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写微小说
微型小说的写作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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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定法——关于微型小说
曾经一时兴起写了一篇小说,结果被批为无病呻吟且缺乏小说基本要素。我不会编故事,但对这个没有小说基本要素之类的说法还是不服气。
所谓小说的基本要素不外乎人物、情节、环境。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小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物活动的特定环境。小说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最传统也是最老套的要求。
说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好笑,想起网络上流传的一个笑话《“贵族”与“爱情”》。
大学文科教授让每位同学写一篇短篇小说,要求小说中必须有“贵族”和“爱情”两个基本要素。
几天后,学生们相继完成了作业。
当教授看了楚峰头同学的小说后,非常无奈,因为两个要素都存在,小说内容是:“公主怀孕了。”教授只好让他再添加一些“幻想”要素。
过了几天,楚峰头又把他的“大作”交给了教授:“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
教授看后非常生气,遂又令他在加一些“神秘”要素。
这回,楚峰头的小说变成了:“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是谁干的呢?”
教授实在忍受不了了,他使出了最后一招儿,那就是让楚峰头再增加“宗教”要素。
几天后,当教授带着胜利的微笑,看了楚峰头的小说后,竟把它撕了个粉碎。
“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OhMyGod!是谁干的呢?”
可见这个所谓要素的说法根本不是评价文章的标准。小说贵在出新,特别是微型小说。但是出新不仅仅是情节的出乎意料,最重要的应该是选材及个性化的情感。而且个性化的范围应该在陌生化的新奇感之内,不应是晦涩难懂。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无论怎样翻新总也脱不了一般的情节框架。无论是无意识的认同还是有意识的反叛,总归是基于同一种心理状态。挖空心思编来的文章不过是一时的技巧之作,算个游戏罢了,而且通常是大家都觉得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然后有意思,然后有意思,然后……就没了。
为何见书欲喜,见书欲悲,见书以为然?精品的著作总是心血之凝,哪怕作者以为是游戏之作,但其实是在放松的状态下体现出的真实自我。现在一般人学写小说似乎有这个毛病,比小说家更讲究什么要素的具备,其实那倒可以算做练习的必要,对于小说创作本身是没什么作用的。怕的就是连评价者也以这样的观点去看。就象时下里似乎人人都可以学画水墨画,大众的参与评价的标准却反促水墨画趋向式微,道理是一样的。
一般说来长篇小说的字数都在20万以上,短篇小说的字数在几千字到三万字以内,中篇小说的字数大约在在三五万字到十万字之间,微型小说或者叫小小说、掌篇小说、一分钟小说,字数一般在二千字以内。我看网上基本上是微型小说。
至于微型小说特点,我不妨偷别人的话来加以说明:
(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人物少,情节简单。但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微型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微型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微型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如此来看,小说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似乎大多数人对此都有些误解。第一个特点是其很明显的见微知著。或者说带有中国自古以来的微言大义的痕迹,和寓言有相似之处。就是简单的爱情故事也可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哪怕是阿佛洛狄特的魔法也无法弥补深壑。这样一个简单的爱与不爱的故事才能升华到整个人类的意义,而不仅仅是风花雪夜。信任不仅是情人间的事,也是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一个基石吧!但情绪化心理描述的倾向很难让一般读者理解和接受,这又涉及到微型小说的第二个特点,即体裁的模糊性。
有意识地淡化情节,类似于散文化的叙述,大概这就是别人觉得有些小说中缺乏要素的原因吧!但情绪化的描写恰恰是微型小说的发展趋向。如不被理解的冷漠,用一种混乱的意识流来表达,幻觉与现实的重叠,恰好能够表现失去理智的思维状态。但是过于晦涩,组织零乱,这也是这种小说不被理解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人还是遵循着经典的思路,甚至抱着猎奇、寻求刺激的心理来看。艺术一旦成了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就开始没落了,尽管小说也曾经是那么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但谁知道今天不被人理解的东西会不会成为明天的经典呢?
