后便把他要去美国的事告诉我。
喔,我有些呆滞地回答,勉强挤出一个僵硬的笑。我知道R的父亲在美国的事,也知道迟早有一天R会移民美国,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R避开我的目光,有些低落地说,其实爸爸早就想让我去加州,他甚至都已经找过班主任,是我自己要留下来读完初中。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考托福,高中一毕业就去考。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我要考托福。我发誓我要凭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向R靠近。我想着“有志者事竟成”那样美丽的箴言,对自己说你一定行的,然后开始疯狂地学英语。写字台、书橱、床头、衣柜、窗台、墙上以及门边,甚至是卫生间,每一个角落都被我贴上小纸条,上面记满了英语单词、英文诗歌还有名言警句。我试着以三千不到的词汇量去读原版的英文著作,跟着磁带练习原声电影的对白,往笔记本上大段大段地抄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诗歌,逼着自己背培根的散文和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天真地以为这真是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只要等待,就一定会等到那个美好的结局。
中考前R在我的同学录上写道:
See? I’ve stayed here for a year more, because of you ,who made my memory so beautiful.
就这么一句话。就为这么一句话我决心以一生为赌注去追赶他。
那次聊天后我有很久没再去网吧。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除了“喔”之外还有别的什么词语可以回答他和他女友调笑的故事。
经常不吃饭。明明很饿,却始终吃不下去。体重下滑的速度快得可怕。以同样速度下滑的还有成绩。高一还考过第一名,高二先是第二名,然后是第四名,然后第八名,突然一下跌到第三十二名,才发现自己已经进入高三了。老师先是找我谈了几次,大概是被我冷淡刺激了,对我便也冷淡起来。无所谓,反正我对那种只关注重点率的家伙从来没什么好感,就像他对我这种不把重点放在心上的家伙没好感一样。
对英语的兴趣淡了下去。家里那些到处贴着的抄满字母的纸条开始发黄,变得像时光一样生脆,怎么看着都不舒服。找了个机会把那些贴了足有两年的纸从墙角桌柜上撕下来扔掉,独有一张条子不小心滑进了床头柜后的缝隙里,懒得去把它取出来。
可是对R的记忆却始终没有淡下去。学习吃饭和睡觉的时间统统腾出来想R。明明不想想的,还是控制不住。我是那么眷眷不舍于他给我的那暧昧却遥远的关心。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他为你停留了一年,可是你已经为他停留了两年,难道你想因他而放弃高考置你的前途于不顾,难道你想因为他为你停留的一年而为他停留一辈子吗?我清楚自己不能这样下去,可是我做不到,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忘记。他以及有他的过去都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扎了根,一扯便生疼。我一直没有勇气触碰,于是它们便在我胸腔中疯长,枝蔓和根系向所有能够伸展的地方蔓延,不断地蔓延,而我却眼睁睁地看着无能为力。一旦下定决心要连根拔出来,那么心也便碎了:可是假若任其生长,心一样迟早会被撑破。
和他断绝联系后拼命拼命地想他,想着想着便掉泪。只要有那么一秒钟我不克制自己,眼泪就会疯狂地肆无忌惮地涌出来。仿佛我的身体是兑了盐的水做的,在走路或者跑步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听见自己的身体里某种液体在剧烈晃动、振动、泼洒甚至要飞溅出来。我想我上辈子一定欠了他许多许多眼泪,此生只为还泪而来。可惜我的泪那么少,假若它真能让太平洋泛滥,不知道彼岸的他会不会想起此岸有个我。
