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偵破始末,兇手罪行累累,後來怎樣了
高承勇,1964年11月10日出生於甘肅榆中縣,從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白銀及內蒙古包頭兩地涉嫌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
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被公安機關抓獲,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2018年3月30日上午10時許,甘肅白銀中院一審宣判「白銀連環殺人案」,被告人高承勇被判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2019年1月3日,高承勇被執行死刑。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甘肅白銀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家中,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作案手法殘忍至極,令人發指。盡管,當時作案現場留下了許多痕跡,包括作案兇手的指紋,但在此後的6年時間里,公安部門卻一無所獲。
直至白某遇害6年之後,相似的作案手法又出現:1994年7月27日,白銀市供電局食堂19歲的女工石曉靜死在供電局宿舍里,其頸部被薄刃切開,上身、後背有銳器傷43處……又是同樣的手法作案,又是同樣的指紋。白銀連環強奸殺人案的專案組也因此成立。
據悉,白銀連環殺人案偵破使用的Y-STR方法為很多案件偵破提供了參考。Y-STR方法是法醫學對精子的一種DNA檢測手段。高承勇一位堂叔的DNA,因行賄被錄入資料庫中,警方將它與當年命案現場留下的痕跡相比對,最後發現高氏家族的成員高承勇高度吻合。
偵破技術的飛躍,讓殘害11條人命的殺人狂魔最終伏法。隨著社會的進步,高科技用於偵查取證,大大提升了公安機關的偵查能力。但是,除了技術貢獻的力量外,辦案人員多年堅持不懈地努力不容忽視。在此,我們也應該為警方點贊。
Ⅱ 有聲小說白銀殺人案
在網上搜索一下吧!!
Ⅲ 白銀連環殺人案回顧:變態狂魔血債累累,多名女子先後慘遭奸殺,結果怎樣
1988年到2002年,兇手通過14年的時間,在甘肅白銀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奸殘殺女性11人,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才8歲,案犯強奸、奸屍、分屍等行為讓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慄。而且兇手把罪惡的矛頭指向了一個人群:年齡小且單身的女性。其作案手段殘忍,極具隱蔽性,給社會造成巨大恐慌。
2018年3月30日10時,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高承勇,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命令,執行了對高承勇的死刑。為害人間近30年的惡魔,終於被送進了地獄。
一個惡魔,讓十幾個家庭支離破碎。受害者在有一位女性和惡魔高承勇年齡一樣大,而這個惡魔,卻比受害者多活了二十多年,在人間享受著大好時光。好在是惡魔已入地獄,幾十條人命終以得安息。
Ⅳ 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偵破始末,兇手惡貫滿盈,後來怎樣了
高承勇,1964年11月10日出生於甘肅榆中縣,從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白銀及內蒙古包頭兩地涉嫌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
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被公安機關抓獲,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2018年3月30日上午10時許,甘肅白銀中院一審宣判「白銀連環殺人案」,被告人高承勇被判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2019年1月3日,高承勇被執行死刑。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甘肅白銀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家中,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作案手法殘忍至極,令人發指。盡管,當時作案現場留下了許多痕跡,包括作案兇手的指紋,但在此後的6年時間里,公安部門卻一無所獲。
直至白某遇害6年之後,相似的作案手法又出現:1994年7月27日,白銀市供電局食堂19歲的女工石曉靜死在供電局宿舍里,其頸部被薄刃切開,上身、後背有銳器傷43處……又是同樣的手法作案,又是同樣的指紋。
白銀連環強奸殺人案的專案組也因此成立。
2015年3月,甘肅警方決定重啟偵查工作,圍繞指紋和DNA兩個方面深入開展偵查工作。之後通過Y-STR檢測,初步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經過指紋比對和DNA進一步比對,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為高承勇。
2016年8月26日,警方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高承勇抓獲,此時距離他犯下第一起案件已經有28年。而這一切源於高承勇的一個堂叔涉嫌犯罪後,被提取了其DNA信息,警方通過Y-STR檢測,才發現城河村高氏家族有作案嫌疑,挨個錄入指紋。
