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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梁地野炕头小说全集

发布时间:2021-05-10 11:12:54

㈠ 小说红高粱中的环境描写有哪些

小说《红高粱家族》中出色的环境描写比比皆是,充分地反映出了作者高超的语言驾驽能力。

首先,他善于运用暗喻,在无形中赋予了静态的事物予生命力。“高粱的叶子在风中滋滋乱叫”、“风利飕有力,高粱前推后拥,一波一波地动,路一侧的高粱把头伸到路当中”,当中的“叫”、“前推后拥”、“伸”这些看似随手拈来的字眼在人不知不觉中把高粱人格化,形象地表现出风吹高粱地时的景象。

其次,莫言的比喻可谓别具一格。“石桥伏在水面上,像一个大病初愈的病人”、“枪声沉沉,像夜中阴沉的狗叫”、“过去的一切,像一颗颗香气馥郁的果子,箭矢般坠落在地”。作者打破常规,不以华丽的事物为参照,而选取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人和事物作为喻体,虽然不及华丽的事物那般高雅和美好,但却获得了一种丰富、形象可感的美。给读者以新的体验和感官刺激。

在遣词用字方面,作者也很具独到之处,他打破传统的固定搭配模式,根据语境灵活地运用,达到了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效果。例如小说中作者写道“奶奶鲜嫩茂盛,水份充足”,作者以形容植物的词形容人的形态,生动地表现出了奶奶当时的娇艳欲滴和青春貌美,用这样陌生化的语言,给了读者一种出乎意外的感受,其效果远远好于用“婷婷玉立”这一类屡见不鲜的修饰语。在奶奶中枪后,父亲的“身体弹到堤上”,一个“弹”字,表现出父亲如拉满了弓的剪一般直奔母亲而去,巧妙地突出了父亲的心急如焚和惊恐的情感。作者还善于运用通感的表现手法,形象地描摹事物,并给人感官上的刺激。例如在写余占鳌在单家放火制造混乱并准备杀人时,从西边那间房里传出一个“湿漉漉的带着霉烂味儿的声音”,在此作者巧妙地利用麻风病人身上的潮湿与溃烂物质,把它融合到单扁廷的声音上,融汇了触觉、嗅觉、和听觉为一体,表现出他身上的腐败与溃烂气息。

