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一篇小小说.大概2000字左右!
影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寒冷的北方有一位博学的学者。他写过很多书,人们尊敬他,有不明白的事都去请教他,他也十分乐意帮助人们。 一次他应南方人民的请求南下去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地方太热了,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房屋和街道都要冒烟了。学者难以忍受酷热,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能工作。 一天晚上,学者在窗前思索。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站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似乎要进对面的屋子,他清楚是烛光送影子去的。 他第一次清楚地面对自己的影子,有些惊奇。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大为惊讶,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心里纳闷: “难道影子昨晚留在那个房间没有出来?” 当天晚上,学者站在窗前向对面阳台望去,但是影子没有出现。学者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没有影子,别人会议论的,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人。人们会误解我,疏远我。 学者焦急不安地等了几天,影子还是没有回来,草草解决了问题,他就回家了。人此闭门不出,埋头研究工作,几乎与社会隔绝了。人们很奇怪,都认为他遇上了什么难题,也就不再去打扰他。 一天,学者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了一个模样很像自己的人,他很疑惑,问那人: “你找谁?” “你不认识我了?” 学者仔细看了看,仍然摇摇头,说: “不认识。” “我是你的影子啊!”那人说。 学者睁大了眼睛,问: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你,怎么你会说话了?” 那人说: “我在南方时,走进你房子对面的房间里。” “那房间里有人吗?” “那里住了一位仙人,他用法术让我看到很多人们看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内幕我都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假相,我比跟着你的时候清醒多了。” 学者问道: “这次回来你还走吗?” 那人说: “我看到了太多的内幕,太多的假相,我必须把一切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我是影子,很多事情无法完成,我必须变成真人才能完成这一任务。” 学者问: “那你怎样才能变成一个真人呢?” 那人说: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请你屈尊做我的影子。因为真正的人是不能没有影子的。” 学者说: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影子,怎么反要我做你的影子。” 影子苦苦哀求,说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让学者不能不答应。 于是,影子成了学者,而学者反倒成了影子的影子。 影子成了学者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想伸张正义,戳穿内幕假相了。变成影子的学者对他说: “你得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黑暗的事情,你就应该大胆地揭露出来。” 变成学者的影子却说: “我不能说实话,那样我会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一个真正的学者。” 变成影子的学者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2. 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小说,把两个毫不相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结构:
一、立复意阐述你如何理解的制一则寓意或者道理,恰巧是两则故事都符合的而且能通俗易懂的道理,深入浅出,开章引出主旨。
二、分别阐述两个故事,并在结尾或者开头点出其特有的文化折射点,以及与梦娜丽莎相吻合的文化点,并稍加阐述。
三、写小说故事的选择是重点,需要让人读着有意思,不会乏味,新鲜缺又不过去消极低俗,需要达到在读者挺有新内容的小故事的同时能感受到文字的简介,语言的优美,在读完之后并立马会心了解了你蕴含在里面的小道理。
四、再就是你需要做好两则小故事的结合,如何搭配,做好修饰。又及时点出命运和蒙娜丽莎的。。。。。。
先构思布局,在O找材料小故事,以及寓言、古诗。
3. 对于新人写小说一天写两千字左右,然后做其他的事情,是不是能达到既不疲惫又能有灵感既轻松的效果
有点难。
人的潜意识总是想轻松些,而以后你也无法保证是否会不断更,一旦断更,你就内会产生一种侥幸的容心里,慢慢就会被惰性侵袭。渐渐就会感觉到一种负担。
两千字实在有些少,如果可以,可以在前期的时候多存稿,到了后期有了大量稿件之后再日更二千,这样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4. 写一篇2000字的小说 这个是要给老师看的
之一
嘲笑声如被点燃的荆棘,她必须从这片燃烧的荆棘当中穿过去。西嘉心想。
心中升起一丝怯意,西嘉在走下讲台的时候绊倒了,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跌坐在地上。
“顾西嘉,你笨到连路都不会走啦?”有人尖刻地嚷嚷起来。
哄笑声更加汹涌了。老师出面维持课堂秩序,可是当她的视线转到黑板上时,不禁无奈叹息,顾西嘉刚刚听写的二十个单词,竟然没有一个是拼对的!
