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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男主角掉進包公墓

發布時間:2021-04-26 15:28:09

① 包青天唯一辦錯一件案子是哪一件

話說距今一千年前,湖北有個窮書生娶了一位好太太。這位太太不但幫書生操持家務,還孝順父母照顧子女,讓書生安心讀書,可以說是一個標準的賢妻良母。為了讓丈夫進京赴考,妻子還典當家財湊足盤纏,書生萬分感激,發誓對妻子不離不棄。書生到了京城,果然爭氣,一下子就考取了狀元。皇帝一看,小伙兒長得儀表堂堂,正好與公主相配。書生昧著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中的妻兒老小忘得一干二凈。妻子帶著一雙兒女進京尋夫,沒想到丈夫已然變心,不認自己,還心狠手辣企圖殺妻滅口。妻子為了公道憤然告夫,法官大人鐵面無私,頂著皇家的壓力把這個忘恩負義的書生一鍘兩截。 說到這估計您已經看出來了,這不就是鍘美案的故事嗎!沒錯,是凡中國人大概都聽過這個故事,而且留下的印象也基本一樣:陳世美是個忘情負義的壞蛋,秦香蓮是個忠貞賢惠的好妻子,當然還有那個上斬昏君下斬讒臣的包青天。 說到包公,在中國可以說是婦孺皆知,家喻戶曉。不過,大家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戲劇舞台上或電影、電視屏幕上的「黑臉包青天」。他頭戴烏紗帽,身穿袞龍袍,打坐開封府,怒鍘陳世美,一個典型的鐵面無私、斷案如神的廉潔幹部,就連人間至高無上的皇帝和陰間掌人生死的閻王也怕他的三口銅鍘。其實人家包拯根本就不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白面書生。1987年9月修建完成合肥包公墓,裡面能看到包公彩繪像,白面長髯、儒雅端莊,挺白凈的一個人,不知怎麼就被改成了黑臉,而且額頭還多出了一個月牙疤。藝術化之後的包公,其中自然加進了老百姓和藝術家的想像。那麼,歷史上的包公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他真的像電視里演的那樣斷案如神嗎?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在做官的道路上出道算是晚的,39歲才算正式當官,到他64歲去世,不過也就做了二十多年官。其間做過軍職,做過文職,甚至還做過閑職。要說他做的最出名的一個崗位,非開封府尹莫屬。記得十多年前,台灣拍過一個電視劇《包青天》,裡面老包有句台詞:「本府辦案三十多年」,聽著十分可笑。老包坐上開封府大堂時已經59歲了,而且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調職他用,哪兒來的三十年?三年都沒有。包公做開封市長的時間雖然不長,但是確實做了一些實事,有一項就是給開封府開了一個後門…… 開封府審案可以「走後門」 包拯在治理開封府時,最先開的是正門。原來老百姓打官司是不能直接進入庭堂的,中間有很多道環節,常常影響信息傳遞的真實性。包公下令打開開封府的正門,讓百姓能直接進入庭堂,擊鼓喊冤。後來,告狀的人越來越多,開封府的這幫公務員每天上班都有處理不完的訴訟案件,包拯於是下令,打開府衙的後門,允許百姓任何時間都可直入府內訴說冤情。有時包拯還親自上陣,便服問案。可以說「走後門」的便民措施一出台,深得百姓的稱贊。 包拯在開封做了一年多的開封府尹,肯定解決過不少民事糾紛,但是說他斷案如神,甚至達到「日判陽間不平事,夜審地獄冤屈案」的地步,恐怕有些言過其實。就連為他掙得重大名聲的鍘美案,居然也是一樁地地道道的冤案。 天下第一冤案——鍘美案 陳世美作為大逆不道、貪圖榮華富貴、殺妻滅子的反面形象,在中國老百姓的心裡那可是根深蒂固!但這個讓老百姓想起來就咬牙切齒的壞人,其實是被冤枉的! 據考證,陳世美在歷史上確有其人,只不過不叫陳世美,叫陳年穀,號熟美,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陳熟美也不是宋朝的駙馬,而是清朝的清官,是一個好人。一個政績突出愛護妻兒的好人,是怎麼捲入《鍘美案》的故事中去的呢?何況陳熟美是清初人,又是如何讓宋代的包拯給鍘了呢? 據湖北民間史家童德倫考證,這出戲是這樣編成的:清順治十五年,陳熟美的同窗好友仇夢麟與胡夢蝶到京都找陳熟美求官,沒想到陳熟美不願徇私,拒絕了他倆的要求。仇、胡二人曾經接濟過陳熟美, 現在陳熟美仕途已就,卻不幫恩人,這不就是忘恩負義嘛!心懷怨恨的仇夢麟和胡夢蝶把戲曲《琵琶記》的情節加以改造,把戲中忘恩負義的男主角換成了他們怨恨的陳熟美,編造了一出新戲《秦香蓮抱琵琶》。為掩人耳目,他們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陳熟美變成了陳世美,還把陳世美說成了駙馬。這出改頭換面的新戲巡演後,還真引起了觀眾的同情和共鳴。 後來,有一個戲班子演這出《秦香蓮抱琵琶》。戲唱到中午,正唱到陳世美派人追殺秦香蓮,到這兒戲演完了。看戲的不肯走,一邊嚷著:「殺了陳世美!」一邊向戲台上扔磚頭瓦塊。掌班的一看這架勢,趕快躲進後台,正好見到之前唱《陳州放糧》的「包公」還沒卸妝,靈機一動,計上心來,推著「包公」說:「快,到前台接著往下唱。」 「包公」一聽就急了,「你急糊塗啦!我在宋朝,陳世美在清朝,相隔幾百年,咋能同台唱戲?」「哎呀,事到這般時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說,「陳世美那麼大的駙馬官,誰敢殺他?只有你『包黑子』鐵面無私可以把他鍘了,給老百姓出出氣,就算煞戲了。」 黑臉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帶著王朝、馬漢一班人馬重新上場了。唱到他把陳世美一鍘,台下歡呼起來。從那以後,小戲《秦香蓮抱琵琶》就變成大戲《鍘美案》了。