除此之外,小说还有许多很典型的例子,例如“雾被阳光纷纷打落在河水中”,赋予了静态的雾以声音和可感性。

㈡ 谁能找到<挑山工><我的伯父鲁迅先生><高梁情>这三篇文章

《挑山工》----冯骥才

在泰山上,随处都可以碰到挑山工。他们肩上搭一根光溜溜的扁担,两头垂下几根绳子,挂着沉甸甸的物品。登山的时候,他们一只胳膊搭在扁担上,另一只胳膊垂着,伴随着步子有节奏地一甩一甩,保持身体平衡。他们的路线是折尺形的——先从台阶的左侧起步,斜行向上,登上七八级台阶,就到了台的右侧;便转过身子,反方向斜行,到了左侧再转回来,每次转身,扁担换一次肩。他们这样曲折向上登,才能使挂在扁担前头的东西不碰在台阶上,还可以省些力气。担了重物,如果照一般登山的人那样直上直下,膝头是受不住的。但是路线曲折,就会使路线加长。挑山工登一次山,走的路程大约比游人多一倍。
奇怪的是挑山工的速度并不比游人慢,你轻快地从他们身边越过,以为把他们甩在后边很远了。你在什幺地方饱览壮丽的山色,或者在道边诵读凿在石壁上的古人的题句,或者在喧闹的溪流边洗脸洗脚,他们就会不声不响地从你身旁走过,悄悄地走到你的前头去了。等你发现,你会大吃一惊,以为他们是像仙人那样腾云驾雾赶上来的。
有一次,我同几个画友去泰山写生,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在山下买登山用的青竹杖,遇到一个挑山工,矮个子,脸儿黑生生的,眉毛很浓,大约四十来岁,敞开的白土布褂子中间露出鲜红的背心。他扁担一头拴着几张木凳子,另一头捆着五六个青皮西瓜。我们很快就越过了他。到了回马岭那条陡直的山道前,我们累了,舒开身子躺在一块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大石头上歇歇脚。我们发现那个挑山工就坐在对面的草茵上抽烟。随后,我们跟他差不多同时起程,很快就把他甩在后边了,直到看不见他。我们爬上半山的五松亭,看见在那株姿态奇特的古松下整理挑儿的正是他,褂子脱掉了,光穿著红背心,现出健美的黑黝黝的肌肉。我很惊异,走过去跟他攀谈起来,这个山民倒不拘束,挺爱说话。他告诉我,他家住在山脚下,天天挑货上山,干了近二十年,一年四季,一天一个来回。他说:“你看我个子小吗?干挑山工的,给扁担压得长不高,都是又矮又粗的。像您这样的高个儿干不了这种活儿,走起路晃悠!”他浓眉一抬,裂开嘴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山民们喝泉水,牙齿都很白。
谈话更随便些了,我把心中那个不解之谜说了出来:“我看你们走得很慢,怎幺反而常常跑到我们前头去了呢?你们有什幺近道吗?”
他听了,黑生生的脸上显出一丝得意的神色。他想了想说:“我们哪里有近道,还不和你们是一条道?你们走得快,可是你们在路上东看西看,玩玩闹闹,总停下来呗!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像你们那幺随便,高兴怎幺就怎幺。一步踩不实不行,停停住住更不行。那样,两天也到不了山顶。就得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我们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边去了。你看,是不是这个理?”
我心悦诚服地点着头,感到这山民的几句朴素的话,似乎包蕴着意味深长的哲理。我还没来得及细细体味,他就担起挑儿起程了。在前边的山道上,我们又几次超过了他;但是总在我们留连山色的时候,他又悄悄地超过了我们。在极顶的小卖部门前,我们又碰见了他,他已经在那里交货了。他憨厚地对我们点头一笑,好象在说;“瞧,我可又跑到你们前头来了!”
从泰山回来,我画了一幅画——在陡直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山道上,一个穿红背心的挑山工给肩头的重物压弯了腰,他一步一步地向上登攀。这幅画一直挂在我的书桌前,多年来不曾换掉,因为我需要它。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冯骥才,当代作家。祖籍浙江慈溪,生于天津。1961 年高中毕业后,当过专业篮球运动员,从事过绘画工作,1974 年任天津市工艺美术工人大学教师。1977 年后在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做专业作家。现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著有长篇小说《义和拳》《神灯》,中篇小学《铺花的歧路》《神鞭》《三寸金莲》等。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周晔

