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季羡林 我的童年全文阅读
我的童年
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❷ 好看的师徒恋小说
《妖精谷》
师徒恋,完结,结局是师傅被打回原形——一只白鼠,性格和白子画有点类似,然后徒弟带着白鼠归隐竹林,蛟龙被关入锁妖塔内,结局和开头呼应,文笔不错,虽然比不上花千骨那么感人,但也是一篇好看的文,可能是因为故事不长,而且结局留了个遐想的空间。
《仙侠奇缘之花千骨 》
这一篇文成名已久,没有看过的童鞋们得抓紧了~女主花千骨一直暗恋师父白子画,但是她害怕严肃的师傅知道自己难以启齿的爱恋而跟她恩断义绝,所以小心翼翼地掩藏着自己的爱恋。然而终有东窗事发的一天,她的感情被人知晓,被人威胁,被人伤害,杯具就是这么开始的。最新的番外里给了小骨和师傅一个美好的结局,大家可以放心看了
《琉璃般若花 》
而当头脑简单有点花痴的琉璃穿越时空来到古代,
遇到了她命中注定的爱人——武林之中万人景仰,超凡脱俗,灵性出万象,风骨超常伦(以下省略一万字)的绝代神医罗玄,
痴缠烂打的她伴随着罗玄一路行来,历经波折,只为逃避追杀,护送身中般若花之毒的他取得蛟龙之血解毒。
花痴又迷糊的可爱小捣蛋,遇上严肃又无情的绝代医圣,
百般柔情,费尽心机,
最后却也只不过是落得个同般若花一样的心碎神伤的下场罢了……
罗玄,难道终归只能让任何女子,神一般的仰望吗?
同样是果果的作品,这篇文前面部分不是很虐,属轻松风格,后来就渐沉重。内有耽美情节,是男二和一配角。怎么形容我那时的心情啊,以为男二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没想到他居然搞起了BL!哎,辜负了我对他的深切期望啊。女主最后和师傅在一起了,HE。
《一念成魔》
彪悍女主,穿越仙侠 ,所谓仙侠,并非指仙, 要有侠才能称得上仙侠。 这篇文乃是仿造蜀山的设定, 其实就是披着仙侠外衣的言情文。
女主非良善,结局可能师徒,可能不伦。
哦呵呵,这里的师傅是个反派角色哦,女主的皇叔才是白衣飘飘男。最吸引我的,就是女主和她师傅之间似是而非朦朦胧胧的暧昧。
《绝色妖仙》
女主对师傅并非是一见钟情,起初只是简单的师徒之情,后来就升华了O(∩_∩)O~这也是一篇虐文,骗了我不少眼泪啊,女主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一个人在山间长大,后来因为身世的关系被人一步步逼成了妖仙。不过最后还是HE。师傅前世是桃花大仙,女主是长在他桃林里的一朵小葵花哦。
《无良师父 》
无良酒仙vs炮灰小白女的神仙生活
他将衣衫扯开露出胸肌,她的鼻血欢快的流淌下来
他合起衣衫,她的鼻血又嗖的一声缩了回去
在这鼻血的来去之间,似乎一切都变了模样……
小僵尸与大明星师父的爱情圆舞曲,甜心文!将幽默进行到底!男二魔界三皇子因受伤曾现出原形,被女主误认为是小狗,取名为三宝,进行了毫不自知的调戏行为。而闷骚的皇子殿下就此坠入爱河~~~很可爱的文哦
《绘蓝颜》
一次心存试探的邂逅,他一眼万年,纠缠在爱恨不得的痛苦里,卑微俯下身姿。
一次刻意为之的诱惑,他卸去心防,将无欲无情幻做绕指柔肠,甘愿焚心守侯。
一场盲目决绝的爱恋,她沉沦多年,然而红颜有泪,蓝颜无波,终究绝望离去。
一个凄然留恋的眼神,他幡然醒悟,感情早已随年月渗入骨血,良伴就在身旁。
伤或被伤,爱与被爱,一念间。
终于学会,握住她的手,以爱之名拥她入怀。
终于明白,无她,荒芜。有她,幸福
这个素养成系,师傅养大女主。感情自然非同一般咯~此文男女主角都比较主动,感情激烈!看腻了温吞文的,可以来试试看哦。内有耽美情节,对象为师傅大人。此BL男疯狂收集师傅的画像挂了一屋子。。。HE
《折兰勾玉杏向晚》
向晚历经七世命丧婚嫁,升任杏花仙子,又因错开三界杏花,被贬下凡修行。备受后娘与弟弟欺凌的向晚,机缘巧合之下被折兰勾玉买下,成了才名天下的玉陵君折兰公子的女学生。向晚与折兰勾玉在日复一日看似平淡的相处中,情愫暗结。待各自到了婚嫁年龄,他们抵住了世俗的压力,经历了下凡修行的磨砺……感情随着不断受阻而逐渐升华,两人之间的前情纠葛也慢慢浮现。
天命注定的一段情缘,在遭遇天庭的阻断与惩罚后,能否在人间开出圆满之花?