於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繹」到了宋代,三百年前的陳世美讓一千年前的包公給鍘了,又一出類似關公戰秦瓊的名戲炮製成功。仇、胡二人自己恐怕都沒料到,他們為泄一時私憤,釀成了一個無可彌補的歷史冤案,一個清正為官,以造福百姓為己任的好人陳熟美,就這樣戴上了忘恩負義的大帽子,真是比竇娥還要冤! 不光是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的故事也是硬加在包公身上的,這些事壓根就沒發生過,就算發生包拯也趕不上,那會他正在家鄉盡孝呢。 很多包公斷案故事都是民間傳說,《宋史》中關於包公審案,只有一個案例,而且是個小案子,也不是發生在開封府,而是包公最初任縣令時審的案子。一個農民到縣衙告狀,說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兇手。那時候可不像現在,沒有高超的偵察手段,怎麼破案呢?包拯分析,罪犯沒有偷牛,而只是割掉了牛舌頭,看來不是為了圖財,很可能是泄憤報復。於是,他就設了一個圈套,對告狀的農民說:「牛舌被割了,牛就死定了,乾脆殺了賣肉賺幾個錢吧。但是不要說是本縣官讓你殺的。」當時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割牛舌的人一看農民殺牛賣肉,以為有機可乘,立刻到縣衙告發。包拯斷定這個人就是罪犯。罪犯一看事情敗露,又怕受刑杖之苦,只好低頭認罪。 即使就這一件案子,也被同時記到了《宋史·穆衍傳》中,到底是誰辦的也說不清。如果包公真是斷案如神,歷史上不會少有記載,一定會像記述神探狄仁傑一樣,把他的辦案數量和所辦的大案要案留在史書中。翻查正史和其它史料,發現包公明察秋毫的破案故事鮮有記載,但是他被人愚弄導致誤判的故事倒有那麼一件。 包公也有糊塗時 在北宋沈括所著的《夢溪筆談》中就記載了一個包公判錯案的故事:包拯在做開封府尹的時候,有個富戶犯了法,按律應處脊杖十七下的刑罰,那個富戶賄賂了開封府的一個書吏,書吏得了錢後說:「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頓臀杖吧。」當時的脊杖要打擊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很容易把人打殘,臀杖就不一樣了,打屁股比打後背要輕得多。到了包拯審案時,那富戶按書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記錄的書吏裝作不耐煩,大聲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嗎,干嗎哭哭啼啼糾纏不清?」包拯一聽就火了,一個書吏就敢這樣狐假虎威,下令把書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而對那罪犯卻從輕發落了。包拯這樣做,目的是想壓一壓小吏的氣焰,殊不知正好中了書吏的圈套。 包公雖然在斷案上得不到史書的支持,但他確實是個清官,是個諫官,確實是剛直不阿,不畏權貴,我想這就是他雖然文采不如歐陽修,政績不如王安石,但卻被老百姓銘記於心的原因。人民需要 「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這樣,「包青天」應運而生,戲越編越多,人越傳越神。包公無嫂娘 關於包公的戲曲舉不勝舉,有一出《赤桑鎮》說的是包拯把自己的侄子包勉給鍘了,為這事跟嫂娘賠情。包公有個嫂娘,老百姓都知道。據說包拯家世清貧,生下未滿月,母親病故。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兒子的搖籃里,喂包拯奶,喂兒子包勉粥,將其撫養成人,並聘請恩師,教誨他一舉成名。毫無疑問,如果沒有這位賢惠的嫂子,也就沒有包拯的後來。所以包拯對嫂子始終十分感恩,尊稱為「嫂娘」。 這不過是一個民間傳說,在宋代的史書當中沒有包公有兄長的記載。包拯不但父母雙全,而且根本就沒有哥哥,哪有嫂娘?史書記載,他的父親叫包令儀,曾做過知縣。包拯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9歲一舉考中第一甲進士,授官知縣,這在當時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藉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預示在仕途上有著光明的前景。當時,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願遠離家鄉。是上任為國盡忠,還是在家為父母盡孝?讓包拯進退兩難。包拯為了照顧父母,毅然辭去官職,屏居鄉里,奉養雙親。直到父母去世、守喪三年期滿之後,已經39歲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為了侍奉年邁的雙親,居家長達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說是「至孝」。 那嫂娘的故事又是出自哪裡呢?其實也確實發生在包拯的家中。包拯有子二人:長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綬,是包拯家中陪嫁的丫頭所生。包拯逝世時,包綬才5歲,由長嫂崔氏照管。包拯一生居官清廉,沒有給家裡留下多少遺產,崔氏也是清貧度日,一直把包綬撫養成人,包綬也便對其嫂崔氏「以母禮事之」。這就是長嫂如母故事的原形。宋代以後有關包公的戲劇、小說中,都說包公稱其嫂為「嫂娘」,這完全是將包綬之事移花接木安在了包拯頭上。崔氏後來受到朝廷的表彰,因為她的事跡當時就很有影響。朝廷寫了封贈送她為永嘉郡君的一個制書。這個制書是由大文豪蘇軾起草的。同時還封表門楣,就是為家鄉建了一個節婦台,還給她寫了傳記。

