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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有你花自开小说全文阅读

发布时间:2021-04-18 21:10:54

① “心若向阳花自开,人若向暖清风徐来”什么意思

就算再难过再伤心再后悔人最终都会向前看,把过去放下,就像花都是朝着太阳开放,都是自然本能的反应。

时光如白马过隙,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时常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在我们积极努力的状态下,如同芝麻开花般的节节高。日子才会蒸蒸日上,一天比一天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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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部剧,是一个人自导自演的戏,爱情,亲情,友情,自始至终陪着你到最后的只有自己的亲情,而自己的所有的伤害全部留给了自己不离不弃的家人,爱情很美好却总是拿承诺自欺其辱·所谓的不离不弃却又有多少人真的做到。

别做别人的配角,没有人会心疼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有些人错过了就不要念念不忘,错过了就算再怎么想要回到过去也没有了当初的纯真,有些人值得珍惜,因为一生中能遇到一个待你好的不容易。珍惜所需要珍惜的人,遗忘不值得的人。

② 三十篇唯美古风微小说,总有一个会虐哭你

她出生时因一双暗紫色的眼瞳被她的父母视为不详,转手将她卖给了他的父母。她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他的女仆。
他喜欢斗蛐蛐,她随着他陪着他,他父母严厉的指责她带坏了他,她只好一人默默承受。他不好学习,她为他读尽各书以求蒙混过关。他习武不成,她受尽磨难练就武功为其保驾护航。他厌恶她的紫瞳,她查尽各类古方只为把眼瞳变为黑色,因此无时无刻无不需要忍受针扎之苦。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会为了自己而如此付出,他从未对她有过一分和颜悦色,反而无时无刻不嘲讽她,不辱骂她....她为了他甘愿日此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当初初见之时,她蹲在墙角哭泣,他拿起手绢温柔的替她擦了脸。或许在他看来不过是如野草般不可入眼底,而在她的心中,那是她所有的阳光与温柔。
她曾经认为自己永远也不会离开他,可自从她听到他与朋友的对话时,她的心痛了。她听到他用不在意的语气说:“那个女的不过是我身边的佣人罢了,我呼之则来呼之则去,想赶也赶不走。你若是喜欢啊,那便同你手中的蛐蛐交换如何?”她手中的糕点如数的落在地上,眼泪止不住的向外倾诉自己的委屈:原来在你的心目中我竟会是如此不堪,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你竟然从未在意过我,竟还比不过一只蛐蛐来的重要。她习得武功,轻松逃过佣人的看管,离府远去…..
此后一日,两日….半月过后,他不曾见到过她,他寻了她数次,找了她数次,盼了她数次,皆不见的。他开始恍惚了,他突然的发现自己身边都是她的影子,与她嬉笑斗蛐蛐,看她被父母亲责罚,催促她完成私塾的作业,厌恶她曾经暗淡的眼眸.....他把弄着手上的蛐蛐却失去了平日般的兴致,看着她清秀的小字,读着她写过的例文,恍然觉得她正立在自己身边注视着自己….
又过几日,他在集市上看到那暗紫色的面具,他才发现曾经的她拥有一双暗紫色的眼瞳,可是后来却变成了黑色。他并没有在意过这些,也没有询问过原因。他翻看着面具,心想:她还会回来吗?他忧郁的看着漆黑的夜,看着零落的星:会的,她一定会的,她那么喜欢我!他买下那副面具,突然对自己的想法那般的自嘲:我又为何笃定她会回来,我曾不止一次的伤害她啊!
他感到心在痛,泛白的脸被面具遮挡住了。他想唤她的名字可是当他在记忆里不断翻寻时只知道自己从未问过她的名字,她就那么站在自己身边不需自己喊她就会过来。他蜷曲着身子:“你快回来吧,我,我想你了,很想,很想...”
天公不作美,开始泛起小雨,打湿了他的发,他的衣,他的心。雨,越落越大,他没有感觉,只是一动不动的蹲在那,口中喃喃自语。她一席素衣,踏过细雨,走到他面前:“你在做什么?”他猛然抬起头,望着她暗紫色的眸,直起身子,将她搂在怀中:“我在等你……

③ 心随若隐全文阅读

心随若隐,全文的阅读,你可以在网上查找一下,或者在电子书里面书上就能出来对应的文章

④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心若浮沉,浅笑安然。出自哪里

1、意思:如果你自己足够优秀,适合你的人,自然回来。内心深处如果足够充实,就可以微笑地坦然面对生活的起起伏伏。

2、出处:三毛《雨季不再来》

原句是∶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心若浮沉,浅笑安然。

3、白话:岁月足够美好。就在于他一定会流逝,没有办法挽留。春天的花、秋天的月亮、夏天的太阳、冬天的雪。如果你自己,像花一样盛开,清风一定会自己过来。自己的内心如果起起伏伏,就可以坦然微笑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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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故事

