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个穿越埃及的小说,女主角去埃及旅游结果陷入沙中,进入一个挂着自己画像的地方然后穿越了
陈飞的法老王之咒。好像太监了好久
② 类似于日后再说的小说
呃(⊙o⊙)…一楼的再说什么呢
还是我给你推荐一下吧
以来自远方之名
异世生存宝典
blood*blood
蛋生
不要,我是你祖宗
林小乐在异世
(其中有几本是飘到异星球的,不过我都看过,好看才向你推荐的)
③ 想要找两篇古言 以前在小说阅读网看的 现在找不到了 两篇印象都很模糊 希望大神知道qwq
古代:《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跨过千年来爱你》《终难忘》这是三部曲,不同的身份,同一个灵魂。《寻找前世之旅》《薄荷荼靡梨花白》《凤囚凰》《醉玲珑》《昭然天下》《我的皇后》《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梦落繁花——蓝雪》《多多益善》《木槿花西月锦绣》《独步天下》《第一皇妃》《孤芳不自赏》《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梦回大清》《花容天下》《十里红莲涟酒》《宫斗青蔷天》《绾青丝》《红颜乱》《帝王业》《丹青渲》《宫阙》《芙殇》《且试天下》《独步天下》《妃子笑》《香初上舞》《冷宫》《宫斗》《寂寞空庭春欲晚》《颜夕》《玉碎》《孤芳不自赏》《十里红妆》《 蔓蔓青藤》《木槿花西月锦绣》《潇然梦》《兰陵缭乱》《兰陵王妃》 穿越:
《穿越之爆笑刺客联盟》、《谁说穿越好》、《清空万里》、《穿越之天雷一部》、《幽期不负言》、《烧错坟,遇到鬼》这篇记得找番外来看!!《多多益善之穿越版》《多多益善之完全古代版》、《穿越不是电视剧》《穿越之老子要嫁人》、《穿越之武林怪传》、《美食江湖不思仪》、《穿越与反穿越》、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跨过千年来爱你》《终难忘》这是三部曲,不同的身份,同一个灵魂。
《满朝文武爱上我》、《歌尽桃花》、《皇家幼儿园》、《午门囧事》、
古代:
《纷纷落在晨色里》、《无心神医》、《除了我你还能爱谁》《冷宫太子妃》、《极品店小二》、《天涯行歌》、
七夜雪 女主会武功~超级好看的书~
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 女主特工穿越过去的~很强~
红颜乱~一直很喜欢的书~当时就是看完红颜乱才看的且试天下和兰因壁月
独步天下 类似
孤芳不自赏 女主帮助男主赢得天下~
如是天下 和且是很像的~
醉玲珑 也是类似的书~
我不喜欢白痴女主,这些是我看的类似《且试》的书:
《帝王妻》
《白衣传》(完) 作者 瞑色
《何凤来栖》(完结) 作者 凤来栖
《娘子且慢》(完 番外) 作者 月黑风高
《牵情》作者Jassica
《独钓寒江雪》作者 龙庭江雪
《红颜乱完结》
《江山笑 》 作者 紫晓
《蔓蔓青萝》
《如是天下》(完结) 这本是最像且试的~~
《我爱由我不由天》
《月沉吟》
《玥影横斜》
《且珍行》猪女男扮女装,是个神医,男主是本人最喜欢的,超腹黑~~
类似《且试天下》中女主角白风夕性格潇洒,随意,会武功的文章
1。《天涯行歌》——无端年华 (已完结)
老泽静静看着行歌,缓缓轻笑,“不想呆在这了?想从此浪迹天涯了吧?好!我助你!”
六年后,行歌终于断定―――――上当了!
六年间
老泽说游侠要精于武艺,行歌冬练三寒,夏练三伏。同时帮醉东风扫平三教九流
老泽说游侠要精通音律歌舞,行歌……同时在醉东风担当乐师、舞童
老泽说游侠也要吃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行歌……同时在醉东风作账房
老泽说游侠孤身一人,要会照顾自己,行歌……,是醉东风二厨
老泽说游侠要渊博,行歌……结果临州都知道醉东风有本活史典
老泽说游侠还要……
如意一边点银票一边说:“泽郎!这小歌儿真是神人,什么都成啊!”
