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说用第三人称来写有什么技巧,也就是该怎么写(要详细哦)
:小红对妈妈说:"我要吃饭".那你就转述成:小红对妈妈说她要吃饭.通常把第一人称变第三人称.第二人称变第一人称.同时去掉标点符号.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过关。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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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以第三人称描写一篇作文
他长得俏眉俊眼,眉毛像柳叶儿一般又细又长。他有一双闪闪发光的双眼,像两颗乌黑的宝石镶嵌在脸蛋上。给人一种对事情好奇,有点活蹦乱跳的感觉。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像正值魔季少年。他有点儿笨,但是他笨笨中带有一些纯洁、天真。他生活上较笨,但是学习和写作上却有点儿小聪明。他不抱怨他“笨”,因为他喜欢笨中带有的纯洁和天真。他喜欢幻想。可是,他写作的风格却不是喜欢写幻想的作文。他喜欢在平静而美好的地方找到属于自己的灵感。
他之所以喜欢写作,是因为他觉得文字是唯一能够表达她心中的一切,也因为这样,他越来越喜欢写作。他喜欢在微风中“屹立”。因为他觉得微风能够给他平静,让他冷静的思考。他也喜欢在雨中撑着伞慢慢地走着。因为他觉得雨是洁净的,是美好的。而且他有时就是在微风和雨中中找到灵感。
他喜欢风信子,无论是什么颜色的。风信子的花语是胜利、竞技、喜悦、爱意、幸福、浓情、倾慕、顽固、生命。但他从不理会风信子的花语,他只是单纯的喜欢风信子。
紫色,它们总是考虑别人比考虑自己为先。它代表的是高贵典雅、隐晦、忧郁、高贵、神秘、深沉、成熟、浪漫!是很神秘的颜色来的!无法让人猜测的!紫色常成为贵族所爱用的颜色。紫色代表的意义是哀伤。紫色也代表胆识与勇气、隐晦、忧郁。不过,他也是单纯的喜欢紫色。但是,蓝色才像他的个性。
这个单纯的喜欢风信子和紫色,又有点儿笨,笨笨中带有一些纯洁、天真的男孩就是我——华琛。
③ 用第三人称来写一篇我和书的故事的作文 500字
我与书的故事
欧渝婷
书,是我成长的伙伴,就像高尔基先生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书有很多好处,但是有时也难免因读书而误事。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去年的一天,妈妈因为厂里有事出去了,临走前叮嘱我说:“厨房里烧着水,水开了别忘了把壶拿下来。”我不耐烦的答应了。可妈妈哪里知道她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冒。妈妈走后,我大喊一声:“解放了!”跑到我的房间读起书来。我拿起一本《益智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段时间,水已经开了,可我哪知道呢?还在房间里埋头读我的书。不一会,我觉得口渴了,这才想起了妈妈走前嘱咐的事,便腾云驾雾般的冲进伙房,只见伙房里早已热气腾腾,我见情况不妙,连忙伸手去拿壶,不拿不要紧,可是一拿,手上立刻起了几个又大又红的包,疼得我在厨房里嗷嗷直叫。幸亏这时妈妈回来了,看见我这副狼狈相,急忙给我敷药,在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刮了我一下鼻子,关切的说:“以后不要因看书耽误事了。”的确,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因为看书而误事。
因看书虽然闹过笑话,但是读书对我仍有着极大的诱惑。平时,老师总表扬我的作文写得好,这都是多读书的结果。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我们应该好好的感谢书。
④ 用第三人称写作文
This is Tony's sport collections. He has 11 tennis balls, 20 basketballs, 15 soccer balls, 19 volleyballs. Does he have any baseballs? Yes, he does, he has 12 baseball, but he doesn't have some baseball bats.
⑤ 求以第三人称写的中学生写人作文
温暖的母爱
人一出生所能体验到的第一份情感,就是母爱,尽管那时我们没有记忆,但对母亲有着本能的依恋。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最美好的呼喊,就是“妈”。这是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字眼,充满了希望、爱、抚慰和人的心灵中所有亲昵、甜蜜和美好的感情。
在人生中,母亲乃是一切。
在悲伤时,她是安慰;
在沮丧时,她是希望;
在软弱时,她是力量;
母亲鼓励我们好好学习
世上唯一永恒不变的也只有母爱, 有人说母爱如海,因为她有包容一切的胸怀;
有人说母爱如烛,因为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那是最美丽的火焰.....
