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幾本外國短篇小說,要短的!!越短越好
莫泊桑短篇小說集
契訶夫短篇小說集
茨威格短篇小說集
馬克.吐溫短回篇小說集
竊賊(阿·康答帕尼爾)
情書(岩井俊二)
永遠佔有(格雷厄姆·格林)
化石街(島田莊司)
棋逢對手(西瑞爾·哈爾)
首領(卡拉維洛夫)
熱愛生命(傑克·倫敦)
螞蟻 (博里斯·維昂)
蠢豬 (馬萊巴)
品酒 (羅·達爾)
打不碎的雞蛋 (馬萊巴)
勞駕,快點!(圖戈依)
品酒 (羅·達爾)
B. 短篇小說投稿,外國背景5000字左右
有點難,不是耽抄美吧?主題是啥?你還是自己看約稿選擇吧,可以去天使領域論壇的浮雲殿版塊,那裡有很多小說雜志類的靠譜約稿,你多看看有沒有適合你這類題材的,符合要求的話就投投看,不太符合可以試著修改修改,如果文章的確比較好的話,總能過稿的。這個論壇管理比較嚴格,要按照公告要求去申請才能注冊,不過裡面的信息很及時靠譜,寫手之間的聯系和分享也很言之有物,很適合新手上路,你多看看帖子會吸取很多經驗。
C. 美國著名小說(一萬五千字左右)
歐亨利,美國現代短篇小說之父 有《警察與贊美詩》、《麥琪的禮物》、《最後一片藤葉》、《白鴿》等作品,他的作品都值得一看。
馬克·吐溫《競選州長》、《百萬英鎊》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
華盛頓·歐文《睡谷的傳說》《瑞普·凡·溫克爾》、《鬼新郎》,他的短篇都帶有奇幻色彩。
D. 求10000字以內的短篇小說,要催人淚下那種,或者淡淡的憂傷類的也行。
《流過的淚不會有痕跡》
E. 外國短篇小說
莫泊桑對於人物的描寫,尤其是外貌和衣著方面非常的細膩,往往能很好地表現人物性格,這和他的老師福樓拜不無關系
歐 亨利的作品以結尾見長,其小說都是在最後才起高潮,被稱為歐亨利式的結尾
F. 10000字以下的短篇小說
東宮,桐華
G. 外國一萬字一下的短篇小說有什麼_
詹姆斯·喬伊斯 弗蘭茨·卡夫卡
《偶遇》 《獵人格拉胡斯》
《一樁慘案》 《中國長城建造時》
《一位母親》 《鄉村醫生》
《如出一轍》 《飢餓藝術家》
《寄宿公寓》 《判決》
威廉·福克納 歐內斯特·海明威
《沃許》 《弗朗西斯·麥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
《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花》 《印第安人營地》
《曾有過這樣一個女王》 《現在我躺下》
《乾旱的九月》 《拳擊家》
《明天》 《兩代父子》
伊凡·克利瑪 村上春樹
《富人通常是些怪人》 《托尼瀑谷》
《奇怪的父女關系》 《燒倉房》
《白房子》 《獻給已故的公主》
《真話游戲》 《蜜蜂餅》
《死亡屋裡的天王星》 《神的孩子全跳舞》
H. 經典外國文學短篇小說
《供應傢具的房間》
下西區那個全是紅磚建築物的地區,有一大批人像時間那樣動盪不安,難以捉摸。說他們無家可歸吧,他們又有幾十、幾百個家。他們從一個供應傢具的房間搬到另一個供應傢具的房間,永遠是短暫的過客——在住家方面如此,在思想意識方面也是如此。他們用快拍子唱著《甜蜜的家庭》;他們把門神裝在帽盒裡隨身攜帶;他們的葡萄藤是攀繞在闊邊帽上的裝飾;他們的無花果樹只是一株橡皮盆景。
