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全集作者 > 写感人的小说作文

写感人的小说作文

发布时间:2021-05-27 23:37:44

❶ 求 让人感动的流泪的文章。。

指尖接住那些珍珠串似的泪珠,连他也不知道为何,在身体渐渐冰冷的同时,心底却是如此温暖,从手心传到心脏的阵阵暖意,搅得他难喻的心疼,却又感到丝丝幸福。

她不该哭的……他已经闯出重围了不是吗?他还要护住督城,连同她和这半壁江山,一起护卫……在那雄兵重围下,那种极欲脱险的心情,正如同其他士兵想要回家一般的强烈。明知林府中姐姐已经不在了,家中再无人为他嘘寒问暖,他仍期盼着回来……

他错了……至始至终,错的都是他,不该在第一次见面时心软为她付帐,不该在凤栖坡护她周全,不该不忍她伤心,为她俯身拾帕……他错得太离谱了,更甚者,他贪心地爱上了她,爱着一个根本不属于他的女人。

他怎么这么愚昧呢,愚昧到,到了此刻,他明知是错,却依然不悔,看到她的泪,值了……

就算是错,也值了……

好烫的泪,指间滑过归晚的脸,林瑞恩温柔地绽开笑,他突然想明白一件事,那日去接姐姐的尸体,她面含着微笑的含义。视线渐渐模糊,灰蒙蒙的一片笼罩过来,天地蓦然全失光彩,他努力睁开眼,却怎么也使不上力道。

累了,他太累了……该休息了。

他的人生,在马背上耗尽了,斩敌无数,战功赫赫,他骑在马上睥睨天下,以血肉之躯,护住了大半江山,家,国,天下。他不懂,他护住了无数的家,而自己却没有家,他无妻无儿,世上也再无亲属,他一刀一剑,血染的战袍,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

他突然很想再从头活一次,如果有这个机会,他不会选择马上度过人生,他想要亲手种一些花,闲来无事看看蔚蓝的天空,如果再能和她相遇,他还想为她做些什么,为她遮风挡雨,撑起绸伞,陪她慢慢走过那沥青的小巷,听她笑语盈然。

滚烫的鲜血从腰部的伤口流出,眼帘控制不住地缓缓阖上,世界渐沉入黑暗中……

耳边听到急促的马蹄声,在千人左右,他很想睁开眼,亲口提醒她。热泪从眼角逸出,他想要睁眼,却再也没有这点力气了。

他突然觉得不甘,原以为了无牵挂,如今才发现,这里还留着他这么多的眷恋。

好不甘……

❷ 感人的小说,超感人的,或者特别好笑的,2000字

《沥川往事》《我的私人劳家卓》男主身体有残缺,最近看的,哭了。《相思长河梦》听别人说很感人,师生恋。《暖暖不请狼自来》挺好笑的~《江山如画》前面搞笑后边伤感。明月听风的《龙飞凤舞》挺轻松搞笑。

❸ 人与动物感人的小说700到800字

有一只狗,它主人去世了,他就守在它主人的坟前三年

❹ 一本令我感动书作文

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让你感动,让你欢乐,让你悲伤……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感动的书,我当然也喜欢一本革命小说——《红岩》,作者是杨益言,罗广斌。
《红岩》向我们再现了抗战时期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之间的激烈斗争。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的黑暗统治,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进行斗争。那些共产党的英雄气概,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书中有许多性格鲜明、坚贞不屈的共产党员,如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却毫不退缩的许云峰;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各种方法想让他说出党的机密、却从不屈服的成刚;手指被竹签扎得血肉模糊、却对党的机密守口如瓶的江姐……面对着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的墓碑,我们的心里自然有许多话想说。他们那些英雄气概也会让我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对于敌人对江姐实施酷刑的那段描写:“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地绑着她的双手,一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读到这里,我的心缩在了一起。肯定是钻心刻骨的疼痛,面对这样的疼痛,江姐却没有一丝呻吟。而江姐的话语更是激动人心:“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
合上《红岩》,我的心,还沉浸在久久的激动当中,中美合作所——白公馆也好,渣滓洞也好,只要有共产党在,就有曙光,就会得到胜利,迎来美好的黎明!我们要向那些共产党员学习,继承他们钢铁一般的意志,为祖国增添更多的光明!

