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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宠儿中的人物性格分析

发布时间:2021-10-04 13:21:14

① 谁知道莫里森的<宠儿>的内容和评论

Plot summary

The book follows the story of blacks Sethe (pronounced "Seth-uh") and her daughter Denver as they try to rebuild their lives after having escaped from slavery. One day, a young lady shows up at their house, saying that her name is "Beloved." Sethe comes to believe that the girl is another of her daughters, whom Sethe murdered by slitting her throat with a handsaw when she was only two years old to save her from a life of slavery, and whose tombstone reads "Beloved." It was thought, at first, that Beloved's real name was Liz Granacher, but that is shown to be false later. Beloved's return consumes Sethe to the point where she ignores her other daughter and even her own needs, while Beloved becomes more and more demanding. Paul D. and Charlie McKnight know that Beloved is evil, but do nothing out of fear.

The novel follows in the tradition of slave narratives, but also confronts the more painful and taboo aspects of slavery, such as sexual abuse and violence. Morrison feels these issues were avoided in the traditional slave narratives. In the novel, she explores the effects on the characters, Paul D and Sethe, of trying to repress - and then come to terms with - the painful memories of their past.

Major themes

Beloved is a novel based on the impact of slavery and of the emancipation of slaves on indivial black people. There are several themes that remain central to the novel:

Motherhood

The concept of motherhood within Beloved is as an overarching and overwhelming love that can conquer all, strongly typified within the novel by the character Sethe, whose very name is the feminine of "Seth"- the Biblical 'father of the world'. This can also be seen within Morrison's other works and has led to her sometimes being cited as a feminist writer. The feminine capacity for love is maximal: "It hurt her when mosquitoes bit her baby". Further, Sethe's escape from the slave plantation (ironically named 'Sweet Home') stems from her desire to keep the "mother of her children alive" and not from any personal survival instinct. Sethe's maternal instincts almost lead to her own destruction. We can here assume the interpretation that Beloved is a wrathful character looking to wreak revenge on Sethe for killing her,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murder was, in Sethe's mind, an entirely loving act. Sethe's guilt at Beloved's death means that she is willing to "give up her life, every minute, hour and second of it, to take back just one of Beloved's tears". Further, toward the end of the novel, "Beloved didn't move, said, 'Do it', and Sethe complied". The strength of her love leads her almost to the point of death as she allows Beloved to take her revenge.---

History

Toni Morrison wrote Beloved on a foundation of historical events. The most significant event within the novel--the "Misery", or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is based on an actual historical event. In 1856, Margaret Garner murdered her children to prevent them from being recaptured and taken back into slavery with the passage of the Fugitive Slave Act of 1850. Morrison admits to "an obsession" with this account after she discovered it while helping edit a scrapbook on black history. The novel itself can be seen as the reworking of fact into something with a very emotional central message. History is woven throughout the novel. The Middle Passage is referenced along with the Underground Railway in many parts of the novel; the 'Sixty Million and More' to whom Morrison dedicates the novel may refer to the many who died ring the Middle Passage. The entire concept of the slavery described in the novel: Paul D's confinement in Georgia, ideas such as the "bit" and the legislature described are all based on history. This gives the novel a powerful impact.

Beloved's appearance reawakens memories of slavery among the other characters, and they are forced to deal with their past instead of trying to repress their memories. Reincarnation and rebirth are also themes in this novel.

Manhood

Again, the concept of manhood is important within Beloved. Paul D is the only developed example of a male character, and is "the kind of man who could walk into a house and make the women cry. Because with him, in his presence, they could cry and tell him things they only told each other". He is, however, emotionally crippled and is forced to keep his emotions locked inside a "tobacco tin"- a box "rusted shut." This is a metaphor for the way in which he must control his feelings to survive. During the chain-gang period, his hands uncontrollably shake until he can learn to trap his emotions and effectively lock them away. It takes Beloved to release him, shown by the uncontrolled repetition of "Red Heart. Red Heart..." Within the novel, the male is significantly weaker than the female, one reason being there is no other developed male character other than Paul D to test the strength of women in the novel against, all others being the past oppressors of Sethe and other former slaves. Paul D cannot cope with the extreme demonstration of love exemplified by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 and leaves. Still, the book ends with Paul D coming back "to put his story next to hers", a display of his courage and mature love, if crippled by his slavery ordeal. Leaving the readers without ultimate answers, Toni Morrison concludes on a hopeful note, with Paul D trying to explain troubled and past-obsessed Sethe that "[she is her] best thing."

The most strongly ambiguous character within the novel is Beloved. The first interpretation of her character is that she is a supernatural, incarnate form of Sethe's murdered daughter. The second is of her as, as Stamp Paid puts it, "a girl locked up by a white man over by Deer Creek. Found him dead last summer and the girl gone. Maybe that's her". Both are supportable by the text. The concept that Beloved is the re-incarnated child is supported by her knowledge of the song that "nobody knows but me and my children" and her knowledge of Sethe's earrings, but it is also true that the characters have a psychological need for Beloved- Sethe can assuage her guilt over the death of her child, and Denver gains a playmate, or even more. The reader is forced to be active rather than passive and is made to work to discover what is going on. The emphasis is on interpretation rather than on what the author says.