三毛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从台港横扫整个华人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⑤ 心若向阳花自开,人若向暖清风徐来什么意思

意思是指要相信人生没有过不去的沟沟壑壑,翻越大山虽是历尽艰险,但要知 道跨过去就会拥有一马平川;要坚信此刻的劳筋伤骨都是不久以后的闲适安逸,忍一时必会顺心如意。

我们是一群没有根基的正在向上奔跑的雏鸟。停留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年龄段,人生才开始,整个人都属于爆发的状态,随着学校的变动而变动,未曾见过如此不镇定的自己,想到了自己那漫不经心被懒惰消耗掉的日子。

当所有的计划都对不上号时,一会又让人充满了落破感。转了一圈原本以为绕出了地平线,原来生活并不是想象,没有想到我是渺小的一物,没有想绕出了一圈还在原地未动。世界原来那么大,我却带着好奇心想去看看,现在就有所体会寸步难行的小波折。

⑥ 心若暖,花自开.浅眸相遇,执手不离什么意思

互相对对方心有爱意,缘分到了,自然会在一起

⑦ 谁有这部短篇小说全文

初恋 邓洪卫

秦皮从30岁开始,好上了酒。一喝即醉,醉了爱说事儿。说什么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谁说?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你过来一下。秦皮说。女人知道他又要说事儿了。女人就倒了一杯水,坐在床边。秦皮抓住女人的手,说,叶儿呀——
目光里柔情似酒,醇厚。
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小学五年级吧。我要到县里参加少儿故事比赛。先在班上讲,又在全校讲。老师同学们都说好,我的心里甜呀,得意呀。我总是第一个到校的。我是班长,我要开教室的门。可那天早上,我一进校门,就见你站在教室的门口,你穿着一件蓝花上衣,是不是?你眨着小黑眼睛,说,你的故事讲得好呀,要是讲话的速度再慢一点就更好啦。我想了想,真是有点快了呢。我就调整了语速。结果到县里一讲,第一名,第一名啊!
女人说,喝水。秦皮就咕咚喝了一口水。喝了水,清了清嗓子,秦皮接着说。每说完一段,总要握着女人的手,摇。情真意切。
秦皮40岁,仍然爱喝酒。喝了醉,醉了爱说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秦皮说,记不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到校园后面的响水河堤上散步。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好久。我说我没考好,你说你也没考好,作文还跑了题。你骗我呀。你的作文根本没跑题,得了个满分,还登在省报上做范文。跑题的作文能得满分吗?嗯?我们互相宽心,宽着宽着,我们的眼神就有点飘忽忽的。我们就拥抱了,我们就接吻了。我到现在也分不清是你先动的手,还是我先动的口。总之,我们都觉得语言是多么苍白无力,动作才最真实有效。那是我的初吻哪。麻麻的,咸咸的,多复杂的感觉呀。是这感觉不?叶儿。
对呀,麻麻的,咸咸的。女人说。
那咱们学着吻一个。秦皮着脸凑过来。女人有些犹豫,但还是闭着眼迎上去。他*的,找不着当初的感觉了。秦皮拍着脸,怅然若失,掉头睡去。
秦皮50岁,越发爱喝酒,三天两头地,喝了酒醉握着女人的手,说风花雪月的事儿。
叶儿呀,你后来怎么就做了一个护士呢?而且还分在一个乡医院。那天晚上,我去看你,正好该你值班。真是个小医院,一晚上没一个病人。值班室也不大,一张帘子隔开来,外面是桌子,里面支一张小木床。我们先是在外面说话。后半夜,有些冷,你就坐上了床,盖了被。你让我坐在外面,有病人喊一声。我坐了一会儿,撩起帘子,钻进被窝儿。被子小,冷风透着缝隙往里钻。我们就抱在了一起。后来,我松了手,我解你的纽扣儿,你拉我的手,不让我解。我甩开你的手,解!就解了。解开了,就成了一团火了。多旺的火呀,我快要熔化了呀……你说巧不巧,我们的事刚完,就有病人了。外面的门就被捶得咚咚响。你赶紧穿衣服。看完病回来,我们都乐坏了。原来,你从上到下,都穿着我的衣服。你说好玩不好玩?你说呀。好玩,女人挤着笑容说。
秦皮60岁了,仍然是酒不离口,醉眼迷蒙地对女人说事儿。女人真是好性子,仰着菊花状皱皱的脸儿,听。
有人对女人说,老醉鬼瞎绕绕,别睬他。
女人就笑,他高兴说,我也高兴听呢!
这一天,秦皮又跟一伙老朋友在外面耍闹。中午,聚在小酒馆喝酒。还没喝几杯,有人慌张张地来了,叫,秦皮,快回家,你女人喝醉了,躺在院子里,吐了一地。
秦皮扔了酒杯,跑到家里。女人已经被人扶在自家床上。歪着脖子,神志不清。
女人一把抓住秦皮的手臂,摇。
女人说,阿毛哇,你爱打架,成绩又最差,老师和同学都避着你,只有我喜欢你,跟你在一起玩。我考上了省城师范,家里没钱哪,东拼西凑5000块钱,送我上了学。你什么也没考上,你就到省城打工,挣的钱你舍不得花,给我买书,买衣服,买化妆品。我想好了,一毕业,就跟你结婚。可是,毕业后,你却瞒着我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并且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你说你配不上我,希望我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真心对我好的。我后来就找了秦皮。
女人摇着秦皮的手,说,阿毛哇,秦皮是个好人哪,对我也不错。可是他有一个毛病,爱喝酒。喝就喝呗,一喝就醉。醉就醉呗,可他爱说事儿。说就说呗,可尽说他以前的风花雪月事儿。他把我当做他以前的恋人了呀。我每次强作笑容,心都要碎了,碎了哇。30年了,他讲了上百次,我只好耐着性子听,我怕他不高兴啊。今天,他又出去喝酒了,一会儿回来,还得讲那些酸事儿,我真想拿胶布把他嘴粘上,粘上!
女人说,阿毛,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呀,为什么呀?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苦呀。呜呜。
秦皮木木地坐着,任女人的手在他的手臂上,一下下地击打。
秦皮的眼里汪着泪,秦皮说,小苏哇!
60岁的秦皮戒酒了,这是谁也没想到的事。
每到黄昏,小街上会出现一对老人相拥的身影。
有人喊,秦皮,喝酒。秦皮转身微笑,说,谢了。
那人又喊,这老东西,老了老了还浪漫了。
秦皮说,我们在恋爱呢。恋爱,你懂吗?