[葡萄藤和無花果是安定的家庭生活的象徵,典出《舊約·列王紀上》四章廿五節:「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太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
這個地區的房屋既然有成千的住客,當然應該有成千的故事傳奇。毫無疑問,這些故事大多是乏味的,不過在這許多飄零人的身後,如果找不出一兩個幽靈來,那才叫怪呢。
某天晚上斷黑的時候,有一個年輕人在這些搖搖欲墜的紅磚房屋中間徘徊著,挨家挨戶地拉門鈴。到了第十二家的門口,他把他那寒酸的手提包放在台階上,脫下帽子,擦擦帽圈和額頭上的灰塵。鈴聲在冷靜空洞的深處響了起來,顯得微弱遙遠。
他在第十二家的門口拉了鈴,來了一個女房東,她的模樣使他聯想到一條不健康的,吃得太飽的蠕蟲;蠕蟲吃空了果仁,只留下一層空殼,現在想找一些可以充飢的房客來填滿這個空間。
他打聽有沒有房間出租。
「進來。」女房東說。她的聲音來自喉頭,而喉頭也彷彿長遍了舌苔。「我有一間三樓後房,剛空了一個星期。你想看看嗎?」
年輕人跟她上樓。不知從哪兒來的一道微弱的光線沖淡了過道里的陰影。他們悄沒聲兒地踩在樓梯的氈毯上。那條氈毯已經完全走了樣,就連原先製造它的織機也認不出它了。它彷彿變成了植物,在那腐臭陰暗的空氣里化為一塊塊膩滑的地衣或是蔓延的苔蘚,附著在樓梯上,踩在腳下活像是粘糊糊的有機體。樓梯拐角的牆上都有空著的壁龕。以前,這裡面也許擱過花草。果真這樣的話,那些花草準是在污濁腐臭的空氣中枯萎死去了。這裡面也許擱過聖徒的塑像,但是不難想像,妖魔鬼怪早就在黑暗中把它們拉下來,拖到底下某個供應傢具的地窖里,讓它們待在邪惡的深淵里了。
「就是這間。」女房東的長滿舌苔的喉嚨里發出聲音說。「很好的房間。難得空出來的。夏天,這里住過幾個非常上等的客人——從來沒有麻煩,總是先付後住,從不拖欠房租。過道盡頭就有自來水龍頭。斯普羅爾斯和穆尼租了三個月。她們是演歌舞雜耍的。布雷塔·斯普羅爾斯小姐——你也許聽人家說起過她——哦,那不過是藝名罷了——她的結婚證就是配好鏡框掛在那兒的梳妝台上的。煤氣燈在這兒,你瞧壁櫃有多大。這個房間人人喜歡。從來沒有空過很久。」
「你這里常有戲劇界的人來租房間嗎?」年輕人問道。
「他們來來往往。我的房客中許多人同劇院有關系。是啊,先生,這里是劇院區。當演員的人不會在一個地方待上很久。有許多就在我這里住過。是啊,他們是來來去去的。」
他租下這個房間,預付了一星期的租金。他說他累了,立刻就住了下來,同時數出了錢。女房東說這個房間的一切早已准備就緒,連毛巾和洗臉水都是現成的。她要出去的時候,年輕人把那個帶在舌尖,問了千百次的話說了出來。
「你可記得,你的房客中間有沒有一個年輕的姑娘——瓦許納小姐——埃洛伊絲·瓦許納小姐?她多半會在劇院里唱歌。一個漂亮姑娘,個子不高不矮,細腰身,金紅色頭發,左眉毛旁邊有顆黑痣。」
「不,我記不得那個姓名。演戲的人常常改名換姓,正像換房間一樣。他們一會兒來一會兒去。不,我想不起那樣一個人了。」
不。問來問去老是「不」。五個月來不斷打聽,結果總是落空。五個月來,白天在劇院經理、代理人、戲劇學校和歌唱團那兒打聽,晚上混在觀眾里,從陣容堅強的劇院看起,直到那些低級得不能再低的,連他自己都害怕在那裡找到心上人的游樂場為止。他對她一往情深,千方百計要找到她。自從她離家出走之後,他知道準是這個濱水的大城市留住她,把她藏在什麼地方;可這個城市像是一片無底的大流沙,不斷地移動著它的沙粒,今天還在上層的沙粒,明天就沉淪到粘土污泥里去了。
