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鲁迅的《药》中人物名字有什么含义
其实鲁迅《药》中的华老栓及华小栓还有夏四奶奶中的姓氏的连读刚好是华夏,而在古书籍中华夏就是中国的意思,因此鲁迅的这篇文章就是借着当时的时代背景在批判旧社会的黑暗。众所周知鲁迅生活的年代刚好是在二十世纪初期,而那时的中国正处于被日本帝国主义分子瓜分的黑暗时期,面对着日益不像原来中国的中国,鲁迅先生于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创造出了这篇著名的小说。文中的华老栓就是代表着旧中国的人名,而华小栓则是代表着处于鲁迅生活年代 的人,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拥有者一种奴性,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而夏家的儿子则是代表着当时的进步知识分子,他们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日夜奋斗,虽然最后他的结局很悲惨,但是其实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只要我们努力奋斗,新中国一定会成立的。总之一句话他们都是鲁迅先生笔下中华名族的缩影,他们的特点就是当时那个社会人们的特点,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奴性也是折磨中国人民千百年的枷锁。
B. 《药》的主人公是谁
以夏瑜的身份,主人公其实是夏瑜,但主角其实是华老栓
C. 鲁迅小说药人物分析
华老栓:麻木,无知,勤劳,简朴,小心翼翼,胆怯,作者对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康大叔:凶狠,贪婪,残忍,无耻
夏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家境贫寒,对革命矢志不渝,英勇无畏.
D. 鲁迅《药》里的人物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夏四奶奶:(赶快捂住夏瑜的嘴巴)孩子,深更半夜的你胡说什么啊!被人听见是要杀头的!
华老栓:(作嘘的动作)小声点吧,这话可不能在我们茶馆里说!你不怕杀头,我们一家子还怕呢!
E. 鲁迅小说药里的人物都有辫子吗
有的吧,那时候还是反封建革命的时候,清朝还没覆灭呢。
F. 鲁迅小说《药》中的人物关系
华老栓-华大妈之夫,华小栓之父。
夏瑜-夏四奶奶之子(后文给夏瑜上坟之人),夏三爷的侄儿。夏瑜暗喻女革命党烈士秋瑾。
康大叔-介绍华老栓去买“药”者,消息灵通,是迫害革命党人的刽子手之一。
红眼睛阿义-刽子手,杀害烈士夏瑜者,被夏瑜叹可怜并攀谈者。
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说疯了疯了者)-在社会制度下对革命不理解与麻木不仁的看客。
华老栓:是一个既勤劳善良又愚昧麻木的劳动人民形象,他生活十分艰辛,(“满幅补钉的夹被”),地位低下(“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还要对客人“笑嘻嘻的”),他又和一切劳动者一样,具有勤劳、善良、俭朴的品格,如“老栓接了”显得庄重,“抖抖的装”显得激动,“按了两下”显出小心瑾慎。但作者着力描写的并不是他的经济状况,而是他的精神愚昧。老栓爱子心切,深信人血馒头能够治儿子的病,他能为买到这种药深感“爽快”,感到“幸福”。在他的内心儿子的性命是重要的,至于所谓的“革命”,他不关心更不理解,更不知他儿子吃的人血馒头正是革命者的鲜血。 康大叔:作为统治阶级杀人的工具,凶暴、残忍、贪婪。小说中对他的语言、装束、动作都有描写,尤其是嚷、抢、扯、裹、塞、抓、担、捏、哼等动词更是生动表现了他的蛮横。但要着重指出的是,康大叔只是封建统治阶级统治和镇压群众的工具,却并不是罪魁祸首。 夏瑜:家境贫寒,但对革命矢志不渝,具有革命者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和为革命而献身的精神。作者既赞扬其精神,也形象地指出他的斗争的悲剧性;即他的主张、行动、牺牲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同情;而他的牺牲虽然并非毫无影响,但也有英雄振臂一呼却并无人响应的孤寂的悲哀。
水平有限,不够的话再补充下。
G. 鲁迅的小说《药》中,《药》的含义是什么
