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 作文 7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贰』 书趣 作文700字
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是一个对书迷恋的女孩,每一次,只要有作文书、日记书、故事书、小说什么的,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翻一翻,看一看,翻翻里面有些什么样的故事,看看里面的主人公有着怎样的生活经历。就像我们语文课本上第三课学的《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是英国作家尤安·艾肯写的,他里面总结了他读书的方法:1、内容思考,2、品味欣赏,3、寻找新知,4、总结收获,5、产生共鸣。这几点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读书方法,只有掌握了这些的读书方法,才能读好书。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
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书,是一杯刚泡好的西湖龙井,细细品味,一股醇香正入喉中。我和书之间的不解之缘让我对它产生依恋,对书的那份痴情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
记得程颐好像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到了其精妙之处。
读书之乐与打球、游泳不同,是一种“静趣”,一种“心趣”。晚上,大家都睡下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台灯下,书便成了最好的朋友。于是看叨叨地讲出许多新鲜事来,讲出许多大道理和小道理来,于是看不上几页,我就忘却了自己,飘飘然然飞进了书中那个世界。我用眼用心和它娓娓而谈,或者狠狠地反驳它几句。它总是静静地耐心听我讲完,又重复一遍它的主张,直到把我说服为止。然后我便成为我的朋友又教会我一个道理而感到快活,也对它的博学感到钦佩。
有的书像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美丽诱人的风光。它磁石吸收着我,在我眼前展现了姿态万千的大千世界,使我感到世界也仿佛缩小了许多。正是它们,教我认识了欧罗巴……认识了犹太人……认识了自由女神,认识了我们的地球。
有些书,像甜甜的蜜桃,很好吃,一咬就爱吃。有些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初嚼,并不好吃,还有些苦涩,但是多嚼几下,便会感到一股清香;以后越嚼越有味,竟会有一股甜味。
读书是乐趣,买书的乐趣就在于寻找和发现,来到书店,面对着令人眼花缭乱的书籍,光那五颜六色的封面就足以叫人心醉神迷了。一头扎进书堆中,一本本地寻找自己的意中物,那真是莫大的享受。
我家附近有一家书店,正好在我上学的途中,我自然就不客气地享受一下“先得月”之福了。每天,我都要在这儿泡上十几分钏钟,看看那许多书。老师傅们很客气,任你翻也不来干扰。我可以尽情地浸泡在书林书海之中,那份快乐,真是无法比拟。
有人说过“读书人”要有三个“万卷书”:“读遍万卷书,胸有万卷书,家藏万卷书。”能实现这三个“万卷书”那将是我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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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以“沉醉在小说的世界”为题,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作文
踏着风,乘着梦,前人的智慧不禁令我感叹……
小说是梦,我年少的梦!细细品尝她的美!
列夫 托尔斯泰笔下的《战争与和平》,那是多独特的时代气息啊!罗曼 罗兰的《名人传》给我们讲述了三个巨人的故事;乔纳森 斯威夫特也以他那荒诞而别具一格的手法向我们诠释了罪恶的时代;鲁迅的祥子不也是在向旧时代发起挑战吗?……
每当我累了,便总会不自觉得进入梦的世界.小说的世界.我是很愿意沈醉其中的!
没有低俗的眼光,没有要求得太多。小说的世界,是笔撑起的天,是巨人肩膀上挂着彩虹!此刻,狂风恶狠狠地把罪恶摔在地上,几个犯人挣脱开黑暗的阴霾,悄然走了,向我们招手,迎来了世界的第1个春天!此刻,眼前又变换成低矮的屋子,人们像极了那些“英国蚂蚁”,我随意走着。却,来到一个神奇的世界,风儿掩盖着悲伤,鱼儿亲着大地的脸,而人们此刻在为了名利而努力奋斗着呢!大海冲击着岩石,一个人拿着枪在瞄准,那又该是什么?聆听大海的节奏,如山分,如地凸起!心绷紧了,爱越深了,明天更长了,那是我明天的明天!小说,那就是我的明天,努力明天,明天的明天不再后悔!小说,那个我沉醉的世界,你告诉了我真理,谢谢你!
梦,醒了。但,我坚信这是无止尽的,那是我的路,我的梦!于是,悄悄带着寂寞沉醉在小说的世界里,为明天而努力!
『肆』 短篇小说作文700字
短篇小说12-28 聚培训作文
“哒,哒,哒......”