② 太太說什麼都不能換,不能學過去的那個陳世美

相愛相知相交,就應該懂得照顧人家一輩子。年輕時的誓言,是否終老一生的,守諾呢?
男人就應該有男子漢的樣。不要再提這種陳世美的故事。

③ 包公的墓地在哪裡

包公墓葬,史籍記載有兩處:安徽合肥和河南鞏縣。二說均有可靠的史料依據,和地方上的實際墓冢。如今合肥的包拯墓葬經過考古發掘,已得到專家的確認,那麼鞏縣宋陵中的那個墓冢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據南宋淮南西路安撫司干辦公事林至撰寫的《慶元重修孝肅包公墓記》,包公墓在安徽合肥市,「合肥,公之鄉里也,中更兵火,子孫流離,故宅廢為民居,獨廟祀存焉。今去城十五里,所謂東原村者,公之墓也」。包公葬後的百餘年間,經歷了戰火和荒頓的歲月,到慶元年間,地方官曾加以重修。另外,《大明一統志》、《合肥縣志》和《包氏家譜》等文獻,也都清楚記載,包公墓在安徽合肥。

然而據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修的《鞏縣志》明確記載,包拯墓位於縣西宋陵之中。清代順治以後各朝的《河南府志》皆承舊說。到實地考察,包公墓坐落在河南鞏縣宋真宗永定陵和宋仁宗永昭陵之間,離真宗劉、楊二後陵只半公里,是一座高約五米的墓冢,封土扁圓,直徑有十餘米,墓前尚有望柱一坐,石虎兩個,石羊一個,均為北宋風格。規模上看,確是座北宋高級官員的墓葬。如今墓前還立有清代石碑一通,高二米,正中楷書「宋丞相包孝肅墓」。冢大碑高,氣象威嚴。

1973年,因合肥鋼廠擴建的需要,對合肥市東郊大興鄉雙圩村的包拯及其家族墓地進行了全面清理和發掘。歷時四個月,發掘出包拯的一號墓,實為遷葬墓,墓中有一具基本完整的男性骨架,據鑒定年齡在四十歲以上,與包公情況大致相符。出土的墓誌石銘有三千多字,由當時的樞密副使吳奎撰寫,確鑿記述了包拯的生平,說他策論國事能高瞻遠矚,主張「薄賦斂、寬力役、救災患」,加強市場管理,增益國庫收入。以大義為重,不懼貪官豪強,敢於查辦權貴。重視調查研究,執法如山,自身廉潔清白,不謀私利,頗得民眾的尊敬和贊揚。稱他「其聲烈表暴天下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可知包拯生前已被人們尊稱「包公」。

包公墓還有包拯長子包德與崔氏的夫婦合葬二號墓;長孫包永年的三號墓,他是崔氏的繼子;包拯次子包綬夫婦合葬的四號墓。及南宋以來一直被人當作包公墓膜拜的五號墓,實為包拯妻室董氏之墓。南宋慶元五年(1199)重修時,把包拯之妻董氏的五號墓當作包公墓,供人長期祭奠,因此民間流傳著「包拯墓是假的」之說法。最後,根據當地老人追憶的祖輩傳言,在墓地的最北端,意外地發掘出包公原葬的六號墓,還存有石板和東西殘墓壁,其中的陪葬木俑「十二時神」,是確定包拯墓的重要物證。墓地已在南宋初年被金兵所破壞,棺骨遷至一號墓重葬,原墓廢為耕地。

此外還有一個疑冢,就是在墓地中軸線的西南部,有較大的封土堆,高約四米,底徑十米,布局均稱,整個外形要大於包拯夫婦的遷葬墓。從這個封土堆的地表往下深挖,都是一色的生土,沒有坑位,可知是個典型的「疑冢」。令人感興趣的是:包公墓為什麼要設此「疑冢」?它是什麼時候修建的?

總之,在一塊墓地上,出現包拯的原葬墓、遷葬墓、以假亂真的五號墓及張冠李戴之疑冢,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這在相關墓址的考古發掘上也是罕見的,為什麼包公墓要建得如此神秘呢?也不免有一些混亂。當然,包氏族墓中出土的珍貴文物,為研究宋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提供了難得的實物資料。也為史學界補充和修正有關史實,進一步研究有關問題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如今合肥墓地從各方面考察,都已能夠確認是包拯之墓。其大型石室墓的規格,似乎超出了《宋史·禮志》的有關規定,也足見墓主生前受到朝廷的特別恩寵。其出土的洋洋千言的墓誌,也同樣毫無疑問地訴說著此地包公墓的由來。尤其是包拯遺骨三十五塊,專家鑒定已予以確認,並移葬於合肥新建的包公陵墓。至此,似乎千年的包公墓址之謎已經解開,包公墓應在安徽合肥市的東郊。

但是,鞏縣的包公墓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它修於何時?為什麼要建這個墓?它與合肥的包公墓是否有什麼關系?尤其是裡面到底埋葬著什麼?這一連串的疑問,還是難以回答。據說此墓已經被盜過,盜墓賊說墓中沒有磚石、棺骨,也沒有盜到什麼東西,這可信嗎?從最早明嘉靖三十四年修的《鞏縣志》記載來看,至少明代中葉鞏縣宋陵就已存在這個包公墓,到如今也至少經歷了四五百年,但元、明兩代的有關史籍對此均無說明。由於合肥包公墓園考古發掘中仍出現一些較為混亂的情況,所以至今還有學者堅持包公真正的墓地是陪葬宋皇陵的鞏縣包公墓。

