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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者吃过头介绍

发布时间:2021-09-02 15:48:59

『壹』 介绍一位作家

席慕容编辑本段作者
作者简介
席慕蓉
席慕蓉全名是穆伦·席连勃,意即大江河,“慕蓉”是“穆伦”的谐译。1943年公历10月15日生于重庆城郊金刚坡,祖籍内蒙古察哈尔盟明安旗,1949年迁至香港,幼年在香港度过,后随家飘落台湾,13岁时在日记中写诗,1956年入台北师范艺术科,1964年到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进修,入油画高级班。196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1969年以萧瑞为笔名,在台湾《中央副刊》发表作品。七月回台湾,任教新竹师专美术科。其后数年间应邀参加多次省级及国际性之美展。并以萧瑞、漠蓉、穆伦·席连勃等笔名投稿,作品多为散文。1970年以穆伦为笔名,在《联合副刊》发表作品。1977年10月在皇冠杂志上开设《诗的画,画的诗》专栏。1981年,台湾大地出版社出版席慕蓉的第一本诗集《七里香》,还有著名的散文集《芊芊芳草》1989年九月前往父亲及先母的家乡,初见蒙古高原。1987年一月诗集《时光九篇》由尔雅出版社出版。1990年7月散文集《我的家乡在高原上》由圆神出版社出版,同时亦出版编选之蒙古现代诗选《远处的星光》。1997年个人自选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贰』 介绍好看的言情小说,附上简介!!!

理由:一本古风递上,之前挺抗拒这种文的,因为觉得看不懂,但是这本让我有新的改观!当初在汤圆创作看到的时候,奔着免费的目的,被简介和开头吸引,看完发现逃不过真香定律啊!剧情很棒,文笔流畅,不看绝对是损失呀!

书名:乱世戏
作者名:九千山
标签:古风
cp类型:精于谋略见识独到的女主X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圆滑男主
文案:
发生在大楚王朝内更迭交替、功名浮沉的辛秘往事。以墨白琯、洛青青、边颐泠和宵与宁的故事作为背景,宫廷苑深深,刻画了无数或喜或悲或哭或笑的痴男信女,同道殊途抑或者是殊途同归。一幕幕如戏一般走马灯似的展开,谱写着属于自己说那份国仇家恨,纸短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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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为君妻,报君百年恩。
山河犹在,锦绣安康,这就是墨白琯的夙愿了。
直到故人辞去,她才能抽身回头看看,原来楚顾一直在后面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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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风月无边,杏花吹满头,少年不经意间的温柔,乱了洛青青二月的柳梢枝头。
可是洛青青的全然爱意和义无反顾,得到的是什么呢?
从头到尾,都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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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堇曾说过,要对宵与宁好。
却不许她着汉家衣裳,说汉家之语,甚至不许教孩子唱汉家的歌谣。
烈酒,长弓,孑堇坐在阡陌的黄花旁,回想起那个快马扬鞭赶回京华的少女,回首却只见春寒料峭的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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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颐泠悄悄跑回锦绣的京华,继续为戚卿珏征战沙场。
这是边氏风骨,莫不敢忘。
“天下我不敢想,但属于你的,我寸土不让。”
避雷指南:
1.不要考究官职和礼仪,因为都是我瞎编的
2.不是小甜文,剧情慢热

『叁』 作者简介

沈复(1763年—1825),字三白,号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嘉庆十三年(1808年)著《浮生六记》自传体小说。
《浮生六记》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题,依次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考证,最后两卷系伪作,文字亦不如前。该作是自传体小说。

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1904~1936)苏联作家。 1929年,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1930年,他用自己的战斗经历作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开始创作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受到同时代人的真诚而热烈的称赞。1934年,奥斯特洛夫斯基被吸收为苏联作家协会会员。1935年底,苏联政府授予他列宁勋章,以表彰他在文学方面的创造性劳动和卓越的贡献。1936年12月22日,由于重病复发,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莫斯科逝世。

『肆』 给几本好看小说的名字,作者及介绍如题 谢谢了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1973年。1994年毕业于四川自贡师专中文系,职业DJ。曾担任江苏《少年文艺》编辑,现在镇江人民广播电台节目部担任主持人,“花衣裳”网页版主,十四岁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小说100多万字,连续七年获江苏《少年文艺》“好作品”奖,其作品在网上人气也很旺。已出版书籍《飞越青春的鸟儿》、《蔷薇醒了茉莉笑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可以跳舞的鱼》、《眉飞色舞》、《QQ兄妹》以及网络爱情小说集《冰淇淋恋爱了》等书。偶尔涉足成人文学,代表作为《调频》被数百家网站收录。 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等,并主编少女杂志书《漫Girl》及《雪漫》。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她的文笔独特,写有“青春爱情系列”“青春疗伤系列”“青春疼痛系列”等等系列作品。饶雪漫还身为一个专写青春小说的三人团队成员,此团队名为"花衣裳".除饶雪漫外,还有伍美珍和郁雨君两位作家. 个人网站: www.huayishang.com 个人博客: http://blog.sina.com.cn/raoxueman http://raoxueman.qzone.qq.com 【文学作品】 《最熟悉的陌生人》 《花糖纸》 《QQ兄妹》 (原名《我不是你的冤家》) 《若即若离》 《双鱼记》 《我不是你的冤家》 《天天天蓝》 《可以跳舞的鱼》 《飞越青春的鸟儿》 《不必知道我是谁》 《咱们班》 《我要我们在一起》 《亦歌亦舞》 《我是女巫我怕谁》 《我只记得你的好》 《校服的裙摆》 《木吉他的夏天》 《谁可以给谁幸福》 《按时长大》 《爱在仙境的日子》 《眉飞色舞》 《来不及学坏》 《我是坏女生》 《小妖的金色城堡》 《离爱一个ID的距离》 《两个人的下雪天》 《爱在QQ的日子》 《花都开好了》 《挥着翅膀的女孩》 《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春天的绿袖子》 《亲亲我的小辫子》 《我不是鬼马的妹妹》 《莞尔的幸福地图》 (原名《我要我们在一起》) 《简单爱》 《很爱很爱你》 《女生派》 《蝴蝶来过这世界》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糖衣》(包括《糖衣》、《临暗》、《冰欺凌也恋爱了》、《像流水一样》、《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五个故事 《左耳》 《左耳前传》 《左耳终结》 《没有人像我一样》 《十年》 《沙漏》 《沙漏2》 《沙漏3》 《甜酸》 《我不是坏女生》 《离歌》 《爱情一直醒着》 《想一个男生》 《两个人的下雪天》 《离爱一个ID的距离》 其中青春疼痛系列依次为: 1、《小妖的金色城堡》 2、《校服的裙摆》 3、《左耳》 4、《左耳终结》 5、《没有人像我一样》 6、《沙漏》 7、《沙漏II》 8、《沙漏III》 9、《甜酸》 10、《离歌I》 青春疗伤:《十年》 青春逃亡:《临暗》 等待花开的日子(饶雪漫、曾炜联袂推荐、国内首部“暖爱互动”小说)

『伍』 作者的简介,急!

