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典短篇英文小說
經典短篇小說好多呢!用詞比較簡單,但意義深刻!更重要的是每一篇都短小精悍!(符合你的要求哦)
1.《生火》傑克.倫敦 To Build a Fire (Jack LondonP
2.《厄謝爾府的倒塌》 愛倫.坡
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 (Edgar Allan Poe)
3.《項鏈》莫泊桑 The Necklace (Guy de Maupassant)
4.《警察與贊美詩》歐.亨利 The Cop and the Anthem
(O Henry)
5.《麥琪的禮物》歐.亨利 Magi's gift (O Henry)
6.《最後一片藤葉》歐.亨利 The Last Leaf (O Henry)
7.《加利維拉縣有名的跳蛙》馬克.吐溫 The Notorious Jumping Frog of Calaveras County
(Mark Twain)
8.《人生的五種恩賜》馬克.吐溫
The Five Boons of Life (Mark Twain)
9.《三生客》 托馬斯.哈代 The Three Strangers
(Thomas Hardy)
10.《敞開的落地窗》薩基 The Open Window (Saki)
11.《末代佳人》菲茨傑拉德 The Last of the Belles
(F.S.Fitzgerald)
12.《手》舍伍德.安德森 Hands
13.《伊芙琳》詹姆斯.喬伊斯 Eveline
14.《教長的黑色面紗》納撒尼爾.霍桑
❷ 求傑克倫敦的小說的簡介(中英文)
google翻譯的,短篇的自己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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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我想看傑克·倫敦的短篇小說集的原著,哪個版本比較好,給推薦一下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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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Jack London的小說:The Road 的評論和summary,中文英文都可以
傑克·倫敦(1876—1916)是美國作家,生於舊金山一個破產農民的家庭。因家境貧困,自幼從事體力勞動,當過童工,裝卸工和水手等,後又在美國各地流浪。靠勞動所得曾進過加利福尼亞大學學習。在1897年加入過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早年坎坷的生活經歷使他體會到下層人民的悲慘處境和人與人之間的激烈競爭,成為他後來從事創作的源泉。倫敦一共寫過十九部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和故事,三部劇本,以及論文、特寫等。主要作品有:小說集《狼的兒子》(1900)、中篇小說《荒野的呼喚》(1903)、長篇小說《海狼》(1904)、《鐵蹄》(1908)和《馬丁·伊登》(1909)、特寫集《深淵中的人們》(1903)等。
倫敦的創作思想較為復雜,受到過馬克思、斯賓塞、尼采等多人影響。作為現實主義作家,他在創作中帶有明顯的自然主義色彩,作品歌頌對生命的熱愛和對大自然的斗爭,同時反映了弱肉強食、生存競爭的哲學觀點。倫敦善於通過行動刻畫人物性格和揭示主題。小說結構緊湊,文字精煉,生動感人。
《馬丁·伊登》是傑克·倫敦的代表作,帶有自傳性質。主人公馬丁·伊登原是一個年輕的普通水手。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銀行家莫斯的女兒羅絲。他崇拜羅絲的純潔高雅,而羅絲也被他的粗野不羈所吸引。在愛情的鼓舞下,馬丁刻苦讀書,發奮寫作。但他們的感情遭到了莫斯夫婦的反對,羅絲同馬丁斷絕了來往。後來馬丁以極大的毅力獲得了成功,成為名作家。原先對他不屑一顧的人都對他另眼相看。羅絲也想重修舊好,被馬丁憤然拒絕。然而馬丁躋身於上流社會後,卻看透了資產者的自私和虛偽,在幻滅的痛苦中投海自殺。
《馬丁·伊登》是傑克·倫敦最有影響的作品,一則因為它具有明顯的自傳色彩,提供了認識、研究倫敦寶貴材料,二則由於它在思想上和藝術上有很高的價值,標志著美國現實主義文學在本世紀初的重要發展。
★《馬丁·伊登》的思想內容相當豐富。首先,它真實生動地描寫了一個出身微賤的作家的艱難的奮斗道路,表現了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一個正直作家的坎坷命運。其次,小說對資產階級的體面人物作了細致的解剖和無情的嘲諷。小說告訴人們,真正的野蠻人並不是馬丁和他所屬的階級,而恰恰是那些自詡為文明人的羅絲小姐和她的父母莫斯夫婦等。此外,小說對個人主義也作了一定的批判。馬丁為了贏得羅絲的愛情,竟可以不顧一切。他離開自己的階級和朋友,到頭來卻發現是南柯一夢。他後來的悔恨、落寞、空虛、孤獨和自殺,實際上是對個人主義的懷疑和否定。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在對個人主義進行鞭撻時,流露出對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和尼採的超人哲學的矛盾態度。 小說細致的心理描寫和善於通過人物的行動去揭示人物的性格這兩點,也為人們所稱道。