《药》的题目含义深刻。主要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1.全文以华老栓买药为儿子治病为故事的开头,题中的“药”即蘸着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 2.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 3.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1、“药”的表层意思是人血馒头。 贫民华老栓夫妇拿出长期辛勤积攒而舍不得花的钱,为小栓治病买“药”——人血;在茶馆里,茶客都对“人血馒头”津津乐道。广大的下层老百姓都相信人血馒头是治肺痨病的“包好”的良“药”,但是小栓服了人血馒头却还是死了,可见,这所谓的“良药”其实是使人早日丧生的迷信之药。从这点来看,小说揭露了封建统治对人民群众思想的毒害,反映了广大民众迷信、愚昧和落后的社会现实。这样的主题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药》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上。小栓治病的馒头上,蘸的是为推翻封建制度而英勇就义的革命者身上流出来的鲜血,这样,这味“药”,也就有了特殊的意义。 2、“药”第二层次的意思是夏瑜式的奋斗和牺牲。 夏瑜是为民众奋斗的革命者,革命者以不畏强权争取民主,赴汤蹈火甚至流血牺牲为“药”,去救治病入膏肓的旧社会,建设民主社会,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然而,就义之时,夏瑜却成为民众围观、取乐的对象;被害之后,本应“治国”的血却又成了拿来治痨病的“药”。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鲁迅先生二三事·药》)。华老栓们并不知道夏瑜的血是为他们而流的,所以才“潮一般向前赶”看杀人找乐子,所以才对夏瑜的死无动于衷而羡慕夏三爷赚了一笔,所以才为小栓能吃上夏瑜的血而庆幸不已。尤其可悲的是茶客中有个“二十多岁的人”,年纪与夏瑜相仿,按说青年人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民主与科学的思想,但当康大叔说到夏瑜劝牢头造反,他第一个“现出气愤模样”,还附和众人说夏瑜骂阿义可怜是“发了疯了。”茶客从老到少,没有一个是夏瑜的知音,“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域。心死人人奈尔何?”(秋瑾《宝刀歌》)真是可悲! “名曰同胞意未同,徒劳流血叹无功。”(秋瑾《吊吴烈士樾》)革命行动失败了,不能救国;夏瑜的死也不能唤醒民众的愚昧和麻木,而且华小栓服错了药,还贻误了治病。国家疾未治,民众病未医,夏瑜式的奋斗和牺牲,可说是一剂无效的“药”。 3、“药”更深层次的意义,是探讨“病态”的社会要什么“药”才有“疗救”的希望。 鲁迅曾远赴日本学医,他写这篇小说是不是为了宣传西医西药?当然不是。老百姓拿人血馒头治病,方法固然错误,更可怕的是,“人血馒头”事件所反映的集体的思想的愚昧。,鲁迅清醒的意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壮,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呐喊》自序)因此,即使使用先进的西药治好了肺病,但空有健壮的身驱,精神依然落后愚昧,也无助于国家民族的复兴。 夏瑜式的奋斗和牺牲,鲁迅赞赏其精神,但不认同其方法。夏瑜的进步思想和行为不被民众所理解,夏瑜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但是,“大清”是谁的,国家什么概念、政体如何变迁,是华老栓这样的小老百姓所不关心的,他们只关注实际地影响到他个人、家庭的具体的事件。所以,他在监狱里劝牢头造反,招来的是毒打;甚至,夏瑜自己的母亲都不理解儿子的革命壮举,她上坟时,“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
H. 鲁迅的小说《药》中,分析康大叔的人物形象…
》是高中语文的传统篇目,对小说中康大叔这一人物形象,传统的观点多认为在刑场上卖人血馒头的"黑衣人"就是后来进茶馆的康大叔。但是,近几年来不断有人对本文进行新的解读,认为"黑衣人"与康大叔实为不同的两个人,例如今年第9期《中学语文教学》刊登的《行刑者是康大叔吗?》一文。初读这些文章,都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论据似乎也很确凿。可是仔细琢磨一下,又觉得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一、关于对华老栓态度不一样的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论的依据之一是,"黑衣人"与华老栓不熟识,所以在华老栓买"药"时,对老栓既冷漠又凶恶;而康大叔是茶馆的熟客,与华老栓一家熟稔,其外表虽凶恶,可对老栓一家还是客气的,很关心的。如果是同一人,岂不前后矛盾?