蒲松龄(1640-1715,明崇祯十三年—清康熙五十四年),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清代杰出文学家,山东省淄川县(现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19岁应童子试,以县、府、道三考皆第一而闻名籍里,补博士弟子员。但后来却屡应省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几近40年,直至71岁时方撤帐归家。1715年(清康熙五十四年)正月病逝。世称“聊斋先生”,更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誉。�

一生热衷科举,却不得志,72岁时才补了一个岁贡生,因此对科举制度的不合理深有体验。毕一生精力完成《聊斋志异》8卷、491篇,约40余万字。内容丰富多彩,故事多采自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花妖狐魅和幽冥世界的事物人格化、社会化,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作品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文学中志怪传奇文学的优秀传统和表现手法,情节幻异曲折,跌宕多变,文笔简练,叙次井然,被誉为我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此书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聊斋志异》书成后,蒲松龄因家贫无力印行,直至1766年(清乾隆三十一年)方刊刻行世。后多家竞相翻印,国内外各种版本达30余种,著名版本有青柯亭本、铸雪斋本等,近20个国家有译本出版。全国《聊斋》出版物有100多种,以《聊斋》故事为内容编写的戏剧、电影、电视剧达160多出(部)。�

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13卷,400余篇;诗集6卷,1000余首;词1卷,100余阕;戏本3出(考词
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14种(墙头记、姑妇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近200万言。

早年

蒲松龄的一生较少到外地旅游,家境贫寒,生活清苦,但他却常到济南居留。在济南期间,留下了不少文字,其中有一首题为《客邸晨炊》的诗:

大明湖上就烟霞,

茆屋三椽赁作家。

粟米汲水炊白粥,

园蔬登俎带黄花。

短短数语,道明了蒲氏旅居大明湖畔,晨曦早炊的生动情景。特别是后面两句,说了取泉水熬煮粟米粥,以及在案板上切配素食蔬菜包括黄花菜,用于佐食小吃的情景。可以想见当时蒲松龄自炊自啖、津津有味的早餐状况。

蒲松龄所记述的炊煮小米白粥,佐以菜蔬的早餐饮食,也正是山东大部分地区的日常饮食习俗。山东民间早晨多喜食粥,粥的品种甚多,有小米粥、大米粥、小米绿豆粥、江米粥、豆汁粥、红豆粥、荷叶粥等等。

蒲松龄与《聊斋志异》-马瑞芳教授在山东大学的演讲

如果问大家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最好的小说是哪一部?毫无疑问,白话长篇小说《红楼梦》。如果再问:哪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和《红楼梦》不同,成就可以媲美?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聊斋红楼,一短一长,一文一白,形成中国古代小说的双峰。

《聊斋志异》不仅是中国文学的骄傲,它还是世界文学中非常有影响的作品,经常让汉学家感到惊奇。

家徒四壁妇愁贫

蒲松龄一生,始终在贫困线上挣扎。他为了温饱挖空心思;他一辈子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参加科举考试,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非常痛苦;他为了写《聊斋志异》,受了很多的苦。

《聊斋志异》是一部很神奇的小说,而《聊斋志异》作者本身的出生就带有几分神奇的色彩。明代崇祯十三年,公元一六四零年,农历四月十六日夜间,山东淄川蒲家庄的商人蒲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看到一个披着袈裟的和尚,瘦骨嶙峋的,病病歪歪的,走进了他妻子的内室,和尚裸露的胸前有一块铜钱大的膏药,蒲惊醒了。他听到婴儿在啼哭,原来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出生了。“抱儿洗榻上,月斜过南厢”。在月光的照耀下,蒲惊奇地发现,新生的三儿子胸前有一块清痣,这块痣的大小、位置,和他梦中所见那个病病歪歪的和尚的膏药完全相符。病和尚入室,这是蒲松龄四十岁的时候对自己出生的描写。我国古代作家很喜欢把自己的出生说得很神秘,大诗人李白说他是母亲梦到太白金星入怀而生。而蒲松龄是他的父亲梦到病和尚入室而生,他还解释,我一辈子这么不得志,这么穷困,很可能就是因为我是苦行僧转世。苦行僧转世,是蒲松龄在《聊斋自志》当中杜撰的故事,但是我们看蒲松龄的一生,确实很苦。他生活很贫苦,他始终在贫困线上挣扎,他为了温饱挖空心思;他一辈子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参加科举考试,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非常痛苦;他为了写《聊斋志异》,受了很多的苦。所以我们说蒲松龄三苦并存———生活苦,考试考得苦,写书写得苦。

我们先看他的生活怎么苦。蒲松龄年轻的时候,生活不是很苦,因为他的父亲弃儒经商,家里是小康之家。在父亲的保护下,年轻的蒲松龄可以安心读书,跟朋友们搞诗社。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因为他分家了。为什么分家?因为家庭矛盾。蒲松龄的两个哥哥都是秀才,但是两个嫂子都是泼妇。蒲松龄曾经在他的书里面说过这样的话:“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他这两个嫂子真是典型的夜叉,为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经常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蒲松龄的父亲只好给儿子分家。分家又分得很不公平,因为这两个嫂嫂又能打又能叫又能抢,而蒲松龄的妻子刘氏非常贤惠,沉默寡言躲在一边。分家的结果是蒲松龄分到农场老屋三间,破得连门都没有,蒲松龄只好借了门板安上。他分到了二十亩薄田,二百四十斤粮食,只够吃三个月。这样一来,蒲松龄就要自谋生路了,他于是开始了长达45年之久的私塾教师生涯。

私塾教师就是乡村小学教师,而且是到私人家里教书,待遇非常低微。算算具体的账,做私塾老师每年可以拿多少工资?最多八两。八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在当时农村一个四口之家维持一年的生活要二十两,这个账是《红楼梦》里刘姥姥算大观园的螃蟹宴时算出来的。所以说,咱们的大作家蒲松龄辛辛苦苦教一年书,挣的钱不够大观园半顿螃蟹宴。到了30岁以后因为父亲去世了,蒲松龄还要赡养他的老母,他穷到什么程度呢?“家徒四壁妇愁贫”。他有一首诗,叫《日中饭》,写到快收麦子的时候,家里没有粮食,只好煮了一锅稀饭,他那时候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一看煮好了稀饭,抢先把勺子抢到手里面,到锅底下找最稠的往自己的碗里边放,二儿子不干了,上去跟哥哥抢。蒲松龄的女儿就很可怜地、远远地站在那儿看着自己的父亲。蒲松龄非常心疼,我怎么样养活我这些可怜的孩子啊!蒲松龄还写了一篇文章叫《祭穷神文》。他说:“穷神穷神,我和你有什么亲,你怎么整天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就是你一个护院的家丁,我就是你护驾的将军,你也得放我几天假呀,但是你一步不放松,好像是两个缠热了的情人?”这就是蒲松龄的生活之苦。

辛酸科举路漫漫

蒲松龄19岁的时候,参加秀才考试,他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省,三试第一,成了秀才。三试第一后,蒲松龄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全部落榜。直到72岁,仍只是个贡生。这是为什么?

我们再看蒲松龄的科举考试之苦。蒲松龄一生不得志,他这个不得志恰好从少年得志开始。蒲松龄19岁的时候,参加秀才考试,他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省,三试第一,成了秀才。录取蒲松龄的是山东学政施闰章。施闰章是个大诗人,清初号称诗坛的“南施北宋”,“南施”就是安徽人施闰章,“北宋”是山东人宋琬。施闰章给山东秀才考试出的第一道考题叫《蚤起》,这个题目是从《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来的。科举考试考八股文,要求你得揣摩圣贤语气,代圣贤立言。既然题目叫《蚤起》,顾名思义,你就要阐述孟子在《蚤起》里面所讲的那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蒲松龄怎么写的呢,他用文言文,我们用白话文把它说出来。蒲松龄说:“我曾经观察过那些追逐富贵的人,君子追求金榜题名,小人追求蝇头小利。至于那些本身并不富贵、但是经常迫不及待地守在富贵人家门前的,也大有人在。而对功名不感兴趣的,只有那些深闺的女子,她们才可以悠然自在地睡个懒觉,不去追名逐利”。蒲松龄的描写非常生动,像是一篇描写人情世态的小品文。接下来,蒲松龄走得更远,干脆虚构起来,他写齐人之妇如何夜里辗转反侧,琢磨着跟踪丈夫,其中有人物心理描写,也有人物独白和人物之间的对话,很像小说。这样的写法,当然不符合八股文的要求,但是蒲松龄遇到的考官是爱才如命的大文学家施闰章,他非常欣赏蒲松龄的文章,拿起笔来就写批语,说蒲松龄的文章“将一时富贵丑态毕露于二字之上”,把人们那种追名逐利的丑态通过《蚤起》这两个字写绝了,写活了,接着又写了八个字的评语:“观书如月,运笔如风”。“观书如月”,就是看前人的作品,看得明明白白、透透彻彻;“运笔如风”,就是写起文章来轻松愉快,非常流畅。施闰章大笔一挥,蒲松龄山东秀才第一名。县、府、道三试第一以后,蒲松龄名气很大。他踌躇满志,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进一步求取功名的道路,下一步要考举人了。

