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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歌小說主人公是飄飄英國留學

發布時間:2021-04-14 15:03:32

A. 找一本小說,主角的名字是離歌

有很多小說,你要的是言情小說,還是穿越小說?

B. 小說《離歌》一共有幾部

《離歌》第一部

[編輯本段]基本信息
·出版社:萬卷出版公司
·頁碼:243 頁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7807591498/9787807591498
·條形碼:9787807591498
·版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16
·中文:中文
·外文書名:FAREWELL SONG
[編輯本段]目錄

Part 1 過去
Part 2 少年
後記:我不做外星人很多年
[編輯本段]內容簡介
出生在雅安雨城的女孩馬卓,自小父親死於非命,母親去向不明。由奶奶撫養長大。
九歲那年,馬卓失蹤許久的母親林果果忽然出現,帶她逃離常年潮濕陰翳的老宅院,來到了繁華的大都市成都。
幾乎陌生的母親林果果,有著和姓名一樣獨特的性格,帶給幼年馬卓短暫幸福的同時,也帶來災難——林果果忽然神秘去世,連遺言都不曾留下。馬卓被一直追隨母親的男子阿南送回老家,面對奄奄一息的奶奶和殘忍虐待她的小叔,馬卓在艱難的忍受中度日。
阿南搭救了馬卓,又一次帶她離開雅安,去往江南某城,開始了新的生活。幾年後,馬卓已是婷婷玉立的少女,繼承了母親特立獨行的性格,成績優異,沉默寡言。幼年時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長劇痛,還是不可避免的降臨在她身上。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上天中後,她結識了副校長的外甥女——倒賣A貨的少女顏舒舒,與其成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問題少年「毒葯」,闖入了她的生命,桀驁不馴的「毒葯」彷彿生活在一切規則之外,馬卓卻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冥冥之中,像有一條命運之線,在「乖女生」和「壞男孩」之間貫穿,徘徊,最終,義無反顧地將他們拉在了一起。
在無以為報的恩情和顫顫巍巍的愛情的掙扎中,已然平靜多年的少女馬卓的生命,又一次掀起驚濤。名叫「毒葯」的男孩,會給這個經歷坎坷的女孩的生命又添上怎樣濃烈的一筆?從小到大從未倖免過的離別之歌,又將怎樣決絕地,轟轟烈烈地在她的世界裡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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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本段]作者簡介