我常常会盯着地图册发愣,一呆就是几个小时,止不住的眼泪跌落下来,从加州开始漫渗,越过落基山,中央大平原,密西西比河,阿巴拉契亚山,最后洇湿了整片美利坚的国土,再渗到墨西哥,渗入太平洋,那纸上浅色的海先是一点一点的斑驳的蓝,继而蔓延,化散,像吸不够墨的纸般一寸一寸地吮吸我的泪。晶蓝的色泽从加利弗尼亚湾缓缓扩散到东海,整个太平洋都泡在泪里,无数山川河流海洋岛屿都淹没在水里,半个世界下着雨。
有时走在路上,莫名地便涌起一种强烈的欲望,很想就地掘一个洞,掘一个足够大、大得可以埋葬我的整个年华与青春,足够深,深得可以埋葬我全部的记忆和泪水的洞。我想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走到混沌与未知中去,就像我悄无声息地从混沌和未知中走出来。这个过程将会是那么寂那么轻,那么不着痕迹,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好像我从来不曾来过这里。
我试着解答和抚慰自己。我告诉自己生命不是这样庸俗卑猥,它存在的意义在于未来而非过去,它不应当为某一个人牺牲自己或者放弃自己。可是我的生命太重,它在过去里,在庸俗和卑猥里扎了根,无论我怎样努力地生长,黑色与沉沦始终是我的一部分。我的生命又太薄太轻,太过透明,没有一点重量和色泽可以让我依附,可以让我有某种程度上的归属和依附。我浮在空气里,无从把握自己,而别人也看不见透明的我。印象里只有R会那样认真地看我,无语地、毫无目的地凝视我。但现在我明白他看的其实并不是我,这我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他的眼睛穿越我的身体看着他远方的路。我是透明的,因此眼前挡着一个我对他来说并不要紧,只不过使他的视野似隔了一层薄膜般有些模糊罢了。可他还是要往前走的,我却无法跟上他,因为风并不往他的方向吹,而我轻得只能随风。他需要一个干净空阔的视野可以容凝视未来,于是他只好伸手拂掉挡在他的未来跟前的这个稀薄透明的影子,像拭去镜片上的微尘一般。其实他何尝需要亲自动手呢。我说过,我是随风的。风一吹,我便走了。风过无痕,而我也是无痕的。我唯一的痕迹是洒了一点泪在他的衣襟上。他没有发现,那泪便也干了。干了也没关系,反正他是不在乎的。而我当然也不在乎。我有太多眼泪,不心疼浪费的那一点。我只恨自己是那么稀薄无力的一个影子。假若我是水,我便可以化作一滩泪来淹没他。
我经常在半夜因为抽筋而痛醒。很痛,冰凉的小腿硬硬地绷着,整根神经剧烈地抽搐、痉挛,灼烧一般地痛着。我不敢动,一动就是更剧烈的报复般的抽痛。只有一动不动地躺着,像一个忍受酷刑的囚徒,满心只希望快点失去知觉。也不敢叫出声来,生怕惊醒寝室里的人,或者是怕惊醒暗夜里潜伏着的某种未知的事物。只能咬着被子,白天蓄积的泪像爆发一样地向下淌,流进耳朵,再濡湿枕巾。我发了狠地想,你痛吧,痛吧。我想如果我就这样痛下去,大洋彼岸的他是不是可以感觉到,他的心会不会哪怕只有一刹那的感应,或者他会不会听到脑海中有一个很轻的声音在嘤嘤哭泣。他会不会有一瞬的不忍和怜悯。会不会感觉到记忆的星空中忽然有一些散掷的碎片跌落在他的手心,而他又会不会把它们拾起来拼凑成一颗满是裂痕的心。
末了,抽痛停止。只有眼泪兀自淌着。我只愿它们能由我的梦流进他的梦里。
升旗仪式。那种睽违已久的感觉又回来了。周围的世界显出一种诡异的蓝黑色,阳光像中了毒般灰暗,眼前的一张张脸忽地开始扭曲变色,耳朵里听到一种奇怪的、尖厉而低沉的声响,以及一些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嘈杂的人声。我觉得自己仿佛有点魂魄出窍,仿佛随时都可以离开这个变了形的世界。然后什么都没了。
下一秒钟我醒了,却发现自己浮在半空中。我以为是R的手托住了我的魂。可等我努力睁开眼后,我发现,抱着我的,是老师。
我终于忍不住又上了QQ。我想告诉他我又因为低血糖昏倒了。他不在。以前每次这个时候他都在的。我看了他给我的留言,是两个月前的:
我想考斯坦福大学。因为要备考,最近可能不会经常聊天了。你也高三了,要努力考个好大学啊。有事给我发邮件。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喔”。