史料记载,蒲松龄三试第一后,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全部落榜。蒲松龄文章写得这么好,为什么他还会四次落榜?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施闰章录取蒲松龄根本就是一种误导和误判,因为蒲松龄并没有按照八股文那种严格的要求来写文章,施闰章因为爱才而把他录取为第一名。蒲松龄因此以为,这样写就能够取得更高的功名了。但是蒲松龄没有想到,其他的考官是些什么样的人。这些考官是拿着那种刻板的、腐朽的、毫无文采、绳捆索绑的八股文,当个敲门砖,取得了功名,他自己只会写这样的文章,他喜欢的也是这样的文章。像蒲松龄那种写法的文章,他怎么会欣赏呢?所以蒲松龄从考秀才一开始就偏离了跑道。

蒲松龄做了多长时间秀才?半个多世纪。秀才是科举考试当中最低的功名。但是秀才最辛苦,年年考试。根据朝廷制度,一个省的学政任期三年,学政一到,先把秀才组织起来考试,这叫岁试。岁试成绩分成几等,考到第一等可以成为廪生。廪生是个什么概念?廪生还是秀才,但朝廷每个月给你一定的钱,补助你的生活。那么,考到了一等是不是就一定是个廪生呢?也不是。因为廪生是有名额限制的,你考了一等,要等空了名额,才可以补廪。所以蒲松龄考中秀才之后,在一等考了很多次,差不多等了二十年,才成为廪生,朝廷才给他那点补助。秀才岁试以后第二年,要进行科考。科考就是给举人考试做准备。科考把秀才的成绩分成六等,考前两等可以参加举人考试,考后两等就得降成青衣。蒲松龄参加乡试,三年一次,考了多少次?十次左右,有的专家说十几次。这样一来,蒲松龄有三十年的时间年年都考。他48岁那年,又参加考试。他觉得自己文章写得非常好,写得也很快,拿到考题“唰唰”就写下来了。但是写完后,回头一看,坏了坏了,越幅了。“越幅”是一个科举名词,就是违反了书写规则。科举考试对文字形式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一页只能写12行,一行只能写25个字,而且得写完第一页写第二页,写完第二页写第三页。蒲松龄写得快,第一页写完,飞快一翻,把第二页翻过去了,写到第三页上了,这就隔了一幅,越幅,就不仅要取消资格,还得张榜公布。我们现在看,简直太可笑了,文章写得好,隔了一页,就要取消资格!这次“越幅”,蒲松龄自己是什么感受呢?他在词中说:“得意疾书,回头大错,此况何如,觉千瓢冷汗沾衣,一缕魂飞出舍”———吓呆了。

蒲松龄在科举这条路上拼搏到50岁之后,他的妻子劝他说:算了,别考了,如果你命中注定有功名,连宰相都做上了,何必一定得去考呢?咱们在村里住着,不也挺好吗?何必一定得像县官一样去听那个打着板子催老百姓缴税的声音呢?蒲松龄觉得他妻子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也有些专家考证,就在他妻子劝了他之后,他还参加过考试,仍然失败了。

蒲松龄19岁成为秀才,到72岁,成为贡生。贡生是什么概念?贡生相当于举人副榜。贡生有几种,蒲松龄是“岁贡”,又叫“挨贡”。就是做廪生时间长了,排队挨号挨上了贡生。做了贡生以后理论上可以当官了,蒲松龄得到一个虚衔“儒学训导”。儒学训导是什么意思呢?当时封建社会的学校分好几级,国家一级是国子监,省里面是府学,县里面是县学。这个儒学训导就是县学的副长官,相当于现在一个中学副校长了。但是蒲松龄这个儒学训导前还加了两个字“候补”。就是你虽然有这个资格,但是还得看山东省除了淄川县以外,其他县有没有空出名额来。对于72岁的蒲松龄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了,贡生只是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一点很实际的利益:朝廷要给贡生四两银子。而县官偏偏既不去给蒲松龄树匾、树旗,也不发给他银子。蒲松龄不得不一次一次写呈文、打报告去要。这就是蒲松龄在科举考试当中所受的痛苦。我们现在看觉得他非常可笑,非常可悲,非常可怜。但是在当时他只能求这么一条出路。因为科举制度是蒲松龄这样的穷知识分子改变命运的唯一的出路,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穷其一生写聊斋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曾经说过,“想象是伟大的潜水者”。一个作家,一个小说家能写出引人入胜的作品,虽然要有一定的生活基础,但是更要靠他的想象。《聊斋志异》就是一个作家天才的想象才能和艺术才能的集中表现。

蒲松龄为什么总考不上?这和他一直在艰苦地写《聊斋志异》有关系。蒲松龄是山东淄川人。淄川离齐国故都临淄数十里,有很多优美的民间传说。蒲松龄5岁的时候,改朝换代。满清入关,在扬州屠城,在山东镇压农民起义,也产生了很多稀奇事,这些都影响到《聊斋志异》。蒲松龄大概在分家以后,做私塾教师时,就开始写《聊斋志异》。他的好朋友张笃庆发现蒲松龄因为写《聊斋志异》影响到考举人,就写了一首诗劝他:“聊斋且莫竞谈空”,别写小说了,专心去考试吧。但是蒲松龄不听,还是写,不管哪个朋友听到什么奇闻轶事,他都要了解一下,写到自己的作品里头。

关于《聊斋志异》大家可能听过传得很广的一个说法,说蒲松龄为了写《聊斋志异》,在他的家乡柳泉旁边摆茶摊,请过路人讲故事,讲完了回家加工,就成了《聊斋志异》。这个说法是《三借庐笔谈》说的,鲁迅先生早就分析了,不对,不会是这样一回事。我们现在琢磨一下,蒲松龄穷到那种程度,45年在外边当私塾老师,家里有时候连锅都揭不开,怎么有闲空优哉游哉摆上茶,摆上烟,你给我讲故事,我写小说?不可能。但是蒲松龄不管听到什么人说,听到什么稀奇的事,他都收集来写小说,这是肯定的。他还有一个取材途径,就是到古人的书里边找素材。《聊斋志异》里大概有一百篇小说,就是改写自前人作品。前人作品有时候记得非常简单。比如说,在六朝小说和唐传奇当中,记了三个小故事,叫《纸月》、《取月》、《留月》。纸月就是有一个人,能够剪个纸的月亮照明,另一个人取月,能够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自己怀里,没有月亮时候照照,第三个人留月,把月光放在自己的篮子里边,黑天的时候拿出来照照。都很简单,一百来个字,几十个字。蒲松龄拿来写了《劳山道士》。这是大家很熟悉的聊斋故事。