傑克·倫敦簡介:
倫敦,J.(1876~1916)美國小說家,生於加利福尼亞舊金山一個破產農民家庭。他從幼年起就不得不出賣體力養活自己。他當過牧童、報童、童工、工人、水手。他還參加過1893年大恐慌中失業大軍組成的抗議隊伍,以流浪罪被捕入獄,罰做苦工幾個月。出獄後,他一邊拚命幹活,一邊刻苦學習,廣泛涉獵達爾文、斯賓塞、尼采和馬克思等人的著作。他曾考進加利福尼亞大學,一年後輟學。後來受了阿拉斯加淘金熱的影響,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卻因病空手而歸,但帶回了北方故事的豐富素材。從此,他埋頭寫作,成為「出賣腦力勞動」的職業作家。傑克·倫敦從1900年起連續發表了許多短篇小說,通稱為「北方故事」,是他的成名之作。描寫英國倫敦貧民窟和工人的悲慘生活《深淵中的人們》(1903)、自傳體小說《馬丁·伊登》(1909)、政治幻想小說《鐵蹄》(1908)等許多中長篇小說和散文集,深刻地揭露資本主義社會的弊端和罪惡,有力地控訴資產階級對勞動人民的剝削,公開號召用階級斗爭和武裝革命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傑克·倫敦在不長的十幾年創作生涯中共寫了19部長篇小說,150多篇中短篇小說和大量文學報告集、散文集和論文。其中比較優秀的還有《荒野的呼喚》(i903)、《白牙》(1906)、《天大亮》(1910)、《月谷》(1913)、《黑西哥人》(1913),和受到列寧贊賞的《熱愛生命》(1906)。但是到了晚期,他逐漸脫離社會斗爭,為了迎合出版商的需要和滿足個人的物質享受也寫了不少粗製濫造的作品。1916年傑克·倫敦和他的代表作中的主人公馬丁·伊登一樣,在精神極度空虛和悲觀失望中自殺身亡。
▲·內容提要· 《馬丁·伊登》是傑克·倫敦的不朽作品。小說的前半部帶有自傳性質,取材於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和後來成名的過程。年輕水手馬丁·伊登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救了大律師摩斯的兒子亞瑟。為了感謝馬丁的救命之恩,亞瑟熱情邀他到家裡作客。摩斯家富麗堂皇的擺設,優雅文明的風度使馬丁眼花繚亂,驚慕不己。更使他心醉神移的是亞瑟年輕、美貌的妹妹羅絲。在馬丁的眼中,羅絲是那麼高尚純潔。對俗不可耐的公子哥兒膩煩了的羅絲也喜歡這個精力充沛、才智過人的無產者。在羅絲的鼓勵下,更確切地說,在憧憬「高尚而又純真的愛情」的巨大動力下,馬丁以超人的毅力發憤讀書,他只用幾個月的時間就學完了常人需要兩年才能學完的中學課程。他常常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像作者傑克·倫敦開始寫作時一樣,一邊做苦工,一邊學習、寫作,為的是能有朝一日躋身「上流社會」,成為可與羅絲匹配的「上等人」。盡管他不斷寫作,稿子一篇篇寄出,卻一次次遭到拒絕。後來,雖然羅絲私下與馬丁訂了婚,但是,她的父母認為馬丁是個缺乏教養、粗魯無禮的窮光蛋,因而竭力反對女兒與馬丁的進一步接近;摩斯家客廳里的闊老闊少也嘲笑、冷落馬丁。馬丁逐漸發現「上流社會」並非他過去想像的那麼高尚,那麼文明。在一次客廳辯論中,他直言不諱地批評了這些「高等人士」,冒犯了他們的尊嚴,從此被拒於摩斯家的門外。繼而羅絲也同他斷絕了來往。這時,馬丁痛苦地發現羅絲根本不是他想像中的「安琪兒」,而是一個目光短淺、庸俗的資產階級小姐。支撐他努力奮斗的精神支柱崩潰了,他無力再繼續寫作,只是將原先退還的稿件再寄給出版商和報刊雜志。沒想到,他的一篇作品被刊登了。一夜之間他成了名聞遐邇的大作家。請帖和稿約紛至沓來,金錢和榮譽接踵而至。昔日那些對他嗤之以鼻、攻擊嘲諷的「高貴人士」如今向他獻媚,「上流社會」向他敞開了歡迎的大門。摩斯家聽說他功成名就,急忙叫羅絲主動上門,哭哭啼啼地要求重歸於好,恢復婚約。然而,這時已爬上社會「頂峰」的馬丁卻看透了這些虛偽透頂、趨炎附勢的芸芸眾生;名譽和金錢,虛假的友誼和庸俗的愛情再也激不起他昔日那種對靠個人奮斗帶來個人幸福的憧憬,再也無法改變他對人生的冷漠態度。他痛恨這些渾身散發出銅臭的資產階級市儈,但也無法回到他原來出身的階級。他想到一個孤島上去過與世隔絕的隱士生活,但最終還是投海自殺,結束了他年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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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求TO THE MAN ON THE TRAIL傑克倫敦的這篇小說的故事梗概或者中文版
為趕路的人乾杯
「倒進去。」
「可是我說,基德,這不是太凶了嗎?威士忌加酒精已經夠糟了,要是再加上白蘭地、胡椒醬跟……」
「倒進去,究竟誰在調五味酒呀?」馬爾穆特・基德透過煙霧騰騰的蒸汽親切地微笑著。「孩子,等到你在這一帶跟我住得一樣久,總是靠著打兔子、釣鮭魚過日子的時候,你就會明白,一年只有一次聖誕節。如果過聖誕節,卻沒有五味酒,那就等於說,雖然洞已經挖到床岩上,仍舊沒有找到金礦礦脈。」
「你說得對,」大吉姆・貝爾登很贊成基德的話,他是從馬齊・梅,他的礦場里到這兒過聖誕節的,在過去的兩個月里,人人都知道,他完全靠著鹿肉過日子。「你還沒有忘了我們在塔納納河邊一塊兒配的那種烈酒吧?」
「唔,我想是的。伙計們,要是你們看見就因為用糖和酸面團釀出了那樣的燒酒,一大幫人全成了好鬥的醉漢,心裡一定很痛快的。這還是你出世之前的事了。」馬爾穆特・基德轉過來對著斯坦利・普林斯說,普林斯是一個年輕的采礦專家,在北方住了兩年。「當時,這一帶沒有一個白種女人,梅森想結婚。露絲的父親是塔納納族的酋長,他反對這件婚事,就像部落里其餘的人一樣。酒性很烈吧?