這間屋子帶著初次見面的假客氣迎接了剛來到的客人,它那種強顏為歡,虛與很蛇的迎接像是妓女的假笑。破舊的傢具反射出淡淡的光線,給人一種似是而非的慰藉;屋裡有一張破舊的錦緞面睡榻和兩把椅子,兩扇窗戶之間有一面尺把寬的廉價壁鏡,牆上有一兩只描金鏡框,角落裡放著一張銅床。
客人有氣無力地往椅子上一坐。這時,屋子像通天塔里的一個房間似的,訥訥地想把以前各式各樣住戶的情況告訴他。
[通天塔:《舊約·創世紀》十一章:巴比倫人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通天高塔,耶和華怒其狂妄,變亂了他們的口音,使他們彼此言語不通,無法取得協調,只得輟工。]
骯臟的地席上有一塊雜色斑駁的毯子,彷彿波濤洶涌的海洋中一個長方形的,鮮花盛開的熱帶島嶼。花花綠綠的牆紙上貼著無家可歸的人從東到西都能看見的畫片:「法國新教徒的情侶」,「第一次口角」,「新婚的早餐」,和「泉邊的普賽克」。歪歪斜斜、不成體統的布簾,像歌劇里亞馬遜婦女的腰帶,遮住了壁爐架那道貌岸然的輪廓。壁爐架上有一些冷冷清清的零碎東西——一兩只不值錢的花瓶,幾張女藝人的相片,一隻葯瓶,幾張不成套的紙牌。房間的住戶有如船隻失事後被困在孤島上的旅客,僥幸遇到別的船而被搭救上來帶往另一個港口,便把這些漂貨給扔下了。
先前的住戶們遺留下來的痕跡漸趨明朗,正如一篇密碼被逐一破譯一樣。梳妝台前地毯上那塊磨禿的地方說明有許多漂亮女人在上面踩過。牆上的小手印表示小囚徒們曾經摸索著尋求陽光與空氣。一塊像開花彈影子似的四散迸射的痕跡,證實有過玻璃杯或瓶子連同它所盛的東西給扔在了牆上。壁鏡上被人用金剛鑽歪歪扭扭地刻出了「瑪麗」這個名字。看情形,這個供應傢具的房間里的住戶們,不論先後,總是怨氣沖天——也許是被它的過分冷漠激惹得忍無可忍——便拿它來出氣。傢具給搞得支離破碎,傷痕累累;彈簧已經脫穎而出的睡榻,活像一隻在極度的痙攣中被殺死的可怕的怪物。大理石的壁爐架,由於某種猛烈得多的騷動,被砍落了一大塊。地板上的每一塊凹痕和每一條裂紋,都是一次特殊的痛苦的後果。強加於這間屋子的一切怨恨和傷害,都是那些在某一時期稱它為「家」的人所乾的,這種情況說來幾乎難以使人相信;但是燃起他們的怒火的也許正是那種始終存在不自覺的,無法滿足的戀家的本能,是那種對於冒牌的家庭守護神的憤恨。如果是我們自己的家,即使換了一間茅舍,我們也會加以打掃、裝飾和愛護的。
坐在椅子上的年輕住客讓這些念頭恍恍惚惚地掠過心頭。這時,別的房間里飄來了各種聲音和氣息。他聽到一間屋子裡傳來淫盪無力的吃吃笑聲;另外的屋子裡傳來獨自的咒罵,擲骰子聲,催眠曲和啜泣抽噎;樓上卻有起勁的五弦琴聲。不知哪裡在乒乒嘭嘭地關門;架空電車間歇地隆隆駛過;後院的籬笆上有一隻貓在哀叫。他呼吸著屋子裡的氣息——與其說是氣息,不如說是一股潮味兒——彷彿地窖里的油布和腐爛木頭蒸發出來的那種冷冰冰的,發霉的氣味。
他正歇著的時候,屋裡突然有了一陣濃烈、甜蜜的木犀草香味。它像是隨著一股輕風飄來的,是那樣確切、濃郁和強烈,以至像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來客。年輕人似乎聽到有人在招呼他,便脫口嚷道:「什麼事,親愛的?」並且跳了起來,四下張望著。那陣濃郁的香味依附在他身上,把他團團包圍起來。他伸手去摸索,因為這時他所有的感覺都混雜紊亂了。氣味怎麼能斷然招呼一個人呢?一定是聲音。不過,剛才觸摸他的,撫摩他的竟會是聲音嗎?
「她在這間屋子裡待過。」他嚷道,立刻想在屋裡找出一個證據。因為他知道,凡是屬於她的或者經她觸摸過的東西,無論怎樣細小,他一看就認識。這股繚繞不散的木犀草香味,她所偏愛並已成為她個人特徵的香味,究竟是從哪兒來的呢?