如果說此墓確為宋代陪葬大臣所建,也有一些問題弄不清楚。鞏縣的包公墓離宋仁宗的永昭陵遠,而離宋真宗的永定陵近,有的史書說是「陪葬真宗陵」。但是,包公的全部政治活動卻都在宋仁宗時代,為什麼要他陪葬宋真宗呢?這基本違反了中國帝陵中大臣陪葬的一般規則。於是有學者推測,包公墓中埋葬的,可能是另一位陪葬真宗的大臣,由於年月長久,原大臣的名字被遺忘了,就附會於包拯。也有學者指出,包拯死於開封,到最後定葬,中間經過一年零三個月的漫長時間,猜想可能當時要求陪葬帝陵而安放於鞏縣一段日子,最終仍遷葬合肥,但在鞏縣留下一個衣冠冢。人們出於對包拯的敬意,不忍心廢棄,並進一步修繕,使之符合包公的身份,從而使包公出現兩個墓,並讓人真假難辨。

鞏縣包公墓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等待考古的實地發掘,才能給我們一個確實的答案。

④ 關於包拯的故事

他在天長縣任知縣時遇到的一件事: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後,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包拯在歷史上當然不至於只斷過這上個案件,可惜其他的案例在史書上沒有留下記載。包拯是人不是神,他不是時時事事都能做到「明察秋毫」的。他也不過失誤,有過被人愚弄的事情。歷史上倒記載了這么一件事:在他任開封府知府時,有個人犯了法,按法律規定,應當杖脊。於是犯人賄賂了包拯身邊的小吏。小吏深知包拯的性格,乃對那個罪犯說:「明天你見到包大人,他必定先交給我審問,你別的話不要說,只管喊冤自辯,我自有辦法。」第二天,罪犯來見包拯,包拯果然吩咐上小吏審問。罪犯按照小吏的提示,只是喊冤,自辨不已。這個小吏故意裝出盛氣凌人的樣子,大聲呵車斥道:「少廢話,給我老老實實地受杖!」包拯生平最恨以強凌弱,如今看到小吏這樣狐假虎威,不禁大怒,當場將小吏打了17杖,而對那罪犯卻從輕發落了。包拯這樣做,其目的是想壓一壓小吏的氣焰,殊不知卻中了小吏之計,為他所賣了。
傳說中的包拯家世清貧,命運偃蹇,生下來就是個「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兒,被父母遺棄。幸蒙兄嫂憐愛,將其撫養成人,並聘請恩師,教悔他一舉成名。這也不符合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時代,深受父母恩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所以史書上說他「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正因為他孝順父母,故在他29歲中進士後,竟辭官歸里,頤養雙親,以終天年。直到先後給父母送終,並且守制滿期後,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長縣知縣,後又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端州出產一種名硯——端硯,作為向朝廷進貢的貢品。由於過粗官吏大量貪污,每年進貢端硯數不斷增加,人民不堪負擔。包拯上任後,下令只按規定數進貢,任何官員不得加碼、貪污,一掃往日貪風,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而包拯自己後來在離任時,連一方端硯也沒有帶走。

⑤ 包公錯辦了哪些案子

話說距今一千年前,湖北有個窮書生娶了一位好太太。這位太太不但幫書生操持家務,還孝順父母照顧子女,讓書生安心讀書,可以說是一個標準的賢妻良母。為了讓丈夫進京赴考,妻子還典當家財湊足盤纏,書生萬分感激,發誓對妻子不離不棄。書生到了京城,果然爭氣,一下子就考取了狀元。皇帝一看,小伙兒長得儀表堂堂,正好與公主相配。書生昧著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中的妻兒老小忘得一干二凈。妻子帶著一雙兒女進京尋夫,沒想到丈夫已然變心,不認自己,還心狠手辣企圖殺妻滅口。妻子為了公道憤然告夫,法官大人鐵面無私,頂著皇家的壓力把這個忘恩負義的書生一鍘兩截。
說到這估計您已經看出來了,這不就是鍘美案的故事嗎!沒錯,是凡中國人大概都聽過這個故事,而且留下的印象也基本一樣:陳世美是個忘情負義的壞蛋,秦香蓮是個忠貞賢惠的好妻子,當然還有那個上斬昏君下斬讒臣的包青天。
說到包公,在中國可以說是婦孺皆知,家喻戶曉。不過,大家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戲劇舞台上或電影、電視屏幕上的「黑臉包青天」。他頭戴烏紗帽,身穿袞龍袍,打坐開封府,怒鍘陳世美,一個典型的鐵面無私、斷案如神的廉潔幹部,就連人間至高無上的皇帝和陰間掌人生死的閻王也怕他的三口銅鍘。其實人家包拯根本就不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白面書生。1987年9月修建完成合肥包公墓,裡面能看到包公彩繪像,白面長髯、儒雅端莊,挺白凈的一個人,不知怎麼就被改成了黑臉,而且額頭還多出了一個月牙疤。藝術化之後的包公,其中自然加進了老百姓和藝術家的想像。那麼,歷史上的包公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他真的像電視里演的那樣斷案如神嗎?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在做官的道路上出道算是晚的,39歲才算正式當官,到他64歲去世,不過也就做了二十多年官。其間做過軍職,做過文職,甚至還做過閑職。要說他做的最出名的一個崗位,非開封府尹莫屬。記得十多年前,台灣拍過一個電視劇《包青天》,裡面老包有句台詞:「本府辦案三十多年」,聽著十分可笑。老包坐上開封府大堂時已經59歲了,而且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調職他用,哪兒來的三十年?三年都沒有。包公做開封市長的時間雖然不長,但是確實做了一些實事,有一項就是給開封府開了一個後門……