在一位初中同学家做客的时候,翻看了她的同学录。意外地读到R写给她的留言,那句曾被我默念两年,让我流泪两年的话:
See?I’ve stayed here for a year more, because of you , who made my memory so beautiful.
那时我才蓦地明白自己多么幼稚可笑。R给所有同学的留言一定都是这句话。而我却以为这句话是专对我说的。可它不是。根本不是。从来就不是。是我自己傻,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为我多留了一年。YOU。YOU是指你们,而我却把它译成了“你”。我为你们多留了一年。这才是R要说的。他没有骗我,我却自己上当了。他跟我开了那么大一个玩笑。我在想他念他为他哭泣的时候他在和新加坡的女孩跳舞,我在拼命记英语单词的时候他同别的女孩调情,我因他而晕倒的时候他告诉他要考大学,没时间与我联络了;而我居然还妄想有一天赶上他。我在他心里,不,在这个世界上究竟算什么呢?
我以为我会哭,可奇怪的是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大笑起来,周围的人奇怪地看着我。我依然笑不可抑,只是不再发出声音,静静的笑像眼泪一样流了一脸。
R只是我天空中偶然掠过的一朵云。我明明知道,却要流这样多的泪去盛放它在我心中的倒影。我早该明白,有一天那朵云随风而逝,无论流多少泪都将只是一滩水。不会有云,亦不会有什么倒影。等云没了,影没了,眼泪也流干了,我的戏便也快演完了。故事就到此为止了。应该是我谢幕的时候了。
回家以后我藏到床底下。每次不想让人看到我的时候我就蜷缩在那个角落里。只有那里是我一个人的世界。黑暗可以埋葬一切,眼泪、悲伤,以及过去。然后我对自己说,哭吧。
可是怎么都哭不出来。一滴泪都挤不出来。
是种很怪的感觉,觉得身体里满满的蓄着的都是泪,那些泪水在血管里汹涌翻腾,冲撞着却始终无法出来。我觉得自己似乎用一把小刀割断了一根静脉,然后混浊的液体便从冷绿色的静脉里汩汩地涌出来,连绵不绝地淌着,没有凝固,却开始沉淀、分层,像是什么溶液。那些红色的黄色的絮状物缓缓沉淀至底,上面浮着一层清泪。
蓦地睁开眼,发现只是自己的幻觉。但是想要让身体里汹涌的液体释放出来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我开始下意识地摸索,想随手找点什么锋利的东西。无意中手伸到床头柜后面,意外地发现了一张早已发了黄的纸条。
于是便从床底探出半个头,凑着光读那上面的字。是很久以前、想要考托福的时候留下的,后来收拾时被遗落的那张纸条。刚想随手扔在一边,却不经意地瞥见了上面的字:
Here is a test to see if your mission on earth is finished. If you are alive, it isn’t (Francis Bacon)
我的眼泪刷的一下涌了出来,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怎么止都止不住。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呢,我还有那么多事没做呢。我记起来我还欠我那个该死的老师一份情,我得想办法弄张重点大学的通知书才对得起那个视重点率如生命的家伙;我记起来我是要考托福的,对啦,我是要考托福的,我泪流满面地对墙壁大声喊,我不是为你考的,是为我自己,听到了吗?总有一天我要揪住你的衣领揍你一顿,你给我等着。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觉得一阵晕眩,仿佛又要跌倒,急忙扶住床沿。脑海里一个分外熟悉的声音轻轻地说:吃过饭了么?
我微微一愣,随即点头微笑,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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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一部关于罗小雨的成长故事。
生活中的小摩擦和小温情,
很多美好的东西并不一定非要得到才好。
那么、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是一样的吗?
如果是。
喜欢一朵花,就会小心摘下来捧在手心带回家去。
爱一朵花,就不忍心带回家去,就会这样看着它,爱惜它。
所以、好像是不一样的。
很多美好,并不一定要得到才好。
喜欢的东西,并不一定要全部了解才好。
比如喜欢某一部电影里的男主角,并不一定要知道他的名字。
就这么喜欢就好了、
就好像“过去的事并不一定全部都要说出来”
让人忍俊不禁的笔调.
她站在地球的门口,她的故事开始了。
她是罗小雨.
这部半自传体半虚构情景剧小说。
“我想告诉你们,我想靠近你们”
以此献给所有爱小雨及小雨爱的人!
敬请期待。
我不在家里、就在雨里。不在雨里,就在往雨中的路上。
复刻的回忆是封挂号信、多远都可以找到你
午后的闷热的窗外的一场大雨。
让我们看见了以前的自己。
把时光倒转回那一季。
“进一步就是退、退……

