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六年级小说作文怎么写450字左右
书,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个老师,教会我们许多知识,给予我们丰富的精神粮食,所以,我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很喜欢妈妈跟我讲故事。每到晚上,我都会跟在妈妈后面,缠着她给我讲故事。我上一年级,老师要我们开始自己看书。但是,我觉得书上都是字,没有图画,一点乐趣也没有,所以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看书。因此那时候,我的作文写得一点也不好。
直到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看到班上的同学在看《福尔摩斯》,我看了一下,觉得这本侦探小说很有趣,里面的内容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回到家,我要爸爸在网上买《福尔摩斯》这套书,爸爸立马给我买了。我每天都会问:“书到了没有?”到货的那一天,我急忙拆开盒子,拿出一本就看。我看得津津有味,我看了很久,妈妈说:“溪溪,别看了,快要考试了,复习一下吧!”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我和书就这样成了好朋友。这时,我才知道了那些关于书的名句其实说得很有道理。后来,我养成了做笔记的好习惯,也接触了更多的书籍。
还有一次,因为写作业写到很晚,到了要睡觉的时间了,但是我想要再看一会儿书再睡觉。妈妈说:“溪溪,别看书了,去睡觉吧。”我坚持要看书,妈妈觉得我把书当饭吃了。现在我的语言能力提高了,写作能力也提高了,写作文再也不像原来那么烦恼了,我现在只要看到题目,稍微思考一下,就文思如泉涌,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学到了许多知识,我喜欢看书,我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只要一天不读书,就什么事也做不好。对我而言,书,就是这么有魅力!
B. 六年级作文(写一篇写人记叙文)450字
我的小表弟今年十岁了,比我小一岁,他长的很瘦小,但眼睛特别的大,一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帅气。他很聪明,也很淘气,我觉得他最大的特点还是有一颗争强好胜的心。
弟弟对学习很重视,他的学习一直保持在全班前三名,老师们都很喜欢他。他平时上课都认真听讲,一放学也都先写完作业再玩。其实弟弟也挺贪玩的,他特别喜欢玩电脑游戏,是个游戏高手,有些游戏我都是跟着他学的。他平时都是写完作业就开始玩电脑,而我也就周末能玩会,我就纳闷了:我的学习怎么就不如他呢?
听舅妈说,有一次弟弟考试的成绩很不理想,竟然没有进前三名,他心里很难过,一进家就进他房间大哭起来,舅妈以为他与别人打架或出什么事了,问了半天他才说是因为自己考试的不好。舅妈一看卷子说这次的考试题有点偏难,一次没考好也没什么。可弟弟却不这么认为,他把卷子拿出来让舅妈给他讲错题,然后把错题都认真的抄到一个本子上,分析错的原因,并下决心说下次考试一定要考好,当天他还处罚自己没玩电脑。妈妈说这一点我与弟弟是截然不同,我是考试不好也不好好的找原因,总是找各种理由,错过的题有时还能再错。
每次弟弟都报辅导班:作文、英语和奥数,这几个班都连报了三年了。本来舅妈想着只给他报英语班就行了,可弟弟却不同意,非要连续报。我就不行,总是觉得想着周末好好的玩,不想报辅导班。
弟弟虽说比我小,可是他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怎么样,大家喜欢我这个争强好胜的小表弟吧?
C. 写一篇我和书的故事450字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一直以书为友,看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书是一位无声无息的老师,也是一位朋友,书中的每一个知识都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要把书中的东西变为自己的东西,书真是一盏照亮我们前进的明灯啊!