❺ 我要写一篇这样的小说题材的作文。内容大致是一块腊肉引起的感人故事。半命题作文《_______的故事

就填腊肉呗

❻ 写一篇感人的书籍的作文。100字左右。

首先,《平凡的世界》对社会的关注意识与热情映照出当前文学对现实的淡漠和激情的匮乏。自80年代后期起,现实关注精神就退出了文学舞台的主流(除了张平和周梅森等人的反腐作品。尽管这些作品有自己的不足,但它们的现实关注热情还是有其积极意义,而它们也遭受到与《平凡的世界》相似的读者欢迎、学术界不认可的命运)。如果说90年代初的“新写实小说”尚体现出作家们对以往虚假现实主义的不满和矫正欲望的话,那么,此后文学向彻底个人化的转变,对现实进行排斥和疏离,则是对作家责任感和文学与现实关系的一种背离与割裂。文学越来越走向个人和自我,却失去了文学最根本的对人的关注。文学和社会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的关系,缺乏对社会和大众关注的作品自然难以得到大众的认可。90年代文学日益被社会所遗忘,部分原因是商业文化的冲击,但文学远离现实,淡漠于人们大众现实中的苦难和追求,也应该承担部分原因。

由此,《平凡的世界》还折射出当前文学界对现实主义排斥的盲目和极端化倾向,它证明出,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方法并没有丧失自己的价值。虽然方法的改变和多元是文学的发展,但绝对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简单地鄙弃某一种创作方法。正如文学不可能离开生活、离开读者,以真实再现生活细节为特点的现实主义不可能丧失其存在的意义。卡夫卡、乔伊斯的伟大,并不会损害到托尔斯泰、左拉的光荣。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讲的现实主义不是在五六十年代文学中泛滥的那种廉价的歌颂和典型化,而应该是对生活切实的刻画与描摹,是对于生活潜流的捕捉和把握。当代中国作家们所要做的,应该是摆脱以往现实主义僵化和虚假,抛弃“典型”的囿限,去寻找生活深层的真实与意义,而不是简单地鄙夷和抛弃。现实主义的复兴,将真正振兴当前的中国文学。

再次,我们要对当前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中的技术化和文化化倾向表示质疑。20世纪后期的中国文学是越来越向技术化方向发展,文学研究也走向追求时髦的文化批判话语、忽视文本的潮流,情感这一在传统文学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因素更是受到极端的鄙视(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一个极端,其流弊一直延续至今)。其实,这是对于文学本质的一个忽略和误解。正像中国从古至今的许多民歌,尽管形式并不完备,感情表达也相当外显,但凭借其感情的真诚和纯粹,却拥有着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艺术价值和感染力。过分的感情泛滥固然是缺陷,但以技术取代情感,将情感作为文学的一大缺点,无疑也相当偏颇。文学从根本来说是人类心灵的写照,文学史不应该是技术史,而是人的心灵史、精神史,文学研究也应该以文本为中心和基础。许多研究者之轻视《平凡的世界》,就是认为它停留在以情感人阶段,没有表现出更复杂的技术价值。这种评价显然是过于狭隘,也过于理性了④——事实上,在中国新文学史上,因感情色彩问题而受到文学史冷遇的作品不只《平凡的世界》一部,巴金的名作《家》也有类似的遭遇。《家》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爱,也承受着某些学者“感情过于泛滥”、“结构不够严谨”的许多微词。它反映的是文学史界同样的问题。

❼ 一篇感人的文章

<<刺鸟的传说>>
一个明媚清晰的早晨,慵懒的阳光透过密布的枝叶散射进来,一片宁静。
我观望着一片森林。参天大树层层叠叠,使天空的颜色逐渐转变为蓝中微微渗绿,湿润的水汽悬在空气中,野花芳香沁人心脾,宁谧,没有鸟鸣,纯粹的冷静。这是刺鸟的栖息地,我知道,这个时节,幼小的刺鸟跃跃欲试,他们的生命正在浓郁的燃烧,未曾触碰痛苦的侵扰而蔓延火花;我知道,一切都在完善,硬挺的身躯,光华的羽毛,耐寒的翅膀,这些是它们穿越无数灾难必备的装束;我知道,不久之后他们即将出发,等到他们一切装备就绪,就将踏上征途,寻求生命的真谛,完成一生的夙愿,忽略路途中庞大的艰辛,只为换取一次的美妙旋律,仅仅一次,唯一一次的放声歌唱。
天神对我说:“你的下世就会是它们的一员,我会指引你,我的孩子。”