还有人说,母爱是阳光,因为她温暖身心,给人力量…… 我觉得用世界上任何美好的事物来比喻母爱都不过份,但是我更喜欢把赴�茸龃河辏?那是一种执着的,默默无声的,没有回报的付出 , 那是一种温情, 那是一种关怀。
也表达了孩子对母亲的感恩之情,
亲情在这世间, 让生活变的多姿多彩,亲情是美丽的。
其实并不只有在母亲节这天才要“特别”去关心母亲, 365天里,每一天都是母亲节,母亲的关心是不放假的。需要关心的除了母亲之外还有父亲及家里所有关心的您的人。父亲母亲都是家庭的支柱,幸福的源泉,也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支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很好好的去爱护这份与生俱来却又珍重可贵的幸福。
让我们多给母亲一点爱与关怀,那怕是酷暑中的一把扇子;寒冬中的一件毛衣……祝福天下所有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福天下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
我有一个好父亲
父亲是一个少言的人。他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听见母亲一个人在不停的讲话,父亲只是一个劲的抽烟,偶尔才应答一下,那话也多半只是一两个字。家里来客人,父亲陪人家吃饭,既不让酒,也不劝饭。只自顾自吃自己的,显得很不礼貌的样子。对我们几个孩子也一样。他很少过问我们的学习,他觉得学习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有问题问他,他也是说你们还是去问老师吧。
父亲是个农民,但在我眼里很多地方又不像地道的农民。父亲读完了小学,初中上到了二年级就因贫困辍学了。接着他和几个同伴瞒着爷爷奶奶一口气跑到了包头,在那儿上了两年的中专。后来因为六十年代的三年自然灾害学校解散了,父亲又回到家继续当他的农民。父亲写一笔很好的毛笔字,村里谁家有红白喜事,父亲总要被人家恭敬地请去当帐房先生,记记份子什么的。到了春节,更是父亲忙碌的时节,乡亲们都早早的把大红纸送到我家,请父亲写春联。往往春节未到,我家早就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了。我小的时候习字,父亲就让我学着给山东的舅舅写信。什么格式,怎么称呼,如何落款,都是父亲手把手教我的。我虽然喜欢他的字,但我练字没长性,直到如今也没形没体儿的。回家陪父亲喝酒,喝到高兴处,父亲总是指着我说:“就你还中文系,还老师,写字还不如我这个农民哪。”我只能笑着点头。
父亲是个爱书的人。他每次出门,包里总要塞本书。实在没有可看的,也要捎上几张报纸。记得父亲亲手买的书有1975年出版的三卷本的〈水浒传〉、上下册的《东周列国故事》、《聊斋志异》和冯梦龙的“三言”。农闲时节,别人家的男人或打牌或赌钱,我父亲就在炕上看书。逢雨雪天,更是整天抱着书看。这两年父亲眼花了,自己买个花镜,还是不忘读书。我有时端详端详,老人还真像个文人先生呢。今年暑假回家,我倒腾书柜,找出一套明朝抱翁老人的《今古奇观》来,是清朝道光年间刻印的,可惜少了一卷。我对他说,这书给我吧。父亲说行啊,反正我眼花也看不了了。父亲还常常感慨地对我说:“文革那会儿,你爷爷当私塾先生时留下来的书都让我作饭时当柴火给烧了,怕惹祸。要不留到现在也值钱了。”于是我也很感慨。好在我们这一代不会再赶上“焚书”的年代了。
我家的三个孩子中,父亲最疼我,他说我坐得住,安分。冬天的时候,我整天在大街上疯跑,出了满身的汗,热得把穿的棉裤都溻湿了。早晨起床前,父亲总是早早把火炉点好,然后把我的棉裤用手翻转过来,一点一点地靠近炉子烤,边烤边慢慢晃动着,不一会儿,我就看见棉裤上腾起缕缕热气。等烤完了,父亲还要用他的两双大手把棉裤搓搓,让它柔软。等我再穿上的时候,感到很温暖。父亲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常常给我擦皮鞋,每次都收拾得很仔细。我上学骑的自行车,每天都是父亲为我取出来,晚上回到家,每次也是父亲为我存放好。擦车打气更是他的份内之事。在他眼里,我似乎永远是个孩子。我上学时读的书,都是父亲亲自包书皮,并用毛笔写上我的名字。我当老师这么多年了,我上高中时的课本仍然保存完好。有时我读他说,这书都没用了,您把他卖了吧。父亲总是说:“放着吧,放着吧,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在南京上四年大学,每次都是父亲执笔给我写信,信的结尾总是说,别心疼钱,吃好,注意身体。他很少叮嘱我好好读书,但我读了父亲的信,自然知道该怎样去念书的。
