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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10:27:20

① 双面猎犬全文免费阅读198页

《双面猎犬》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豺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正值洪汛期间,怒江里漂浮着一棵棵从上游被洪水冲刷下来的大树。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棵珍珠栗树,猎狗洛戛也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飘离江岸,被急流推往江心。 狗和豺水性都很一般,不敢跳到波涛汹涌的怒江泅渡回岸,只好乘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洪涛流驶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相依靠在一起,以免被剧烈的颠簸抛进江去。 两天两夜后,珍珠栗树终于在远离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渡泊岸。 为了生存,猎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只有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群猴,建立起温馨的小家庭。不久,母材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临产前,猎狗洛戛的主人——猎户赛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隔着怒江呼唤洛戛。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前往掉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母豺达维娅恼羞成怒,趁洛戛与主人在摇晃的掉索桥上相会之际,突然从背后窜上来,将洛戛从桥上撞下浊浪翻滚的怒江。猎狗洛戛死于非命。母豺达维娅侥幸躲过猎枪子弹,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埃蒂斯红豺群。半个月后,母豺达维娅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娅产下白眉儿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半个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一双儿女害死,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她用身体严严实实地盖住土坑,把谋杀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蒙在鼓里的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地做了白眉儿的养母。 达维娅以为自己为白眉儿扫清了生存障碍,放心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幸的是,半个月后,有“森林殡葬工”之称的秃鹫飞临埃蒂斯红豺群,啄食达维娅的尸体,就像突然打开了盖子一样,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罪恶的谋杀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母豺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也都把白眉儿当作异己和罪孽。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的“苦豺”。 白眉儿吃了上顿愁下顿,日子过得比黄莲还苦。为了活命,它无奈地接受了一位名叫苦安子的山民扔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赛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自己身上豺的行为和特征,尽可能展示自己身上狗的特性,希望能做一条在猎场上纵横驰骋的好猎狗。但命运并未能成全它,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成了可耻的偷鸡贼。终于有一天,它在偷鸡时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作为惩罚,它只得被主人牵到市场上,脖子上插上两根稻草当作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枣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猎户赛村长阿蛮星出手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成立阿蛮星家的猎狗。成为阿蛮星的猎狗后,村中再次出现了丢鸡案,村民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白眉儿,白眉儿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它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狡猾的红狐,洗清了蒙在自己身上的冤屈。在一次狩猎中,它以灵敏的嗅觉、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和出色的狩猎技艺,技压群犬,独霸鳖头,猎获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猎户赛最优秀的猎犬。 主人阿蛮星把象征着荣誉和地位的一副镶嵌着闪闪发亮铜钉的护勃儿从老黑狗的脖颈上解下来,戴在了白眉儿的脖颈上。白眉儿从此成为猎户塞猎狗群的首领。《双面猎犬》大致讲了些了这些,然后下面还有关于的一系列关于白眉的事是另一本书《混血豺王》我简要讲一下:在一次狩猎时,老黑狗发现在雨裂沟里的藏着白眉儿下时候的恩人——一条母材兔嘴,借助主人阿蛮星逼白眉儿杀死兔嘴,但是白眉儿无法对往日对自己有恩的兔嘴下手,假装失手放了兔嘴。因此老黑狗猜想到白眉儿是豺,可能会伤害阿蛮星,来黑狗为了自己主人的生命安全,故意激怒白眉儿用豺的方法杀死了自己,当阿蛮星目睹了老黑狗被白眉儿残忍杀害后,想要开枪打死白眉儿,却未得逞。白眉儿只好逃会来他原本生长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

② 作者: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哪几本好看谢谢!

我看过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和狼王梦。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是一个系列,要先看双面猎犬。这两部很好看,最后的结局很悲壮,我都看哭了,反映的问题很深刻,不仅仅是人与自然,还有人性与兽性的思考

③ 《双面猎犬》主要内容

《双面猎犬》:

里面讲了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的猎犬洛嘎和母豺达维娅共同患难后结成一家,朝夕相处。可洛嘎忘恩负义,被达维娅推进怒江而死。达维娅回到豺群后,生下白眉儿便死去了。

白眉儿被迫做了苦豺,地位低下,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苦安子,做了偷鸡贼,之后被苦安子卖给屠夫后被阿蛮星救下,后来白眉儿靠自己的努力洗清了冤屈,成为了村长阿蛮星优秀的猎犬。

(3)双面猎犬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扩展阅读:

《双面猎犬》的作者: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73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宇。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④ 双面猎犬的介绍

双面猎犬每一章的介绍

⑤ 在哪里可以找到沈石溪的小说《双面猎犬》

《红脖子》(一)

唐河松鸡的故事



松鸡妈妈带着它的一窝小松鸡,走下泰勒山的长满树木的山坡,朝那条象水晶一样透明的小溪走去。这条小溪被人古怪地取了个名字,叫做烂泥涧。这些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可是跑起路来已经挺快了,松鸡妈妈还是头一回带它们去喝水哩。
松鸡妈妈低低地俯着身子,走得很慢,因为树林里到处都有敌人。它一面走,一面在喉咙里咯咯咯地轻声叫着,喊那些满身斑点的小茸毛球儿跟上来。这些小家伙“的跺的跺”地迈着它们的小红腿,跟在后面,有时被拉下了几英寸远,也要柔弱地卿卿哭叫起来。看上去,它们的身体非常脆弱,就是四十雀〔注一〕也比它们大,比它们粗壮。它们一共十二只,松鸡妈妈把它们都当心好了,一面还要留神所有的灌木丛、树木、乱丛棵子,以及整个树林和天空。它好象总是在寻找敌人——要在这儿找到朋友是太不容易了——而且,它的确发现了一个敌人。在平坦的绿茵茵的草地那边,有一只凶恶的大狐狸。这只狐狸正在朝它们走来,要不了多大工夫,它一定会闻到它们的味儿,或者是发现它们的脚印子。情况紧急,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