這間屋子收拾得很馬虎。梳妝台那薄薄的檯布上零亂地放著五六隻發夾——一般女人的無聲無息,無從區別的朋友,拿語法術語來說,就是陰性,不定式,不說明時間。他們從這些發夾上是找不到線索的,便不加理會。搜尋梳妝台的抽屜時,他發現一方被拋棄的,破爛的小手帕。他拿起手帕,往臉上一按。一股金盞草的香氣直刺鼻子;他使勁把手帕摔在地上。在另一個抽屜里,他發現幾枚零星的鈕扣,一份劇院節目單,一張當鋪的卡片,兩顆遺漏的棉花糖和一本詳夢的書。在最後一個抽屜里,有一個婦女用的黑緞子發結,使他一陣冷一陣熱的躊躇了好一會兒。但是黑緞子發結只是婦女的一本正經,沒有個性的普普通通的裝飾品,並不說明問題。
接著,他像獵狗追蹤嗅跡似地在屋子裡巡逡徘徊,掃視著牆壁,趴在地上察看角落裡地席拱起的地方,搜索著壁爐架,桌子,窗簾,帷幔和屋角那隻東倒西歪的櫃子。他想找一個明顯的跡象,卻不理解她就在他身邊,在他周圍,在他心頭,在他上空,偎依著他,追求著他,並且通過微妙的感覺在辛酸地呼喚他,以至他那遲鈍的感覺也覺察到了這種呼喚。他又一次高聲回答:「哎,親愛的!」同時回過頭來,干瞪著眼,凝視著空間。因為到目前為止,他還不能從木犀草香味中辨明形象、色彩、愛情和伸出來迎接他的胳臂。啊,老天哪!那股香味是從哪裡來的呢?從什麼時候開始,氣味竟能發出聲音呼喚呢?因此,他繼續摸索著。
他在裂罅和角落裡探查,找到了瓶塞和煙蒂。這些東西他都鄙夷而默不作聲地放過了。可是當在地席的皺褶里找到半支抽過的雪茄時,他狠狠地咒罵了一句,把它踩得粉碎。他把這間屋子從頭到尾細細搜查了一遍。他發現了許多飄零的住戶那凄涼的微細痕跡;可是關於他所尋找的,可能在這兒住過的,靈魂彷彿在這兒徘徊不散的她,卻毫無端倪。
這時,他才想起了房東。
他從這間陰森森的屋子跑下樓,來到一扇微露燈光的門口。女房東聽到敲門聲,便出來了。他盡可能控制自己的激動。
「請問你,太太,」他懇求地說,「在我沒來之前,誰住過這間屋子?」
「哎,先生。我可以再告訴你一遍。我早就說過,先前住在這兒的是斯普羅爾斯和穆尼。布雷塔·斯普羅爾斯小姐是劇院里的姓名,穆尼太太是真名。我的房子的正派是有名的。配了鏡框的結婚證就掛在——」
「斯普羅爾斯小姐是什麼樣的——我是說長相怎麼樣?」
「唔,先生,黑頭發,矮胖身段,一臉滑稽相。她們上星期二走的,已經一個星期了。」
「她們之前的房客是誰呢?」
「唔,一個做運貨車生意的單身男人。他欠了我一星期的房租就走了。他之前是克勞德太太和她的兩個孩子,他們住了四個月。再之前是多伊爾老先生,他的房錢是由他幾個兒子付的。他住了六個月。這樣已經推算到一年前了,再前面的我可記不清啦。」
他向她道了謝,垂頭喪氣地回到自己的屋子裡。屋子裡死氣沉沉的。賦於它生命的要素已經消失了。木犀草的香味已經沒有了。代替它的是發霉傢具的腐臭的味道,是停滯的氣氛。
希望的幻滅耗盡了他的信心。他坐在那兒,呆看著噝噝發響的煤氣燈的黃光。過了片刻,他走到床邊,把床單撕成一長條一長條的。他用小刀把這些布條結結實實地堵塞進窗框和門框的罅隙。安排停當後,他關掉煤氣燈,再把它開足,卻不去點火,然後死心塌地往床上一躺。
* * *
這晚輪到麥庫爾太太去打啤酒。她去打了酒來,同珀迪太太一起坐在地下室里。那種地下室是房東太太們聚集的地方,也是蠕蟲不會死的地方。
[「蠕蟲不會死的地方」:參見《新約·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節:「在那裡(地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今晚我把三樓後房租出去了,」珀迪太太對著一圈薄薄的泡沫說,「房客是個年輕人。他上床已經兩個鍾頭了。」
「真的嗎,珀迪太太?」麥庫爾太太極其羨慕地說,「你能把那種房間租出去世,真不簡單。那你有沒有告訴他呢?」她非常神秘地啞著嗓子低聲說了一些話。
「房間嗎,」珀迪太太用舌苔非常膩厚的音調說,「本來是備好傢具出租的。我沒有告訴他,麥庫爾太太。」
「你做得對,太太;我們是靠房租過活的。你真有生意頭腦,太太 。人們如果知道床上有人自殺過,多半就不願意租那間屋子。」
「就是嘛,我們要靠房租過活呀。」珀迪太太說。
「是啊,太太,一點不錯。就是上星期的今天,我還幫你收拾三樓後房來著。這么漂亮的一個姑娘,想不到竟用煤氣自殺——她那張小臉真惹人愛,珀迪太太。」
「就是嘛,她稱得上漂亮,」珀迪太太表示同意,可又有點兒吹毛求疵地說,「可惜左眉毛旁邊長了那麼一顆黑痣。你把杯子再滿上吧,麥庫爾太太。」
I. 國外知名短篇小說,經典的
