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他写的,英语怎么说
My favorite novel is that written by him.
Ⅱ 你最喜爱得一本书是什么为什么喜欢他写出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天神右翼》天籁纸鸢的作品
分3布部很好看。
《天神右翼之神谴》
总记得有那麼一个人,他脾气很好,话很少。
但是无论他说什麼,即便再温柔,听了都像在接圣旨。
战战兢兢,生怕惹恼他。
实际他永远不会和我闹脾气。
如果他实在憋了气,会在睡觉的时候把一只手压在我身上,我为了反击,就会把整条腿都搭在他身上,最后你压我我压你,我沉不住气先吼出来,他还表现得特无辜。
吃了闷亏,不知如何对付,骑在他身上用头去撞他,他抱住我的头,两个人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 肩上残留的断发,他会替我捡下。
即便在人很多的场合,我也会和他眉来眼去,人家看了都直吼恶心。
他的心很细,会在我摔跤的时候挽住我的手,将我抱紧。
他会变成小孩子来讨好我,为我做饭弄得满手是伤。
他会在我生气时递小纸条来找我和好。
他喜欢与我紧扣著十指,额头相触。
总是记得有那麼一个人,他在伤心哭泣的时候,我会难受到连看都不敢再看下去。
我记得他的笑,却不记得他的脸。
现在突然很想问问他,是否和以前一样幸福。
曾听人说,回忆是一座桥,却是通向寂寞的牢。
很想告诉他,千万千万不要像路西法那样,不然我会难受。
《天神右翼之原罪》
千万年之后,我搬了家,住进路西法曾住过的光耀殿里。看着满殿堂的壁画,看着窗外的虚空与缥缈,看着白云蓝天间的光辉,再回头,看着挂在壁画正中央的一幅素描。画中一个少年抱着枕头,躺在床前,短短的卷发有些碎乱,纯洁而又恬静。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天神右翼之圣迹》
天神右翼,即是坐在上帝右边的人。但神之右翼这个位置,只有两个人坐过。
一是别名“光耀晨星”,原罪“骄傲”的魔界之王,路西法
一是号称“神之王子”,替上帝剿灭路西法叛军,光之君主,米迦勒。
一个被驱逐出境,一个被众天使围击至死。
这个是个耽美的书。
因为本人是腐女所以满喜欢的
一个单翼天使(原名:米迦勒。现在黎彬) 和路西法黄金六翼天使的故事。
人物简介
米迦勒:
1。我放弃自己的天使身份,跑到人界去厮混,二十年的生活,改名叫黎彬。仅仅二十年,就被他们发现
2。我扔了三个水晶球。它们当中蕴涵的,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部分。第一颗的回忆是童年,第二颗是少年,第三颗则是成年。
身份:天国副君,大天使长,火之天使,天界军团最高指挥官
称号:天神右翼,神之王子,慈悲的天使,绝对正义的化身
种族:神族
阶位:炽天使
毕业院校:天界七天学院
出生地:耶路撒冷
出生体重:5KG(四翼)
原始性向:同性恋
常到的地方:圣殿,祭坛,圣浮里亚钟楼,耶路撒冷
喜欢的运动:击剑
最喜欢的城市:耶路撒冷,幻影城
优点:领导军队能力强,战斗能力强,忠诚,勇敢,慈悲,亲切,正义,好学,胸襟宽广。
缺点:反应慢,智力有待考究,政治(具体见那个赔款案例:"米迦勒殿下,上上战场带带兵就好,玩什么政治".)。
个人座右铭:爱是我们死去时唯一能带走的东西,它能使死亡变得如此从容。 瞳色:深蓝
发色:番红
翼:黄金六羽翼
特征:一天换N套衣服,白手套
昵称:伊撒尔,宝贝(路西法专称)
绰号:野蛮烧鸡,怪力米迦勒
路西法:
1。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远古与未来的交接,真实与梦想的边缘,岁月电拨的坚壁,
时光照亮的容颜。天堂地狱,我终寻得永恒,你与我的圣迹。——路西法
身份:魔界极位者,撒旦首领,罗德欧加执政者,首席黑巫师
称号:魔王,原罪之骄傲,七星巫师,光耀晨星(前),圣光六翼(前),拂晓明星(前),天神右翼(前)
种族:魔族
阶位:堕天使
毕业院校:天界神法学院,天界七天学院
优点:创新,用才,政治,尊贵,精明,理智,博学,随性,极具王风。
缺点:米迦勒
个人座右铭:自由的意义就是永远都不用说抱歉。
瞳色:蓝(前),暗红
发色:金(前),黑
翼:黑六羽翼
特征:胸前的红玫瑰,黑手套
昵称:无
绰号:贱人路(米迦勒专称 )
以上是2个主角。
路西法+米迦勒→亚力克、玛门、贝利尔
(意思就是 路西法和米迦勒生下亚力克和玛门和贝利尔)
梅丹佐+米迦勒→哈尼雅
(梅丹佐和米迦勒生下哈尼雅)
因为所有大天使都为双性,可孕子,所以有一人饰父、母两角之说。
玛门是米迦勒&路西法的孩子,路西法&米迦勒的大儿子在出生后夭折
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
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原罪,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
人一生下来,在上帝面前就是一个罪人。
即便是刚出世即死去的婴儿,虽未犯何罪,但因其有与生俱来的原罪,仍是罪人。
神说,你只是大天使长,却妄图改变天界,这是你的本罪。
神说,你身为我的骄子,却再三爱上魔王Lucifer,这是你的原罪。
神说,爱是我们去世时惟一能够带走的东西,它使得死亡变得如此从容。(本句翻译:The God said,love is the only thing that we can take when we expire,which make dead so calm)
Ⅲ 我喜欢小说,最近很想自己写写看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象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