只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而已,根本不存在学不会的问题,这孩子怕是学习态度有问题。“顾西嘉,回你的座位去。”老师和西嘉说话的声音不觉冷淡了很多。
西嘉低着头,差不多把背都驼了下来,踩着仓促的脚步回到自己的座位。十几岁的女孩子,羞耻感最强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西嘉站起来,背后忽然又是“轰”的一阵笑声,他们仍在笑话她刚刚默写单词时的白痴表现吗?
顾西嘉一点都不知道,这次别人笑她,是因为她的背后被人贴上了一张A4复习纸,上头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PIG”。
之二
顾西嘉家境很好,据说她是托了关系又交了昂贵的择校费,才上了这所著名中学。
班上不少同学从小学时就是一个学校的,升初中后很自然地形成各自的小群体。
沉静木讷的西嘉哪个群体也打不进去。其实,最初大多数人对容貌恬静的西嘉还是抱有好感的,直到西嘉层出不穷地做出了一些只能用“白痴”来评价的事情。
她第一次摸底考就考出倒数第一的成绩;语文课背诵课文的时候,哪怕是最简单的段落也背得七零八落,理科也相当差劲。她的脑子里好像布满了生锈的零件,根本没法好好运作。
同学们开始对顾西嘉感到不屑,除了坐在西嘉后面的丁诚。
丁诚有一双看上去特别聪明的黑眼睛,他也确实非常聪明,入校没多久就已经是众所皆之的佼佼者。功课好、体育好、会拉大提琴,自从他在迎新晚会上作为新生代表上台表演了一曲舒曼的《梦幻曲》、赢得无比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的名字瞬间火了。更难得的是,他的性格非常好,沉稳随和,简直不像十多岁大的孩子。因此,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丁诚。
这个虽然优秀但一点都不骄傲的男孩,是班里唯一愿意对顾西嘉和颜悦色的同学。
西嘉的笔袋掉在地上,他会主动帮她拣起来;课间去开水房打水,他会顺手带上西嘉的杯子;每逢下雨天,他会热心地问西嘉是否带了雨伞。
西嘉很喜欢这个好心又温柔的同学。她曾不止一次在写作业写累了的时候,在作业本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丁诚的名字。
西嘉背上粘着写有“PIG”的字条走出学校的那天,她一直走到公交站台,才有路人提醒她背后的“玄机”。
西嘉红了红脸,脱下校服外套,取下那个已经背了几个钟头的耻辱,大写的英文单词“猪”。
“谁这么坏呀!”一个热心的年轻人在一旁打抱不平。
西嘉勉强笑了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纸,并没有义愤填膺地把这张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箱,反而小心地将纸折了两折,又折了两折,变成只有掌心大小,然后装进口袋。
虽然通过大写的英文字母很难判断到底是谁的字迹,但西嘉知道,这是丁诚写的。
之前丁诚帮她捡起的笔袋上被涂了强力胶;他帮忙打的热水喝起来味道总是怪怪的,显然悄悄加了别的“作料”。这些小动作,西嘉一直都知道。
西嘉还知道,她进入初中没多久便受到全体同学的排斥,跟丁诚在背后的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
“花钱择校的富二代。”
“仗着家里有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差劲死了!”
“脑子不好,人品也不好。”
这些话其实都是从丁诚嘴里一点点流传出去的吧。
“今天在学校还好吗?”