② 宠儿的主要人物

《宠儿》中主要刻画了三个黑人妇女的形象经历各种磨难的女主人公赛丝塞丝的婆婆,靠儿子赎身获得自由的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赛丝的小女儿,性格孤僻古怪的丹芙。三位女性代表了黑奴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不同时代里,黑人妇女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贝比·萨格斯是麻木和屈服黑奴的代表,她做了近一生的奴隶,直到七十多岁才被儿子赎得了自由。她从没想过逃跑,惟一的愿望是不被主人当着她孩子们的面打倒在地。黑奴制度下的黑人妇女,除了要做和男黑奴同量的工作,还要承担生殖孩子的义务,因为黑奴孩子对主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人。贝比自己都记不得一共生了多少个孩子,他们叫什么名字,她也拒绝去记,因为每个孩子最终都是要被卖掉的。赛丝是抗争的代表。她选择了逃跑,因为她饱受了奴隶制的所有折磨,她必须让她的孩子脱离那个地狱。她之所以狠心杀掉自己的女儿,是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女黑奴,生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主人之所以允许黑奴婚姻的存在,不是因为尊重他们的感情,而是因为这样可以减少黑奴逃跑的现象有了妻子和孩子的黑奴逃跑时的顾虑更多和便于管理。并且黑奴家庭的存在可以保持黑人下一代的稳定生育和增长。但是一旦需要,主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夫妻、母子拆开卖掉,任凭黑奴如何哀求都无济于事。同时,女黑奴还会遭受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鞭挞、火烙等,塞丝后背像枯树一样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明。丹芙是新一代美国黑人希望的代表。她没有当过奴隶,但奴隶制同样在她身上套上了枷锁。因为接受不了母亲杀害姐姐的事实,她的耳朵失聪,心理上下意识地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丹芙康复之后也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但是当她发现宠儿无止境地索求母亲的爱,把母亲折磨得不成人形时,她毅然鼓起了勇气走出门去寻求帮助。面对奴隶制的罪恶,她不再逃避,而是正视它并击败它。
一、塞丝还魂的女儿以及黑奴孩子的代表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塞丝无论怎样努力,也摆脱不了奴隶生活的回忆,过往的种种如幽灵般始终萦绕在她的脑海中。18年前,为了让尚在襁褓中的女儿能够逃脱黑奴的悲惨命运,塞丝在逃跑过程中决然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诸多的回忆细节都依附在她死去的女儿的魂灵身上,纠缠着让她羞愧而难以自拔。在文本阅读过程中,书中的人物,尤其是塞丝的观点很容易介入读者对宠儿身份的判定,从而造成叙述观点和书中人物观点的重叠。宠儿的身份与塞丝18年前亲手杀死的女儿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小说开篇就写到,“124号横眉立目,充满了一个婴儿的怨恨。”124这个数字当中,惟独没3,无形之中强调了塞丝的第三个孩子已不在人世的事实。而紧接着,入住124号的这位姑娘打破了往日的宁静。这个姑娘自称叫宠儿,与那位早以不在人世的女儿的名字不谋而合,而年龄也与塞丝死去的女儿相仿,她下巴上的疤痕也和塞丝的记忆中一模一样,她对过去的一无所知还有她光滑细嫩如婴儿的皮肤,见到宠儿塞丝感觉自己的羊水破了等等,种种迹象都让塞丝觉得是宠儿就是那个轮回转世的孩子。潜意识里,塞丝一家人无一例外地都认为宠儿就是塞丝所杀女儿的鬼魂化身。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些想法决定了塞丝、丹芙、保罗·D三人和宠儿之间的关系。虽然宠儿表面上是个女孩,但处处表现得象个婴儿:她走路跌跌撞撞,吐字含混不清,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而且整天睡觉。宠儿还象个婴儿一样,一心一意只关注塞丝的举动,而不能将自己的人格同妈妈分开,以几近病态的依恋时刻想要独占自己的妈妈,无休止地向塞丝索取多年欠下的母爱。宠儿的“归来”为塞丝揭开封沉心底的杀婴秘密和倾诉母爱提供了可能,也为一个18年前刚刚会爬的、没有语言能力表达对母爱的渴求的孩子赢得了话语权。莫里森运用魔幻式的写作手法描述了一个还魂人间的姑娘有其深刻的寓意。这里的宠儿已不单纯是塞丝朝思慕想的女儿,她更是美国奴隶社会里千千万万个被剥夺了母爱的不幸的黑奴孩子的代表。现实层面看,“宠儿既是自小就被囚禁并虐待的小女孩儿,也是经历了运奴船上非人折磨的非洲姑娘”。在小说的第二部分,有三大段对白,其中一段是宠儿的独白。整个独白没有标点符号,语无伦次,倾诉了宠儿在地狱中所遭受的煎熬。有关地狱的情节其实就是描述他们被运往美洲时在船舱中的悲惨经历。可见,宠儿也是无数被贩卖到美洲的非洲女儿的化身,她们曾经有着在非洲时的生活艰苦但人身自由的快乐生活,失去自由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如同走进了地狱。借助塞丝一家的生活缩影,莫里森道出了美国黑人对地狱般奴隶生活的恐惧、宠儿失去母爱的痛苦、以及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里森运用隐喻的写作手法把缺失母爱的孩子的心理描述得淋漓尽致。作品表面文本之下隐含的文本终极意义已然不复存在,而是在宠儿形象自我构建的过程中,迂回跌宕地指向意义的无限延伸。在美国奴隶制时代,这不仅仅是一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更是成千上万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从而间接地批驳了蓄奴制给黑人母亲带来的精神摧残以及给黑奴孩子带来的身心伤害。
二、塞丝的另一面自我以及塞丝母亲的重现
阅读和厘清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这是解构主义的重要特征。莫里森就是这样使自己的创作思想游移于开放的文本中,使阐释文本的差异独立于“完全的他者”而存在,以符号、字符及话语有力地消解了文本自身超验的所指。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以为这是我写的小说中人们最不爱读的一本,因为小说的内容是小说中人物所不愿回忆的东西,我本人不愿回忆、黑人不愿回忆、白人也不愿回忆的东西”。在《宠儿》中,塞丝一直都在将自己的人格同女儿的人格进行合并。塞丝不经意地给宠儿起自己的名字。在她女儿的葬礼上,牧师向人们致辞时说:“我至爱的宠儿。”她坚信他说指的是她死去的女儿。她没有在墓碑上刻女儿的真名,而是让人刻了“宠儿”两个字,这既是指她自己,又是指那个女婴。塞丝感觉她作为一个奴隶的经历使她的人性消失殆尽,自己已经处于卑微的境地,因而也就无法珍爱自己,所以她把应该用来爱自己的精力全部倾注在爱自己的孩子身上。