“喀尔尔!喀尔尔!”(躲起来!躲起来!)松鸡妈妈用沉着的低声喊着,子是,那些个儿不见得比橡子大的、出世才一天的小家伙们,就远距离(只有几英寸)散开,分头隐蔽起来。有一只钻到一片树叶底下,另一只躲在两棵草根中间,第三只爬进了一片卷着的桦树皮,第四只跑到一个洞里去了。大家全躲好以后,还有一只小松鸡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就伏在一块黄颜色的宽木片上,平贴着身子,紧闭起眼睛,这样就满以为别人不会看见它了。这时候,小家伙们停止了唧唧的惊吵,四周一片寂静。
接着,松鸡妈妈就一直朝那只可怕的野兽飞去,在离它身边几码路的地方,大胆地降落下来。它假装在地上摔了一跤,然后又拍着翅膀,往前直冲,活象翅膀已经受伤,腿也跛了似的——嗬,跛得多厉害啊——象是一只吃了苦头的小狗那样,在呜呜哭叫呢。它是在苦苦哀求吗——哀求一只又凶恶又残忍的狐狸大发慈悲吗?哎,不是的!它可不是大傻瓜。你常常听到狐狸狡猾的巧计吧。可是请你等着瞧瞧,它跟一只母松鸡比起来,又是多么愚蠢。这只狐狸看见身边突然飞来这样一只好松鸡,心里得意极了,就猛一转身扑了过去,心想至少要逮住点什么——可是它没有,它没有完全赶上那只松鸡。松鸡妈妈趁它还离开一英尺远的时候,就出其不意地拍着翅膀跑掉了。它一个纵步追了上去,以为这一回准能把松鸡逮住了,可是,不晓得是什么道理,又有一棵小树挡住了它,于是母松鸡拖着步子,跑到一根树桩子底下。大狐狸一声怒吼,朝那根树桩子跳过去,可是,母松鸡的腿跛得似乎好了一点,又纵身往前一跳,滚到一条堤岸下面去了。狐狸拚命地追着,差不多要抓到了松鸡的尾巴,可是奇怪得很,尽管它奔着跳着,松鸡总好象比它快那么一丁点。这真是最最少见的稀罕事儿。它,一只跑得飞快的狐狸,足足追了五分钟,却赶不上一只翅膀受了伤的松鸡。这真丢人啊。可是,当狐狸鼓足力气追上去的时候,松鸡的劲儿好象也大了起来。它们一个逃一个追,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离开泰勒山越来越远了。这时候,母松鸡的翅膀灵活了,腿也不拐了,莫名其妙地完全好了。它飕的一声升到空中,好象在嘲笑狐狸似的,穿过树林飞走了。那只狐狸楞头楞脑地留在那儿,知道自己叫松鸡愚弄了。而且,最糟糕的是,它现在才想起,上这种鬼把戏的当,已经不止一次了,虽然它一直弄不清是为了什么原因。
这时候,松鸡妈妈兜了一个大圈子,绕道飞回到隐蔽在树林里的那些小茸毛球儿身边。
它凭着一只野鸟暗记地方的记忆力,走到刚才踩过的那片草叶跟前,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孩子们安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真叫它又喜又爱。就连它的脚步声,也没有使谁惊动一下。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隐蔽得总算并不怎么坏,它根本没有动过,现在还是一动也不动,只是眼睛闭得更紧了些,直到松鸡妈妈说:
“喀……利特!”(来吧,孩子们)小松鸡们才一下子象童话故事里所说的那样,打一个个小洞里钻了出来。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实际上是小松鸡当中最大的。它这时也睁开了一对圆圆的小眼睛,跑到松鸡妈妈的宽尾巴底下躲了起来,一面还亲热地、“唧唧,唧唧”地小声叫着。这种叫声,离开三英尺远的敌人是听不出来的,可是松鸡妈妈在比这远三倍的地方就能听见。这时候,所有别的小茸毛球儿也都跑过来了。当然,它们想起刚才的事,嘁嘁喳喳闹得很厉害,同时也在因为渡过了危险,重新相聚,感到高兴哩。
这时候,太阳热辣辣地照着。要到小溪那边去,路上还得穿过一片空地。于是,松鸡妈妈把周围仔细打量了一下,看见没有敌人,才把小家伙们集合在一起,用扇子似的尾巴为它们遮住强烈的阳光,一直走到溪边的乱丛棵子那儿。
一只白尾巴的灰兔子,从乱丛棵子里跳出来,把它们吓了一大跳。可是一看见兔子身后拖着那条象面停战白旗似的尾巴,它们就完全放心了。兔子是个老朋友啦。那天小家伙们学懂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样就是,兔子跑起来总是扯着一面白旗,同时它也是靠这面白旗过日子的。
接着,喝水的地方到了,虽然愚蠢的人们管它叫烂泥涧,这儿的流水却非常清澈。