一个人影在荒芜的大街上慢慢地走着。从身影依稀可以判断,她是一个女人。只是,这个女人原本有着姣好的容颜,却目光空洞,两眼无神,脸色也很苍白。
“爱,那是什么东西?我已经被背叛了一次,你为何又要伤害我?我已经放弃了你,你为何要把我推下痛苦的悬崖!?”女子咆哮,“老天爷!你有眼的话,就不应该把我搞得这么凄惨!我已经知错了,我爱上了一个我不该爱上的人,但是,你也用不着这么折磨我!!”
雨,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逐渐变大,变大......
但,女子她没有躲,她不想躲,也无处可躲。
她任由着雨水打湿她的面颊,打湿她的衣裳。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温热的痕迹,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她曾经被最亲的人背叛,被最爱的人伤害,没有人愿意帮助她,没有人愿意给她依靠,没有人愿意在她最黑暗的时候点亮一盏明灯!
她很孤独,但她已经绝望。
她没有什么愿望,只是希望她最爱的人能够原谅她。这好像已经成为了奢望......
女子不由苦笑了一声,接着摔倒在地。然后爬起,又摔倒,再爬起......
“‘蚀骨散’发作了么?呵呵,你果真没有给我解药,你果真没有原谅我......”女子低声说道,“可我没错啊,是她们陷害、冤枉我,我根本就没有错!唯一错的,便是爱上了你......”
忽然,一把雨伞撑到了她的头上。她愣了愣,随后向上望去——景浩,那个她最爱的男人。可是,他为什么在这里?!
“‘蚀骨散’发作了么?”他问。他的声音像春风,暖暖的,很舒服,但和他嘴角的一抹嘲笑完全不符合,“我还从来没有用过这种药,真想看看——毒发时,到底是什么样子......”
“你还是不肯放过我么?还说是我自作自受么?”女子苦笑,“我说了不是我,柳萱那样完全是为了剥夺你的同情!她没有怀上你的孩子,她又如何流产?!”
“啪——”
景浩扇了她一巴掌:“闭嘴!柳絮,如果不是你,她怎么可能流产?你还敢提?!不要质疑柳萱,她生是我的女人,死是我的鬼!你,还是好好投个好人家吧!最好下辈子,不要遇上我!”
柳絮冷笑:“我希望,我下辈子永远不要看见你,永远不要看见柳萱!请上天听见我的祷告,让我死后六月飘雪,让无知的人永远知道柳萱的罪行!”
景浩一愣,这个女人,她竟然对老天发誓,下辈子不要遇见他?!她不是爱他么?那为何又要如此说?!
他不明白,这,是因为柳絮已经对景浩绝望了,彻彻底底的绝望了!
“嘶——”蚀骨散已经深入骨髓,她没救了,她马上就会死去。但她从景浩的眼里,看不见一点对她的怜悯。怜悯,哪怕是一点也好!柳絮冷笑一声,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待她晕后,天空奇迹般的飘起了雪花,一片片,飞飞扬扬,那冰冷的温度,好似柳絮死后的身体,好似柳絮死后的心......
景浩突然想起了柳絮死前说的话:难道,那个看似温柔的乖巧柳萱,真的在欺骗我?!景浩一下子明白过来,他突然好想哭,好想哭......望着怀抱里的尸体,她的嘴角,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痛,心很痛......不知道为什么,景浩的心像消失了一般,痛不欲生......他情不自禁,低声哭泣起来,随后,转为嚎啕大哭:“我爱的是你!柳絮,我爱的是你啊!下辈子,求求你,让我们遇见!我求求你!”
当他把柳絮的尸体送到火葬场的时候,医生感叹道:“唉,这女孩子真可怜,都要当妈妈了,竟就这样死去......真不知道孩子的爸爸究竟是谁,竟这样没有责任心,唉,可怜呐......”说完,摇摇头,叹口气,便离开了。
而景浩听到之后,顿时觉得有天打雷劈的滋味——她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究竟是谁?!
而后,他突然想起了一年前的一个晚上——那天,他好像中了情花毒,好像抱着一个女孩......难道是她?!不,怎么可能?!那个女孩不是柳萱吗?!
他记得好像那天,那个女孩一不小心,把手划伤了一下,那伤痕奇迹般的连成一只凤凰!他刚开始还以为那是她的胎记,后来才发现那是被划上去的。
是这样吗?不,我不相信!我要看看,我要证明!
