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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奧康納的短篇小說

發布時間:2021-04-23 08:45:14

① 外國文學名著欣賞

斜坡巷的杜利先生死了,這對我爸爸是個可怕的打擊。杜利先生是位流動銷貨員,自己有小汽車,兩個兒子上的都是多米尼克教會學校。論社會地位,他要比我們高出十萬八千丈,但從來不擺臭架子。杜利先生是個知識分子,也象所有的讀書人一樣,他最喜歡的就是聊天;而爸爸呢,還勉強算得上讀過好些書,能夠欣賞知識分子的高談闊論。杜利先生真是個了不起的聰明人。他做生意交遊很廣,與宗教界又常有接觸,所以城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幾乎沒有不清楚的。他夜夜從街那邊走到我們家來,對我父親大談新聞背後的新聞。他嗓門低低的,很誘人,臉上常帶著聰穎的笑容。爸爸總是驚訝地傾聽,不時也說幾句引他住下講。爸爸還會得意洋洋地插上這么一句,滿面生輝地問我母親:「你知道杜利先生要告訴我什麼事嗎?」直到今天,每逢有人向我傳播什麼小道消息,我還總是想問:「是不是杜利先生告訴你的?」
直到我親眼看見他穿著褐色的壽衣躺在那裡,蠟黃的手指上纏著念珠,我還是不能把噩耗當真。我總還覺得其中有詐,說不定哪一個夏日的黃昏,杜利先生又會在我家門口出現,向我們大揭陰間黑幕。可是爸爸卻很難過,這既因為杜利先生與他年齡相仿,他的死難免叫爸爸擔心什麼時候也輪到自己,也因為從此以後,再也沒人會把市政當局骯臟的內幕新聞告訴他了。我們布拉尼巷裡,象杜利先生一樣讀報的居民屈指可數,而且他們都不忽略這一事實:我爸爸只是個干力氣活的。就連沙利文木匠,雖然他壓根兒算不了老幾,也自認比爸爸高出一頭。因此,杜利先生的死的確非同小可。
「兩點半到達克拉公墓。」爸爸若有所思地放下了報紙。
「你該不是要去參加葬禮吧?」媽媽發慌了。
「這也該料得到的。」爸爸已察覺到媽媽反對的意思,「我可不能讓人說閑話。」
媽媽按捺著性子說:「我看你去不去送葬,在別人眼裡,不過和你送不送他上殯儀館一樣罷了。」
(當然羅,「上殯儀館」是另一回事,因為送屍體上殯儀館是下工後的事,而送葬卻意味著少掙半天工錢。)
「那些人又差多全都不認識我們。」她又補上一句。
「上帝保佑我們,」父親庄嚴地回答,「要輪到我們自己,也會希望人家來的。」
平心而論,為了老鄰居,爸爸從來都是捨得放棄半天的收入的。主要的原因倒不是他喜歡葬禮,而是他是個講良心的人,他希望別人怎麼待自己,也就怎麼去待別人;他一想到日後自己死了,別人也一定會為他舉行體面的葬禮,就感到莫大的安慰。不過,也得為媽媽說句公道話,她倒不是吝嗇半天的收入,這好歹我們總還算大方得起。
你要知道,爸爸有個大毛病——酗酒。他可以強忍住,幾個月甚至幾年,滴酒不沾。這種時候他可真象金子打成的好人。早上他總是頭一個起來,燒好茶端一杯到媽媽床頭,晚上也總是呆在家裡讀報;他用省下的錢買了一套嶄新的藍嗶嘰衣服,還有頂圓頂呢帽。他譏笑那些酒鬼笨蛋,一星期一星期把掙來的血汗錢送進酒店老闆的腰包;有時候,為了打發無聊的時光,他還拿出紙筆,精確地計算一番,看看當一個禁酒主義者每周能省下多少錢。由於天性樂觀,有時他還會把可能的壽命也計算在內,得出的總數叫人興奮得喘不過氣來。到他歸天之時,會有好幾百鎊呢!
我似乎只知道,這是個不詳之兆,說明他心裡的驕傲情緒已經膨脹,他自認為要比鄰居們強。遲早這種情緒會膨脹到非要發泄不可的地步,一定得慶祝一番才甘休。於是乎他就來上一杯——當然不是威士忌,不是諸如此類的烈酒——只是黑啤酒之類溫和無害的飲料。可這一來就糟了。第一杯剛下肚,他就意識到自己當了傻瓜,要用第二杯來洗刷這恥辱的記憶,沒用,又幹上第三杯……最後回家的時候,他已經醉得踉踉蹌蹌的了。正如勸人為善的印刷品上所說,從此開始了「醉漢發展過程」。第二天他總是頭暈得沒法上工,只好讓媽媽去替他請假。接下來的兩個星期里,他會又變得可憐、粗野、沮喪。他一旦喝開了頭,就會一個勁喝下去,直到連廚房裡那座時鍾也喝光。媽媽和我太熟悉這一切了,所以對所有能挑逗他酗酒的危險機會都怕得要命。葬禮,也是這種機會之一。
「我得上鄧菲那兒去干半天活,」媽媽憂心忡忡地說,「可誰來照管拉里呢?」
「讓我來吧,」爸爸和藹地說,「走動一下對他也有好處。」
