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写一篇校园小说600字作文
校园生活——平凡而精彩>
朦胧间睁开眼,刺眼的白光灼痛了我的眼睛,习惯性的拿起床边的表一看,不惊吓一大跳,7:08,马上洗漱完毕,背上超负荷而又及具装饰性的书包,踩着单车朝学校奔去,一路上,风儿在耳边呼啸而过,路上人烟稀少,店铺都没开门,就这学校整人,偏偏说什么星期一升旗,所有同学必须在7:25之前到,害得我觉都没睡好,就是因为担心今天会迟到,想到这,我的思想有点松懈了,放慢了速度,但我隐约看见前面有个人,疯狂的踩着单车,看了一下表后,埋头更是狂踩,看他的校服,好象是我们学校的,没想到这时候,我也有同胞啊,心理得到巨大的安慰后,我便加快速度,单车痛苦的呻吟声加剧了,怎么说它也是“三朝元老”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它既有功劳又有苦劳,但没办法,为了我你就再积点苦劳吧!
快到学校了,路上竟然还能看见我的三个同学在那里漫悠漫悠的走着,就好象散步一样,真佩服他们的大义凛然,终于到了校门口,N个老师站在那里,本以为都是来迎接我们这些迟到的人,但我一到校门口后竟没人来留我,趁次良机那肯定就是溜之大吉咯!
一阵疯跑便到了教室,一个人都没有,看来都已经去操场上站队了,我是去还是不去呢?突然广播响起了老师说话的声音,这一下就打消了我去的念头——三个年级的人都已经站好了队伍,就看见一个人从远方不远处的教学楼跑来,大家齐齐的把目光投向他,这一时刻他就是全校的焦点,大家看着他奔跑时飒爽的英姿,突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便是一阵阵烘笑,那丢脸的场面——痛苦啊!想到这我更是摇了摇头。一个劲的不愿意。
来到位置上坐下来,长吁一口气,还好,总算没在读书的第一天就迟到,窗外的空气格外新鲜,我深深的呼一口,然后舒缓的吐出来,又深深的呼一口,然后又舒缓的吐出来,就这样重复了N次,知道的以为我是在感受大自然,不知道还以为我有哮喘,良久后,升旗完毕了,大家陆续来到教室,熙熙攘攘的,大家都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看了一眼旁边的仁兄,依然恒古不变的埋头苦干——拿着别人的作业对照自己的课本龙飞凤舞的抄着。过一会儿,语文老师来了,他站在讲台上发出“上课”的指令,收到指令的班长马上启动语音系统“起立”,在大家说了老师好后,又启动另一语音系统“坐下”。然后就开始讲课了,我这个人不太爱上课,只喜欢做作业,但也不是那种作业狂类型的—一一天到晚的做。偶尔看看窗外的风景,又回过头听听老师讲课,但大多时候我都是睡觉,太不喜欢这里的阳光,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这里的阳光太强烈,也许是这里的阳光没有家乡的温和,阳光洒了我满脸,刺得我把眼眯成了一条缝,但却带来了我久未重逢的睡意,我的头随着老师抑扬顿挫的声音一摇一晃,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么陶醉,就这样睡意一直延续到中午才离开——是饥饿把它赶走的。
饱餐一顿之后,差不多也快下午了,我满意的回到教室等待上课,不一会儿就铃响了,下午的精神稍微比上午好一点,上课还能听进去几句,总算还有点收获。
终于熬到了第八节课,那是最活跃的课——体育课。据我多年的观察,男生跟男生一起就是拳来脚往,你追我赶,女生跟女生在一起就是吐沫横飞,面红耳赤,但男生跟女生在一起的时候,便是和平共处,互相促进。这大概就印证证了物理的一条:“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吧。
放学了,我哪也没去,开了单车锁便在人群里劈波斩浪,N次急刹车后,安全到了家。
这便是我的一天,平凡的一天,但只要仔细看,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已经在我这一天里加了“油盐”只要再细心的加一点“糖”一天的生活便多姿多彩了。这正是我平凡的中学生看似平凡的一天。
参考资料:知道
2. 请以学校生活为内容写一篇小说(600字以上)
我的初中生活
有人说:初中的生活像男孩的阔步,洋溢着不尽的豪情和永不褪色的风采。在我的眼里,我的初中生活像一首交响乐曲,主旋律只有六个字:磨练·考验·挑战。
磨练,总伴随着机遇出现。六年的寒窗苦读,总算没有白费。直到去年9月份,我终于迈进了求真中学的大门,跨上了人生的第二个台阶。求真是培养
人才的基地,他们赏识人才。在这里,求真教会了我许多做人道理,丰富了我的人生经验。
考验,比磨练更累人,但往往收获更多。我是班上的班长,主管班级的大小事务。在管理别人的同时,自己一定要比别人的做得更好,才能让别人对我这个班长心服口服。平时,我为班级工作尽心尽力,态度认真负责,所以经常为了学校布置的任务忙到很晚,但这是对我自己的考验。我相信,长久的考验会让我立于不败之地,让我永远在群星中发出灿烂的光芒。
有磨练,有考验,当然也少不了挑战,尤其要自己挑战自己。因为挑战是对经过磨练和考验后的一种检验。