对此,笔者的理解是:像康大叔这样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职业刽子手,难道我们还指望他在卖人血馒头时对华老栓客客气气地吗?况且行刑者黑衣人此时正在杀人,在执行"公务",执行"公务"就要摆出他不可一世的威风,显示他凶恶的本质。如此,职业刽子手的本性以及当时刑场上特有的环境氛围,就决定了康大叔即使是老栓茶馆的熟客,也不会热情地招呼老栓,而是显得"格外凶狠和粗暴"。设想如果真像"林文"所说的那样,把黑衣人写成对老栓很温和的样子,此时读者眼前这个刽子手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形象呢?仅仅凭黑衣人待老栓态度"极凶",就断定他与老栓不熟识,从而推导出他不是康大叔,是站不住脚的。
再说,作为华老栓茶馆的熟客,康大叔也并不是像那几篇文章所说的那样,其外表虽凶恶,可对老栓一家还是客气的。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康大叔一闯进茶馆,就目空一切,大嚷大叫,急于表功,成了茶馆的中心人物,大家都对他恭恭敬敬的。华大妈黑着眼眶,笑嘻嘻地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也提着茶壶赶紧给他冲水。当华大妈听到康大叔说出"痨病"两个字,尽管很忌讳,心里不高兴,但也只能"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在康大叔面前,她连"不高兴"的表情都不敢流露出来。这陪着小心的"笑嘻嘻"蕴涵着多少辛酸啊!康大叔分明是凶神恶煞,从他身上哪能看到对老栓一家一丁点的"客气"呢?当然,相对于刑场上,康大叔算是"客气""关心"了,但作为读者的我们不是很容易感受到那种骨子里不寒而栗的恐惧吗?
由此看来,黑衣人和康大叔对老栓及其一家的态度其实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前者凶恶,后者"客气"的区别。另外,老栓夫妇这种恭敬而委琐的态度与前面老栓面对黑衣人胆战心惊的态度其实也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多么强烈的反差"。
二、关于康大叔一点好处都没有得到的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二是,因为康大叔说,在人血馒头这件事上,栓叔得到了人血馒头,夏三爷得了二十五两赏银,而他自己"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于是提出疑问:如果康大叔是行刑者黑衣人的话,他不是得了老栓一包洋钱吗?他又怎能在老栓茶馆里说没有得到好处呢?这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另外,还有的文章根据康大叔说的"要不是我信息灵......"这句话,认定康大叔只是一个"中介",是黑衣人的"同事",康大叔没有参与杀人,只是在得知消息后告诉华老栓,做个"好事者",以便以后在茶馆喝茶可得到好处--"加一个橄榄"等。据此,他们认为,如果康大叔是刑场的执行者,那么,他不应该说"要不是我信息灵......",而应该说"要不是我把人血馒头给你",这样才合情理。
笔者觉得这种理解是很天真很肤浅的,读文学作品怎能这样过于"坐实"呢?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旁若无人、大模大样地"闯"进茶馆,"横肉块块饱绽"地大嚷大叫,肆无忌惮,全然不顾别人的痛苦,俨然摆出一副救命恩人的架子,骗了钱还要人家感恩戴德。对于这样一个人,他说"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能相信吗?他得了老栓的一包洋钱,还要卖乖,还说"没有得到一点好处",笔者以为这不但不能证明黑衣人不是康大叔,反而更暴露出其虚伪和贪得无厌的嘴脸。
因为康大叔的一句话"要不是我信息灵......",就断定康大叔仅仅是一个传递信息的"中介"也是很难成立的。一个敲骨吸髓、贪得无厌的刽子手,给老栓提供消息,仅仅是为了"以后在茶馆喝茶可得到好处"吗?《药》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就要有文学作品的读法,对于这样一句包含丰富的潜台词和弦外之音的话,我们又怎么可以"死在言下"呢?为什么非要作者明明白白地说出"要不是我把人血馒头给你",我们才觉得稳妥牢靠呢?