阿达一边品着美食一边说:“泽公子,我这手艺可算后继有人,小歌儿真是青胜于蓝啊!”
阿公阿婆相续作古,临走前都拉着老泽的手:“泽公子,小小姐多亏你调教得如此出众,我们也能向靖少爷交待了……”
行歌怒道:“老狐狸!!!六年前你欺我年幼,居然用《天涯行》引诱我……白干六年!我是要当游侠,不是要当醉东风的头牌!!!”
——要看女主如何潇洒游戏人间的,要看真情真爱又不虐心的,要看轻快逗乐又不小白的,来,看这里,看这里~~ 女主个性洒脱不羁,喜爱调笑美人,琴棋书画绝世武功无一不精,志在浪迹天涯当游侠,场面可能不及《且试天下》宏大,剧情可能不及其脱俗,但也颇有一番趣味,女主之于白风夕的潇洒,也是有几分相似的。总之是值得费心一看的文文哦!
1.宸宫
讲的一个被情人背叛的人重生,到了情人的儿子做皇帝这一代,她开始复仇
结果与情人的儿子相恋,也成为了皇后(结尾很含蓄但令人回味无穷)好看啊~
着实是与众不同的穿越小说。
2.大宫-雏菊曲
女主的娘被皇帝和她爹喜欢,在她父母死后,皇帝把她接入宫中抚养,待她如父,被很多皇子喜欢上,女主很有心计,在宫中布好了自己的网。结果后来几经变故,她成为了皇帝的妃子,凭着宠爱与心计,她当上了皇后,利用自己女人的资本和手段压下皇子的不满,改圣旨,让幼子继位,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垂帘太后。很好看,女主是我喜欢的类型,可她抛弃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权力失去了很多,我哭了好久,是很能打动人的悲剧。
3.我的后半生
女主是王爷的王妃,因王爷反叛她成了寡妇,可皇上爱她,对她宠爱至极,最后她成为皇后,幸福的过了后半生。简直就是成人版的童话啊,看得我享受的不得了,如此痴情至极的男主,前所未有前所未有啊。
4.且试天下
女主先是游戏江湖,武功造诣登峰造极,与男主在江湖上相识十多年。最后却发现女主是文武双全的公主,男主是另一国早己定下的下任王。公主继位成女王,在经历争夺天下时,男主突然发现江山不及女主的万分之一,最终将江山拱手让人,与女主成为了神仙眷侣。情之深,扣人心弦,很好看,我看了一下就入迷了。
5.帝王业
女主是宰相之女,本与皇子青梅竹马,却嫁为将军夫人,与将军相爱,也助将军成就帝王大业。女主真的很坚强勇敢,聪明又美貌。真的是不可多得令人喜爱至极的女子,不看可惜啊~~
6.鸾: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
文中的康熙真是我看了那么多书中最痴情的了,他爱女主终生不悔,宠之极爱之切,女主穿越成了他的苏麻姑姑,但很年轻,终生不老,作者文笔很柔和,感情很细腻,好书!