“很好呀。”西嘉微笑着面对妈妈每天例行的问话。
真的很好呀,西嘉没骗人。因为白天所受的种种委屈,西嘉在回家这一路上都快忘光了。
她的记忆真的很差很差。所以丁诚一直以来针对她的种种阴险歹毒的作为,西嘉很快就抛诸脑后了。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宽容大度,而是因为她真的记不住丁诚到底有多可恶,比如放在口袋里那张纸,等到明天早上一觉醒来,她肯定会彻底忘掉纸上用来羞辱她的英文单词是丁诚写的。西嘉已经习惯了自己的脑子像个漏斗,经历过的事情都像在高速行驶的车中看到的风景,一掠而过,只留下模糊的影子。
唯一深植在西嘉记忆里的,是很小很小很小时候的丁诚。瘦瘦黑黑的小脸,眼睛大而无助……
那个丁诚是西嘉怎么都不会忘记的,所以每次面对长大后的丁诚,西嘉总是百感交集。
之三
开学报到那天,丁诚差点儿没认出顾西嘉来,一直等到放学回家,丁诚翻出幼儿园的毕业照合影,才确认前面的人是她。合影里站在中央的那个小女孩笑得极其灿烂又极其霸道,细长却美丽的眼中绽放的光彩简直可以媲美宝石的光芒。
完美的鹅蛋脸,眼梢上吊的丹凤眼,精致的菱形嘴,小巧挺拔的鼻梁,长大后的顾西嘉和幼时相比,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一些。如果说小时候的顾西嘉是个小美人的话,现在的顾西嘉仍旧是。只是,眼眸中的神采不见了,就像钻石忽然变成了玻璃。
丁诚还记得,小时候的顾西嘉相当聪明,老师要他们倒着数数,总是顾西嘉数得最快最多最准确,新教的儿歌或舞蹈也总是她第一个学会。
现在的顾西嘉却像大脑被人挖走了一大半。
十三岁的西嘉真的好像笨得无可救药了。手指被涂了强力胶的笔袋粘住,她却不会回头找他对质;她喝了他替她打的热水后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显然尝出了其中的怪味,但下次他再提出帮她打水她竟然毫不抗拒。
“顾西嘉这个人呀,很有问题的。”一次他在别的同学面前这样诋毁她,她恰好路过,除非她是聋子,不然她没理由听不见,可是她却什么反应都没有,脸上甚至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
上课铃声响起,老师走进教室,所有同学起身行礼,坐下时丁诚听见“哒”的一声轻响,什么东西从顾西嘉的口袋里掉出来了。丁诚伸手捡起来,是一张被折起的字条,一层层拆开后,丁诚看到了昨天他亲笔写的那个“PIG”。
这个顾西嘉有什么毛病,这种东西不扔掉还小心地折好放进口袋里?等等,也许他低估她了,她故意留下这个,是想作为证据吧?
好不容易等到下课铃声响起,丁诚敲了敲顾西嘉的肩膀,西嘉转过头来。“你觉得你把这个交给老师,老师就会相信你对我的指控吗?真可笑。”丁诚一边靠近西嘉小声说,一边抖了抖那张字条。
“什么?”西嘉茫然地看着丁诚。
“这个呀!”丁诚拍了一下那张纸。如果顾西嘉是在演戏扮天真的话,那么她演技也未免太好了。
西嘉的视线在字条上那三个黑色的字母上缓缓掠过,“哦。”她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昨天好像是贴在我的背上的。”西嘉用不太确定的口吻说,“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说我要交给老师什么?”
跟老年痴呆症患者对话都没和顾西嘉对话这么费力吧?丁诚不屑地翻翻白眼。但同时,一个念头闪电般掠过丁诚的脑海。
“顾西嘉,你现在脑子没问题吧?”丁诚小心翼翼地发问。
“不是呀,有问题的。”西嘉非常直白地回答,就像个真正的白痴那样。
之四
丁诚早就发现西嘉的书包里总会放一个乐扣饭盒。上午两节课上完,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西嘉会把饭盒取出来,里面要么装着夹了肉松和小黄瓜条的紫菜卷,要么就是夹着剁碎的咸豇豆或甜甜的红豆沙的糯米饭团。如果坐在前排或后排的同学不嫌弃,西嘉会欣然和他们分享。但丁诚从来不会去吃西嘉的课间零食,他每次替她打水都会在里面撒点泥土什么的,他心虚。
“今天是什么馅的?”今天当西嘉打开饭盒问同桌要不要尝点的时候,丁诚已经率先伸出手去抓了一个饭团。
“呃……”西嘉露出费力思索的表情。
“啊,原来是甜豆沙。”丁诚咬开了饭团,向里面望了望,“很好吃呢!”
