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贰』 呐喊中主人公最终去世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共十四篇,主人公有好多,你具体指那一篇。你的问题问得有点不合适啊!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对当时的中国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1、《狂人日记》是通过一个昆仲的精神病患者的日记,害怕自己被人吃为线索描出了人吃人的冰山一角。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人吃人”的现象。主人公虽然是个精神病患者,作者却通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角度,揭露了这种病态的封建现象。2、《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科举制度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途潦倒,成了人们取笑的资料。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3、《药》人物有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而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作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地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作者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痛惜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4、《明天》中单四嫂子三岁的儿子宝儿得了病,单四嫂子为他四处求医,盼望着“明天”宝儿的病就能好,但是“明天”到来了,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宝儿的生命。明天是什么?是希望还是绝望,单四嫂子不得而知,但失去宝儿后的孤独与痛苦却是真实的。这篇小说通过单四嫂子失去孩子的过程,反映了封建社会迷信思想残害生命,又揭示了人们生活理想的丧失,对生活的麻木。5、《一件小事》这是鲁迅小说中似乎难得一窥的从正面题材写的小说,从一个车夫扶起撞倒的老婆子,也从自己与车夫的比较中,看到了人们心中的良知。6、《头发的故事》讲述了主人公N先生剪掉辫子后的一系列遭遇。N先生是一个有觉悟、有理想的人,因为觉得不方便而剪去了辫子,却遭到了周围人的蔑视和厌恶,因此他深感中国的守旧和顽固——“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支毫毛!” 头发代表着中国人民心中长存已久的封建思想,通过我与N君的对话,写出人们对革命的淡忘。革命之后,民众除了革去头上的辫子外,社会状态是换汤不换药,没有实质性的变化。</SPAN></p>7、《风波》的主人公七斤住在农村,靠撑船度日,经常来回于鲁镇与城里之间,因此知道这些时事。七斤在辛亥革命时剪了辫子,然而“皇帝坐龙庭”(即复辟)了又要辫子了。赵七爷先前盘着的头发也放下了,他还特意到七斤家严厉地责问:“七斤的辫子呢?”七斤嫂也没好声气地骂他。一时七斤家聚集了许多看客。但过了十几日,皇帝没坐龙庭,七斤相安无事,赵七爷的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七斤重新获得了村里的尊敬,村子里的景象也依然如故,人们在少有变化中过着与上辈人一样的生活。风波是写朝廷上换了皇帝没换皇帝对村里人思想的风波。揭示了农村人,也就是在封建思想摧残下的中国人安于现状、不问世事、没有拯救自己命运的思想,没有人的价值的认识。8、《故乡》也就是讲我们熟悉的一个人物——闰土。小说通过作者对小时候那个在西瓜地月光下捉猹的少年和现在叫老爷、为生活所迫憔悴、充满奴性的闰土的比较,揭示了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危害之深。9、《阿Q正传》是《呐喊》中的名篇。阿Q,姓名籍贯不详,以做短工度日。阿Q自尊又自卑,对受居民尊敬的赵太爷和钱太爷独不崇奉,不是想自己“先前阔”,就是想“儿子会阔多了”,他总能在精神上获胜。被王胡揍了一顿,又被“假洋鬼子”打了一棍,想着“儿子打老子”便忘却了,调戏守小尼姑更觉晦气全消。但这却勾起了他的欲望,尽管严守“男女之大防”,但又压不住自然的本能,就对吴妈叫着“我和你困觉”,被秀才的大竹杠打了一顿,阿Q的爱情梦被打破,随即生计又成问题,于是打定进城。