用不著多說,大家都明白,我才用不著別人照看,要讓我留在家,我還能把索尼照料得好好的呢。要我跟父親一道,是想讓我充當他的制動器。盡管我這個制動器從來不靈,但媽媽還是認定我行。
第二天,我剛放學回來,爸爸已在家裡。他替我和他煮了一盅茶。他煮茶是好手,但干別的手腳都太笨;他切麵包的那個樣子簡直叫人打戰。喝過茶,我們就走下斜坡上教堂去。爸爸穿著他最好的那套藍嗶嘰,圓頂呢帽斜戴在頭上,有點風流哥兒的味道。他在來送葬的人當中,發現了彼得·克勞利,真是高興極了。彼得也是個危險信號,憑以往星期日早彌撒後的經驗,我早就懂得這一點。就象媽說的,他是壞人,他參加葬禮只為了不花錢白喝酒。事實上他根本就不認識杜利先生!爸爸也有點瞧不起他,認為他還不如那些把血汗錢花在酒店裡的笨蛋,因為他喝酒差不多從不自己掏腰包!
在爸爸看來,這葬禮夠氣派的。我們還沒出發,還沒冒著午後的陽光,跟在靈車後面朝墓地走去,他已經把一切都調查得一清二楚了。
「五輛馬車!」他報道說,「五輛馬車,十六輛蓬車!一位市府參事,兩名地方議員,還有不計其數的教士。自從酒店老闆威利·麥剋死後,我還沒見過誰的葬禮有這種排場。」
「這自然羅,他人緣好呀。」克勞利的沙啞嗓門響了。
「我的天,還用你來告訴我?」父親尖聲說,「難道他不是我最要好的老朋友?他去世前兩天——僅僅兩天哇——他那天晚上還到我家來著,把住宅合同的情況告訴我。市政府那些人全是強盜。不過,就連我也沒料到他結交有這么廣。」
爸爸快步朝前走,興奮得象個小孩,周圍的一切都叫他感興趣:送葬者、山迪威爾路上的漂亮房屋。最危險的信號全出現了:陽光燦爛的天氣,氣派十足的葬禮,僧俗兩方面的大人物。這一切都在挑逗、刺激,讓父親暴露出天性中虛榮、輕浮的一面。眼看他的老友被送進墓穴,他內心產生了一種類似歡愉的感覺,有種盡了義務的輕松感,而且也不無慶幸,不管以後在漫長的夏日黃昏,他會如何強烈懷念可憐的杜利先生,但畢竟是他想杜利,而不是杜利懷念他。
「咱們在人散前走吧。」爸爸悄悄對克勞利說,這時掘墓人才剛向穴里撒下第一鍬土。父親離開了墓地,蹦蹦跳跳的,活象頭從一個草墩跳到另一個草墩的山羊。那些馬車夫,雖然不象爸爸那樣已經幾個月沒喝酒了,但癮頭似乎也不比他小,他們都滿懷希望地抬頭張望。
「那邊快完事了吧,米克?」一位馬車夫大聲問道。
「快了,只剩下最後的祈禱啦!」聽父親說話那調門,活象在宣布希么特大喜訊。
離酒店還有幾百碼,馬車隊卷著塵龍超過了我們。雖然天氣一熱,爸爸腿就不靈便,但他還是加快了步子,還一面緊張地回頭,看看大隊的送葬者是否翻過嶺來了。人群一到,你就可能要等啦。
我們到達酒店時,那些馬車早已排成一行停在店外。系著黑領帶、神氣庄嚴的先生們正小心安慰那些神秘的女士,她們很莊重,只從放下的馬車遮簾後伸出手來。酒店裡只有馬車夫和兩個騷婆娘。我想,是剎車的時候了,於是就扯扯爸爸的衣角。
「爹,咱們現在就回家不好嗎?」
「只等兩分鍾,」他滿臉堆笑,十分親切地說,「喝完一瓶檸檬水就走。」
這叫收買拉攏,我明白,但我一向是個意志薄弱的孩子。爸爸要了一瓶檸檬水和兩品脫啤酒。我口很渴,一下就喝光了我的那份。爸爸可不象我,他幾個月沒喝過酒了,眼下可要慢慢地仔細地享受這無窮無盡的樂趣。他掏出煙斗,吹氣通了通,裝上煙絲,闢辟啪啪地劃了幾聲火柴來點煙,他拚命吸著,眼珠都凸出來了。然後,他不慌不忙地轉過身,背朝酒櫃,一隻胳膊肘支在櫃台上,好象根本就不知道背後還有酒,慢條斯理地刷掉手掌上的煙末。他已安心要呆到天黑,從容不迫地逐一講起他所參加過的盛大葬禮。馬車全走了,那些次要的送葬者也擁進來了,店裡已經半滿。
「爹,」我又扯扯他的衣裳,「咱們回去吧。」
「呃,你媽還要過很久才能回家。」他說得還挺好聽,「到外面馬路上玩去,好不好?」
但我一聽就知道是扯淡。一個人孤零零的,怎麼能在陌生的街道玩兒呢?和以往一樣,我很快就厭倦了。我知道爸爸挺能挨,非到天黑他是不會走的。我明白,恐怕我得領他回家了,他會醉得一塌糊塗,布拉尼巷的老女人們會全都跑到門口看笑話,說什麼,「瞧,米克·德萊尼又醉啦。」我還知道,媽會著急得半瘋,生怕爸爸第二天上不了工,這星期還沒過完,她就得把那鍾用披肩蓋住,朝當鋪里跑。廚房裡要沒個鍾,靜悄悄的,我怎麼也習慣不了。
我的口還是渴。我發覺只要踮起腳尖,就夠得著爸爸的酒杯。一個念頭在我腦里一閃:試試杯里東西是啥滋味可是怪有趣的。爸爸背朝酒杯,是不會發現的。我拿下酒杯,小心翼翼地嘗了一口。真掃興。我真不明白他怎麼能喝得下這種玩意。看來他是從來沒沾過檸檬水的吧。