Ⅳ “愿你三冬暖 愿你春不寒 愿你天黑有灯 下雨有伞 愿你路上有良人相伴

是一种健康的心理境界和有求必应的生活环境。

三冬暖网络

Ⅳ 雨夜带刀不带伞的小说 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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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一部名为<雨一直下>的科幻小说,曾刊登在<科幻世界>上

雨一直下
2000 第11期 - 世界科幻

雷·布雷德伯里 曾真

雨继续下着。这是一场猛烈的雨,一场久不停歇的雨,一场令人焦躁不安的潮潮的雨。这是一场豪雨,如抽在眼睛上的鞭子,又如齐膝涌动的暗流。这场雨淹没了所有和雨相关的记忆。大雨滂沱,劈打在密林中,像枝剪一样砍开了树木,修齐了草坪,在土地上砸出了地道,又褪下了灌木丛的叶子。它将人们的手淋得像人猿皱巴巴的前掌。这场顽固而呆滞的雨从未停过。

“还有多远啊,中尉?”

“我不知道。一英里,十英里,或许一百英里。”

“您也不肯定吗?”

“我怎么肯定?”

“我不喜欢这雨。只要我们知道去太阳穹庐还有多远,我就会感到好受些。”

“离这儿还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

“您真这么认为吗,中尉?”

“当然。”

“大概您只是为了让我们高兴而在撒谎吧?”

“我就是在为了让你们高兴而撒谎。你给我闭嘴!”

说话的两个人正并坐在雨中。在他们身后,萎靡不振地坐着两个全身湿透且倦怠不堪的人,像两块正在融化的泥团。

中尉抬起头来。他那曾经褐红的脸膛现在已被雨水冲成一片惨白,眼睛也因雨水的涤荡变成了白色,一如他的头发。他从头到脚白成一片,甚至连制服也开始泛白,也许还带上一点点绿绿的菌类的颜色。

中尉感到了雨打在他的脸颊上:“金星上上次停雨是几百万年前的事儿了?”

“别发疯了,”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说,“金星上从来就不停雨,雨老是不断地下啊下的。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十年了,却从未见过有一分钟,甚至于一秒钟,天没在瓢泼似的下雨。”

“这真跟住在水底没什么区别。”中尉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耸耸肩把枪扛正,“行了,我们最好启程吧,还得找那个太阳穹庐呢。”

“或许我们根本找不着它。”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说道。

“大约还有一小时左右。”

“您现在是在对我说谎,中尉。”

“不,我现在是对自己说谎。这是一个不得不说谎的时候。我不大能受得了。”

任何地方都识别不出方向。那里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仍在下的雨,密林和一条小路,以及远在他们身后的那艘他们乘坐过并已坠下的火箭。火箭中还坐着他们的两个朋友,全身淌着雨水,已死了。

“动手吧,西蒙斯。”中尉点点头吩咐。西蒙斯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包,在隐藏的化学药物的作用下,充气成了一艘大船。在中尉的指点下,他们飞快地砍下树木制成船桨,在平静的水面上敏捷地划动船桨启航了。

中尉感到冰凉的雨水流在他的双颊、颈部和挥动的手臂上,那阵寒意直渗入肺部。他感觉到雨水冲刷着他的耳朵、眼睛和大腿。

“我昨晚一宿没睡。”他说。

“谁睡得着?谁睡了?什么时候?我们总共睡了几个晚上?三十个日日夜夜!谁能在雨狠狠击打头部时入睡?我愿以一切代价换得一顶帽子。一切代价,只要雨不再敲打我的头。我头痛,疼得厉害呢,它时时刻刻都在搅扰着我。”

“我很后悔来了中国。”另外一个人说。

“这是我头一回听人把金星叫做中国。”

“是的,中国。中国的药剂治疗法——记得那种古老的折磨人的方法吗?把你用绳子捆在一根柱上,每隔半小时滴一滴水在你头上,你为了等待下一滴水而急得快要疯掉。喏,这便是金星,只不过规模更大些罢了。我们不适应这满是水的世界,这让人不能入眠,不能正常呼吸,你会因整日湿淋淋的而疯狂。如果我们以前为坠毁作好了准备的话,我们就应该带上防水的制服和帽子。可不是别的,偏偏是打在头上的雨袭击了你。雨下得这么大,像气枪子弹一样。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多久。”

“天啊,我多盼望太阳穹庐的出现!想到这个好主意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们渡过了河,在这期间不断地想着太阳穹庐在前面某个地方密林中闪耀着光华。那将是一座金黄色的房子,又圆又亮,宛若太阳般。房子有十五英尺高,直径达一百英尺。那里温暖而宁静,有热气腾腾的食物,还可免受淋漓之苦。当然,在穹庐的中央,是一个太阳——一个金黄色的小火球,自由地飘浮于建筑物的顶部。你可以从你坐的地方看到它,可以吸烟或看书,或者喝你那加了小块方糖的热咖啡。那金色的小球会在那儿,如地球的太阳,温暖而持久,只要他们呆在里面消磨时光,便可忘却金星的雨世界。

