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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活着结局续写

发布时间:2021-03-26 11:25:41

① 求<青春泪流满面>这本小说的续集

《青春泪流满面续--谁把爱情留给你》 1
“浮生如梦,繁华如烟,钱财如土,美女如云”。

大厅中央的彩球啪地一下炸开,光焰夺目的彩带伴着大红纸条落在了这一对新人的肩上,人群里顿时飞跃起一片欢呼声,在鲜花地围绕下,在亲友的簇拥下,新郎的的脸上一片红光灿烂,挽着身边的新娘,挺胸抬头地走上了主席台。

我看了看sao人那张烧红的脸,朝他使了个笑眼,拿起话筒高声说起了祝词,希望新郎新娘“月月红,步步高,如火如荼,如日中天,日久生情,新郎要养精蓄锐,切不要一日千里,新娘要相夫教子,若要红杏出墙,也当日后再说!”话音一落,四方宾客欢声笑语腾空而起,而我们西装革履的sao人,在花红深处,抱着他那早已红霞飞的新娘,痴痴地站在高台之上,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迎接着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sao人姓赵,单名一个丹字,是我的大学同学,睡我下铺,他毕业后自己搞了两年的软件开发,卖了几个小软件,前段时间,在科华北路,川大西门旁的写字楼里租了办公室,邀约了些朋友,东凑西凑,才开了个小公司。但你说这人就是怪,sao人这两年不温不火,日子清淡如烟,连拉的尿也像白开水,但人家的闺房后院却是一片太平盛世。这不,今天就是sao人与他的大学时代的女友--白丽的良辰佳日,今天骚人天没亮就爬起来洗漱穿衣,头上的发胶摸了两层,远处一看油光可鉴,仿佛抗ri战争时的han jian头领,我开着公司的奔驰,跪迎新郎官大驾,在车上,透过后视镜偷看忙碌着归整金利来的sao人,脸上早已笑成了一堆烂泥,自己嘴里不禁也乐得跟着电台的音乐唱着:“昨日的潇洒少年郎,今天要变成大人样!”

酒席过后,我帮忙打理残局,sao人面红筋涨,打着饱嗝走过来,朝我胸口一捶:“程默,你干的好事!今天岳父大人在场,你那几个日久生情,算是把彻底洗白了,估计今晚白丽又要和我算旧账,你呀。”我笑了起来,想这都好几年过去了,气管炎还是没有治好,转头看了看醉倒在沙发上的白丽,戏谑着说,今晚就是你打开杀戒之日,一定要挺住,不然,你可就真地“烧”人了哦。sao人愣了愣,突然一下就呵呵地笑了起来,一如大学时代关在下铺的蚊帐里,偷偷地读自己写给白丽的情书一样的腼腆。像个大男孩。

在回家的路上,袁玲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到家,我说快了,我先去公司取个文件,你等我回来吃晚饭,冰箱里还有点剩饭,你先热一下。袁玲在电话那边瘪瘪嘴,极不情愿的哼唧了一番

“谁让你不去喝赵丹的喜酒啊?今天可是一千五一桌的席,浪费了好多。”

“你不怕赵丹,我害怕他那白丽,一副律师的架子,前天陪她选婚纱,她还在说什么事实婚姻,非法同居的问题,烦!都怪你,你说,什么时候拿那个戒指回来,我妈几年又问我了……”

我忙不迭的关上电话,袁玲这女人最近也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了,看到白丽结婚自己心眼儿痒,为这事都和我闹了好几回了。突然想起sao人的叹息,“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这小子明知是坟墓,还义无反顾地向里跳,可见没有婚姻,爱情就将死无葬身之地。我砸巴砸巴嘴,喃喃地说,麻烦,管它的哦,还是日后再说吧。

认识袁玲的时候,我刚刚从大学里退学,那年我大四,离拿毕业证还有三天的时间,收到退学通知后,我人都傻了,心灰意冷,喝了个烂醉如泥,背着破布包,一屁股就瘫坐在校门口,犹如一堆散发着臭气的狗屎。门卫寻声而来,用手电筒晃着我的眼睛,一脸轻蔑的走狗模样,像赶叫花子似得,拿着电警棍,嘴里霍霍有声。要知道,就在白天,我还是这里的大学生啊。

那一届我们寝室最惨,先是冷哥被开除,然后鸭子被搞了个勒令退学,我自然也是跑不掉的,该来的都跑不掉。我悲从中来,从地上一跃而起,抓起一块石头就朝这狗门卫砸去。我那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ri你妈!老子不活了!老子不活了!

是啊,就像sao人曾经在毕业赠言上含泪写下的那句话:

“我们总是一厢情愿,一厢情愿地去笑,去哭,去活着,也去死亡……”

那一夜的天空,繁心似海,却犹如华灯坠落。但那一夜,我没有把石头砸向死亡,去砸中了袁玲。

② 求叛逆的鲁鲁修同人续写小说(不要穿越的),要鲁路修还活着

朱雀,鲁鲁修喊你回家种橘子
微盘上有

③ 小学生材料作文《活着》续写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④ 续写《假如凡卡还活着》