现在,我当父亲也十多年了。孩子小的时候,因为他生病不肯吃药,没少暴打孩子,大一点了,因为不爱去幼儿园又挨了我不少打。直到现在,学习不好了,考试不好了,我对孩子也是非打即骂。想想父亲对我,再想想我对孩子,确实很惭愧啊。我和父亲每年相见几次,见一次,他就老一点儿。可不是吗,我都奔四十了,父亲能不老吗。
在我眼里,父亲是个沉默的人,是个爱我疼我的人,是个爱读书写字的人,是个引导多于管束的人。在我眼里,父亲的形象很高大,须仰视才见。愿父亲能健康的活着,我愿意永远做他的孩子。
我的同桌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我有一个好父亲
父亲是一个少言的人。他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听见母亲一个人在不停的讲话,父亲只是一个劲的抽烟,偶尔才应答一下,那话也多半只是一两个字。家里来客人,父亲陪人家吃饭,既不让酒,也不劝饭。只自顾自吃自己的,显得很不礼貌的样子。对我们几个孩子也一样。他很少过问我们的学习,他觉得学习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有问题问他,他也是说你们还是去问老师吧。
父亲是个农民,但温暖的母爱
人一出生所能体验到的第一份情感,就是母爱,尽管那时我们没有记忆,但对母亲有着本能的依恋。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最美好的呼喊,就是“妈”。这是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字眼,充满了希望、爱、抚慰和人的心灵中所有亲昵、甜蜜和美好的感情。
在人生中,母亲乃是一切。
在悲伤时,她是安慰;
在沮丧时,她是希望;
在软弱时,她是力量;
母亲鼓励我们好好学习
世上唯一永恒不变的也只有母爱, 有人说母爱如海,因为她有包容一切的胸怀;
有人说母爱如烛,因为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那是最美丽的火焰.....
还有人说,母爱是阳光,因为她温暖身心,给人力量…… 我觉得用世界上任何美好的事物来比喻母爱都不过份,但是我更喜欢把赴�茸龃河辏?那是一种执着的,默默无声的,没有回报的付出 , 那是一种温情, 那是一种关怀。
也表达了孩子对母亲的感恩之情,
亲情在这世间, 让生活变的多姿多彩,亲情是美丽的。
其实并不只有在母亲节这天才要“特别”去关心母亲, 365天里,每一天都是母亲节,母亲的关心是不放假的。需要关心的除了母亲之外还有父亲及家里所有关心的您的人。父亲母亲都是家庭的支柱,幸福的源泉,也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支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很好好的去爱护这份与生俱来却又珍重可贵的幸福。
让我们多给母亲一点爱与关怀,那怕是酷暑中的一把扇子;寒冬中的一件毛衣……祝福天下所有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福天下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
我有一个好父亲
父亲是一个少言的人。他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听见母亲一个人在不停的讲话,父亲只是一个劲的抽烟,偶尔才应答一下,那话也多半只是一两个字。家里来客人,父亲陪人家吃饭,既不让酒,也不劝饭。只自顾自吃自己的,显得很不礼貌的样子。对我们几个孩子也一样。他很少过问我们的学习,他觉得学习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有问题问他,他也是说你们还是去问老师吧。