7.帝王妻
女主在姐姐死后成为了姐夫的妻子,最初嫁人的缘由就是查明姐姐死的真相,报仇血恨,最终与她的夫君相爱,很搞笑,女主不羁却不放荡,到了后面男主宠的女主让我鸡皮疙瘩直起(肉麻啊~)不过真的很温馨,喜欢这文的结局啊,花好月圆。
8.妍惑
女主是人与狐的结晶,父母都死去,但她有亲人宠爱,成为公主,也被誉为天下第一美人,她心狠手辣,却与太子生命相连,还有第二男主也是爱她至深,他们有前世今生的桥段却不俗套。女主对两个都有情,她终身未嫁,男二也终身未娶,太子成了皇帝,却终身未立后。怎么说这本书呢?很特别,文笔很好的,女主也让我又爱又恨。
9.法老的宠妃
这本书讲拉美西斯与女主的爱情,很动人,背景不同你可以看到很多特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文化,作者文笔很好,对埃及也了解很深,他们的感情有点曲折。我劝你要看就只看第一部,现在作者在写第三部,可我看了第二部就觉得有点纠结,当初作者就出了第一部出名的,是个完整的故事,可后面我觉得纯粹是凑字数,就看第一部就很好,很感人~~~~~~~~
10.醉玲珑
很好看,女主帮着男主统一大业,十年以后让位给深爱她的男二号,与男主做了神仙眷侣。情节也不见得有多出众,但就是会让人入迷,我看了3遍,原因估计是文章一个又一个得高潮,很动人心魄,不会腻,好看!!强烈推荐。
11.七色之旅
还在连载吧,是我少量追看都无悔的文章,情节很新颖。女主穿越在不同的七个国家,我至今没搞清楚男主是谁,但里面喜欢女主的男主很多很多,而且都是我大爱的,里面的男性真的很好啊!各有各的特点,但都痴情。羡慕女主啊~~~已经出了几部,够你看了,强推!12.奸妃
最近在看,反正蛮吸引人就是了,不过看名字大概就知道讲的什么了。不过帝王无情,但男主好像不是帝王,在江湖上,听说很痴情。嗯嗯,文笔不错,情节脱俗,蛮好看的。
12.宫女涅盘:女主为了选秀的时候不被选上,在自己的脸上贴了一个痦子,还是长毛的那种。皇帝本来觉得这是一个绝色佳人,结果看了那个痦子郁闷的要死~只不过女主还是被太后留用了!后面才知道,不管女主把自己搞成什么样子,她都会留在皇宫里的。她与皇宫里的好几个重要人物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这里不仅仅有妃嫔之间的争斗,还有女官,还有太皇太后,还有太后,还有皇帝错综复杂的关系~女主也是参加选秀,但是最后却到了浣衣局,然后又差点被诬陷成害某个妃嫔小产的罪人而活活打死,不过还是她真实身份给了她一个幸运,让她活了下来,并一步步的走上了后宫争斗这条路。
13.后宫虐杀——落尽梨花春又了:看名字就知道了,原本不想进宫的女主被逼的走进后宫:作者在描述这部小说时说道:“我感叹于那些命运不能自己做主的可怜女子,在不能避免的明争暗斗中,多少原本单纯善良的娇憨少女转变成心狠手辣的冷血罗刹。”“她一心只想安然度日,宫里争宠夺爱她向来都是淡淡的,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宫里众妃对她诸多迫害后,她终于明白,进了宫,原来,真的就由不得自己了。”正是这份“由不得自己”,使主角沈凝霜由无奈、无心而一步步转变为无情,直至最终走上了悲剧的道路.这种性格演变的轨迹凸显出外界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深重影响,同时也使这部小说拥有了一种历史沧桑感。
1、〈木槿花西月锦绣〉 BY:海飘雪
2、〈绾青丝〉 BY:波波
[木]与[绾]~~怎么说呢,没话说了,反正就是好看,楼主看过[绾]如果喜欢的话也一定会喜欢[木]两本书主角智慧方面很相似。我喜欢。
3、〈潇然梦〉 BY:小佚
怎么说呢,好文,女主性格智慧方面都不错~男主帅得一塌糊涂,还是天才型,什么都优秀,性格温润阳光,还专一:) 无游三人组不变的感情,男二号皇帝也让人爱不释手。。。。。
4、〈穿越与反穿越〉BY:妖舟
故事本身符合好穿越文的要求,有性格智慧好的女主,有各类又帅又有性格的男主若干,呵呵,作者想必也是对穿文非常了解的了,文中不时穿插一些穿文的[定律]看起来很轻松,是穿越同胞们不可错过之作。
5、〈蔓蔓青萝〉 BY:桩桩
6、〈多多益善〉 BY:喜善大人
两篇文的女主都是大臣家的不得宠的庶出女儿,儿童[婴儿]穿,从小韬光养晦,暗里搞点小动作,最终一点点的显露光芒,[多多]已完结,通过很特别的方法俘获男主[芳心]。[蔓蔓青萝]在偶以为完结了的时候又杀出一个事故,结果板上钉钉的男猪有可能地位不保。
7、〈深宫风云之铿锵玫瑰〉 BY:舟洲
穿越太子妃,小说开头让太子改观并有点喜欢的时候诈死逃出宫外,又一个祸害横空出世。
8、〈诛颜〉 BY:雪藏
穿越到美貌的据说是[白痴]的公主身上,在歌曲啊舞蹈等方面让别人折服,被劫出宫外,剧情开始复杂化。
9、〈梦落繁花—蓝雪〉 BY:凤凰雪
穿越到10岁的大臣的宝贝女上,好日子过了几天,然后家族原来不简单,被抄家-流放-妓院当丫鬟等,文还不错,只是若干男主形象不是很丰满,女主描写太强。
10、〈叶飘零〉 BY:艾小萌
穿越到穷人女子-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有貌有才有能力的家庭支柱少爷。。。。。 没什么好说的啦。
11、〈玥影横斜〉 BY:夜幽梦
婴儿穿-双胞胎-因重男亲女换了一个男孩,一起长大....总结不来了,想看变看吧
12、〈穿越之绝色赌妃〉 BY:晚歌清雅
穿越-纸牌大发展-剧情一般吧!