我们再看蒲松龄的感情经历是个什么样。蒲松龄的妻子非常贤惠,贤惠到什么程度呢?蒲松龄外出给人当家庭教师的时候,他妻子在家里上养老,下育小,住在荒凉的农场老屋里面。夜里狼都可能跑到院子里,她就整夜不睡觉在那儿纺线,如果有一点好吃的,给蒲松龄留着,有时留的时间长了,都坏了。这么好的一个妻子,但是个柴米油盐的妻子、糟糠之妻。所以有些研究蒲松龄的专家就发现一个线索,说蒲松龄有第二夫人,什么根据呢?蒲松龄文集里有一篇《陈淑卿小像题辞》,这篇文章是说:文章的作者和陈淑卿自由恋爱,父母不同意,最后两个人私奔了,然后是个悲剧。但是很快就有专家又考证出来了,陈淑卿是蒲松龄从南方归来在淄川丰泉乡王家坐馆给一个叫王敏入的人代写的文章,这样一来蒲松龄的所谓第二夫人不复存在了。大家就要问了,那他为什么能够写这么多这么优美的爱情故事?台湾著名作家林语堂曾经推测过。我也推测过,我是这样推测的:蒲松龄白天教完了学生,晚上自己坐在那个荒凉的书斋里,外面是月色朦胧,树叶在那儿哗啦哗啦响,远处传来狐狸的叫声,那个时候狐狸很多。这时候蒲松龄就很容易产生幻想了。他就想象有一个书生,就和他一样,是一个很穷困很不得志的,但是又很有才华,情感很丰富的书生,坐在一个荒斋里面,这个时候有个美女推门而入。你在这儿读书吗?我和你一块读书,我和你一块写诗、填词,我跟你下围棋,我安慰你这个贫困、寂寞当中的书生,你需要功名吗?我帮助你金榜题名。你家里老婆不是不生孩子吗?我给你生个传宗接代的孩子,而且这个女的不需要父母之命,不需要媒妁之言,不要妻子的名分,也不要这个书生的金钱,甚至还倒过来给你钱。在蒲松龄生活的那个社会,男女结合那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个什么都不要的,对男人无条件奉献的女人有吗?不可能有,她只能是脑子里想出来的,只能是作者的想象。她是从天上下来的,她是从海底出来的,她是从深山洞府过来的,她甚至是阴曹地府出来的;她可能是小鸟变的,她可能是鲜花变的,甚至可以是书本里的。书生不是在那儿看书吗?从书架上搬下一本《汉书》摆在这儿,翻开第八卷,里边夹着一个小美人,纱帛剪的,背后写了四个小字,“天上织女”。突然,这个纱剪的小美人,折腰而起,飘然而下,来给书生当妻子,长得花容月貌,善解人意,跟书生自我介绍,我叫颜如玉,《汉书》出来的颜如玉,这真是“书中自有颜如玉”。

西方理论家弗洛伊德说,“梦是愿望的达成”。《聊斋志异》里面这些花妖狐魅变成的美女就是穷秀才蒲松龄的白日梦。他做这种梦,就是表达那种一厢情愿的男性的幻想,穷秀才的幻想。法国有一位著名的大作家雨果,就是《悲惨世界》的作者,他曾经说过,“想象是伟大的潜水者”。一个作家,一个小说家能写出引人入胜的作品,虽然要有一定的生活基础,但是更要靠他的想象,蒲松龄虽然那样贫困,那样不得志,他也写了和自己生平有关的一些东西,但是他特别善于想象,《聊斋志异》就是一个作家天才的想象才能和艺术才能的集中表现。

咱们的大作家蒲松龄就这样苦了一辈子,就这样在贫困线上挣扎了一辈子,在科举考试的路上落魄了一辈子,在写小说的路上奋斗了一辈子。到了康熙五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酉时,这位大作家坐在他清冷的聊斋的窗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蒲松龄穷秀才出将入相飞黄腾达这个梦想终于成为泡影,而用中国优秀的文化哺育起来的,又成为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代表的《聊斋志异》光芒四射。历史是公正的。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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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作家和作品

蒲松龄出身于没落的地主家庭,早岁即有文名,多次参加省试,却始终没有考上举人,到71岁才援例成为贡生。除中年一度在江苏宝应做幕客外,都在家乡当塾师,终身郁郁不得志。《聊斋志异》是他用几十年的时间写成的,他称这是他的“孤愤之书”。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它以谈狐说鬼的形式,揭露当时现实的黑暗和官吏的罪恶,对科举制度和礼教也有所批判,并以同情的笔调描绘了青年男女相爱的故事。但书中也存在着一些宣传忠孝节义的封建伦理观念和迷信色彩。

《聊斋·自志》

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①吟而成癖。自鸣天籁,不择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逐逐野马之尘,魍魉见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篇。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伙。甚者:人非化外,事或奇于断发之乡;睫在眼前,怪有过于飞头之国。遄飞逸兴,狂固难辞;永托旷怀,痴且不讳。展如之人,得勿向我胡卢耶?然五父衢②头,或涉滥听;而三生石③上,颇悟前因。放纵之言,有未可概以人废者。松悬弧时,先大人梦一病瘠瞿昙④,偏袒入室,药膏如钱,圆粘乳际。寤而松生,果符墨志。且也:少羸多病,长命不犹。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每搔头自念:勿亦面壁人果是吾前身耶?盖有漏根因,未结人天之果;而随风荡堕,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⑤,何可谓无其理哉!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⑥间乎!

注释:①〔长爪郎〕指唐代诗人李贺。杜牧为他的诗集作序,有“鲸吸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的评语。 ②〔五父衢〕古道路名,在今山东曲阜。③〔三生石〕相传在杭州天竺寺后山。唐李源与圆观和尚的后身曾相会于此。④〔瞿昙(tán)〕释迦牟尼的姓,这里指僧人。⑤〔六道〕佛教名词。佛教将众生世界分为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六类,轮回相续。⑥〔青林黑塞〕语出杜甫《梦李白》:“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这里是以李、杜的友谊比喻知交。

蒲松龄骂官司

一日,聊斋先生蒲松龄乘渡船外出,同船的除了船夫之外,还有4位乘客:衣冠楚楚的朝廷官员、正当妙龄的卖花女、身背锯斧的木匠和衣衫褴褛的拾粪老农。

船到河心,官员自恃满腹才学,便对大家说:“恕工冒昧地请诸位各依本人身份,用三字同头、三字同旁,对一首七绝,首尾相融贯连锁。”说着,他先开了腔:“三字同头官宦家,三字同旁绫缎纱。若非朝廷官宦家,谁人能穿绫缎纱?”

木匠师傅手扶斧箱,略加思索吟道:“三字同头庙廊库,三字同旁檩椽柱。如若要建庙廊库,怎能离了檩椽柱?”

卖花女一亮双眸,快言快语:“三字同头芙蓉花,三字同旁姑娘娃。若非妙龄姑娘娃,哪个敢讲戴芙蓉花?”

船夫手不停篙,笑着吟出一诗:“三个同头大丈夫,三字同旁江海湖。不是男子大丈夫,何人能识江海湖?”

蒲松龄憎恨世首黑暗,同情百姓疾苦,随口吟道:“三字同头哭骂咒,三字同旁狼狐狗。山野声声哭骂咒,只因世道狼狐狗!”

轮到拾粪老农了,只见他不慌不忙,从容吟道:“三字同旁稻秫稷,三字同头屎尿屁。牲畜吃了稻秫稷,当路排出屎尿屁。”

官员本想炫耀一番自己的官职与文才,不料今日遇到的几位看似卑微,却均非等闲之辈。于是灰溜溜的不再言语了。

蒲松龄在不得志的时候,写过文学史上著名的《自勉联》,全文如下:
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 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 卧薪尝胆 三千越甲可吞吴
他用这《自勉联》勉励自己,不要灰心,也勉励了我们。

『陆』 耽美小说出名作者

同意三楼的说法,个人口味不同
我也最喜桔子树,不但书写得好,文笔好,文字表达能力强,对情感的理解也够深刻,她所有的长篇文我都喜欢,下面也说些其他的人
强推:
1、桔子树
《麒麟正传》让我这个看网文十年的老白于去年正式加入腐女行列,呵呵,《士兵突击》同人,另外桔子强大的文字表现力和对情感的伸入理解诠释让我欲罢不能。她的《不如随心》《奢侈品男人》也相当精彩
2、卫风
卫风的情感描写也很好,这个作者古风、穿越、现代都来得,《埃及艳后》虽然是非bl文,但是也写得很好看。老作者了,最喜欢的是她的《戏梦》,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每个类型都很出彩,父子文的《笑忘书》也比较有名
3、老庄墨韩
《小楼传说》文笔好,人物好,对人性认识深刻,相当经典的人物配对!
4、痴儿的《乐园》
文笔一流,欧美宗教神话背景的暧昧文,情感和心理描写也很赞!
5、柑苔绿(作者忘记)
文笔优美的文,可惜这个作者不高产,只找到这一篇和后传
6、河之殇系列,作者是壹贰弎还是奈良伤,忘了
记者穿越到古巴比伦的曲折故事,
7、蓝淋
《双程》系列现代文相当好看,言情写得好,不过有几对儿攻受的性格雷同,多彩一些更好
8、阿堵
《红尘有幸识丹青》,古风文里相当有水准了,尤其是作者的文笔和书画底蕴确实强大