中尉转过身,回头看了看正咬紧牙关划着桨的三个人。他们和蘑菇一样白,跟他并无二致。在几个月内,金星漂白了一切,甚至密林也成了一片广阔的卡通梦魇——没有阳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直下着的雨和不变的黄昏,如此一来,密林又怎么可能是绿色的呢?苍白的密林,灰白的叶子,如覆上了一层卡蒙伯奶酪的土地和像巨大的毒草一样的树干——一切非黑即白。你又能有几次看到真正的土壤本身?它不就主要是小溪、河流、水坑、池塘、湖泊、江水,最终归为一片汪洋吗?

“我们靠岸了!”

他们跳上了岸,抖抖身体,溅落下水花。船被放了气,收进一个烟袋里。接着,他们站在下着雨的岸上,试图点燃烟。大约过了五分钟,他们抖抖索索地揿燃了倒置的打火机,将手搭成杯状,猛吸了几口,但那带着不稳定火光的烟随即在一阵雨水的横扫下脱离了他们的嘴唇。

他们继续前行。

“等会儿,”中尉说道,“我想我看见前面有些什么东西了。”

“太阳穹庐。”

“我不太确定,雨又挡住了我的视线。”

西蒙斯开始奔跑:“太阳穹庐!”

“回来,西蒙斯!”

“太阳穹庐!”

西蒙斯消失在了雨中。别的人跟着跑了过去。

他们在一小块空地上找到了他,并且停下来看着他和他的发现。

火箭。

它正躺在他们离开它的地方。他们莫名其妙地兜了一个圈儿,回到了最初出发的地方。在火箭的残骸中,绿色的霉菌从两个死人的嘴里长了出来。当他们凝目而视时,霉菌开了花,花瓣在雨中凋落,然后死去了。

“我们是怎么搞的?”

“一定是有一场雷电风暴快到了。把指南针扔掉,那便是恶因。”

“你说得对。”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重新上路。”

“老天爷,我们完全滞步未前!”

“我们得保持冷静,西蒙斯。”

“冷静,冷静!这雨只会逼使我变得野蛮!”

“如果我们仔细安排的话,我们的食物还够吃两天。”

雨在他们的皮肤和湿透的制服上翩翩起舞,从他们的鼻子、耳朵、手指和膝盖上川流不息地淌下。他们看上去仿佛僵在密林中的石头喷泉,从每一个毛孔中喷出水来。

正当他们站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轰响。

接着,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雨中。

那怪物被一千只蓝色电动腿支撑着,以敏捷而可怕的步态前进着,每重重地走一步都带着一阵劲风。在每条腿扫到的地方,都有一棵树倒下并燃烧起来。浓烈的臭氧气味充斥着雨中的空气,烟雾被风驱散,被雨冲刷开。那怪物有着宽半英里、高一英里的庞大身躯,像一个巨大的瞎眼东西触及大地。有时,在一瞬间,它的腿隐没了,然后那一千条蓝白色鞭子样的腿又忽地从腹部伸了出来,行进在密林中。

“雷电风暴来了,”他们中的一个人说,“就是它毁了我们的指南针。它朝这边来了。”

“趴下,各位。”中尉嚷道。

“快跑!”西蒙斯说。

“别傻,趴下。它只击中最高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毫发无损地通过。在离火箭五十英尺的地方趴下,它可能会在那儿释放能量而留我们在这里。趴下!”

人们重重地倒在地上。

“它来了吗?”过了一会儿,他们相互询问着。

“来了。”

“走得更近些了吗?”

“还隔两百码。”

“更近些了吗?”

“它到了!”

怪物来到了他们身边,居高临下地站着。它抛下十道蓝色闪电,击中了火箭。火箭像被击打了的铜锣炫着光,发出金属的鸣响。那怪物又投下另外十五道闪电,像在演出一出谎诞不经的哑剧般触及密林和潮湿的土壤。

“不要,不要!”一个人一跃而起。

“趴下,你这个笨蛋!”中尉吼道。

“不!”