開封府審案可以「走後門」
包拯在治理開封府時,最先開的是正門。原來老百姓打官司是不能直接進入庭堂的,中間有很多道環節,常常影響信息傳遞的真實性。包公下令打開開封府的正門,讓百姓能直接進入庭堂,擊鼓喊冤。後來,告狀的人越來越多,開封府的這幫公務員每天上班都有處理不完的訴訟案件,包拯於是下令,打開府衙的後門,允許百姓任何時間都可直入府內訴說冤情。有時包拯還親自上陣,便服問案。可以說「走後門」的便民措施一出台,深得百姓的稱贊。
包拯在開封做了一年多的開封府尹,肯定解決過不少民事糾紛,但是說他斷案如神,甚至達到「日判陽間不平事,夜審地獄冤屈案」的地步,恐怕有些言過其實。就連為他掙得重大名聲的鍘美案,居然也是一樁地地道道的冤案。
天下第一冤案——鍘美案
陳世美作為大逆不道、貪圖榮華富貴、殺妻滅子的反面形象,在中國老百姓的心裡那可是根深蒂固!但這個讓老百姓想起來就咬牙切齒的壞人,其實是被冤枉的!
據考證,陳世美在歷史上確有其人,只不過不叫陳世美,叫陳年穀,號熟美,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陳熟美也不是宋朝的駙馬,而是清朝的清官,是一個好人。一個政績突出愛護妻兒的好人,是怎麼捲入《鍘美案》的故事中去的呢?何況陳熟美是清初人,又是如何讓宋代的包拯給鍘了呢?
據湖北民間史家童德倫考證,這出戲是這樣編成的:清順治十五年,陳熟美的同窗好友仇夢麟與胡夢蝶到京都找陳熟美求官,沒想到陳熟美不願徇私,拒絕了他倆的要求。仇、胡二人曾經接濟過陳熟美, 現在陳熟美仕途已就,卻不幫恩人,這不就是忘恩負義嘛!心懷怨恨的仇夢麟和胡夢蝶把戲曲《琵琶記》的情節加以改造,把戲中忘恩負義的男主角換成了他們怨恨的陳熟美,編造了一出新戲《秦香蓮抱琵琶》。為掩人耳目,他們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陳熟美變成了陳世美,還把陳世美說成了駙馬。這出改頭換面的新戲巡演後,還真引起了觀眾的同情和共鳴。
後來,有一個戲班子演這出《秦香蓮抱琵琶》。戲唱到中午,正唱到陳世美派人追殺秦香蓮,到這兒戲演完了。看戲的不肯走,一邊嚷著:「殺了陳世美!」一邊向戲台上扔磚頭瓦塊。掌班的一看這架勢,趕快躲進後台,正好見到之前唱《陳州放糧》的「包公」還沒卸妝,靈機一動,計上心來,推著「包公」說:「快,到前台接著往下唱。」
「包公」一聽就急了,「你急糊塗啦!我在宋朝,陳世美在清朝,相隔幾百年,咋能同台唱戲?」「哎呀,事到這般時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說,「陳世美那麼大的駙馬官,誰敢殺他?只有你『包黑子』鐵面無私可以把他鍘了,給老百姓出出氣,就算煞戲了。」
黑臉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帶著王朝、馬漢一班人馬重新上場了。唱到他把陳世美一鍘,台下歡呼起來。從那以後,小戲《秦香蓮抱琵琶》就變成大戲《鍘美案》了。於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繹」到了宋代,三百年前的陳世美讓一千年前的包公給鍘了,又一出類似關公戰秦瓊的名戲炮製成功。仇、胡二人自己恐怕都沒料到,他們為泄一時私憤,釀成了一個無可彌補的歷史冤案,一個清正為官,以造福百姓為己任的好人陳熟美,就這樣戴上了忘恩負義的大帽子,真是比竇娥還要冤!
不光是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的故事也是硬加在包公身上的,這些事壓根就沒發生過,就算發生包拯也趕不上,那會他正在家鄉盡孝呢。
很多包公斷案故事都是民間傳說,《宋史》中關於包公審案,只有一個案例,而且是個小案子,也不是發生在開封府,而是包公最初任縣令時審的案子。一個農民到縣衙告狀,說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兇手。那時候可不像現在,沒有高超的偵察手段,怎麼破案呢?包拯分析,罪犯沒有偷牛,而只是割掉了牛舌頭,看來不是為了圖財,很可能是泄憤報復。於是,他就設了一個圈套,對告狀的農民說:「牛舌被割了,牛就死定了,乾脆殺了賣肉賺幾個錢吧。但是不要說是本縣官讓你殺的。」當時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割牛舌的人一看農民殺牛賣肉,以為有機可乘,立刻到縣衙告發。包拯斷定這個人就是罪犯。罪犯一看事情敗露,又怕受刑杖之苦,只好低頭認罪。
即使就這一件案子,也被同時記到了《宋史·穆衍傳》中,到底是誰辦的也說不清。如果包公真是斷案如神,歷史上不會少有記載,一定會像記述神探狄仁傑一樣,把他的辦案數量和所辦的大案要案留在史書中。翻查正史和其它史料,發現包公明察秋毫的破案故事鮮有記載,但是他被人愚弄導致誤判的故事倒有那麼一件。
包公也有糊塗時
在北宋沈括所著的《夢溪筆談》中就記載了一個包公判錯案的故事:包拯在做開封府尹的時候,有個富戶犯了法,按律應處脊杖十七下的刑罰,那個富戶賄賂了開封府的一個書吏,書吏得了錢後說:「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頓臀杖吧。」當時的脊杖要打擊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很容易把人打殘,臀杖就不一樣了,打屁股比打後背要輕得多。到了包拯審案時,那富戶按書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記錄的書吏裝作不耐煩,大聲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嗎,干嗎哭哭啼啼糾纏不清?」包拯一聽就火了,一個書吏就敢這樣狐假虎威,下令把書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而對那罪犯卻從輕發落了。包拯這樣做,目的是想壓一壓小吏的氣焰,殊不知正好中了書吏的圈套。
包公雖然在斷案上得不到史書的支持,但他確實是個清官,是個諫官,確實是剛直不阿,不畏權貴,我想這就是他雖然文采不如歐陽修,政績不如王安石,但卻被老百姓銘記於心的原因。人民需要 「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這樣,「包青天」應運而生,戲越編越多,人越傳越神。包公無嫂娘 關於包公的戲曲舉不勝舉,有一出《赤桑鎮》說的是包拯把自己的侄子包勉給鍘了,為這事跟嫂娘賠情。包公有個嫂娘,老百姓都知道。據說包拯家世清貧,生下未滿月,母親病故。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兒子的搖籃里,喂包拯奶,喂兒子包勉粥,將其撫養成人,並聘請恩師,教誨他一舉成名。毫無疑問,如果沒有這位賢惠的嫂子,也就沒有包拯的後來。所以包拯對嫂子始終十分感恩,尊稱為「嫂娘」。
這不過是一個民間傳說,在宋代的史書當中沒有包公有兄長的記載。包拯不但父母雙全,而且根本就沒有哥哥,哪有嫂娘?史書記載,他的父親叫包令儀,曾做過知縣。包拯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9歲一舉考中第一甲進士,授官知縣,這在當時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藉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預示在仕途上有著光明的前景。當時,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願遠離家鄉。是上任為國盡忠,還是在家為父母盡孝?讓包拯進退兩難。包拯為了照顧父母,毅然辭去官職,屏居鄉里,奉養雙親。直到父母去世、守喪三年期滿之後,已經39歲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為了侍奉年邁的雙親,居家長達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說是「至孝」。
那嫂娘的故事又是出自哪裡呢?其實也確實發生在包拯的家中。包拯有子二人:長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綬,是包拯家中陪嫁的丫頭所生。包拯逝世時,包綬才5歲,由長嫂崔氏照管。包拯一生居官清廉,沒有給家裡留下多少遺產,崔氏也是清貧度日,一直把包綬撫養成人,包綬也便對其嫂崔氏「以母禮事之」。這就是長嫂如母故事的原形。宋代以後有關包公的戲劇、小說中,都說包公稱其嫂為「嫂娘」,這完全是將包綬之事移花接木安在了包拯頭上。崔氏後來受到朝廷的表彰,因為她的事跡當時就很有影響。朝廷寫了封贈送她為永嘉郡君的一個制書。這個制書是由大文豪蘇軾起草的。同時還封表門楣,就是為家鄉建了一個節婦台,還給她寫了傳記。