起初,小家伙们不知道怎样去喝水,可是它们学着妈妈的样子做,不一会儿,就学得跟妈妈一样了,并且每喝一口水,就唧唧地道谢一番。它们挨着水边站成一排。二十四只红脚趾、朝里弯的小腿上,顶着十二个金褐色的小圆球儿。十二个可爱的金黄色的小脑袋,郑重其事地低垂着,跟它们的妈妈一样,一面喝水,一面唧唧道谢。
喝过水以后,松鸡妈妈用尾巴遮好它们,走走停停地把它们带到远远的草地那边去,那儿有个长满青草的大园包。松鸡妈妈前些时就把这个大圆包记在心里了。要养大一窝小松鸡,象这样的大圆包要好些个呢。因为这种大圆包就是蚂蚁窝。松鸡妈妈走到大圆包顶上,朝四面望了一会儿,然后用爪子使劲扒了六下。于是,这座堆土堆得很松的蚂蚁山破裂开来了。一条条的土坑道也坍塌了,碎泥从大圆包的旁边散落下来。成群的蚂蚁涌了出来,因为想不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还在你怨我我怨你地争吵着。有的在茫无头绪地围着蚂蚁山拚命打转儿。有几只比较有头脑的,就开始搬运那些又白又肥的蚂蚁蛋。可是,松鸡妈妈走到孩子们跟前,啄起一只白润透亮的蚂蚁蛋,咯咯咯地叫了几声,把它丢到地上,接着又三番四复地啄起来,再咯咯咯地叫几声,然后才把它吞了。小松鸡们站在四周望着。后来,那只刚才躺在薄木片上的黄颜色的小家伙,也啄起一只蚂蚁蛋,在地上丢了几次,最后出于一种突然的冲动,才把它吞下肚去。这么一来,它就学会吃东西了。不到二十分钟,连最小的那只小家伙也学会了。而在松鸡妈妈又扒开一些蚂蚁坑道,把泥上和坑道里的东西从大圆包的旁边推下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已经在笑笑闹闹地抢着找好吃的蚂蚁蛋了。它们直到一个个把肚子塞得满满,胀得七倒八歪,实在吃不下去了,才停下嘴来。

接着,它们又小心翼翼地跑到小溪边,在一片被黑莓丛紧紧遮蔽着的沙滩上躺了一个下午。在这儿,它们才懂得了,让那些清凉的细沙,在它们热呼呼的小脚趾当中流过去,有多么舒服。它们凭着强烈的摹仿性,学着妈妈的样子,侧卧着身子,用小腿爬爬,拍拍翅膀。不过它们这会儿还没有什么翅膀可拍哩。它们只在身体两边的茸毛当中,长着一块小肉片,将来翅膀就是从那儿长出来的。那天晚上,松鸡妈妈把它们带到附近的一丛干草棵子里,那儿全是又干又脆的落叶,敌人是没法毫无声息地走过来的。它们呆在枝藤交错的野蔷薇下面,还可以躲避所有的空中敌人。这时候,满身茸毛的孩子们躺在松鸡妈妈的身边,由它保卫着,它看见它们紧贴着自己温暖的身体,放心地安睡,一面还蜷缩着小小的身子,在睡梦中唧唧叫着,心里充满了一种慈母的欢悦。



第三天,小家伙们已经长得壮实多了。它们遇到橡子的时候,不必再绕着道儿兜过去了。它们现在连松果也能爬越过去,同时,在将来会长成翅膀的那两块小肉片上,已经长出了好几根又青又肥的血色羽茎了。
一位好妈妈、两条好腿儿、几种可靠的天生本能和一点初生的理智,就为它们生活的开端创造了条件。天生本能,也就是遗传下来的习惯,这种本能教导它们要听从妈妈的话隐蔽起来,教导它们跟着母亲走。但是,当太阳热辣辣地照射着的时候,使它们藏到妈妈尾巴下去的,就是它们的理智了。而且从那一天起,理智在它们不断发展着的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了。
下一天,那些血色羽茎上就冒出了很多毛尖儿。再过一天,毛毛儿已经出得很好了。一个星期以后,全家的浑身茸毛的小家伙,已经飞得挺有劲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家伙都这样。可怜的小伦蒂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生病。它出世以后,还把它的半个蛋壳,在身上背了好几个钟头。它比哥哥弟弟们,路嘛跑得少,叫嘛叫得多。有天晚上,一只臭鼬鼠跑来袭击它们,松鸡妈妈喊了声“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可是小伦蒂掉了队。等到母松鸡在长满松树的小山上,把一窝小松鸡聚集起来的时候,伦蒂不见了。从此它们再也没有看见过它。

这时候,母松鸡继续在训练它们。它们知道,在小溪旁边的深草当中,有很多最好的蚱蜢,它们也知道,从红醋栗树上掉下来的一条条光溜溜、绿油油的小虫儿,是非常肥美的食物,它们懂得,耸立在远处树林边上的蚂蚁山的大圆包,是一座丰富的粮食库,它们也懂得,草莓虽然不是真正的小虫儿,可是味道差不多和虫儿一样美;它们知道,逮大斑蝶是一种很有趣很安全的游戏,只是不容易逮到罢了,而在一块从腐烂的树桩子上脱落下来的树皮里,准能找到许多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同时,它们还懂得,遇到黄蜂、蝎子、毛虫和娱蚣的时候,最好还是别去碰它们。

现在到了七月,是草莓月。在上个月里,小家伙们长得出奇地快。这会儿一个个都挺大了,松鸡妈妈要想把它们遮蔽起来,就得站上一整夜。
它们每天都要用沙土洗澡,可是后来,它们调到小山上另一处比较高的地方去洗了。这儿是很多不同种类的鸟儿常来洗沙浴的地方。起初,对这种用人家洗过的沙土来洗澡的做法,松鸡妈妈是不赞成的。可是,那儿的沙土是那么细软舒适,孩子们又是那么高兴往那边去,所以松鸡妈妈也就同意了。
过了两个星期,小家伙们的精神萎靡不振了,松鸡妈妈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它们老是感到肚子饿,虽然吃得挺多,但是一个个都越来越瘦了。松鸡妈妈是最后一个生病的。可是病一到它身上,就来势汹汹,非常厉害。它感到极度的饥饿,头痛发热,浑身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什么道理,它一直没有弄懂。对那些许多鸟儿经常用来洗澡的沙土,它的天生本能最初就使它怀疑过,现在也不再去洗了。但是它没法知道,就在那些沙土里面,夹杂着许多寄生虫,也正是因为这些寄生虫的缘故,它们全家才染上疾病的。