我本想勸他改喝檸檬水,可他正在一本正經地高談闊論。他說,樂隊是葬禮一個重要的附加成分。他擺出一副姿勢,象倒持著一支步槍,哼了幾節肖邦的《葬禮進行曲》。克勞利敬佩得直點頭。我又喝了一大口,馬上就領略了黑啤酒的妙處。我覺得精神興奮,心情開明而且達觀。爸爸又哼了幾節《掃羅》里的《死亡進行曲》。這酒店是個好地方,這葬禮也真夠排場,我相信可憐的杜利先生在天之靈一定十分滿意。同時我還想,他們可能也給他一個樂隊。就象爸爸說的,樂隊是重要的附加成分呀。
啤酒的妙處還在後頭呢。它能叫你超脫自身軀殼,或者說使你飄飄然,就象騰雲駕霧的六翼天使,在一旁觀看你自己的模樣。瞧你,兩腿交叉,斜靠酒櫃,超脫了瑣事的煩擾,成人般思索深邃、嚴肅、有關生與死的問題。看著自己的模樣,想想多滑稽,你一定會突然覺得很窘,總想咯咯笑出聲來。可是,等我把一杯全喝完,這種狀態也完結了;我發覺要把酒杯放回原處很困難,櫃台象長高了不少。我的憂鬱症又復發了。
「是啊,」爸爸一面向後伸手去拿酒杯,一面虔誠地說,「不論他在天堂還是地獄,願上帝讓這可憐人的靈魂安息!」他打住了,先瞧瞧杯子,又望望周圍的人。「喂,」聽他聲音還挺和氣,他還當是別人和他惡作劇呢,「誰乾的好事?」
誰也沒吭聲,酒店掌櫃和那兩位老女人先看看爸爸,又望望他的酒杯。
「誰也沒喝你的酒,我的好人。」一位女人忿忿不平地說,「你當我們是賊?」
「呃,米克,這兒是沒人會干這種勾當的呀。」聽口氣掌櫃也很驚訝。
「哼,是有人把我的酒偷了。」爸爸臉上的笑容消散了。
「真要有人喝,也只能是你身邊的人乾的。」那女人陰陽怪氣地說,還狠狠地掃了我一眼。爸爸馬上恍然大悟。我想當時我一定是醉眼乜斜的了。爸爸彎下腰,搖著我。
「你沒事吧,拉里?」他大驚失色。
彼得·克勞利低頭朝我呲牙直笑。
「怎麼能叫人相信這種事?」
我能,而且毫無困難。我要嘔吐了。爸爸生怕弄臟他那套好衣服,嚇得往後一跳,連忙打開後門。
「快跑!快!快!」他喊道。
門口對面有堵攀滿常青藤的牆,陽光正照在它上面。我拔腿就朝外沖。我的動機本來很好,可動作卻過火了,因為我一撲,和牆壁撞了個正著,我心想,它該讓我撞得夠疼的了。我素來很講禮貌,所以在和它碰第二次前,還說了聲「對不起」。爸爸還是擔心他那套衣服,他走到我背後,在我嘔吐的時候,小心翼翼地扶住我。
「好孩子!」他鼓勵道,「吐了就舒服了。」
天啊,我可不舒服,怎麼也談不上舒服。我一點也不顧他的面子,哇哇大哭起來,他領我回到店裡,讓我坐在那兩位騷女人旁邊的一張凳子上。她們憤慨地挺直身板,還在生父親的氣,怨他錯怪了她們。
「老天爺啊!」一個女人呻吟般叫道,憐憫地望著我,「這德行,配做父親么?」
「米克,」掌櫃的慌張地說,他正朝我留下的污跡撤鋸屑,「這里可不是孩子呆的地方。趁警察沒發現,你最好趕快帶他回家去吧。」
「仁慈的天父阿!」爸爸抽抽噎噎地說。他翻眼看天,無聲地擊掌,只有在六神無主的時候,他才有這副模樣。「我倒了什麼霉喲!他媽會怎麼說啊?……女人就該呆在家裡照管自己的孩子!」他咆哮著補上一句,顯然是沖著那兩個騷娘們說的,「馬車全走了嗎,比爾?」
「早走完了,米克。」酒店掌櫃回答。
「那我領他回去吧。」爸爸垂頭喪氣地說,「我再也不帶你出來了,」他恐嚇我。「給,」他從胸袋掏出一根干凈手帕,「按住你的眉棱。」
看見手帕上的血跡,我才知道自己的頭破了。我的太陽穴馬上砰砰直跳,我又嚎哭起來。
「噓!別!別!」爸爸煩躁地說,領我出了店門,「人家還當你撞死了呢!這不要緊嘛,到家洗洗就好啦。」
「堅強些,老伙計!」走在我另一邊的克勞利安慰道,「一會就沒事啦。」
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兩個人,他們根本就不懂喝了酒會怎樣。我一遇風,又被太陽一曬,酒力發作得更厲害了。我踉踉蹌蹌,搖搖晃晃,就象在風頭浪尖上顛簸一樣。爸爸又抽抽噎噎的了。
「全能的上帝啊!全街人都出來了!我怎麼老是這么例霉!你就不能走好些嗎?」
我走不好。但我看得一清二楚。布拉尼巷的娘兒們,不論老少,全讓陽光引出來了。她們有的靠著矮門,有的坐在門檻上,現在全都停止饒舌,張開嘴巴觀看眼前的怪事:兩位毫無醉態的中年人,帶著一個眉棱上開了道口子的、醉醺醺的小男孩回家。爸爸左右為難,一方面羞得無地自容,恨不得快些讓我藏進家裡,但另一方面又覺得有必要解釋一番,申明不是他的過錯。後來,我們在羅奇太太的屋前停下了。街對面一家門前聚集著一群老太婆,我一看就討厭,看樣子她們對我全都太感興趣了。我斜靠著羅奇太大家的牆壁,雙手插在褲兜里,滿懷傷感,懷念起可憐的杜利先生,他躺在克拉公墓冰冷的坑裡,再也不能在這街道上邁步。我越想越動感情,就唱起了一首父親最喜歡的歌。