⑥ 包公墓的包公墓之謎

鞏縣包公墓修於何時,很難考證。現存關於此墓最早的記錄是明朝嘉靖年間的縣志,從中可知修建的時間不晚於明代中葉。元、明兩代史籍對此均無說明。既然如此,為什麼要修這座墓,墓裡面究竟埋葬著什麼,等等,也就無從得知了。包公為什麼有兩座墓,已成為「千古之謎」;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時又給歷史學家們提出了許多新的問題,成為「謎中謎」。比如,在墓地中軸線的西南部,有一較大的封土堆,高約4 米,底徑10 米,整個外形略大於包拯夫婦遷葬墓。從這個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 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這個土堆是典型的「疑冢」。包公墓為什麼設此「疑冢」?它是什麼時代修建的?實在耐人尋味。

⑦ 傳說包拯墓里有賊留言說:包公清廉,吾輩佩服。是真的嗎

是真的,因為包拯的棺槨之中只有極少數的陪葬品,而且這些陪葬品也不是金銀珠寶,只是一些書冊和日常生活用品,難怪連盜墓賊也會對他感到敬佩。

⑧ 包公的故事

早年至孝
包拯生於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5] ,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6-7]

歷職有績
包拯像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9]
慶歷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10] 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於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御史里行,[11] 改任監察御史。[12]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13]
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14] 完成了使命。[15] [7] 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16] 。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於慶歷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17-18]
慶歷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19-20]
慶歷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21] 。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遼朝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22]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他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徵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鑒。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幸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23] 當時,張貴妃(溫成皇後)的父親張堯佐被任命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任命,或者選擇宣徽、節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24-25]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26] 。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復。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布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干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答復。數月後,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27] 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並加刑部郎中。[28]

權知開封
包拯半身像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30]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31]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32-33]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34] 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么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麼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並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內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35] 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36]

蹊田奪牛
包拯畫像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由於買土豪的財產,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後,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處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裡,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後,包拯才出府任職。[37-38]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39] 數日後,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40]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41] 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並為其輟朝一日[42] 。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43-45]