⑧ 求!!!郁雨君的小说 (全文) 如果有的请给我发过来

有个小姑娘叫欧阳小鸟,名字听起来超级幼稚哟。可谁叫她爸爸叫欧阳仙鹤呢。

因为她爷爷是个养生专家,所以就给爸爸起了个延年益寿的名字。不过,连小鸟的妈妈都叫杜鹃,所以表哥小天说,小鸟家可以直接改名叫“鸟巢”了。

不过,本质上小天也应该是只鸟,因为他全名叫张天飞翔。

小天不喜欢在球场折腾,却喜欢泡图书馆,一有空就飞奔去图书馆看书,在男生中显得特立独行。

小鸟同学十一岁了,可是个子小小的,喜欢穿背带裤,貌似上厕所有一点点不方便。不过自从有了连体裤以后,背带裤这点不方便就算不了什么了,对吧?

小鸟同学超级喜欢动漫,最哈《偶像宣言》、《彩云国物语》、《爱丽丝学园》等等一大串。她喜欢作品的标准,一是有恋爱的,二是有魔法的。

知道了吧?小鸟是个标准小花痴,热爱帅锅(小天说女生要有点矜持,就算热爱,也要说成是欣赏)不过三分钟热度,偶像基本一周换一次。

小鸟的外号有一串,小小鸟、包租婆、鬈毛狗、小屁孩、二年级小朋友,等等等等。(555,人家都五年级了,还被认为很萌。小天幸灾乐祸解释给她听:“萌不等于可爱哦,萌直接等于幼稚无知加弱智!”萌小鸟暗暗下决心向小天看齐,多泡图书馆,少看动漫书,争取早日成为知性美少女一枚!)

小鸟同学现在进行时的偶像是新来的音乐老师安笛。

安笛老师身材颀长,脖子颀长,还穿着长及脚踝的灰色长裙。第一节课,她说要送给大家一个见面礼。银笛一闪,一曲《绿袖子》幽幽地从她唇边飘出,嘴角两粒小酒窝露珠一样滚来滚去。

小鸟看得目不转睛。我要是能成为像安笛老师那样美丽和优雅的女孩,肯定会让其他女生们羡慕得口水成河吧?

