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才發現看今日說法的奇案和小說一樣有意思。
今日說法當中的案子是發生在全國各地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所以,其中的情節很有觀賞性,有些事情很令人深思,但我的確不喜歡主持人故弄玄虛的樣子,反復羅里羅嗦的。
⑵ 假如我看了—期今日說法,並根據那個案件寫了—篇小說,算侵權嗎
應該不算 但是你不抄能把裡面的人物名字 地點 時間 什麼的都寫的跟事情一模一樣 那樣的話就算是侵權了 要是真想寫的仔細的話 就要在前面加上 這個是真事在XX年幾月幾號 發生的 用事實改變的 等等 說明故事來歷和真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