笔者认为,"要不是我信息灵......"这句话后面的省略号,其实正是暗示了康大叔天亮前杀害夏瑜,卖人血馒头给老栓这一事件。同时,也正是这句话将第一节与第三节的情节勾连起来,将第一节的黑衣人与第三节的康大叔同一化,从而保持了故事情节的连续性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
此外,还要注意小说在康大叔穿着方面的一个细节描写。在第一节里,写的是"一个浑身黑色(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的人",到了第三节,康大叔闯进茶馆时仍然是"披一件玄色布衫",腰间胡乱地捆着"很宽的玄色腰带"。按照文下注解,玄色即黑色,"一个浑身黑色的人"不就是康大叔吗?在这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再一次得到印证。而且,黑色象征黑暗和恐怖,这与康大叔凶恶的刽子手身份又是多么吻合。连这样一个细节都处理得这样完美,鲁迅先生不愧是伟大的艺术家。
三、关于人物形象的互补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三是,如果将两者看作一类中的两个人,形象上就可以达到互补,从而既丰富了封建爪牙的内涵,又深化了主题,给读者留下了更为丰富的品读空间。
这一观点初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联系全文来看,就不那么令人信服了。我们知道,小说是按明、暗线两条线索来叙述故事的,老栓买药、小栓吃药、众人谈药是明线,夏瑜狱中斗争、英勇就义是暗线。人血馒头是联结这两条线索的"物",而康大叔则是联结这两条线索的"人物"。正是有了这个起联结作用的"物"和"人物",小说的结构才显得紧凑、集中,小说的主题才得以强化、突出。如果按他们所说,开头的"黑衣人"是一个刽子手,后面的康大叔是黑衣人的"同事"--另一个刽子手,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那不是造成两线中断,节外生枝,把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都破坏殆尽了吗?在这种情况之下,哪还谈得上形象上的互补,主题的深化和品读空间的丰富呢?
四、关于外貌描写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三是,若黑衣人真是康大叔,为什么鲁迅先生在第一节里不直接点明这个人就是康大叔,并对其进行详尽的外貌描写,却只点出他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而到第三节才对康大叔进行详尽的外貌描写呢?笔者以为,这里至少有这样几点讲究:
一是故事开始的时候,夏瑜被害、老栓买"药"还是"秋天的后半夜",天还没有亮,人的外貌不可能看得太清楚,老栓见到的当然就只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这样比较真实可信。而天亮后,刽子手丑恶的外形便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时候,作者抓住康大叔闯入茶馆这一时机,对其外貌、衣着等展开全方位描写也就顺理成章了。
退一步说,即使真如上述文章所言,老栓提着灯笼与康大叔近在咫尺,可以看清对方的外貌,鲁迅先生也可以自有他的安排,而无须在此对康大叔展开详尽的肖像描写。这样做,一者可以表现出康大叔的两面性格:在刑场上借助夜幕的掩护,干着杀害革命党的勾当和罪行,暴露了其凶残暴虐的本性;而到了天亮的时候,又伪装成老栓一家的救命恩人(但其残暴的本性还是通过其举止言行暴露出来了)。这一人物形象就显得十分真实而有立体感了。再者,开头时,借着黑幕,只大概地画出刽子手的轮廓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并不点明其姓名,这就给读者留下了一个个悬念:这个浑身黑色的人到底是谁?他杀的人又是谁?他为什么要将人血馒头卖给华老栓?......带着疑问,待读到第三节康大叔在茶馆出场的时候,我相信,几乎所有的读者都会在这里找到答案:原来那个凶残的刽子手就是康大叔!