主要貢獻
編輯

政績
包拯題跋像
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任監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一千六百餘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閻士良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王逵。王逵曾數任轉運使,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錢物。激起民變後,又派兵捕捉,濫用酷刑,慘遭其殺害者不計其數,因而民憤極大。但王逵與宰相陳執中、賈昌朝關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睞,故有恃無恐。為此,包拯連續七次上章彈劾,最後一次更直接指責仁宗說:「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於一王逵則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剛直,朝野震動,輿論洶洶,朝廷終於罷免了王逵。[7]
此外,包拯還彈劾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時,包拯又先後彈劾利用職權賤買富民邸舍的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職。由於包拯敢於彈劾權幸,當時社會上出現了「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彈矣。』『包彈』之語遂布天下」。[7]
對於有才幹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如楊邠、王鼎、王綽三人皆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和轉運判官,因任內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江東三虎」之稱。後受守舊權臣的忌惡,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轉運使等「監司」官。包拯雖由守舊派人物王拱辰薦為御史,卻不為政派所囿,極力主張復用三人,終於使楊邠、王鼎、王綽先後又被起用為荊湖南路轉運使、河北路提點刑獄、江西路提點刑獄。[7]
包拯在經「慶歷新政」之後,也提過一些改革建議。如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對年滿70歲者應強令致仕,以解決冗官問題。他還主張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同時應選練精兵強將,訓練義勇,以充實邊備,防禦契丹。他向仁宗建議:「不必分文武之異,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當考以應敵制勝之略,詢以安邊御眾之宜」,然後「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條陳《七事》,建言應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又奏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懇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時弊,故多為朝廷所採納。包拯還特意奏上《進魏鄭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納魏徵之諫的故事為龜鑒。[7]
任地方官時,包拯也善於體察民情,興利除弊,因而頗有政績。任京東轉運使時,他曾巡察各地訪問貧困冶鐵戶,並據實情申報轉運司,豁免了這些戶所欠的官鐵,同時又鼓勵有能力者開爐冶鐵,發展生產。[7]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稱蔡河,原自東京至通許(今屬河南),直達淮河。後為了水運之便,又自新鄭引閔水匯入,使之流量大增。時惠民河常漲水為患,大水時「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濫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將所有跨河修建的樓台、花園、水榭全部拆毀,使河水得以暢通。有些權貴持偽增步數的地券與包拯相爭,包拯皆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示其偽,並上朝劾奏,要求嚴懲。[47]
任三司使期間,包拯改變了過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種封藏於倉庫供皇帝用的物品,都從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難。包拯特此設立市場,公私實行公平買賣,此後百姓不再受到侵憂。原來司里吏員欠下金錢布匹,大多受到監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連帶拘禁了他們的妻子兒女,像這一類情形的包拯都釋放了他們。[48]

執法
包拯頭像
包拯尤為人稱道的是其斷訟執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長縣時,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農人至縣衙,狀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並無財利可圖,故包拯推斷此事必屬怨家的報復行為,於是命農人宰牛賣肉以引罪犯上鉤。宋代宰殺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見牛主殺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縣衙首告,遂自投羅網,疑案立破。[7]
包拯執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廬州是包拯的家鄉,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為可得其庇護,幹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為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後,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為。[7]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由於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於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7]
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系請托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執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7]
包拯
包拯的嚴於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為他日累乎。」可見他為官前即確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7]
端州以產硯著名,端硯歷來是文人士大夫尋覓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時不僅革除了諸前任在「貢硯」數額之外,加征數十倍,以飽私囊和賄賂權貴的流弊,而且任滿離去時「不持一硯歸」。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時,在包拯及其子孫墓中僅發現一方普通硯台而無端硯,也足證史載之確。[7]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如此說,而且還躬身力行並教之於後代。訂立了《家訓》。將《家訓》鐫刻於石碑,豎立於堂屋東壁,以昭示後人。[7]

人物評價
編輯

總評
包拯像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為清廉的象徵。
包拯性情嚴峻剛正,憎惡辦事小吏苟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曾著家訓:「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者,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層東壁,以詔後世。」[50] 時人也稱其「有凜然不可奪之節」,「有所關白,喜面折辱人」,據此可見,包拯的為人已清正剛直得近乎執拗,甚至還有些不近人情,然而,這也正是他與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7]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系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51]
包拯以其政績和品行為人愛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傳出時,朝野震驚,全城盡悼,「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聞於衢路」。現藏開封博物館的北宋《開封府題名記》碑,上刻一百八十三位開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卻已磨去,據說這是因為人們在觀賞碑記時,由於敬仰包拯而經常用手撫摸指點其名,天長日久,竟將碑字磨去。[7]
包拯在社會享有盛譽,因而人們廣泛傳誦他的事跡,並加以理想化和藝術化,衍生出許多軼聞傳說。南宋時有以包拯為主題的故事和戲曲,元雜劇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戲如《陳州糶米》。包拯是以龍圖閣直學士(後世訛為大學士)職名任權知開封府,包拯世稱包龍圖。有小說《包公案》(《龍圖公案》)流行,遂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7]

歷代評價
士大夫語曰: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52]
包拯塑像
歐陽修: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53]
趙禎: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陰幸也。[4]
司馬光:①拯進士及第,以親老侍養,不仕宦且十年,人稱其孝。[53] ②向者仁宗時,包拯最名公直。[54] ③拯為長吏,僚佐有所關白,喜面折辱人,然其所言若中於理,亦幡然從之。剛而不愎,此人所難也。[55]
劉敞:識清氣勁,直而不撓;凜乎有歲寒之操。
吳奎:① 宋有勁正之臣,曰「包公」。…其聲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4] ②公守法持正,敢任事責凜凜然有不可奪之節,蓋孔子所謂大臣者歟![4] ③力於親,盡瘁於君。峻節高志,凌乎青雲。人或曲隨,我直其為。人或善容,我抗其辭。自始及終,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潔,與淮水而悠長。[4]
張田:仁宗皇帝臨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聖神明智之資,善容正人延讜議,使其謀行忠入,有補於國,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肅包公止爾。[56]
包順:平生聞包中丞朝廷忠臣。
李燾:拯性峭直,然奏議平允,常惡俗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疾惡甚至人情所不及,即推以忠恕。不為苟合,未嘗偽色辭以悅人。不作私書,至於干請,無故人親黨一皆絕之。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初官時。[57]
朱熹:復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剛毅。
王稱:拯為人不苟合,未嘗偽辭色以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亦皆絕之,人多憚其方嚴,仕已通顯,奉已儉約,如布衣時。[58]
脫脫:拯為開封,其政嚴明,人到於今稱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謂剛者乎。[59]
孫承恩:面目稜稜,剛氣烈烈。勢力苞苴,莫我敢敓。嚴肅者政,苛刻匪心。非漢法吏,乃古直臣。[60]
張居正:若包拯者,真可謂執法之臣,故雖至今兒童婦女猶知稱之,況當時乎!然其敦厚忠恕,又其立身行己之本,故雖執法而民不以為殘也。人主得斯人而用之,則可以振紀綱,整風俗,其於治道非小補矣。[61]
蔡東藩:狄青、包拯兩人,垂譽至今,稱頌不衰。而包龍圖三字,盛名尤出狄上。即婦人孺子,無不知有包龍圖者。甚且謂狄之榮顯,多由包拯之力,是則子虛烏有之談,固難取信耳。嘗考狄之立功,莫大於奪昆侖關,包之成名,莫要於知開封府,著書人不敢溢美,亦不敢沒善,就兩人功名,擇要演述,已足存其實跡;而當時朝政之得失,亦銷納其間,以視俗小說之附會荒唐,不值一噱者,固不啻霄壤之別也。此書一出,可以掃盡巵言。[62]
胡適:歷史上有許多有福之人。一個是黃帝,一個是周公,一個是包龍圖。···包龍圖——包拯——也是一個箭垛式的人物。古來有許多精巧的折獄故事,或載在史書,或流傳民間,一般人不知道他們的來歷,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兩個人身上。在這些偵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間的傳說不知怎樣選出了宋朝的包拯來做一個箭垛,把許多折獄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包龍圖遂成了中國的歇洛克·福爾摩斯了。[63]