13、〈樱花红破〉 BY:樱花红破
姐弟穿越到大家族,还是得宠的,两祸害在古代玩得风声水起。
14、〈穿越之风倾天下〉 BY:秋谚
天才女主,在现代十岁以前就已经是某杀手集团的幕后首领,穿越到有魔法的异大陆,强人,于是感觉男猪们都不是很配她哦。
15、〈寻爱上弦月〉 BY:花清晨
16、〈穿越之陌上花〉BY:孤钵
17、〈何处金屋可藏娇> BY:那那
三篇都是穿越到糟糕的身体上,然后做为现代人慢慢让男猪改观,[寻爱]王爷恶妻,女主性格开放,喜欢讲粗话,会弹吉他。[陌上花]穿越到很受皇帝厌恶的[皇后]身上,看生物博士在皇宫里如何折腾。[金屋]穿越到汉陈阿娇身上,这位的现状更是糟糕的一塌糊涂,女主逃出宫外,在三不管地带建造了很现代的城市....发生一系列故事.后来又回了宫..和刘彻纠缠不休。
18 〈谁家天下〉 BY:匪舞
二次穿越,在前世为了逃避感情自杀后到隋朝杨坚的私生女,男猪追来成了罗成,两人感情没得说了,人家都放弃皇位追来了,女主也不再逃避,于是两只妖孽开始祸害人间。
19、〈一梦千年不觉晓〉BY:苏二
20、〈胭脂大宋〉 BY:禾早
穿宋文,[一梦]个人觉得不错,才写到女主6岁,感情还很模糊,喜欢这样的风格。
[胭脂]穿越到乞丐-遇到高人-学医,学毒,学武功-师傅仇人寻上-师傅瘫痪-为医治师傅出世-没钱-大做胭脂生意-为害人间。
《夜玲珑》 作者:夜来煮酒论英豪 类型:言情—穿越—架空—武侠
简介:只是一时的兴趣涂鸦,第一次写东西,将就着看.恐怕跟言情靠的不是很近. 女主不是万能,只是遇事喜欢多问个为什么而已. 我没有男权或者女权的概念.习惯上谁厉害,谁老大.喜欢弱女被保护或者男主都蹲地上画圈圈者,请勿不小心进入,会失望的.女主不会让自己只纠缠在情爱中. 女主可能不太懂感情,可能做什么都有目的. 男配们其实都不弱.能够站在女主身边的人,绝对不弱.只不过江河遇海而已.但如果没有江河汇集,那么海从何来?团队合作不可缺少 我要的爱情,是能够坚强的笑着站在女主身边.不介意自己的光芒被掩盖.