莫泊桑《一家人》、《在一個春天的夜晚》、《戴麗葉春樓》,一八八二年有《菲菲小姐》、《一個兒子》、《修軟椅的女人》、《小狗皮埃羅》、《一個諾曼底佬》、《月光》、《遺囑》,一八八三年有《騎馬》、《在海上》、《兩個朋友》、《珠寶》、《米隆老爹》、《我的叔叔於勒》、《勛章到手了》、《繩子》,一八八四年有《燒傘記》、《項鏈》《幸福》、《遺產》、《衣櫃》
契科夫《柳樹》 《代表》 《胖子和瘦子》 《渴睡》《在催眠術表演會上》 《壞孩子》 《小職員之死》《變色龍》《我的「她」》 《跳來跳去的女人》 《演說家》 《凡卡》 《外科手術》 《裝在套子里的人》 《脖子上的安娜》 《乞丐》 《彩票》 《名貴的狗》 《帶閣樓的房子》 《出事》 《打賭》 《在流放地》 《夜鶯演唱會》 《農民》 《套中人》 《第六病室》 《醋栗》 《姚內奇》 《窩囊》 《渴睡》《草原》 《沒意思的故事》《柔弱的人》《敵人》
歐亨利《咖啡館里的世界公民》《財神和愛神》 《麥琪的禮物》(也稱作《賢人的禮物》) 《證券經紀人的浪漫故事》 《帶傢具出租的房間》 《包打聽》 《警察與贊美詩》 《愛的犧牲》 《姑娘》《醉翁之意》 《二十年後》《小熊約翰·湯姆的返祖現象》《叢林中的孩子》《鬧劇》《慈善事業數學講座》《幾位偵探》 《雙料騙子》《綠色門》 《婚姻手冊》《心與手》 《布萊克·比爾藏身記》 《索利托牧場的衛生學》 《蘋果之謎》 《吉米·海斯和繆里爾》 《催眠術家傑甫·彼得斯》 《最後一片葉子》《華而不實》《黃雀在後》《提線木偶》《五月是個結婚月》 《市政報告》 《沒有完的故事》《比綿塔薄餅》 《公主與美洲獅》《心理分析與摩天大樓》 托尼婭的紅玫瑰》 《我們選擇的道路》《虎口拔牙》《刎頸之交》《兩位感恩節的紳士》 《回合之間》 《汽車等待的時候》 《生活的波折》《女巫的麵包》 《信童傳情》 《菜單上的春天》 《迷夢》 《各取所需》 《聖羅薩里奧的兩位朋友》 《鍾擺》 《活期貸款》 《天窗室》 《第三樣配料》 《白鴿》
J. 求一篇外國作家寫的5000-10000字的文藝文章
小徑分岔的花園(共7269字)
(阿根廷)博爾赫斯 著
介於空間有限,我就不貼了,網上一搜就能找到。
網址:http://ke..com/view/769287.htm?fr=ala0_1#2
博爾赫斯足夠小資了吧
解讀文章
作者:殘雪
《曲徑分岔的花園》是以第一人稱敘述的關於迷宮的故事。
「我」——破譯謎中之謎的藝術家,阿伯特的延續。
阿伯特——已實現的「我」,我的一部分。
敵國——死神。
上司——命運。崔朋——先輩藝術家,歷史。
「我」怎樣進入迷宮中心
故事一開頭我的處境是這樣的:我是一名間諜,受到上司和敵國的雙重壓力(人的地位的確類似於間諜,人要在這骯臟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斷地出賣理想)。但我不是為當間諜而當間諜,我是被迫的,我心裡還有個嚇人的想法——要在間諜工作中體驗終極之謎。我的機運終於來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馬登上尉)的追擊,種種跡象都向我表明:這一次,我必死無疑。在這樣的絕望處境中我突然發生了變化。我,這個在對稱風格的中國花園里長大的孩子,現在已不再怕死,反而開始渴望絞刑架的體驗了,這種渴望里頭還包含了另外一種渴望,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遠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現的命運先生)宣告,這也許會是一次極其壯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戰。就這樣,我出於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宮的旅途。當時我深思熟慮地高聲說出了我的英明決定:我要逃走。我當然不是消極地逃,而是為了實現那個偉大的計劃,即在剩下的最後一點時間里進入迷宮的中心,破譯謎中之謎。
我是個膽小的人(沒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計劃的英雄主義成分,還有時間的緊迫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計劃登上火車,又一次逃脫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來之前進行最後一次演習,向我的命運表明:我決不是個被動等死的傢伙。