D. 请以“温暖”为题,写一篇记叙文,要求:450字左右,要有环境,语言,动作,神态,心理描写。快~~~
近来,他对母亲的怨言越来越多了,原因是母亲总是不断地犯一些很明显的错误,且“屡教不改”。譬如,母亲洗碗筷的时候,极不注意,常常都洗不干净,因此他总是隔三岔五地发现新端来的碗筷,不是碗的底部或侧面留有些油迹,就是筷子上附有些残留的菜末,这让他食欲大减。
还有,母亲总不让他扔掉那些穿破旧的袜子,非要帮他缝缝补补,让他再穿几次。可是,母亲缝补后的袜子,纹路总是不对,针脚也对的不均匀,显得皱巴巴的,让他根本无法穿出去。
再者,母亲似乎越来越喜欢慢腾腾的。家中只有一个洗澡的卫生间,夏天一到,四五个人就只能轮流着洗,每次轮到母亲,她在里面一洗就是好半天,使得后面的人,不得不慢慢的等。
起先,他不止一次暗示过母亲,让她注意点,改改。可一点效果都没有。后来,他干脆直截了当地说,母亲该怎样怎样。可是,效果也还是不明显,他不知道,母亲究竟怎么了,一下子变得如此邋遢和慢腾腾。
那天,因为有事,他提前下了班。快到家的时候,他看见母亲正和小区里的一个邻居聊天,母亲天生嗓门大,这使得他能很容易地听清她说的话。母亲说:“树老能当梁,人老不中用。老了。连活儿都干不好,儿子嫌弃我了。岁月不饶人啊,我以前,可是什么活都能干得好好的。。。”
他的心猛一沉,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偷偷地、近距离地打量了一番母亲,不禁大吃一惊,母亲看似满头的黑发里面竟然藏了不少白发。
之后,他还发现,每次洗碗,母亲总是努力得把眼睛朝碗上凑,原来,母亲的眼睛已不如先前那般好使、清亮了。女儿还告诉他,奶奶洗澡时,脱衣服穿衣服都显得很艰难,有时,毛巾都拿不稳。
原来,母亲真的是老了,他惭愧不已。
此后,再发现碗筷上留有油迹、菜末时,他会偷偷地把它们抹去,不让抹去,不让抹去母亲知道;再接过母亲缝补后的袜子时,他会称赞道:“妈,你的手艺太棒了,缝的跟新买的一样。”母亲再进卫生间时,他会主动说上一句:“妈,您慢点洗,我们不急...”
我知道母亲脸上渐渐多出的笑,是我们彼此的温暖。
借鉴一下~ 字数有点多,自己修改一下就OK啦。
E. 根据读书写一篇作文。450字左右。
我什么都喜欢,爱打篮球,爱唱歌,爱看电视,爱······我最喜欢读书啦!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读书使我快乐。我有书。我喜欢上面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当然,我也为读书而“牺牲”了一双眼睛。
因为我每天读书,所以眼睛模模糊糊的,一个字,虽然很清楚,但我也看不清楚,换言之,是我毁了妹妹。
我曾经伤心地哭泣,虽然我知道是没有用的,但也是我的忏悔。
10多岁我看童话,寓言,12岁我开始看占卜术,学着测自己的未来,纵然是假的,我也愿意。
我会改变自己,一本书说过:“人不是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有了许多书,读了许多书,我有了写书的念头。我曾经写过两本,但写到一半就不想写了,写第三本时我写了很多“为咱穷人争口气”“丢失的小邮件”····
有了写书的念头,就有了当作家的念头,我会努力奋斗,早日成功!最后我要说:
我爱读书,乐此不疲!