前世
我是辛亚斯,一个圣洁的公主,被万人宠爱的女子。我的魅力无以伦比,我的地位高高在上,这些都是奢侈品,因为它们的牵绊,我失去了自主的爱。父亲会在贵族中挑选我的丈夫,我不屑于王宫子弟的殷勤,他们只是虎视眈眈的窥探着王位,只要得到我,将一世富足且万人敬仰。我知道他们中不会有人真正爱我,我只会是个利用工具,满足他们的虚荣心。所以,我排斥这个充溢着虚伪与权利,弥漫着尔虞我诈的国度。这里唯一一丝光芒就是他—我的侍卫:罗尔森。他是个英俊而正直的男人,他不求任何,只要带我离开,以为他说她爱我,我感觉得到他的真心,因为他身上的气息纯粹的让我痴迷,我确信无疑,因为我亦深爱着他,甘愿放弃虚华,而义无反顾的跟随。于是我决定离开,和他一起离开,然后终生守候。我们按计划逃离了城堡,我们骑着国中最优秀的马,飞驰,在狂风中幸福的依偎、前行,我第一次体味到自由,那是中甜美的享受,我迷恋。不久,父亲带着最精锐的部队追捕我们,若被他抓住,森必死无疑,我知道,我听得到父亲心中的愤怒,震耳的吼叫让我无比恐怖。森仍在驾马,他用力的挥动着马鞭,我们在马背上颠簸,剧烈的震颤。他对我说:“别怕,我们一定可以走,我在,我会保护你。”忽然马失控了,我和森跌落下来,我知道,我们无路可逃。森把我掩在身后,抽出利剑,拼命的与士兵厮杀,他对我大喊:“我爱你,亚斯,要相信我!”我惊愕的看到父亲拉满弓,那是他的金箭,百发百中……我看到那箭迅速的穿透森的身体,直穿心脏,冲出背部,鲜血迸溅;我看到森的身体霎时僵硬,慢慢下降;我看到满地的血;我看到森眼神中的不舍;我看到父亲得意的冷笑;我听到马群的鸣叫;我听到森身体被穿透的炸裂声;我听到父亲张狂的大笑……然后我爬过去,紧紧挨着森,紧紧地……之后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

天上
“你死了,你把穿过他心脏的箭刺进了你的喉咙。”天神无摸着我的头。
“我在哪里?森在哪里?”我抬头。
“你在天上的家,你的森,很难找到、很难重生。”
“为什么?他在哪里?”
“这是天上的一个诅咒,凡是被箭穿心而死的人,很难再重生,除非有人愿意解除诅咒。”
“什么诅咒?我要救他,我要见到他,求求您!”
“除非有人愿意为他变成刺鸟,为他的灵魂高歌,他才可以恢复轮回,赋予灵魂。”
“刺鸟?”
“是的。这种鸟一生只鸣唱一次,当他离开栖息的森林的那一天起,就永不停歇的寻找世上最长的荆棘。当他找到时,就会将自己的胸膛朝着最长最尖的刺撞去,在最深最刻苦的痛中,引伉高歌,而这样的歌声,超越了它自身的痛苦,声音无以伦比,感人肺腑,只有这样的声音才可以驱散诅咒。”
“怎样可以变成刺鸟?”
“你要为他变成刺鸟么?”天神直视着我。
“是的。”我坚定不移,“我要让他重生。”
“你要明白,变成刺鸟就是用你的生命作为代价,替他承受失去灵魂的诅咒。这是生命交换,永世地交换!”
我知道天神在警告。
“我愿意,请您帮我变成一只刺鸟,我要让我的爱人重生,即使万劫不复。”我是如此坚定,因为我知道这是对他的唯一救赎,他的死因着对我的爱,我只需证明,并付出最深挚的感情,看着他的生命复活,我会比苟活心存感激。
“……好吧。”天神指着一片浓郁的森林,“你的下世就会是它们的一员,我会指引你,我的孩子。”

今世
我已置身在这片森林,我是一只弱小的刺鸟。天神告诉我,他会指引我,告诉我怎么做,我现在只需让自己快快长大,并不断锻炼飞行。整日在森林中飞翔,这是锻炼翅膀耐力的最好方式。天神告诉我,只要绕森林飞完99圈,就可以启程。我无需进食,只要有水就可以维持生命。于是我第一个飞出巢穴开始飞翔,我的翅膀很小,只要有些风,就会影响我的方向,但我知道,要飞完这99圈就可以跨出起点。我日夜不同的飞,天神说刺鸟不会筋疲力尽,每次身体被完全耗竭时,只要可以忍受住刺心的疼痛就可以重新恢复体力。我可以承受,即使这些疼痛足以让我晕眩致死。万箭穿心,刺痛着心脏,并不断的绞痛,这样的疼痛会持续一天,只要每次挨过这一天,我就可以继续全力飞行,每到9圈就会有一次如此的折磨,直到经历10次折磨后,飞完最后的9圈我才可以停歇。我可以,每要度过的一天如同从未预料的噩梦,把我拉到死亡边境,无从形容的疼痛,似乎身体已经完全被人任意摆布。但我告诉自己,森在等我,我爱他,我要救他!
第99圈结束,我跌落在地上,我已完全被抽干,忽然身体开始剧痛,这是不同于每次的痛苦,全身的皮肤被拉扯撕裂,骨架在窜动,我无助的挣扎,难以忍受,这到底是怎样的预示?这时天神出现,他说:“可怜的孩子,你飞完99圈,身体就会蜕变成形,这样才经受得住长途的洗礼。我可怜的辛亚斯……你要知道,这些都是代价。”我知道,我可以忍受,我感觉被剥皮抽骨般的鞭打,然后翅膀慢慢变得健壮,身体渐渐变大,我的体力似乎在恢复,疼痛在减弱,我微笑,我知道,我终于有资格出发了。我摊在地上,等待体力恢复。
望着前方,振翅,我知道,我离森越来越近,只要我抵达目的地。天神说,我只要一只向前飞即可,到终点会看到一株金色的荆棘,那便是我生命的终点,更将使森新生的起航。我明确方向,坚定信念。这是我无悔的追求,只为让我的爱人获得重生,我已满足。