嘿,我把剩下的一磅糖都用上了,這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酒了。你們真應該看看那一次追逐,順著河追逐,一直又追過轉運線。」
「可是那個印第安女人呢?」路易斯・薩沃埃問道,這個高個子的法國種加拿大人聽得津津有味,因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英里驛的時候,就聽到了這件無法無天的事。
馬爾穆特・基德,這個天生好高談闊論的人,於是毫不掩飾地講起了這個北方的洛欽瓦爾的故事。不止一個到北方來冒險的粗魯漢子覺得心弦緊張起來,茫然若失地懷念著陽光普照的南方,那兒的生活,總比徒勞無益地跟寒冷和死亡斗爭要好一點。
「我們正好在第一塊冰融化的時候走上育空河,」基德在結尾的時候說,「她部落里的人只比我們晚了一刻鍾。可是這樣一來,就救了我們。因為第二次融冰,沖破了上游淤塞的冰塊,把他們攔阻在河那面了。等到最後他們趕到奴克魯克托的時候,全站的人都准備好了,在等著他們。至於結婚的事,你們問問這兒的魯勃神甫好了,他主持的婚禮。」
這位耶穌會的神甫取出了含在嘴裡的煙斗,只流露著教長式的微笑來表示他的喜悅心情,這時候,在場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有力地鼓起掌來。
「我的天:路易斯・薩沃埃叫了起來,這段浪漫故事好像使他非常感動,「那個小小的印第安女人,咱們的梅森真勇敢。我的天:
接著,一杯杯用洋鐵杯盛著的酒傳遞開了,浮躁的貝特爾斯就跳起來,唱起了他心愛的進酒歌:
「有一個亨利・華德・比契爾,
還有主日學校的幾個教員,
全喝起了黃樟根釀的酒;
可是你照樣可以打賭,
要是這酒有個合適的名兒,
那就是禁果釀的美酒。
哎嗨喲,用禁果釀的美酒。」
於是,所有的酒徒都大聲合唱著:
「哎嗨喲,禁果釀的美酒:
你照樣可以跟他們打賭,
要是這酒有個合適的名兒,
那就是禁果釀的美酒:
馬爾穆特・基德的這種嚇人的混合酒發生了作用:
宿營地的人和過路投宿的人在那種暖烘烘的熱力影響下,都活躍起來,圍著餐桌,說笑話,唱歌,講著過去冒險的故事。這些從十幾個國家來的異國人,互相敬酒。那個英國人普林斯為「山姆大叔,新世界的早熟嬰兒」幹了一杯;
美國佬貝特爾斯舉杯「祝賀女皇,願上帝祝福她」;薩沃埃同那個德國商人邁耶斯,也為阿爾薩斯-洛林碰杯暢飲起來。
這時候,馬爾穆特・基德站起來,手裡端著酒杯,向油紙窗瞧了一眼,窗上結的冰霜足足有三英寸厚。「祝今天夜裡趕路的人身體健康。但願他的干糧足夠維持到底,他的一群狗始終不垮;
但願他的火柴永遠不會劃不出火。」
啪:啪:他們聽到了熟悉的狗鞭的聲音,馬爾穆特那一群狗的嗚咽般的嚎叫和一輛雪橇駛近木房的沙沙聲。他們的談笑漸漸消沉了,大家都在等待下文。
「是個老手,先顧狗,再顧自己。」馬爾穆特・基德悄悄地對普林斯說,他們聽到狗咬東西的聲音,像狼一樣的嚎吠和痛苦的狺狺聲,這些聲音一傳到他們的有經驗的耳朵里,他們就知道那個陌生人正在打退他們的狗,喂他自己的狗。
終於傳來了預料中的敲門聲,聲音急促而有力,於是,那個陌生人進來了。燈光照得他睜不開眼睛,他在門口停了一會兒,大家趁此機會仔細地打量了他一下。他是一個很引人注目的人,穿著一身北極的羊毛衣和皮衣,簡直跟畫上的人一樣。他有六英尺二三英寸高,寬寬的肩膀,厚厚的胸脯,配得非常勻稱,一張修得精光的臉凍得紅通通的,長長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結滿了白冰,狼皮大帽子的護耳同護頸都鬆鬆地敞開來,他好像真的是冰霜世界裡的一位國王,才從黑夜裡走出來。他的厚呢夾克外面,系著一條子彈帶,皮帶上吊著兩支柯爾特式自動手槍和一把獵刀,手裡拿著一根必不可少的狗鞭,還背著一支口徑最大、式樣最新的無煙步槍。他走上前來的時候,盡管步伐很穩定,很有彈性,但是他們仍舊看得出他已經很累了。