一曲吹罢,安笛老师放下长笛对大家说:“老师想调查一下,你们都会什么乐器。”

结果,小鸟班级里真是藏龙卧虎啊!会拉小提琴的有五六个,弹钢琴的随手一抓一大把。

何笑和小鸟一样,是“小个女生同盟”成员。她俩同坐第一排。

何笑很沉静地说:“我会的乐器比较大只。我会拉大提琴,偶像是马友友。”

小鸟的同桌马上惊呼:“好帅哦!”

“那么你呢,王今?”安笛老师开始点名了。

“呃?”王今一缩脖子。

小鸟横了他一眼:“哈哈,你没戏吧?”

王今喜欢和小鸟斗嘴:“小鸟的爸爸叫仙鹤,小鸟的爷爷叫永寿,小鸟的女儿叫小小鸟,小鸟的孙女叫小小小鸟!”

小鸟回敬他:“王今的爸爸叫王昨(天),王今的爷爷叫王前(天),王今的儿子叫王后(天),王今的孙子叫王大后(天)!”

“我会……古筝。”话音刚落,王今脖子立刻恢复原位。

“男生弹古筝?很酷啊!”安笛老师赞叹了一句,转头又问小鸟,“欧阳小鸟呢?”

小鸟环顾四周,班级里同学没一个不会乐器的,她成了孤鸟一只。

“我会一样天生的乐器!”她张口就来,开始吹口哨!

小鸟嘟起嘴巴,呼呼呼,咴咴咴,课堂气氛冷得一塌糊涂。

小鸟不听到掌声不罢休,偏偏她又是牙缝女,用力过度,咴咴咴被变调成嘘嘘嘘。

果然,同学反应强烈,接二连三举手,请求安笛老师放他们出去一下。原来, 同学们都忍不住要去厕所嘘嘘啦!

王今是第一个冲出去的,回头对小鸟竖起大拇指:“算你狠,本王今天宣布小鸟是最雷小天后!”

Oh,My GAGA!被封为最雷小天后的小鸟痛定思痛,下决心一定要成为小鸟乐手。

回去一说想学乐器,先说弹钢琴,妈妈反对。小鸟手指太短,盖不住几个琴键。

再说拉小提琴,爸爸反对。小鸟会变歪脖子的。

然后,妈妈说拉大提琴,小鸟自己不乐意了。看看何笑,都被这种大只乐器压迫得有多矮小了!

偶像的榜样作用是现成的。最后小鸟决定像安笛一样,做一个优雅的长笛女生。

欧阳仙鹤先生马上给小鸟报了长笛班。小鸟一边学长笛一边开始留长发,这是配套的。

一个周末,小鸟在家拼命练长笛。小鸟的头发长起来像韭菜一样快,她必须赶在头发飘飘前,吹出和安笛老师一样水准的《绿袖子》。小鸟吹长笛,声音像拉不完的木锯子,好涩好尖。邻居们受不了折磨,纷纷敲门,打电话,跺地板,抗议“噪音污染”。

小鸟很淡定,一律置之不理,继续发出杀猪一样难听的声音。

欧阳仙鹤先生恳请邻居们稍稍忍耐,他马上奉上最密实的耳塞,说罢赶紧冒雨开车出去采购耳塞。

回来的路上,雨停了。等红灯的间歇,仙鹤先生探出车窗。哇,一道特别漂亮的彩虹!让小鸟看看阳光穿透水汽折射出来的光线有多美吧!这么想着,他拿起手机一阵狂拍。

口干舌燥的小鸟中场休息,喝了一杯爸爸泡的冰橘茶,又被爸爸拉到电脑前看他拍回来的漂亮彩虹。

小鸟惊叹了:“喔,和书上画得不一样啊!虽然也是红色排在最外圈,可画出来的颜色看起来好傻。真正的彩虹,看起来颜色明明是融合在一起的,不过每一种还是能分得清。喔,就是那样神奇的美丽!”

“那就试着吹出彩虹一样的感觉吧。”仙鹤先生说,“别怕,分开来是一个个音符,融合在一起就是动听的曲子了。”

小鸟有感觉了,果真吹出了几个像样的音符。她欢呼着搂住仙鹤先生的脸啃了一口,顺便还给了他一个新的冠名:“谢谢,彩虹爸爸!”