“真的吗?可是我太笨了,做来做去只会做这几样最简单的小食。”西嘉记不住太复杂的步骤,做到后面会混淆,结果通常都是灾难性的。做饭团什么的最简单了,只要把糯米煮好备用,馅子准备好备用,然后不停地捏和填充就好了。不过这样做的时候很充实很快乐,现在又听到有人夸赞她做的饭团好吃,她更是开心得眼睛都笑弯了。
看到西嘉的眼底忽然像被点起烟火般亮起异彩,就像电视里演的那种心思单纯的小白痴,为了一点夸奖就乐不可支,丁诚的心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
他其实很讨厌顾西嘉,曾经他做梦都在谋划怎么向她报复。
丁诚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妈妈去了外省,爸爸一个大男人潦潦草草地带着他。幼儿园检查卫生的老师每次都会数落丁诚,说他脸上有没擦干净的鼻涕,头发臭,指甲太长。丁诚羞愧得恨不得挖个洞藏起来。
“不要和他玩!说不定会染上虱子!”中气十足又清脆明亮的女孩子的声音。那就是小时候的顾西嘉,美丽聪慧、傲娇霸道。
报告丁诚午睡尿床的是她。
报告丁诚吃饭掉米的是她。
集体做游戏时故意把丁诚推开的是她。
……
当时丁诚觉得好委屈,他从来没做过对不起顾西嘉的事情呀,为什么她要这样针对他?
其实,有时候小孩子像小狗一样,喜欢以貌取人。顾西嘉对丁诚的所有厌恶都起因于他总是脏兮兮的模样。那时的顾西嘉真心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丁诚更恶心的男孩子了。
最让丁诚难过的并不是顾西嘉对他的憎恶与欺负,而是他自己无法在心中积聚出同样多的憎恶去回应顾西嘉。
要怎么去讨厌这个总是香喷喷的小女孩呢?指甲总是剪得又干净又整齐,吃饭的时候有板有眼,不管玩什么游戏,姿态最灵巧的总是顾西嘉。
幼儿园拍毕业照那天,丁诚特意穿了一套一直没舍得穿过的衣服和裤子,因为没有下水洗过的缘故,新衣看上去虽然挺括,但贴在皮肤上又痒又痛。丁诚克制着自己不去抓挠。
虽然被挤到了队列的最角落,可是丁诚还是努力摆出最端正的姿态,亮出他认为最好看的笑容。拍完照后小朋友们一哄而散,丁诚鼓足莫大的勇气,悄悄向顾西嘉走近。他从后方拉了拉她连衣裙的背带,他希望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能给顾西嘉留下一个整洁良好的形象,希望她能明白他其实没有那么糟糕。
顾西嘉转过头来,丁诚永远记得那一幕,她额前和鬓角的头发在空中划过好看的弧度,本来像涟漪一样浮现在脸上的笑容在看清他之后迅速转为厌恶。
“干什么呀!”顾西嘉没好气地冲丁诚嚷道。
丁诚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刺穿了、碾碎了。那一刻,他恨透了顾西嘉。这股强烈的恨意贯穿了他整个成长的年轮。
之五
丁诚从回忆中恍惚醒来,对面的西嘉正一脸笑容地望着他。没想到八年之后,两个人的处境好似调换了。
“只听‘哐当’一声,我的头顶被砸中了,我只记得那只从半空掉下来的花盆里种的是小小的仙人掌。”
西嘉向丁诚讲述了七岁时发生在她身上的那场意外。她就是从那一刻失去她的聪明和灵巧的。
后来西嘉照过无数次脑部CT,但没有哪位医生说得清西嘉到底伤到了哪里,他们只是说,人的脑部最复杂了。还有医生说西嘉当时精神上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后来她智力上的发育迟缓完全是心因性的。
总之莫衷一是,更别提达到什么有效的治疗效果了。
西嘉的父母试图找出将花盆丢下楼的罪魁祸首,但始终未果。这些年为了忧心女儿的身体,这对本来事业相当成功、意气风发的父母憔悴了很多。
“有时看到爸爸妈妈头上那星星点点的白发,我觉得这都是我的错。”西嘉这样说的时候,不禁红了眼眶。
就算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丁诚还是不敢相信,过去那个傲娇刁蛮的小公主现在竟然懂得为别人着想,懂得自责,懂得内疚。
“虽然我现在记性变得好差,但小时候的事儿反而记得特别清楚。其实新生报到那天,我一看见丁诚你就立即认出来了。我记得我们幼儿园同班,我喜欢欺负你,曾经用美工剪刀剪破你的衣服,把沙坑里的沙子撒进你的眼睛,总之,都是不可原谅的事情。”西嘉的头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小,“所以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很抱歉,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对不起才好。”