凡是受天性驱使所做出来的事,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松鸡妈妈在治疗疾病方面的知识,也仅仅是顺从了天性的驱使。它满怀着一种热烈的欲望,想寻求一种东西,究竟是什么,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它这种欲望,使它一遇见看上去能吃的东西,都要吃一吃,尝一尝。这种欲望,还驱使它去寻找最阴凉的森林。后来,它果然在森林里找到一棵毒性很大的黄栌,上面结满了毒果子。要是一个月以前,它准会毫不注意地飞过去的。可是这一回,它尝了尝那些难看的果子。又苦又辣的果子汁液,对它生理上某种奇特的需要好象挺合适,它吃了又吃,接着,它们全家都跑来参加了这个奇特的医疗宴会。我们人类的大夫,对症下药也不可能比这更高明。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刺激性的猛泻药,可怕的隐藏着的敌人被打下来了,危险过去了。但并不是所有的松鸡都这样——对它们当中的两只来说,大自然这位老大夫,是来得太晚了。那两只最虚弱的,被无情的自然规律摈弃了。它们叫寄生虫病弄亏了身体,顶不住猛烈的药性。它们在小溪旁边不停地喝水。第二天早晨,当其余的小家伙跟着母亲走的时候,它们就动也不动了。可是这两只小松鸡,却奇妙地为兄弟报了仇。有只臭鼬鼠,就是那只能够说得出伦蒂下落的,发现了它们的尸首,把它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被它俩所吃的毒药毒死了。
现在,母松鸡还带领着七只小松鸡。它们各自的性格,早就表露了出来,这会儿更在迅速地发展着。身体虚弱的小家伙都已经夭折了,留下来的还有一只大傻瓜和一只小懒鬼。松鸡妈妈不得不对某几只特别照顾些。最叫它心爱的是那只最大的,就是伏在黄色的薄木片上隐蔽过的那一只。它在这窝小松鸡当中,不但个儿最大、身体最好、长得最漂亮,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它最肯听话。松鸡妈妈的警告信号“呃尔尔尔尔”(危险),总是挡不住别的小松鸡朝危险的路上走,或者是去吃可疑的食物。可是对它来说,服从妈妈的命令,好象是非常自然的事,只要母亲轻轻地喊一声“喀……利特”(来),它从来投有不响应的。这种服从的性格使它获得了应有的后果,它享到了最长的寿命。

八月,也就是换毛月,过去了,小家伙们已经长得有大松鸡的四分之三那么大了。现在它们有了点知识,自以为聪明得很。小时候.它们必须在地面上睡觉,这样松鸡妈妈才可以用身体保护它们。现在它们长大了,没有这种需要了,松鸡妈妈就开始让它们体验大松鸡的生活方式。这时候,它们已经改在树上睡觉了。因为小鼬鼠、小狐狸、小臭鼬鼠和小貂,都开始会跑了。地面上的危险,一夜比一夜多起来,所以一等太阳落了山,松鸡妈妈就喊着“喀……利特”,飞到一棵枝叶茂密的矮树上去了。
小家伙们全跟着飞了上去,只有一只固执的小傻瓜,还是象刚才那样,死赖在地面上睡觉。当天夜里,一切都很正常,可是第二天晚上,小家伙们全被它的喊叫声吵醒了。起先是一阵轻微的乱扭乱斗的声音,接着又寂静无声了,后来,一种吓人的啃骨头声和咂嘴声打破了沉寂。它们瞪着眼朝下面可怕的黑暗中望去,看见两只挤在一堆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还闻到一阵霉臭的怪味儿,于是它们知道了,吃掉它们兄弟的凶手是一只貂。
现在每到晚上,六只小松鸡总是在树上蹲成一排,让松鸡妈妈夹在当中。可是还有几只小家伙,要经常抬起冰冷的脚爪子,爬到妈妈的脊梁上去。

松鸡妈妈在继续训练它们,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它们学会了“响声起飞”。只要它愿意,松鸡是可以毫无声息地起飞的。可是有时候“响声起飞”非常重要,所以母松鸡要教所有的小家伙,怎么样和应该在什么时候,把翅膀拍得噼噼啪啪地飞起来。“响声起飞”有很多用处。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它向附近其他的松鸡发出警告,可以用它吓唬那些猎人;也可以使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响声起飞”的松鸡身上,好让其余的松鸡静悄悄地偷偷飞走,或是伏在地上躲开敌人的注意。

松鸡有句老古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每月有每月的敌人和吃食”。到了九月,种子和谷粒就代替了桨果和蚂蚁蛋,带枪的猎人就代替了貂和臭鼬鼠。
狐狸是什么样儿,松鸡知道得很清楚,但是狗的样子,它们简直就没见过。它们懂得,要叫一只狐狸扑空,是非常容易的事,那只要往树上一飞就成了。可是在猎人月,老克迪带着那只短尾巴的黄色杂种狗来到山谷里,到处兜来兜去,松鸡妈妈发现了那只狗,就“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地大叫起来。有两只小松鸡,看到妈妈这么容易就被一只狐狸搞得手忙脚乱,觉得太可怜了。于是,尽管这时候松鸡妈妈在着急地一再喊“喀维特!喀维特!”并且还做出榜样,一声不响地迅速飞了开去,它们还是飞到一棵树上,得意洋洋地炫耀它们的英勇气概。
就在这时候,那只古怪的短尾巴狐狸跑到树底下,冲着它们汪汪、汪汪直叫起来。两只小松鸡觉得它挺有趣,也觉得妈妈和哥哥弟弟们非常可笑,这么一高兴,压根儿就没注意灌木丛里的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后来砰砰两响,它们血淋淋地扇着翅膀摔了下来,被那只黄狗抓住乱咬一顿,直到猎人从灌木丛里跑出来,才把两只松鸡尸首保住了。