“今天就到这儿?”彩虹爸爸笑得也像彩虹一样好看啦。

“不行,我要继续攀登高峰!”小鸟说完,一鼓作气挑战高音。

可惜一到高音,还是像癞皮蛇一样软趴趴地趴下了。小鸟不泄气,发起一次次冲击。

妈妈杜鹃被小鸟飙不上去的高音弄得头疼兼牙疼,赶紧打电话搬救兵:“小天,你还是快来教小鸟跳太空舞吧。”

妈妈想,安笛和她的长笛作为小鸟的偶像已经快一个月了,离过气已经不远了。小天的“月球漫步舞”全校无敌,花心小鸟看了应该会变心吧?

小天飞车(自行车)赶到,小鸟正吹得脸红脖子粗,那段细脖子像烧火棍。

她气喘吁吁又得意洋洋:“小天,等着瞧,今天我会吹出一道彩虹来!”

小天翻翻眼皮:“有牛在天上飞,有人在地下吹。”

小鸟转过身,屁股背对小天,装作不在乎,可是明显受到了影响,吹出的音符开始乱窜。

小鸟吹出一串“啵啵啵”。

小天说:“吐口水啦!”

小鸟大叫:“人家明明是小桥流水!”

小鸟吹出一串“噗噗噗”。

小天说:“小鸟在放屁!”

小鸟大叫:“人家明明在挥舞《绿袖子》嘛。”

“你打击不了我!”小鸟很受伤,高音越发颤巍巍像在走钢丝。

小天发抖了,脚底不自觉跟着滑出了“太空步”。

小鸟转身,破涕为笑:“还是我吹得棒吧?看你,都忍不住给我伴舞啦!”

“那是因为我听得全身战栗。”小天命令道,“给我来段音乐,迈克·杰克逊的《Thriller》。哦,忘记你是英文小菜鸟了,就是那首《战栗》啦!”

“啊,你要跳完整的月球漫步舞啦?”机会难得,小鸟乖乖放下长笛,赶紧找音乐碟片。

家庭聚会时,长辈们鼓动小天来一段舞蹈。

小天就把脸绷得紧紧的:“我不是你们豢养的小猴子!”

小天爸爸大吼:“你不是我养的吗?还不快给长辈们跳个舞!”

小天摇摇头:“莎士比亚说:‘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说罢,捧着本厚书,一跳跳老远去了。

那边,彩虹爸爸已经帮小鸟在电脑里找到了《战栗》。音乐声一起,仿佛一道强电流从小天头顶直通脚底。他一心想要震倒小鸟,所以使出浑身解数,跳到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仿佛都可以拆卸一般。

哐当,长笛落地。小鸟当场被小天的舞步彻底帅呆,不顾一切大叫:“教我教我吧!”

小鸟先学滑步。她一边蹭脚底板,一边美滋滋想象着史上第一太空舞女生横空出世的模样:当她像月球漫步一样滑进教室,正在弹着古筝的王今,啪啪啪,琴弦一根根应声而断!

啪!想入非非的小鸟一不留神,摔趴在地。

《战栗》正好结束,下一首歌曲响起,正是S.H.E唱的那首《不想长大》。

急促的小提琴音响起,小鸟趴在那里大叫:“小提琴!”

小天眼睛发亮,大叫:“莫扎特!”

花心的小鸟又被花哨的小提琴前奏弄得怦然心动:“这小提琴,太帅啦!”

小天没再说话。他的耳朵里早已过滤掉那些花哨的小提琴,一下听出原始版本是莫扎特的《g小调交响曲》。到底是第几交响曲呢?小天想不出来,转身就跑。

“你去哪里?”小鸟拉住他。

“我要去图书馆查一下音乐辞典。”

“你不可以网络吗?多省力啊!”

小天轻蔑地说:“老是网络不看书,会变白痴的!”

小鸟不想变白痴:“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小鸟啪嗒啪嗒跟着小天来到图书馆。这是市里最老的一家图书馆,灰色外墙斑斑驳驳。进了大门,迎面好大一池古老荷花。馆里的主楼才四层而已,木地板咯吱作响。

小天要小鸟保证踮着脚轻轻走路。他知道小鸟喜欢飞来飞去,不会有坐下来看书的时候。

可是小天好喜欢这里,更喜欢那一池荷花。不过,他喜欢叶子多过荷花。

夏天的荷叶像刚出版的新书,有釉子一样的光泽。到了秋天,叶子变成黄褐色,就像有年头的老书了。密密匝匝的荷叶绵延不绝,风吹过处,哗啦哗啦,好像成千上万本书一起被翻阅的声音,好悦耳,好壮观!