个人评价:一个十分强悍的女主,集美丽动人,武功高强,身份崇高等一系列优点于一身,遇到许多优秀的男人,却碍于自己的身份而无法做出回应,可是对于流云,翼,妖孽他们却情深义重,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变嘚强大,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同时对于女主的英明睿智不得不佩服,其实这篇文并不仅仅围绕感情线路,很多扑朔迷离的情节也让人深深佩服作者缜密的心思,虽然未完但是很不想放弃,只好努力追文啦,顺便学习作者的完美构思。
《帝王业》 作者:寐语者 类型:言情—架空
简介:
流血千里帝王路
执手半生红颜误
“这是一部关于篡位的纪录。
出身后族的女主角和野心勃勃的男主角从决定共同走向权力顶端的那一刻起,就不可避免地注定要去面对和挑战世俗礼法,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父女亲情,君臣之义,青梅竹马的美好回忆……在夺得天下的过程中,他们实际上是在不断地失去着。当曾经有过的那些温情和美好随着亲人,朋友,手足和初恋情人的离去而一一失落后,他们的生命中剩下的,也许只有命运紧密相连的彼此。”
“不得不说,这部充满了背叛,决裂,阴谋与流血的小说也许会因为贯彻了马基亚维利主义而引发一些道德上的争论……惟其残酷,方显真实,乱世中的生死相许,也许真的就是注定了要以这样的方式才得以维系。”
个人评价:女主王儇出身显赫,与皇子子澹一段难忘的感情,却成为父亲与别人交换的筹码,男主就是大将军萧綦,出身贫苦却凭着意志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将军,他们各有各的理想各有各的人生,却又交错缠绕,女主帮助男主成就一番伟业,却伤害了那个爱她至深的皇子,人生往往为了做对一件事却要做错好几件事,文中几人的感情线路时明时暗,却为女主身处的环境所哀伤为女主的无畏睿智而感动,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所折服,一篇十分不错的文章,黯然销魂却石破天惊感人肺腑。
《红颜乱》 作者:朵朵舞 类型:言情—架空—武侠
简介:
一部架空历史的爱情小说
一场为夺红颜的朝野之战
她抽中一支将命为凤凰的运签——“帝王燕”,却在几日后嫁作宰相之妻;她有倾国倾城的貌与温顺贤良的德,夫君却深爱着皇帝的宠妃。洞房花烛夜,他满脸愧疚地对她说:除却爱,什么我都能给你……
侯门虽深,她的生活倒不单调,于皇宫内捡来新科状元,于后巷中解救弩族王子,更与当朝年轻将军共坠山崖,与皇帝斗智在内殿之上……
众多男子无不被她的美貌与智慧征服,可他们在博取美人芳心之时,却也不放过对权欲的掠夺。朝堂之中暗流汹涌的争锋,沙场之上金戈铁马的杀戮……美人娇娆,权欲熏心,何者才是英雄冢?
乱世战起,他们于这纷争中求存,争的是权倾天下,夺的是倾国红颜……
天下因这红颜,乱了;这红颜又会因谁而妩媚一笑呢?
个人评价:一本不错的架空书,女主又是美貌智慧的女子,她的一生中闯入许多人,经历许多,渐渐长大,在战乱中这样一位红颜究竟人生坎坷几何?作者究竟会虐到什麽程度,偶当然不能说啦,只能说里面的男主个个都很厉害,好难抉择,可是在情感漩涡中权利纷争不断,江山美人是人们最梦寐以求却也难以兼得的。
《女皇神慧》 《女皇神慧终结版之菊花台》作者:谈天音 类型:言情—架空
简介:
《女皇神慧》
生在昭阳殿,坐于金銮堂,十年如一梦,别有伤心处。
幸运如她,豆蔻年华,共那光风霁月的男子,共听小窗荷花雨。
遗憾如她,荣华浮云,那个青梅竹马的男人,再不见满庭春色。
天下第一人,痛在失,失在命,命早定,终需悟。前尘来生,谁在守候?
宫阙万重,此间人人不同,只有浮沉于漩涡。
南北分治,烽火散尽太平,来去仅存在史书。
叹岁月匆匆,唯有大江东流,风流人物,便在故事之中。
绚丽归于平淡,但愿人们不再错过。
《女皇神慧终结版之菊花台》
失去丈夫以后,沉浸在国事繁忙中,用对爱情的淡漠来麻痹自己的伤痛,但是南北会谈再一次将她抛到浪尖。为此深爱她的大臣华鉴容挺身而出,帮助她进行国内改革。此时,战乱爆发,华鉴容带领着南朝军队捍卫着领土,却不料胜利之日,朝廷内的乱党拘禁了怀孕的女皇。
生死逃亡后的重逢显得那么珍贵,而神慧作为女皇该如何抉择命运,华鉴容是否可以为了心爱之人放弃权贵?爱情和江山哪个更为重要?请随谈天音重返爱情神话,答案即将揭晓……
《诛颜》 作者:雪藏 类型:言情—穿越—架空—武侠—玄幻
简介:
宿命的轮回让她回到了千年前的异时空,成为红颜绝代的公主,琴棋书舞的精通令她出演公主游刃有余,只有画画令她汗颜。
可奇怪的是,神仙明明说她的前任是个傻子,为何别人都说她自小聪明伶俐?