凭借着这个念头,他双手颤抖的翻开柳絮的手
『伍』 写一片以误会为主题的小说(作文)700字左右
小说】误会女孩走过男孩身边,定在远处回头一望,满脸的焦躁,男孩的心快碎了……
其实男孩并不认识女孩,而女孩却认识男孩。要不为何男孩每次去打饭时总能与女孩的目光相遇呢?毕竟女孩不是寄宿生,不可能常在食堂用餐。女孩的反常是否预示着什么呢?……
开膳的时候,女孩总是坐在餐厅的角落里。饭菜很鲜美,男孩吃着它看着它,而女孩却是吃着它看着他。
终于,男孩渐渐发觉了一个属于女孩的“秘密”。男孩觉得有点意外,觉得很不自在。她一定是个常做梦的纯情女孩,男孩心想,要不怎么会痴迷于我的帅气呢?!
男孩开始对女孩留着一份心了。女孩很标致,白皙的脸庞上镶着一双有灵气的大眼睛,笑起来很生动,而严肃时那一副无辜的样子,真是“可怜”极了。
日子一天天过着,饭一天天吃着,女孩从未曾缺席,而且身影一天比一天容易捕捉了!男孩越来越注意她了,渐渐地竟发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里,总会有她的身影!她总是在跟着他,注视着他。男孩开始有点心动了,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执著还是因为他心中那份久违的期待?
可男孩不敢多想了。高考将近,父母的期待、老师的目光、还有同学们……万一我……每当想到这里,男孩就感到后怕。
日子一天天过着,饭一天天吃着,女孩还是未曾缺席。男孩开始感动了……
“我知道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女孩,却用执著的目光窜入了我的世界!”男孩无奈地叹了口气,“挥之不去了。”
男孩开始心恸得历害,一整日都能听见心跳的速度。上课专心不下了,每晚幸福与恐惧磨红了第二天男孩的双眼……
男孩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发疯不可。怎么办呢?
不!不是凉拌炒鸡蛋,自己看着办!男孩为自己的幽默苦笑了一下。男孩觉得应该做些什么了,不能再让女孩继续折磨了。他应该勇敢地行动起来,找个机会约她单独谈谈,当朋友也好当兄妹也罢,确定一下关系或许才能缓解这一份莫名其妙的灾难。
可决定是决定了,可是男孩该怎样去接近女孩呢?食堂内外都有认识男孩的同学,何况男孩必竟是第一次约女生,好紧张啊!
怯懦是需要周详而精练的计划来弥补的。于是男孩只能写了张纸条,上面有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走过女孩身边时,男孩几乎快窒息了。男孩说不出一句话来,也没有勇气停下原本就很平缓的脚步。他总觉得周围都是注视他的目光,熟悉的、陌生的……他真的没有勇气在周围的目光中突破怯懦,男孩感到好狼狈……
几天的失眠过去了,这期间男孩走过女孩身边三次,却还是一次也开不了口!
当女孩再度走向男孩时,男孩的心快跳出来了,却仍然冲不破那张双唇薄如草纸的嘴?!年少,注定了苦涩的慌乱。
女孩好像注意到什么了,走过男孩的身边,定在远处回头一望,满脸的焦躁。男孩的心碎了。
“太懦弱了,”男孩几乎说出了口“人没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哪怕这一行动正确无疑。”
正当男孩想无助地感慨一番时,女孩竟回过头来,慢慢地向他走来!
天啊!……男孩一愣,把预先写在纸上的台词给愣没了!……女孩竟在男孩的面前停住了,两双眼睛对视着,男孩觉得自己飘脱了,眼中的女孩变得好模糊(原来是一时紧张,眼镜给脱落了)。模糊中,男孩好像看到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全校的特大新闻“毕业班才子巧遇佳人”;老师、父母异样的眼神……爱你!她说……我的初恋在夏季……我恨你,会吗?……漫山遍野的芬芳……天使的翅膀……凝滞了!一切都凝滞了!定格在这一惊天恸地的瞬间!……
世界上最正确无疑的爱情莫过于此吧!男孩一时顿悟了。是的,他爱上女孩了,唐突却不必顾忌。豁出去了,什么学业和责任?统统滚蛋吧!让这颗悸动而年轻的心轰轰烈烈地任性一回吧!……
“你没事吧?”女孩推了推男孩,“你站着也能做梦?”