所以,每次丁诚偷偷搞那些恶作剧,诸如在她水杯里放脏东西什么的,她从来都默默忍受。“顾西嘉,这些我一点都不知道……”丁诚听见了自己哑哑的声音。
他不知道她的今非昔比,不知道她脑子受过严重的创伤,不知道她内心的转变。他竟然处心积虑地去报复这样一个连别人对她的恶意都记不住的可怜女孩。
西嘉又从乐扣饭盒里拿了一个豆沙饭团递给丁诚。丁诚接过去,吃的时候,他觉得口腔里一片苦涩,他知道,那是被他硬生生吞落的泪。
之六
“我长大想做脑科医生。”第二天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丁诚忽然停下来,双手抓着盛牛奶的马克杯。
他爸妈都露出惊讶的表情。丁诚七岁那年,也就是顾西嘉发生意外那年,他的妈妈回到家中,和爸爸复了婚,两人还合力做起生意,家境很快得到极大的改善。后来妈妈送丁诚去学大提琴,学游泳、跆拳道、围棋,竭力为他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以弥补当年短暂地抛弃丁诚的愧疚。
总之,七岁那年,就像是丁诚和顾西嘉生命的拐点,此后西嘉的生活越来越糟,而丁诚的却越来越好。
他好像是从西嘉那里偷来的这些幸运一样!丁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种荒谬的念头。对于自己曾恶狠狠欺负过、因为脑袋受伤今非昔比的西嘉,丁诚的心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内疚。
他继续用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下去:“要当世界上最厉害的脑外科大夫。”说完,他又若无其事吃起早餐。
其实想做脑科医生什么的,丁诚是想说给西嘉听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好意思,所以迟迟开不了口,后来想想西嘉记性那么差,就算说给她听,她也未必记得住。何必像喊口号似的喊出这句话呢,只要有心去践行就好了。
在学校里,丁诚照旧在课间帮西嘉打水,西嘉喝到嘴里仍是一股“怪味”,是白开水不该有的甜味,那是丁诚不动声色帮她加的袋装蜂蜜。
每天放学回到家,西嘉都会在书包里发现一叠笔记,是当日所有课程的课堂笔记,记录得非常详尽,重点部分都做了标识。那是丁诚特有的横平竖直、看上去既工整又有些强势的字迹。
甚至西嘉放学回家这一路上也有了陪伴,丁诚开始和她搭乘同一趟公交车。有一天西嘉忍不住问:“你搬家了吗?”丁诚没说话,公交车忽然一个急刹车,没有抓紧吊环的西嘉差点儿摔倒,丁诚一把拉住她。
很紧很紧地握住她的手。
其实——他从来都是喜欢她的呀,不管是小时候那个性格糟糕的西嘉,还是如今这个笨笨傻傻的西嘉。那是真正喜欢某个人的灵魂才会有的最纯粹的喜欢,就像喜欢春天的花朵、喜欢明媚的阳光。
丁诚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一个人不懂得真正的友谊,不算真正地活过。无论过去用憎恨的方式,还是如今用呵护的方式,他都是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拥有那份真正而纯粹的友谊。真正的友谊,应该就是像这样不离不弃相互扶持吧。
那天,丁诚一直没有松开西嘉的手,直到她到站。
也许西嘉明天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一切,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总会在她身边的。
┑( ̄Д  ̄)┍
5. 我想写一篇小说3000字左右请大家给点建议
短篇小说注意情节的紧凑性和故事的可看性,细节上虽然很重要,但是不能光注意细节而不注意整体文章的流畅和可看,毕竟只有3000字,有些细微末节的地方可以省去的应当省去
6. 问下那些写小说的。你们写一章小说要多久,大概就2000-3000字左右吧!我要2葛多小时,是不是很