凡卡这一睡就睡了两个钟头。他刚刚醒来,就被发现他睡觉的老板娘毒打了一顿。
为了赚更多的钱,老板娘把凡卡关进屋子里,叫凡卡修理别人送来的坏皮鞋,一刻也不准休息。就这样,一晃过了三年。这三年里,凡卡长高了,长得也结实了许多,他的工钱从以前的两个卢布长到了八个卢布。这三年里,凡卡一直都没忘记给爷爷寄信的事,一直都盼望着爷爷的的回信,可是,爷爷却始终都没有一点音讯。这天,凡卡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溜,去乡下找爷爷!于是,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趁老板一家和伙计们去教堂祷告上帝的机会,他偷偷地用事先早已准备好的细铁丝把锁打开,跑了出去。一出修鞋铺,他一路光着脚,直奔市中心的鞋店跟衣店,用这三年来的工钱买了一双鞋,一件羊皮袄穿上,接着,他就顺着记忆中乡下的路拼命地跑去。一路上,凡卡不敢停下,生怕老板发现把他逮了回去。看见过路的人,他更是快马加鞭地跑,生怕他们和老板是一伙的把他抓回去。可毕竟凡卡还是个孩子,再加上他已经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终于因为体力透支昏倒在了路上。当凡卡睁开疲倦的双眼,竟发现自己躺在军车上。原来,他昏倒后,布什维克党的部队路过这里,发现了他就把他抬上了车并拉到了司令部。在司令部,凡卡参军入了伍,成为了一名正式的陆军炮兵。在参军的这几年里,凡卡吃苦耐劳、干事机灵,再加上伏尔拉斯基中尉教他写了一手好字,第六年,凡卡就升到了少校。在参军的这几年中,凡卡始终没有忘记寻找爷爷,他经常派兵到乡下打听康司坦丁•玛卡里奇这个人。一天,那是凡卡盼望已久的一天!一个士兵报告说,在伏尔加河边的一个乡下的村庄里找到了一个叫康司坦丁•玛卡里奇的老人并把他带了回来。凡卡听后急忙跑出来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老人,天哪!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爷爷,这唯一的亲人!爷爷显然比以前苍老了许多,他没有认出眼前的凡卡,毕竟凡卡已经不是那个弱不经风的小孩子了。凡卡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一下子扑到爷爷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爷……爷,我……我是凡……凡卡……呀!”爷爷愣住了,惊呆了,好半天才恍过神来,他一把紧紧地搂住凡卡,不觉老泪纵横,“我……可怜的孩子,没想……到哇,我……们还……能有重逢的一天!感谢……上……帝!”凡卡派人给爷爷找了一间房安顿了下来,并派了几个士兵专门服侍他老人家。直到三年后,孟什维克党被布什维克党推翻了,凡卡在列宁格勒的市中心买了两套房,其中一间用来他和爷爷居住,另一间用来当酒店。就这样,凡卡和爷爷开始了新的生活。

天空下着鹅毛般大雪,非常寒冷,凡卡缩在单薄的被子里睡着。突然门敲着咚咚地响,老板大声叫到:“快点起来!赶快买一些菜回来,再把地拖一下,把这些衣服洗干净!”凡卡揉着眼睛走出来,“老板我好冷,可以给我一件棉袄吗?”啪地一声,老板打了小凡卡一巴掌,“滚!”小凡卡连忙提起菜蓝往外走,在门口碰见胖厨娘,她好心塞给了一块面包。小凡卡拿着面包,向集贸市场跑去……天气太冷了,小凡卡都快冻僵了,他捧起面包正想吃,他看见一位年轻母亲抱着一个小孩,牵着一个小女孩正在卖花,怀中的孩子看见小凡卡的面包,大声叫:“我要面包!”母亲不停拍着孩子的头,不停大声叫:“卖鲜花,一元一枝!真漂亮了鲜花!”过路的人都匆匆而过,并不理会。小凡卡看看面包跑过去送给小孩,孩子高兴地笑了,年轻的母亲送给小凡卡一枝鲜花,说道:“谢谢!好心的人”。小凡卡拿起鲜花闻闻,好香呀!他笑着跑开了。小凡卡买好菜,往回走,发见一个老人,总跟着他,小凡卡随手把鲜花送给了他,跑进屋子。没过几天,这老人竟然找到了这屋子,向老板要学徒工小凡卡,原来这位老人十分有钱,但他没有后代,他一直寻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培养出来接替他经营企业,他发现小凡卡正是他需要的人。小凡卡很高兴,他终于能离开狠心的老板。他告诉老人在乡下他还有一个爷爷,他非常想念爷爷,希望能与爷爷一起生活。老人十分同情凡卡,对凡卡非常友善,派人到乡下接回凡卡的爷爷,并把凡卡送到学校,学习识字,受到良好的教育。几年过去了,凡卡长大了,他已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在凡卡寄出信的第二天,邮递员整理信件时,见凡卡写的那封信地址不明,便随手扔到了路边。后来信被住在与凡卡同街的杰伊兄妹俩儿拾到。他们是一个著名作家、思想家的孩子,他们回家后好奇地把信拆开看。杰伊兄妹从小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他们看到凡卡被老板毒打,非常愤慨,决心帮助他。他俩正想着,突然听见从对面一座房子里发出了一个小孩的呼救声。是凡卡,他被老板打得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杰伊哥分析了一下,很肯定地说:“写信的人就是他。信中写到‘楦头’,那老板一定是鞋匠,这附近的鞋匠就一个,那么……”“对!”妹妹认同了哥哥的推断。接着,他俩开始商量着怎样救凡卡……一天后,凡卡正提着桶水从院里走过,忽然从空中落下一封信在凡卡面前,信封上写着“朋友凡卡收”。凡卡拾起信,夹在皮袄里,继续去干活。等到晚上,老板他们都出去后,他才打开信读着。信是杰伊兄妹写的,内容如下:
凡卡:
你好。
你写给爷爷的信被我们从街上拾到,并阅读了,请原谅。不过我们并没恶意,写信来只是想帮助你……我们住在你旁边的那座楼里,明天你就来吧,我们在门口接你。
杰伊卡顿 杰伊妮特”
第二天,凡卡到了杰伊兄妹家,兄妹俩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告诉了父亲,他们的父亲也非常同情凡卡,同时又为孩子的这种做法感到高兴。然后,杰伊兄妹一家人给凡卡找了个医生,给他治病,给他换了件皮袄,还买了双鞋给他。直到凡卡的伤养好了,就让他回到村子去了。