我在逃離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滿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貫是個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贏了,即使這勝利只是短暫的,它也預示著全面的勝利——我將抵抗到最後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說明了我這個人有活的技巧,前程遠大。死神的面貌在歷史長河中變得越來越猙獰,人的演習也越來越採取兇殘的形式,但人只要敢於確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將迷宮的游戲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漸漸變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這雙眼睛錄下了那一天,也許是最後一天的流動,以及那個夜晚的降臨。
我就要走進我這一生中的迷宮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訴我,只要抱著信念,就會到達遠方的目標。我在那條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開始了關於迷宮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國雲南的總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藝術家,他一度辭去官職去寫書,並說他要造一座迷宮,讓大家在里頭迷路。後來的人發現誰也找不到那座迷宮,他寫的小說也沒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殺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宮里,想要破譯曾外公的謎。曾外公的迷宮是消失了的迷宮,我要在想像中讓它重現:
我想像它完好無損,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頂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裡,或者淹沒在水下;我想像它有無限大,已經不是由八角亭和條條曲徑構成,而是由河流、省分、王國……我想到一座迷宮中的迷宮,想到一座不斷擴展、彎彎曲曲、可以包括過去和未來、以某種方式包括天體的迷宮。[1]
想著這一些,世界於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無法最終戰勝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時間里不停地搞演習,那種打勝仗的演習,以期體驗無數的死或無數的生。我也明白了人為什麼看不見迷宮,因為迷宮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為了與死對抗而造出來的美麗對稱的建築,它沒有出口,人只有消滅了自己的肉體才能打開一個出口。
迷宮中心的風景
黑夜、樹林、樓閣、中國音樂、燈籠,這就是迷宮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顯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宮里,他是這個迷宮的主人。就像我要將他作為替身一樣,他也同樣要借我的手來找到他自己迷宮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當他說出「曲徑分岔的花園」這幾個字時,我馬上記起了我的歷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對稱的花園里長大的,現在阿伯特將那花園搬到了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緣關系。阿伯特給我的感覺是神甫同海員兩種氣質的混合,這樣的人往往會去造迷宮。我在心裡計算馬登上尉一小時之內還趕不到此地,便鎮定地坐下來聽阿伯特講曾外公的事業。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人,他既是總督,又是著名的詩人和書法家。但是有那麼一天,他突然預感到自己會死,這感覺越來越強烈,於是他在焦慮中思索起關於死亡的問題來。造迷宮的想法就是在這種情緒中產生的。