她将自己的孩子看做是自己“最好的部分”。宠儿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当塞丝把所有的母爱都转移给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宠儿无形中就充当了塞丝的另一个自我。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宠儿还代表了塞丝被压抑的过去,代表了她那挥之不去的记忆,可谓是塞丝的另一个自我。宠儿是塞丝竭力想忘掉,想要抛弃的那个自我。塞丝竭尽全力使自己不受过去的侵扰,但宠儿的到来证明,一个人很难或根本不可能抑制对过去的回忆。面对宠儿,塞丝最终选择了讲述自己过去的经历,这也就意味着塞丝开始真正面对并接纳自己。直到塞丝最终懂得如何去直面自己惨淡的记忆时,她才与过去的自我合二为一,和平相处,走出内心的孤独。小说中人物内心的波澜起伏和话语的支离破碎无形之中演变成了一群能指的狂欢,两者之间所形成的巨大反差恰好印证了话语解构的本质。和前面提到宠儿是塞丝的女儿的说法相反,小说中提供的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又反映出宠儿是塞丝已经过世的母亲的可能性。在塞丝第一次见到宠儿时,她急切地想要去后院小便,这种几乎不能自控的情形从没有出现在塞丝的记忆里。宠儿的出现使得塞丝忆起了自己离世多年的母亲,而这似乎又应证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中的恋母情结。在第22章中,宠儿叙述的故事和塞丝母亲讲述的从非洲被贩至美洲的情形极其相似。宠儿说话的神态很奇怪,文中多次提到她的嘴角好像总挂着一丝微笑,特别是在首次出场和最后消失在人群中的这两个场景,这恰恰象极了塞丝的母亲。最后一章中,宠儿的举手投足俨然一位母亲,而塞丝的举止却象个孩子,两人这样的角色互换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清晰地彰显了塞丝内心渴望但又缺失的母爱。或许通过这样片段式的回忆,塞丝想让自己相信,自己的母亲当时并没有抛下自己,而是象自己一样,是一位标准的慈母。恍惚之中,随着宠儿的到来,这种难以寻觅的温暖情愫油然而生。这或许是这部小说隐藏文本里最晦涩难懂的释意,但又刚好与文本的开放性相契合。
三、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
莫里森摒弃了传统小说的创作手法,以敏锐的视角和丰富的想象力去洞察和串联每个珍贵的片段,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考空间。整部作品以宠儿的出现为中心,宠儿这一形象既区别于其他人物而独立存在,又与这些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看似凌乱的片段式叙述模式实质上向四周呈现出一种散射性的网状结构,邀请读者主观能动地解读叙述者背后隐匿的声音。作品中描述的那些已经获得自由的黑奴,依然无法摆脱过去苦难生活烙在心灵上的阴影。对他们来说,曾经的精神掠劫及肉体折磨,林林总总的回忆如鬼魅般笼罩在心头,竭尽全力但又挥之不去。此外,莫里森敢于把情欲和感情、理性等因素并置,既颠覆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下的理智和情欲的二元对立,另又淡化了作品中其他人物的边缘地位。这是后现代主义大浪潮下作者对传统小说写作模式的大胆解构。和母亲塞丝一样,丹芙也在间接地逃避过去。在缺乏与外界交往和没有他者注视的情况下,丹芙的自我意识极度脆弱,对外面的世界怀有极度的恐惧。宠儿出现后丹芙对她的照料给了丹芙被需要的感觉。丹芙不断地谈论着自己也参与的逃亡经历,一方面满足了宠儿自身内心的渴望,另一方面“丹芙借助他者构建了自我历史”。意识到宠儿变本加厉的肆意妄为和她母亲的节节屈服,丹芙最终选择走出124号的世界,到社区中求助,这标志着她社会独立人格的形成和追求独立和自足的开始。宠儿还促进了小说中保罗·D的成长。虽然保罗·D对宠儿的憎恨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梦魇般奇特的性关系,却开启了他那“烟盒”般的心扉。宠儿他者身份的存在使得保罗·D最终丢弃了原本残缺、虚幻的自我,而找回了一个完整真实、背负沉重历史的自我,这就促使保罗.D最终回到塞丝的身边,得以和塞丝一起共同面对未来,去记忆,去感受,去爱。也就是说,宠儿在小说中表现出的破坏性,间接地推开了丹芙和保罗·D的孤独封闭的心灵之门,从而以本真的状态回归到社会主体当中。文本的创作与特定的历史语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试图以宠儿飘忽不定的存在使得其开放性的身份意义及差异得以存在,借此文本的最终意义得以不断的延缓。小说没有将“历史”和“虚构”人为地划分开,作者在情节把控上注重历史语境的真实性,为内战之前黑人奴隶的生活提供了广阔的视角。从这个意义上讲,宠儿作为他者的身份超越了先前的定义,是美国黑人自我构建的重要介质。
结语
《宠儿》是一部展现奴隶制的杰作,气势恢弘,振聋发聩,难以抗拒。宠儿是一个深具意义的文本形象。无论是作为塞丝还魂的女儿、黑奴孩子的代表、塞丝的另一面自我,还是塞丝母亲的重现抑或是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形象,宠儿都是依然困扰黑人现代生活的往昔岁月的缩影。解构主义指导下的文本分析将注意力放在文本的细节上,阅读和阐释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为打开文本分析的思想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摒弃了单一的文本分析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文本的多样化和开放式分析。宠儿是场噩梦,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忘掉她。而基于解构主义的文本分析方法,加之文字意义的模糊性,宠儿的身份或许还不仅止于这些,也很难得出定论。正如莫里森本人所说:“当你将宠儿从头读到尾,你不知道她是谁。”为矛盾的辨证统一体,我们可以说宠儿诡异的形象畸形、阴冷但又令人同情,具有人鬼两重性,在一定程度上又承载着作者的情感定力。尽管宠儿在小说的结尾处消失了,但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去。她所代表的毁灭性的、痛苦的过去依稀存在,而可能会得到的美好的、人性的未来也正逐渐得以彰显。