一陣尷尬的沉默,可是他熱誠地招呼了一聲,「伙計們,你們好吧?」就使他們很快感到自在了。馬爾穆特・基德和他緊緊握起手來。他們雖然從來沒有見過面,可是彼此久聞大名,一見面就相互認出來了。客人還沒有來得及說明此行的目的,主人就迅速向他介紹了大家,並且把一杯五味酒硬塞到了他手裡。
「有三個男人趕著八條狗拖的一輛柳條車身的雪橇,過去多久啦?」他問道。
「那還是兩天以前的事了。你在追趕他們嗎?」
「對,那是我的雪橇和狗。那三個該死的小子,簡直是從我的鼻子底下把它們趕走的。我已經追上兩天的路程――再追一程就趕上他們啦。」
「估計他們會跟你拼一下吧?」為了不使談話中斷,貝爾登問道,因為這時候,馬爾穆特・基德已經把咖啡放在爐子上,正忙著煎腌豬肉和鹿肉。
這位陌生人意味深長地拍了拍他的左輪手槍。
「你什麼時候離開道森的?」
「十二點。」
「昨天夜裡嗎?」貝爾登問,以為這是當然的事。
「今天白天。」
周圍的人都嘖嘖稱奇起來。這是很有理由的,因為這時正是午夜,在十二個小時內,在非常難走的冰河上奔跑了七十五英里,這可是不能譏笑的。
不過,他們的談話不久就變得和這個人無關了,大家都回憶著童年時的情景。在這位陌生的青年人吃起他那頓簡陋的飯食的時候,馬爾穆特・基德仔細地研究了一下他的相貌。不久,他就斷定了這是一張正直、誠實、坦率的臉,他很喜歡這個人。這個陌生人年紀還輕,可是臉上已經牢牢地印上一道道勞碌辛苦的皺紋。他的臉色,雖然在談話的時候很親切,在休息的時候很溫和,但是仍舊看得出,到了要動手的時候,尤其是在以寡敵眾的時候,他那雙藍眼睛會射出嚴厲的、鋼鐵一樣的光芒。他的寬大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說明了他的那種粗野的又頑強又不可制伏的性格。不過,盡管他具有獅子一樣的特性,他仍然有一種溫柔的,帶著少許女人氣的神色,說明了他是一個多情善感的人。
「我就是這樣和我的老婆結婚的,」貝爾登結束他求婚的動人故事說,「她說,爸爸,我們來了。』她父親對她說,你這該死的,』然後又對我說,吉姆,你,你把你那套好衣服換下來,吃飯之前,我要你把那四十畝地給我大部分犁好。』接著,他扭過臉對她說,你,薩爾,你趕緊去洗盆子吧。』說完了,他好像用鼻子嗤了一聲,和她親了親嘴。我真快活極了――可是他看見我還沒走,立刻大吼了一聲,你,吉姆:』我就連忙跑到谷倉里去啦。」
「有孩子們在美國等著你回去嗎?」陌生人問道。
「沒有,薩爾還沒有生孩子就死了。我就是為了這個才到這兒來的,」貝爾登心不在焉地點起了煙斗,因為煙斗已經熄了,可是,接著他又高興起來,問道,「你怎麼樣,先生,是結了婚的人嗎?」
作為答復,他打開懷表,把它從一根當做表鏈用的皮帶上解下來,遞了過去。貝爾登挑亮了油燈,細細地瞧著表殼裡面,自言自語地粗魯地稱贊著,然後把它遞給路易斯・薩沃埃。薩沃埃喊了好幾聲「我的天:之後,把它遞給了普林斯,他們看出他的手在發抖,眼睛裡平添了一種異常的溫柔神色。於是,這只表就從一隻粗手裡傳到了另一隻粗手裡――表殼里粘著一張女人的照片,懷里抱著一個孩子,正是這些人想像中的那種叫人難以割捨的照片。還沒有看到這種珍奇物件的人都充滿了強烈的好奇心,已經看過的都變得一聲不響,想起了往事。他們都能夠毅然承受飢餓的痛苦,壞血病的折磨,或者立刻可以致人於死地的荒野同洪水,卻毫無懼色,可是這個陌生的女人同孩子的照片,卻使他們全變成了女人同孩子。
陌生人收回他的珍寶的時候說:
「我還沒有見過這個孩子――據她說,是個男孩子,已經兩歲啦。」他依依不捨地又向表裡瞧了一會兒,才合上表殼,扭過頭去,可是動作不夠快,並沒有來得及掩藏住他忍住好久的,像泉涌一樣的眼淚。
馬爾穆特・基德把他領到一張床旁邊,叫他上床躺下。
「到四點整叫醒我。可別誤了我的事。」是他說的最後幾句話,過了一會兒,他便在筋疲力盡中呼呼睡著了。
「我的天:他可真是個有闖勁的伙計,」普林斯稱贊道,「帶著狗趕了七十五英里路之後,只睡三小時,然後又要開路。他是誰呀,基德?」
「傑克・威斯頓德爾。在這兒待了三年,一無所有,除了他幹活像牛馬一樣那種名聲,可是他的運氣要多壞有多壞。我一向不認識他。但是塞特卡・查理跟我講過他的事情。」