克迪住在多伦多北面、靠近唐河的一所小破房子里。他所过的生活,如果用希腊哲学的观点看来,正是非常合乎理想的。他没有财产,没有负担,没有名利的要求,也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家业。他一生中工作得很少,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游戏和随心所欲的户外生活中度过的。他自以为是个真正的打猎家,理由是因为他“热爱打猎”,还因为他在放枪以后,“一看到猎物被他打落在地上,心里就觉得高兴”。邻居们都管他叫“侵占公物的人”,只把他看作是暂时在这里呆一阵子的流浪汉。他一年到头都在用捕机和枪捕捉动物,有时也随着季节的需要,稍微变变花样。可是有人说,万一他把日历搞忘了,他就能从“松鸡的神态”上,说出这是哪个月份来。毫无疑问,这一点说明了他对松鸡有很深刻的了解,可是偏巧也证明了,这里头还包含着一些不名誉的事情。捕杀松鸡的合法季节,从九月十五日开始,可是,克迪违法提前两个星期出来打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他照样一年年巧妙地逃避了处罚,甚至还设法让自己在一家报纸的记者访问记里,被当作一位有趣的人物登载了出来。
松鸡飞行的时候,他很少开枪射击,他认为近距离射击可能更好些,可是这在枝叶茂密的地方,进行起来同样很困难。正因为这样,第三条峡谷里的那窝松鸡,才安全地向前跑了那么久。可是这会儿,在附近眺望的另外一些猎人发现了它们,弄得他只好朝一群被吓得乱七八糟的松鸡追了上去。松鸡妈妈带着四只没被打死的小家伙飞走以后,拍翅膀的呼呼声就听不见了。于是,他把两只打死了的往口袋里一放,回到小房子里去。
就这样,小家伙们懂得了:狗跟狐狸是不一样的,必须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它们。同时,“服从就是长寿”这条古老的教训,也更加深刻地铭记在它们的心上了。
九月里其余的那些日子,是在悄悄地避开了猎人们和某些老对头的情况下度过的。它们还是栖歇在硬木树的细长枝条上,躲在最茂密的树叶当中。这样既可以保护它们不受空中敌人的袭击,又因为歇的地方很高,使它们安全地躲开了地面上的敌人。这么一来,除开树狸以外,它们什么也不用担心了。这种树狸,在软软的树枝上,走起来步子又慢又重,所以也总会被它们及时发现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树叶飘落的时候了——每月有不同的敌人,也有不同的食物。这个月是吃坚果的时候,但也是猫头鹰猖獗的季节。这时,苍鸮正从北方飞来,数目要比猫头鹰多两三倍。气候在一夜夜地冷起来,树狸的危险性减少了,于是松鸡妈妈就搬了家,栖歇到一棵栂树〔注二〕的一簇最茂密的枝叶中去了。
只有一只小松鸡,不肯听从母亲“喀利特,喀利特”的警告。它赖在那根摇来摆去的光秃秃的榆树枝上不肯走,于是,不到天亮,就被一只黄眼睛大猫头鹰叼跑了。
现在只剩下松鸡妈妈和三只小家伙了,可是它们已经眼母亲一般大了。说实在的,那只最年长的,就是躺在薄木片上隐蔽过的,个儿比妈妈还要大。它们的颈毛已经开始长出来了。虽然只长了点毛尖儿,可是也能看得出长出来以后是副什么样子,因此,它们为这点毛尖儿,感到了很大的骄傲。
松鸡的颈毛,就相当于孔雀的尾巴——这是它最值得骄傲和最美丽的部分。母松鸡的须毛是黑色的,带着一层淡绿色的光彩。雄松鸡的颈毛就密得多,黑得多,上面的深绿色光芒也更加鲜艳。要是偶尔生出了一只特别大、特别壮的松鸡,那它的颈毛就不仅特别浓密,而且由于一种特殊的强化作用,会显出一种深红的铜色,上面还辉映着紫色、绿色和金黄色的虹晕。这样的一只鸟儿,一定会叫所有知道它的人们感到惊奇,而那只躺在薄木片上的、总是非常听话的小家伙,在橡子月还没过完的时候,就长出了鲜艳夺目的、金黄色和紫铜色的颈毛——因为它就是唐河河谷里那只大名鼎鼎的松鸡红脖子啊。



橡子月末尾,大约是十月中旬,有一天,松鸡一家子正在草地朝阳光那一面的一棵大松树桩附近晒着太阳、吃着丰富的食物的时候,它们听见远处响起了一声枪响。红脖子出于一种内在的冲动,跳到松树桩子上,竖起尾巴上上下下走了两趟,然后,由于明亮清爽的天空的影响,又耀武扬威地呼呼扇动着它的翅膀。接着,它象一匹跳跳蹦蹦的小马,在炫耀它的得意心情似的,做出一副更加勇壮的样子,把翅膀拍得更响了。后来,它不知不觉咚咚咚地啄击起来,并且因为发现了这种新的刀量,高兴得不得了,就越发啄个不停。直到后来,附近的树林里,到处都听得见这只大雄松鸡的响亮的啄击声了。它的兄弟姊妹们听见这种声音,都又惊又喜地朝它望着,它的母亲也是这样,不过从这时候起,它就开始有点为它担忧了。