③ 于连形象分析

小说《红与黑》中的于连,是一个多重性格的人。分析过程如下:
小说中索黑尔父子相互敌视的紧张关系令人莫名其妙,比如书中开始便写到老索黑尔和于连的冲突,由于老索黑尔叫了于连两三声没有得到回答,他就扑上去给了于连一拳一巴掌,直打得于连晕头转向、鲜血直流。即使到后来于连被判死刑关在监狱里,老索黑尔不但不悲伤,而且还要向于连收取“预付给他的膳食费和教育费”。从这些可以看出,索黑尔父子之间的人伦之情已丧失殆尽。按照荣格的“阿尼玛”理论,人类的心灵是双重的,不过异性的心理特征通常在人们身上不易被察觉到,它处在潜意识状态,只表露在梦中或投射到周围的某个人身上,(通常是男性身上的女性特征投射到女性身上,女性身上的男性心理特征投射到男人身上)但是从小就生长在只有男人的粗暴而没有女人的温柔的环境里的于连,他身上羞怯、腼腆、柔弱等特点,并随着条件的变化和环境的改变,一旦遇到合适的理想中的女性,就会把内心中的女性心理形象投射出来,从而在他身上的男性心里会迅速升居主要地位,因而那种勇敢、冷酷、残暴等充满征服欲和占有欲的男性心理特征就会突现出来。因此,极端的温柔和极端的残酷的两极性格,就会统一在于连一人身上。

于连是小说《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巨大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地奋斗着,其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④ 试分析明清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形象

内容提要: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一个尴尬人: 在其成长历程中,父亲正面形象的缺位和扭曲,使其丧失了对男性角色世界的认同感,而其他男性亲属混乱的生活,更导致了贾宝玉对于男性角色的背离; 而作为身处女儿世界里的唯一男性,他却从未被女儿们视为同类而予以接纳,反而时时处处被要求其回归到男性的传统价值评估体系中去。

关键词: 贾宝玉 两个世界 尴尬人

贾宝玉毋庸置疑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一个最为特立独行的人物形象,其性格的多样性也给不同时代的读者带来了不同的审美体验。他英俊潇洒,貌美如花,他的外貌甚至连女子都要自愧弗如; 他任性狂放,不拘小节,他的“不成器” 和种种狂言悖行甚至促使其父要对他痛下杀手。贾宝玉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叛逆性言论,就是以“女儿论”为代表的种种尊崇女性贬抑男性的异端思想。窃以为,贾宝玉的这些言行,一则是其对自身的男性角色的不认同所导致的; 二则是其推崇女儿清净世界以寄托其理想的外向表现。贾宝玉的身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双性化人格的叠加,这一点已有诸多学者撰文论述过,此不赘述。本文拟探究身处两个世界之中的贾宝玉真实的角色状态,以及成因与发展。

一、男性世界的“弃儿”与“叛逆”

贾宝玉那么喜欢女儿,喜欢在内帷厮混的真实原因,当源于传统的男性世界不能给予其人格成长的正向动力,从而使其从幼年时期开始,就偏离了正常的男性角色的成长轨道,从而最终成为一个“于国于家无望”的不肖子,“天下无能第一”的“弃儿”与“叛逆”!