更奇怪的是,她居然莫名其妙的结束了公主生涯,只因一个冷面男人的一句疯话。
最奇怪的是,竟然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狂野男人出现,搅乱了她的整个生活……
他,还有他,谁才是她宿命中真正的主角?
当她给出答案,宿命是否同意?
诛颜,当真就是诛杀红颜吗?
她的前路又在何方?
个人评价:这真的是偶个人比较喜爱的一本书了,连几千年的轮回都出现了啊,太强悍了,但是我比较喜欢的是古痕啦,虽然他何女主的开始很。。。奇怪,可是后来知道了古痕的故事后被他感动嘚不行啊,真相扑朔迷离,诛颜,一种奇特的花,关系到很多人的命,结局我也比较满意,其中很多男主都与女主有着纷繁复杂的关系,然而女主对古痕的痴心让人感动,到最后只是希望女主开心了,终极男主,感觉更像终极BOSS,最后对女主也十分好啦.
《且试天下》 作者:倾泠月 类型:言情—架空—武侠
简介:
“苍茫残局虚席待,一朝云会夺至尊!”
东朝第一高山、号为“王山”的苍茫山顶上,有传说中的高人留下一盘下至一半的棋局,并在棋盘上留下这么一句话,那时正是东朝诸国争战,帝业飘摇之时。
一个被赞“素衣雪月,风华绝世”的女子,偏偏言行无忌,狂放如风,这样一个令天下武林敬叹的人,在那个疮痍乱世中当如何“无忌如风”?
一个与“素衣雪月”完全相反的“黑裳墨月”的男子,他雍容清贵,仁心仁举,这样一个令天下武林景仰臣服的人,在那个人心跌荡的乱世中当有如何一翻“仁举”?
一个出生尊贵的侯国世子,他武功盖世,他高傲伟岸,他志在天下,这个被史家评为有“王者霸气”的人,在那个战乱连连的乱世中当如何成就他的“霸业”?
一个令天下传诵“风雨千山玉独行,天下倾心叹无缘”的人,他高洁出尘,慈悲心肠,他是被世人尊为“天人”的玉家人,在那个生灵涂炭的乱世中又如何“慈悲出尘”?
一个美艳高贵的侯国公主,她有倾国之颜,更有玲珑七窍心,在那个倾轧辗压的幽幽深宫,她当如何权衡计算才能得那“女子至尊”之位?
一个以才名传天下、以武创名骑的纤弱公主,当国难当前之时,她拨剑而起,只是在那天下纷争的乱世,她如何才能卫得了家国百姓?
一个隐居深宫却令天下群英侧目的侯国世子,他神秘莫测,却深受国人爱戴拥护,在那个群雄逐鹿的乱世,他是隐逸无为还是冲渊而出?
家与国,可有相抵?
爱与恨,如何分明?
恩与仇,以何相报?
美人与天下,孰重孰轻?
那双月是否能璧合生辉?
那王与王是否能同心同步?
那霸者与那“天人”是否能得其所愿?
乱世之中,英才辈出,只是苍茫山顶的棋局只需两人,而掌握天下的至尊,只需一位!
个人评价:说实话,开始看会觉得满复杂的,后来就会发现一切一切好想都是被一跟丝线给牵连这,串成一个整体,这里面有宫廷之争,有江湖闯荡,女主聪明美丽却有顽皮可爱,男主有狡黠聪明的,有心高气傲的,有武功高强的,但是结局,结局女主只和一个男主在一起,这还是我比较开心的,虽然在争夺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艰难,可是每到紧要关头女主和男主总能够心灵相通,最终女主选择了江湖,那里没有权利的争夺,没有阴谋诡谲,有的只是侠女英雄,有的是快乐坦荡.