父亲是个农民,但在我眼里很多地方又不像地道的农民。父亲读完了小学,初中上到了二年级就因贫困辍学了。接着他和几个同伴瞒着爷爷奶奶一口气跑到了包头,在那儿上了两年的中专。后来因为六十年代的三年自然灾害学校解散了,父亲又回到家继续当他的农民。父亲写一笔很好的毛笔字,村里谁家有红白喜事,父亲总要被人家恭敬地请去当帐房先生,记记份子什么的。到了春节,更是父亲忙碌的时节,乡亲们都早早的把大红纸送到我家,请父亲写春联。往往春节未到,我家早就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了。我小的时候习字,父亲就让我学着给山东的舅舅写信。什么格式,怎么称呼,如何落款,都是父亲手把手教我的。我虽然喜欢他的字,但我练字没长性,直到如今也没形没体儿的。回家陪父亲喝酒,喝到高兴处,父亲总是指着我说:“就你还中文系,还老师,写字还不如我这个农民哪。”我只能笑着点头。
父亲是个爱书的人。他每次出门,包里总要塞本书。实在没有可看的,也要捎上几张报纸。记得父亲亲手买的书有1975年出版的三卷本的〈水浒传〉、上下册的《东周列国故事》、《聊斋志异》和冯梦龙的“三言”。农闲时节,别人家的男人或打牌或赌钱,我父亲就在炕上看书。逢雨雪天,更是整天抱着书看。这两年父亲眼花了,自己买个花镜,还是不忘读书。我有时端详端详,老人还真像个文人先生呢。今年暑假回家,我倒腾书柜,找出一套明朝抱翁老人的《今古奇观》来,是清朝道光年间刻印的,可惜少了一卷。我对他说,这书给我吧。父亲说行啊,反正我眼花也看不了了。父亲还常常感慨地对我说:“文革那会儿,你爷爷当私塾先生时留下来的书都让我作饭时当柴火给烧了,怕惹祸。要不留到现在也值钱了。”于是我也很感慨。好在我们这一代不会再赶上“焚书”的年代了。
我家的三个孩子中,父亲最疼我,他说我坐得住,安分。冬天的时候,我整天在大街上疯跑,出了满身的汗,热得把穿的棉裤都溻湿了。早晨起床前,父亲总是早早把火炉点好,然后把我的棉裤用手翻转过来,一点一点地靠近炉子烤,边烤边慢慢晃动着,不一会儿,我就看见棉裤上腾起缕缕热气。等烤完了,父亲还要用他的两双大手把棉裤搓搓,让它柔软。等我再穿上的时候,感到很温暖。父亲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常常给我擦皮鞋,每次都收拾得很仔细。我上学骑的自行车,每天都是父亲为我取出来,晚上回到家,每次也是父亲为我存放好。擦车打气更是他的份内之事。在他眼里,我似乎永远是个孩子。我上学时读的书,都是父亲亲自包书皮,并用毛笔写上我的名字。我当老师这么多年了,我上高中时的课本仍然保存完好。有时我读他说,这书都没用了,您把他卖了吧。父亲总是说:“放着吧,放着吧,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在南京上四年大学,每次都是父亲执笔给我写信,信的结尾总是说,别心疼钱,吃好,注意身体。他很少叮嘱我好好读书,但我读了父亲的信,自然知道该怎样去念书的。
现在,我当父亲也十多年了。孩子小的时候,因为他生病不肯吃药,没少暴打孩子,大一点了,因为不爱去幼儿园又挨了我不少打。直到现在,学习不好了,考试不好了,我对孩子也是非打即骂。想想父亲对我,再想想我对孩子,确实很惭愧啊。我和父亲每年相见几次,见一次,他就老一点儿。可不是吗,我都奔四十了,父亲能不老吗。
在我眼里,父亲是个沉默的人,是个爱我疼我的人,是个爱读书写字的人,是个引导多于管束的人。在我眼里,父亲的形象很高大,须仰视才见。愿父亲能健康的活着,我愿意永远做他的孩子。
我的同桌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在我眼里很多地方又不像地道的农民
⑥ 求一篇以第三人称写的作文四百字
她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玩,一起做作业,一起说自己的秘密.我非常喜欢.她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那么文静,那么善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漂亮.或许不止我一个喜欢她吧,因为有很多同学都人喜欢跟她玩.