这个呢是穿越,女主的记忆是后来慢慢回忆起来的。南竹是翩翩佳公子一枚,温润如玉,对女主细致关怀。此二人对师徒名分纠结较少,目的非常明确——在一起!此文属细水长流型,温暖的味道丝丝缕缕。大虐是米有滴~
《销魂殿》
她,是无意偷吃神仙供品的罪人,辗转万里只为恕罪;他,是皎月朗朗的仙人,笑容可抵万千春风;他,是邪魅风流的师兄,只爱与她玩“禁忌游戏”,体味生与死边缘的那一丝快 感;他,是冷酷无情的XX传人,一向如铁石的心也因为她的纯真可爱而悸动……是挥剑斩断这烦恼纠结的情丝,还是放弃一切与他们沉沦到地狱最底层?谁,能给她一个救赎的答案?
此文风格类似于折兰勾玉杏向晚,但又多了一些大虐情节。就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小女娃被邪恶的道德败坏的仙人败类骗到异世界,被威胁做帮凶的故事。期间遭遇了大师兄的背叛以及师傅坚定地守候,最后得到幸福的故事。 经典的师徒恋代表作品--
《师傅爱我》
初遇时,他留给了她一个温暖真实的梦,梦中,她不再孤独;再遇时,他面对她的成长,选择顺从自己的心意,霸道而温柔。
他运筹帷幄,诱她一步步走进自己的情网;她聪明绝顶,看透他眼底的温柔,未曾反抗。可是,他的身份,她的身世,都成为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终于有一天, 她发现了他的一个秘密……
他们是师徒,曾经,他慈祥她孝顺,可是在他刻意的经营下,在她还懵懂无知的时候,伦理的界限就已经脆弱得不堪一击!
宫廷中,风云变动,他竟然只手操控着皇位的交替!她的选择,是否会给他带来致命的危机?她该如何抉择……
强大的男女主角,女主女扮男装文武双全迷倒一片女子啊(摸下巴)再遇南竹,在相处中发现了南竹就素他师傅,两人感情迸发!HE
《痴缠》
“青丝似水绵,笑如梨花淡”,带着前世的记忆,她投身一个婴孩身上,有着一身妙手回春的医术,志在走遍这个阳盛阴衰的陌生国度,却不知宿命已然开始…
金莲现,天下安,一缕香魂随风逝,何处而来何处归。
红颜抚琴落倾闲,小窗落影思君颜。柳絮扬花飘渐远,花落谁家惜君怜。
他,破尘一笑,风华绝代,轻喃:我好不容易等你长大,所以,你应该是我的…我的…
他,铁臂暴怒地拥她入怀,脸色赧然,语气却是截然不同的强硬:是不是只要我强占了你的身子,你便肯老老实实地给我生个和你一般模样的玉娃娃?
他,姿态翩然,高贵优雅,眼里却有着嗜血的狠意:我疼你、宠你,所以你千万不要再和其他野男人勾勾搭搭!
他,挑眉一笑,无赖惫懒,状似无谓却志在必得:不是我的,我便哭,然后再闹,实在不行…就…耍赖!
正文是一对一结局,续集一对N。
此文南竹师傅一开始对女主很不好,女主素魂穿人士,身中剧毒被师傅拿来做白老鼠年复一年泡在药水里。经过N年朝夕相处,师父童鞋在某一天看到了女主洗澡时昏倒的画面(大家自行想象吧~~哦呵呵呵),此男就动心了。话说师傅童鞋跟女主是有前世姻缘的,前世两人一个是国师,一个是女帝,困难重重不能在一起啊。今生虽然女主后来又当了女帝,南竹依然素国师(这什么命啊!),但两人凭着不屈的斗志,突破封建的枷锁走在了一起!
《忆风舞,情一诺》
七岁那年,他救了她,教她习武,从此,她称他为师,如影随形。 十七岁那年,他救了她,授她武功,从此,护她如宝,不离不弃。 静谧的夜里,他轻搂着她,轻轻的覆住她的唇,流泻出无尽的轻怜蜜爱,那声呢哝的“丫头”她至今都忘不掉,那时,她还是个被他呵护着未经世事的小女孩。 时光荏苒,当风住尘香花已尽…… 她已不是那个窝在他怀里贪恋温暖的单纯的她,他也已经不是那个会宠溺的摸着她的发唤她“丫头”的他......
他们以后的路,会怎样……
《断翎雪—易钗》
一个莫名其妙的毒誓。
一句无可奈何的谎言。
将他们这对师徒推入不可预料的绝境——他恨她,恨她的有意欺瞒,恨她的存心狡骗,恨她满心敬畏,完全不明白自己心意,恨她恨到一时三刻不见便要发疯……
故事正在展开……伪武侠,伪言情,伪权谋,伪文艺。
男师父喜欢女徒弟的。不过比较压抑。女徒喜欢的是大师兄,而且好像不会改变。她一直为生存烦恼,没心思谈情说爱的,师父则是作为一城之主,不能任性行事,又有毒誓的压力。现在更是不得不将女主送进暗无天日的杀手密探阁。不过虽无进展,两人的互动与个性都刻画得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要扮演。每个人都活得不容易。最经典的一本师徒文。
《相忘江湖》
注:本文讲述的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主,不断成长成熟的故事.故开始比较小白,但后面又变得比较有心计,但总体来说是个心地善良的普通人.