我开始似乎没有尽头的飞翔,不允许有任何停歇,一旦停止飞翔,我和森都将被诅咒,永不得轮回。

首先穿越的是无边的大海,我深知他的恐怖与力量。茫茫浩瀚,知我孤零零的飞翔,只为穿越。我想尽办法在飞行中获得水源,暴雨天是最好的,我可以积蓄力量,可暴雨天的飓风与大浪是大海最汹涌的玩弄方式,我不气馁,我必须克服,我躲过风浪,以最迅猛的速度穿过海浪,巨浪拍打,决不留情,我不能被风涡转方向,我要一直向前,前方才是彼岸。历经无数的冲撞与对抗,忍受着每一次耗竭后的疼痛,身上满是咸咸的味道,还有些腥气,那不是泪,是我战胜海洋的鲜红例证。
我必穿越我无从猜测的障碍,不知前方的路,我亦勇往直前。
接下来是干燥的沙漠,对我生命的考验。没有水源,我不知道要支撑多久,我感觉生命之流逐渐干涸,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渐渐睁不开眼睛,不行!我知道那些是幻觉,天神说他会提醒我,我无数次看到绿洲,我知道那都是支撑我继续前行的幻觉,我宁可不断制造这些幻觉,只要能够支撑下去,只要我还可以在清醒些,眼前不断浮现森到下世的眼神,我知道他有好多话没有说,他的愿望,他希望带我离开的计划都没有实现,他对我的依恋、放心不下,我明白,他爱我,深入骨髓。我爱他,亦铭心刻骨,我愿意为他付出如此隐遁的纠缠。
路途中隐现着无限梦幻的美好,引诱着我,这些都是生命的出口,只是我无从选择,我必须坚定不移的飞翔远处的尽头,我清楚那才是我这一生唯一的信仰,使我这一生意愿达成的使命,我心甘情愿。
接下来是片神秘的花园,那里面有很多漂亮的女子,天神说如果我愿意停止前行,也可以成为她们,安逸快乐的在这里种植奇异的花草,像她们一样整日天天说笑,整日与花为伍、与鸟成伴,这里洋溢着轻松的气氛,确实让我意乱情迷,我很累,很想休息,我几经想过放弃,但不能,我为了深爱着我的他,我愿意放弃所有。这里很幸福,我很疲惫,我甚至希望一头栽进清澈的湖里,好好让自己飘一会儿,这样身体可以轻松些,我多希望森可以陪我住在这里,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幸福美满。但我知道,刺鸟的宿命,我无权享受这些安乐,我必须完成刺鸟的使命,因为爱。
忘记了曾经历的日月,我依旧如第一日的满载信心。
我看到前方的陆地,闪耀着金光,我飞速靠近,我的心里有个声音,那是终点。荆棘遍布,粗壮的藤蔓遮住阳光,覆盖了整片陆地,阴暗无比,阴霾的雾气弥漫周身,我渐渐摸索着向那金光靠近,那些荆棘是会御敌的,我飞过,他们便疯狂的的甩动,凶猛的抽打,残酷的要杀掉一切,无数锋利的刺向我散射,我被刺中,浑身淌着鲜血,我知道,可那金光那么近,我只差一点,即使血流光,我也要继续。
金光覆盖了周围的陆地,一片明晃晃的金,我看到那棵锋利的冒着寒光的刺,就在我的正前方,安静而决然的稳立在那里。
一切都快结束了,森,我可以救你了。
天神出现,“你要想清楚,辛亚斯,你若救他就在无可能重生,永远消失。”
我冲他微笑,迎面猛地冲向那个最长荆棘上的最尖处,我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我听到天神屏息的局促,我听到周身荆棘乱舞的疯狂,最后,我听到心脏被刺穿得沸腾,热腾腾的鲜血喷溅,洒在金色的荆棘上开出绝美的玫瑰,我看到身边绽放得花朵,他们美得令人窒息。我开始不受控制的放声高歌,我觉得刺耳的撕裂叫声,认为难以承受的呻吟,却看到所有生灵气韵相吸的奇景,听到所有鸟雀共鸣的音色,质就是经过浩劫的魅力,是全世界最动听的音乐。我在不同的泛出声音,我知道这声音可以穿透诅咒,我可以救他,它可以因聆听这声音而重生。我感觉到身体逐渐轻盈,慢慢散布成一粒粒的尘埃,挥散在空气中,我看到从我身上玻璃的气韵慢慢凝铸成一个熟悉的身躯,健康硬挺的他,我的爱人—罗尔森,他慢慢呈现在一片殷红欲滴的花海中,我死死的顶着他的呈现,这是我最后的权限,在我消失前,最后看看他,他还是一样,一切都好。真好。我仍旧不同的唱着,我要坚持到完全出现,我边唱边流泪,这是所有坚信后的释放,我亦不舍,但是无悔。他会忘记曾有一个辛亚斯公主,他会忘记他曾为了那个他深爱的美丽公主而死;他不会知道,那个美丽的公主化作最神秘的刺鸟,用生命换取他的辗转轮回,他不会知道……这只是个故事,或者传说,不为人知。只是这份爱,使中真切存在。天神在他心里种下了我的血之花—妖冶的玫瑰。