有一天,有一位同学她要去练舞,但同时那位同学要清洁教室,她知道了,就帮那位同学清洁教室,因为我们大家等一下要上体育课,而她近日身体不好,所以她等一下不用下去.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问她用不用我帮,她说不用了,那我也没有帮她清洁.当我们上完体育课上来的时候,看到教室跟刚才焕然一新,桌子很整齐,地面很干净,黑板也很干净,教室从未这样整洁过,一节课,她自己一个人做了很多人的工作,每个人都对她赞叹不已,过了一会儿,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位同学突然叫起来,我们全班的目光都投向那位同学,她说她的水晶盒不见了,那东西人贵,那同学想了想,就怀疑是她拿的,于是有些同学说不可能,那同学再分析,有说是她拿的,我们每个都说她那么善良不可能.过了一会儿,大部分的同学也怀疑是她,而他哭着对我们说没有,于是那些同学就告诉老师,老师说会处理的.
放学后,她躲着哭,我过去安慰她,因为我知道不可能是她,我绝对不会相信是她拿的,她是拿么的善良,绝对不会做出拿种事,我对她说我会相信你的,她就哭得更厉害.到了第二天,每个同学都针对她,对她不友好,她忍着哭.然后我走到没有了东西的同学旁边说,叫她再找一下.下午的时候,那个同学突然当着全班的人说不是她偷的,那个水晶盒是被她妈妈拿了,那个同学走到她面前道歉,而她笑着说"没关系,你当时也是不知道,我没怪你"
听到着句话我真的觉得没有交错这个朋友.
⑦ 以第三人称写自己的作文 600字
自相矛盾的陈老师
学《五柳先生传》,仿而作文,先生亲自操刀,与学生同写下水作文《城南居士传》,调侃之作,文白夹杂,为防误导,再写一篇现代版的学生版的《自相矛盾的陈老师》以正文风。
——题记
在清水塘中学的校园里,总是可以看到一个行色匆匆的老师,她一般是穿着休闲衣服,偶尔也会穿得很时尚,偶尔也做淑女打扮。但她一般总是行色匆匆,仿佛赶集似的走得很快。她的脸上常常挂着微笑,所以她的人缘比较好。
就连学生也一样,教过的没教过的,碰到她都喜欢和她打招呼。她每次都会用温和的语气用还算标准的普通话回答一句:“你好!”听到这句“你好”学生会高兴地满意地离开了。因为对待学生打招呼有的老师只是点下头,有的老师只会哼一声,甚至有的老师既不点头也不吭声,像没有听到一样。
她就是目前196班的“老班”陈老师,对她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自相矛盾的人,很多方面都是。
哭与笑
陈老师爱笑,但是也爱哭。她的学生都知道。只要教过一年以上的学生都会有机会看见她哭。她哭不一定有什么天大的事情,也不一定是被学生气哭。她哭一般是伤心难过而哭。不过其余时候你都可以看见她笑容满面。微笑一般是常驻她的脸上,讲课时眉飞色舞,兴之所致,也会开怀大笑。甚至笑得脸都红了,眼睛都不见了,嘴巴咧得老大了,两只很大的“兔子门牙”仿佛要蹦出来了。
宽与严
陈老师教学生有个毛病,那就是太民主。民主是好事,太民主就适得其反了。她的学生都喜欢她的民主,她也喜欢带学生搞些什么踏春啊,游“后花园”啊,包饺子啊之类的活动。她承诺每个月带班上的学生一起搞一次课外活动,每个月学生都会眼巴巴地等着那个活动从天而降。看得隔壁班的学生直眼馋,哎呀,怎么我就没碰到这么好的老师啊!唉!说“好”其实也不好,比如说,学生会玩野了心啦,会没规没矩啦……细算起来,都是她的责任。有时候任课老师反映课堂纪律不好,上课老有人插嘴;她就会气得发一次脾气。把微笑收起来,把脸绷起来。她咬牙切齿地说要把那些犯纪律的同学怎样怎样,可是五分钟过后,又归于原有的平静。这都是她把那些学生惯坏的呀!她也知道这样不好,可是她却总是改不过来。
软与硬
她严不起来是因为她的心太软,她总是禁不住学生的软磨硬泡。有时候,学生缠着她一件什么事,她也就答应了。缠着她说:“陈老师,作文明天交好吗?”“陈老师,今天作业好多啊!生词少抄一遍可以吗?”“陈老师,最近练习册上的作业好多啊!语文练习册迟点再交可以吗?”她耳朵根子软,一般只要学生确实说的情况属实,她就会潇洒地挥挥手说:“好咯好咯!答应你们!但是不能再往后拖了!”到了该交的时候,假如你还是没有交好该交的作业,对不起,请接受处罚吧!