很好看,确实是女主长成故事,从小姑娘变成有见识有计谋和师叔比肩的女人。她在爱情这条路上走地执着坚强。充满灵动之气。我还是很喜欢师叔的,更喜欢他们在一起时那种温暖,那种只要相视一眼的感情。无论是亲情有之还是爱情有之。很多地方师叔都刻画得不错,他是成熟雅然。但他面对女主的飞速成长也会患得患失,他会温柔会以生命相护,但也有原则不容退让。他包容镇定睿智,但他少了一份飞扬。他有时会有俏皮玩笑话。他会又想不清楚的地方,迷茫犹疑。但他和女主是最亲的人,是为了对方可以付出生命的人,他们都寂寞。他们在一起给人无限温暖。可惜结局难哪。
《情爱之中,情理之外 》
不同于杨过小龙女般的师徒恋,桃桃一轮首次尝试的言情武侠杂作,展现稚嫩的桃氏武侠世界!
小文,人物简单,坏既是坏,好既是好。好人不全能,坏人不傻瓜。还是颇有趣。汤若华骗女人的手段真是了得啊。很像男人写的文章。女主超可爱的。很单纯,不懂装懂来着。不要指责她,季葵是个土生土长的明代人,不是穿越!番外特可爱
男主殷渐离的心态还刻划得很真实的,他一身骄傲,失去武功时自卑,愤恨,会千方百计恢复,也喜欢易筋经,私吞八卦图。后来恢复了就意气风发,决战之时,殷渐离在乱箭之中泰然自若,甚至还以手抓箭来示威。有了牛B的自信心。纵使优雅俊秀也是有血有肉,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一身江湖豪气,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比较单纯的武侠,好久不见了,现在到处都是朝廷转战江湖,雷
《清风醉》
季葵加入清风派,有了一个年纪很轻,但辈分极高的师父。摆脱纨绔子弟的婚约,她的心上人却忽然中毒。师父为了帮她,真可谓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只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季葵刚刚发现心上人欺骗自己的事实,就马上得到师父惨死的消息。悔不当初的季葵才知道谁是这世上最疼爱她的人,不断追悔的同时,逐渐爱上死去的师父. 真的是宿命吗?季葵遇见一个于师父长的一模一样的人……..
古色古香,武侠言情。不是很聪明的女孩,阴差阳错进入清风门下,少女情怀,爱上了书生,不经世事,总是天真的。师父很照顾她,为她去索要解药救心上人,遭人暗算。很典型武侠的故事,却有着少女淡淡的桃色,里面没有风华绝代,聪明绝顶,翻云覆雨的人物。这是个小人物的世界,都是一些普通人的故事,不入流的小把戏。但是很有感觉。女孩是傻,身边有着这么好看的师父也看不到,只是追着自己的少女情怀。但那又怎样,经历过后才会成长。她也确实成熟了,当年果然不是脱胎换骨地变了个人,还保有热情和娇憨,但却是长大了,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人都是要有个长大的过程的。所以和她很没距离感。师父也有心结,收她为徒原来是因着自己的心结,他的师姐。他自然是没有女主的纯真的。他很厉害也很自傲。中间尝过挫折,咬牙切齿,后来恢复又意气风发,看似沉稳却也是个十分有色彩有短处的人。他们的番外特有趣。总的说来。细细看来是篇貌似一般老套,实则淡淡讽刺十分戏剧化的江湖。
《师父》 作者: 校长恨霸王太多
原谅我吧,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师徒控,大叔控,所以不管怎样,我的偏好使评价和评分会不一定符实。
燕归来很寂寞孤傲,刚开始我很看不惯,觉得他太过头。但是后来觉得也许作为见不得光的黑客,就要承载这样的寂寞吧!“倘佯在高处,俯瞰众生,不在回归凡尘。”后来是越来越喜欢了,哈哈!禁欲狂自闭症,有信仰。他享受着一个人的孤单,也不得不一个人孤单。孤独而自闭,倔强而骄傲!意志力和自控力无比坚定。
女主Loli但也一样坚韧不停地追赶成长,我怎么觉得男主女主都好像花千骨里的,或者校长就是朵朵的狂热粉丝?
很矛盾的文风,时而无厘头腐女风,时而又细腻忧伤。明明很现代我却时常觉得很古意,奇怪吧。特别到后面文字越来越老练,结局虽然男女主是在一起了,但其他很多人都不是很圆满,也有一些沧桑讽刺,让我看着还是开心不起来。
《梦落芳华》
我有个师父……
他叫芳华,这并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他为什么不知道世上有句话叫[男女有别],他为什么把我当做男儿养了十五年!
她自小被不谙世事的师父当男孩收养了十五年,虽然闹得笑话百出,但她与师父之间的感情融洽,日子也过得安逸。直到太子介入,她不得不隐于江湖。
五年后名声大噪的她进宫成了皇妃,却又被人布局谋害,弃于荒野。当她被人救醒后,却忘了眼前这位有着仙人之姿的男子竟是她的师父。二人相处的日子里,她无意间发现了师父的一个惊天秘密。
他,居然不是人,而是一只芳华兽!
《贪欢记》
她想不明白,贪欢这名字有什么好笑的?庸俗是庸俗了点,不过够实在。
至少比阿花阿美那种名字要好吧?