墓穴冷冰冰,見不了明諾尼亞,也回不了欽科拉。

「唉,可憐的孩子!」羅奇太太嘆道,「他的嗓子可不挺好的嘛,上帝保佑他吧!」
我也自認如此,爸爸卻舉起一根手指威脅我:「別嚷了!」這就叫我覺得真是咄咄怪事。也許是他還沒意識到現在唱這支歌是正當其時吧,於是我就唱得更響了。
「住口,我叫你住口,」他尖聲嚷道,接著又朝羅奇太太擠出一笑,「我們快到家了。讓我抱你走吧。」
盡管我醉成了這樣子,還不至於胡塗到這么丟臉,讓人給抱回家。
「得了,」我聲色俱厲,「你別打擾我好不好?我好好的,能走。只是我的頭有點暈。只要歇一會就好的。」
「要歇就回家上床歇去。」他惡狠狠地說,想把我抱起來,看他滿面通紅,我知道他發火了。
「上帝呀,」我蠻橫地說,「回家干什麼?你他媽的就不能別管我?」
不知道為什麼,對面街上那群老太婆覺得這很逗趣,一個個笑得前仰後合。想到你喝上一滴酒左鄰右舍就全都來笑你,我氣得肚皮都快炸了。
「你們笑誰?」我吆喝,朝她們攥拳頭,「再不讓開我就打腫你們的臉,叫你們笑笑自個兒。」
她們卻覺得更好笑了;我可從來沒遇見過這么沒教養的人。
「滾開,你們這幫臟母狗!」我咒罵。
「住口,住口!你給我住口!」爸爸收起強裝出的好臉,咆哮了。他抓住我的手臂,抱著我就走。婆娘們的尖笑氣得我發狂,爸爸的威脅氣得我發瘋。我拚命想站定不動,但力氣小,哪裡拗得過他,只好扭過頭來朝那幫女人瞪眼睛。
「小心些,不然回頭我叫你們知道我的厲害!」我叫罵道,「我要教訓教訓你們,叫你們懂得給體面人讓路。你們該呆在家裡,洗干凈你們的臟臉。」
「馬上全街人都傳遍了,」爸爸抽抽噎噎地說,「不幹了,再也不幹了,哪怕能活一千歲我也不幹了!」
直到今天我都還不清楚,當時他到底是發誓不再帶我出門,還是說不再喝酒了。他把我拖進家裡,為了顯示我的英雄氣慨,我嚷起了《韋克斯福德少年》這首歌。克勞利知道他留下會有麻煩,便溜了。爸爸替我脫了衣服,把我弄到床上,但我卻睡不著,只覺得天旋地轉,難受極了。我又吐了,爸爸弄了塊濕布進來替我擦地板。我渾身發燙地躺著,只聽見他劈柴生火,後來又擺弄餐桌。
突然,砰的一聲,大門撞開了,媽抱著索尼一陣狂風似地沖了進來,她平素和藹溫順的樣子全沒有了,換上了一副暴跳如雷的兇相。顯然,鄰居把什麼都告訴她了。
「米克·德萊尼,」她歇斯底里地叫道,「你把我的兒子怎麼啦?」
「噓,女人,噓!噓!」爸爸連噓了幾聲,左腳換右腳地蹦跳,「你想讓全街人都聽見?」
「哈,」媽發出嚇人的怪笑,「街上的人早知道嘍。誰還不知道?你和那頭畜生為了尋開心,竟拿黃湯灌我倒霉的兒子。他好端端的犯了你們什麼啦?」
「我可沒給他酒呀!」他高聲辯白,鄰人對這倒霉事可怕的曲解叫他不勝驚駭,「趁我轉過背去,他把酒喝了。天啊,媽的你把我都看成什麼人啦?」
「哼,」媽尖刻地回答,「什麼人,現在誰還不知道你是什麼人?上帝饒恕你吧,把咱們辛辛苦苦掙來的那幾個血汗錢花去喝酒還不算,還想帶壞兒子,讓他也變成和你一樣游手好閑的酒鬼。」
說罷她走進房裡,在我床邊跪下。看見我眉棱上的傷口,她不禁迸出呻吟。廚房裡,索尼哇哇大哭了。一會兒,爸爸出現在房門口,他的帽子遮住眼睛,滿臉自我憐憫的神情。
「好哇,我已經夠倒霉的了,你還要這樣責怪我,」他埋怨,「我一整天沒沾過一滴酒。他都喝光了我還喝啥?要說可憐,該算我呢,白白花費一天,還要在滿街人面前丟人現眼。」