饒雪漫 自由作家,四川自貢人。生於七十年代,從十四歲發表文章,已經在青春文學這個領域經營了十八年。出版作品五十多部,是一個集創作,創意,推廣等多項才能的作家。已出版作品五十餘部,作品語言優美、故事動人、風格多變,享有「文字女巫」之稱。 曾成功推出國內第一個寫作組合「花衣裳」,二年內創下了出版叢書近十套總銷售過百萬的佳績;又率先提出「青春疼痛文字」,「青春狂愛」「青春影像」小說的新概念,在圈裡圈外引起巨大反響。其作品語言風格多變,被廣大的男生女生親切地稱為「文字女巫」,作品多次登上全國各類暢銷書排行榜。由於她在圖書市場上不俗的表現,被諸多媒體稱為新一代青春文學的掌門人。代表作有:《左耳》《沙漏》。
[編輯本段]主題歌曲
歌曲:《離歌》
作詞:饒雪漫
演唱:黃婉婷
風決定了蒲公英的方向
你決定了我的悲傷
愛是最華美的衣裳
失去它該拿什麼來偽裝
痛教會我這一記的成長
也教會我什麼叫原諒
當你離開我也出發
去向你說過的無法抵達的遠方
這一首離別的歌
是如此回味悠長
就算星星睡著月亮變卦
你還是不準將它遺忘
當你有天白發如霜
偶爾懷念我的模樣
會不會忽然就笑起來
小小愛人一生光亮
痛教會我這一記的成長
也教會我什麼叫原諒
當你離開我也出發
去向你說過的無法抵達的遠方
這一首離別的歌
我用心唱了又唱
如果你聽不懂我的倔強
聽懂了懷念也是一樣
就算我失去了翅膀
就算我再不能飛翔
就算你永遠都不會知道
我還是像從前一樣的痴狂
這一首離別的歌
是如此微微憂傷
就算星星睡著月亮變卦
你還是不準將它遺忘
當你有天白發如霜
偶爾懷念我的模樣
會不會忽然就笑起來
小小愛人一生光亮
這一首離別的歌
是如此微微憂傷
就算星星睡著月亮變卦
你還是不準將它遺忘
當你有天白發如霜
偶爾懷念我的模樣
會不會忽然就笑起來
小小愛人一生光亮
[編輯本段]文段摘要
第一部分
十八歲那年的夏末秋初,我終於到達北京。我坐的是飛機,阿南一直送我到安檢處。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坐飛機,行李托運了,我只背一個小包,非常輕松。把證件遞給安檢人員的時候,我回頭看了一下阿南,他正朝我揮手,隔著很遠的距離,我清晰地看到他眉間的"川"字。我迅速地把頭別了過去,不讓他看到我眼眶裡的淚水。阿南老了,我走了。我知道他會夜夜想我,像我想他一樣。但我一定得走,這是一件多麼抱歉的事
第二部分半個月後,我成了紅星小學三年級的一名小學生。都虧她和阿南的打點。我想她一定花了很多錢,這讓我心裡確確實實有些不好受。阿南找了醫生來家裡替她看傷,據說是用了什麼特效的葯,她的身體慢慢康復了。上課前的那個晚上,她給我買了一大包東西。除了書包和鉛筆盒,還有三件新衣服。紅黃綠,非常鮮艷的顏色,全部都是連衣裙。我在雅安的時候,從來沒有過一條連衣裙。當我看到那些裙子的時候,竟然有種做夢般的感覺,以至於微微臉紅。可她偏要我一件一件換給她看。她點著一根香煙,坐在床頭,看著我,由衷地說:"馬卓你真幸福。我小時候穿得像撿破爛的,長大後,衣服都是偷家裡的錢買的。噢,從來都沒正大光明地當過仙女。"
第三部分
那一年的夏天,天空一直飄著若有似無的雲,蟬鳴不知疲倦地從早晨八點就准時開始,要一直吵到日落才罷休。雖說來自盆地,我對東南沿海地區的夏天,倒不甚感到不適,除了這里時不時就刮過來的大風,讓我總能從中辨別出海水的甜腥。其實這里離海有著一定的距離,這讓我對自己的嗅覺總感到困惑,不知自己是否異於常人。更令我困惑的問題是,不知道為什麼,那一陣子我很怕照鏡子,我怕看到自己的臉,我似乎告別了自己的嬰兒肥,臉上的輪廓越來越清晰,這讓我想起某些已經封藏在記憶里良久的往事,某些早就已經離我而去的人。