闪电又屡次击中了火箭。中尉扭转头,看见了蓝色的炽烈的闪电,看见了树木裂开,崩塌倒地,还看见了那怪异恐怖的暗色云朵在头顶上空变得宛如一张黑色圆盘,发射出成百束的电流柱。

跳起来的那人正疲于奔命,像跑在一个有许多支柱的大厅中。他奔跑着闪躲于柱子间,终于在一根柱子下砰然倒下,传来的声音就好像一只苍蝇落在捕蝇电网上的叫声。中尉是儿时在农场生活时记住这声音的。随之而来的还有人炙烤成灰烬的气味。

中尉低下了头。“别抬头看。”他告诉别的人们。他担心自己随时也有可能跑起来。

头顶的风暴又连续发出了几次闪电,然后走开了。整个世界再次由雨独霸,并很快清除了空气中那股烧焦的气味。有好一阵子,剩下的三个人坐在原地,等待着心跳再次平息下来。

他们向那具尸体走过去,想着可能还有办法救那个人的命。他们不能相信已经没有办法救他了,这是还未接受死亡的人的自然反应,直到他们触摸了他,把他翻过来并计划着是把他埋掉还是任由飞快生长的密林在一小时内将他掩埋。

尸体被扭曲,坚硬如钢,包在烧焦的皮革中。它看上去像一具石蜡人像模型,先是被扔进了焚化炉,待到石蜡变成木炭骨架后再拖出来。惟一洁白的是牙齿,它们闪闪发光,像从紧攥的黑色拳头中半掉下来的奇怪的白色项链。

“他不该跳起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甚至当他们还站在尸体旁时,它便开始消失,蔓延的植被——小小的树条,长青藤,匍匐茎,甚至悼念死者的花——正渐渐爬上来。

远处,风暴在蓝色闪电中走开,逐渐消逝。

他们横渡了一条江、一条小溪,以及十多条各式各样的河流。在他们眼前,江水奔流着显现出来。当原来的河流改变河道时,新的河流又展现开它的面孔。

他们来到了海边。

辛格海。金星上只有一片大陆,长三千英里,宽一千英里,环绕这块岛屿的便是覆盖了整个下着雨的星球的辛格海。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暗无血色的海滨……

“往这边。”中尉向南边点点头,“我确定离这边不远处有两个太阳穹庐。”

“他们在这儿时,为什么不多建一百个穹庐呢?”

“这儿现在已经有一百个了,不是吗?”

“到上个月为止,已有一百二十六个了。一年前,他们试图在地球上让国会通过一项议案以多建几十所穹庐,但是,如你所知,不行。他们宁愿让少数几个人因淋雨而疯狂。”

他们向南边出发了。

中尉、西蒙斯和第三个人皮卡德,行进在忽大忽小的雨中。雨水倾泻,片刻不停地落在土地、海洋和行走的人们身上。

西蒙斯率先看见了它:“它在那儿!”

“什么在那儿?”

“太阳穹庐!”

中尉眨去眼边的水珠,抬起手挡开雨水的频频敲击。远处的海边,密林的边缘,有一个金黄色的发光体。那的确是太阳穹庐。

三人相视而笑。

“看来您对了,中尉。”

“运气来了。”

“伙计们,单看到它就让我浑身来劲。来吧!谁最后到谁是孬种!”西蒙斯开始一路小跑起来,另两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喘着气跟着跑起来。尽管疲惫不堪,却仍奋力往前赶。

“我要一大壶咖啡,”西蒙斯边笑边喘着粗气说,“还要一整盘肉桂小蛋糕。天啊!我要躺在那儿让古老的阳光照耀着我。发明太阳穹庐的人应该获得一枚荣誉勋章!”

他们跑得更快了。金黄的发光体越来越明亮。

“猜猜看有多少人在完成治疗以前疯掉了?想想这是多么显然的事呀!几乎不用怎么想也知道。”西蒙斯喘着气,和着自己跑动的节奏说,“雨,雨!多年前,在密林外,发现了,我的,一个朋友,四下游荡。他在雨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就像这样。可怜的疯子。闭上你的臭嘴!”

他们一阵奔跑。

他们全笑了起来。他们笑着来到了太阳穹庐的大门前。

西蒙斯急切地把门拉开。“嗨!”他大喊着,“把咖啡和蛋糕拿出来!”

没人回答。

他们跨进了门。

太阳穹庐又空又黑,并不见有金黄色的人工太阳发出咝咝的声响悬于蓝色的天花板中央,也不见有预备好的食物,房子冷得如同墓穴。从屋顶才刺穿的成千个孔中,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浸湿了厚厚的毯子和沉重的现代家具,溅落在玻璃桌子上。丛林在房中地面、书架顶和沙发上像苔藓一样生长起来,雨水从洞中如鞭打一般落在三个人脸上。

皮卡德开始暗暗笑出声来。

“闭嘴,皮卡德!”