第二天早上,他起床後就老老實實提著飯盒上工去了。他一走,媽媽就撲到我床邊吻我。好象這全是我的功勞。她還要替我請假,等到我眼睛好些了才上學。
「我的小勇士!」她的眼睛發亮,「是上帝讓你去的。你是他的守護天使。」

討 論

在這個滑稽故事裡,人物的位置顛倒了。成了家庭丑聞,引起鄰居非議譏笑的事情不是父親醉倒街頭,年幼的兒子嚇怕了,可憐巴巴地想把父親領回家,不讓他在眾人面前丟丑。倒是小孩子醉步蹣跚,走腔走調大唱其歌,還咒罵女鄰居是「臟母狗」,弄得父親六神無主,心慌意亂。如果這故事只是簡單地給我們講述這顛倒離奇的情節,而且到此為止,那麼,充 其量它也只能算一個博人一笑而已的笑話。它就不怎麼象篇小說,甚至還算不上好笑話。因為雋永的笑話,也必須紮根於對人性的真正理解之中。
在這故事裡,父子位置的顛倒不是一時之技。只要我們稍加追溯,就可以發現這種顛倒是貫串整個故事的。在對待父親酗酒毛病的大事上,拉里這孩子接受了母親的觀點。他象個大人,關心家庭的利益,但同時還必須提防自己孩子氣的弱點。拉里憂心忡忡,知道什麼是壞「兆頭」。他太熟悉父親一開酒戒就會發生什麼後果。他一直很關心父親,直到啤酒對他起了作用,他的憂慮才頭一次消失。
在故事裡,倒是父親有種孩童般的天真坦白,這種性格常常還很討人喜歡。想想他參加葬禮時的高興勁吧:「在爸爸看來這場葬禮夠氣派的。」他報道說有「五輛馬車,十六輛篷車!」後來,拉里又說他,「眼看他的老友被送進墓穴,他內心產生了一種類似歡愉的感覺,有種盡了義務的輕松感,而且也不無慶幸,不管以後在漫長的夏日黃昏,他會如何強烈懷念可憐的杜利先生,但畢竟是他想杜利,而不是杜利懷念他。」後來,他告訴那些等著上酒店的馬車夫,說下葬儀式快結束了:「『快了,只剩下最後的祈禱啦!』聽父親說話那調門,活象在宣布希么特大喜訊。」而幾分鍾後,他進了酒店,准備開酒戒、解長渴的時候,更別提他有多高興了!
如果拉里的父親稍有些心計,或者稍為自覺,這種幽默的韻味就會失去,因為這么一來我們對他就會採取另外一種態度了。他因為單純天真闖了禍,也因為單純天真獲得讀者諒解。與其說他有罪,還不如說他受罪——由於鄰居婆娘們「可怕的曲解」,說他灌醉了自己的兒子,使他受到妻子責罵的時候,這一點尤其顯得突出。這位父親的性格,不但與故事本質的意義有密切的關系,甚至還能決定我們認為這故事是不是真有趣的看法。盡管「一切情況都說明他不對」,他還是有種受到傷害的無辜的感覺。
人物位置大致顛倒的最逗笑的例子,就是在從酒店回家的路上,父親並沒有強迫叫叫嚷嚷、醉態蹣跚的兒子住口,而是哀求他清醒些,別嚷了——照常理推測,如果喝醉的是父親,拉里也會這樣對待父親的。然而,這種顛倒逗笑的主要根源,卻出自父親的性格:如果他是個殘酷野蠻的人,就會強迫兒子閉嘴。而這樣父子就不會有什麼逗人發笑的事了,一強迫,一粗暴,也放無幽默可言了。
這種顛倒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是在故事的末尾(也是故事的高潮),小孩子的淘氣被曲解為神的安排,醉醺醺、搖搖晃晃在大街上出醜的小男孩,在母親眼裡卻成了引導意志薄弱的父親走正道的「守護天使」。我們覺得這位母親可笑——她贊揚拉里的說法,簡直荒唐得象馬拉柏洛柏太太①一樣令人吃驚——不過,從她的觀點來看,她的話也有相當道理:拉里成了小「男子漢」了。他使她少跑了一次常上的當鋪。