十一月开始了,这个月的敌人可真厉害。由于一种奇怪的自然规律,所有的松鸡在度过第一个十一月的时候,都免不了要染上一种疯狂的毛病。这种情形,在人类当中也不是完全没有的。这时候,它们会产生一种拚命想飞开去的热望,至于飞到哪儿去,那倒无所谓。在这段时期里,就是最聪明的松鸡,也会干出各种各样蠢头蠢脑的事情来。它们到处乱飞,在夜里尽快地乱飞,不是被电线割成两半,就是闯进灯塔里,或者是撞在火车头的前灯上。白天,它们会呆在各种古里古怪的地方,在大楼里呀,在空旷的湿草地上呀,或者歇在一座大城市里的电线上,有时候甚至会飞到停在岸边的船只上面。这种疯狂的毛病,似乎是一种祖先遗留下来的移居的习惯,因为它至少还有一种好的后果,那就是把松鸡的家庭给拆散了,使它们避免了那种经常不断的同族近婚。不然的话,它们可真要灭种了〔注三〕。小松鸡头一年发起这种病来,总是发得很厉害。第二年冬天,它们还是有发病的可能,因为这种病的感染力是非常强的,不过到第三年,就决不会再发了。
红脖子的母亲一看见冬季葡萄熟得发紫,深红色的金光闪闪的枫叶开始往下飘落,就知道疯狂月快要到了。这时候,它除了照顾好它们的身体,让它们呆在树林中最清静的地方以外,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

后来,空中有一群雁呷呷呷地叫着向南飞去,这是疯狂月来临的第一个征兆。小家伙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长脖子的鸟,心里感到很害怕。可是一看见它们的妈妈没有一点惧怕的样子,也就鼓起了勇气,兴致勃勃地朝那些雁望着。不知道是那些粗野的呷呷声使它们感动了呢,还是仅仅由于一种内在的欲望发泄了出来?这时候,每一个小家伙的心头,都产生了一种想跟随雁群远走高飞的热望。它们眼看着那些飞快的雁群要在南方消失了,就飞到更高的树枝上去,向更远的地方看它们。同时,从这时候起,事情也起了新的变化。十一月的月亮一天天越来越圆了,等到满月的时候,季节性的疯狂毛病也跟着来到了。
身休最差的那只松鸡,病发得最厉害。松鸡的小家庭东分西散了。红脖子作了好几次反复无常的长途飞行。它情不自禁地向南方飞去,可是遇见了无边无际的安大略湖,子是它又往回飞,到疯狂月的月亮变成月牙儿的时候,它又回到了烂泥涧的溪谷里。不过,这一回只有它孤零零的一个了。

⑥ 双面猎犬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它告诉我: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是最好的让别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方法。
我很欣赏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勇于和野蛮的猴子对抗的作法。为了生存,达维娅不惜遍体鳞伤,甚至断了半条尾巴。我欣赏白眉儿在四面楚歌,豺王逼迫的境遇里,练就“空中撕喉”的本领;在豺群都犹豫不敢前进时勇于和敌人抗衡。白眉儿坚持不懈、勇于前进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动物园里,一只母雪兔被-迫要喂蟒,力量悬殊差别很大。可它用信念和毅力几次扑咬蟒蛇,最后把蟒蛇搅得不得安宁,被管-理-员带回兔笼。这不正是坚持不懈的后果么?我还欣赏村长阿蛮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品质。
我不喜欢小老头唆使白眉儿当偷鸡贼的做法,自己不去打猎养家糊口,使唤别人偷鸡,还不承认,这种行为不该出现。我也不喜欢巫娘封建迷信的做法,不信真理,迷信巫术。我还不喜欢老猎犬黑虎嫉妒白眉儿,自己没本事,光想陷害别人,不让别人得到好处。我们应该像白眉儿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勇于前进的乐观主义。
一只混血豺狗从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历经艰辛成了猎户寨最棒的猎犬。“白眉儿”经历了苦难的童年,这却磨练了他钢铁般的意志。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⑦ 双面猎犬是长篇小说吗

是吧,也有可能是中篇

⑧ 经典名著包不包括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双面猎犬》是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应该属于课外书。

⑨ 求沈石溪写の《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读后感

读《混血豺王》有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很特别,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之一,也是《双面猎犬》这本书的续集。这本书里的主角虽然是只半豺半狗搞不清是什么的动物,但它身上所具备的精神,感情上的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坚持不懈,是有些人类根本无法做到的。

这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经历了非常大的生死考验和更大的情感磨难。它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虽然曾被埃蒂斯红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勇敢的活了下去。经历重重险关,成为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是一只无依无靠,分不清是豺是狗的动物。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相遇,严重地破坏了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存。在阿蛮星带领的一支狩猎队周旋时,它为了救大家,放弃了所有,放弃了一切,,舍己救豺,使豺群获救,当然又一次暴露了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依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的一声。
它的死是光荣的,它的死是无畏的。它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它愿意放弃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白眉儿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佩,在它面临重重危机时,它坚持了下来,它抗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注了。而不像有些人,遇到点小小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没有去尝试过,更没有去拼搏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是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搏得了主人的信任。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它可以舍弃生命,舍弃所有,去就会亲人,去保护大家,。而又有多少人,贪生怕死,在危难时刻自己逃命,永远把自己看作第一位,这是多么的自私,甚至多么可耻啊!一个动物,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它做到了!虽然,它犹豫过,,的确,这样做,它将没有活路,只有死路一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我没有白眉儿的那种坚持永不放弃的精神。遇到一个难题,我没有先去试一试,而是犹豫自己行不行。我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相比之下,我生活中的绊脚石少之又少,这么一个小难题,竟让我学会了放弃!我开始检讨,深深的检讨,以后,我要改变,变成一个永不服输的人!
这本书令我感慨万分,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真应该好好学学白眉儿身上那种令人佩服的精神!