过一个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做了一个甜美的梦…… “快起来,小畜生!干嘛趴在我的作台上睡觉!”这是老板的声音。老板回来了?!凡卡从梦中惊醒,用朦胧的睡眼看着四周。突然,他看到了老板那凶神恶煞的脸。顿时,睡意全无,害怕地望着老板。老板扫视了一下作台,猛地,他又揪着凡卡的耳朵吼道:“你这该死的小畜生,竟敢偷我的墨水、钢笔!哼,我今天非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凡卡害怕极了,可又不敢说话,只是用祈求的眼去看看老板。但老板对这些毫不理会,随手拿起一个大楦头就打凡卡的头,凡卡痛得大声惨叫,这悲惨的声音连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化的。可是,老板的心却比铁石心肠还要硬,根本就不会心软,一这打还一边骂:“好哇,我给你吃给你穿,你还偷我的东西,我真是白养了这个小畜生了!……”最后,老板又对着凡卡的头部狠狠地砸下去,凡卡昏了过去……等凡卡醒来,已是第二天下午了,老板见他醒了,就叫付出去给小崽子摇摇篮。凡卡不敢违抗,只好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地、慢慢地摇着摇篮……,忽然,他听见外面有陌生人说话,凡卡以为是爷爷来了,赶紧兴奋地跑到外面一看,结果不是,他失望地回到屋里,再次摇着摇篮……有好几次,凡卡在干活时,听到有陌生人说话,都以为是爷爷来了,都跑出去看,但又都不是,他一次次满怀希望,又一次次失望,这是对他多大的打击啊!可是,凡卡仍然坚信爷爷会来的,一定会来接他的……这么多次出去都没被老板发现,凡卡也觉得很幸运,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夜晚,凡卡又在给小崽子摇摇篮,他又听到了陌生的说话声,凡卡想:“既然那么多次都不是爷爷,这次恐怕也不是。”但当他再仔细一听,那人说话声是苍老的,就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跑到门外一看,唉,原来是送牛奶的老头。凡卡又失望地走回屋里。可就在这时,老天打了一个响雷,小崽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凡卡吓了一大跳,赶紧跑过去摇摇篮。可是老板还是闻声跑来了,又对凡卡大发雷霆:“小畜生,让你摇摇篮你干什么去了?整天想着玩……”凡卡这时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顶了一句:“我爷爷就要来了,你威风不了几天了!”老板一听,火“嗖”地一下就上来了,大声吼:“你还学会顶嘴了,看我今天不扒了你的皮!”老板抓起皮带就抽,拿起楦头就打,抬起脚来就踢……这一次打得比哪次都厉害,把凡卡打得浑身青红紫绿,头也在流血,并打断了一条腿……
凡卡躺在床上不能动了,老板见他不干活,就不给他东西吃,过了几天,老板觉得凡卡活不了几天了,怕死在自家里影响名声,就把他用破席子一卷,叫伙计抬到荒郊野外去了……
凡卡被冻得瑟瑟发抖,嘴里还念叨着:“爷爷啊,我真的快要死了,您为什么不来接我?为什么,为什么……”他饥寒交迫,再加上浑身疼痛难忍,不一会儿,凡卡,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这样悄然无声地闭上了眼睛,停止了呼吸,走上了通往天堂的道路……

凡卡正在做着甜蜜的梦时,老板和老板娘回来了,看见凡卡正在睡觉,十分生气,老板拿起手里边的东西就打。凡卡被惊醒了。看到老板娘和老板都十分生气,老板又要打凡卡时。他们的小宝宝哭了,老板只好停手,让凡卡给小宝宝摇摇篮。凡卡只好去给小宝宝摇摇篮。
第二天,伙计们又戏弄凡卡,此时,凡卡难过极了。伤心地哭了。这时,凡卡想起了爷爷,便到门口张望,想知道信有没有到爷爷手里,凡卡很担心。邮差从信箱里取信,看见一封信上面的地址没有写明,邮政编码也没写,想退回去,可是又不知道是哪个写的,就把这封信给扔了,这封信就是凡卡写给爷爷的信。爷爷也很想念自己的孙子,想知道凡卡在城里过得好不好,很想去看看自己的孙子。于是,爷爷请了几天假,要去城里看凡卡。凡卡正坐在鞋店门口张望,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凡卡叫了一声:“爷爷。”便扑在爷爷的怀里,爷爷看见了自己的小孙子,高兴得哭了,凡卡问爷爷有没有收到信,爷爷说:“没有。”于是,凡卡把自己的生活跟爷爷讲了一遍,并要求爷爷带自己回去。爷爷答应了。爷爷把凡卡带回了乡下,日子虽然很苦,但也十分快乐,凡卡并没有后悔。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悄地拿了店里一双鞋,赶紧逃出了莫斯科。他走了整整三天,离村子已经不远了,可他又冷又饿,在离村子还有一公里的地方,他终于倒下了。说来也巧,这时泥鳅刚好出来觅食,它看见了阔别已久的小主人,马上把他拖回了家里,让爷爷照料小凡卡,想让小主人快点好起来。凡卡回到了自己的家,心里激动不已,因为,他又可以和爷爷在一起生活了。