1.拉里偷喝父親啤酒這件事寫得合情合理嗎?拉里是否常干這類事?拉里父親把酒擱在背後,讓兒於喝光了都還不知道,這事可信嗎?
2.作為一個孩子,拉里對他父親的觀察是否太成熟了?這故事是拉里事後不久就寫的呢,還是隔了許多年,他成人後才寫的?
3.這篇小說,情況的交待安排得很有技巧。請試加評論。遲遲不點出拉里父親好酒,這樣有什麼好處?
4.拉里眉棱裂了個口子,這有什麼重要意義?傷口和鮮血是否能為這意外事件增添某種反響?
5。是什麼因素使得這故事不光是個笑話?如果你在答案中使用了「塑造人物」這術語,請解釋你的意思。

①謝立丹的喜劇《競爭者》中的人物,以誤用文字著名。

② 弗蘭納里·奧康納的個人經歷

當代美國南方女作家弗蘭納里·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1925-1964)出生於喬治亞州。1945年畢業於喬治亞州女子學院,之後,獲得了研究生獎學金,進入著名的依阿華大學作家培訓班。39歲時死於紅斑狼瘡。在其短暫的生命中,她創作了兩篇長篇小說和三十一篇短篇小說,1957年獲歐·亨利短篇小說獎。
據說弗蘭納里·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五歲時,便教會她所喜愛的矮種雞倒退行走。這絕活吸引了百代(Pathe)電影公司的注意,一名來自北方的攝像師還被派到奧康納位於喬治亞州薩瓦納市的家後院拍攝記錄這一絕技。盡管該滑稽短片於1932年在美國眾多電影院上映,但奧康納從沒看過。在多年後一篇發表在《假日》(Holiday)雜志上的文章中,她說這不太像真實的事件「給我留下終身的創傷」。
到她1961年寫下《鳥禽之王》(「The King of the Birds」)時,奧康納已是擁有狂熱追隨者的文藝界名人了。她發表了兩部小說--《智血》(「Wise Blood」)和《強暴奪魁》(「The Violent Bear It Away」),以及一部短篇小說集《好人難尋》(「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這些作品使她聞名於世。《新聞周刊》(Newsweek)上刊登了一幅奧康納二戰前位於喬治亞州米利奇維爾(Milledgeville)的房屋的照片;《時尚芭莎》(Harper's Bazaar)則刊登一幅可謂魅力四射的奧康納肖像;此外,《時尚》(Vogue)雜志摘錄了她的作品。奧康納以這奇特的小雞為掩飾,思考了她與名譽以及流行文化之間那種令其不安的關系,並稱這一切對她的關注,讓她感覺自己像「羅伊·羅傑的明星馬和1955年奪冠的西瓜小姐」。(羅傑的馬被稱作是影視界最聰明的馬)
1964年,年僅39歲的奧康納死於紅斑狼瘡。她終身未嫁,大部分時間和她的母親呆在農莊裡。奧康納在那時本以為自己這樣的生活和工作會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她肯定沒人會為她立傳,因為「圍繞房子和雞圈轉動的生活不會成就令人興奮的作品。」然而《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認為奧康納小說集《上升的必將匯合》(「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中的其中一篇短篇小說是「英語中有關寫作形式的極少數經典之作」。該小說集在她去世八個月後出版發行。奧康納的《短篇小說全集》(「Complete Stories」)則在她去世之後於1972年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她是二戰後首位列入權威的「美國文庫」的美國女作家。「有點弗蘭納里·奧康納的味道」這樣的短語走進我們的語言,它指的是那些詼諧、神秘和怪誕的時刻。和她後院的小雞一樣,奧康納的小說正因其與許多流行文學和文化背道而馳而不斷散發著迷人魅力。
瑪麗·弗蘭納里·奧康納於1925年3月25日出生於薩瓦納,是家中的獨苗,父親愛德華(Edward)是房地產開發商,母親是瑞加娜(Regina)。美國南方以新教徒居多,而住在聖約翰教堂附近的拉菲特廣場的奧康納是在少數愛爾蘭天主教社區中長大的。她在聖文森特語法學校的修道院受到嚴格的教育。奧康納自小就擅長寫作和繪畫,她的第一部「作品」「My Relitives」是由他慈愛的父親裝訂起來的一些尖刻諷刺的繪畫和圖片說明。在經濟大蕭條時期,為了父親在聯邦房建管理局的工作,奧康納一家搬到亞特蘭大。不久之後,父親患上紅斑狼瘡並於1941年初去世,奧康納受盡百般呵護的童年也隨之結束。