伯父鲁迅先生在世的时候,我年纪还小,根本不知道鲁迅是谁,以为伯父就是伯父,跟任何人的伯父一样.伯父去世了,他的遗体躺在万国殡仪馆的礼堂里,许多人都来追悼他,向他致敬,有的甚至失声痛哭.数不清的挽联挂满了墙壁,大大小小的花圈堆满了整间屋子.送挽联送花圈的有工人,有学生,各色各样的人都有.那时候我有点惊异了,为什么伯父得到这么多人的爱戴 我呆呆地望着来来往往吊唁的人,想到我就要永远见不到伯父的面了,听不到他的声音了,也得不到他的爱抚了,泪珠就一滴一滴地掉下来.
就在伯父逝世那一年的正月里,有一天,是星期六的下午,爸爸妈妈带我到伯父家里去.那时候每到周末,我们姐妹三个轮流跟随着爸爸妈妈到伯父家去团聚.这一天在晚餐桌上,伯父跟我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和人物.不知道伯父怎么会知道我读了《水浒传》,大概是爸爸告诉他的吧.老实说我读《水浒传》不过囫囵吞枣地看一遍,只注意紧张动人的情节;那些好汉的个性,那些复杂的内容,全搞不清楚,有时候还把这个人做的事情安在那个人身上.伯父问我的时候,我就张冠李戴地乱说一气.伯父摸着胡子,笑了笑,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听了伯父这句话,我又羞愧,又悔恨,比挨打挨骂还难爱.从此,我读什么书都不再马马虎虎了.
那天临走的时候,伯父送我两本书,一本是《表》,一本是《小约翰》.伯父已经去世多年了,这两本书我还保存着.
有一次,在伯父家里,大伙儿围着一张桌子吃晚饭.我望望爸爸的鼻子,又望望伯父的鼻子,对他说:"大伯,您跟爸爸哪儿都像,就是有一点不像".
"哪一点不像呢 "伯父转过头来,微笑着问我.他嘴里嚼着,嘴唇上的胡子跟着一动一动的.
"爸爸的鼻子又高又直,您的呢,又扁又平."我望了他们半天才说.
"你不知道,"伯父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着说,"我小的时候,鼻子跟你爸爸的一样,也是又高又直的."
"那怎么—"
"可是到了后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
"碰壁 "我说,"您怎么会碰壁呢 是不是您走路不小心 "
"你想,四周围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 "
"哦!"我恍然大悟,"墙壁当然比鼻子硬得多了,怪不得您把鼻子碰扁了."
在座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天黄昏时候,呼呼的北风怒号着,天色十分阴暗.街上的人都匆匆忙忙赶着回家.爸爸妈妈拉着我手,到伯父家去.走到离伯父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见一个拉黄包车的坐在地上呻吟,车子扔在一边.
我们走过去,看见他两只手捧着脚,脚上没穿鞋,地上淌了一摊血.他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饱经风霜的脸上现出难以忍受的痛苦.
"怎么了 "爸爸问他.
"先生,"他那灰白的抽动着的嘴唇里发出低微的声音,"没留心,踩在碎玻璃上,玻璃片插进脚底了.疼得厉害,回不了家啦!"
爸爸跑到伯父家里,不一会儿,就跟伯父拿了药和纱布出来.他们把那个拉车的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给那个拉车的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来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
拉车的感激地说:"我家离这儿不远,这就可以支持着回去了.两位好心的先生,我真不知道怎么谢你们!"
伯父又掏出一些钱来给他,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把剩下的药和绷带也给了他.
天黑了,路灯发出微弱的光.我站在伯父家门口看着他们,突然感到深深的寒意,摸摸自己的鼻尖,冷得像冰,脚和手也有些麻木了.我想,这么冷的天,那个拉车的怎么能光着脚拉着车在路上跑呢
伯父和爸爸回来的时候,我就问他们.伯父的回答我现在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话很深奥,不容易懂.我抬起头来,要求他给我详细地解说.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看见,而且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脸上不再有那种慈祥的愉快的表情了,变得那么严肃.他没有回答我,只把他枯瘦的手按在我的头上,半天没动,最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伯父逝世以后,我见到他家的女拥阿三.阿三是个工人的妻子,她丈夫失了业,她愁得两只眼睛起了蒙,看东西不清楚,模模糊糊的像隔着雾.她跟我谈起伯父生前的事情.她说:"周先生自己病得那么厉害,还三更半夜地写文章.有时候我听着他一阵阵接连不断地咳嗽,真替他难受.他对自己的病一点儿也不在乎,倒常常劝我多休息,不叫我干重活儿."
的确,伯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