軼事典故
編輯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朝時,遼朝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15] [64]

清正廉明
包拯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於今天的廣東肇慶市)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凡在這里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並且表態,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藍本創作的。[65]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跡,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賑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65]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年間,富弼為相,歐陽修任翰林學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學為侍講,集天下之望。當時士大夫相傳道:「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⑨ 包青天是否判過冤案

截止到2019年4月10號還沒他有判過冤案的相關記錄。

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包拯還彈劾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

對於有才幹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如楊邠、王鼎、王綽三人皆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和轉運判官,因任內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江東三虎」之稱。

(9)小說男主角掉進包公墓擴展閱讀:

功績相關記錄: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慶歷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於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

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 完成了使命,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於慶歷六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轉運使。

慶歷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⑩ 鐵面無私的主人公是誰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4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今安徽肥東),為中國北宋著名清廉官員。

包拯為北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申科進士甲科,初任建昌知縣,官至開封府尹及龍圖閣大學士。因為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後,其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衣布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雲:「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後世包括朱熹、歐陽修、劉敞、司馬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在中國合肥市現存新修葺之包公祠,現存之包公墓於1987年10月1日重修對外開放;並成立了合肥市包公研究會。

包氏家族
據墓誌銘載:包拯先有三妻張氏、董氏(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後兩年染病身亡),並後與隨嫁之待婢孫氏納為妾室並生下一子包綖(1058年,包綖由包繶之妻崔氏取名包授),妻被包拯遺送回家,因為包綖,家族得以繁衍;包公另還有兩位女兒。另董氏於1068年病逝於合肥,與包拯合葬;崔氏則於1094年去世,享年62歲。

他於宋仁宗嘉佑七年(1062年)病歿於開封,謚號「包孝肅」,妻子董氏把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並由宋樞密副使吳奎立下墓誌銘(現存安徽省博物館),墓地曾於1199年由淮西路官員重修,但於文革時期1973年3月因當時革命委員會徵地被強行「遷墳」破壞,而另一相關古跡「包公井」原址亦搶救未果,於1986年成為在合肥四中的一幢五層樓宿舍。

傳說形象
包拯以廉潔公正著稱,民間稱其為包青天及包公,並流傳多種故事予以頌揚,比較著名的有《鍘美案》及《狸貓換太子》等。《三俠五義》等古代小說亦以其為主人公。傳說包青天日審陽間,夜審陰間;因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稱號。

改篇電視劇
1974年起,台灣中華電視台將包青天審案故事改編成電視連續劇《包青天》,由儀銘主演,總共跨年播出350集,創下台灣電視連續劇播映集數最高紀錄。由蔣光超主唱的主題曲,亦隨本劇之成功而成為在台灣家喻戶曉的名曲。

歌詞如下(孫儀 作詞;楊秉忠 作曲):

開封有個包青天 鐵面無私辨忠奸 江湖豪傑來相助 王朝和馬漢在身邊

鑽天鼠 身輕如燕 徹地鼠 是條好漢 穿山鼠 鐵臂神拳 翻江鼠 身手不凡 錦毛鼠 一身是膽

這五鼠 義結金蘭 七俠和五義 流傳在民間

1993年,華視再度推出新版《包青天》劇集,由金超群擔綱主演,原計畫制播15集作為墊檔之用,但播出後收視成績出乎意料之佳,製作單位乃不斷延長故事,結果總共跨年制播236集方告下檔。新劇沿用原主題曲,但改由綜藝節目主持人胡瓜演唱;片尾播出當時台灣歌壇新人黃安填詞演唱之新鴛鴦蝴蝶夢,歌曲同樣隨劇集之成功而廣為流傳。

本劇海外播映成績亦極亮眼,例如香港兩個免費電視台(無線電視與亞洲電視)均購入此劇,作為同時段收視爭奪之武器。其後,前述兩電視台又分別以包青天為題材,各自拍攝電視劇(無線電視由狄龍飾演包青天,亞洲電視則邀請台灣華視《包青天》原演員班底赴港拍攝),往後相繼出現以包青天為背景的電視劇,如《七俠五義》(台灣)、《碧血青天楊家將》與《五鼠斗御貓》(2005年)(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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