「這可真不容易,像他這樣,有了這么年輕可愛的媳婦,居然會跑到這種荒涼的地方,白白浪費光陰。這兒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兩年。」
「他的毛病是過分剛強固執。先前有兩次賭錢,他也賺到了不少錢,可是都輸光了。」
說到這里,他們的談話就給貝特爾斯的一陣喧叫聲打斷了,因為那張照片的作用已經開始消失。過了不久,他們就在粗魯的狂歡里,忘掉了只有單調寡味的伙食和勞累磨人的凄涼歲月。這時候,只有馬爾穆特・基德一個人似乎還沒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很多次。有一次,他戴上無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貯藏室里摸索起來。
他無論如何也不能等到指定的時間,他提前十五分叫醒了他的客人。這個身材巨大的年輕人,身體僵得很厲害,必須激烈地揉搓一陣才站得起來。他吃力地搖搖晃晃走出了木房,發現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備停當,只等他動身了。大夥都祝他一路順利,能夠很快地追上去,接著,魯勃神甫匆匆為他祝福,就領著一鬨而散的這一群人回到木房裡去了。這也難怪,光著耳朵和手,面對著零下七十四度的寒冷天氣,可很不好受。
馬爾穆特・基德送他上了大路,就熱誠地握著他的手,囑咐他幾句。
「你在雪橇上會找到一百磅鮭魚子,」基德說,「狗吃這種東西走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魚走的路程那麼遠。你也許指望在佩利能買到狗糧,可是你買不到。」那個陌生人吃了一驚,眼睛裡閃現出光芒,可是沒有插嘴。「不到五指河,不論人食狗糧,你連一兩也買不到。那是非常難走的二百英里路程。到了三十英里河,要留神沒有結冰的地方,你一定得抄近路,走巴爾傑湖上那條捷徑。」
「你怎麼會知道的?消息總不會傳得比我還快吧?」
「我沒有聽到什麼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知道。不過,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那群狗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賣給他們的。但是,有一次,他跟我品評過你,說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話。我已經看到了你的相貌,我很歡喜你那張臉。我已經看出……算啦,他媽的,你還是快點趕路,趕到海水那邊。回到你老婆那兒去吧,還有……」說到這里,基德脫下手套,猛地掏出了他的皮口袋。
「不,我用不著。」眼淚凍結在他的臉上,當他抽搐地緊握著基德的手的時候。
「既然這樣,那就別捨不得狗,只要它們一倒下來,就切斷套繩。要買幾條狗,就是十塊錢一磅也應當覺得便宜。你在五指山,小鮭魚河同胡塔林卡可以買到狗的。還有,千萬注意腳不要弄濕了,」這是他的臨別贈言,「旅程一直維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低於這個數,你就生一蓬火,換換襪子。」
才過了十五分鍾,一陣叮叮當當的鈴聲宣布有新客人來了。開門之後,一個西北地區的騎警走了進來,後面跟著兩個趕狗的混血兒。他們跟威斯頓德爾一樣,也是全副武裝,神色很疲倦。那兩個混血兒是生來會趕路的人,滿不在乎,可是那個年輕的警察卻累壞了。不過,由於他那個民族的頑強固執的性格,他還是撐住了,可以說,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來,他就撐得住。
「威斯頓德爾走了多久了?」他問道,「他在這兒歇過腳,是不是?」這些話簡直是多餘的,路上的雪橇痕跡早就清清楚楚地說明了一切。