“老天,你看这儿为我们布置了什么——没有食物,没有太阳,一切空空如也。金星人——当然是他们干的!”

西蒙斯点点头,雨水漏在他脸上,流进了他银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眉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金星人从海里出来袭击太阳穹庐。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毁了太阳穹庐,便能毁了我们。”

“不是说有枪支保护着太阳穹庐吗?”

“当然有,”西蒙斯走到旁边一个稍干一点的地方,“但金星人上次试图袭击至今已有五年了。防备松懈了,他们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攻下了这座穹庐。”

“那死尸在哪儿呢?”

“金星人把他们拖下了水。我听说他们用一种悦人的方法淹死你。他们大约用八小时来完成这项工作,令人十分愉悦。”

“我打赌这儿压根儿没吃的东西。”皮卡德笑道。

中尉向西蒙斯皱皱眉,又点点头,以让他看见。西蒙斯摇摇头,走回到椭圆形会客室一侧的房间里。厨房里撒满了湿透了并且长了一层绿毛的面包和肉,雨水从厨房屋顶的几百个洞中漏下。

“很好。”中尉向那些洞瞟了一眼,“我不认为我们能把这些洞全堵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呆在这儿。”

“没吃的吗,先生?”西蒙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留意到太阳机器已支离破碎了。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去下一个太阳穹庐。它离这儿有多远?”

“不远。我记得他们在这儿建了两座离得很近的穹庐。或许我们在这儿等着,会有救援部队从另一个穹庐……”

“也许他们几天前来过,现在已经走了。再过六个月,当他们从国会拿到钱时,他们会派一支小分队来修缮这个地方。我认为我们最好别等了。”

“那也好。我们先把剩下的口粮吃了,然后再去下一个穹庐。”

皮卡德说:“但愿这雨别再打在我的头上,哪怕停几分钟也好,只要让我能记起不受雨打搅是什么样子。”他把手放在头颅上,并紧紧抱住了它,“我记得当我还在学校时,一个爱欺侮弱小者的人曾经坐在我的后排,成天每隔五分钟便拧我一下,连续这样做了几星期以至几个月。我的手臂淤青一片,疼极了,我觉得我快被拧疯了。终于有一天,我一定是被这连续不断的伤害弄得有些不正常了,我回转身,拿起一个机械绘图用的金属三角尺,差点儿把那小子给杀掉。在他们把我拖出教室之前,我快把他下贱的头切下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了。而且我还大叫道,‘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我的天!”他的双手紧箍住头骨,全身颤栗,蜷成一团,双目紧闭,“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打谁,我叫谁住手别再烦我?这该死的雨,就像有人在不断地拧你。雨就是你所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全部!”

“我们今天下午四点能到达下一个太阳穹庐。”

“太阳穹庐?看看这个吧!如果金星上所有的太阳穹庐都消失了怎么办?那时能做什么?如果所有天花板上都有洞,雨都能漏进去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碰碰运气。”

“我已厌倦了碰运气。我所想要的一切就是一个屋顶和些许宁静。我想单独呆着。”

“如果你坚持的话,只有八个小时了。”

“别担心,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皮卡德笑了,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

“吃吧。”西蒙斯注视着他说。

他们向着海岸边出发了,再次朝南方前行。四小时以后,他们不得不朝岛内方向走一段以绕过一条河。那河足有一英里宽,河水湍急,无法船渡。当他们朝内陆走了大约六英里时,河水突然像受了致命的伤一样从地底沸腾起来。在雨中,他们踏在坚实的地面上,重新转回了朝海的方向。

“我得睡觉,”皮卡德终于一边说着一边猝然倒下,“四个星期没睡过了,再累也没能睡。就在这儿睡会儿吧。”

天空变得更加阴沉了。金星上的夜幕已经降临,四周漆黑一片,行走十分危险。西蒙斯和中尉也跪了下来。中尉说:“好吧,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以前试过,但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睡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们完全舒展开身体,闭上眼睛,把头支撑起来,好让雨水不流进嘴里。中尉全身一阵痉挛。