首先来看贾宝玉的特殊身世。在他降生之前,贾政和王夫人已经育有一子一女,而且他的长兄贾珠已经娶妻生子,功名在手,却因病而死。在这一家庭悲剧发生后,唯一的嫡子贾宝玉,对于贾政夫妇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和依靠,而他“衔玉而生”的神奇出生方式,又给这对夫妇以更大的希望。“作为男人,又是国公后裔,贾宝玉从抓周那天起就面对着一张无法回避的人生答卷: 如何回报列祖列宗的价值期待?”这是“占核心位置的儒家文化对男人人生使命的界说与要求。” ① 经常行为 “失格”的贾宝玉与一门心思望子成龙的贾政矛盾不断,“( 贾政) 因此对贾宝玉一直持疏淡、呵斥、嘲讽、谩骂之态,即使偶生怜爱之情,也总不忘‘断喝一声’: ‘作孽的畜牲! ’‘叉出去! ’使得宝玉一见贾政,便如‘避猫鼠儿一般’,听到贾政叫唤,心中就‘不觉打了个焦雷’,父子亲情荡然无存。” ② 况且,贾政对于贾宝玉的这种管教方式,还经常受到贾母和王夫人明里暗里的干涉与回护,不能不说,这种管教的效果自是要大打折扣的。贾政这个原本应该成为儿子男性社会化角色成长路上的领路人,无形中却变成了一个阻碍,而传统父权的权威与专断,更是加剧了这种父子亲情的疏离。这种父子关系下的贾宝玉,自然也缺乏向父亲学习的正向动力,即由崇拜进而效仿父亲从而完成自身的男性社会化人格的养成和完善。

父亲的冷淡和专制,直接导致宝玉对于男性角色的反感,“无论是怕还是恨,都严重阻断了父子间正常的情感交流,无法产生亲近感。一个处于心理发育期的少年,他对男性社会的认知往往来自于自己的父亲,而这种充满距离的父子关系使得宝玉对男性社会产生很强的厌恶感,进而也对自我性别失去信心。” ③ 从而厌弃男性角色所需要承担的一切社会责任和义务,不爱应酬,不读八股,对于“文死谏武死战”人生模式的否定和抨击,多源于此。

而祖母、母亲给予他的女性的温情和关爱,姐妹、丫鬟们给予他的温柔和陪伴,又加剧了他对于男性角色认同的离心力,表现出来的就是他乐于在内帷中厮混,宁愿沉醉在温柔乡中化灰化烟,而从不考虑自己及家族的未来。而从书中宝玉所结交的男性挚友来看,无论是秦钟、柳湘莲,还是蒋玉菡,这三人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虽为男子,但却比女儿还要像女儿。

其次,在贾府之中,其他男性亲属们,也没有给贾宝玉的人格成长提供一个比父亲更好的范例。先从文字辈来说,贾敬早早地放弃了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和义务,转而在虚无缥缈的炼丹求道的青烟缭绕之中寻求自身的快乐。贾赦则在求嗣的名义下尽情纵欲,寻欢作乐,他的人生目的无非就是在年轻女人们温软的怀抱中寻求肉欲的快乐而已。再说与宝玉同辈份的玉字辈的兄弟们,贾珍除了妻妾众多,尤为喜好在不正常的充满禁忌的情感关系中获得快感,如他与秦可卿的不明不白的关系,与尤二姐的畸形关系等; 贾琏则在家有严妻的情况下,不放弃任何一次偷鸡摸狗的机会,即如贾母所云“脏的臭的,都拉了你屋里去”; 贾环呢,在小说中完全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对彩云也是始乱而终弃……

无论是贾宝玉的长辈们,还是他的兄弟们,这些围绕在他身边的男性角色,给宝玉打开的不过是一个又一个潘多拉的魔盒: 乱伦、不忠、愚昧、贪婪……展现在他面前的男性世界是那样的黑暗而令人窒息,充满着腐臭不洁的味道,纵欲和狂欢仿佛就是他们活着的全部内容! 在如此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贾宝玉,要么与之同流合污,重蹈父兄的覆辙,从此浑浑噩噩、卑污不堪地在男性的传统世界的泥沼里滚打,要么与之分道扬镳,白眼看世界,与之决裂,从而走上不能为世所容的非主流的道路,成为家族“逆子”!

二、“女儿”世界的“宠儿”与“忠臣”

在卑污的男性世界与洁净女性世界的争夺与撕扯之中,贾宝玉最终选择了内心对女性世界的皈依,从而使其在勉为其“男”的行为表象下,自觉不自觉地在心理行为和动机上,越来越偏向女性化的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从而使其成为大观园里的宠儿和护花使者。诚如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所言: “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在小说中,贾宝玉很多奇怪的行为,如果从其女性化的心理结构上去分析,其实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例如,贾宝玉对于平儿和香菱的态度,为二人偶然得以体贴尽心的时候,他的所思所想,从男性将女性作为欲望的对象的角度上来讲,其心理动机是不足的,因为这两个人不太可能给予贾宝玉相应的情感回报。但如果从其女性心理结构进行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互相照顾、彼此安慰、彼此支持、不求回报,在别人的眼泪里治愈自己的创痛,这种体贴和照顾不过是少女们在成长历程中所经历的最普通的一种情感的交流方式而已。再如,最为人所诟病的“金钏之死”,如果将贾宝玉的言行视为男性心理动机的驱使,则贾宝玉必然难逃 “轻浮儇薄”之罪; 但如果从其女性心理动机去分析,这不过是小“姐妹”之间的一种调侃而已,事件的两个当事人都不是以情欲为目的调情,不过是几句无 聊的玩笑而已。 “贾宝玉把大观园中的女儿们看作真善美的化身,当作人生理想和理想人格加以追求。 ④