其他也很不错的作家
1、蓝莲花
catch me if you want 警匪文很有看头,这个作者的非BL文也很好看《湄澜池》《千帐灯》都有好评
2、微笑的猫
曾有人说这是最有才的耽美作者,什么类型象什么专家,考古手记(盗墓情节很出彩)、大城小事、不疯魔不成活等等都有好评,搞笑元素很多,轻松温馨清水文为主,但是情感描写稍显含蓄,不够入味
3、烟狗
警察故事系列很有趣
4、fox
看过她几篇文,文笔比上面第一批稍弱,但是故事很有意思
5、妖舟
入狱系列
6、周而复始
《晨曦》等温馨文不错,文笔和情感描写比第一批弱一点
7、墨竹的仙魔劫
文笔不错的古风文
8、亦凝的《凝眸深处》
很好的医生文,这个作者写得最好的就是这一篇,其他文一般,现代文更好些
8、风弄
风弄的书,故事不错,情节取胜,想象力强大,H成分很强,但是情感描写和文笔要差一些
9、天籁纸鸢
也是个高产作家,《天神右翼》很有名

三、同志文学
肖红袖的《小五》《男人三十》等等,文笔好,也比较真实
《飘扬日记》小杰的亲身经历为主调,团圆结局
《表弟嚣张》对白精彩有趣的文,也是团圆结局
《十年》虐心文
《北京故事》---电影蓝宇的原著

『柒』 介绍本小说

【死神阿呆】 “哥里斯老师——”阿呆大声的呼喊着,他多么希望看到哥里斯那熟悉而苍老的面庞啊!

周围仍然是一片寂静,阿呆高喊的声音消失了,木屋却依然平静,一切都没有任何的变化,并没有他想象中哥里斯迎出来的身影,阿呆心中一沉,不祥的预感充斥着他的心扉。他飞身而起,只是一个起落,就已经踏上了木屋的台阶,阿呆轻轻的推开自己当初居住房间的门,房间内空荡荡的,一切都没有变,那张木床,那把椅子,都还在他原有的位置。在椅子上放着当初他用来摘取果实的竹篮,不论床上、椅子上还是地板上,都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似的。

阿呆的心更加沉重了,哥里斯老师,难道,难道您一直没有回来过么?不,不可能的。他飞快的跑出房间,朝着实验室冲去。

实验室是哥里斯最常待的地方,一进到里面,没有阿呆预想中的凌乱,一切都是那么的整齐,和他离开时一样,所有的实验物品都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墙壁周围的柜子静静的矗立着,无论什么东西,都像他那间房的木床和椅子一样,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阿呆一步步向哥里斯炼器的小鼎走去,他的心完全木然了,哥里斯不在,他不在,而且已经不在很长时间了。难道,当初哥里斯老师离开以后,就一直没有回来么?

小鼎的盖子严实的盖着,在小鼎旁,有一件落满灰尘的衣服,阿呆清晰的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并没有这件衣服的存在,他的双手颤抖着将衣服拿了起来,轻轻一抖,灰尘顿时弥漫在房间之内,阿呆有生生斗气护体,灰尘无法侵袭到他身上,但也影响了他的视线。

半晌,灰尘渐渐的沉寂了,周围的一切又清晰的出现在阿呆视线中,看向手中的衣服,啊!这,这不是哥里斯老师一直穿着的黑色魔法师斗篷,原本低沉的心情又活跃起来,老师回来过,哥里斯老师回来过。阿呆兴奋的将斗篷搂在怀中。突然,他发现在刚才衣服放置的地方有一业白纸,上面有着清晰的字迹。阿呆将魔法师斗篷放在一旁,小心的将那张已经微微发黄的纸拿了起来。

白纸上正是哥里斯的笔迹,用天金帝国文字清晰的写道:“能来到这里的,只有我的兄弟哥里松和我的学徒阿呆。哥里松,如果是你来了,就立刻离开吧,大哥已经走了,今后如果你遇到我的学徒,请帮我照顾他吧。我的所有东西,都要留给我的学徒,不,我现在已经承认,他是我真正的徒弟阿呆。”看到这里,阿呆眼睛一热,泪水倾泻而下,哥里斯老师,您,您承认我是您的徒弟了,我终于是您的徒弟了。阿呆的嘴唇微微颤抖着,继续向下看去,“阿呆,如果是你回来了,老师真的非常高兴。还记得我送给你的礼物么?就是你用银锡包裹的那个,你走到装有灭魂草的格子处,将那个抽屉拉出来。抽屉会带出一块铁板,你在铁板上的格子里,用天金帝国的文字写出我送给你那礼物的名字,你会有惊奇的发现。”纸上的文字到此为止,阿呆清晰的记得灭魂草在从左边数第四排的第六个抽屉中。他走到柜子前,小心的将抽屉拉了出来,抽屉里装着已经风干的淡红色灭魂草,他从当初哥里斯给他的笔记上清楚的知道,这是一种有剧毒的草药,不敢用手去碰,用生生斗气包裹着,缓缓的将抽屉完全拉开。果然如哥里斯在信中所说,在抽屉之后,连接着一块用金属制成的铁板,铁板非常光华,上面雕刻着两个方形的格子。

阿呆当然知道哥里斯所指的礼物是什么,他伸出食指,在两个格子中分别写出馒头二字。抽屉拉出的空隙突然产生一股强烈的吸力,阿呆心中一惊,下意识的松开了抽屉,装有灭魂草的木制抽屉和金属板被重新吸回了原位。

扎扎的声音从地下响了起来,阿呆清晰的感觉到,地面在微微的震动着。他虽然心中有些吃惊,但他深信哥里斯是绝不会害自己的,这一定是老师留下的机关。他静静的站在原地,等待着。果然,阿呆的判断非常正确,就在实验室中央的空地上,那看上去没有任何缝隙的木版突然裂开了。裂缝越来越大,淡淡的黄色光芒从下面透出,一级级楼梯出现在裂开的缝隙处。老师留下的机关果然另人惊奇啊!

阿呆走到裂缝处向下看去,下面只能看到晕黄的光芒,似乎是一条很深的甬道似的。刚才裂开的地方,竟然是厚达三尺的钢板,钢板之下,两旁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孔,熟悉哥里斯的阿呆知道,如果不是正确找到机关的开启方法,即使强行攻入,恐怕也会损伤惨重。而且也什么都得不到,哥里斯老师设置的机关,总是那么的严密。

阿呆对哥里斯的信任使他没有任何犹豫和惧怕,拿着手中的信纸向下快速走去。当他走下十级楼梯的时候,扎扎声再次响起,阿呆抬头看去,刚才的裂缝已经浑然一体的又合上了。他看了看自己的脚下,知道这关门的机关应该就在这第十级阶梯上。

虽然上面的裂缝已经合上,但甬道中的光线并不昏暗,那淡淡的黄色光芒虽然不强烈,却可以让阿呆清晰的看到周围的一切。他惊讶的发现,这黄色光芒似乎是从墙壁中渗出似的。

阿呆顺着阶梯快速的走下,一直向下走出十余米,才到底,最这里只是一个空荡荡的,不足三平米的空地,乍一看去,似乎什么都没有似的。阿呆皱了皱眉,四下看了看,还是没有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他伸手在墙壁上敲击,墙壁传给他的信息是,这里四面都是坚实的铁壁。突然,他发现地面的墙角出似乎有些什么。赶忙凑过去仔细查看,凭借着生生斗气散发的白色光芒,阿呆清晰的看到,墙角处刻着一行小字:字谕吾徒阿呆,到此后,即刻跪倒在空地中央,朝此字叩拜三下,然后高声喊出你在尼诺小城时的出身。