她要求也不高,有碗饭吃有个家住也就行了,父母偏心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大不了。
反正她从来不是乖宝宝,不被待见也属常情。
她没想到自己的武学天赋会这么好,随便看一看就记住了,随便耍一耍就学会了。
如果别人要嫉妒她也没办法。
她觉得钱够用就行了嘛,偶尔大吃大喝一顿,也不用富可敌国,有时候钱多也是麻烦。
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肖想藏宝图?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天下之人各自妄称智慧超群。在她看来,一个一个全是傻子!
唉,人啊,真是这世上最奇怪的动物!
《幽期不负言》
纵使轮回了千年,容貌,技艺会被不断的变化,而惟一不变的,是属于自己独有的个性。师父在无尽的寻找中,碰到了潇潇,似乎她的一切,都与千年前的潇潇不相似,可唯独那一颦一笑是那么的相似,仿佛透过现在的潇潇,就可以直视千年前的她。那一刹那他迷茫了,最终他爱上了潇潇,是千年前的她,还是现在的她。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十世轮回,千年交错,于千年前的失臂之交,终于在千年后牢牢抓住,永远不放。她——是在这世间惟一的潇潇,独一无二的。既已抓住,又为何自寻烦恼呢?自己所爱的,至始至终都是她罢了。泫照,为寻找她,连千年道行也不顾。果然,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大爱师父。。。。
《长笑歌》
李长笑是个乖巧姑娘
梅卿卿是个恶毒女孩
莫斐岚是个挂名师父
龙卓然是个无情夫君
龙赢然是个善良小叔
某日,21世纪的李长笑意外丧生,
附身倒梅卿卿体内,正遇梅卿卿欺辱龙赢然的马赛克画面。
于是,遭到龙卓然的迫害算计。
面对突如其来的复仇,挂名师傅的冷淡,
便宜父兄的遗弃,李长笑应何去何从?
《住在山顶的相公》
无意中她坠入异界,遇到了一个久居山林的神秘人物。然后,本来俯瞰天下的他和古灵精怪的她成为了师徒。他说,她是他徒弟,更是他心中唯一的女人。她说,师傅为什么生气?为什么不准她用恋恋鸟?为什么为什么师傅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炽热?师徒俩是否能冲破一切障碍,最终成为眷属?跨越时空来一场师徒恋吧…
《喵喵喵》
这年头,人穿越不稀奇,猫穿越才是新鲜事。 超萌家猫花苗苗穿越到妖界第一美女猫妖身上。 在师父碧青神君的教育下,历尽千辛万苦,明白了许多做猫的大道理。 不可以在其他人面前乱脱衣服,师父除外。 不可以随便跟人去私奔,师父除外。 不可以问人什么是床上功夫,师父除外。 不可以收啸天犬送来的玫瑰,师父除外。 不可以去龙宫三太子家蹭鱼吃,师父做的除外。 呃……还有什么? 不准去妓院打工赚钱?还是不准乱接受求婚? 喵~我忘了……师父别生气……
好吧,以后一定会记住,你千万不要吃掉我!
《意悠悠》
她一心只想当徒弟呀!
拜在他门下才好安身学艺,
可他偏就不肯收她。
明明好怕她哭的,还是不肯!
不管,死缠硬赖也得粘着他。
师没拜成,就先成了牵累!
先是害他被囚,得跳崖脱困,
后又害他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都是自己不好!
什么什么?不是自己的原因?是他的好性子?
明明武艺高强,却任人欺侮不还手?
怎能由着别人欺侮他?得护着他!
可自己只会哭,能成吗?不管,拼了!
《莲上君舞》
瀚海王卧薪尝胆七年,终于一举攻破那固若金汤的“不破之城”——黒雕城。
叶莲睁开眼,这一瞬,她宁愿他就是瀚海王,而不是梅君舞。
可是她心里清清楚楚,他们根本就是一个人。
准确的说这篇文就是:
一个腹黑帅哥跟他的倒霉徒弟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很言情吧?
或者说是纯洁可爱小白兔徒弟跟大灰狼师父的悲惨斗争史,很童话吧?JJ的完结文
《夕漫漫 》
从来没看过穿越小说,没心没肺的江默在意外中正式宣告穿越,来到前所未闻的大衡皇朝。
穿越第一天,和一群尸体度过了一个销魂夜晚,从此开始苦难的穿越生涯,无以为生,只得沿街乞讨。
直到遇见有着天人之姿、看似无情又多情的容惜欢,拜其为师,会有一番什么遭遇?
十年后,江默走上江湖,又会遇上何人何事?女追男滴,,,
《明月来相照》
女主非全能非美女,暧昧多,过程有许多男配,结局1男,非清水,不喜勿进。一见钟情基本没有,更多的是细水长流的相知相契。时代背景为架空,时代科技和文化发展相当于我国历史上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官职名称参考周礼、史记、汉书。中间不会有引用唐宋诗词惊为天人以及开连锁店铺这种顺利场景。女主的路有些艰难
《魅上魔心》
【穿越古装题材】
苏曼机缘巧合拜蓬莱岛主冰无弱为师,期间与魔界美少男云中澈纠缠不断。
一场仙魔混乱拉开序幕。
当她发现自己喜欢师父时,更是闯下弥天大祸。
禁断之恋,重重阻挠,师父由宠溺到绝情,让她离仙途越来越遥远。
<1>从前 她抱大腿的表白,“师父,我喜欢你。”
道貌岸然的他,义正言辞,“混账。”
现在
道貌岸然的他,义正言辞,“我想用长处寻找你的缺点。”
她抱大腿的哀求,“累死我了,我不行了!”