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
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
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
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象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象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以时间的限制不能分项详陈。设若有人问我,照你所讲,小说似乎很难写了?我要回答也许不是件极难的事,但是总不大容易吧
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其中一本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恐惧笼罩着每一个人的心灵,有些人粉饰太平,有些人看不惯庸俗,虚伪的世道,想要反抗,却又缺乏光辉的理想,找不到一条光明的出路,于是他们就通过消极的方式也现实进行抵抗。本书的主人公便属于后者。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他看不惯资本主义的世道,却只好苦闷、彷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与其笔下人物的悲剧所在。
本书真正值得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从表面看,主人公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甚至找妓女,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真正理解像主人公这样的孩子,而我们多少成年人却往往用简单、主观的方法去对待青少年,从而造成或加深两代人的隔阂。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国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拿自己幸福的生活环境与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相比就,是不是能有所感触呢?
明确目标吧!如果你曾有过迷茫,就让《麦田里的守望者》将你引回正确的前进方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学校的图书室是一艘船,把我们载入知识的海洋。各种各样的图书,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耐心地帮我们解决一个个难题。图书形形色色,有歌颂英雄人物的,令人钦佩;有介绍科学知识的,饶有趣味;还有描写神话故事的,优美动人……
其中《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给了我很大的启迪,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意外的收获。
有一天,我捉到了一只磕头虫,我问妈妈它为什么会磕头,妈妈和颜悦色地说:“你去图书室查查资料就知道了。”我连忙向图书室跑去,找到《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原来磕头虫磕头的原因,是它逃脱的一种方法,就像小壁虎挣断尾巴逃生一样。据说磕头虫磕头时就像在“笃笃笃”敲门。我恍然大悟,这才知道读书不要光看,还要往深处去想。
读书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同时也丰富了我的知识,如果你愿意,也和我一样,把它当作忠诚的朋友吧。
Ⅳ 我喜欢写小说
其实我也喜欢自己写小说,我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写每一部小说之前,一般内很少人去看,但不能气容馁,不要放弃,一旦放弃,辛辛苦苦写的就等于零,还有,虽然喜欢写小说,但是也要看小说,这样就可以汲取别人的养分,补充自己的不足,让自己的写作技巧更好。
祝你取得成功!
Ⅵ 你最想对你喜欢的小说作者说些什么
我想对我最喜欢的小说,作者说你尽情的写吧,但是不要填那么多坑,小说人物没有结局,怎么是很难受的。
Ⅶ 很喜欢李遥策,他写过哪些小说
李遥策个人简介:李遥策,网名龙牙草。职业 策划人、组稿人、演出经纪。 1986年11月15日生于浙江温州,曾就读于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高二时参加《萌芽》杂志举办的中华杯第七届新概念,以《游离在故事中的生活中的你的故事与生活》获得众多评委好评,并得到一等奖。 2005年8月在《萌芽》杂志发表小说短篇《一如既往》(附高中班主任刘良永《小子,你终于成熟》)。 2007年1月和2008年7月分别在《萌芽》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爱情小说》,《灰之预言》,风格迥异,将其小说技巧和魔幻现实主义推向青春文学的高峰。 2008年在《萌芽》惊奇组80后PK90后板块发表小说《黑白森林》,遭0比3淘汰。 在此期间,相继在众多主流文集杂志发表了《W街的五支烟》、《盗版人生》、《第三者》、《北回归线以北》等一系列小说散文,获得读者强烈好评。 2008年1月着手撰写百万字长篇侦探推理小说《十二宫》,试图以个人之力将中国的侦探小说席卷整个图书市场。《十二宫》预计2009年下半年上市。 2008年5月将目标转向网络,组织团队策划制作网站。 2008年9月发行个人长篇悬疑推理小说《灰之预言》。 