馬爾穆特・基德看出了貝爾登的眼色,知道其中必有原因,就推託搪塞地回答道:「走了好一會兒啦。」
「爽快點,伙計,照實說吧。」警察訓斥道。
「你好像要馬上找到他。難道說,他在道森出了什麼亂子嗎?」
「他搶了哈利・麥克法蘭四萬塊錢,在太平洋港灣公司的商店裡換到一張西雅圖的支票,要是我們不追上他,誰會攔住他,不讓他兌現呢?他走了多久啦?」
這時候,馬爾穆特・基德已經發出了暗示,每一個人都收斂住詫異的眼色,這個年輕的警官看來看去,張張臉都跟木頭人一樣。
他邁開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向他提出問題。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雖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瞧著他的同胞的坦率認真的臉色,仍舊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話來回答他。
這時候,警察偶然看到了魯勃神甫,知道他不能撒謊。「走了一刻鍾了,」神甫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經休息了四個鍾頭。」
「已經走了十五分鍾,而且精神勃勃:
我的天:這個可憐的傢伙又累又失望,不由得蹣跚地後退了兩步,幾乎昏倒,然後他就喃喃地說,他從道森趕到這兒,費了十小時的工夫,那群狗都累壞了。
馬爾穆特・基德硬塞給他一杯五味酒,接著,他就轉身向門口走去,吩咐那兩個趕狗的人跟著他走。可是暖和的房間同休息一陣的希望太誘人了,他們拚命反對。基德非常精通法國的方言土語,連忙注意地聽著。
他們賭咒發誓地說,那一群狗垮了,走不了一英里路,就得開槍打死沙瓦希同巴比特它們,其餘的狗也是一樣糟。無論人和狗,都要休息一下才好。
「借給我五條狗,行不行?」他轉過身,對馬爾穆特・基德說。
可是基德搖了搖頭。
「我可以用康士坦丁隊長的名義,給你開一張五千元的支票――這是我的證件,批准我,隨意提款。」
又是默默地拒絕了。
「那我就要用女皇的名義徵用你的狗了。」
基德瞧了瞧自己的儲備充足的武器庫,表示懷疑地微微一笑,那個英國人了解自己無能為力,就扭轉身,向門口走去。可是那兩個趕狗的人仍然反對,他於是回轉身來,凶惡地罵他們是女人,雜種,那個年紀比較大的混血兒站起來的時候,氣得一張黝黑的臉通紅,而且痛快淋漓地回敬了幾句,說要讓領隊的狗跑得筋疲力盡,把他埋在雪裡才高興。
那個年輕的警官,鼓足渾身的勁兒,堅定地向門口走過去,裝出很精神的樣兒。可是他們都明白,而且很欽佩他這種驕傲勁兒。不過,他也掩蓋不住掠過他的臉上的一陣陣懊惱神情。那一群身上結滿了冰霜的狗都蜷縮著卧在雪裡,簡直沒有辦法使它們站起來。這一群畜生在痛打之下哀嚎起來,因為趕狗的人們非常生氣,非常殘酷。後來,直到他們切斷套索,把領隊的狗巴比特拖了出去,它們才拉動了雪橇,走了起來。
「這個該死的流氓,騙人的傢伙:「他媽的:
根本就不是好人:「一個賊:「比印第安人還壞:很清楚,大家都冒火了――首先,因為他們都受了騙,再者,在北方,誠實是最寶貴的品德,現在,連這樣的道德也遭到了破壞。「知道這傢伙幹了壞事,還要幫他的忙。」所有人的譴責眼光都轉移到馬爾穆特・基德身上。這時候,他正在房間的角落裡把巴比特安置得舒服一點,於是,他就站起來,默默把剩下的五味酒全斟在各人的杯子里,作為最後一巡。
「今天晚上可真夠冷的,伙計們――真是冷得刺骨,」他用這些不相乾的話作為替自己辯護的開場白,「你們都趕過路,都知道那是怎麼回事。不要打落水狗。你們只聽到一面之詞。就拿那些跟咱們一鍋吃飯,合蓋一條毯子的人來說吧,誰也不比傑克・威斯頓德爾清白。去年秋天,他把所有的積蓄,四萬塊錢,交給裘・卡斯特爾到英國自治領地去買進股票。今天他本來會變成一位百萬富翁。可是當時,他要留在環城照顧一個生壞血病的朋友,而卡斯特爾幹了什麼事呀?