小天一头扎进图书馆的那几排辞书书架里,在那里一个劲翻呀找呀。

辞书的封面都清汤寡水的,小鸟连翻一下的欲望都没有。

她把手插在背带裤袋袋里,在一旁嘀咕:“知道是第几号交响曲又有什么用呢?还是《不想长大》这个名字好,比那个莫扎特的什么《g小调交响曲》好听多啦!要是叫那个什么交响曲的名字,早把我吓跑了,那么帅呆的小提琴我就没机会听到了。”

小鸟是个不折不扣的标题党。小天不理她,自己抱了一大堆厚辞典出来。小鸟一闻旧书的味道就开始打喷嚏。

“啊——嚏!”小鸟揉揉鼻子,“嗯,本小鸟轻微式喷嚏。这本《外国音乐词典》还小呢,还有一点点奶香味。”

“啊啊啊啊——嚏!”小鸟嘴巴大到可以塞进去一个拳头,“本小鸟爆破式喷嚏。这本《爱乐手册》是个老老老人啦。给它申请长寿纪录,怎么样?”

“啊嚏啊嚏啊嚏啊嚏……”小鸟头捣个不停,“本小鸟磕头虫式喷嚏。这本《莫扎特总谱》不会和辣妹同龄吧?”

小鸟真是强,居然用喷嚏强度去推断书的年头。

小天听得头都昏了,赶紧推着她叫道:“自己找书看去吧!”

“我只看得进比我牙缝还薄的书耶。”小鸟一咧嘴,扮个鬼脸。

“你去报刊阅览室,快去!”小天又赶紧把她推向门口。

小鸟晃到报刊阅览室,很快找到一种有趣的消遣。

报刊阅览室里好多老爷爷老奶奶在看报纸。老人一看东西就容易犯困。小鸟对面的老爷爷,看看报纸打打瞌睡,打打瞌睡再看看报纸。

小鸟掐着手表开始统计,老爷爷打瞌睡的频率是大约四分钟一次。差不多到了四分十秒的时候,口水开始流下来。小鸟屏住呼吸等着,每次眼看口水要掉到报纸上的前一秒,猛然大喝一声把他喊醒。老爷爷神速地把口水缩回去。

小鸟回去拉来小天:“看我做个有趣的实验!”

小天坐在那里一边翻报纸,一边看了一会老爷爷的瞌睡实验,然后说小鸟真是超级无聊。

小鸟委屈极了:“我辛辛苦苦从口水下抢救报纸,不值得表扬啊?”

老是流口水又老是被叫醒的老爷爷倒不生气,还管小鸟叫小闹铃。小鸟很满意这个绰号。把老爷爷手上的那张报纸借过来,从第一版看到了最后一版。看着看着,她脑袋里突然又闪出了一个灵感的小火花。

回到图书阅览室,正在那里翻查《爱乐手册》的小天又被小鸟打断了:“借你的手机拍下照。”

小天让她等会。

小鸟说:“不能等,必须争分夺秒拍下来!”说着,抓了他的手机就跑。

小天追到外边。

小鸟跳着脚叫:“你看你看,小兔子的耳朵不见了!”

原来,小鸟摘了一片荷叶装水,在正对着荷花池的图书馆外墙上画了一幅画。 小天一看,最大最清楚的是中间的一只大萝卜。

小鸟一边用手机咔嚓咔嚓拍,一边得意地说:“这幅图叫《把你的萝卜交出来》,灵感来自从老爷爷口水下抢救出来的报纸。”

在那张报纸最后一版的角落里,小鸟看到一则笑话:“有只小狼只吃素菜,爸爸妈妈很担心。天底下哪有不吃肉的狼啊!有一天看到小狼追赶兔子,爸爸妈妈大喜,小狼终于开窍了开窍了!没想到,小狼的狼爪子抓着兔子,急吼吼叫:‘把你手里的胡萝卜交出来!’”

小鸟一个劲地嘱咐小天:“我以后是要当周游世界的涂鸦艺术家的!记住,这是我的处女作。照片不许删掉,千万保存好!以后拍卖会上拍出一千万也不一定噢。”

小天还没找到是第几号交响曲,所以想让小鸟多安定一会。他知道,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到小鸟可以看的书。

小鸟一怕看厚书,二怕看旧书(她一闻到旧书的味道就要打喷嚏)。给小鸟选的书,一定要让小鸟觉得好玩才行。注意,小鸟不喜欢封面是粉粉的,但也不要黑黑灰灰的书。小鸟也不喜欢主人公是公主的童话,还有那些一脸严肃的书。

两个人在一排排书架里找啊找。要薄薄的还要很少被人翻过的书,要找封面不是粉粉的也不是黑黑灰灰的书,要找主人公不是公主的书,要找看起来不严肃的书。

好不容易找到一本薄薄的绿册子,是旧版的安徒生童话《夜莺》。

小鸟摇头:“太厚!”