贾宝玉对于男性世界的一切规则与秩序都持一种非暴力不合作态度,如他对于八股取士的看法,对于为人臣子的价值观的彻底否定,对于家族长幼尊卑有序的社会规则的破坏,都鲜明地表达了他对于自己自然的男性属性的否定。而这种种对男性世界价值观的否定和厌恶的行为,甚至在小厮兴儿眼中看来,都充满了荒诞不经的色彩。

对于男性世界对他的评判,贾宝玉是无所谓的; 他更在乎的是大观园里的众多女儿们对他的臧否。从小说中看,纵使受到父亲“毒打”,也抵不上众多姐妹们为其伤之、惜之的眼泪来得珍贵; 而时时处处使他烦恼使他忧心的,则往往是女儿们之间的龃龉和纷争。“晴雯、袭人、麝月之间和黛玉、宝钗、湘云之间的纷扰便也是宝玉自己的灾害。他常在这些人的争夺战中被围困,被割裂,不但不能依他的主观获得调解,而且往往把一切的刀锋召集在自己的身上。他能与一般社会隔离,能战胜自己的父亲,但绝不能摆脱这一种无穷无尽的纠纷与烦恼。” ⑤

三、两个世界夹缝里的尴尬人

首先,贾宝玉的这种偏于阴柔偏于女性化的性格的形成,是有文化渊源的。 ⑥ 其次,满族特殊的尊女习俗,也为贾宝玉崇女抑男的思想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⑦

贾宝玉的悲剧在于,他向往的恰恰是此生都不可能实现的,身为男儿身,心是女儿心,无论男性世界还是女性世界,从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起,都不能再收容他那无处安顿的灵魂!

那么,他倾心相许的女儿世界会是他灵魂的归处吗?

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 “曹雪芹虽然创造了一片理想中的净土,但他深刻地意识到这片净土其实并不能真正和肮脏的现实世界脱离关系。不但不能脱离关系,这两个世界并且是永远密切地纠缠在一起的。” ⑧ 大观园不过是个暂时的避难所,园中的女儿们即使不遭受男性世界的侵害和毁灭,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谈婚论嫁,风流云散,正如林黛玉《葬花吟》里吟唱的那样: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另外,导致贾宝玉“爱博而心劳”的原因之一,恰恰也来自纯洁的女儿们有意无意地要求其回归男性世界的劝谏和讽喻! 虽然,他能够参加女儿们的各种娱乐活动,起诗社、放风筝、开夜宴,虽然女儿们给予了他足够的善意和接纳,但他特殊的身份,却只能使其成为女儿王国的一个旁观者,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许还是女儿王国被毁灭和清算的肇因! 黛玉与宝钗的婚姻与爱情的抉择,袭人与晴雯的奴隶与自由的斗争,都指向他,但他却并没有一点自主选择的权利!

宝钗称其“无事忙”,分明地表达了对他不求上进的讽刺与否定; 袭人对其屡次三番的劝谏,也明确地提出了对其读书应考继业扬名的要求; 就连心直口快的湘云,也当面劝他”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对其“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的生活方式明确提出了批评! 在湘云的眼中,贾宝玉从来就不是“我们队里”的人,这无疑是作者通过湘云之口,表达了女儿世界对贾宝玉是从未以同类视之的!

他爱的,是他此生无法选择成为的; 他恨的,是他此生无法逃避的! 对于贾宝玉这样一个处在两个世界的夹缝里的尴尬人来说,天地之大,他却只能是“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所选择的也唯有弃世一途而已!

注释

① 刘敬圻《贾宝玉生存价值的还原批评》,《红楼梦学刊》 1997 年第 1 辑。

② 周晓波《男性偶像的缺席——— - 论贾府教育缺失对贾宝玉性格形成的影响》,《名作欣赏》2010 年第 7 期。

③ 吕靖波,张文德《试论贾宝玉叛逆性格的心理成因》,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年第 3 期。

④ 楼霏《论贾宝玉的女儿观》,《红楼梦学刊》1995 年第 3 辑。

⑤ 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北京出版社 2011 年 2 月第 3 版,第 272、273 页。

⑥ 参见王富鹏《论传统文化的阴柔性因素对贾宝玉气质的影响》,《红楼梦学刊》2006 年第四辑。

⑦ 参见王明霞《从满族家庭礼俗看其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 年 第 3 期。

⑧ 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年 8 月第 1 版,第 38 页。

( 本文作者: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基础 部,邮 编: 100029)