过了两个钟头,凡卡醒了,老板和老板粮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老板操着一根木棒就打起来,打得凡卡皮开肉绽,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在睡觉。不错啊,知道偷懒了,敢戏弄我了,开始学坏了啊。”老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顿时,老板娘的“火山”也喷发了,揪着凡卡的头发,拿皮带揍着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凡卡,凡卡昏倒了。他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拿脏手背揉揉伤口,伤口像刀割了一样。凡卡伤心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就是石头也会被他感动的。他的眼泪哭干了,他决心逃出去。他快速地奔出店门,直往村子赶。正当他跑到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时,忽然,看见一张非常面熟凶神恶煞的脸。啊!是老板!老板揪着他的头发回到店里,把弱小的凡卡绑在一根树枝上使劲地抽打,凡卡怎么忍受得了如此的虐待呢?他的眼睛模糊了,泪水涌了出来,哭得那么伤心,哭得那么悲痛。这时,他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带着公狗泥鳅和老母狗卡希旦卡来救他了,爷爷一纸诉状将阿里亚希涅告上法庭,阿里亚希涅这个恶魔被当场绞死,让被他欺凌的人来找他报仇…… 凡卡多么希望回到爷爷的身边,他盼啊,吩啊……

“喔、喔、喔!”老板养的那只鸡照旧在后院准时报晓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凡卡用脏手背揉揉眼睛,从过道上站起来。他想起前天写的那封信,大概已经由邮差送到他爷爷手里呢?他幻想着爷爷收到信后,会立即带着泥鳅来接他回到村子里去,让他离开这儿。正当他在美好地幻想时,老板起床了,他挺着大肚子,看见凡卡不在干活,而是望着店外面发呆,抓起个破罐子,砸向凡卡:“喂,你活腻了?不干活儿,在干什么?正好,我的手又痒了!,说着,从柜台上拿下一根顶门棍,就要朝凡卡打去。“算了吧!这家伙一直如此,你打他还要多费力气呢!跟这种蠢猪多说什么,现在钱紧张,就让他三天别吃饭得了!”老板娘打着哈欠从房里走出来,老板丢掉棍子,恶狠狠地瞪了凡卡一眼.每天这种开端,对凡卡这个不到10岁的儿童而言已经习惯了,于是他从墙脚边上去拿扫帚,先把店里扫干净。如果是以前的凡卡,他三天没吃的,一天早晨还要被老板打,老板娘戏弄,他一定会在干活儿的时候,偷偷流下滴眼泪,可今天他没有,这是因为那封信的缘故。“傻佬,茹科夫,给我弄点喝的来,最好是那个老家伙的葡萄酒!”胖掌柜趴在柜台上向正在扫地的凡卡挥了挥手,凡卡明白,他正在捉弄自己,想让自己偷老板的酒,凡卡清楚地意识到这是扒手的行为,很不光彩,可他也非常清楚地知道,不偷的结果,但他要是偷了,也有偷的结果。最后良心呼唤他没有去,可他的身上又多几道新的伤疤.如果换成以前的凡卡,旧伤未好又添新伤,他肯定在四下没人的时候,咬着下唇,默默啜泣,可今天他没有这是那封信的缘故。中午,老板和老板娘带着伙计们去进货,只留下凡卡一人看店。莫斯科冬天的中午,连太阳光照在身上也很冷。店外,北风呼呼地刮,大雪纷纷扬扬地下。马路上,只有富人们马车的蹄迹和轮印,没有穷人们破靴留下的足迹。凡卡披着破皮袄,坐在平时老板用来擦皮鞋时踏脚的小凳子上,他出神地望着窗外,外面越来越冷,可凡卡稚嫩的心却生起了丝丝暖意。他想到了很多人,有救苦救难的基督,有高高在上的上帝,有心和面善的村民,也有他最思念最亲爱的爷爷…… 啊!他的眼前又浮现出和爷爷生活在一起的种种快乐往事,和爷爷一起守夜,和爷爷一起玩耍,和爷爷一起砍圣诞树和爷爷一起逮野免子……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风也刮得更狂了,店里的窗子被刮得哗哗响。凡卡把身子蜷得更紧了,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凡卡的手冰冷冰冷,脚冰冷冰冷,脸也冰冷冰冷,可他的心脏竟是火热火热。因为他的心牵挂着那封信,能不能送到他爷爷手里是他永远的希望。“砰”的一声,门闸断了,大门被寒风猛地撞开了。凡卡勉强从凳子上站起来,严寒让他的身体僵硬,在莫斯科的冬天,即使是外面套了七八件衣服还嫌冷,何况凡卡身上只有一件衬衫和一件破皮袄呢?狂风依旧猖狂着,凡卡一步又一步地向前挪动,竭力想把它关起来,因为他不想让老板的家里因狂风而遭受什么损失。“呼”凡卡的破皮袄被风刮掉了。凡卡的眉毛上也挂了冰霜,店里的地板像是已经结了冰似的,变得特别滑。终于凡卡的手颤抖着,就要接触到门把手了,但是凡卡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到店外,凡卡看清了,绊他的是早晨老板准备打他的那根顶门棍。“也许,我再也……也……见……不……不到……我的……爷爷了!”凡卡吃力地吐出着这句话,突然间,他觉得很困,身上的血液似乎也不再流动,心费劲地跳着,一下,二下,三下,停了,永远地……停止了……凡卡的心跳永远 地停止了。他的眼睛睁着,似乎看到了他爷爷亲切的脸庞和泥鳅那熟悉的身影……