求真是四方区比较好的一所学校,当然也是高手云集之地。有高手,初中的生活才更富有挑战性,才会更刺激。在压力的驱使下,同学们都投入了紧张的复习,比赛也会更扑朔迷离,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我也会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各种各样的比赛和考试之中,去收获曾经付出的辛劳和汗水。
在初中生活的舞台上,我们都尽情地展示自己。在群星中,我也许不是最为耀眼的,但我还是会发出自身独特的光芒。我的初中生活啊,将会充满风雨和阳光!
3. 写一篇关于生活的作文小说600字左右
新来的同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后路可就难走了。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同学。
她是从农村来的,长得矮而瘦,扎着两条似乎永远也长不了的小辫子,衣服总是土里土气的,看去一副十足的“农村样”。她没有朋友:男同学爱讥笑她,捉弄她;女同学爱在她身后指指点点,议论她的“土”,议论她身上的怪味儿。这时,她总是缩起身子,低着头,默默地任由别人说。她的学习也不怎样,各科平平。一句话,她是个毫不起眼的“土同学”。但有一天,却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
那是一个雨后的早晨。我和几个女同学一块儿上学,路上又遇见了她。她似乎预感到我们又要嘲笑她,于是低着头,默默地闪在一边。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个发现新大陆了!我嚷嚷起来:“哟,今天‘土同学’怎么‘新潮’起来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还有新鞋哦!”其他同学随之也叽叽喳喳起来。她那身衣服,虽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儿“土”味。而那双白鞋,对她来说,可是最好的了。
她听了我们的讥讽,望了我们一眼,又低下了头,脸也一下子变得红通通的了。这次不知怎的,我隐隐感到一丝愧意。
我们一伙继续走着,她默默地跟在我们后面。没多久,我们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一下雨,地上满是泥浆,烂稀稀的。一个同学建议道:“找些砖头来,一块块铺过去就行了。”最后还少不了讽刺那站在一边的她两句,“可千万不要弄脏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们笑着,散开去寻找砖头。她仍站在那儿,一动没动,定定地望着几米长的稀泥路。我们找了一会儿,可这儿除了泥浆和杂草,一块断砖也没有,我们只有干着急。
一直没有出声的她,一脚踩入泥浆中,又左右挪了挪,“你们跟着我走吧!”啊!她是为我们踩出一条路,为的是我们在后面走时,脚印的空间大些,不容易沾上泥。可她那双鞋,那双她刚穿的新鞋,却变成了“泥鞋。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她竟会这样做。好一阵子才醒悟过来,便随着她的脚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这一截泥路时,她突然脚下一滑,跌坐在泥浆中,新裤子溅满了泥。同伴们都站着不敢动。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促使我不顾泥浆,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她正要把满是泥的手递给我,却又犹豫了,忽地缩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脏了。”
回到学校,大家见她下半身全是泥,越发讥笑:“你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土乡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么话也没有说。这时,我的心头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从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朴和高尚,此后便十分敬佩她。现在虽然我与她离别几年了,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她教会我应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样
加分哦
4. 写一篇600字的小小说,急求!!!!!
秋风掠过,一切骤然改变,唯一不变的,只有她的冰清水澈心。
月浮在水一样的天上,只是点缀吗?