小天很无奈:“那你到底要多薄的书?”

“很薄很薄很薄!”小鸟手指比划来比划去,最后放到嘴唇上,“嗯,和我的牙缝差不多就可以,最好是可以塞进牙缝那么薄。”

“哼,那还叫书吗?”小天不屑地说。

他到图书馆看书,就是喜欢看厚书,越厚越有感觉!

好不容易又找到一本,一看书名,是《最好吃的川菜菜谱》。

小鸟鼻子一嗅,连忙丢开:“起码有三十个人看过了,还有口水味道。呃,我要吐了!”

“那你自己找去吧!”小天甩甩手,走了。

小鸟在书架间转来转去,很快转到了一个死角里。放在死角里的书,看的人肯定少,就不会有恶心的味道了。小鸟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眼睛上下左右地跳来跳去。

哇,那本看上去不错!小鸟抽出来一看,是《粉红色的恐龙》,很漂亮很新,厚度和牙缝差不多。小鸟一打开,看到是注音的,马上又塞回去了。小鸟个子小,常被人嘲笑像两年级小朋友。她好恼,连着一并恼恨幼稚的注音书。

她苦恼地蹲下来。这么大的图书馆,难道就没有一本小鸟可以看的很薄的很新的很好玩的并且也不幼稚的书吗?

就这么蹲,鬼使神差般,她看到了最下边一层中间,露出一本小书的一角,发出亮银的色泽。小鸟把书轻轻抽了出来。嗯,这大概是图书馆里最薄,也是唯一可能插进她牙缝的书了。那本书也很新,看起来没人翻过。小鸟再用鼻子闻了闻,更加肯定了这个感觉。

扫了一眼书名,是《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

小鸟马上精神大振!她从小到大读过的那些教科书,没有一本肯听她的话!

小鸟激动得牙齿咯咯发抖。哇,自己找到一本绝世武功秘诀啦!有了它,最雷人小天后可以变成万人迷长笛皇后都说不定喔。

⑨ 心若芬芳花自开的意思

曾经,有一个人为了得到美丽的蝴蝶,便买来一双跑鞋、一只网子。 穿上运动鞋,追逐奔跑了很久,终于在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中抓到几只。 可是蝴蝶在网子里恐惧挣扎,丝毫没有美丽可言。 一有机会,蝴蝶就会飞走。 这就叫 “ 追求 ”。

⑩ 六花禁爱最新章节第61章全文阅读

第六十一章

记得

那日她从云端之上下来,身上红衣艳色,似是刚刚染上去的,微带着湿意,裙摆之下更有着血红的水滴规律滑落。绝色之态,举世无双,脸色却泛着异样的苍白,似是琉璃,一碰即碎。

落地缓行,步步生莲,及地的长衫也在平地之上,划下一道艳红的痕迹。

“珞儿”她柔声轻唤,分明是宠溺的语调,却夹着丝丝的隐痛,似是不能呼吸。

她很想扑过去,溺在她的怀里,像往常一样使劲噌噌。但是那股刺鼻的血腥,却令她却步。她讨厌这个气味,一直都是。

不单是本性,更会让她想起,那天那个笑得一脸的阴森,把剑挥入她的身体,扬言要取出她的心脏的男子。也是这般全身都染着她流下的血。

所以她停住了脚步,只敢怕怕的躲在哥的后面,盯着她染血的红衣。

她欲接住她的手,停在空中,良久——才缓缓的收回。软下声,近乎哀求的对她说“珞儿,别怕……我是娘!”

她不相信,不敢出来,只是怕她身上的气味。直到哥再三的保证,她才敢踏出步子。却还是怕的。

她的手冷得如冰柱,细细的划过她的脸,眼里莹莹的闪着水色。

看了良久,才哽咽着开口问“伤口……还痛吗?”

她摇头,眼睛却仍是盯着她的衣服,只想躲开那刺鼻的味道。

她却抓得分外紧,甚至很用力的抱着她的身子,像是要把她藏进心窝里。

“珞儿,对不起……是娘不好!娘害了你!”

“珞儿,原谅娘,以后没有人再敢伤你!”

“珞儿,我……不是一个好母亲!”

“珞儿,这全都是娘造的孽,都是娘……可为何……要罚在你身上?”

“珞儿,娘不会……不会让你继续受苦的!”