看完这行字阿呆楞了一下,喊出出身,我的出身不就是小偷么?既然哥里斯老师让我拜,那就拜吧。想到这里,阿呆跪倒在地,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大声喊道:“我是小偷。”他发现,当自己喊出这四个字之后,内心竟然充满了痛苦,在这一刻他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出身是那么的寒微。

受到了声音的震荡,周围厚实的墙壁微微的抖动起来,突然,没有任何预兆的,阿呆感觉脚下一空,身体骤然陨落,不禁惊呼出声,感觉上似乎只是几秒钟的工夫,身体被什么挡住了,那挡住他的东西充满了弹性,将他的身体斜斜的弹起,滑出一倒弧线,跌落在地面上,有生生斗气保护的他,这点疼痛自然不算什么,身体一挺,站了起来,和上面的光亮相反,这里周围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东西,他刚想利用生生斗气来照明,却发现头顶上方突然亮了起来。淡淡的白色光晕重新给他带来了光明,他抬头看去,吃惊的发现,那白色的光晕竟然是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提供的,夜明珠从顶上的细小裂缝中渐渐滑落,上面连着一根细细的银丝。机关之巧妙另阿呆赞叹不已,当初在木屋居住了一年之久,自己竟然也没有发现在木屋之下,居然有如此工程浩大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宽敞的石室,这里非常干爽,虽然深在地下,却没有一丝气闷的感觉,空旷的石室一眼就可一看清楚,刚才他落下的地方,有一张斜斜的大网,正是那张充满弹性的大网将他弹到此处。在他身旁不远处,有一张直径一米的圆桌,似乎是石制的,它也是整间石室中唯一的器具,在圆桌上有一个黑色的木盒子,盒子上没有任何装饰,光秃秃的。

阿呆站起身,走到圆桌之前,将木盒拿了起来,木盒很轻,也没有上锁,他轻轻的将木盒开启,里面是几页纸,由于一直封存在木盒中,纸并没有像木屋中那张发黄。阿呆将纸拿起来,展开一看,原来是哥里斯留给他的一封长信。

“阿呆,老师真的希望你能够回到这里,并看到这封信,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老师也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虽然我死了,但老师却并没有什么遗憾,已经八十多岁的我,死也并不算夭折了,尤其是,我用自己的死,终于完成了几十年的心愿,炼制出了一件属于我的神器。”仅仅看了几行字,阿呆就再也看不下去了,他整个人完全陷入呆滞之中,哥里斯老师死了,老师竟然死了。

“不——,啊——”阿呆痛苦的大叫着,在这一刻,仿佛天地间的一切都停滞了,只有阿呆的声音在石室中不断的回荡着。他感觉到自己完全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在黑暗中,他就像一叶小舟似的,不断的在汹涌的痛苦之浪上挣扎着、颤抖着,心碎了,魂灭了。

盼望了七年之后的重逢,竟然是一天一地,天人永隔。

黑暗中的那一叶小舟不断的起伏着,巨大的痛苦让小舟渐渐崩溃,撕心裂肺般的痛楚不断的在小舟上肆虐着,就在小舟就要被痛苦完全摧毁之时,黑暗的波浪突然消失了,一金一银两道绚丽的光芒给小舟重新带来了光明。

阿呆静静的站在原地,重新恢复了知觉,两行血泪顺着他的脸庞留下,染红了他身上的布衣。刚才,就在他要完全被痛苦摧毁之时,胸口的第二金身和丹田的银色金身及时散发出柔和能量,重新唤醒了他要自行放弃的生机,将他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欧文叔叔死了,冰死了,哥里斯老师,也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这些在我心中比馒头更加重要的人都死了呢?你们都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阿呆扑通跪倒在地,强烈的痛苦使他蜷缩着自己的身体不断的痉挛着,七年,七年了,离开了七年之后,自己却得到了老师的死讯。

阿呆手上的白纸已经完全充满了褶皱,他就那样蜷缩在地上,渐渐的昏睡过去。也许,只有失去意识,才是他逃避痛苦的最好方法吧。

…………

站在一片荒凉而黑暗的空地上,阿呆茫然四顾着。

“孩子,你回来了。老师好高兴啊!”

啊!这是哥里斯老师的声音,阿呆全身大震,高喊道:“老师,老师,您在哪里?”

“孩子,我在这里啊,我不就在你面前么?”光芒一闪,穿着黑色斗篷全身散发着淡淡白光的哥里斯出现在阿呆面前,原本冰冷而僵硬的面孔上带着一丝慈祥的微笑。

“老师,我好想您啊!”阿呆猛的扑向哥里斯,但是,他却从哥里斯的身体中穿了过去,扑了个空,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阿呆,你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莽撞啊!你看,这是什么?”哥里斯手中突然变出一篮馒头,香喷喷的馒头上冒着腾腾热气,阿呆兴奋的大叫道:“馒头,是我最爱吃的馒头。”

哥里斯将馒头递到阿呆手上,轻轻的抚摩着他的头,“孩子,吃吧,多吃点,老师最爱看你吃馒头时的样子。这是老师专门给你买的,你喜欢么?”

“喜欢,老师,我真的太喜欢了。”

哥里斯眼中流露出忧伤的神色,“阿呆,老师要离开你了,不论老师在哪里,都会想着你的,多保重吧。我的孩子。”随着声音的渐渐微弱,哥里斯的身体像远方飘去。

“不,老师,您别走啊!”阿呆提着装有馒头的篮子,疯狂的追赶着,可是,不论他怎么追,却始终无法赶上哥里斯消失的速度,终于,周围重新恢复到一片黑暗之中,哥里斯的身影完全消失了 “不——,老师——”阿呆猛的坐了起来,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脸上的泪水。神志渐渐清醒,他发现自己仍然处于石室之中,全身微微的痉挛着。

“老师死了,老师已经死了。”阿呆喃喃的念叨着,他从怀里摸出那个被银锡包裹的馒头,“老师,您喜欢看我吃馒头的样子么?好,我吃给您看。”他用力一掰,将一直保存着的馒头分成两半。虽然有银锡的包裹,馒头并没有腐败,但也变得异常坚硬了。阿呆仿佛不知道馒头的变化似的,动作柔和的拨开馒头上的银锡,将它送入口中,用力的咀嚼起来。干涩的馒头使阿呆的呼吸渐渐困难,他拼命的吞咽着,因为过于用力,他的牙龈已经被坚硬的馒头滑破了,咸腥的味道和干硬的馒头一起,被他不断的吞咽着。

“老师,我吃完了,您看,您给我买的礼物我已经吃完了。我好喜欢吃啊!老师,您再看看我吧,我好想您,老师,我真的好想您啊!”阿呆不顾满嘴的鲜血,放声痛哭,直到他的神志再次陷入昏厥之中,石室中那充满着深深悲痛的声音才停止了。但那淡淡的悲意却久久不能消散。

…………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阿呆的身体轻轻的动了一下,他缓缓的睁开毫无光芒的双眸,呆滞的坐了起来,哥里斯留下的白纸充满褶皱的散落在地,他动作缓慢的将其归拢到身旁,按着白纸页脚上的数字重新排列,小心的摞在一起。

拿起白纸,阿呆茫然看去,“阿呆,以你善良的心性和对我的依恋,我知道,我的死一定对你打击很大。但是,你应该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一定要坚强起来,老师可不喜欢懦弱的人。老师是为了自己的心愿甘愿去死的,这是老师自己的选择,即使你还在我身边而没有离去,这个选择也是不会改变的。还记得当初在尼诺小城的时候么?我们的相遇只能用机缘来形容,你竟然偷了我的钱袋,你可能现在还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会从钱袋中钻出来吧。告诉你,那个钱袋,是我一个非常满意的作品,只要钱袋在我周围不超过十公里范围,我就能凭借上面的魔法阵找到它,并用咒语出现在钱袋的位置。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心中只有厌恶,你那肮脏的样子让我很想当时就结束你的生命。但是,那时我突然想起自己最后的心愿,于是简单的查看了一下你的身体,惊讶的发现,虽然你的身体很虚弱,但是,本身的素质却非常好,做我的鼎炉最合适不过。于是,我带你离开了你的小偷生涯,并给你吃了我精心炼制的丹药。孩子,其实老师并不是一个好人,在我带你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安什么好心,我是要摧毁你的生命啊!”