微风吹起层层涟漪,他对着池中的一朵莲花诉了又诉,莲花都听在心里,刻在心底。柳枝摇拽着,一切那么和谐,若从此相守不变,清雅的莲花已满足了。
回首,她的罗裙方才掠过他的心上,笑声追逐着琴音,却再也追不回来了,命运已悄悄改变,今生,她是他池边的溪客,卧听他的喜怒哀怨。守候,无怨无悔。池中的水如她清澈的心。风雨潇潇,她笑着等待。
何时,池边楼阁住进了另一位冷香冰肌,伴着她银铃般的笑声,他的愁眉渐渐舒展,仿若寻回前世之缘,可,莲,仍在默默地等待。
“洹”的笑容伴着他的琴弦舞动,一切,是那么那么熟悉,静静的水中映出了沉淀许久的梦影,可惜,舞的再也不是她,她成了水中花,她的等待化作了千年不变的伤痛。
洹的身影旋转到她身边,情不自禁的照了照荡漾着幸福的脸,聆听着天籁,却触到她冰冷的泪滴。略带诧异,洹轻轻呼道:“它流泪了。”莲的心微微一颤,洹的柔声还回荡在她的心里,真正懂她的竟是洹。
“那是风雨的痕迹。”琴音里已灭昨夜的忧怨情肠,恍惚之间,忘记了不眠时,是谁倾听他的苦。可如今,笑不为她,泪不为她,轻轻地一句话也似利刀般割伤了她。
不知过了多少月夜。魂牵梦萦的琴音又一次拂过耳旁,落在滴血的心上,使她的心碎成一片片。明明在他的身边,他却感觉不到。
那生死情缘已尽,只空余烟雨袅袅和飘飘散散的清高,寒霜带雨扑面而来,她独饮孤调。风雨潇潇,在心底惆怅。
守候了一夜又一夜,她的清香终于绽开,是泪水洗清了她的脸庞,可他还是忘却了她,她终归属于那碧野萧萧。
或许她早已习惯被忘却的锥心的痛,她的脸庞,映着月光,划过一道银边。风无情的吹,她的心早已凉透,碎成泪滴,他,久久萦绕在她心中余声未了的琴音,断了。
5. 初中水平自创的小说
自己搜「网游之少爷天下」 望采纳感谢
6. 初中生要写小说当作文-- 谁帮我弄篇 。。600字左右的
读 《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可以写个读后感
7. 谁能写一篇中学生能写得出的500~600字的小说故事文章出来给我啊
错了,就没有资格请求原谅
当女孩准备将那条“当所有人都在关心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 数人在关心你飞得累不累”的短信发给男孩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很残 忍。“呵,我不就是只关心他飞得高不高么?”女孩笑了,笑的很惨 淡。往事,像放电影似的,一幕幕在女孩脑中回荡......
男孩捏着不及格的试卷,低着头,不敢看女孩。女孩甩手给了他 一耳光;男孩挑灯苦读,以至第二天上课睡着,女孩淡淡地说“又去 上网了吧”;男孩带来了女孩最爱的薄荷糖,却被她一手打落,抛出 一句“学习不好整这些有什么用!”......
一向高傲的女孩第一次落泪了。男孩飞得那么累,那么辛苦,那 么艰难,女孩却全然没有体会到,还一次次居高临下地责备他,无数 次因他的烂成绩而鄙视他......
女孩有些不知所措了。她的心乱成一团。她开始恨现在的自己。
“为什么,我总是这么自我?!总以自我为中心而从来不顾他人的感 受?!为什么,我仅仅因为他成绩的不好就三番五次大发脾气?!为 什么,我从未想过安慰他却永远板着脸质问他‘你为什么总不能让我 满意’?!”
“我逃避他的眼神,那满是悲伤和失落的眼神,只为减轻我心灵 上的罪恶感。我忽略他的感觉太多太多了...”
女孩已经泪流满面了。这赤裸裸的现实摆在她眼前,竟如此冰冷 和残酷。
脑海中,男孩面对她的责骂却依然扬起嘴角努力露出微笑哄她开 心;脑海中,男孩四处奔波只为她买一个称心的圣诞礼物而累的满头 大汗;脑海中,男孩因她感冒发烧心急如焚而不顾老班训斥翘课给她 送一个暖心的热水袋......
“我已经没有资格拥有他了。”
女孩绝望了。她拿起手机,向墙上砸去!破碎,连同她的心.....
张靖宜 2008-11-02 12:43:01
内容:当女孩准备将那条“当所有人都在关心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 数人在关心你飞得累不累”的短信发给男孩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很残 忍。“呵,我不就是只关心他飞得高不高么?”女孩笑了,笑的很惨 淡。往事,像放电影似的,一幕幕在女孩脑中回荡......