《我在等,那个故事里的人》文 / 飞过谁的流年
很多年前,莫央是个可爱又温暖的女生。
她聪明,漂亮,而且家世又好,父亲是地产界有名的老板。这样的女子,到哪里都是晃眼的,收不完的情书,推不断的约会。
她可以预见自己的未来。
应该像所有富家小姐一样,谈一场门当户对的恋爱,结婚,生子,白头到老。
如果没有遇上沈蓟年。
当爱只剩下伤害。
敌不过时间,敌不过变故,敌不过现实,最敌不过的,是人心。
他们之间,还能剩下些什么?
遭受伤害,父亲狠历的帮她下决定。
慕昭宇知道她所有的过往,依旧坚持娶她。
从此,她是他的未婚妻。等着毕业之后远赴异国他乡做他的贤妻。
当沈蓟年再度出现。
他寻寻觅觅这些年,而她却早已为爱而伤的女子,死了心。
那些静谧纠缠的目光里,是谁割舍不了的情感?
这些,谁能给谁一个交代?
《谁愿意骗我一辈子》文 / a497458005
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想我的一生就会在平静中度过。
我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
也许是上天还没有抛弃我,直到把他送到我身边,我的一切都以他而改变。
在这个樱花盛开的城市里,注定要发生一些不平凡的事。《青春起跑线》文 / L哀
你是否经过这样一个夏天,怀着对梦想的那份,在炎炎的烈日下,在徐徐的夜风中,潇然挥洒湿稠的汗水。
青春,如同飘散的花瓣,满天的花雨里,每一片都是一个动人的故事,虽然淡淡的,却很充盈,随着风,它们在空中轻轻地飞扬,然后慢慢地,落入土壤,在时间的泡沫中,渐渐溶掉,最后叙写成属于自己的那个人生。
记忆纷飞滑落,年少时的你,站在青春的起跑线上,是否为了梦想的盛开,突破那些成长中的重围,去追逐自己独属的那份青春、友情及爱情。
《梦的彼岸,飘渺了等待》文 / 陌若影
青春的蜕变,就是成长的过程。人总是要经历很多的喜怒哀乐,体味很多人情世故,才会慢慢走向成熟。
在所有人的眼中,安若夕从来都是个简单快乐、活泼好动的女孩子。没错,曾经的若夕的的确确是个简单的人,只是当一个简单的人遭遇爱情,那么,一切都会开始变得不那么简单。
青春的我们很年轻,年轻的我们很稚嫩。爱情是什么?幸福又是什么?没有真正体验过,谁都没资格去妄加评论。
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让那个简单的孩子不再简单?是怎么样的一场恋情,让开朗的她极少的笑达眼底?又是怎么样的结果,让她开始释怀?
生命从来都是有遗憾的,好在我们曾经彼此拥有,好在还有一种叫作记忆的东西帮我们定格了曾经的繁花似锦。
《这就是爱》文 / 恍惚如梦
陈曦是一名大三女生,爱慕美术系老师杜浚很久,没想到有一天,杜浚成为了自己的文学和英语老师。
本想给他留下好印象的陈曦,在杜浚刚进教室就闹起笑话,被杜浚误会。
结果两人误会越来越深......
还有几本弓虽推!!!!!!!!墨武 《武林高手在校园》、《歃血》!!!!!!!!
希望你能喜欢!!!!!!!
④ 求穿越到埃及的小说,漫画也可以
漫画:尼罗河的女儿。。。不过蛮早了
如果楼主不介意,还有一本《天是红河岸》,个人觉得比《尼罗河的女儿》好看,也是穿越到那个时期的,不过主要是以古代安纳托利亚高原上的古国希塔托帝国(赫梯帝国)为历史背景,讲述了少女夕梨原本是个平凡的女学生,意外回到过去的希塔托帝国所发生的故事。2001年该作获得第46届小学馆漫画赏。(埃及也有画到,嗯,那个拉美西斯一世也有出场,也是一个帅哥啊~~~
这本大爱啊!!!话说王子大人真是太帅太帅太帅了。。。嗯,是HE哦~~
⑤ 《百万英镑》小说全文缩写(急)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
“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您就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
“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
“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
“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
“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
“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
“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
“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
⑥ 百万英镑小说原文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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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的视线一直盯着他的鞋子,岳恒好心的解释了,“他的鞋子里一般至少有6厘米的鞋垫,所以他才偏爱穿靴子。小安真聪明,这么快就猜到了。”
我抽了抽嘴角,对于岳恒这种夸奖孩子的语气表示很无语。另一边毒蛇傲娇的猫咪直接炸毛了,“你就是这么对待一个相处三年的兄弟吗?我矮怎么了?看不起矮子吗?我矮不照样阅女无数吗?”