[編輯本段]《離歌》第二部

[編輯本段]目錄
Part 1 青春(上)
Part 2 青春(下)
後記 我是故意的
[編輯本段]基本信息
·出版社:萬卷出版公司
·頁碼:275 頁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9787807596431
·條形碼:9787807596431
·版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32
·中文:中文
[編輯本段]內容簡介
《離歌》講述的是四川姑娘馬卓的傳奇經歷。在《離歌Ⅰ》中,馬卓在母親林果果離奇遇害後,跟養父阿南一起生活,平靜的生活卻因一個叫「毒葯」的男生的出現,重新變得跌宕與險惡。在《離歌Ⅱ》中,馬卓下定決心了斷和毒葯之間的糾纏,卻因為好友顏舒舒的「艷照」事件不得不求助於他。毒葯的女朋友——校花於安朵則越來越神秘,她在馬卓面前玩弄了自殘的把戲,警告她,想進入毒葯的生活,將付出慘痛的代價。
而當毒葯的姐姐——酷似林果果的夏花出現在阿南面前時,又會在這對父女的生活里激起怎樣的波瀾呢?
饒雪漫2008年度新作《離歌Ⅱ》,延續疼痛青春路線,帶給讀者驚心動魄的感動。

文段摘要

Part 1
像風灌進回憶一樣
痛被吹散
愛卻在不知不覺中著了涼
摘自馬卓新版博客《我們的愛著了涼》
(1)
白色襯衫上掉了一隻深藍色紐扣,我釘了差不多有整整一下午。MP3里循環播放的是王菲的一首老歌,聽到我雙耳幾近麻木。窗檯上曬著我的黑色大書包,已經被我洗過了三次,卻還是覺得背帶上有些礙眼的臟。這個寒假我有新鮮的發現,當你極為緩慢或者是重復地去做一件事,會產生時光被粘住的錯覺,風不動雲不走,牆上的鍾彷彿也遲鈍了,一切在你眼前都以慢動作的方式呈現,甚至心事。
很好,這正是我的需要。
黃昏的時候屋外響起輕微的敲門聲,我起身開門,看到阿南。他手裡端著一杯奶茶,對我說:「我回來晚了,奶奶打麻將剛回,今天晚飯要等會兒了,你先喝點東西。」
「不餓。」我沖他笑,卻還是把杯子接過來。
「明天早些起,」他說,「我們去市裡,買些新學期需要的東西,快開學了,你也該添置幾件新衣服了。再說,我還有驚喜要送給你。」
「什麼?」我問。
他不答,故作神秘。
其實我能猜到,他所謂的「驚喜」多半是他在市裡的小超市就要開業了,雖然我從沒過問,但我知道這些日子以來他都在忙這件事。不過我並沒有戳穿他,而是很配合地答道:「好的呀。」
「你還應該理個發。」他看著我說,「劉海擋到眼睛了,會對視力有影響。」
「知道了。」我說。
他笑笑,把腳伸得老長,讓我看。我這才注意到他腳上的鞋,ECCO。這是我去年買給他的生日禮物,他一直沒捨得穿,此時此刻被他套在腳上,擦得很亮。
Part 2
(6)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如果用這句《聖經》里的話來形容天中,恐怕不能成立。在我的眼裡,比起以前我們縣里那所安安靜靜的學校,天中就好比各種怪事集中的大本營,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新聞發生。
周一這天,我們班教室後門居然貼出了一張告示,大白紙,鮮紅的字。張貼者是顏舒舒,告示大意如下:本人遇資金周轉問題,急需現金五千元,請各位江湖好友鼎力相助,陪我共度難關,在下感激不盡。所借款項保證一月內歸還,並附上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聊表謝意。願意者,可火速來電。本人手機:138XXXX0453。
這張紙是在課間操的時間被貼在後門上的。但令顏舒舒始料未及的是,老爽會在課間操結束之後跟著大家一起走進教室視察衛生。於是,這張剛剛被貼上去的告示,就在大家的嘻笑聲中,被老爽的一隻大手扯了下來。
他將那張薄薄的紙揉成一團,扔在顏舒舒的課桌上。
Part 3
(11)
我在清晨五點半的時候醒來。空氣中有薄荷的味道,來歷不明。他仍然在酣睡中,一根胳膊伸得老長老長,不幸的是,我的後腦勺正躺在上面。我抬起頭,好像淤積在後腦勺整個夜晚的血液一下子通暢了,冰涼徹骨的腳尖也在一瞬間變得有了些許暖意。我躡手躡腳地越過他爬下床,卻不小心一腳碰到放在床邊的臉盆,發出驚天動地的聲響。我驚慌地轉頭看,發現他的手臂還安然放在原處,連睫毛都不曾動一動。
男生的睡眠,原來可以到這樣死沉的境界,真讓人羨慕。
我不能記起昨晚我們到底是幾點鍾入睡的,也許三點,也許四點……在我一生的記憶里,我都沒有說過像昨晚那麼多的話,我跟他講雅安,講那裡的雨,講奶奶、小叔,講林果果、阿南,甚至藍圖。他很少發問,只是聽我說,直到我說得口乾舌燥,在他的懷里沉沉睡去。

C. 饒雪漫小說《離歌》的結局

馬卓走了
馬卓,從來都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多餘者。
我掛著護身符直指我心臟方向,它內曾在那容裏劃過一個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來,送給那個叫做毒葯的人,任他細細把玩欣賞。不知道後來,他將它送回來了沒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盡我的全力使那個口子張好,癒合,不留疤痕。
不管從此有沒有心,至少看上去,毫發無傷。
天空純凈,陽光照耀山上枯黃的草垛,這是舊的在被晾曬,也是新的在被醞釀,一切仿若去年此時。我站在山頂,從包裏取出一張紙,疊成一個紙飛機。我的手工一向很差,疊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沖的時候也歪歪斜斜的,顯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見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賽飛翔,只不過,我們的方向不一樣。
對不起,再見。
我會記得,我曾深深愛過你,在十七歲本不該輕言說愛的年紀。