回来曾获得村里人一时的敬畏,但人们探听底细后又对他“敬而远之”。得知革命党进村,本是“深恶痛绝”,但一看举人和村里人都怕他们,便有些神往,然而阿Q一直没弄懂革命,直到被抓、被杀。临死前的遗憾是画押的圈不圆。小说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文化窒息下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阿Q则是这种国民性弱点的集中体现。“精神胜利法”是阿Q的主要特征。10、《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11、《白光》讲述的是封建士子落榜殒命的故事,该故事批判的锋芒似乎指向封建科举给旧知识分子造成的生存困境和命运悲剧。写陈士成好几次落榜科举后最终因为受不了失败和无人赏识的悲痛,精神异常失足落水。12、《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13、《鸭的喜剧》主要讲述的是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揭示了一个弱肉强食的道理,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写照。14、《社戏》是鲁迅先生用第一人称写的短篇小说,作品里的“我”,是鲁迅先生把自传性的材料加以艺术提炼塑造出来的人物。“我──迅哥儿,虽然不能说就是作者,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鲁迅先生的思想面貌和身世经历。
这是我从网络那里总结过来的,非原创。
『叁』 惊声尖叫1结局是甚么凶手是谁为何杀人
【惊声尖笑1】破解真正剧情,告知你谁是凶手。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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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辛迪来到帕妃家,阿呆穿着警服给辛迪送冰袋,并提到那个杀人的事情。以后1分钟
『肆』 惊声尖叫4结局是什么
《惊声尖叫4》最后结局表明凶手是西妮的表妹吉尔,她联合恐怖电影社团的查理一起,最后查理也被吉尔杀了。
《惊声尖叫4》是由帝门影业公司出品,由韦斯·克雷文执导,内芙·坎贝尔、大卫·阿奎特、柯特妮·考克斯领衔主演的恐怖片。影片于2011年4月15日在美国上映。
该片讲述了一位作家过了十年平静的生活,得到了很多赞誉。就在她以为生活重回正轨的时候,又被戴骷髅面具的杀手追杀的故事。
剧情简介:
在杀人事件过去多年以后,所有人都认为如此可怕的一幕终于可以变成历史了,西德妮·普雷斯科特(内芙·坎贝尔饰)已经成为了一名作家,她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创作的一本小说最近刚刚出版发行,而在巡回签售为新书做宣传的过程中,她特意将自己在伍兹伯勒的家乡小镇定为最后一站。
回家之后,西德妮再次和警官杜威·莱利(大卫·阿奎特饰)以及盖尔(柯特妮·考克斯饰)取得了联系,这两个人现在已经结婚了,还有她的表妹吉尔(艾玛·罗伯茨饰)和阿姨凯特(玛丽·麦克唐纳饰),都是西德妮最最牵挂的亲人。
然而不幸的是,她的出现也引发了疯狂的杀人魔“鬼脸”的回归,也再一次让她、盖尔和杜威置身在了危险当中,同样被牵连进来的还有吉尔和她的好朋友们,包括伍兹伯勒小镇在内,已经没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安全的了。
(4)尖叫小说结局解释扩展阅读:
幕后制作:
导演和编剧制作新一集《惊声尖叫》,将全部精力融入到了剧本的创作当中,选择一个全新题材作为故事背景,虽然是以续集的称谓标榜,事实《惊声尖叫4》的原创色彩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浓厚,创造更符合恐怖电影口味的曲折离奇的情节线索。
《惊声尖叫》导演韦斯·克雷文在不失去这套影片所依据的根源的基础上,创造发明一些独具匠心的看点,之所以选择重新回到这个故事领域,已经通过之前的3部电影作品为这套系列制定了非常高的标准,那就是《惊声尖叫4》不仅仅要让年轻的观众产生兴趣,还得满足前3集恐怖影迷的喜爱。
『伍』 谁知道十宗罪每一篇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肢体雪人》结局分析如下:
几处细节:
1、小妖鞋上的血迹,说是梦游在走廊里沾到的。但是那血迹也可以是在凶杀现场沾到的。
2、在做凶杀模拟的时候,小妖忍俊不禁的笑了出来。而梦游者一般是不会记得梦游内容的,她居然还笑的出来,她为什么笑呢?