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是老板回来了!!接着,老板把凡卡拖到后院,用皮带狠狠揍了一顿,并警告他说:“你再敢这样,小心我饿死你!你现在去给我洗衣服,明早不要吃饭了。”凡卡忍着痛,洗完了衣服,天空泛起了鱼肚白,天亮了。晚上,凡卡想如果再待在这里,自己会死的。于是,他趁着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从一楼楼道翻到了后院,翻越后院的围墙,直向乡村方向跑去。白天还晴朗的天空,此时下起了鹅毛大雪,凡卡只穿了一件单薄破旧的衣裳,冻得他直发抖。就这样,凡卡走啊走,走啊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来到了乡下。他再也走不动了,倒在雪地里,大概就在同一时间,他的爷爷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便穿上羊皮袄,提着煤油灯出来,就在不经意间发现了倒在雪地上的凡卡。老人看见自己的孙子,不禁大吃一惊,便将他抱回了老爷家。老爷一家对凡卡都很好,她们可怜这个穷孩子,从此凡卡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老板看见迟迟未起床的凡卡,用手把他的头发一抓,用力一扯,凡卡惊叫着,醒了。老板狠狠地瞪着凡卡,凡卡既害怕又担心,今天老板并没有打他,但他今天的三餐被取消了,凡卡双眼含着泪水,无奈地开始工作,饿了一天的小凡卡,好容易才熬到夜晚,凡卡回到过道里,心想:邮差应该把信送给爷爷了吧!天很冷,凡卡冻得直打哆嗦,可他一想到不久之后他就可以回到村子去,就觉得凛冽的寒风仿佛在微笑,唱歌。一个月过去了,圣诞节又到了,爷爷并没有来接凡卡,凡卡在老板的毒打下,身上又添了无数条鞭痕。那天晚上,凡卡坐在过道里,全身发疼,他听到了寒风的哭声,他想逃跑了。凡卡趁老板熟睡时偷了一双鞋、一件皮袄还有厨房的干粮。凡卡穿上皮鞋,连夜逃跑。在半路上,凡卡偷来的干粮已经吃光了,他顶着寒风前进,为了赶路,凡卡夜里只睡一小会儿就马上启程了。一天,凡卡在某个地方似乎看见一群人嘻嘻哈哈地在围观,好奇心驱驶凡卡走过去,他走近一看,那个地方是“断头台”凡卡不明白人们在笑什么,便走开了。凡卡身后的那帮人似乎在缩小,缩小,缩小,最后成了一颗尘粒。又走了不知多远,凡卡颤抖着,嘴唇发白,脸冻得发紫,他脑子里只有一种东西-----爷爷的笑脸。想到乡下快乐的日子就快回来了,就快回到爷爷身边了,凡卡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在寒风的高歌中凡卡倒下了,在黑暗中凡卡似乎是光明的……

早晨,太阳早早地就挂在了天边。凡卡伸了一个大懒腰,打了一个哈欠,睁开眼睛一看,老板、老板娘、伙计们自己醒来异口同声地对凡卡说:“凡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十月革命终于把黑暗统治给推翻了,人民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日子了!”凡卡吓了一大跳,后退了几步,用诧异的眼神望着他们。老板看着凡卡这种表情问:“怎么,不相信?”凡卡摇摇头,摸摸他们的额头,再摸摸自己的额头,“没发烧呀,怎么?”凡卡自言自语道,又揉了揉眼睛,发现这的确是真的。“凡卡,你是怎么搞的,告诉了你这么好的消息,竟连一点表情也没有,怪人!”老板娘生气了。“对不起,不是这个意思啦!平时早上,你们都大吵大闹地叫我起床干活。可是今天……”“哦,原来这么回事啊。现在人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何况你呢?你也是人哪!对了,没爹没娘,不如做我的干儿子呢!”老板娘转怒为喜。“对呀,对呀!”老板也连声叫好。“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但我不能在这里。因为我要与爷爷生活,照应爷爷。”凡卡遗憾地说。“既然你不留在这里,那我们也不勉强了。”说着老板娘从口袋里拿出了几百个卢布和一些小衣物等递给了凡卡:“你一定要小心哦!”“嗯!”凡卡感动地应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临走前凡卡哭了,感动地叫了老板一声“爹”,感动地叫了老板娘一声“娘”。“爹、娘,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会永远记住你们的。”凡卡盈着泪花说。凡卡上了车,随着“叮——”一声,火车缓缓地开了,凡卡不断地向窗外的“爹娘”招手,直到火车开远为止。“爷爷”,凡卡奔到爷爷的小屋里,正看见爷爷坐在暖炕边,读着自己写的信,旁边的卡希旦卡和泥鳅在旁边转来转去,就这样,凡卡和他的爷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⑤ 《狼群》这本书写完了吗有后续吗结局是什么呢

《狼群》这本书已完结,没有后续,没有番外,结局如下:

队长、医生他们被卡利·克鲁兹关在老巢,刑天一伙人找到了他们,但是队长感染了病毒,不久就死了。

带走刑天儿子的女人被刑天找到了,就在良心发现想要指路的时候被打死在了卡利·克鲁兹老巢门口。

画家和卡利·克鲁兹在老巢布置了陷阱要杀掉狼群,还找来了刑天的哥哥想看兄弟相残,看戏快结束的时候画家虐杀了卡利·克鲁兹,然后画家想逃走的时候被刑天杀掉。

天才分析了咳嗽的病因,但是那是美国人的新型病毒,暂时无解。在卡利·克鲁兹老巢激战之后众人重伤,没有找到血清,从打了疫苗的刑天哥哥身上分离血清要24小时而且还不一定有效,所以刑天、快慢机、屠夫、狼人让医生带着刑天的哥哥出去分离血清救公子哥和已感染的人们,自己引爆了老巢里的核武器。

另鹰眼、恶魔、美女、小猫等狼群的成员早在战斗中被干掉了,明确剩下的只有公子哥和医生还有天才。

原文结局描述:

结局

手指轻轻搓过牛皮封面上暗红色的糙毛,杰克放下日记本。背后一阵微风吹过,风凉了刚才因紧张而冒出的一身热汗,他回身关上那扇不知什么时候打开的阳台拉门。隔着厚厚的防风玻璃,看了一会下面混乱的夜景,他转回身端起床头边的红酒,不由的想起日记后半段便消失的……

又是一阵微风吹过,杰克诧异的回过头去打量自己亲手关上的阳台门,可是还没动弹,便感觉到一把冰凉的硬物顶在自己的脖子下面。皮肤上传来的一记微痛,血水顺着脖侧染红了自己白色的丝绸衬衫。意识到自己被人用刀架住了脖子,杰克僵住了身子,多年的涉险经验让他等待着来人表明来意。

风持续的吹着,不断有白金色的发丝从背后随风吹打到杰克的脸上,借着眼角的余光他偷偷的往下瞄,握着弯曲如羊角的老虎格斗刀的是一只如玉的纤纤细手,无名指上套着两只黑色的钻石戒指。

“我允许你们进去已是开天恩了,竟然还敢顺手牵羊。告诉我,小子,你是谁?为什么布朗那个王八蛋敢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我丈夫的日记交给你……”

(5)小说活着结局续写扩展阅读

狼群军人

食尸鬼(刑天):中国人,本是一名计算机系学生,家中有父母和一特种军人兄长,妻子REDBACK,儿子杰克。在云南遭遇恐怖袭击,因展现出超越常人的战斗素质,被屠夫看中并强制带走,后真心加入狼群。

在被格斯中校割喉的情况下,用牙咬断喉管,吞食其血肉(虽然本身是在无意识情况下)而获得食尸鬼的称号。狼群的精确射手,时常会充当狙击手,加入狼群后在世界各地战场来回奔波,因长期在战场厮杀,患有PTSD(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即战争疲劳)。

被卡利克鲁兹深俘虏,并且遭受非人的酷刑,后被狼群救回,深爱着redback,伊拉克最终一战,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与1000多人同归于尽。

队长:罗杰,美国人,前海豹突击队(SEAL)上校,伊拉克一役身染病毒,病逝。本年轻有为很可能在33岁就当上将军,因不满美政F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狼群,成为第三任队长,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因为长期处于生死边缘而与妻子离婚,有一女。

骑士:凯特.拉什,狼群副队长,像中国军队政委角色,有些优柔寡断,喜欢收藏枪支和古金币。于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黑衫击中眉心,当场身死。

屠夫:俄国哥萨克人,其生性凶残,手段令人发指,但久经战斗经验丰富,并冷静。曾于车臣一役一个人残杀了500叛军和2000多平民,得“格罗兹尼的屠夫”绰号。伊拉克地下室一役被中国军人打断左臂,因重伤和病毒不能逃离,与刑天等人一起引爆脏弹。

母亲于12岁时被当雇佣兵的父亲QJ所出,被家里人仇视,祖父祖母母亲多次想杀害他,但每次都逃出生天。13岁时与祖父纠缠间,持猎枪打死祖父祖母,而后逃离家中加入雇佣军,16岁亲手砍下父亲的人头,想换回母爱,谁知母亲已经疯。

快慢机:艾瑞克,德国边防军出身。刑天极崇拜他,觉得他是狙击手的典范,精准的枪法,丝毫不出错的专业态度,冷酷的神情,漠视生死的人生观,都让刑天觉得他天生就是一个狙击手。伊拉克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

狼人:杜特,擅长与动物沟通,嗅觉特灵,皮厚血长。属于回归自然派,养母狮子“希特勒”,在非洲小国买了一座山。在最终之战中,是唯一一个在地面战中突围而出找到大队的人,最终与刑天等一起引爆脏弹。

大熊:美国人,庞大的身形,身高215公分,天生力大无穷,世界大力士比赛第一届冠军。虽然满手鲜血,但对生死却看得很淡,临死前的豁达态度让人敬佩。伊拉克遭遇战中,为了解决送葬者,不惜牺牲自己,引爆白磷弹,一半身子被烧没依然和刺客掰腕子,最后含笑而逝。

刺客:雷克曼,犹太人。世上有数的杀手,精于暗杀、技击、埋伏、突袭、易容,擅长短刃,性格相对冷血。伊拉克最终之战中,与鹰眼、底火等固守地面,被多国联军围杀。

牛仔:美国德州西部人,从小玩枪,拔枪速度全球排得上号。为人义薄云天,在拯救刑天时被送葬者流弹击中,负伤太重想带上刑天一起解脱,结果被黑杰克枪杀。

大巴克:美国黑人,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光头黑人,看起来比较忠厚,但也是杀人如麻的主。

