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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做愛

發布時間:2025-10-05 16:05:12

㈠ 安妮寶貝《疼》內容簡介

一家德國公司的部門經理,愛上了一位在酒吧跳舞賣笑的女子DEW。他很愛她,但是她不願意和他結婚,甚至不願意在做愛之後留下。這種空虛的肉體關系成了男主人公精神脫軌的導火索,最終導致另一個年輕生命的隕落······

安妮寶貝這篇短篇小說向讀者展示了一對為了在城市生存而打拚的男女他們內心的灰暗世界。男女主人公是通過一種逃避的、渴望回到黑暗當中的絕望情慾來彼此同情和安慰,卻不知道求助於外界的幫助。因為透過男主人公的上司和酒吧老闆這些角色,這個世界並不是想像的那麼冷漠。只不過是這對男女無法從自身的灰暗世界裡走出來罷了,所以形成了最終的悲劇。
小說的藝術表現形式是以白描為主,無論是人物的外貌還是性格都已極其簡潔的修辭來敘述。作者安妮寶貝以以她後期標志性的斷句和語言節奏,賦予了小說文字風格上的鮮明特點。而兩種性格角色的選擇也為後來的創作奠定了基礎。

㈡ 張小嫻短篇小說

張小嫻《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發,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妝台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洩。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采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禦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麼尺碼的鞋?」一天采訪時我問他。
「七號。你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
「沒什麼。」我說。
第二天,我在出發去采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裡?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
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著這么客氣,多少錢?」他靦腆地問我。
「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
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踝已長滿凍瘡。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
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桶,沒有理我。
我看見他穿著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裡覺得很滿足。
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采訪,我們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什麼?」他問我。
「沒什麼。」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么沮喪嘛!」
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
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你什麼時候買的?」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
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
「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胡里胡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候,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著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台,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么愛你。」
他抱著我,他是不捨得我不愛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響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你干什麼?」他坐起來問我。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干凈,然後塗葯膏。」
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給他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裡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么多年了,為什麼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我捨不得。
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
他點頭。
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
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
「為什麼要換?我喜歡這里。」他說。
「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
「我沒有錢。」他說。
「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
沒有支持,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象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
他沒有反對。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
4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
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沒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
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
「你有空嗎?」他問我。
「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
「什麼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里。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
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麼事?」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
「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台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象他那樣愛我。
站在陽台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全書完——

小說主人公叫林浩雲,小說叫什麼名字

《母女終結者抄(新母襲女狩獵者)》小說主人公叫林浩雲。
基本介紹:
林浩雲:男主角,談情做愛的高手;
謝語欣:主角的媽媽,三十歲時見證並參與了主角告別童子身成為一個真正男人的全過程;
謝語靈:謝語欣的妹妹,主角的小姨,高中教師,三十二歲時對主角的情感超越了姨侄之間的親情。

㈣ 求羊脂球的故事

《羊脂球》是法國短篇小說大師莫泊桑的代表作,它是以當時的普法戰爭為背景創作而成的。一輛馬車從被佔領的盧昂城出發,到法軍還據守著的勒阿弗爾港去。車中的乘客有工業家、貴族、商人、修女、民主黨政客和一個綽號叫羊脂球的妓女。當他們途經一個小鎮時,占據該鎮的普魯士軍官讓羊脂球陪他過夜,否則不許他們通過。羊脂球雖為妓女,仍然具有法蘭西民族的氣節,斷然拒絕了普魯士軍官的淫盪要求。。一開始,同車的旅伴還都對羊脂球表示同情,似乎與她同仇敵愾。但隨著行期的耽延,工業家、貴族、商人的態度開始發生變化,他們先是婉言勸誘羊脂球跟普魯士軍官做愛,說既然是妓女,讓誰整都一樣。當羊脂球仍然堅貞不從時,他們便施加壓力,就連一向以聖潔自居的修女也引經據典地說神都會原諒羊脂球去委身於普魯士軍官的。因為羊脂球這樣做就象耶酥在代人受過,在拯救人類。在眾人為虎作倀的壓力下,羊脂球最終答應了普魯士軍官的無理要求。普魯士軍官被羊脂球伺候滿意後,終於放這幫人通行了。通過關卡的這幫乘客立即恢復了對羊脂球的輕蔑,以顯示自己的「高潔」。他們離羊脂球遠遠的,好象怕被她玷污一樣。小說以一個羞於委身敵寇的妓女做對照,淋漓盡致地刻畫出只顧私利而不顧民族尊嚴,在危機時刻出賣人格、國格的法國貴族和資產階級的寡廉鮮恥。
莫泊桑這部短篇小說的偉大不僅在於它揭示了當時法國貴族和資產階級的邪惡人性,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人類恆久的邪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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