.喜欢圣母玛丽苏类型女主的读者千万要考虑清楚,因为本文的女主较恶毒,较无耻,较自私,较阴险,较…囧,总之非圣母。
潇湘完结长篇好文 很好很强大的师徒文
《闹蝉儿》
是那么一天,注定了胆小怯懦的柳梦蝉悲惨的际遇!
都怪她该死的撞见弟弟和一个男人在床上嘿咻、嘿咻,
于是弟弟出走、娘发飙、爹不保、她就倒霉,
不管她愿不愿意都得上山学武艺,为武林大赛拼了!
但学武的日子真是惨绝人寰,她往往是流泪比流汗多,
凭她连三脚猫都瞧不起的功夫,根本赢不了,
还好师父是她生命里的一线春光,再苦她都可以忍耐!
也是这么一天,退隐山林的庞辙严再无法逍遥快活!
他简直无法相信他要收这腿软手软的娃儿为徒儿,
她胆小、怯懦、老是慌慌张张、还爱哭得令他头大,
刀拿不动、箭射不远、学个轻功还会畏高,
想赢,看来得等下辈子脱胎换骨,
然而就算她再磨人,他也舍不得就这么将她抛下……
❸ 俗世奇人全文阅读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环,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颏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似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也怪了。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哼哟哼哟叫疼。谁料苏大夫听似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❹ 花落伴官余梦到自己的女儿被蛇咬到
梦见女儿被蛇咬预示着什么
梦见女儿被蛇咬,预示着梦者近期的运势非常好,爱情和事业都会达到高峰。
不同身份的人梦见女儿被蛇咬预示着什么
做生意的人梦见女儿被蛇咬,代表转移营业地点,有财利,但招是非。
恋爱中的人梦见女儿被蛇咬,说明虽然能互相谈起内心的话,但有人破坏。
本命年的人梦见女儿被蛇咬,意味着虽然运不顺,可遇贵人扶助,得财得福。
怀孕的人梦见女儿被蛇咬,预示生女,忌动土而动胎神不安。
梦见女儿被蛇咬的吉凶
三才配置甚佳,基础运坚固,境遇安泰,喜下属忠心扶助,得长辈或上司之惠泽引进,努力奋斗,可轻易得成功,及伸张发展,很幸福安全之佳名。
梦见女儿被蛇咬的宜忌
「宜」宜读书,宜捐款,宜夜店。
「忌」忌弄假成真,忌电话会议,忌调情。
梦见女儿被蛇咬的相关梦境
梦见在涉水或沐浴时看到或踩到蛇,预示你以为是纯粹的幸福,原来是麻烦的事情。
梦见蛇咬别人,预示某个朋友将遭到你的伤害和批评。
梦见小蛇,预示你将友好地款待一些人,而他们却在背地里诽谤你。想破坏你的大好前途。
梦见女儿被蛇咬的心理学解析
梦境解说:梦到蛇暗示着可能会有一个“滑溜”的人或情况出现。这是指某种场合,在此场合中不能信任某个人。或者有一个人,你认识他但不能控制他。蛇又跟钱串有关。
心理分析:因为蛇与性有关,所以它暗示这方面未解决的问题或对性行为的恐惧。
精神象征:在精神层面上,梦里的蛇象征着道德破坏和欺骗。古代神话中那条咬自己尾巴的蛇,象征着完美、无尽的活力和权力。当你愿意致力于精神上的自足时,梦里会出现这一象征。
❺ 警察和赞美诗的全文阅读
索比急躁不安地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中引颈高歌,缺少海豹皮衣的女人对丈夫加倍的温存亲热,索比在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焦躁不安、翻来覆去的时候,人们就明白,冬天已近在咫尺了。
一片枯叶落在索比的大腿上,那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卡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常住居民非常客气,每年来临之先,总要打一声招呼。在十字街头,他把名片交给“户外大厦”的信使“北风”,好让住户们有个准备。
索比意识到,该是自己下决心的时候了,马上组织单人财务委员会,以便抵御即将临近的严寒,因此,他急躁不安地在长凳上辗转反侧。索比越冬的抱负并不算最高,他不想在地中海巡游,也不想到南方去晒令人昏睡的太阳,更没想过到维苏威海湾漂泊。他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
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韦尔岛②的监狱一直是索比冬天的寓所。正像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索比也要为一年一度逃奔岛上作些必要的安排。现在又到时候了。昨天晚上,他睡在古老广场上喷水池旁的长凳上,用三张星期日的报纸分别垫在上衣里、包着脚踝、盖住大腿,也没能抵挡住严寒的袭击。因此,在他的脑袋里,岛子的影象又即时而鲜明地浮现出来。他诅咒那些以慈善名义对城镇穷苦人所设的布施。在索比眼里,法律比救济更为宽厚。他可以去的地方不少,有市政办的、救济机关办的各式各样的组织,他都可以去混吃、混住,勉强度日,但接受施舍,对索比这样一位灵魂高傲的人来讲,是一种不可忍受的折磨。从慈善机构的手里接受任何一点好处,钱固然不必付,但你必须遭受精神上的屈辱来作为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上慈善机构的床,先得让人押去洗个澡;要吃施舍的一片面包,得先交待清楚个人的来历和隐私。因此,倒不如当个法律的座上宾还好得多。虽然法律铁面无私、照章办事,但至少不会过分地干涉正人君子的私事。
