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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是哪个小说写的

发布时间:2021-05-27 13:40:29

⑴ 阿甘正传小说创作背景

阿甘正传小说创作背景: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的反智情绪高涨,好莱坞于是推出了一批贬低现代文明、崇尚低智商和回归原始的影片,美国媒体称之为“反智电影”。《阿甘正传》就是这一时期反智电影的代表作,它根据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的同名畅销小说改编,通过对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现。它使美国人重新审视国家和个人的过去,重新反省美国人的本质。

⑵ 阿甘正传原文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 我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决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作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颤,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这本书我有,不过有26章,写不下。

⑶ 电影《阿甘正传》原著作者是谁

原著书是温斯顿·葛鲁姆1986年同名小说《ForrestGump》,这部电影讽刺意义很足,但是充满了喜剧效果。

⑷ 《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来源于小说还是真人

阿甘正传是部拍的不错的片子,反应了美国二战后历史发展的缩影,尤其巧妙的运用了许多真实的人物和事件。阿甘在越战中结识的上尉虽不是什么真实的历史人物,偶觉得其原型应该是另一部电影的主角,那就是 "生于7月4日"中的越战英雄-汤姆 克鲁斯。这也是部在美国颇有影响的越战片,在那部片子里面汤姆克鲁斯在回到美国后也是精神颓废,一头长发做在轮椅上,在越战美国大兵中也举有代表性,不知大家是否同意这样的观点。

有一个有疑问的地方,阿甘的女友死于莫名其妙的疾病,从片中的暗示看应该是爱滋病,但这样的话她还能和阿甘一起生活并生下小孩就让人疑问了。

片中有关中国的情节被简化了,"阿甘正传"原著中阿甘在中国访问时被智障儿童吐瘫,第二天随被报纸报导证明是中国人民痛恨美帝的表现也让人忍俊不禁,可惜没拍进去。

⑸ 阿甘正传的内容简介

《阿甘正传》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英语学习者练习口语时最有利用价值的电影。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的反智情绪高涨,美国媒体称之为“反智电影”。《阿甘正传》就是这一时期反智电影的代表作,此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的同名讽刺喜剧小说。

小说通过对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生活方方面面的描述,以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现。国人通过小说主角阿甘,重新认识了社会和社会中的自己,拷问了灵魂。

福雷斯特·甘普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智障人士。小时候,为了避免遭到大家的嘲笑戏弄,阿甘总是在心中铭记他唯一一位朋友珍妮的话———“跑,快跑”,总是竭尽所能向前奔跑,跌倒了再挣扎着爬起来。

渐渐地,障碍束缚不了他,追赶他的同学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开,阿甘已奔跑如飞。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并最终进入了大学,成了橄榄球明星,收到了美国总统肯尼迪的接见。

大学顺利毕业后,阿甘应征入伍,参加了越南战争。在部队里,他有两个朋友,一个是热衷捕虾的布巴,一个是令人敬畏的长官丹中尉。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收到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那时,阿甘从小到大的朋友珍妮正过着堕落、放荡的生活。

阿甘一直深爱着她,但珍妮却不爱他。在分开后的日子里,阿甘一直很想念珍妮,终于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遇到了自己一直朝思暮想的珍妮,可是在短暂的交流后,两人又就此分开。

在“说到就做到”这一信念的引领下,阿甘凭自己的努力创出了自己的一份天空。

生活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其中包括许多美国当时的知名人士。

他揭露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来到中国交流,为中美建交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猫王和约翰列侬通过与他的交往获得了灵感,创作了许多深受欢迎的歌曲;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通过捕虾在无意中成了百万富翁,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阿甘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隐退做了一名默默无闻的园丁,时常思念着珍妮。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但又在不久后的一个清晨悄悄地离开了阿甘。醒来后的阿甘突然开始奔跑,穿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不久,珍妮带着她和阿甘的儿子回到了阿甘的身边,不过好景不长,珍妮因绝症去世。某天阿甘送儿子坐上校车后,坐在车站的长椅上,开始回忆。

(5)阿甘正传是哪个小说写的扩展阅读:

阿甘正传的作者是温斯顿·格鲁姆,美国作家,自1978年开始创作,先后发表过7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以及得奖的《逝夏》。他的传记作品《与敌人对谈》曾荣获普利策奖提名,《光荣的寿衣》描述了美国南北战争中最后一场大战役的历史,写作涉及领域十分广泛。

参考资料:网络—阿甘正传

⑹ 阿甘正传讲的是什么故事

影片讲述了 一个名叫阿甘的低能儿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奔跑”,因此开启了自己人生的新旅途,并在坚持自我的状态下,实现了自我人生价值并收获了爱情的故事。

一个南阿拉巴马州的傻子阿甘,一辈子喜欢的一个女人就是珍妮,从小到大阿甘和珍妮就是好朋友,他们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最后虽然相隔很远但是阿甘始终爱着珍妮,不管她做什么,不管她是谁,不管她变得多老多丑,不管她身在何方,阿甘始终在那个南阿拉巴马的家里,日夜思念他的姑娘,日夜等待着珍妮的归来。


(6)阿甘正传是哪个小说写的扩展阅读:

《阿甘正传》是由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的电影,由汤姆·汉克斯、罗宾·怀特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

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描绘了先天智障的小镇男孩福瑞斯特·甘自强不息,最终“傻人有傻福”地得到上天眷顾,在多个领域创造奇迹的励志故事。电影上映后,于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

2014年9月5日,在该片上映20周年之际,《阿甘正传》IMAX版本开始在全美上映。

⑺ 阿甘正传讲的什么内容

电影《阿甘正传》讲述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上学第一天搭校车时,阿甘碰到珍妮,两人成了好朋友。一天,从恶霸的手中逃脱时,阿甘腿部的支架断开,他发现自己可以跑得很快。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毕业后,阿甘应征入伍,与捕虾世家出身的本杰明·“布巴”·巴佛德-布鲁成为好友,两人同意退伍后一起做捕虾生意。

两人被派往越南参与越南战争,所在排巡逻时遭伏击。阿甘救下排长丹·泰勒在内四名战友,但布巴遇害。从战场上全身而退的阿甘成为英雄,并返美接受林登·约翰逊总统亲手颁赠的荣誉勋章。痊愈后,阿甘会见因伤势严重要双腿截肢的丹中尉。

最后,阿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阿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在途中,收到了珍妮的信。他立刻去见找她。在公交站台候车时。 阿甘向他人讲述了他之前的经历。

于是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7)阿甘正传是哪个小说写的扩展阅读:

角色介绍:

汤姆·汉克斯饰演阿甘,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从要靠金属支架走路到飞奔如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从籍籍无名成为街知巷闻的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大使,甚至是拥有十几条渔船的公司股东。

罗宾·怀特饰演珍妮·库伦,阿甘上学时的好朋友,在阿甘被别的同学欺负时总是护着阿甘,和阿甘青梅竹马,并一起长大,因从小生长在单身父亲暴虐的阴影下长大后自甘堕落,和嬉皮士毒品接触,但她内心深处一直深爱着阿甘,虽最终回归到阿甘身边,但还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⑻ 阿甘正传主要讲了什么

剧情介绍

(本片改编自同名小说《阿甘正传》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1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⑼ 阿甘正传原著作者是谁他还有别的作品吗

《阿甘正传》的作者是温斯顿·格鲁姆,他的作品还有《消逝的夏日》、《在生命上飞行:王牌飞行员锻造史》、《美国西部史:1846-1847》等等。

⑽ 《阿甘正传》小说的主要内容

你好:
《阿甘正传》剧情介绍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巴布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3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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