周晔,是鲁迅的侄女——周建人的女儿。本文是周晔在鲁迅逝世九周年即一九四五年时写的回忆录。

《高粱情》—— 作者:牛汉

高梁在我的心里有着神圣的地位。一想到高梁,眼前就浮现出它正直的秆子,硕大而血红的穗头,紧紧抓住土地的根,想到它那令人敬佩的品性。
我的家乡在雁门关脚下,土地灰茫茫的,十分贫瘠,能够种麦子的地极少,只有耐得住大自然折磨的强悍的高梁好种。千百年来,土地、人和高梁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我是吃高粱米张大的。在我离开故乡之前,一年四季,顿顿饭离不开高粱。它塑造了我的躯体和生命。
高粱的全身没有一处不具有鲜明的个性。它那挺拔而粗壮的秆子,给人以自信和力量。尤其使我惊异的是高粱的根,它不但在看不见的底下扎得很深很深,而且在高粱秆的下端离地尺把高的关节处,向下长着许多气根,有点像榕树的根,用手摸摸,是那么坚韧,像鹰爪一样,它们强有力地抓住土地,仿佛擒拿住一个庞大的活物。我问父亲,为什么高粱下边张了这么多“爪子”?父亲告诉我,不要以为草木、庄稼都不如人,都没有知觉。其实庄稼很聪明,她她们对大自然的感觉,甚至比人类还要敏锐。她们有的爬蔓,紧紧贴着大地,有的像树一样站着,都是为了生存,为了争取阳光和空间。对于高粱,气根是不可缺少的。夏天暴风雨来临前,它就迅速地生出起根,深深地扎进土里。风暴无法撼动它,就像一个摔跤手,脚跟稳稳地定在地上,等着对手向他扑来。
父亲说:“高梁的根最苦,所有的虫子都不敢咬它,根是它的命。”说着,父亲掐了一小截,让我用舌头舔舔,啊呀,那个苦劲儿到现在我还记得。
麦子、豆秧能用手连根拔起,但是再有力气的庄稼人也很难拔动高梁。我小时练摔跤时,教我的伯伯说:“站得像高梁一样,要有它那抓地的根,要练到根从脚脖子上生出来。”他还说:“摔跤时脚定在地上,觉得自个儿不是有两只脚,而是有几十只!”高梁就有几十只脚,而且每一只脚都深深地扎到地底下。
我虽然练不出高梁的鹰爪般的脚,但它那坚韧不拔的品格却始终激励我顽强地生活着,跋涉着。

作者简介:牛汉,山西定襄县人,1923年10月出生,蒙古族,抗日战争期间在陕甘地区读中学大学。1940年发表作品,主要写诗,近十多年来同时写散文。已印行诗集十余本,散文集七本,诗话集两本。近几年日本、韩国和马其顿译编出版了牛汉诗选集,马其顿共和国授予其“文学节杖奖”。从事文学编辑工作半个世纪,曾主编《新文学史料》20年。现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名誉委员,中国诗歌协会副会长。

㈢ 哪位大神知道莫言的小说《红高粱》(不是电影)详细的情节介绍啊……急求……

《红高粱》叙述的主要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但这不是主要的。作为这篇小说精神主体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带着原始野性、质朴强悍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渴望。正是这种生命意识使那个老而又老的抗日故事重新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红高粱,就是这种生命意识的总体象征。它可以称之为《红高粱》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激情的语言描写红高粱,赋予红高粱以生命:“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决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赋予红高粱伟大的生命相对应,作品中那些演出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活剧的英雄;也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又是在高粱地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般充实”。余大牙带着高密东北乡人应有的英雄气概坦然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枪声中、子弹下坦然前行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曲调也是“高粱红了”。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获得了同一种品格。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静乃至审美的态度来描绘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耳朵和生殖器、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们那惨烈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痛苦之中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绘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残酷的美。小说对于强悍的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这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道德的,但作品对此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坦然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是一个叙述角度,而且是以不同于余占鳌等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着的下一代的代表。而对爷爷那生命力旺盛的一代,“我”只有自卑与仰叹。余占鳌等人与“我”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与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强化了对余占鳌等体现的那种生命力的仰慕,一方面对那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感到悲哀。所以在小说中“我”才慨叹:“先辈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从艺术的角度看,小说打乱时空结构的意识流式的叙述方式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它最大的突破,最借鉴马尔克斯等人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以奇特的感觉为动力,改变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把静态的变成动态的,把无生命的变成有生命的,使读者从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获得全新的审美体验:金色的太阳“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黄色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被割下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子弹在低空悠闲地飞翔,贴着任副官乌黑的头发滑过去”;“高粱的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黄黄,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号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等等。小说的比喻也因其反常规而显得十分新奇。例如说死神有着“高粱般深红的嘴唇和玉米般金黄的笑脸”;说死骡马的大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下突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等等。此外,在叙述过程中,作家有时故意插入一些与总体叙述风格相背离的语言。例如“我”看到母亲的小脚就想高呼“打倒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借92岁农村老太太的口唱一段顺口溜;引录一段县志上平平板板的公文;等等,都给作品涂上了一层淡淡的幽默、诙谐的色彩。强烈的生命意识、具有民间传奇色彩的题材与上述不同艺术手段的融合,使这部中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董炳月)【作品评价】《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结尾处作者表示:“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爱,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 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这一人物之所以充满坚定的抗日激情,不是因为种种苍白的理性思想的原因,而是因为,或者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奶奶”的管家与情人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她和她家的财产而被日本人活活生剥,这一血腥惨目的景像使她不杀日本人不得安宁。她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余司令喝了去杀日本人,让儿子豆官跟上余司令为罗汉大爷报仇,而自己也象大鸟一样牺牲在伏击日本人的战场上。“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是个拥有“性解放”意识的现代女性形象。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爱,“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细心描绘每一个不同的感觉场面,再把许多的感觉场面加以串联组合,形成完整的感觉体系,便是《红高粱》乃至莫言的创作特色。