一旦决定了去岛上,索比便立即着手将它变为现实。要兑现自己的意愿,有许多简捷的途径,其中最舒服的莫过于去某家豪华餐厅大吃一台,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无力支付,这样便安安静静、毫不声张地被交给警察。其余的一切就该由通商量的治安推事来应付了。
索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跨过百老汇大街和第五大街的交汇处那片沥青铺就的平坦路面。他转向百老汇大街,在一家灯火辉煌的咖啡馆前停下脚步,在这里,每天晚上聚积着葡萄、蚕丝和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
索比对自己的马甲从最下一颗纽扣之上还颇有信心,他修过面,上衣也还够气派,他那整洁的黑领结是感恩节时一位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只要他到餐桌之前不被人猜疑,成功就属于他了。他露在桌面的上半身绝不会让侍者生疑。索比想到,一只烤野鸭很对劲——再来一瓶夏布利酒⑦,然后是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清咖啡和一只雪茄烟。一美元一只的雪茄就足够了。全部加起来的价钱不宜太高,以免遭到咖啡馆太过厉害的报复;然而,吃下这一餐会使他走向冬季避难所的行程中心满意足、无忧无虑了。
可是,索比的脚刚踏进门,领班侍者的眼睛便落在了他那旧裤子和破皮鞋上。强壮迅急的手掌推了他个转身,悄无声息地被押了出来,推上了人行道,拯救了那只险遭毒手的野鸭的可怜命运。
索比离开了百老汇大街。看起来,靠大吃一通走向垂涎三尺的岛上,这办法是行不通了。要进监狱,还得另打主意。
在第六大街的拐角处,灯火通明、陈设精巧的大玻璃橱窗内的商品尤其诱人注目。索比捡起一块鹅卵石,向玻璃窗砸去。人们从转弯处奔来,领头的就是一位巡警。索比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两手插在裤袋里,对着黄铜纽扣微笑⑨。
“肇事的家伙跑哪儿去了?”警官气急败坏地问道。
“你不以为这事与我有关吗?”索比说,多少带点嘲讽语气,但很友好,如同他正交着桃花运呢。
警察根本没把索比看成作案对象。毁坏窗子的人绝对不会留在现场与法律的宠臣攀谈,早就溜之大吉啦。警察看到半条街外有个人正跑去赶一辆车,便挥舞着警棍追了上去。索比心里十分憎恶,只得拖着脚步,重新开始游荡。他再一次失算了。
对面街上,有一家不太招眼的餐厅,它可以填饱肚子,又花不了多少钱。它的碗具粗糙,空气混浊,汤菜淡如水,餐巾薄如绢。索比穿着那令人诅咒的鞋子和暴露身份的裤子跨进餐厅,上帝保佑、还没遭到白眼。他走到桌前坐下,吃了牛排,煎饼、炸面饼圈和馅饼。然后,他向侍者坦露真象:他和钱老爷从无交往。
“现在,快去叫警察,”索比说。“别让大爷久等。”
“用不着找警察,”侍者说,声音滑腻得如同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好似曼哈顿开胃酒中的樱桃。“喂,阿康!”
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他推倒在又冷又硬的人行道上,左耳着地。索比艰难地一点一点地从地上爬起来,好似木匠打开折尺一样,接着拍掉衣服上的尘土。被捕的愿望仅仅是美梦一个,那个岛子是太遥远了。相隔两个门面的药店前,站着一名警察,他笑了笑,便沿街走去。
索比走过五个街口之后,设法被捕的气又回来了。这一次出现的机会极为难得,他满以为十拿九稳哩。一位衣着简朴但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站在橱窗前,兴趣十足地瞪着陈列的修面杯和墨水瓶架入了迷。而两码之外,一位彪形大汉警察正靠在水龙头上,神情严肃。
索比的计划是装扮成一个下流、讨厌的“捣蛋鬼”。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警察近在眼前,这使他足以相信,警察的双手抓住他的手膀的滋味该是多么愉快呵,在岛上的小安乐窝里度过这个冬季就有了保证。
索比扶正了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领结,拉出缩进去的衬衣袖口,把帽子往后一掀,歪得几乎要落下来,侧身向那女人挨将过去。他对她送秋波,清嗓子,哼哼哈哈,嬉皮笑脸,把小流氓所干的一切卑鄙无耻的勾当表演得惟妙惟肖。他斜眼望去,看见那个警察正死死盯住他。年轻女人移开了几步,又沉醉于观赏那修面杯。索比跟过去,大胆地走近她,举了举帽子,说:“啊哈,比德莉亚,你不想去我的院子里玩玩吗?”