天神望着渐渐消逝的我,眼睛晶莹剔透:“声音冲破了诅咒,他已经获得重生,孩子,你将……”
随风而逝,灰飞烟灭……

❽ 一篇感人落泪的文章

汽车渴望公路,花草渴望雨露,太监迫切渴望着雄性激素。
灵魂渴望超度,心灵渴望归宿,而我则迫切渴望着有个媳妇。
众里寻她千网络,踏平脚下路,蓦然回首细环顾,大婶大娘无数。
都说男儿有泪不扑簌,但那绝对是未到伤心处。
有谁知道泪水已经多少次模糊了我心灵的窗户?
况且咱都是沧海一粟,凭啥我就不能在爱情的海岸登陆?只能一口一口地吃着干醋?

人生本来就短促,我又怎能就这样默默地虚度?
为了尽快给自己找一个归宿,我决心不择手段的全力以赴。
错误,错误。这种想法最终成了我难逃的劫数。
没想到我一时的慌不择路,竟上演了那样惨绝人寰的一幕。
那是我走投无路,勾引了有夫之妇。谁知道罪行败露,被人家当场抓住。
只后悔不会武术,没能够杀出血路。无奈的任人摆布,惨遭了打击报复。
他们恼羞成怒,打得义无反顾。片刀循环往复,板砖频频招呼。
我浑身血流如注,两腿还不住抽搐。走错那罪恶一步,差点儿就死不瞑目。
恐怖,恐怖。真庆幸我还能把命保住。
那场我自导自演的前车之覆,带给了我贼深贼深的感触。
往事历历在目,我此刻一一追溯。
经历了苦痛挣扎后的觉悟,终于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问世间情为何物,我算是大彻大悟。
感情上的事儿看来还真不能过于盲目。
是你的挡不住,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
别人的女友就是再好也不能轻易接触。
有道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要是over了还上哪去找我的贤内助?
更何况人生短促,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和呵护。
爱情的光环固然炫目,也毕竟不是生命的全部。

写到这里,似乎字数不够。那就容我,再些编构。
说来说去,心声止不住流露。
七夕哥们儿都有节目,我这个单身人物,即将刺痛苦楚。
哎呀不好!考试就快结束,试卷还有问题无数,我有点儿坐立不住。
最后总结一句,作文便就此打住。
问世间情为何物,圣经曰:废物!