㈣ 出头高梁读后感

作参考吧!

看过《红高梁》这部电影,当时各评论界有褒有贬。我则看得糊里糊涂,连主题思想都没弄明白,只记得粗犷,野蛮的境头。有一天读了莫言的《红高梁》后,别有一番滋味,一番收获。
《红高梁》这篇小说,主要构架了一个抗日故事。中间穿插了“我奶奶”与“我爷爷”的爱情故事,还有一些民俗风情。有人说《红高梁》是暴露中国落后,野蛮的民族风情。我则不以为然,那是中国人民豪放,粗犷性格的真实写照,而且,它也不是象一些人说的是人性与爱欲为主题的,贯穿始终的,是抗日。小说开端便是“我父亲跟着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在伏击中,我父亲和别人打架,开了枪。余司令说:“好样的!枪子先向日本人打。”由此可见,余占鳌司令不管他怎样野蛮,怎样惨暴,爱国却是不折不扣的。我奶奶为伏击日本人的队员送饭,在没有走到目的地时,被日本人的枪弹射中,倒在血泊中。奶奶临死前“面容整肃,头发纹丝不乱,五绺留海下,两条眉梢儿下垂,奶奶半睁着眼,苍的脸上双唇鲜红。”奶奶也是为抗是而牺牲的,还有王文义夫妇,也为抗日而英勇献出了生命。小说结尾,是斗争结束的场面,打死了日本鬼子有名的中岗尼高少将,满河血一样的是水,遍野血一样的红高梁。中间写罗大爷受日本监工的毒打,跑后,又被抓到,日本人将他吊起,让高密东北乡有名的杀猪匠孙五用刀将他剥皮,看到这一段,心中直打颤,那疼痛似乎遍及了全身,这样惨无人道的罪行,看后触目惊心。王文义的三个孩子,是被日本飞机炸死的“把三个孩子炸得零零碎碎,弃置房脊,挂置树梢,涂之墙壁。”这一组组惨酷,令人发指的画面,怎能不令人痛恨日本人,产生抗日情绪呢?因此我认为,这篇小说以抗日为主题。我奶奶与我爷爷的爱情故事,也是让人讴歌的。我奶奶年轻貌美,却被贪财的父亲嫁给了害麻风病的单扁郎。她痛苦,由于抬花轿时,花轿被劫,抬花轿的余占鳌救了奶奶“奶奶的一只小脚露到轿外,余占鳌走过去,弯腰,轻轻的,轻轻的握住奶奶的那只小脚,象握着一只羽毛末干的鸟雏,轻轻地送回轿内,奶奶在轿内,被这温柔感动。”余占鳌因为握了一下奶奶的脚,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千里因缘一线穿,一生的情缘,天凑地合,是毫无挑剔的真理。爷爷与奶奶相爱了,虽没有明媒正娶,没有什么名份,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深刻的。这个爱情故事并没有影响全文主题,相反,却为塑造人物形象起了很大的决定性作用。余占鳌的粗犷,豪放,再加上奶奶的温柔,使他这个人物形象更加逼真,真实可感。
看后另一象就是民族色彩,地方色彩特浓。奶奶出嫁时,按传统,大热的天气,也穿着三表新的棉袄棉裤。抬轿的轿夫对新娘的折腾,说的地方俏皮话。描写红高梁的浓郁色彩,红的象血。想起电影中的红高梁,那似乎没有小说上描写的逼真。总之看书后,可以有很多的创新,想象,脉络也比较清楚,不容易使人感到混杂。
《红高梁》这部小说,我是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来看的,愈看愈觉得有味。它不管是从主题思想,写作手法,艺术表现上,都有借鉴这处。觉得它不落俗套,有张有弛,大手笔的摹画,自成风格。