有句话叫做“慢工出细活”,其实写两三千字的时间倒是不长,我一般是花在内修改的时间上容长一点,感觉来了的时候就一直不停的写,后面有时间了再来慢慢的修改,修改完了之后两三千就变成了四五千。以前老师不是经常说吗,好的文章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
7. 写一篇对某作者或小说作品的看法 要求2000字以上(必须原创) 不能是网络作品最好是近现代名气比较
看一本书,总会这样急于想看到故事结局,是否如我所想,结果一味的追求速度而忽略了很多细节的描写,一本好书,于细节中见真情,微妙中现人物,很简单的行为,很直白的语言,却给人回味,意犹未尽,还想细细品读。
《人生》本就是不确定的,未来也本就是不确定的,谁也无法预知未来,谁也无法定性人生,我们就是不断的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认识自己,了解人性,体会人生,人生如意,也会失意,得意时不沾沾自喜,失意时不萎靡不振,著名作家刘墉曾对她女儿说以一颗平常心面对。要平常心,心常平。
丰富性也在于人生的选择吧,因为不知道下一秒怎样,所以丰富,高考选择,就业选择,路的选择,生活中处处都要选择,都要学会抉择,选择没有对错,既然选择就勇往直前,老师也曾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抱着我的青春我做主,青春的我们有什么,一身的勇气,努力的奔跑,华丽的摔倒,有泪有笑,但还能执着的往前,不回头。时间证明着一切,磨练着一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也不要迷茫,沉沦,适当停下前进的脚步,重新认识自己,重新遇见自己。
原本想象的结局却截然相反,是生活改变梦想,是理想改变人心,没有了最初的纯洁,爱情似乎也变得悲催。正如理想和现实本就有差距,现实生活的压力,人情世故,都会让你为之改变,改变最初的梦想,让自己变得更加现实,更加理性的去思考人生,褪去了感知幸福的能力,变得更加成熟,变成了自己也不喜欢的样子。
人生,就是一个变量,我们唯一能权衡的就是意志,人生不可复制,也无法重来,就像我们自己都是人生的主角,不必嫉妒别人,人生没有彩排,未来怎样,全靠自己书写。以一颗平常心应对不平常的事儿,用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品味生活,宽容他人,善待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好脚下的路。
刚触碰到《人生》的第一章就被他的描写深深的吸引,开篇以环境做背景,一场暴风雨前的平静与渐渐逼近,引出人物高加林内心的痛苦,难受,接着引入父母的哭泣,整个屋子般的死气沉沉,在这种情况下不忘记写一只老猫呼呼大睡。正如我想到了曹雪芹曾也写到同样的情节,在宝玉挨打后,黛玉只站在门外深深地望着而不走进身边,极度的伤心充斥着全身,紫娟关心却反表现出黛玉小孩子似的,这也说明一点越亲近的人才会越小孩子气吧,回到屋里,黛玉不想说一句话,不想见一个人,内心无比的痛苦与自己的孤独,此时鹦鹉却道出了葬花词。通过对环境描写,周围事物的描写更加让人浮想联翩,动物一个不懂,一个懂。正如高尔基《海燕》,《狼图腾》,《雷雨》,《罗密欧与朱丽叶》等亦是如此。下文缩写他为男主人公,她为女主人公。()中为原文中有深意的话语。
随后一场暴风雨过后,迎来了新的一天,新的生命,似乎世界变得明朗,新的人生也慢慢敷衍出来,一种极力摆脱的农民生活开始了,起初的不甘心,放不下,任性与强大的自尊心,让他用他以为毁灭性的劳动来麻醉自己,用烟来抚平他内心的愤怒与不满,怨恨,用伤痕来满足精神上的苦闷,他仿佛在埋葬自己,堕落与无奈,反抗与人事,不得不造就他的妥协。随后生活拮据而流落街头卖馒头,几经内心的挣扎终就无法喊出那句吆喝,爱情就在此时上演,他堕落,无助,甚至人生即将毁灭,他遇到了她,一个善良,可爱,漂亮的农村女孩,但是唯一没有文化,写出她暗恋着他,默默关心着他,期待着与他的见面与接触,当然正是这个时候,她给了他温存,给他勇气,重新燃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向往与希望,他不在高扬,放下委屈,做一些又赃又累的活,下地,陶粪(甭怕臭的,没有臭的也就没有香的。闻习惯了也就闻不见了。)等等。