看到这里第一页已尽,阿呆的茫然渐渐消失,眼中流露出惊讶的神色,他快速的翻开第二页信纸继续看去,“后来,我们离开了尼诺城,在船上的时候,我开始为将来的事做准备,于是传授了你最基本的火球术,让我没想到的是,你看上去傻呼呼的,天赋竟然如此之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可以召唤魔法能量了。还记得在船上时遇到的海盗么?那个海盗首领的本领非常高强,连我也没有把握能胜过他,以我的心性,如果不是顾虑到自己的安全,我才不会出手救那些船上的人呢,就在我和海盗首领僵持的时候,你用自己刚刚学会不久的火球术吓跑了他,化解了我的尴尬。也正是从那时起,你的善良开始渐渐的改变了我。后来,咱们回到了迷幻之森,我对你并不好,但是,不论我如何要求你,你却从不叫苦,一直在努力着。你的善良一点一点渗透到我的心里。在回来几个月的时候,我为了寻找草药离开了,在离开的那段时间里,只要我一静下来,脑中就会浮现出你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你那憨厚木讷的面容让我感觉到那么亲切。记得我给你的笔记么?没有最后一页对不对,那是因为,最后一页记载着我摸索出来炼制神器的方法,也许,我并不是一个实力高强的魔法师,但是,在大陆上,恐怕还没有人比的上我的炼金术。我想,你现在已经明白了我的心愿是什么,是的,不论是哪个炼金术士都有着这个同样的心愿——炼制出属于自己的神器。为了这个心愿,我足足努力了几十年啊!无数次的实验,终于让我渐渐的摸到了炼制神器的方法。在遇到你之前,我已经用一本古书上的方法推算出,在神圣历九八九年四月的一天,将是天下邪恶最盛之时,那个时候,也是我炼制神器的日子。这炼制神器的方法非常复杂,神器之所以威力强大,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它本身就具有灵魂,是的,灵魂。所以,我在炼制的最后关头,必须有一个活人做鼎炉,将这个具有童贞体质又经过九转易髓丸培育过的身体投入到神器之中,牺牲他的性命来做最后融合的过程,完成我最终的愿望。而在尼诺城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已经选定了你。阿呆,老师是不是非常邪恶啊?”

第二页尽,阿呆完全呆滞了,哥里斯老师竟然要杀自己,不,不会的,老师在和自己开玩笑,对,一定是开玩笑。他迫不及待的翻到第三页继续看去。

“阿呆,老师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哎——,你恨老师么?我知道你不会的,你是个好孩子,你是那么的善良,即使在尼诺城受了那么多的苦,我也没发觉你心中存有恨意。为了炼制神器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本来,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完成这个最后的心愿,但是,你却改变了我。当我回到迷幻之森看到你时,突然感觉到,你好象就是我的亲人一样,尤其是,我看到你舍不得将我送给你的馒头都吃掉,还留了一个,小心的用银锡保存的时候,我的心颤抖了。我又怎么能让你这么善良的孩子成为我心愿的牺牲品呢?由于我内心的天人交战,所以,我决定再次离开,因为,越和你相处,我就越难以坚定自己炼制神器的信心。这次我骗了你,我并不是去寻找什么东西,我是在逃避。但有的时候,逃避并不是办法,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是那么的重要,当我再次踏入迷幻之森的土地时,说什么也无法狠下心害你了。那时,我已经决定,就算放弃炼制神器也不能让你成为我的牺牲品。但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当我再回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你走了,你被比我更加邪恶的多的冥王带走了。不论我怎样大声的呼喊你的名字你都无法听到,无法再回到我的身边了。你留给我的信我看了,看了很多很多遍,虽然你的信很短,但我却清楚的感觉到你对我的依恋,在那一刻,我是多么想告诉你,阿呆只要你回来,重新回到我老师身边,老师一定会教你魔法,教你炼金术,老师不拿你做实验了。但是,已经晚了,你已经走了,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次回来。你知道么?因为你的离去,老师哭了,五十年来,我第一次哭了。那时,我突然觉的,你就像我自己的孩子一样,你的离去也带走了老师的心,阿呆,我的孩子啊!别怨恨老师,老师知道错了。”至此,第三页尽。

阿呆的泪水澎湃而出,他大声的呼喊着,“老师,我不怪您,我真的不怪您,老师,您永远是我的老师啊!哥里斯老师,我爱您,我爱您啊!只要您能活过来,就算让我牺牲性命做鼎炉帮您炼制神器我也愿意。”他痛苦的伏倒在地,先前的疑虑都在被这第三页信纸化解了,无论哥里斯以前是什么人,他以前做过什么,但现在,阿呆只知道,哥里斯是真心的对待自己,真心的对自己好。巨大的悲痛充斥着阿呆的心,他激动的流着泪,又恢复了刚知道哥里斯死讯时的悲痛。

良久,阿呆的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内心剧烈的悲痛使他的脸色像手中的纸一样白,微微颤抖着,他又翻到了第四页,“阿呆,自从我们在一起以来,你对老师的关心和依恋是那么的多,但老师以前对你付出的却太少了。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决定了,我的心愿还是要完成的,神器仍然要炼制,做鼎炉的人必须要吃过我的九转易髓丸才行。虽然你走了,但是这里还有一个人吃过九转易髓丸,那,就是我。不怕你笑话,老师虽然活了八十多岁,但还是童贞之身,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自己的心愿。孩子,这将是老师对你最后的给予了,老师深信,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一定能炼制出威力无穷的神器,而你,将成为这件神器的拥有者。孩子,能拥有一件神器是让人多么兴奋的事啊!你高兴么?”

“不,我不高兴,我不要神器,我只要您,哥里斯老师,不要啊!”阿呆刚刚平复的心情再次激动起来,他仿佛看到哥里斯正面带微笑的一步步走向灼热的熔炉,而自己却无法阻止。是的,事实已经铸成,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他流着泪继续看去。后面的字迹和前面微微有些差别,似乎并不是同一天所写。

“孩子,我要开始,今天就是邪气最盛的时候,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经准备好了。本来,老师是想给自己炼制一柄法杖的,但是,我现在改变了主意。既然冥王说要教你功夫,那他教你的就一定是天下至邪的冥王剑,我想,你并不需要兵器了吧。老师想了很久,才想出一件最适合你的神器,那就是拥有瞬间移动能力的神器,你太善良了,容易吃亏,如果神器炼成后能和我的设计完全一样,那你将拥有两种保命能力。一个,是你可以凭借神器的力量将自己瞬间转移到五十米内任何一个地方,当然,这需要你的思想和神器完全融合在一起,不过,这个能力将会有缺陷,神器虽然本身能够摄取能量,但能量毕竟有限,每天,这个瞬移的能力你只能够用三次。而另一个能力,就是分身,他可以在你的控制之下,瞬间复制出一个同样的你,这个同样的你不光只是一个影子,在神器的增幅下,这个分身将会拥有你一半的攻击能力。记住,这个影子只能持续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未必能帮你杀敌,但做个肉盾还是不错的选择,这个地方,是老师用了十多年的心血建立起来的,几乎花掉了我用炼制物品换来的全部积蓄,这里才是老师真正的炼器之地,在实验室中,不但有老师最后炼制的神器,同时还有老师的魔法笔记和一些以前炼制的东西,那些东西你可以带走,不过,魔法最好就不要学了,毕竟你能来到这里,就说明你已经继承了冥王的衣钵,魔法和武技还是以一种为主的好,今后有什么困难,你可以去天金帝国首都去找我的弟弟哥里松,他的魔法造诣比我要高深,品性也比我要好的多,在天金帝国中有一定的权势,看在我的份上,他一定会帮你的。好了,我的孩子,该交代的老师都已经交代清楚了,这件神器的名字就由你自己来取吧,炼制神器的方法老师已经销毁掉了,那毕竟太邪恶了,也许,这件神器不但是人类第一件炼制出的神器而且也是最后一件。啊!不知道你现在能不能看到,血日已经出现了。该是老师开始的时候了。我的孩子啊!老师这一生没做过什么善事,拥有了这件神器以后,我希望你能持续你的善良,做一个对大陆有贡献的人。最后一页纸上记载着如何得到神器和具体用法,用法就算有些遗漏应该也相差不远,因为老师不知道这件神器到底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你自己摸索吧。写完这封信,老师真的很兴奋,我是多么想看着你带上神器的样子啊!可惜,我看不到了,孩子,答应老师,一定要好好的保护这件神器,因为这上面有老师的灵魂,老师会永远寄居在神器上守护着你的。别了,让我重新找回自我的徒弟。——哥里斯。”