她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的说着,抱着她的身子紧到痛,却怎么都不放开。声音一声比一声低沉,直到最后,哽咽得挤不出声音。

隐隐觉得背上湿了一片。

那以后,她就极少再看到娘,直到那一天……

她拿走了她的剑,把她定身在阵法之中。

摸着她的头,眼里似是蒙着雾,语气像是在问她,又像在问自己:“珞儿,为何你要生在神族……为何你要找到这把剑?娘……只想你们平平安安,娘只是……想做个好母亲!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么逼我?”

她边说,边流着泪,那眼里分明是有着恨的,却又被其它什么东西,生生的压下了去。两条眉更是苦苦的纠缠在一起。

望了她许久许久,突然似是豁出一切的厉声道:“珞儿,你放心,管她什么神职,管她什么天命,娘非要为你扭了这个乾坤!”

她突然大笑起来,笑得疯狂,笑得癫痴,笑得泪流满面。宛如整个世界都是她那凄楚的笑声,明明是笑,却痛如心扉。

那笑声,震得连她都禁不住心口直颤,一时间疼痛传遍全身,地上的法阵,发出耀眼的光芒,整个把她吞噬了进去。似是全身的血液都被抽离,痛得她支撑不住,倒地哀求。

她喊着娘,要求她住手,珞儿很痛,真的很痛。

但她却不回答,光影交错间,看到她那张早已经眼泪横纵的脸,那眼神沉重得似是没有生息,只有无边的痛苦。似比她更要痛上百倍千倍。

周围的光芒慢慢淡去,那抽离的东西,被强行压制在心口的某一处,严严实实。她再也支撑不住,无力陷入昏睡。

合上眼的那一刻,尤记得娘好像也摊倒在地,脸色苍白得无一丝血丝。却是带着笑的,做为一个母亲宽心、欣慰的笑容。

却是只有一瞬,倾刻间又被那压仰的恨意笼罩,转头看向朗朗乾坤,似是不甘的低喃出声。

“殷怀单,我真想看看你的心到底是什么颜色?”

那是她听到她的最后的声音。

如今……

那日云端之上,同样红衣身影,同样绝世容颜,那明明就是……就是……

“她不是!”自然知道她在想什么,渺轩抓住她的手,一字一句打断她所有的希望“当日娘封印你的时候,就已经……你当是最清楚的。”

“我知道……我知道……”骆双低下头,咬着下唇,却仍止不住全身颤抖。她都明白,娘不可再复活,神死,便是神形俱灭,不能再复生。所以那人定不是她“可是……可是,那天……那天,我怕她……她为了我,上青云,不惜染上满手血腥。可是我却怕她……我怕她!”她至今都记得她收回空荡荡双手时的表情,似是已经痛到了极至,却找不到出口。

“她是我娘……是我娘!为了我宁愿背复上骂名,也要护我周全;宁愿牺牲性命,也要我过得平安的娘!”她怎么可以怕她,怎么可以不认她?

“当时,你才十岁!”他揽她入怀,轻拭着她脸上的泪痕。那天娘从青云回来,身上全是血,莫说她向来厌恶血腥,就算只是个普通孩子,看到也会害怕的。

“这不是你的错,不是!”这件事,她记到现在,悔到现在?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想要追上去吗?明知道那个绝对不是可能是娘,却还是想追过去。

骆双再也忍不住眼水诀堤,死死抓着身前人的衣衫,呜咽出声。

长叹一声,渺轩回抱着她,轻顺着她的发丝,知道她现在需要的是发泄,发泄她这一千年来的悔意。她忍到现在已经是极限,正因为她懂,所以她没有持意要追上去,所以她忍到现在,所以……才更残酷。那都已经是过去,无论她再怎么后悔,娘始终是回不来的。

当日她顽皮带着炎凤悄悄溜出神山,结果却被当时青云掌门发现,只为一句“食之血肉,得之神力”的谣言,竟出手伤一个才十岁的小孩。

当时若不是他及时找到奄奄一息的璎珞,若不是她无意之中唤出天剑,只怕她早已经成了那句谣言下的牺牲品。而这也是一切伤痛的开始。

天剑早已经有主,那便是她。如果可以选择,她到宁愿只是个普通人。

怀里的声响渐渐缓了下来,呼吸也开始平缓了,想是她终于平静下来,睡着了。

倾身想扶她躺下

“哥……”

“嗯!”停下手间的动作。

“我讨厌那把剑!”

“……我知道”

“哥,那个不是娘……”

“你明白就好!”

“哥……”

“嗯?”

“我……就只有你了!”

“……”

良久!

“我也是”

突来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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