突如其来的幸运,他叔叔的职位也让他享受到后门这个待遇,不久他调到城里做了干部(豆芽菜,浮得高,跌得重),他越来越忙,也如她所想他很有才,所有人都在夸他羡慕他,方面的高中同学第二次爱情到来,他选择放弃之前的她,为了他自身的前途,他选择了第二次的爱情,但是似乎每次也摆脱不掉她的影子,他绞痛如同虫子在爬,他陷入自责与内疚。但终究事与愿违,他为了前途放弃了她,放弃了爱情,为了理想接受了现实,他变成了自己也不喜欢的样子,家人也无法理解,他铁了心,任谁说他也执着于自己的选择,又陷于对选择的悲伤中,他自责失意中她如春风般的爱给他以希望力量,他又执着于对更高人生的追求,自己的抉择。爱情与前途交织,理想与现实交织,最终他败给了人生,败给了生活,他最后也招到应得的报应,因为他的负心,因为他的虚伪,他失败了。是生活开了他的玩笑,还是他玩弄了生活,如今回味如梦一般,可惜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了。
环境描写贯穿文章,起初闷热如大蒸笼 ,传来恐怖信息,紧接着短暂的雷声,闪电照亮窗户,山崩地裂的炸雷,沙尘拍打窗户,风,雨,雷声吼叫,雷声更加咆哮,如同山洪里涌下的暴雷,随即雨哗哗的倾到下来,怒吼与水声交织一起。暴风雨前的描写,人物矛盾的激化,心情的过程更是跌宕起伏,丰富多彩。
文章对于人物形象刻画也是惟妙惟肖,如男主人公的父亲,,瘦手,白色的胡子,一瘸一拐,浑浊的眼泪,张嘴却无言,却因生活地位妥协,无奈的忍不住哭声,他的母亲,颠着小脚,跌跌撞撞,发出颤音,忙碌的张罗着各种饭,佝偻的身体,木然,用围裙拭泪,父母亲核桃皮皱脸。从侧面揭示出劳动人民的无奈,无助,同时也看到劳动人民的奉献精神,纯朴精神。这种善良的劳动人民也在时刻给主人公感动与反思,也让我们深思。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在回乡的路上,父老乡亲都伸出善良的粗壮的手帮助他,他们那伟大的同情心给予这个不幸的人。他为了前途,丢掉了一块金子。为此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他沉痛的呻吟着,回忆着当初落寞时的美好,不经意间总会想起她,那个他真正爱的人,她为爱牺牲,为爱痴狂,她刚强,善良,勤劳,热爱生活,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天真,纯洁,人生的灾难打倒了她,但她又重新站了起来,接受现实的安排,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最后我想取其书中一段重要的话给大家分享(生活啊,真是开了个玩笑……正像巧珍认为她和高加林的关系是做了一场梦,如同高加林和亚萍也如梦一般。他希望的那种桥本来就不存在,虹是出现了,而且色彩斑斓,但也很快消失了。他现在仍然面对的是自己的现实。是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是千万不要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人生道路的青年来说,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认识。可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应该真正廓清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让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个角落,使那些正在徘徊在生活十字路口的年轻人走向正规,让她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让他们的理想得以实现。)
8. 我是新手,写了一篇2000字左右的小说,可以怎么做
第一,可以投稿,像花火萌芽格言意林之类的,顺便说一下,2000字有点少,
第二,网站,当网络写手,可以先去一些论坛,比如wow吧之类的,
第三,为什么一定发表,打印一篇,自我欣赏,再接再厉,,,
呵呵,羡慕你,走出了第一步,我正要走第一步,大家加油!!!
9. 请给我写一篇2000字的言情小说
2000字的小说太短了= = 言情的话去杂志上看看把,都不算很长,网上的小说都是很长的。。
推荐:男生女生 (这里银版的还可以,也不是很长,报亭一般有卖- -)
10.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