小巴克:美国黑人,大巴克的弟弟,也是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全能:样样皆能,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同性恋,为了救情人亨利的弟弟---海盗旗的托尔,被狙击手击杀于车臣。

医生:查理,非战斗人员,但在烽火硝烟的战场上经常能见到他的身影,相信也不是庸手。伊拉克最终一战,他为了把解药“刑风”带出地面,与小猫双双逃离。

先锋:美国游骑兵出身,狼群永远的尖兵,精于布雷排雷、爆炸陷阱。喜欢冲锋陷阵。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美女:利娜,狼群唯二女性之一,南美亚利安美女,黑发,狼人的女人,喜欢吃醋,对狼人泡妞比较敏感。伊拉克地下室之战,被中国黑衫击断双腿,伤重而死。

小猫:伊沙贝拉,狼群唯二女性之一,美国CIA出身,白种金发,擅长化装、情报、资料搜集,个性贪玩,天才的女友。伊拉克最终一战,她伤势较轻,与医生逃离。

天才:艾尔森,非战斗人员。乃世界有名的改造能手,原来替纽约黑帮改造武器和黑车,却被其他帮派争抢,打断一腿,受狼群相救,从而加入狼群。自诩智商比屠夫的个头还高,擅长改变车辆武器、电脑科技、发明创造。

扳机:杰森.布朗,美国绿扁帽出身,美国国防部安插在狼群中的间谍,做到 CIA副局长。被卡利克鲁兹捉拿,没能被和食尸鬼一起救出,因受不住长期酷刑将狼群的秘密悉数出卖,伊拉克最终一战后,大部分兄弟都战死沙场。他对狼群始终心存歉意,刑天死后,多年来一直照顾着刑天的儿子。

快刀。奈夫,瘦瘦的,四肢修长,刀法娴熟,是刑天进入狼群前的最后一批新丁中死剩的一个。刑天在阿富汗时,他战死于伊拉克。

鹰眼:狼群的专职机师,很少参与地面战斗,是狼群中唯一一个身上没伤痕的。在伊拉克一役中,狼群因与美国和北约各国闹翻,所以不能驾机,在地面战时,被各国雇佣军击毙。

风暴:安东尼奥,意大利人,喜欢冲浪,在日本被与刺客齐名的杀手“达芬奇”击断脊椎而瘫痪,后与鲨鱼一起被人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鲨鱼:意大利人,风暴的死党。喜欢养狗和冲浪,击杀达芬奇为风暴报仇后,被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水鬼:哥顿,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特种舟艇中队(SBS)成员,光头,水性特强,曾成功逃离食人鱼的追杀,因名“水鬼”。阿富汗之战中,因枪伤和寒冷而失去战斗能力,后在伊拉克被暗杀。

公子哥:法国绅士,喜欢醇酒美人、名车美食。在伊拉克,被流弹打中命根,受命照顾天才脱离最终一战。

底火:因为他爱使用自己装填的弹药而得名。喜欢赛车,曾经参加过两场F1比赛,却因非法改装车辆被禁赛。伊拉克最终一战,与鹰眼等被多国联军围杀。

DJ:无线电兵,专门负责拦截敌方无线等电子信息,背后纹有一个中国的“福”字。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恶魔:绿眼睛,杀人时眼睛会变色。在最终之战前先感染病毒,后和鹰眼和底火等人被围歼,失去呼吸仍不断扣动扳机,将近身的敌人和自己的脚打个稀烂。

TATTOO:美籍的拉美移民,对毒品较有研究,喜欢纹身和给别人纹身。和水鬼一起,被人暗杀于伊拉克。

KID:TATTOO的堂弟,曾为斯里兰卡的猛虎组织训练过民兵。

精英:在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死于混战。

冲击:罗连,机枪手。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梅毒:贾克尔,疯子的死党,曾因嫖妓时不小心感染梅毒而得名。与大熊一样,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战死。

疯子:巴西人,在刚果被流弹打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狼群

⑥ 续写《有的人》

有的人,以前吃鲍鱼,现在吃狗屎;有的人,以前吃狗屎,现在吃鲍鱼。

⑦ 契科夫打赌的续写结尾800字

这篇文章表达的是自由价更高,甚至是无价的,讽刺了拜金主义思想。作者在文章中刻画了年轻人选择赖活着最后的形象,意在警醒世人。这篇小说探讨了人格的升华与倒退,宣扬了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的意思。
其他结局是一个开放性的命题,可以顺着文章原来的主旨往下写,继续表达活着便是希望的主旨,如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表达用时间换来的金钱换取更有意义的行动表达一种返璞归真的思想。开放是题目,言之有理即可。
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 (1860年1月29日-1904年7月15日)是俄国的世界级短篇小说巨匠,是俄国19世纪末期最后一位批判现实主义艺术大师,与莫泊桑和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是一个有强烈幽默感的作家,他的小说紧凑精炼,言简意赅,给读者以独立思考的余地。其剧作对20世纪戏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坚持现实主义传统,注重描写俄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塑造具有典型性格的小人物,借此真实反映出当时俄国社会的状况。他的作品的三大特征是对丑恶现象的嘲笑与对贫苦人民的深切的同情,并且其作品无情地揭露了沙皇统治下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的丑恶现象。他被认为19世纪末俄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
契诃夫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一生创作了七八百篇短篇小说,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通过幽默可笑的情节进行艺术概括,塑造出完整的典型形象,以此来反映当时的俄国社会。评论家称,他的小说:“再现了小人物的不幸和软弱,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小市民的庸俗猥琐。