所以我还是不多说的妙。
原始定义
微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 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一般少于200字。
网络定义
以微博客形式发表的微型小说,是微博客价值延伸的一种生动表现形式,最开始是由网友自发创造出来的微博客的新应用。除了短小精悍、语言简洁、结局出乎人意料等特点,还具有了140个字以内、随时与读者互动的特征。
“篇幅短小”、“单一性原则”、“人物单纯”、“细节精简”、“情绪简单”、“时距简短”、“风格单纯”、“语言简约”。其中篇幅短小,千字左右,是它的外部特征;选材精、结构巧、含意深,是它的本质特点。 微小说除了具有微型小说或小小说的短小精焊,语言简洁等特征,还具有自己独特之处: 1、字数在140字以内。在字数上有一定限制,从这点上说应该是更短的小小说。 2、结局出乎人意料。结局总是出人意外,超乎常人的想象,具有新意。 3、随时与读者互动。因是在网上,读者可以随时参与讨论,作者也可以随时回复读者,与读者讨论
“天马行空”型
微小说可能并符合常理,可能它只有一句话,或者是作者内心的一个真实想法、一个隐藏的秘密,却依然能打动读者。 例如:#微小说##ppmeet#第一年,魔教教主初遇大侠,那人正气凛然拔剑相向,他冷笑:“伪君子。”第二年,一招之差败在大侠剑下,求死,那人却不杀他,他嗤道:“还算君子。”第三年,走火入魔险些丧命,那人倾力相救,他微微皱眉:“的确君子。”第十年,清晨醒来,浑身酸疼,他咬牙大骂枕边的人:“枉为君子!”
“百折千回”型
短短的140个字的小说,也可以迂回曲折,把你从小说带回到现实,又从现实中拉回到小说。 例如:#微小说##ppmeet#“部长,有人来上访。”“哄出去!”“哄不走啊。”“那就打出去!”……“部长,完了,下手太狠,把人打死了,是一老婆子。”“娘的,给她家五万,再闹事再打!”……几天后,部长老家打来电话。“狗娃呀,你娘前几天去市里看你叫人给打死了。人赔了五万……”
“出人意料”型
在微小说中,虽然文字简短,但是出人意料的结局,往往让人眼前一亮,打破俗套是微小说最大的特色。 例如:#微小说##ppmeet#他遇上个妖娆而富有的女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他辞掉工作,背叛了未婚妻,跟这个女人私奔。在飞机上,女人问他,你还记得中学时被你羞辱过的龅牙妹吗?他一怔,眼前的女人越看越觉得眼熟。是你?他问。女人摇头冷笑,拜你所赐,她中学毕业后就自杀了。他惊恐,那你是…?女人阴笑,我是她哥。
㈡ 求解1000字左右微小说怎么写
微小说要求故事简短 但有完整的情节 结局出人意料 但又发人深思 引起读者的共鸣。好好构思一下吧。
㈢ 求一篇一千字的经典小小说,只能少不能多,当然,不能少太多。
致命的母爱
刘
墉
敌兵冲进民宅,以枪以枪口对准男主人的胸膛,命令女主人拿出仅存的食物,并占据了他们唯一的房间。
夜深了,精疲力竭的敌兵纷纷睡去,月光洒进窗口,照在浑身泥沙、满脸倦容的敌兵身上。
“都是人子啊!才十七八岁,还不全懂事呢!在家恐怕还要母亲提醒他多穿衣服的孩子,只为了别人争权夺利,被强迫远离家乡,多么可怜。”瑟缩在墙角的女主人突然想起自已离家的孩子,一股母爱和同情油然从心底升起,“夜里多冷,那孩子的军毯居然滑落了!" 女主人缓缓站起,轻步走到敌兵身边,唯恐自己的脚步会惊醒那年轻人的故乡梦。
“你的梦里或许正有着疼爱你的母亲呢!”女主入弯下身,拾起军毯为年轻人盖上。突然,那敌兵张开双眼,吃惊地浑身震动,如同野兽般怒吼,明晃晃的刺刀穿透了女主人的胸膛,滴血的刀尖在月色下闪着寒光。接着又一声枪响,讨过去援救的男主人,也倒在了血泊中。
“这女人居然想睛算我!”年轻的敌兵喃喃地抽出刺刀,”妈妈,幸亏我被惊醒,也幸亏您在梦中保护,否则我就再也看不见您了!”