❾ 各位推荐点感动人的小说或文章

短篇额……中篇或中长篇可以不?绝对感动死你,小心泪水不够用……

后湮宫——也顾偕

后湮宫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色,典型的一女N男还N得理所当然!不过,就爱而言,在女主心里最重要的却只有一个,从某些方面来说也算1:1了……也顾偕所描写的爱情,都是刻骨铭心,这一本尤其。我一直都有男配情节,对于小说里的各色男角,我总是偏爱男2男3男4男5而非男1,除了后湮宫。后湮宫的男主,真的很令人心疼很令人爱,一开始根本看不出谁是男1号,也更猜不出他为她所做的牺牲。
女主莫名穿越,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可称为墓室的山洞里,在她当了几天的乞丐之后,她终于被后湮宫的红黑双侠带走,这一世的她,竟是震慑大江南北的后湮宫的少宫主。在宫里,她结识了“神仙哥哥”温玉公子霁雪,并对霁雪一见钟情。当她的“母亲”,宫主后翎要她行成人之礼时,逼不得已的她说,那就只要温玉一个!后翎的表情很哀伤,她想,若是后翎自己喜欢温玉的话,那就不要再逼她行成人之礼了,然而,后翎最终还是答应了。在她得知自己的身世,当她发现自己的性别竟可以变来变去,甚至恍惚自己会否被“湮儿”所吞噬而变成不再是21世纪的自己时,她选择了离开,可却不知道,她这一举使得她差点见不上真正的温玉最后一面。她为了温玉而穿越到前世,她向他诉说她的爱恋,而他却不相信,直至她浴血化凤。他醒悟的太晚,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而硬是要她活了下来,他为她不断付出,直至今世,直至她醒来的那一刻……原来,一切的因果是这样!若温玉不救她,她就不会从21世纪穿越过去,不会爱上他;若她不救温玉,温玉就不会爱上前世的她,也就不会不惜一切代价救她。她与温玉,究竟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一切的一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与温玉,从此携手相伴,地老天荒。
我一直认为,能让我大笑不止复又泪流满面的文,便是难得的好文。后湮宫所讲的,正是这样一个让我笑到肚子抽筋也让我心疼而哭泣不已的故事,所以我很爱这本书。当看到女主第一次来M时的慌乱,女主和同样穿越的清华大学生的“密信”,绝对令人笑得肠子打结;当看到后翎的真实身份、温玉在湮儿走后的落魄、湮儿失了心魂仍旧不断念着“温玉、温玉”,以及前世温玉对湮儿所作的误解,都令人揪心落泪。其实随着湮儿一点点的忆起前世,便会渐渐明白后翎的身份和苦心,我也是在猜出来的那一刻开始揪心,并在水落石出时哭得眼睛都快肿了……还好,虽历经坎坷,最终她与温玉能携手到老,也着实令人欣慰了。

不负如来不负卿——小春

不负曾是浙江半年榜的榜首红文,我想只有会欣赏文字、会欣赏故事的人,才会欣赏一整本的不负而不仅仅是它的前半部分。不负的前半部分很精彩,应该说女主和男主间的感情路程很精彩,后半部分感情戏虽不如前半部分令人揪心引人入胜,但男主与女主间的羁绊加上当时的形势,我觉得也是很精彩的。罗什等了艾晴十年复十年,他和艾晴虽一直等到白发才得以相守,但这份爱却着实令人感动。
女主因试验时光机而穿越到东晋,结识了十三岁的鸠摩罗什,与罗什亦师亦友,并不断支持罗什,被罗什引为知己。当女主再次用时光机穿越时,对她来说仅是几月之隔,与他而言却已过十载。再次见到她,他已快按捺不住内心的情感。但是,他是僧人,他是不可以有爱情的僧人……最终,他说,若是佛祖要罚,就罚罗什一个,只让罗什下地狱,与艾晴无关。终因她有伤而不得不再回现代,再次穿越,于他而言又已过十载……罗什的爱,超越了他毕生的信仰,他爱得那么纯洁那么无私那么伟大,他无怨无悔地等了她一个又一个十年,令人感动也令人心疼。虽是被逼无奈,却也阴差阳错地让他与艾晴结合,艾晴却只能在现代生下他的孩子,将照片交与他,罗什一直珍藏,直至他的孩子已经长大,直至他的孩子也坐着时光机来接他,终于,他得以携她的手,一起看朝阳起夕阳落……
很多读者反映一开始听说男主是和尚挺犹豫的,还有人看了一点放弃后再去看的,不过大家一致庆幸还好没有错过。看不负时我可以说从第一章就被它吸引了,因为没看简介所以一开始也不知道男主究竟是哪个,待知晓时我已欲罢不能了。罗什的爱情真的很纯洁,他也是经历了很大一场心理斗争才敢爱女主的,毕竟是那个佛教盛行的年代,毕竟他是从小信仰佛教的僧人。作者不仅描写的爱情让人感动,还有当时的民情,百姓的疾苦,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心酸的同时,也更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
不负如来不负卿,我觉得它不仅仅是网络经典,也是一本文学经典。强推!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桐华