2010年1月萌芽《萌星月报-字恋狂的第五年》 灰之预言 开篇部分,故事的起因最初是以一个叫茕拓的人的死亡展开。李遥策从一开始便直截了当地将一个悬念拉近到读者的眼前。然后连带出故事中的两个重要人物,Lee和夏夕。在他们两人共同调查的行程中,Lee发现了《灰之预言》。并意识到了这本预言的真实性,从而卷入了这场命运的游戏。随后Lee不止一次地来到茕拓曾居住的家中探访他的邻居张大爷,也因此意外地得到了一张从《灰之预言》上缺失掉的白纸。往后Lee在预言书显示的描述中又不可否认地坦白自己爱上了夏夕。后来的一段时间里,预言又显示出夏夕因患有抑郁症将在台风到来后跳海自杀,Lee得知了拯救夏夕的方法,为了挽救夏夕的生命他却也明白这将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最后的战役。于是,他把《灰之预言》有意地交给了在一次大学聚会上相识的一位名叫克南的少年。而后,克南在一堂关于“六度分隔”的社会学原理的演讲中受到一定的启示,但随后便相继发生了与他同在一个寝室里的三位少年胡翼,暮赫和卿壬皆于相距七天的时间内的离奇死亡事件。就在克南陷入迷茫之际,他迎来了一个样貌举止十分玩世不恭的Kits的出其不意的登场。他们通过每一条可能性的线索,各自寻找着自己需要得到的答案以及希求解除的萌生在内心当中的种种疑惑。令人惊讶的是,故事中天才少年Kits还结合了国际象棋和《Admoce》简谱之间的微妙联系,推断出了关于L的寓意。以至于随着故事情节的延伸,他和克南还意识到若要毁灭被《灰之预言》所继续诅咒的身边人的命运就必须改变其中六个人的命运。并且,因为Lee之前的帮助,使得克南后来发现预言上出现事件的发生时间开始不符合实际事件发生的时间,产生了明显的偏差。说到这里,我想你一定很好奇,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预言的时间会发生偏差?掌控命运转盘的六个人究竟是谁?最后改变厄运的那张王牌又将是谁?诸多的伏笔和悬念终究会随着作者娴熟的笔触下那一个个饱含戏剧性的人物,逐一地为你揭开暗藏于预言背后险象环生的游戏法则。 总体而言,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部极富玄妙色彩的悬疑小说。因为就《灰之预言》本身来讲便如同是一个潜伏在无形世界里的“神”——游戏的主导者。它虽然如故事中所说的那样没有听觉,但依然会透过拥有者思维和视觉的判断上作出某种反映。于是,那些《灰之预言》的拥有者似乎也就具备了某种“神”性。所以,这个时候作者便巧妙地安排了一位与之相对的另一方——游戏的挑战者,然后彼此都通过自身的觉悟和精神的救赎与《灰之预言》的拥有者——神的代言人,进行着智慧上完美的较量和角逐。也就是说,整个作品不仅只是体现出双方之间相互解救的关系,再更高一层上的理解则是拥有者和承担者多方面自我意识的共同觉醒。我以为作者渴望表达的意图也正是这种,用以牵引出“神”的概念来衬托世间人性关于爱所应该释放出的本质的一面。
Ⅷ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及理由,不少于500字
我最喜欢鲁智深(鲁达),因为他粗中有细,见义勇为。
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文殊院落削发为僧,智真长老说偈赐名曰:“灵光一点,价值千金。佛法广大,赐名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临别赠四句偈言:“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在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并活捉方腊。回军途中,闻钱塘江潮信,圆寂于六和寺。
鲁达的性格最突出为拳打镇关西。他非常同情关心被当地恶霸镇关西欺侮的金家父女,在倾听完金氏父女的控诉后,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亲自保护他们逃离虎口;等到金家父女逃离虎口后,他才来到镇关西肉铺前激怒郑屠,让其对自己动手,最终为民除害,这些表现了他扶危济困、济人济贫、疾恶如仇的优秀品质。
鲁达个性十足。且说后世为花和尚之评价“禅杖打开生死路,戒刀杀尽不平人,山门 醉打金身坏,俺是人间真菩提。”确实,称鲁智深真菩提不为过,只不过这个“真菩提”看起来凶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是看起来…… 一个五大三粗的和尚,背后还有纹身,不说见,想一想便端的吓人。但恰是人不可貌相的绝佳体现。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仗义疏财,好抱打不平的良品。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中,彰显了这个人物另一个可爱之处,那就是 不受礼教所束,按说出了家做了和尚,便应该守清规戒律,好生参禅,可是鲁达他不,他不参禅不说,甚至连清规戒律也不守,做了和尚照旧下山讨酒吃肉,在鲁达看来,大概做和尚和做提辖区别仅仅是一头乌发和几点结疤而已罢。 当然,可爱归可爱,可错还是犯了,打毁山前凉亭,锤烂菩萨和山门,还硬逼僧众吃狗肉。恩,这位花和尚,第二个特点也很明显了,就是酒风大大的不正。 不过那只是酒醉时候的事,酒醒了后还是知道自己闯了祸的,而且这个错也记了很久,很久,这就扯到后话了……不在我们题目讨论之内哦。 最后再引水浒原文稍微点评一下:“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狂哉鲁智深,个性十足!
这就是我眼中的鲁智深。
Ⅸ 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 作文 7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