曾外公妄想窮盡每一種可能的死亡體驗。迷宮造起來之後他才發現,體驗本身便是無限時間的無限分岔,時間是不可窮盡的,因此迷宮也必須是無限的。這令人絕望的真實使得崔朋寫下了那本充滿矛盾的、混亂的小說。在書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還活著。阿伯特由此得到啟發:小說本身就是迷宮。這位前輩藝術家還在信中留下這樣一句話:「我把我的曲徑分岔的花園留給多種(而不是全部)未來。」[2]這句話強調的是時間的無限,而強調時間的無限就是強調幻想高於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構成無限的迷宮。
2006-8-5 09:13 回復
風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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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就這樣,曾外公崔朋在寫作的過程中發現了通向無限和永恆的途徑。他那本想像中的書永遠寫不完,他在書中創造了多種未來、多種時間,那些時間又擴散、分岔,每一種結局都發生了,所有可選擇的全部選擇了,層次無限豐富,交叉點令人眼花繚亂,一種比喻里暗含了數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種原因導出數不清的結果,那些結果又成為另外的無數事物的原因……
阿伯特的講述讓我的想像一下子連貫起來了:我的迷宮和阿伯特的迷宮、曾外公的迷宮,以及曾外公的那本幻想中的書原來是一個東西,或者說時間的分岔讓我們三個藝術工作者在這一點上交叉,於是消失的迷宮在此地復原了。迷宮的本質也許就在於那連環套似的幻想,誰具有這樣的能力,誰就可以進來,這是人面對死神所進行的幻想營造,也是用謎來解謎的永久的游戲。這種營造或游戲中,一個人通過時間的秘密渠道同另一個人相通,今人通過時間的交叉站在古人的肩膀上,所有的夢都導向一個夢,一個夢又分解成無數個夢。這一切的根本動力是什麼呢?誰能具有這種力呢?絕望中的冒險沖動,狗急跳牆,這就是答案。
「英雄們就是這樣作戰的,心兒令人贊美地鎮定,刀光兇猛,心甘情願地去戰死。」[3]阿伯特的講述在我身上引起的共鳴表現為一種最深處的、本源的騷動,我更加堅定了「死」的決心,為終生的理想,也為最後的忠誠。
我只能用我的迷宮來使前輩的迷宮復活,也只能用我的迷宮來完成阿伯特的迷宮,但從此處也可以看出,迷宮並沒有限制,它向每個人敞開,問題只在於是否有拚死闖入的力。阿伯特的講述復活了曾外公的花園,我的體驗又復活了他們兩人的花園,我把我的多種時間的花園傳達給有同樣血緣的人,那人的體驗又將復活我的花園,如此下去,無休無止,那將是怎樣的景象啊!所以——
圍著這座住房的潮濕的花園里擠滿了不計其數的、看不見的人群。在另外的時間領域里,這些人就是我和阿伯特,一副秘密、忙碌、多形的樣子。[4]
但生命的圖像只限於幻想,幻想一停上,人就會看見死神馬登上尉。這個時候,他是出現在迷幻花園里的唯一的人,像塑像一樣強壯,永遠不可戰勝。我內心深處的騷動更明確了,因為「未來」已經可以看得見了,那個人正朝我們走來——我和阿伯特共同的未來。我朝阿伯特舉起了槍,驚心動魄的死亡體驗又一次產生。我和我的朋友阿伯特共同捍衛了理想,現在生命對於我已不再有意義,因為一切該做的都做了,迷宮的出口就在前方,接下去只要邁動腳步就可以了。那遠方的上司該作何感想?總是慢了一拍的馬登上尉又該作何感想?然而我還是悔恨和厭倦,不是為迷宮的理想,而是為我那屈辱卑劣的生活,為自己總是面臨你死我活的無奈的命運。我,一個可恥的間諜,一個靠吃死人肉為生的傢伙,卻在心裡珍藏著建造通天塔的宏偉計劃,這不是太不相稱了嗎?我怎能不悔恨呢?
人為什麼要建造迷宮
現在這個問題可以回答了。人之所以要建造迷宮,是因為死神在屁股後頭的追擊使他逐漸明白了難逃法網,到後來人便於絕望中產生了用死亡來做游戲、以豐富那漫漫的黑夜的時光的辦法。真正的死神越迫近,游戲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無畏的精神,也用他的身體,壯烈地展現了生之奧秘。
注釋
[1]《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132-133頁。
[2]同上,第136頁。
[3]同上,第137頁。
[4]同上,第1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