警察仍旧死死盯住。受人轻薄的年轻女人只需将手一招,就等于已经上路去岛上的安乐窝了。在想象中,他已经感觉到警察分局的舒适和温暖了。年轻女人转身面对着他,伸出一只手,捉住了索比的上衣袖口。
“当然罗,迈克,”她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你肯破费给我买一杯啤酒的话。要不是那个警察老瞅住我,早就同你搭腔了。”
年轻女人像常青藤攀附着他这棵大橡树一样。索比从警察身边走过,心中懊丧不已。看来命中注定,他该自由。
一到拐弯处,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跑。他一口气跑到老远的一个地方。这儿,整夜都是最明亮的灯光,最轻松的心情,最轻率的誓言和最轻快的歌剧。淑女们披着皮裘,绅士们身着大衣,在这凛冽的严寒中欢天喜地地走来走去。索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也许是某种可怕的魔法制住了他,使他免除了被捕。这念头令他心惊肉跳。但是,当他看见一个警察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大模大样地巡逻时,他立刻捞到了“扰乱治安”这根救命稻草。
索比在人行道上扯开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一样胡闹。
他又跳,又吼,又叫,使尽各种伎俩来搅扰这苍穹。
警察旋转着他的警棍,扭身用背对着索比,向一位市民解释说:“这是个耶鲁小子在庆祝胜利,他们同哈特福德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个大鹅蛋。声音是有点儿大,但不碍事。我们上峰有指示,让他们闹去吧。”
索比怏怏不乐地停止了白费力气的闹嚷。难道就永远没有警察对他下手吗?在他的幻梦中,那岛屿似乎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便抵挡刺骨的寒风。
索比看到雪茄烟店里有一位衣冠楚楚的人正对着火头点烟。那人进店时,把绸伞靠在门边。索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漫不经心地退了出来。点烟人匆匆追了出来。
“我的伞,”他厉声道。
“呵,是吗?”索比冷笑说;在小偷摸小摸之上,再加上一条侮辱罪吧。“好哇,那你为什么不叫警察呢?没错,我拿了。你的伞!为什么不叫巡警呢?拐角那儿就站着一个哩。”
绸伞的主人放慢了脚步,索比也跟着慢了下来。他有一种预感,命运会再一次同他作对。那位警察好奇地瞧着他们俩。
“当然罗,”绸伞主人说,“那是,噢,你知道有时会出现这类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餐厅捡的……要是你认出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
“当然是我的,”索比恶狠狠地说。
绸伞的前主人悻悻地退了开去。那位警察慌忙不迭地跑去搀扶一个身披夜礼服斗篷、头发金黄的高个子女人穿过横街,以免两条街之外驶来的街车会碰着她。
索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翻修弄得高低不平的街道。他怒气冲天地把绸伞猛地掷进一个坑里。他咕咕哝哝地抱怨那些头戴钢盔、手执警棍的家伙。因为他一心只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则偏偏把他当成永不出错的国王⑾。
最后,索比来到了通往东区的一条街上,这儿的灯光暗淡,嘈杂声也若有若无。他顺着街道向麦迪逊广场走去,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但回家的本能还是把他带到了那儿。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转角处,索比停住了。这儿有一座古老的教堂,样子古雅,显得零乱,是带山墙的建筑。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的玻璃窗映射出来,毫无疑问,是风琴师在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悦耳的乐声飘进索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粘在了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月亮挂在高高的夜空,光辉、静穆;行人和车辆寥寥无几;屋檐下的燕雀在睡梦中几声啁啾——这会儿有如乡村中教堂墓地的气氛。风琴师弹奏的赞美诗拨动了伏在铁栏杆上的索比的心弦,因为当他生活中拥有母爱、玫瑰、抱负、朋友以及纯洁无邪的思想和洁白的衣领时,他是非常熟悉赞美诗的。
索比的敏感心情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交融在一起,使他的灵魂猛然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立刻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这一切构成了他的全部生活。
顷刻间,这种新的思想境界令他激动万分。一股迅急而强烈的冲动鼓舞着他去迎战坎坷的人生。他要把自己拖出泥淖,他要征服那一度驾驭自己的恶魔。时间尚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再现当年的雄心壮志,并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管风琴的庄重而甜美音调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去繁华的商业区找事干。有个皮货进口商一度让他当司机,明天找到他,接下这份差事。他愿意做个煊赫一时的人物。他要……
索比感到有只手按在他的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来,只见一位警察的宽脸盘。
“你在这儿干什么呀?”警察问道。
“没干什么,”索比说。
“那就跟我来,”警察说。
第二天早晨,警察局法庭的法官宣判道:“布莱克韦尔岛,三个月。”
①杰克·弗洛斯特(jack frost):“霜冻”的拟人化称呼。
②布莱克韦尔岛(blackwell):在纽约东河上。岛上有监狱。
③棕榈滩(palm beach):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城镇,冬令游憩胜地。
④里维埃拉(the riviera):南欧沿地中海一段地区,在法国的东南部和意大利的西北部,是假节日憩游胜地。
⑤恺撒(julius caesar):(100—44bc)罗马统帅、政治家,罗马的独裁者,被共和派贵族刺杀。布鲁图(brutus):(85—42bc)罗马贵族派政治家,刺杀恺撒的主谋,后逃希腊,集结军队对抗安东尼和屋大维联军,因战败自杀。
⑥作者诙谐的说法,指美酒、华丽衣物和上流人物。
⑦夏布利酒(chablis):原产于法国的Chablis地方的一种无甜味的白葡萄酒。
⑧卡门贝(carmembert)干酪(cheese):一种产于法国的软干酪。原为Fr.诺曼底一村庄,产此干酪而得名。
⑨指警察,因警察上衣的纽扣是黄铜制的。
⑩阿卡狄亚(Arcadia):原为古希腊一山区,现在伯罗奔尼撒半岛中部,以其居民过着田园牧歌式的淳朴生活而著称,现指“世外桃源”。
⑾英语谚语:国王不可能犯错误(king can do no wrong.)