㈣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㈤ 写一千字内的爱情微小说有什么方法或诀窍求指点
剧情宕荡起伏
㈥ 1千字的小小说要怎么写技巧
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n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n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n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㈦ 励志,青春,激情的微小说,少于1000字,怎么写洛,大一学生
绿茶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绿茶的香气四处弥漫,为这个夏天平添了一丝清爽。但是,空气中仍旧氤氲着奇怪的气息……
建刚就要在这个夏日的尾声步入初中的大门。他家境贫寒,父亲脑血栓重病卧床,母亲找了份扫大街的工作,平时顺带着拾点破烂儿,加上政府发放的28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用度就这样挤了出来,勉强的艰难度日。
还好,建刚是个争气的孩子,考上了省里重点初中,还得了一等奖学金,免除一半的学费不说,最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巨大的希望。
九月,还是热气未消的时节,孩子们也纷纷步入学堂……
来到新的环境,建刚兴奋不已。坐在第二排,前面就是班长的位子。同学都很热情,这样优越的环境,学习起来一定更加轻松了。建刚美美的想着……
知了的叫声突然淡了,炎热还没有完全驱散。家长体谅孩子们学习的劳累,多数都会给孩子准备现成的绿茶,成瓶的,既能消除孩子的暑气,又能提神健脑。班长家条件优越,父母买了成箱的绿茶放在家,给孩子一天带一瓶。
这一天,建刚上体育课,完后,同学们满头大汗,回到教室。
“嗯?我的绿茶刚才还放在桌上,怎么现在不见了?真是的,正口渴得要命……”班长在位子上翻来覆去得找水瓶子,一阵子功夫下来,只是徒劳无获。班长正身一倚,后面的桌子倾了一下——“啪”的一生引起了学多同学的注意。
“咦?这不是我的绿茶?”班长低头大喝。
班里顿时一片哗然。
“对对对,体育课上课之前是建刚最后锁的门……”不知哪个同学随声附和道。
班长有些急躁,“你,”他建起水瓶,指着建刚说,“你为什么拿我的绿茶?自己没有水喝吗?”
“他那里喝得起?哼……”有人小声议论。
“有困难,给我说就是。何必作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班长轻蔑的说道。
同学的议论声由小变大,“哎呀,原来他是这种人。”“就是就是,真想不到……”“也难怪,听说她妈妈是捡垃圾的呢……”“哼,这样的人学习好又有什么出息呢?”
“我没有!没有偷!
…………
一直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的建刚忍无可忍,他一把夺过班长手中的瓶子,拧开瓶盖,重重的水在桌子上,扭身冲出了教室。
同学们都瞪得了眼睛,盯住了那瓶绿茶。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苦苦的,涩涩的。
班长拿了瓶子闻了闻,眉头顿时紧锁。
坐在旁边的同学接过绿茶尝了尝,“这……这是什么水?不是绿茶!”
终于,课间结束了,班里早已鸦雀无声。
建刚跑到操场上,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回想着:母亲给自己拣来了绿茶的瓶子,又连夜去南山坡下挖了野苦菜,很晚很晚回到家后,洗净苦菜,放到锅里熬成水。一股难闻的气味在20平米的屋子里扩散开来。母亲说,别看它难喝,对身体好着哩!脑海浮现着母亲满头的大汗,再想想今天,他懊悔极了。为什么一开始向母亲要那三四块钱一瓶的绿茶?为什么非想尝尝那绿茶的甜味?为什么如此不懂事,要用自己一天的饭钱换那无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母亲也不会操劳,今天的事也不会发生……要不是因为虚荣心,刚才他就应该澄清,自己瓶子里的不是绿茶,而是没有人会喝的苦菜水……
就这样,建刚坐在操场边,直到夕阳落下。
“建刚,”远处传来班长的声音,“对不起,”他气喘吁吁,“刚刚同学做值日时,在讲台下面找到了我的绿茶。大概是谁不小心碰掉了……”说着,他低下了头。
建刚拍拍他的肩胖,什么也没说。
班长红着脸,递过一个瓶子,“来,跟你换,你这‘苦丁茶’可比这绿茶有价值多了!”
夕阳西下,炎炎的烈日躲远了,绿茶的香气依旧弥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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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