⑤ 宠儿的小说名称

25年来美国最佳小说第一名
英文书名:Beloved
作者: (美)托妮·莫里森 Toni Morrison
字数:251000字 取材于一段真实的历史,令人触目惊心
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追踪而至。
为了不使儿女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
十八年后,奴隶制早已废除,而被她杀死的女婴还魂归来,和塞丝、塞丝的女儿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
她以自己的出现日夜惩罚母亲当年的行为,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甚至纠缠和引诱包罗,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摧毁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
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
全书充满苦涩的诗意和紧张的悬念。 一部闪耀当代、不可思议的非凡杰作! ——纽约时报
一部惊世之作,难以想象没有它的美国文学是什么样! ——洛杉矾时报
残酷而有力!令人如痴如醉的故事,读之使人战栗! ——人物
真正有力量的作品,写得真是精彩! ——华盛顿邮报
托妮·莫里森是当代重要的小说家,更是美国文坛的主角。——纽约时报书评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ISBN:7544234762 托妮·莫里森,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女作家之一。
1931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曾担任蓝登书屋编辑、资深编辑,1989年起任曾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主要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天堂》等。
曾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图书评论协会奖等多项大奖。
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是历史上获此殊荣的唯一黑人女作家。
《宠儿》是托妮·莫里森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现已成为当代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
小说完成于1987年,1988年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2006年,《纽约时报》召集美国125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及文坛泰斗等选出自己心目中“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宠儿》以最高得票名列第一名。

⑥ 我现在巨~想要《宠儿》(《Beloved》)的中译版呐!

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呼吁》(1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表面上看,《宠儿》占有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难,爱,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笔下却呈现出另一派气象,繁复缤纷有如镶嵌艺术,缠绵热烈有如爵士音乐,玄深晦涩有如现代诗;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讨巧的畅销书所水难企及的。在我看来,确保了这部作品的伟大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毋宁说是她傲视同侪的思想水准。莫里森的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由这样的司空见惯的场景构成:某一天,吃过晚饭,由于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少妇会把娃娃驮在肩上,无动于衷地出门去看私刑处死黑人;施刑的男人们对这个被虐杀的黑人绝说不上有什么深化大恨,他们这样做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展示权力的动机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来,此类兽行的随意性所蕴涵的对人类生命和尊严的蔑视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心惊胆寒。所以,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251,299)“白人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已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在小说中,“学校老师”就是这种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他的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十足的兽行:他为了搞所谓研究,成天拿着尺子在黑奴们身上量来量去,像对待牲口一样;两个侄子更无聊到强行把塞丝按倒,吸走她哺养婴儿的奶水,对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进行疯狂践踏。塞丝曾经将白人分成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等和善良的爱弥、加纳、鲍德温、警官等,但最终还是认识到这种划分本身的无意义,因为白人的行善或行恶完全是单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绪化的,黑人对自己的生死宠辱却惟有听天由命,毫无选择的余地。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把科学和民主的光环给了新兴的美利坚,却将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诸非洲裔美国人之身,“六千万甚至更多”(《宠儿》扉页题词)的黑奴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韵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它的巨大阴影仍无法从广大黑人民众的心头祛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都能从屈辱历史中找到源头。将人们甚至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黑人心灵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无尽的煎熬和永恒的孤独――展现出来,是莫里森的当然职责,所以,她鄙弃当下黑人文学、艺术中那种得到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宣称她的作品是写出来“给黑人自己看的”。《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一关键问题上,她借书中角色之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性。塞丝的婆母贝比・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强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会的牧师”,将她对自由的热爱奉献给黑人群众。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号召他们热爱自己的肉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后背,肩膀,臂膊,脖子,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她进一步要求大家爱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在激动人心的演说过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热爱,这朴素的思想(还有它的表达方式)尽管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但却是切实的和强有力的。《宠儿》出版后有评论认为,“莫里森业已成为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一直为某些人所诟病,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极为有害的,对种族矛盾的本质的深刻洞见乃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固的基石,因为惟有解开这个死结才能使黑人族群获得起码的自我身份认定,从而进一步探询与展现人性之奥秘;回避和抹杀它侈谈人性则无异隔靴搔痒。作为小说核心情节的杀婴事件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思想的载体逐渐在读者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的。事件的起因是塞丝从“甜蜜之家”庄园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成仿与改写。“甜蜜之家”的名称很明显地喻指伊甸园。庄园主加纳夫妇实行着“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待黑奴们很和善,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写算算,让他们拿枪,还允许黑尔在周末外出打工挣钱赎买母亲的自由。一直到加纳先生死去、“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黑奴们都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懵懂无知地生活在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境里。与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对应,塞丝人性的最初觉醒产生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间撞见“学校老师”给两个侄子上课,他正指导他们对黑奴进行研究,要求他们在纸上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193,231)。她深受震动,并暗暗发誓,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的属性再被放到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只身出逃并一举获得成功,而她当时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刚刚遭到两个侄子毒打,后背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夏娃吃了识善恶的果子被耶和华逐出乐园,还属于被动行为;而塞丝的逃亡则是不折不扣的主动出击,它以对所谓乐园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觉。到杀女事件发生,塞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们曾在美国的广播中听到一个直播节目,内容是关于《宠儿》的讨论;有许多白人听众打电话质问,莫里森为什么不对“杀人犯塞丝”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说实话,我们相当震惊于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过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坚持的写作立场。当保罗・D得知塞丝杀女真相后指责她,说“你的爱太浓了”时,她的答复是:“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64,196)在此,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性格,对失乐园神话的仿写也就此转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从阵痛中新生的神话的构建。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也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比・萨格斯的布道(发散型的爱),塞丝选择的爱更具内敛特征: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强度捍卫人的尊严。二者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则在与返回阳间索债的宠儿的爱恨纠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离弃。儿媳逃亡成功后,在辛辛那提黑人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招待朋友们,但大家酒足饭饱后却对她心生嫉妒,认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荣誉都占全了,“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137,164);因此,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来猎奴时,没有人前来通风报信,这间接导致了杀婴惨剧的发生;塞丝出狱后,又因为骄傲遭到他们十几年的疏远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摆脱了种族题材的限制,从哲学的高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斥二元对立冲突(比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妒忌)的世界中的两难处境以及他们对抗孤独、追寻意义的不懈努力,请黑人民众和所有的人来思索和回答,到底什么将获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又意味深长地让这种非理性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谵妄状态中的塞丝看见来接丹芙上班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扎帽,误以为白人又来劫夺“她最宝贵的部分’了,便在内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门去杀他。