他没睡。

有东西在他皮肤上爬动,也有东西在他身上一层层地生长。雨滴落下,相互汇成细流慢慢滑落。当雨水淌下时,小树林开始在他衣衫上植根,慢慢成长起来。他感到常青藤附着上来,为他做了又一件长外套;他感到小小的花蕾绽放、凋零,雨点仍轻拍着他的身体和头部。在有些光亮的夜晚——因植被在黑暗中闪烁——他能看见另外两个人的轮廓被勾划出来,像倒下的木头被青草和花掩上了一层紫色的遮蔽物。雨打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捂住脸;雨打在他的颈上,他在泥泞中翻身俯卧在橡胶质的植物上;雨又打在他的脊背和腿上。

他忽然纵身一跃而起,拂去身上的水。他感觉似乎有一千双手在触碰他,而他又不想再被碰到,他再也不能容忍了。挣扎中,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西蒙斯站在雨中,打着喷嚏,咳着嗽,哽咽着。过了一会儿,皮卡德也站了起来,大叫着四下奔跑。

“等会儿,皮卡德!”

“别再下雨了,别再下雨了!”皮卡德尖叫着,向夜空连开了六枪。在火药光的照耀下,他们能看见大群的雨点,似乎被爆炸声所惊吓而犹豫,悬在半空,像凝结于一整块巨大的琥珀中。一百五十亿颗水珠,一百五十亿颗泪滴,一百五十亿颗装饰珠宝,被映衬在白色天鹅绒的观赏板前。当光线渐暗时,悬浮着等待拍照的水滴猛烈地掉在了他的身上,像一片冰凉刺痛的云朵。

“别再下了!别再下了!”

“皮卡德!”

但皮卡德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当中尉点亮一盏手灯,在他的面孔前晃了几下后,他的眼球扩大了。他大张着嘴,脸朝天,雨水在他的舌头上溅起水花,淹没了他瞪大的眼睛,也在他鼻孔上咕噜噜地起着泡。

“皮卡德!”

他没有吭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呆立在雨中,任凭气泡在他已被漂白的头发上破裂,听任雨水像珠链一样从他手腕和颈部坠落。

“皮卡德!我们得走啦,还要赶路呢。随我们来。”

雨水从皮卡德耳根连成线滴下。

“听见我说话了吗,皮卡德!”

这跟朝一口井底喊话无异。

“皮卡德!”

“让他一个人呆在这儿。”西蒙斯说。

“我们不能把他抛在这儿。”

“那怎么办,难道扛着他?”西蒙斯厉声说,“这对我们或他自己都没好处。你知道他在干吗?他只是站在那儿等着给淹死。”

“你说什么?”

“到现在你也该明白了。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吗?他会一直站在那儿仰着头,让雨水冲进鼻孔和嘴巴。他会吸进雨水。”

“没听说过。”

“这是那次他们找到门德特将军时的情形。他坐在石头上,头向后仰,吸着雨水。他的肺部全积满了水。”

中尉再次把灯转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孔。皮卡德的鼻孔中发出微微的水响。

“皮卡德!”中尉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甚至不能感觉到你,”西蒙斯说,“在这样的雨中呆上几天,你自己几乎都不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或手脚的存在。”

中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再也不能感觉到它了。

“但我们不能把皮卡德留在这里。”

“我来告诉你我们能做什么。”西蒙斯说着对他开了一枪。

皮卡德摔在了雨地上。

西蒙斯吼道:“别动,中尉。我的枪也为你上了膛。好好考虑一下吧,他只会或站或立地在那儿给淹死,这样死还快些。”

中尉冲着尸体眨了眨眼:“但你杀了他。”

“是的,要不这样,他会成为我们的负担,让我们也跟着去死。你刚才看见他的脸了,一脸的疯狂。”

过了一会儿,中尉点点头说:“好吧。”

他们又走进了茫茫的雨中。

天黑了,手灯昏黄的光只能穿透雨帘前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半小时后,他们不得不又停下来,饥肠辘辘地坐着静候黎明的到来。拂晓时分,天灰蒙蒙的一片,雨一如既往地下着,他们又开始向前走。

“我们算错时间了。”西蒙斯说。

“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大声点,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西蒙斯停下来,笑了笑,“我的天,”他说着,摸了摸耳朵,“我的耳朵,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了。这倾盆大雨都快将我的骨头也弄麻木了。”

“听见什么了吗?”中尉问。

“什么?”西蒙斯一脸迷惘。

“没什么。走吧。”

“我想我要在这儿等会儿,你先走。”

“你不能那样做。”

“我听不见你,你走吧,我好累。我觉得太阳穹庐不在这条路上,就算在,也很有可能像上一个一样,屋顶上全是洞。我想我就坐在这儿吧。”

“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曾礼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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