这样,一个人物贯穿下去,不但情节上前有伏笔,后有照应,细针密缝,跌宕有致,而且人物形象更加完整,主题更加鲜明。如果像上述文章所说的那样,能达到这样的思想和艺术效果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黑衣人其实就是康大叔,对文本进行新的解读虽然允许甚至是值得提倡的,但不能离开文本具体的思想和语言环境而随意地肢解和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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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求小说药中的人物及其对应的事件
J. 求鲁迅的小说<<药>>中的人物性格
鲁迅先生刻绘人物惯用白描手法。往往是平实简易的几个词,就把人物的性格心理描绘得惟妙惟肖。《药》中对康大叔的刻绘就是典型的例子。作者紧扣身份,抓住特征,运用精练传神的动词,将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最精彩的文字有两处:
①.驼背五少爷话还未完,突然闯(走、冲)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穿)一件玄色布衣,散(松、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扎、系)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叫、说)道``````
②.那人便焦急起来,嚷(哼)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抓)过灯笼,一把扯(撕)下纸罩,裹(包、托)馒头,塞(递)与老栓;一手抓(接、拿)过洋钱,捏(掂、数)一捏(掂、数),转身去了。嘴里哼(叫)着说:“这老东西``````”
着重号和括号里的词语的笔者添加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比较赏析,以加深对人物形象的了解。文段①是描写康大叔走进茶馆的情景。动作粗鲁,着装随意,嗓门特大。“走”字随意,步态平缓,与突如其来的情境不吻合,“冲”字则指向明确,力度有余而霸气不足,唯有“闯”字,才恰到好处地活画出康大叔莽撞粗野,目中无人的神态。着装方面,“穿”、“扣”、“扎”、“系”给人的感觉是严整、规范,平淡有余而个性不强,“披”、“散”、“捆”则可见出康大叔的蛮横粗鲁、面目可憎,一副十足的地痞流氓相,无赖又无耻!进门便“嚷”,毫无顾忌,放肆无礼,无异于凶神恶煞。而“叫”字音量不足,程度不重,“说”字平淡,略显斯文,显然,用这两个词来描摹康大叔的语调声态是不恰当的。
文段②描写康大叔出场“卖”人血馒头的情景。他粗野无赖,贪婪凶暴,是一个黑面兽心的地头蛇,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嚷”字高声大气,焦急暴躁,“哼”字则显做贼心虚,底气不足。“抢”字动作迅猛,霸气十足,“抓”字则动作轻微,于境不符。“扯”、“裹”二字动作干脆果决、不拖泥带水,足见康大叔出卖人血馒头的娴熟在行,“撕”、“包”、“托”则慢条斯里,神态庄重,“塞” 字不管对方同意与否,也不问对方的喜怒哀乐,强行给予,非拿不可,“递”字则斯文客气得多了。“抓”字写康大叔主动抓抢,贪婪粗鄙,急不可耐,“接”字被动,“拿”字平淡,“捏”字有极强的表现力。大家可能会想,他接过钱后为什么不掂一掂,数一数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康大叔这种人是地头蛇,他说要十块钱,你是不敢给他九块九的,所以他很放心,只是捏一捏就走了,他不怕你亏他。最后一个“哼”字则是钱财到手,还愤愤不平,嫌华老栓胆小怕事,嫌华老栓吞吞吐吐,一点也不爽快。“叫”字则没有这种潜台词效果。
通过以上更词易字的比较赏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鲁迅先生用字遣词的形神兼备,自成高格的特点,无疑这对我们的写作训练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二) 品味细节,体会情意