男孩捏着不及格的试卷,低着头,不敢看女孩。女孩甩手给了他 一耳光;男孩挑灯苦读,以至第二天上课睡着,女孩淡淡地说“又去 上网了吧”;男孩带来了女孩最爱的薄荷糖,却被她一手打落,抛出 一句“学习不好整这些有什么用!”......
一向高傲的女孩第一次落泪了。男孩飞得那么累,那么辛苦,那 么艰难,女孩却全然没有体会到,还一次次居高临下地责备他,无数 次因他的烂成绩而鄙视他......
女孩有些不知所措了。她的心乱成一团。她开始恨现在的自己。
“为什么,我总是这么自我?!总以自我为中心而从来不顾他人的感 受?!为什么,我仅仅因为他成绩的不好就三番五次大发脾气?!为 什么,我从未想过安慰他却永远板着脸质问他‘你为什么总不能让我 满意’?!”
“我逃避他的眼神,那满是悲伤和失落的眼神,只为减轻我心灵 上的罪恶感。我忽略他的感觉太多太多了...”
女孩已经泪流满面了。这赤裸裸的现实摆在她眼前,竟如此冰冷 和残酷。
脑海中,男孩面对她的责骂却依然扬起嘴角努力露出微笑哄她开 心;脑海中,男孩四处奔波只为她买一个称心的圣诞礼物而累的满头 大汗;脑海中,男孩因她感冒发烧心急如焚而不顾老班训斥翘课给她 送一个暖心的热水袋......
“我已经没有资格拥有他了。”
女孩绝望了。她拿起手机,向墙上砸去!破碎,连同她的心.....
8. 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小小说
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9. 写一篇小说,题目自拟,不少于600字
人世间总少不了离别,这似乎是一个永久性的话题。
“离别”,多么令人痛心的两个字眼,也许你还没有感受到,其实他就在我们身边,并不遥远。回顾过去,几多欢喜几多愁,默默关注你的是谁?他、她甚至是它,还在你的身边吗?
无法从离别的悲痛中走出来,他似乎是一个阴影,笼罩着你的心头,那种憋闷的感觉,让你不能呼吸。于是,你一直在回忆着过去,过去的一点、一滴。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会从过去中寻找欢乐,从现实中探索安慰,不久,开朗多了。但是,当别人谈到那个令你敏感的话题——离别,那份钻心的痛,便会从你已经聊好了伤的心中迸发出来。不由得,簌簌落泪,忘记了现在拥有的情、爱,又回到了过去。完全是出于无奈,也近似于愚昧无知,再次陷入颟顸的渊薮——那个无底洞,不可避免的受到恶魔抓心之痛,一直等待天使来救你。时间?那要看你的了。
看开一点,离别不想你想象中的那么坏,他教你长大,教你承受。
谁想要离别?既然不相邀,那么干嘛要让他出现在人生的字典了?他好呀!好在哪里,你想象呀!你为什么要离开那个心灵的天堂?为什么不是一直沉睡在里面,滋润甜蜜?答案多种多样,不妨总结为——为了生活得更好。
幼儿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知的幻想,很早就想要离开,迫切的想要张开那张还未成熟的翅膀。那是一种人难以想象的渴望!到了十六七,花季、雨季来临了,待感情,我们不像小时候那样幼稚,也不像成年人那样老练,我们只懂得付出我们的真真的心,并没有想过收受到哪怕一小方空气的回报。这就是情。
情是什么?倘若让我揭示感情的真谛,那么我会毫不含糊的告诉大家:她是女神,温柔、细腻、纯洁。为了生活,我们撒开了本来约定一生一起走的手,世间多少次演绎悲欢离合,单那一个“情”字,收集了亿万人的眼泪。
其实对于这个恶魔我们大可不必伤感,他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悲痛,还有机遇和挑战。可以这样想,离别是迫不得已,离别之后,还可以拥有新的友谊,新的朋友。与新朋友一起种下一棵小苗,再跟新朋友细心呵护,然后在新的起点上,共同奋斗,在新环境中张扬,何乐而不为呢?距离产生美,时间也许会让你和老朋友的心连得更紧,待到再见面时,也许会留下感动的泪水。因为,曾经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