奧康納的母親隨後帶奧康納來到克萊因宅第(Cline family home),和親戚住在一起。克萊因宅第是一所由聯邦政府於1838年建造的房屋,裝飾有圓柱和楔形板,在米利奇維爾成為戰後喬治亞州的首府時,它曾臨時作為州長的住所。奧康納與她的母親瑞加娜和三位姨媽--瑪麗(Mary)、凱特(Katie)和格蒂(Gertie)住在一起,在一種強烈的母權環境中度過了她的青少年。奧康納在皮博迪中學(Peabody High School)和當地的喬治亞州女子學院就讀時,就作為校內漫畫家而引人注目。她花了大量功夫創作麻膠版畫,那些都是諷刺校園生活的「單格諷刺漫畫」。奧康納敬仰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他是為《紐約客》雜志供稿的小說家和漫畫家—譯者注),也跟著把自己的漫畫作品投給《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志,但回應她的是「許多鼓勵性的回絕信」。
奧康納於1945年秋季入讀愛荷華州立大學的新聞研究生院,她一開始計劃當一名職業政治漫畫家。在愛荷華市的前幾周,奧康納發現了由保羅·安格爾(Paul Engle)組織的作家工作室,那是美國首個提供藝術碩士學位的研究項目,她因此轉了專業。在發現自己要當一名作家後,奧康納把「瑪麗」從她的名字中剔除;在《音調》(The Accent)雜志上發表第一個故事《天竺葵》(「The Geranium」);獲得了萊因哈特(Rinehart)獎學金,開始創作長篇小說。1948年,她來到藝術家社區亞多(Yaddo),花了九個月的時間繼續創作她的小說,並且在那裡認識了詩人羅伯特·羅威爾(Robert Lowell);1949年,奧康納在曼哈頓住了六個月,遇見了出版商羅伯特·基盧克斯(Robert Giroux);隨後移居到康涅狄格州的萊丁市(Redding),寄居在詩人兼翻譯家的羅伯特·菲茨傑拉德(Robert Fitzgerald)家裡,與其妻子薩利(Sally)和他們的孩子住在一起,創作小說《智血》。
奧康納的唯一一次出國之旅是在1958年4月和她的母親前往盧爾德(Lourdes)。在她後來一篇描寫此次療養之旅的文章中,奧康納寫道,「在那,我為自己正在創作的小說祈禱,而不是為我的骨頭,我沒那麼關心自己的骨頭。」她所祈禱的小說最終發表了,小說名為《暴力奪魁》(Farrar, Straus and Cudahy;1960)。次年她為《瑪麗·安回憶錄》(「A Memoir of Mary Ann」)作序,該書講述的是一個臉上長腫瘤且相貌受損的小孩獲得亞特蘭大的癌症救援所傳道修女們的照顧的故事。盡管大部分時間都集中在創作短篇小說上,奧康納還於1962年開始寫作她的第三部未竟小說,書名暫定為《異教徒為何發怒》(「Why Do the Heathen Rage」);此外,她常常拄著拐杖前往美國各所學院和大學,共發表並主持了60多場演講和讀書會,其中包括芝加哥大學、聖母院大學、范德比爾特大學、洛約拉大學和喬治城大學。她向一個朋友透露她自己「些許像拙劣的表演者」。
1964年,在做完纖維瘤切除手術後,奧康納的紅斑狼瘡再次復發。她在米利奇維爾的鮑德溫縣醫院和亞特蘭大的皮埃德蒙特醫院就醫。狼瘡再次復發時,奧康納正好在為她已計劃好的第二部小說集進行創作。她繼續寫作《審判日》(「Judgment Day」)和《帕克的後背》(「Paker』s Back」)。《審判日》是對她發表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天竺葵》的重寫。奧康納把書稿藏在醫院的枕頭下,這樣醫生就不會阻止她寫作。她六月份回到家裡,在7月7日接受了臨終塗油禮,不久便獲悉她的小說《啟示》( 「Revelation」)榮獲得了歐亨利文學獎第一名。8月3日,奧康納腎衰竭去世。8月4日在聖心教堂舉行彌撒,在低沉的安魂彌撒曲結束後,她被埋葬在米利奇維爾的梅默里希爾公墓上,和她的父親相鄰。她的第二部小說集《上升的必將匯合》在她去世一年後發表,獲得了高度的稱贊和一致的好評。查爾斯·波爾(Charles Poore)在《時代周刊》(Times)上評論道「她履行了...諾言」;《新聞周刊》的評論家稱之為「大師之作」。這本白色封面的小說集背面印著托馬斯·默頓(Thomas Merton)所寫的唯一墓誌銘:「閱讀弗蘭納里·奧康納時,我想到的不是海明威(Hemingway)、凱瑟琳·安·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或薩特(Sartre),我想到的是像索福克勒斯(Sophocles)這樣的人。」