他跑到麥克法蘭的賭場里,把賭注加到最大限額,一下子全輸光了。第二天,大家在雪地里找到了他的屍首。可憐的傑克本來打算今年冬天回家看望老婆和沒見過面的孩子。你們要注意,他只拿走了四萬塊錢,正好是他那個伙計輸掉的。好吧,他已經走了,你們打算怎麼辦呢?」
基德瞧著周圍審判他的這些人,看出他們的臉色都緩和下來,就高高地舉起了酒杯。「那麼,讓我們為今天晚上趕路的那個人的健康干一杯吧;但願他的糧食夠吃;
但願他那一群狗不跌倒;但願他的火柴一劃就著;願上帝保佑他一路順利,祝他幸福,祝他……」
「讓那個騎馬的警察見鬼去吧:貝特爾斯和大家碰著空杯子,大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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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日頭》 Burning Day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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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門沒幾天活了。」梅森吐出一塊冰碴,哀憐地瞧著這只凍壞了的狗,之後又拿起它的爪子,塞進自己的嘴裡,繼續咬出深嵌在它爪趾間的冰塊。幹完這事後,他一邊把狗推開,一邊說道:「名字動聽的狗從來不堪重用。它們跑著跑著就垮掉了,事兒沒做完就嗚呼哀哉了。可那些名字土氣的狗,像卡斯亞,西瓦施,或者哈斯基,你見過它們這樣不行嗎?沒有,老哥,像舒肯吧,它……」
嗖!那條瘦狗一下躥上來,尖牙差點咬到梅森的喉嚨。
「想撕我,嗯?」鞭柄猛擊在那狗頭上,它倒在雪地上,渾身顫抖著,一股黃涎從牙邊流出來。
「一點不錯,瞧見了?舒肯就有一股蠻勁。我打賭,不出這周卡門就成了它的口中食。」
「我也打個賭吧,」基德一邊回答,一邊翻烤著火堆前的凍麵包,等著它化開。「我賭在到達目的地前我們就會吃掉舒肯。你說呢,露絲?」
那印第安女子往咖啡里放了塊冰,目光從基德轉到丈夫身上,然後又轉到那群狗身上,一言不發。事情很明朗,不用回答。離目的地還有兩百英里,一路荒無人煙,只有不足六天的干糧,狗則一無所有。還能有什麼別的答案嗎?
兩男一女,圍火而坐,吃起中餐,食物之少,只能說比沒有強一點。由於是午間小憩,狗都帶著挽具趴在一邊,望著主人吃的每一口,個個口水直滴。
「從今天起,再沒午餐了,」基德說,「對這些狗得盯著點——它們開始敵視我們了,一有機會,就會撲倒我們中的一個。」
「我當過衛理青年會的會長,還在一所主日學校教過書。」梅森陷入往事中,目光注視著自己騰起熱氣的鹿皮靴,冒出一句沒頭沒腦的話。當露絲往他的杯子中倒水時,他才醒過神來,「托上帝的福,茶,我們還多的很!我在田納西見過茶葉是怎麼長的。眼下為一塊熱玉米餅,我什麼都豁得出去!別急,露絲,不久,你就不會餓肚子了,不用再穿這鹿皮靴了。」
聽到這話,那印第安女人的臉陽光燦爛了,兩眼中放射出對白人丈夫的深愛——這是她有生以來見到的第一個白種男人——也是她見過的第一個對女人比對牲口要好的男人。
「真的,露絲,」她的丈夫用兩種語言的土話混著說,總算雙方都能聽懂;「走完這段路,我們去奧德賽。坐白人的獨木舟去鹽水河。那條河可不好玩,浪大——從來都是白浪滔天。河又寬又長,一望無涯——要走十天,二十天,四十天……」他屈指算著——「白天黑夜都在水裡走,風高浪急。之後,你就到了一個大鎮子,人多極了,就像夏天的蚊子那麼多。那裡的屋子,噢,高高的印第安的棚屋——真高呀,有十棵、二十棵松樹那麼高。哈,棒極了!」
他說不清楚了,停下來,求助般地瞧瞧基德,然後賣力地比劃起來,一棵接一棵,二十棵松樹高的棚屋。基德嘴角掛著微笑,露出一絲嘲諷;而露絲則驚訝地睜大雙眼,露出極度的快樂;對丈夫的說笑,她半信半疑,但他這樣討她的歡心,讓這可憐的女人高興極了。
「然後你走進一個箱子,『噗』的一聲你就飛上天了。」為了具體點,他向空中拋出空杯子,又一下接住,叫道:「猛擊一掌,你就下來了。啊,萬能的巫師!你去育空堡,我去北極城——二十五天的路程——我們一直用巫師的繩子聯系——我對著繩子的一頭兒說:『嘿,露絲!你好嗎?』——你問,『你是我的好丈夫嗎?』——於是,我回答:『是呀』——你又說:『沒有蘇打粉了,烤不出好吃的麵包來。』——我又說:『到倉房去找找,在麵粉下面;再見。』你去找了,找到許多蘇打粉。你一直在育空堡,而我在北極城。嘿,這巫師可真神啦!」
露絲那麼天真地笑了,而兩個男人開心地大笑了。狗群一陣騷亂,打斷了關於奧德賽的奇思妙想,當狂吠的鬥士們被扯開時,露絲已捆好雪橇,一切就緒,准備上路。