⑧ 千与千寻续写最完美的结局

千寻和父母平安的回到了新家后,她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恋恋的望着对面的山上隐约可见的神庙顶,心中充满了对白龙的思念,手里把玩着她临走时钱婆婆给她的紫色皮筋,耳边响起了当初钱婆婆跟她说的话,当时钱婆婆把她拉到身边悄悄告诉她,等她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后,白龙也一定会回去的,那时她只要看到紫色皮筋飞起,跟着它就可以找到白龙了。
摊开手掌,皮筋静静地躺在手掌上,没有一丝动静,她叹了一口气,把皮筋绑在头上……
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千寻仍没有见到白龙回来,心中满是惆怅,但她坚信,白龙会回来的,她一定会再见到白龙的'。一天,千寻躺在床上想着心事心情好烦躁,她拿下捂在头上的被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地吐出来,一头爬起来,望望窗外,外面已经很晚了,天上星星一闪一闪的,真的好漂亮,千寻穿好衣服站在窗前,微风拂面,将她散开的头发吹起,好凉爽,千寻觉得心中的不快和烦躁都随着这微风散去了,也有了倦意,刚抬起手想揉一揉眼睛,却突然发现自己戴在手腕上的那个紫色皮筋居然……居然在发光,难道是白龙,她急忙取下皮筋,捧在手掌颤抖的问道:是白龙来了吗,你能带我去见他吗?话刚说完,紫色皮筋飞出了她的手掌,千寻急忙穿好鞋子,跟着皮筋跑了出去,皮筋直飞到那个神庙门口才停了下来,千寻拾起皮筋,拼命的喊道:白龙,是你吗,你快出来啊,突然,神庙内传来脚步声,千寻睁大眼睛紧张的看着,一个人吃力的扶着墙走了出来。千……千寻,千寻一下子就听出这就是白龙的声音,那个人的样子也渐渐清楚了,真的是白龙,千寻飞快的跑过去扶住摇摇欲坠的白龙,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白龙虚弱的看了一眼千寻,就晕了过去……
第二天,白龙醒来了,他吃力的坐了起来,迷茫的忘了忘四周,接着就看到了床头柜上相框里的千寻的照片,他拿起照片抚摸着照片上那个熟悉的可爱的脸,心中充满了喜悦。嘎吱,门开了,白龙下意识要起身自卫,却因为四肢无力又摔倒在床上,千寻急忙走过来,着急的去扶他坐起来,白龙你不要乱动嘛,你太虚弱了,要好好休息啊。白龙看到千寻这么为自己担忧,很是欣喜,情不自禁吻了一下千寻的脸颊,千寻红着脸退到一旁,把早餐端了过来,“你这么虚弱,要多吃点有营养的,我叫妈妈做了瘦肉粥,你吃点吧。千寻舀了一勺粥,吹了吹,来,张嘴,啊!千寻像喂小孩似的喂白龙喝粥,白龙深情的望着千寻,乖乖的张着嘴让千寻喂着。早餐过后,千寻坐在床边和白龙聊起天了,白龙,你和汤婆婆商量想要离开,她是怎么答应的,你为什么会这么虚弱的回来?千寻好奇的问道,我……”白龙皱了皱眉,汤婆婆说,除非我能把体内全部的魔法能量都给她,她就放我走,所以……所以……我就答应了,我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不会任何法力的平凡人了,没关系,做平凡人一样也会快乐的,而且还有我在你身边,难道不是吗‘’千寻坚定的握了握白龙的手,嗯,千寻说的没错,我不会再伤心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心的活着,为了自己活着,也为了你活。白龙激动的把千寻拥在怀里,千寻也开心的拥住了他的腰……
一个月后,白龙,不,应该说是赈早见琥珀主他找到了他的父母,他还恳求他的父母搬家到千寻家旁边,每天早晨,千寻就和琥珀主手牵手一同去学校,放学后,两人也一起踩着夕阳回家,总之,他们觉得很幸福,很幸福。

⑨ 五年级课文《桥》续写,以美好的结局写

五天以后,洪水退了,人们陆续回到村里.回想起老支书为了大家而牺牲了自己和儿子,不由得落下了热泪.
老支书走后的几天里,村子天天沉浸在悲痛中,人们没有力气再支撑下去,因为他们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老支书.大家不约而同地每天陪着老支书的妻子——老奶奶到村头祭奠.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全村人又聚在村头,诉说着对老支书的怀念.这时,一个小伙子站起来,对大家说:“乡亲们,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老支书一定希望我们全村人民都能快乐地生活,我们应该重新振作起来,为了老支书,更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要团结一致,好好活下去……”
村民们听了这番话,沉默了一会儿,重新振奋起来,纷纷称赞.村民们又开始种地,劳作,互相关照、帮助.洪水过后的损失又补回来了,一亩亩田又重新充满生机,在村民们心中,那位小伙子就是老支书的影子.
小伙子被村民们推举为新的党支部书记,老奶奶成为监督员.
这位新任的党支部书记,像老支书一样,一心一意带着村民走上小康.但人们都没有忘记老支书,每年山洪爆发的那个纪念日,新任党支部书记都要带上鲜花和每天收获的粮食去祭奠老支书,让老支书能放心,知道村民们的日子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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