四年级开始,我被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作品吸引了。先后阅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雪豹悲歌》、《第七条猎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白眉儿在豺群中受尽白眼、鄙夷、欺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艾迪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端的“苦豺”。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http://www.31myhome.com/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当看红豺群陷入集体灭亡的困境时,白眉儿在这关键时刻不得已暴露出了自己狗的血统,解救了整个豺群。然而它却死在了昔日主人“阿满星”的枪口下时,我伤心地哭了。我觉得动物也有情感,甚至比人类还要浓烈。我看到豺的世界里有成年豺对幼豺无私的奉献,成年豺之间有猜疑和嫉妒,也有争夺王位时惨烈的互相残杀。

我以前看的书大多是童话和漫画,看着这几本被我看完的厚厚的书,我很有成就感。妈妈说这就是小说,小说有完整的故事,内容更丰富生动。我喜欢看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沈石溪,这个人想必大家都熟悉吧。他的动物小说有《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混血豺王》....最近,我就阅读了他的作品《双面猎犬》。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半豺半狗的混血动物,它勇敢无谓、坚持不懈!它就是在这本书内大名鼎鼎的白眉儿。

为什么说它勇敢无畏呢?因为它在豺群的步步紧逼下还依然挺胸抬头、勇猛出击,甚至还在怎么危险的处境下练就了“空中嘶吼”的好本领。

为什么说它坚持不懈呢?因为它不管是做苦豺还是做流浪豺还是做人类的猎犬它都不泄气不灰心,心里永远充满希望,乐观积极。

它的母亲是正宗埃蒂斯红豺达维娅,它的父亲是人类的猎犬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和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所生的洛戛。

读完这本书后我欣赏母豺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和野猴们对抗的做法,不惜把自己弄得遍体凌伤,竟还牺牲了半条尾巴。我欣赏村长阿蛮星那种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高尚品质。当然我最欣赏的还是我们的主人公白眉儿啦~!

读完这本书后还有一些是我不欣赏的,豺王那种充满嫉妒的心理处处陷害幼小的白眉儿,老猎犬黑虎也是这样。我不欣赏小老头自己不去让白眉儿去偷鸡的做法,巫婆那种封建迷信的做法。

好人有好报,最后白眉儿成为了村长阿蛮星的优秀猎犬。

《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才是最好的让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最佳办法。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毫无疑问,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并警告了大黑狗,大黑狗在雨裂沟里斗不过白眉儿,只能寻求主人的帮助,可惜的是,主人面对已经失宠的他,根本就不相信,硬拉着大黑狗根白眉儿越追越远。这一次,为白眉儿身份的曝光埋下了伏笔。
一次主人新买的牦牛疯了,在手无寸铁的紧急情况下,只能依靠白眉儿。白眉儿拼尽了全力也无法阻挡牦牛,为了救出主人,他使出了豺的独家本领;掏肛门。最后主人得救了,也不象以前那样信任白眉儿了,最后,大黑狗使主人对白眉儿的最后的信任也丧失殆尽。
在大黑狗感到生命已经远去的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主人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他明明知道白眉儿是豺,但主人还埋在鼓里,他想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提醒主人,赶走白眉儿。于是,他趁白眉儿不在的时候来到白眉儿的狗窝,咬牙把自己咬伤,连肠子都出来了,只留下一口气儿,在白眉儿回来后和他假意撕扯一番,引来主人。阿蛮星面对这种惨状,认为是白眉儿下死亡死手,加上之前的怀疑,最终赶走了白眉儿。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纵横,并得到爱情的青睐,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正常情况下,豺群是不会惊动带着人类的,但是,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为了救出旧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生力军——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的是鱼翅与熊掌不能兼得。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猎狗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并战胜了它。白眉儿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逍遥自在的生活,得到爱情的白眉儿,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

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头。为了救出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优秀大公豺——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走向死亡。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是可怜哪。
施振野