信看完了,阿呆对那神器没有丝毫的兴趣,他的心中,只有对哥里斯无尽的思念,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阿呆软倒在地,神志渐渐模糊,黑暗再次降临。
【红月之书】

『捌』 文学作品中有哪些关于吃的描写让人垂涎欲滴

汪曾祺有一篇散文,名叫《端午的鸭蛋》,其中对于高邮鸭蛋的描写真是让人垂涎欲滴:

高邮咸鸭蛋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红楼梦》也提到了很多美食,让人口水直流,比如四十一回的茄鲞:

“贾母笑道:“你把茄鲞搛些喂他。”

凤姐儿听说,依言搛些茄鲞送入刘姥姥口中,因笑道:“你们天天吃茄子,也尝尝我们的茄子弄的可口不可口。”

刘姥姥笑道:“别哄我了,茄子跑出这个味儿来了, 我们也不用种粮食,只种茄子了。”

众人笑道:“真是茄子,我们再不哄你。”

刘姥姥诧异道:“真是茄子?我白吃了半日。姑奶奶再喂我些,这一口细嚼嚼。”凤姐儿果又搛了些放入口内。”

刘姥姥细嚼了半日,笑道:“虽有一点茄子香,只是还不象是茄子。 告诉我是个什么法子弄的,我也弄着吃去。”

凤姐儿笑道:“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

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道:“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

『玖』 简介是别的主人公都是吃了什么天才地宝成为高手而他吃了一头龙吃了龙会怎么样没人知道小说求啊····

异侠
小说简介
吃掉一只龙会怎么样?没有人知道。代表恶的荒兽被善良的心所束缚,善恶都不再纯粹,只有稚子之心永存。未来会怎样?还有哪些惊喜?平凡人最真实的梦魅,在都市中上演…… 本作品首发于小说频道,几度荣登台湾小说销量榜首,具有超高的人气值。不同于其他玄幻YY小说,本作品无任何YY值。以其恢弘的场面,跌宕起伏的情节,各种细腻的感情,用诙谐搞笑的语言呈现在大家的面前。其中主角大明与诗函、无痕的爱情描写柔情、生动、细腻,更是感动万千读者。

『拾』 小说 关于吃

陆文夫的<<美食家>>
陆文夫简介

《美食家》是陆文夫先生的巅峰之作,1983年发表于《收获》,获得全国第三届中篇小说奖,在文坛上享有盛誉,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显示出某种永恒的魅力,“美食家”这个称谓也由此风行。《美食家》被收入各种文集,并翻译成英法日等语言,畅销海外。

陆文夫,生于1928年,江苏省泰兴县人,生前为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江苏省作协、苏州作协名誉主席。曾经创作了《献身》《小贩世家》和《美食家》等优秀中短篇小说。他的作品,常写闾巷中的凡人小事,却又深蕴着时代和历史的内涵。

2005年07月10日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因病逝世 享年77岁
作家刘心武得知陆文夫去世后,悲痛之余不由心生惋惜:“陆先生是个温和忠厚的长者,他为人诚恳、热情,我们在一起特别谈得来。一次聚餐上,我们热烈地谈论着,走出餐馆好远才想起没付款。”刘心武认为,陆文夫早年创作的小说《美食家》《小巷深处》等作品清新淡雅、情趣盎然,字里行间流淌着浓郁的姑苏风情,同类文章不可比拟。

附:“美食家”陆文夫先生

以《美食家》等蜚声中国文坛的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先生,因病于05年7月10日在苏州辞世。如今,先生虽然离开了姑苏城,天堂却多了一位美食家。

这位从来不是专业厨师的作家,却以妙手生花的文字,看得读者“口水直流”,也让我们在书香之内,闻到浓郁的苏州饭馆的食香。

他的巅峰之作《美食家》,反映的是一位嗜吃如命的吃客的故事。不管天气如何,主人公每天早起,穿戴整齐,叫上一辆黄包车,为的就是赶去吃一碗朱鸿兴的头汤面。从此陆文夫声名大噪,很多人看了《美食家》就想吃,想流口水。“美食家”这个称谓,也由此开始风行,陆文夫本人也经常被戏称为“作家中的美食家”。

《美食家》曾被翻译成英法日等语言畅销海外,仅在巴黎就销售了十万册,这使陆文夫在法国的知名度相当高,法国读者甚至会专门跑到苏州找陆文夫吃饭,法国许多有名的小餐馆也知道他。

陆文夫第三次去法国,被请去一家很高级的饭店。饭店的老板傲慢得很。用餐前老板开始演说,讲解他自编的食谱。这个老板看不起中国菜,他说他吃过中国菜,油水太大不好吃。生性平和的陆文夫本不爱在这种场合讲话,但听到老板攻击中国菜,便站起来一口气发表了长达35分钟的讲话,全场时时爆发热烈的掌声。他大讲中国菜,问老板是在中国吃的中国菜还是在法国吃的。老板说是在法国吃的。他说,你在法国吃中国菜就像我在中国吃法国菜,都是走了样,变了味儿的。他说,中国最一般的餐馆点100个菜也是平常事,就连街头的小餐馆的菜谱也不下几十个品种。在坐的法国朋友大为惊讶,因为法国大菜无非那么几道,一餐上几十个品种是不可能的。

苏州是个美食的城市,且对吃非常讲究,陆文夫虽不是苏州出生之人,却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常和老作家周瘦鹃一起去品尝苏州美食。周瘦鹃精于此道且博古通今,常把许多菜的出典、来龙去脉讲得头头是道,这些陆文夫都记在心中,加上多年的耳濡目染,他把笔下的主人公朱自治写得是活灵活现,写到名菜也是绘声绘色。但你若以为陆文夫是一位烧菜的能手,你便错了,他在家并不擅长掌勺,平时吃菜也十分简单。

范小青(苏州作协副主席)

他的小说表面上看写的苏州美食、景色,实际上写的是美食家的朱自冶这样历史沉浮中的芸芸众生。我觉得最为珍贵的是他的作品一直把人物设置在历史的大起大伏之中,赋予了苏州这座清淡的城市深厚的历史内涵,让人们对这座城市有了沉重感。

他写过《美食家》,他很懂吃,能说出各种饮食的道理来。他作品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了苏州文化,特别是苏州的饮食文化。

沈宏非(专栏作家)

我是在《美食家》刚出版不久就读了这部作品,在20世纪80年代初,很少有人读过这样的作品。在内容上,一方面,从传统的观念来看,作品的主人公朱自冶应该是一个坏人,而作者却把坏人写得很好;另一方面,在大多数人生活得比较粗糙的年代,却有人把“吃”看得很重。这两点都很好。我和陆文夫有共通之处,那就是对“吃”这一细节不倦的描写,可以说是“食不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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