陈老师就是这么个自相矛盾的人。她身上的矛盾很多很多,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就像她常常喜欢讲故事给她的学生听一样,她自己本身也有很多故事。如果你想听,就去找她。哦不,还是直接找我好了,因为,——我就是她!
⑧ 用第三人称写文章,主角心里独白怎么描写适当
假如你写的是个侠客,他刚杀了个敌人从前和他是相当好的哥们。你打算怎版么写?
托物言权志:借他所处的场景来表达他心中的想法较好。此时天上白云片片,似如身上白衣,再看,变为天上苍狗。人世间白云苍狗变化无长。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当然也要考虑到你所写的人物性格,从人物的性格中挖掘更深的意象。
⑨ 名著中的人物作文800字用第三人称写
记得在四年级的寒假,妈妈向我推荐了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我不看则已,一看就爱不释手。我喜欢书中的许多英雄人物: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周瑜,过五关、斩六将,大义凛然的关羽……在这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常胜将军——蜀国的五虎大将之一的赵子龙,他不仅英俊潇洒,身长八尺,阔面重颐,而且忠肝义胆、有勇有谋,一生中有着许多辉煌事迹,打过数不胜数的胜仗。我喜欢他过人的武艺,无畏的精神和对刘备忠心耿耿的品质。赵云血战长坂坡,七进七出救少主阿斗的章节至今都令我记忆犹新。
长坂坡大战中,曹军大兵压境。刘备带领军队及百姓撤离,,曹操穷追不舍。赵云负责保护甘、糜二夫人和阿斗,但由于战争混乱,赵云与他们走散了,他带领三、四十名随从回去寻找,救回阿斗,在返回的途中他奋勇斩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砍倒两面大旗,夺取武器三件……
当我读到赵云背着阿斗在十万曹军中奋勇拼杀突围时,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场景:他手持涯角枪,在“枪林弹雨”中左挥右挑,杀倒敌人一片……
我被赵云那英勇无敌的精神所深深打动,更被他的赤胆忠心所折服。
在三国中有许许多多的勇将,像张飞、关羽、马超、黄忠……但赵云的勇不同于他们。张飞是猛勇,关羽是雄勇,马超是年少气盛之骁勇,黄忠是壮勇,而赵云之勇是智勇,忠勇、义勇等兼而有之;而他的忠心也并不是只针对刘备一个人,他胸怀大志,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就是希望能够统一天下,解救贫民百姓,这是何等的境界 !也正是这一点让他和刘备相知相惜,大展风采的。
回想自己,很是惭愧。我做事优柔寡断,而且还非常好面子。拿上课举手发言这件区区小事来说:每次我觉得胸有成竹时才把手举起,否则,生怕答错让同学笑话。和赵云的无畏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其实想一想,重在参与,每一次发言都是锻炼自己能力的好机会。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懂得了做人应该像赵云一样。
⑩ 小说用第三人称写作时,能把角色的内心独白写出来吗
(你可以作为上帝视角╮(╯▽╰)╭........呃,这句不要信......)
其实只要衔接得当,描写的合回乎情理就好,很多大答神写文都是第三人称啊~
相反一般看到简介标明是第一人称的文我都是直接删的.....
没办法,第一人称很容易写残,所以我基本是不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