作文(二)
书是知识的宝库,是知识的海洋,还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朋友。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的确是这样,当你打开绚丽多彩的图书,你就起进了知识的大门。你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都会让你难忘怀,给你无穷的欢乐。让你置身于新的世界--知识世界。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而且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能教我们怎样作文,怎样做人。在我们孤单时,它像大朋友一样安慰你。中国古时候有一位文学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困难时,它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力量。
书还可以使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像《桂林山水》《林海》《福州动物园》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可对这些景色我还是了如指掌,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读了很多有关类似的文章。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仿佛和作者们游玩了一次。书还可以增长知识,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却为我提供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考试竟然考了这些知识,我当然不用犯愁了。
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源泉,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高钙乳液成份。去
F. 以我没想到为题写一篇450字的文章
精彩的一幕
生活如诗,诗意有尽情难尽;生活如茶,茶香满口情悠悠;生活如歌,歌到深处情难留;生活如酒,酒将醉时笑语盈……
放下手中荡气回肠、情意绵绵的言情小说,擦干眼角因感动而流下的眼泪,我推了推在一旁修剪茉莉的母亲,“妈,你爱爸吗?”母亲被我问得先是一怔,然后“扑”的一声笑了出来,指着我的头,“你呀,言情小说看多了。”“妈,你说呀!”母亲被逼得无奈,笑着说:“就像这茉莉。”听了母亲的回答,我一头雾水,刚想追问下去,谁知母亲闪得比孙悟空还快。
春节来临,本该是个团圆日,谁知母亲住进了医院,巧的是父亲正好出差要回来,临行前母亲一再叮咛:“一定要让你爸休息好,吃完饭再告诉他我住院的事。”可父亲终究没听我讲完精心编制的谎言,一回来就急匆匆往医院赶。那一夜父亲彻夜未归。
G. 以《我对了》为题写一篇450字的记叙文
今天我陪妈妈去亲戚家(嫁闺女)吃大锅饭。一般来说是上完菜然后吃面条,中间菜没上完就有人开始吃面条了(周一,上学的孩子比较多),我去盛面条,除了桌上我认识的小姥姥给盛了其他都没管。妈妈(不在一起)知道了后来问我怎么只给一个人盛?我说我只认识小姥姥,其他都不认识。妈妈很是感叹:还是住的近了,亲啊!说那也都是亲戚,只是离得比较远,不常走动。我自己想,其实我并没有错,不认识了凑上去不是太多事了吗!不认识并不是我的错,而且对着陌生人还是会害羞怕拒绝的,并不是有错。老话说,一代亲,二代远,三代不相干,估计就是这样了吧……
H. 写一篇《这件事,我做对了》一文,450字。
童年是五彩缤纷的,有许多事情让我记忆犹新,其中这件事我做对了。
步入初中的我,刚开始对陌生的环境很不适应,但班主任闫老师那亲切的目光注视着我,给了我信心和勇气,让我渐渐学会了适应,并且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被推选为班长一职。
作为班长要关心集体和每位同学。记得有一天,天气非常寒冷,两名同学留下来做值日,他们把地扫干净后,准备开始墩地。因为天气冷,所以他们只把墩布放在水里涮了涮,没有用手去拧,直接墩了地。那天正赶上学校领导检查值日,一进我们班,映入眼帘的是一地的水,学校领导把情况告诉了闫老师,并且严厉批评。
第二天,闫老师在全班批评这两名同学,那时闫老师的目光是严厉的,它仿佛告诫我们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我发现经老师一说,同学们的脸上都有些无奈,有的人甚至看了看自己的手,我在想:“用什么办法才能解决同学们手怕冷的问题,办到两全其美呢?对了,手套!”
我想到了手套。胶皮手套可以解决同学们手怕冷的问题,促使同学们更好的完成做值日这项任务。于是,放学后,我没有直接回到家写作业,而是去商场购买胶皮手套。我精心挑选了一双手套,并用自己的零用钱把它买了下来,一出商场,天暗了下来,准备只好明天再给同学们,但我想到今天的值日生,决定返回学校。
于是我跑回了学校,把它交给了做值日的同学,他们干得更带劲了,把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受到了学校领导的表扬,为班级争得了荣誉。同学们非常感激我,并且把这件事告诉了闫老师。闫老师再一次用亲切的目光注视着我,他望着我对我说:“谢谢你,孩子!”我顿时感到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但我敢说这件事我做对了!
人没有十全十美的,在一生中也许只做过几件对事,但只要敢于面对、战胜挫折,克服人生中的绊脚石,从细节做起,那成功就离你不远了。
你说这件事我做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