㈤ 莫言《红高粱》的艺术特点是什么

艺术特点

1、《红高粱》小说的主题思想既张扬活得豪爽、个性解放、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又歌颂英勇抗日的爱国主义精神。

2、叙事艺术

粗俗又崇高的人物对白,爱憎交织的场面叙述。

打破了叙事视角的常规用法将多种叙事视角交替使用达到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在全知和限知的叙事视角中来回穿梭,在讲述别人故事的同时,也在聆听着别人讲故事。

能够自如地掌控叙事节奏还能给读者以足够的想象空间,在叙述上真正做到用技而不炫技,主观又不失公允。

3、弘扬积极向上的生命力和追求自由的精神,渴望个性解放精神,重建创造精神等。

(5)高梁地野炕头小说全集扩展阅读

莫言首评《红高粱》结尾:不符合科学但符合艺术

电视剧《红高粱》专家研讨会日前在京召开,《红高粱》原著作者莫言表示他出国期间看到海内外华人热追电视剧版《红高粱》,他特别提到《红高粱》结局九儿慷慨赴死这场戏虽然不符合科学,但是符合艺术,符合观众的心理需求。

对于电视剧版《红高粱》,原著作者莫言表示,因11月6日去美国,他只看了30多集,但每集他都看得很仔细,看完后也生出很多感想。而赴美期间,海外华人对电视剧版《红高粱》的喜爱,更是让他清晰地感受到《红高粱》的巨大魅力。

莫言说,赴美期间他发现很多身在美国的华人都在追看《红高粱》,反映也都是正面的、肯定的。尤其是他们在异国他乡看到这样带有强烈中国风格、中国乡土精神的电视剧,唤起的思乡之情,更让他感到非常振奋和高兴。

完成拍摄,将它完美呈现出来,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程,莫言也表示由衷地感谢。他表示电视剧版《红高粱》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是符合我们爱国主义主旋律的电视剧;

充分展现了我们传统文化道德价值观中正面的部分,其故事的讲述,曲折、丰富、丰满,堪称精彩;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更是塑造出一群形形色色的丰满和比较丰满、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以一部作品来说,有这几点就足以站得住脚。

莫言还特别提到了电视剧的结尾部分,“在大结局中九儿提着酒的情节,酒是不可能引发那么大的爆炸,因为酒燃烧,冒出的火苗是蓝色的,不会像汽油那样引发冲天大火强烈爆炸,这个虽然不符合科学,但是符合艺术,符合老百姓的心理需求。”

㈥ 小说《红高粱》的主题和人物形象分析

小说《红高粱》的主题,为弘扬积极向上的生命力和追求自由的精神,渴望个性解放精神,重建创造精神等,其意图是借助高密东北乡民间原始野性文化的活力来改造孱弱的民族性格,呼唤强有力的生命形态,呼吁中华民族要自尊自强,要有反奴性和反抗性,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民族品质。

男主人公余占鳌,北国高大挺拔的红高粱哺育的一条刚烈的硬汉。他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疾恶如仇的他杀了与母亲通奸的和尚,做了低贱的轿夫。一次偶然的抬轿经历使他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戴凤莲。