这个造型师真的不是gay?我有些诧异,这样有些……娘气的长相和身高,应该会获得很多女生的好感,但却都是当弟弟才对啊。
看到我质疑的眼神,Sara不悦瞪了我一眼,“看什么看,没看过这么英俊的男人啊!”
我严肃的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回答他,“不,我看过。”然后拉了拉旁边有些愣神的岳恒,“这才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
岳恒笑的满面春风,Sara倍受打击,“这口狗粮我就拒绝!在秀恩爱你们就直接换别的造型师吧!小爷我不伺候了!”
“好了好了,Sara你快别闹了,赶紧帮小安设计一下化个妆,不然时间该来不及了。”岳恒话是对着Sara说的,眼神却依然宠溺的看着我,让我差点溺死在这样的眼神中。
Sara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行吧,反正闹得都是我。这年头重色轻友的我见多了,像你这么重色轻友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岳恒给我准备的小礼服是一件粉色短款抹胸式的,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有些愣神。
Sara点了点头,“嗯,你最大的优点就是皮肤白皙,粉红色很衬你的肤色,又可以假装淑女文静,抹胸式礼服最大的优点就是正好你胸小显瘦,还漏了锁骨,大腿粗的缺点也包住了……你掐我干嘛,我夸你眼光好会挑衣服呢!”
我抽了抽嘴角,转头看向岳恒,“这种情商的人说自己阅女无数你信吗?”
“我信。”岳恒露出真挚的眼神看着差点喜极而泣的小傲娇,“毕竟身为一个造型师,每天面对那么多顾客,名媛明星工作人员,虽然都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但却是算是阅了。”
我捂着嘴笑出声来,以前怎么不知道岳恒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行!你们狠!”Sara恨得咬牙切齿,把我往座位上一按,捧起我的脸来左看右看。
看够了,就干脆利索的打开化妆箱在我脸上捣鼓起来,没过多久一个淡淡的裸装就完成了。不得不说这个人的化妆技术很棒……如果能不说话就更好了。
“天呐你还这么年轻,眼角都有些笑纹了,也太不注意保养了吧,还有这里这里,都有些脱皮了,这个嘴唇也太干了都是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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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从中国到埃及
作者:黑脸小子
一点唠叨
更新时间2004-11-29 20:40:00 字数:684
来起点看书有几个月了,渐渐地对这里从陌生变为了熟悉。知道了“YY”是什么意思,明白了“沙发”的含义,懂得了“万金油”又是怎么一回事,还迷上了泡在水区侃大山、吹牛皮、抢百楼(真的很好玩,大家一定请来水区玩玩抢百楼哦!^_^),灌了好多或者营养不良或者有点味道的“水”,总之,是慢慢喜欢上这里了。
随着时间的增加,读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中不乏许多优秀作品,像我很喜欢的《诛仙》、《升龙道》、《CS之神》这些,真的从心里由衷地赞叹这些作者的好文笔。
此外,不可避免的也碰到了许多“TJ”了的作品,或者根本就是文笔混乱,标点符号乱七八糟的东西,看得我心里痒痒的,心想:“既然别人能写,而且蛮多都写得不怎么样嘛,为什么俺不能写一点东西呢?”
于是,便有了写东西的冲动,而这篇《从中国到埃及》便是一时冲动的结果。说实在的,我很担心过了两天我便会失去写下去的动力,但我还是决定写一写,因为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写东西,不管她最后会不会变TJ,我还是把她发出来罢,丑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就算是把她当作初尝写作的实验品吧。
书里面不完善的东西肯定是会有的,我尽量做到不写错字,不乱使用标点符号。对于现在网络中流行的口语式的文字,我本人认为少用为好,但我并不反对使用,因为毕竟这是在网上的小说吧。所以这类网络口语式的文字……
⑩ 小说阅读(14分)几分钟后,伽西莫多用失望的眼神扫视了人们一遍,又用更加令人心碎的声音喊道:“给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