❻ 喜劫良缘十里菱歌小说全文阅读
世人都说神仙好,我说凡间也很好。
这凡间的第一大好,便是暖乎乎软绵绵香喷喷的大床。又是一觉好梦醒来时,我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下到凡间十年,来到风火山庄五年,自从在擂台战上赢得了这座忘忧园后,我便夜夜好梦,逍遥快活似神仙。
虽说我本来就是神仙。
阳光透过薄透的窗纱照上我的枕畔,我瞄一眼搁在其上的时盏花,不盈不缺正好开了五叶花瓣,一瓣一色散着五彩芳华。这株时盏花是九天的太子殿下从瀛洲带回来给我的手信,说是有花灵,一生只认定一个神仙当主人,当仙主入眠时它会尽数凋谢,只剩一枝花杆儿,而后一天绽出一片新的花瓣,这样,神仙醒来时只要数数有多少片花瓣便知道自己睡了多少天。
时盏花是个好东西,尤其对于我这种一睡就不知今夕何夕的懒神仙来说,更是个不可多得的妙物。此时只要朝它瞄上一眼,我便知道我足足睡了五日,该是时候活动一下了。
照以往的经历来看,若我再不起床,我那帮师兄弟很快就会破门而入,一人抓手一人抓脚地将我抬去给凡人大夫急救。凡人大夫哪诊得出来我这是什么病,往往都是一边把脉一边“嗯啊,这个……大抵是身子骨虚……”几句,然后胡乱地给我抓几把贵死人不偿命的药,以忽悠我那帮同门爱泛滥的师兄弟。
一想到那药的滋味,我恨不得马上放弃治疗。
我一边唏嘘一边掀开被子,才一有动作,便看到一双大眼正在床边眨巴眨巴,好不可怜地望着我。
这是一双女子的眼睛,如寒烟秋水,煞是楚楚动人。眼前的女子面容姣好,脸颊红润,唇色却出人意料地苍白,一头长发织成麻花辫斜斜地垂在胸前,颇有几分凡间十六七岁少女的俏丽模样。她一袭杏红布裙,肩上挂着一个亚麻色的包袱,看起来风尘仆仆。
我掀被子的动作一僵,下一刻,便立刻扯过被单蒙住头,倒回去继续装睡,心里暗自寻思着要掐个什么诀才能不动声息地将她送回千梧乡,又或者掐个什么诀才能让我自己不露痕迹地乾坤大挪移。诀念到一半耳边就传来她伤心的低泣,我狠不下心,只得叹一口气,作罢。
“你有什么话直说便是,怎的在我床前就哭了起来?”我看着眼前这哭得梨花带雨的人儿,觉得她真是太不吉利了,若让我那帮师兄弟看到这番情景,还不被吓破胆,以为我睡着睡着就一睡不醒了?
“鲤吹……鲤吹只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找到了神上你,一时喜极而泣。”鲤吹抹泪道,“神上,你可知道,鲤吹找了你整整十年。”
有些话我知道自己不该说,说出来就会显得很冷血很没良心,然而,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嘴:“你这十年,指的是凡间的十年,还是天上的十年?若是凡间的十年,放到天上也不过是十天罢了。”
此话一出,鲤吹果然忘了掉泪,怔怔地看着我,半晌后,一张俏脸倏地涨红:“自然是凡间的十年!”末了急忙补一句,“你只是消失了凡间的十年,千梧乡和九天就已经乱作一团,要是消失了天上的十年,后果鲤吹简直不敢想象!”
鲤吹这番话说得我有些汗颜,顺了顺胸前睡乱的发丝,我干笑两声:“啊,原来都过了十年了,难道这就是那啥‘光阴似箭,岁月是把杀猪刀’?哈哈——十年不见,你也长得这么大了,这把刀还真是锋利啊,哈哈——”
鲤吹奇怪地低头瞅瞅自己,又瞅了瞅我,喃喃道:“放到天上也不过是十天,应该没什么变化才对啊……”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又眼眶泛红道,“神上你离家出走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敛去一身仙气,让怀青帝君和六位帝妃娘娘寻不着你,让莲华神君寻不着你,让鲤吹也寻不着你……”
鲤吹列出的一大串名单里,没有我想听到的那个,心底忽然有些发紧。面对鲤吹含幽带怨的控诉,我只好一个劲儿地干笑。
“你不用强颜欢笑的,你不知道,我们看着你笑更心疼……”鲤吹吸吸鼻子,眼角滚出泪珠,“就算风破神君伤了你的心,你也不用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