他表达爱恨的方式就是杀人,包括他的亲叔叔余大牙,对手花脖子,情敌单家父子。而这种“杀人”的行为,在传统的伦理道德中无疑是“恶”的,是不可饶恕的。但在具体的价值行为中,他杀人的行为却又是高度的“ 善”,是高度的英雄主义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的表现。

女主人公戴凤莲,来自中国高密东北乡,土生土长的农民。丰腴、热烈、果断、泼辣、敢爱敢恨、敢做敢当,以较弱之躯拥抱爱与自由,崇尚力与美,承受着全部的痛苦与欢快。

小说《红高粱》不仅张扬了个性解放,而且还颂扬了抗日爱国的顽强意志与牺牲精神。文学作品这种启蒙与救亡的双重主题是对五四传统的继承,也正为此,在强调个性解放时,同时强调了自我牺牲精神。

㈦ 红高粱的结局是什么

红高粱的结局: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

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

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

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

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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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初,山东高密地区土匪横行,民不聊生。东北乡破落地主家19岁的女儿九儿,被贪财的父亲许给了麻风病的酒坊主儿子单扁郎,孔武有力的杠子头余占鳌喜欢九儿。

杀掉了单家父子,九儿和余占鳌开始了一段不被乡民认可的爱情,并有了两个孩子。在酿酒师傅罗汉等人的帮助下,九儿逐渐从一个单纯的少女成长为干练的高粱酒坊女掌柜。

振兴了单家酒坊。余占鳌则带领兄弟们组成自己的武装力量,周旋于当地政府,土匪花脖子以及铁板会等多股势力之间。七七事变爆发,日军进占山东,打破了高密县往日的繁荣。

在民族大义面前,余占鳌和各方势力不计前嫌,停止争端,共同抗日。内忧外患之际,九儿带领队伍,将日本鬼子引到了高粱地。

点燃红高粱,与敌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生命在这片充满生命力的山东高密大地上撰写了爱与征服,野心和意志的传奇故事。

人物介绍:

1、九儿/戴九莲(周迅饰)

19岁的少女九儿单纯、善良、聪慧,但却被父亲卖给麻风病人当媳妇。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和磨难之后,九儿逐渐成长为个性鲜明的女子。

在与余占鳌的情感方面,她敢爱敢恨,不惧束缚,勇于冲破封建牢笼,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真爱。在保家卫国的关键时刻,她用自己的生命保卫了家园。

2、余占鳌(朱亚文饰)

孔武有力的杠子头余占鳌靠力气活生存,他深深爱着九儿,这个人物阳光、阳刚、爷们儿,霸气十足,身上充满了原始的生命力。

他从一个“吃杠子饭”的轿夫逐渐成长为“吃拤饼的”土匪首领。抗战爆发,在民族大义面前,余占鳌和县长朱豪三等各方势力不计前嫌,停止争端,共同抗日。

3、张俊杰(黄轩饰)

九儿的青梅竹马,却因为父母的影响与九儿“失之交臂”。他非常的善良,非常正义,在土匪、县官几方势力之间周旋,希望能够团结大家的力量,共同对抗侵略者。

4、淑贤(秦海璐饰)

淑贤是高密酿酒大户单氏家族的大嫂,一个守着贞节牌坊过日子的寡妇。九儿嫁入单家动摇了淑贤的地位,为了保住家产继承权,淑贤多次陷害九儿,却被九儿设计报复,险些受辱寻死。

同是苦命人的妯娌二人最终和解,共同撑起单家酿酒产业。而淑贤最终冲破封建枷锁,与单家酿酒师罗汉终成眷属。

5、朱豪三(于荣光饰)

行伍出身的铁腕强人朱豪三临危履职,出任高密县长,决意不择手段肃清当地匪患。他的形象是根据民国三十年代一个真实人物“曹梦九”改写的。

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县长,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大清官”,为百姓办了很多实事:剿匪、禁大烟等;同时他也因为固执和处事方法得罪了一些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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