她是第一个出现在凶案现场的人,在这种模拟场景里笑出来只有一个原因,模拟场景和她见到的真实场景差别很大,明明是演戏还要和真的一样,所以她笑了。
而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小妖强悍的心理素质。
至于小妖和阿娇什么关系,她俩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阿娇的网名也不叫小妖,苏眉只是故意那么说给小妖听的。
『陆』 惊声尖叫1结局是什么凶手是谁为什么杀人
凶手是诈死的比利,而斯图更是比利的帮凶,而早已猜到凶手的兰迪也被比利开枪射倒。比利告诉席妮自己杀人的动机是因为席妮的母亲搞婚外恋拆散了自己的家庭,而斯图只是觉得杀人好玩。
并且告诉她席妮的爸爸就被斯图绑在地下室。在一番纠缠后,席妮利用花瓶结束了斯图的生命,而赶来的盖尔在杜威被刺伤后拿起枪击毙了比利,将受伤的杜威、兰迪和席妮的父亲送往医院,一场噩梦终于结束了。
(6)尖叫小说结局解释扩展阅读
主要角色:
1、席妮。
一名高中女生,在同学被杀后,她也受到恐怖电话的威胁,被凶手误导冤枉了他人,致使真凶至今逍遥法外,席妮也屡次被凶手追杀,但她依靠机智勇敢和运气屡次逃离险境,在经过凶手不断的杀戮之后,席妮终于明白了真凶原来是自己的男友比利和他的好友斯图,最终在魏盖儿的帮助下战胜了凶手。
2、盖尔。
一名到处找八卦的女记者,一心想要炒新闻,她坚持认为席妮指证错了人,所以执意要寻找到真凶,她的采访让席妮很厌烦,后来她也成了杀手的目标,不过她的反抗力比较强,并给予了杀手重创。
3、凯西。
凯西是席妮的校友,喜欢看恐怖片,她准备在父母外出的夜里,看几部恐怖录像带,享受被惊吓的感觉,突然间电话响起,一个陌生人却让她真正吓破胆,因为他知道她的一举一动,甚至在她面前活生生地将她男友杀死,最后连她自己都难逃厄运。
4、比利。
席妮的男友,表面上关心席妮,实际上是面具杀手。和帮凶斯图策划了这一场场凶杀游戏,他告诉席妮自己杀人的动机,是因为席妮的母亲搞婚外恋拆散了自己的家庭,最后比利在混乱中被女记者盖尔开枪击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柒』 惊声尖叫美剧结局没看懂
意思是记者是emma的姐姐她回来报仇,audrey就是她的帮手,但pipe准备杀掉emma之前说要给她一个惊喜,应该就是说audrey,但是audrey就把pipe杀了。
『捌』 惊声尖叫第一季大结局是什么意思
大结局是那个记者是女主的姐姐,但是最后有感觉那个女同有问题,凶手很可能不止一人
『玖』 饥荒尖叫者到底讲的什么故事
额,明白时间有点晚了,但还是想说一下。(有一部分官方未涉及的部分为自我想象):Bill (主角)和Sarah以及一对巴西的夫妇出去旅游,然后巴西夫妇不见了,Bill出去寻找两天都找不到,Sarah莫名的感到慌张,于是她留下了一个张纸条和手电筒给Bill,而自己只身去找直升机。Bill回到营地时,发现一片漆黑,于是Bill点燃了火堆,游戏就这样子开始了。二人一段时间未归(寻找巴西夫妇),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死了。(有一张纸条上写着Bill,但Bill的名字被划了,并写上了dead,死者。)值得一提的是纸上有两个名字被划了,rone 和 ryan ,但他们的名字后写着monster,怪物,所以可以理解为游戏中的所有怪物都是由人被怪物袭击变成的。Bill来到了营地后,地上有一行英文,Why it is so dark,为什么这么黑,Sarah察觉了有问题(四周的环境),就并未等Bill回来,独自一人前去机场,留下了一个手电筒Bill便前去机场找Sarah,却发现森林中确实有一些奇怪的生物(怪物)。接下来就是玩家玩的剧情了。Bill发现了Sarah的尸体。(Bill说了句:Oh,no !)当Bill到达停机坪时,Bill发现了一个收音机(Bill不必找到收音机的频率那张纸条也是可以使用发电机的)这时会有一个声音响起: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Bill。我们会过去接你,用发电机将灯塔打开! (这是Bill的朋友录给Bill的)Bill打开指示灯后,他等着直升机的到来,突然,Bill的手电筒突然熄灭了,周围的灯也熄灭了。此处两个结局,一是开灯,GG。二是不开灯,会直接出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