提取高承勇指紋和DNA時,他表現驚慌。警方很快發現他的指紋和命案現場指紋高度吻合,將其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警方調查,高承勇年幼喪母,從小由父親帶大,雙胞胎哥哥掉進河裡遇難,高承勇多次跑到哥哥遇難的地方失聲痛哭。親戚眼中的高承勇「比較柔」不愛說話,上學時成績也一般,但小時候對父母很孝順。
高承勇父親去世前癱瘓好幾年,他守在床前端屎端尿,每天給父親擦洗全身。父親去世後,他經常無端失蹤,他妻子在月子期間挨餓,只好求助一牆之隔的堂嫂,勉強要點饃饃飽腹。
高承勇做法沒有明確目的,完全隨機,具有變態人格。他選取的目標就是他覺得年輕的、漂亮的。對於犯罪動機,高承勇只回答了「報復」兩個字,就拒絕再回答此類的問題。
2017年4月24日,白銀市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訴。2017年7月18日至19日,該案在白銀市白銀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以謀取錢財、強奸婦女、滿足變態心理為目的,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採取尾隨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實施故意殺人、強奸、搶劫及侮辱屍體犯罪,共致使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
2018年3月30日,甘肅白銀中院對"白銀連環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高承勇被判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2019年1月3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高承勇被執行死刑。
據悉,白銀連環殺人案偵破使用的Y-STR方法為很多案件偵破提供了參考。Y-STR方法是法醫學對精子的一種DNA檢測手段。高承勇一位堂叔的DNA,因行賄被錄入資料庫中,警方將它與當年命案現場留下的痕跡相比對,最後發現高氏家族的成員高承勇高度吻合。
偵破技術的飛躍,讓殘害11條人命的殺人狂魔最終伏法。隨著社會的進步,高科技用於偵查取證,大大提升了公安機關的偵查能力。但是,除了技術貢獻的力量外,辦案人員多年堅持不懈地努力不容忽視。在此,我們也應該為警方點贊。
Ⅳ 回顧高承勇:白銀連環殺人案罪犯,連續作案11起,結果怎樣
在白銀和內蒙古包頭市,犯罪嫌疑人高承勇連續作案11起,包括搶劫、強奸、殺人、侮辱屍體等行為,然而他終於在2016年被警方抓捕歸案。
高承勇
1964年11月10日,高承勇出生在甘肅省的一個普通家庭,小時候高承勇就非常不聽話,喜歡在外面和夥伴一起玩,不喜歡上學,逃課更是家常便飯,上學期間識得幾個字,沒幾年就輟學回了家。
經過審理,高承勇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個殺人狂魔終於被繩之以法。
Ⅵ 白銀連環殺人案
甘肅白銀市連環殺人案,是指從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間,在中國甘肅省白銀市有11名女性慘遭入室殺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兇手專挑年輕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殘忍,極具隱蔽性,造成巨大的社會恐慌。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並懸賞20萬人民幣,希望能夠取得線索。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2016年8月26日,辦案刑警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Ⅶ 白銀連環殺人案:目標紅衣女子,虐待死者屍體,並且毫無悔意,後來怎樣
在2016年的8月26日,一個很平常的下午,白銀市的警察們開始了行動,他們此次的目標是要抓捕一名嫌疑犯,而這個罪犯已經在外逍遙了28年,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他殘暴,他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屬們沒有一絲一毫的負罪感,但是他在面對自己的孩子,卻掛以關心,擔心自己影響到孩子的一生。
可是,他不知道孩子們的一生早在他連續作案毫無悔意之時就被毀了,那個人不是別人,就是他。
Ⅷ 白銀連環殺人案回顧:變態狂魔血債累累,多名女子先後慘遭奸殺,後來怎樣
案件背景
1988年到2002年,兇手通過14年的時間,在甘肅白銀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奸殘殺女性11人,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才8歲,案犯強奸、奸屍、分屍等行為讓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慄。而且兇手把罪惡的矛頭指向了一個人群:年齡小且單身的女性。其作案手段殘忍,極具隱蔽性,給社會造成巨大恐慌。
2018年3月30日10時,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高承勇,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命令,執行了對高承勇的死刑。為害人間近30年的惡魔,終於被送進了地獄。
最後的話
一個惡魔,讓十幾個家庭支離破碎。受害者在有一位女性和惡魔高承勇年齡一樣大,而這個惡魔,卻比受害者多活了二十多年,在人間享受著大好時光。好在是惡魔已入地獄,幾十條人命終以得安息。
Ⅸ 甘肅強奸殺人案(白銀連環殺人案)有沒有記錄在十宗罪
強奸殺人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應當依法予以嚴懲。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