文学作品中成功的细节描写可以渲染情境气氛,凸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思想。鲁迅先生的小说《药》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两个细节,“花环”和“乌鸦”。人们对这两个细节的优劣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教学中适时引导学生对这两个细节进行品味,引发他们的纵横比较,深入讨论,这对于提高他们文学欣赏的兴趣和审美水平是很有帮助的。
先说“花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说过一段话:“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了一个花环。”一句话,鲁迅先生在瑜儿的坟上安排了一个花环,是为了给作品阴冷凄清的色调增加一点“热度”和“亮色”,暗示夏瑜流血牺牲,革命后继有人,给人以憧憬和希望,但同时,鲁迅先生也意识到,这花环是“平空”添上去的,用课文中的话来说是“没有根”的。为什么呢?原因有二,其一,从当时的习俗来看,清末还没有送花圈志哀的习俗。现实主义要求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也包括细节真实,即细节源于生活,忠实于生活,它的出现或存在有现实生活的必然可能性。花环“的安排显然违背了这一要求。
其二,从小说所塑造的人物来看,似乎找不到一个会送花圈的人。因为前几节所写的事和人中,无论是间接的或直接的,都看不出有对夏瑜的一点同情的表示的,康大叔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刑场看客争先恐后,一睹为快,狱卒阿义乘人之危,敲诈勒索,夏三爷远祸全身,出卖侄儿,茶馆常客养尊处优,百无聊赖。他们对夏瑜或幸灾乐祸,或落井下石,或愤然不平。华老栓夫妇关心儿子的病痛生死,不问他人的命运好歹,夏四奶不以为荣,反以为耻。没有一个人同情夏瑜,更不用说理解和支持了。前面几节没有相应的伏笔暗示,后面花环的出现就显得唐突不顺。契诃夫说过,小说创作的时候,如果你在前面的章节里安排了一支枪挂在墙上,那么后面就一定要写到有人使用这支枪。意思很简单,细节的出现要符合情节的安排,要前后照应,前面有伏笔,后面有照应,小说才文脉顺畅,结构严谨。同样是《药》华小栓的“死”就处理得很好,前面三节一共七次写到小栓的咳嗽,而且一次比一次剧烈,这暗示着他病情的日趋恶化,第四节写到他的死就有了着落,前后关照。莫泊桑的小说《项链》,结尾写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前面也作了充分的铺垫、暗示,路瓦栽夫妇到珠宝店买项链时,老板“查看了许多帐薄”后说,“``````我只卖出这个盒子。”说明项链与盒子不是原配。早在借项链时,佛来思节夫人显得很随便,说明项链并不怎么贵重。而还项链时,佛来思节夫人并没有打开盒子检查真伪,可见其价值一般。前后呼应,天衣无缝。相对而言,<<药>>的“花环”的出现显得无根无据了。
再说“乌鸦”,《药》的结尾着意描写“乌鸦”这一细节,颇有深意。其一,渲染气氛。在周围便死一般静的坟场,“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竦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一副漆黑冷峻、缩头缩脑的站相,一声突如其来、情势吓人的大叫,一个张开两翅、挫身迅飞的动作,使人感觉到凄清阴冷,毛骨悚然,况且这乌鸦还是不祥之物呢。其二,凸现主旨。作为革命者母亲的夏四奶奶,对于儿子的死始终不明不白,她相信人死了有魂魄,以为花环就是儿子的阴魂“显灵”,并希望由乌鸦的动作得到验证,她万万没想到,乌鸦并没有按她的意图飞上坟头,而是“远走高飞”了。这实质上就暗示了夏四奶奶相信的因果报应,乌鸦显灵这种迷们思想的破产,从而也就更鲜明地表现出要唤醒民众的主题。如果我们把乌鸦换为喜鹊,显而易见,吉祥喜庆的喜鹊出现在这里,不伦不类,既破坏了小说整体(特别是坟场)冷清,幽暗的气氛,又冲淡了小说的主题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