「駕!波爾第!嘿,走啦!」梅森威風地舞動鞭子,狗在雪橇壓出的冰轍上低嗥著,一聲令下,雪橇便疾馳而出。露絲作為第二隊緊跟著,基德幫她起動上路,自己殿後。盡管基德體格魁偉,一拳可擊倒一頭公牛,但他卻不忍打這些可憐的東西,差不多沒一個駕狗雪橇的人像他這樣遷就狗——一定不會有。一看到狗吃苦他就流淚。
「好啦,上路吧,你們這些可憐的疼腳鬼。」試了幾回,狗們沒能拖動滿載的雪橇,他低聲哄著它們。他的耐心沒有付諸東流,狗們嗚咽著,雪橇終於拉動了,快步追上前面的夥伴。
沒人言語了,苦難的旅程容不了這樣的享受。人生的勞役,莫過於在北極地帶跋涉。在這蕭索的無人區行進,如果沉默一天就能一路平安,乃是最高的快樂了。
充當開路先鋒,是最累人的苦差了。每前進一步,這種底部呈扁平蹼狀的雪鞋都要陷進沒膝的深雪中。然後拔出腳,要筆直向上,若略有偏差都會帶來麻煩,行走時必須將雪鞋拔出雪面;然後向前邁,踩下去,另一隻腳則須垂直拔出雪面半碼高。初次這樣跋涉的人,即使他幸運地不讓自己絆倒在地上,也只能堅持走上一百碼,就會累得再也走不動了。要是一個人不靠狗開路,自己這樣走上一天,那麼晚上他便可毫不慚愧地爬進睡袋,那種成就感是他人想像不了的。要是一個人能在朗特瑞爾的漫長旅途中走上二十天,那天上的眾神都要肅然起敬了。
時光在流逝,這白色的寂靜令旅人為之敬畏,他們全心全意地專注於自己的苦役。天地有眾多手腕使人類感到自我的渺小和生命的可貴——洶涌的潮汐、狂猛的風暴、懾人的地震、轟隆的雷電——但一切手腕莫過於這白色的寂靜。一切止息了,萬里無雲,天空色如黃銅;最輕的耳語都令人產生瀆神之感。在這樣的天地間,人臣服了,唯恐弄出一點響動。一粒細微的生命在穿越陰魂主宰的雪原,他因感到自己的冒犯而哆嗦不停,感到自己不過是一個蟲子。種種古怪念頭紛紛而至,周圍的一切都難以測度,這神秘是天地無言的象徵。對死亡,對上帝,對宇宙的恐懼向他襲來——對生命和再生的希望,對永生的渴求,對生命奧義徒勞的探索——這就是——假如存在——人與上帝同行。
一天就這樣過去了。河流開始拐大彎了,梅森駕著他那隊雪橇帶隊抄近路從陸上彎道插過去。他們被高高的堤岸擋住了去路。盡管露絲和基德在雪橇後面一次次地向上推,卻都滑了下來。於是大家聚集力量再來一次。那些可憐的畜牲已餓得虛弱不堪,使出了最後的力氣。向上——向上——雪橇爬上了岸頂,領頭狗向右一歪,帶得它身後的狗都向右甩過去,撞在了梅森的雪鞋上。情況不妙,梅森一下被撞倒了;拖索中的一條狗也跟著倒了,結果雪橇向後翻扣下來,所有的東西都被摔到河岸底部。
鞭子猛地抽向狗們,特別是那隻跌倒的狗挨得最多。
「梅森,別打啦!」基德哀求道:「這可憐的傢伙已不行了。等等,把我的狗隊套上。」
梅森揚起的鞭子停住了,故意等他說完最後一個字,然後甩出長長的一鞭,暴風雨般地打在了那隻觸怒了他的狗身上。卡門——正是卡門——在雪地上顫抖著,哀號著,翻倒在一邊。
這是一個糟透了的時刻,路上出了不小的麻煩——一隻垂死的狗,兩個怒氣沖沖的夥伴。露絲憂郁的目光從這個男人轉向那個男人,盡管基德眼中充滿譴責,他終於把怒火壓下去。他向那隻狗彎下身去,割斷它身上的挽具。誰也吐不出一句話。兩隊狗合拉一隊雪橇,困難解決了。大家繼續前進,那隻快不行了的狗,拖著身子跟在最後面。只要一個生命還能走,就不能打死它。還得給它最後一次機會——要是它能爬到宿營地——要是能射到一隻麋鹿,它就能活下來。
梅森仍舊充當開路先鋒,他已為狂怒的行為而後悔,但又決不願意表露出來,一個巨大的危險正在前面等著他,他對此一點感覺都沒有。
在陰冷的背坡下,有一片密林,他們在其間穿行。距離小路五十英尺或更遠一些的地方聳立著一棵巨松。幾百年來,它一直聳立在那裡,幾百年以前就命定它將有這么一個下場——或許梅森也是命定如此。
他彎腰去系緊鹿皮靴帶。雪橇停下來,狗們靜卧在雪中,一聲不吭。寂靜在此刻變得詭異:雪林中連一絲風聲也沒有。寒寂使天地的心和它唇都凝止了。一聲嘆息,讓空氣震撼了——它們好像並沒有聽到它,而是感受到了它,就像在真空中對動作的預感一樣。
那株巨松帶著積沉的歲月與冰雪的重負,在生命的悲劇中完成了最後的使命。梅森聽到了危險的斷裂聲正想跳開,但差不多剛站直身子,巨松就沉實地砸在了他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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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這個可以當作愛好 但是功利性的學習英語沒多大用處 翻譯的話你文筆也要好才行 英語功底也要很好 畢竟英文中有許多用法是我們沒有接觸過的 如果你很多空閑時間 那麼做吧 既增長知識也算是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