另外我想强调的是,莫里森在《宠儿》的叙事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变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述等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明晰坚定的部分所构成的坚硬内核),一方面也与她思想大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以肉身还魂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征,又带有鬼的恍惚虚浮,较之一个危险的信号更像是联结阴阳两界的一条纽带。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时,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要是没有鬼魂)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科学数据来解释毫无科学根据的事物。”显然,宠儿的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念的印记;我们也可以将其视做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宠儿》着重表现了过去时间对现实世界、尤其是已获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严重干扰。从现代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丝与保罗・D即将重逢、情节正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斯有过六个丈夫、八个儿女,却全部不知所终;保罗・D自认的男子气概在一只公鸡面前分崩离析;乐观刚强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轻时妻子被小主人长期霸占却无能为力;泼辣能干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对白人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莫里森把塞丝每天的生活描述成“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介入其中时,对“甜蜜之家”的共同记忆使得这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宠儿的归来更是彻底摧毁了它。奇妙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严谨地组织起来,并动用现代小说几乎所有的文学手段将每一个碎片安放妥贴,焊接牢固,前节所罗列的一些手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篇幅并不长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现代小说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说写作教科书,读者被其魔力吸引着,从任何一处(小说的每一页)都可以进入它所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发现,在迷官的中。心坐着莫里森,像她一再说起的老妇人那样手中握着这个虚构世界的全部秘密。关于本书的结构,有论者认为,“仿佛将一幅画画在玻璃板上,将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现代形式重新拼接。”还有论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独运描绘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夺目的万花筒”。我们还可以将小说的结构看做一条有着许多暗流和旋涡的缓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讫为1973年春和1874年夏(叙述现在时),暗流和旋涡就是对过去时间的追忆、反省和重构;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泪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随着涟漪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难以规避的真实浮出。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儿丹芙,主要得益于一个善良的穷苦白人女孩爱弥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动人故事是相对独立于全书的,但莫里森仍让它分三次从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绪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讲给宠儿听的,第三次才由塞丝亲自补充周详。另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的合唱与交响(小说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为主旋律的塞丝、宠儿、丹芙三人思绪错综交缠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的复调小说作品的基本特征。

⑦ 关于托妮

托妮·莫里森于1987年创作的《宠儿》是一部描写生活在美国19世纪70年代的“前黑奴”的小说。这部小说运用多重叙述声音和倒叙等手法,把过去与现在、梦幻与现实交织在一起,不仅真实地再现了黑奴们在奴隶制下所遭受的种种非人的待遇,而且深刻地揭露了这些黑奴们在精神上所遭受的摧残与伤害,这些伤害阻碍了他们寻求个人价值和个人身份确认。 《宠儿》中充满了主人公寻求黑人自我身份的声音,这些声音用不同的方式歌唱着重建曾被奴隶制剥夺的身份这一主题,形成同意或反对、肯定和补充、问和答的对话关系。因此,本论文选用俄国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分析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的小说《宠儿》。 复调理论有助于读者关注《宠儿》中每个独立的、具有充分价值的声音,尤其是白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声音,从而分析和揭示一直阻碍主人公塞丝以及那些和她有同样遭遇的黑人们寻求个人价值和个人身份确认的心理及文化上的原因。 复调理论为《宠儿》中主人公的身份确认提供了一条出路,那就是主人公之间、黑人内部之间、黑人与白人之间展开平等的对话。对话的过程是一个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双向运动过程。 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作者梳理了巴赫金复调理论的内涵。指出巴赫金的复调理论(亦称对话理论)充满着人文精神。它关注每一个独立的、具有充分价值的声音。这些声音用不同的方式歌唱着同一主题,展现多声部性、人物性格和作品结构的开放性、未完成性等特点。对话在文本分析中具体分为微型对话和大型对话。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托妮·莫里森的生平及其作品,以及《宠儿》的主要人物和情节,并回顾了《宠儿》的国内外研究情况。第三部分,作者用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宠儿》进行了具体分析。首先,托妮·莫里森将非洲的传统文化与主流文化相融合,创造了一种具有多重声音的文本结构。托妮·莫里森利用非洲文化和西方白人文化之间的对话性来寻求解决非洲黑人文化的认同与获取黑人身份的办法。其次,展现了小说主要人物寻求自我身份的声音。 《宠儿》体现了托妮·莫里森对保持其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所做的尝试与努力,这对我们在全球化时代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也是有启示意义的。

⑧ 《幸运女神的宠儿》 有哪些主要人物

幸运女神宠儿有哪些主要人物?他里面的人物很多,具体的我也记不得哪一个哪一些人物了,因为我没有看过这部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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