“喔!”男孩惊醒了过来,看看周围,发现食堂的阿姨正拿着一跟大勺,呱啦呱啦地把卖剩的菜刮进一个脸盆里,就餐的人几乎走光了,身边人来人往,各做着各的事情,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我……”
“你是毕业班的学生对不对?!我是校报的记者,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关于毕业生的专题报道。为此我特地观察了你们好一段时间,觉得你特别古怪。是因为升学考试的压力太大了吗?你能详细谈一谈吗?”
女孩睁大了眼睛等着男孩回答。可男孩的眼睛睁得比女孩的还大,真是“可爱”极了……这是我上网搜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陆』 关于书屋的作文700字
我的书房
我爱读书,所以见识广阔;我爱读书,所以识古知今;我爱读书,所以风趣幽默;我爱读书……或许我会为一本课外书,高兴半天,而乐此不疲地读上几十页,但是高兴劲过上后,你会不会把那本书丢在一旁,对它不理不睬呢?我可以十分坚定地告诉你,我从不会冷落我的书,它是我最喜欢,最忠诚的伙伴.
走进书房,先是看到两个庞大的书柜,请往里继续看,不必说受广大学生喜欢的《
格言
》,《
青年文摘
》等,也不说
中学生必读
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等,就连电视剧,卡通片播过好多遍的
四大名著
我也认真地读过,也许,在一些人看来,古言版是非常乏味的,但在我看来,他也别具一番趣味.畅游在书本的海洋中,激
游在中国
名著的宇宙中,游览在外国著作的城堡中,我的心仿佛到了另一个境界,那里是宁静的,但又不是孤独的,我喜欢读书,那书就是我的伴侣.
记得,才识阅读的时假,我还是一个连“一、二、三”都不会写的小孩子,我只能听
妈妈给我讲故事
,大了一点我开始接触一些小小说,尽管有些字不认识,但对于读书的喜爱,我但学会运用了另一种工具——字典.不过,那时的几本童话,小小说,完全不能和现在满屋的散文,小说,科普书相比.看着这些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一头扎进书堆中去,阅读的时间决不下于半天.
我喜欢书,并不在于它的插画优美,大众追捧,而在于它丰富的文化底蕴,精彩的故事情节.它能让我不出家门,便能知晓天下事,它能让我不用做梦,便能畅游历史长河,它能让我沏一杯茶,便能游历世界美丽山河.
书,我的最爱;书我的伙伴.我喜欢阅读,我喜欢读书,它让我抛去烦恼和不愉快.所以,请爱上读书.
『柒』 作文黑色盒子800字写小说
在我童年的时候,我的生活是丰富多采的,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都总是偷偷抿嘴笑。
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使我兴奋不已,在客厅里扭着腰,手舞足蹈的,我的奶奶坐在椅子上,也随着音乐的节奏拍起手来。好不容易才起了劲儿,可是音乐却停了。随后就响起了潮剧。我的奶奶最喜欢听潮剧了,有时也教我哼几句,她不一会儿就陶醉在潮剧中,睡着了。然后我走进收音机,就仔细地打量这个“黑盒子”。咦?怎么这个盒子里面有人的声音啊?哦。一定是大魔鬼把人们变小然后捉进去的吧!我想。
我趁着奶奶睡着之后。就把收音机拿进我的房间里,然后并从抽屉里拿出一把螺丝刀,跑进房间关上门。想做一个“女英雄”把被困在盒子里的人们给救出来。“好,就这么办!”我把收音机斜放在地上,然后把所有的螺丝拿出来,只见里面都是一些电线和一块大铁板。我把收音机翻来覆去还是找不到一个“人影”。这时的我已经灰心了。走出房间之后,就跑到奶奶身边,推着奶奶说:“奶奶大魔鬼把人们捉进黑盒子里了,他们再也不能出来了!”我哽咽着。奶奶听到我的话之后感到疑惑不解,问道:“哪个黑盒子啊?”“就是那个会说话的那个啊!”奶奶见不到地上的收音机,急忙跑到房间里,只见满地都是螺丝。奶奶笑得肚子都疼了,说:“傻孩子,你是电视剧看得太多了吧,世界上根本接没有什么魔鬼啊,这是收音机啊……”
最后经过奶奶的一番解释之后,我才恍然大悟。此时的觉得很难为情,然后就一把搂进奶奶的怀抱…… 通过这一件事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先问个为什么,否则的话就会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