读《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有感
在人迹罕至的野生丛林中,生活着埃蒂斯红豺群。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生活着一只混血儿——白眉儿。
它长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它的母亲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母豺,它的父亲是狩猎技艺高超的猎狗。由于种种原因,它失去双亲, 在埃蒂斯红豺群里成为地位微卑的苦豺。它在一次狩猎中捅了篓子,被迫离开豺群,投靠人类做了猎犬。它依靠自己灵敏的嗅觉和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机灵的抓住 了真正的偷鸡贼,在狩猎中抓住了珍贵的猞猁。从此,它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了猎户寨的狗群领袖,由一个卑鄙无耻的偷鸡贼,摇身变成了灿烂的明星。可是,它的血 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它遇到了曾经给过自己温暖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杀害曾给过自己温暖的兔嘴,偷偷地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 由于老黑狗蓄意报复,它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本性,被迫逃出山林。它回到了它出生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里。从此,它跟着豺群并肩狩猎,依然做着最不起眼 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它奇迹般的打败凶悍的恶狼,由苦豺耀升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的豺王,可是,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 做一只忠诚的猎犬。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的情感瓜葛。最后,它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埃蒂斯红豺群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两本厚厚的书,我彻底明白了什么是机智勇敢,什么是毅力。这两本书的主角白眉儿,为抓住真正的偷鸡贼在冰天雪地中呆了7天。它那惊人的毅力让我惊 讶,我们也应该像它一样,无论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前进!
自评:动物小说也是来源于生活实际。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精彩的书,而最令我感动也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是《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了。
《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的作者是号称“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这两本书的内容是连在一起的,它们的主人公是一只是豺而非豺、是狗而非狗的动物——白眉儿,在它身上发生了一串这样的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时不幸与达维亚在珍珠粟树上被困于江心。
两天两夜后,珍珠粟树终于在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度泊案。为了生存,猎狗洛嘎与母豺达维亚只能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猴群,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不就,达维亚就怀孕了。
可是在临产前,洛嘎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达维亚恼羞成怒,将洛嘎杀死,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豺群,半个月后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亚产下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为了让白眉儿活下来,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杀死母豺黑蝴蝶的儿女,让蒙到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养母。然而达维亚死后不久,事情败露了。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而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中一天天的长大,成为豺群中最末端的“苦豺”。
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物,身材高大健硕,在豺群中如同鹤立鸡群。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猜疑和嫉恨,几次三番的陷害它,而白眉儿凭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一次次化险为夷。然而最后白眉儿功亏一篑终于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无情的赶出了豺群。
白眉儿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的比黄连还苦。为了活命,它只得接受了一位苦安子的村民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寨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身上豺的行动和特征,希望能做一条好猎狗。不幸的是,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村民发现了,苦安子把它牵到市场上去当做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杀死的时候,阿蛮星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并在一次狩猎中技压群犬,独占鳌头,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狗群的首领。
但命运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白眉儿的血液里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上步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它,就偷偷的放跑了兔嘴,可它 的行为被老黑狗发现了。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便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原形毕露。白眉儿被迫逃离主人,再度成为“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一名“苦豺”一跃而成为豺王。它有儿有女,有妻有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然而,白眉儿遇到了阿蛮星。阿蛮星被豺群困住,白眉儿不忍将昔日主人置于死地,便偷偷的放走了主人,却不想阿蛮星很快就找来猎人与猎狗与豺群拼杀。后来,白眉儿不得不装成狗的样子来救被猎人抓住的幼豺,最后倒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完这两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人类那么的忘恩负义?,阿蛮星被白眉儿所救却还施行了一场大屠杀。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活物,有血有肉,有感有情,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
每一种动物能活到今天,都是生命进化过程中的佼佼者。我们要感谢上苍赐予我们人类丰富多彩的自然世界,千万别因为无知和偏见让豺这样一种高智商的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手中灭绝。
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⑩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双面猎犬》

近一段,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内容使我记忆犹新。
本书主要讲了猎犬洛嘎和母豺达维娅共同患难后结成一家,朝夕相处。可洛嘎忘恩负义,被达维娅推进怒江而死。达维娅回到豺群,生下白眉儿便死去。白眉儿被-迫做了苦豺,地位低下,可他坚持不懈地努力活了下去,后来成为村长阿蛮星优秀的猎犬。
我很欣赏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勇于和野蛮的猴子对抗的作法。为了生存,达维娅不惜遍体鳞伤,甚至断了半条尾巴。我欣赏白眉儿在四面楚歌,豺王逼迫的境遇里,练就“空中撕喉”的本领;在豺群都犹豫不敢前进时勇于和敌人抗衡。白眉儿坚持不懈、勇于前进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动物园里,一只母雪兔被-迫要喂蟒,力量悬殊差别很大。可它用信念和毅力几次扑咬蟒蛇,最后把蟒蛇搅得不得安宁,被管-理-员带回兔笼。这不正是坚持不懈的后果么?我还欣赏村长阿蛮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品质。
我不喜欢小老头唆使白眉儿当偷鸡贼的做法,自己不去打猎养家糊口,使唤别人偷鸡,还不承认,这种行为不该出现。我也不喜欢巫娘封建迷信的做法,不信真理,迷信巫术。我还不喜欢老猎犬黑虎嫉妒白眉儿,自己没本事,光想陷害别人,不让别人得到好处。我们应该像白眉儿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勇于前进的乐观主义。
《双面猎犬》让我坚信,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是最好的让别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方法。
推荐在《双面猎犬》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一只优秀的大黄狗洛戛在捕猎中与一只母豺生下了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当它母亲产下它时因失血过多,感到自己快要死亡了,所以必须要给白眉儿找奶妈,可是奶妈不是那么好找的。他母亲为了帮找到合适的母豺把那只叫黑蝴蝶的母豺的孩子杀死了,让黑蝴蝶发出母性收养白眉儿。当收养一个月后,黑蝴蝶发现是白眉儿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很气愤,从此白眉儿就背上了罪名,成了苦豺。 这只混血豺狗之所以叫白眉儿,是因为眉毛那有一块白,所以就按照它的外貌给它起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童年比其他豺的童年都艰辛,无父无母,孤苦伶仃,也没有朋友所有的豺都看不起它,欺负它,所以他很能吃苦。在一次捕牛犊时白眉儿用空中噬喉这一招赢得了豺的尊敬和友谊,但也受到了豺王的嫉妒和猜疑,怀疑白眉儿的生世,最后因为豺王的计谋白眉儿逃离了豺群,在外流浪的白眉儿,过了一个月,遇到了猎户寨的苦安子,白眉儿的猎犬血统告诉他,要跟他走。白眉儿成了苦安子的猎犬。
来到了猎户寨的白眉儿却被猎户寨狗群的头儿——老黑狗发现了白眉儿还有豺的血统,打了起来,这时,寨主阿蛮星来了。多亏了阿蛮星,这场矛盾才得以化解。不久后白眉儿随着猎户寨的猎人一起去打猎,这次打猎中,他的表现相当出色,他第一个发现藏在杂草中的猞猁,猞猁把猎犬阿黄给撕烂了,其他猎狗都不敢动了,只有白眉儿还在追,而且白眉儿还是第一次外出打猎。回到猎户寨,阿蛮星更加喜欢白眉儿了!
一只混血豺狗从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历经艰辛成了猎户寨最棒的猎犬。“白眉儿”经历了苦难的童年,这却磨练了他钢铁般的意志。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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