如今现代文我已很少看,也是犹豫再三着实书荒没书看才决定看的这本,却看没两章就被它深深吸引。不愧是出自桐大之手,仅次于曾许诺的绝对震撼经典。很喜欢书里的女主,很心疼她也很喜欢她。桐大的书总会让人不自觉地将自己代入其中,随着主角喜怒哀乐愁,尝遍酸甜苦辣咸,陪着主角或欢笑或流泪或气愤。
在罗琦琦一岁半的时候,她父母因生了妹妹罗媛媛而把她交予外公抚养,外公对她百般宠溺将她惯成小公主。罗琦琦五岁时父母将她硬生生带离外公身边,从此她不再是小公主,她的妹妹罗媛媛才是父母眼中的小公主。在无数次的“姐姐让妹妹”之后,罗琦琦从开朗调皮变得沉默寡言,她开始沉迷于小说,不管看不看得懂。罗琦琦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认识了最好的朋友葛晓菲,然而因为晓菲搬家而不得不面对分离。罗琦琦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遇上了另她一生都有“厌恶教师”这心理阴影的极品老师,该老师对她不断的轻蔑与侮辱,她终于爆发而逃学。同年,她遇上了让她从童年爱到少年的男孩张骏,也遇上了对她人生有莫大帮助的神童陈劲,还有,一直如亲人般陪伴她的许小波等人。在她伤心时,她会叫上十串羊肉串,然后不断放辣椒直至羊肉串变成辣椒串,最终吃得鼻涕眼泪横流。在讨厌的老师逼迫时,她可以倔强的抗拒来个硬碰硬,最终磨练出脸皮可聘美长城拐角厚度的极品性格。她的倔强确实给她带来不少益处,却也将她的初恋伤的体无完肤。十年后,她旧地重游,他也终于知晓当年的误解,却无奈时光匆匆,他们之间已是不可能。小桥下,小溪旁,她是否能等到当年与她断交的人,她最终的归宿又是何方?一切,都只是个迷。
女主角的经历着实令人揪心,其实她的父母都很疼她,只是更偏爱于妹妹而已,但这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已留下不小的伤口。看到孤单的罗琦琦,我真的很是心疼。由于年纪太小就开始读书,中间还可以算跳级,成绩自然不好,而那个极品老师却怎狠心一次次的轻视她甚至侮辱她!我真觉得全世界的教师都应该看这本书,哪怕只看前半部分。我敢肯定中国万千教师中肯定也有像赵老师这样的极品,孩子的心如此脆弱,怎能让孩子的启蒙老师如此摧残!看到赵老师侮辱罗琦琦的每一幕,我真的气愤得想把她从书里面揪出来狠揍一顿!由于家庭和学校的双重摧残,导致她的性格变得无所畏惧,才可以为了保护妹妹而差点弄出人命。小时候的罗琦琦,全部的精神寄托只在于她外公,然而她外公去世她也没得以见上一面,那一段,真的很令人揪心,如今回想起来泪水都会盈满眼眶。她可以为了一句承诺从碌碌无为的名次一举跳上冠军宝座,她可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自己决定坚持的事,她可以为了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而丝毫不顾及自己的未来……罗琦琦的性格,惹人心疼惹人爱,看着回不去,我不知哭了多少回,不仅仅是其中的爱情部分,还有亲情、友情。
真正的经典小说,不仅仅是爱情淋漓尽致,这一点《回不去》做到了,而且的确感动每一位读者,所以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也是,强推中的强推!!!!