③ 美國短篇小說精粹50篇有哪五十篇

④ 西蒙·范·布伊的介紹

西蒙·范·布伊:英國作家,2009年獲得世界級文學獎奧康納獎。主要作品:《因為。愛》,《愛,始於冬季》,《希臘事務》《美,始於懷念》。具有中國血統 。生於1975年的西蒙·范·布伊,是英國文壇近年涌現的新銳作家,著有兩部短篇小說集《因為。愛》(The Secret Lives of People in Love)和《愛,始於冬季》(Love Begins in Winter),其中,《愛,始於冬季》榮獲2009年弗蘭克·奧康納國際短篇小說獎。在西蒙·范·布伊的小說中,愛始終是他的一大主題:克服悲劇的愛的力量、對愛的渴望、愛的真諦、愛如何世代相傳。

⑤ 弗蘭納里·奧康納的主要作品

長篇小說《智血》(Wise Blood)
長篇小說《暴力奪取》(The Violent Bear It Away)
短篇小說集《好人難尋》(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 1955 )
短篇小說集《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 1965 )
書信集《生存的習慣》(The Habit Of Being)

⑥ 求世界短篇名著

世界四大短篇小說家代表作:
莫泊桑:《我的叔叔於勒》《羊脂球》《項鏈》《兩個朋友》;
契訶夫:《變色龍》《小公務員之死》;
歐·亨利:《愛的犧牲》《警察與贊美詩》《麥琪的禮物》《最後一片綠葉》;
馬克·吐溫:《競選州長》《百萬英鎊》。
以下為不同流派、不同風格的經典短篇小說:
海明威:《乞力馬扎羅的雪》;
普希金:《驛站長》;
卡夫卡:《變形記》《鄉村醫生》;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
弗蘭納里·奧康納:《好人難尋》;
威廉·福克納:《致悼艾米麗的玫瑰》;
加繆:《不貞的妻子》;
伊巴涅思:《一槍兩個》;
芥川龍之介:《羅生門》《鼻子》;
布魯諾·舒爾茨:《鳥》;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患難見知己》《舞男與舞女》;
斯蒂芬·茨威格:《看不見的收藏》;
佛吉尼亞·伍爾夫:《牆上的斑點》;
愛倫·坡:《黑貓》;
圖尼埃:《少女與死亡》(王小波推薦);
格蘭姆·格林:《永久佔有》等。

⑦ 有哪些短篇小說集,寫過什麼比較好的短篇小說

《大師的盛宴》
《時間移民》《機器人短篇》《歐·亨利短篇》
卡佛《當回我們談論愛情時答我們在談論什麼》

奧康納《好人難尋》

麥克尤恩《最初的愛情 最後的儀式》
阿乙《鳥,看見我了》

乙一《Zoo》

白先勇《台北人》

蘇童《香椿樹街故事》

⑧ 美國作家 弗蘭克 奧康納的作品 國家的客人中文簡介

弗蘭克·奧康納是20世紀著名的愛爾蘭作家,不是美國作家。

1、他的代表作之一《國家客人》揭示了戰爭的殘酷與荒唐。

2、中文簡介
故事中刻畫的「老婦人」形象奧康納沒有賦予其專名,使其含有深刻的蘊意。從奧康納自身成長經歷及小說中俘虜與老婦人的關系挖掘奧康納的心理活動這一匠心獨運地安排此角色的意義,揭示奧康納通過復制親情來呼籲反戰的實際意義。

註:弗蘭克·奧康納(原名:Michael Francis O'Connor O'Donovan,1903年9月17日-1966年3月10日)是愛爾蘭作家,著作一百五十餘部,以短篇小說及傳記最為有名。

⑨ 作家弗蘭克 奧康納 的作品都有哪些個人簡歷是什麼

http://kaoshi.china.com/zh_cn/elearn/english/xinling/11043788/20060707/13452970.html
這里都是英文的,用谷歌翻譯一下吧~傻老伴兒。。。
我跑這回答你的問題來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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