曾许诺——桐华

比曾许诺好看的书有没有呢?至少在我看了各类经典各类小白之后,我认为没有一本能比得上或者能与之相比的了。
比曾许诺好看的书有没有呢?其实有的,它叫《曾许诺,殇》,是曾许诺的后续。不过没看过曾许诺的话,也便体会不出《殇》的情感,所以冠军之座便只留给曾许诺了。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黄帝大战蚩尤的故事,教科书中的描写,黄帝伟大正义,蚩尤残忍血腥,最终邪不胜正。曾许诺讲的,是蚩尤的爱情故事。这里的蚩尤,爱恨鲜明,对所爱之人,他倾尽所有;对收留他的九黎族人,他不惜生命保护;对许下诺言的教他成人的神农国,他不辞劳苦终日守护。蚩尤是个让人崇爱的真男子。
女主西陵珩在一次前往博父国灭火时遇上无赖男蚩尤,他无赖地跟着阿衡去灭火,无赖地寻求阿衡的保护,末了,还无赖地要以身相许。在蚩尤无数次以身相许之下,在阿珩被禁于玉山的60年间他不断地飞鸟传书中,她终是一点点动心了。然而,阿珩迫于轩辕族之女的身份,务必嫁给高辛的少昊,尽管她与蚩尤有诺在先,尽管她为了抗拒曾忍受烈火噬体的痛苦也不妥协,然而为了命苦的母亲,为了宠溺她的四哥,她不得不违背诺言远嫁高辛。她出嫁当天,蚩尤愤怒地来质问,她说了违心的话企图将他赶走,但蚩尤岂是会走之人,终是他当时敌不过少昊,不得不心不甘地放手。阿珩与少昊约定,她助他登位,而他也必须在他登位时还她自由之身。蚩尤不知道,他气愤阿珩的背叛,一次次不相信她,终害得她落入虞渊,她说,从今而后,你我恩断情绝,我会彻底忘记你……
曾许诺里,有纯洁的欢声笑语,有无奈的皇族血亲关系,也有揪心的恋人误解。看前半部分时很轻松,常被蚩尤逗笑。直到阿珩远嫁,蚩尤误解,我才一次次心痛不已情不自禁泪流满面,真的是一本很伤身的小说。我一路哭到结局,哭得稀里哗啦,还道阿珩虽落虞渊但至少还有《殇》,所以阿珩应不会死。却不知殇比曾许诺更伤身,从开头一路哭到结尾,哭得我鼻子全塞了只能靠嘴巴呼吸……虽然殇中也有令我破涕为笑的情节,但毕竟揪心居多。
《曾许诺,殇》中,蚩尤倒是学乖了,不管阿珩如何仍旧倔强地选择相信,但他与阿珩注定不可能,他有他要维护的国家和使命,阿珩有她要维护的族人与使命,两军交战,领军的双方却是一对情侣。他们白天绞尽心机的布阵打战,晚上却如最普通的情侣一般私会相爱。若不是黄帝临插一脚,阿珩不会为了保护子民而化魔,蚩尤也不会用盘古弓与她心换心……除了结局这颗最强催泪弹,书中描写除了爱情还有无奈的亲情纠葛,阿珩母亲年少时的年轻气盛却一手造成了多少人的悲哀,面对每一个或正面或反面人物的死去,相信每个读它的人都会忍不住落泪。在此我就不剧透了,我只说一开始关系融洽看似幸福的人们,往往结局有更不幸的事情等着他们,桐大的确心狠手辣,引得万千读者哭花了眼……
曾许诺自是要强推的,不过建议在校学生尤其毕业班的学生不要看,小心因泪水泛滥影响学业。看完《殇》之后,我有一段时间特恨桐华后妈,巴不得把她揪出来叫她重写结局,希望各位准备拜读的读者先平和一下心态再多喝几杯水再准备好充足的纸巾或毛巾。
《曾许诺》与《曾许诺,殇》一起,强推强推强推推!!!!

❿ 写一本感人的书的作文400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让你感动,让你欢乐,让你悲伤……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感动的书,我当然也喜欢一本革命小说——《红岩》,作者是杨益言,罗广斌。
《红岩》向我们再现了抗战时期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之间的激烈斗争。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的黑暗统治,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进行斗争。那些共产党的英雄气概,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书中有许多性格鲜明、坚贞不屈的共产党员,如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却毫不退缩的许云峰;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各种方法想让他说出党的机密、却从不屈服的成刚;手指被竹签扎得血肉模糊、却对党的机密守口如瓶的江姐……面对着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的墓碑,我们的心里自然有许多话想说。他们那些英雄气概也会让我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对于敌人对江姐实施酷刑的那段描写:“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地绑着她的双手,一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读到这里,我的心缩在了一起。肯定是钻心刻骨的疼痛,面对这样的疼痛,江姐却没有一丝呻吟。而江姐的话语更是激动人心:“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
合上《红岩》,我的心,还沉浸在久久的激动当中,中美合作所——白公馆也好,渣滓洞也好,只要有共产党在,就有曙光,就会得到胜利,迎来美好的黎明!我们要向那些共产党员学习,继承他们钢铁一般的意志,为祖国增添更多的光明!

阅读全文

与写感人的小说作文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一本重生小说主角秦朗 浏览:545
都市小说完结免费豪门隐婚 浏览:325
抗日英雄穿越现代当医生的小说 浏览:718
顾西爵小说人物名字大全 浏览:60
影帝重生剧本小说 浏览:830
小说男主角上官夜 浏览:49
邪瓶漫画小说网 浏览:878
主角是女生的校园言情小说 浏览:376
悦看小说网资源分享 浏览:906
男主强女主弱的仙侠小说 浏览:992
替身女帝的逆袭小说排行榜 浏览:115
小说这样写 浏览:29
两个女子穿越古代的小说 浏览:138
女主是网红重生小说排行榜 浏览:867
拥有冒险岛技能的穿越小说 浏览:445
千章以上的都市仙侠小说排行榜 浏览:658
神通板砖有声小说链接 浏览:295
男主角叫阴阳的小说全集 浏览:596
总裁小说灰姑娘 浏览:896
叶辛周铁有声小说 浏览: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