D. 饒雪漫小說離歌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KJGvI_JaJwA/

《我非常非常想你》
演唱:易慧

晴天 雨天 星期天
沒有你的每一天
我把走過的路都走一遍
任狂風 吹亂從前

這是我最放縱的思念
停留在十七歲那年的夏天
想像你從沒離開過我身邊
那誓言 回盪耳邊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想你大聲的笑和紅色的雨衣
我們有過的相遇
和每一場別離
我發誓從來都未曾忘記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隔著再也無法靠近的距離
多麼遺憾
卻無能為力
我們終究不能在一起

今天 明天 離別天
數不清過了多少天
記憶是最美的詩篇
每一句 苦澀甘甜

這將是我最後的孤單
原諒我離別時候不夠勇敢
你一定記得我哭紅的雙眼
轉過身 往事如煙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多少次想要大聲地告訴你
我已經有了他
有了新的愛情
聽你的話將日子好好繼續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這是我最透明的秘密
埋藏你再也給不了我的永遠
相信一定 有個新朋友
替我好好好好地愛你

E. 《離歌(全文)》txt全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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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覽:
Chapter 1 牢已破,專你必須容忍羊的離去
「我喜歡屬你。」
一個月前,有個男孩子這樣對我說。
當時我和他正坐在大學圖書館的閱覽室里,我們的四周坐的全是專心閱讀的眼鏡學子。白熾燈的光芒清冽,映得周遭一片瑩白。所有的人都像陷在一塊巨大琥珀中。
這個時候開玩笑是很不道德的。
我挑挑眉頭,繼續好整以暇地向筆記本上抄寫著他幾分鍾前幫我算出來的實函作業,嘴唇輕啟:「換個對象,她會高興得為你瘋狂。」
「以為我在逗你玩嗎?」
「要不然怎樣,腥腥作態地附合你?老大,你選錯地方了。」
「我說得是真心話。」
「在我寫完作業,並且離開這里之前,shut up。」
他很配合地不再講話,我飛快地寫完作業,然後把書本放回包包里,把演算紙推還給他,炫了桃花眼給他:「謝謝你哦,再見。」不想他一下子把我按回到座位的更深處,「小狐狸,這樣就想走?」
「要不然怎樣啊,難道你想我請你吃碗餛吞?喂,才一道題,你這樣做狠了點吧,你可是學院里堂堂的碩士研究生,校……

F. 《離歌》小說2、3

饒雪漫青抄春疼襲痛系列小說
3已經有出版
http://book.qq.com/s/book/0/13/13240/
1

3

G. 小說《離歌》的大結局是什麼

最後結局是兩個人分開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國了
本來馬卓和毒葯都要結婚了,後來馬卓看見毒葯有女兒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葯分手了,其實毒葯的那個女兒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馬卓誤會毒葯,加之夏花臨死前希望馬卓能夠離開毒葯,最後馬卓出國了。
原章節
Chapter1
如果要總結一下 ,我和他說的最多的一個詞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不去找她?
為什麼你每天都要喝這種苦啦吧唧的藏茶?
問得最多的一句是:為什麼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當然這些問題他一個也沒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開那些狐朋狗友、關掉手機,偷偷地跟蹤他來到這里。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吳媚媚跑來找我,極力勸說我回北京,她說從前沒有好好照顧我長大,現在要帶我移民去澳洲重新開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補償我,我也不要接受這樣的安排。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過至於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決定,我還不想回答也沒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寫試卷,哪裡需要那麼多標准答案?

好在這一次吳媚媚沒有強迫我,最後的最後她居然說:「能在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資了這座茶園,讓我和他一起當起了老闆。

雖然我今年還不到20歲,但不誇張的說,我經歷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歲經歷的還多。所以談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覺得我的人生里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翻新的戲碼了。之前過得太轟轟烈烈,現在反而越發平淡了起來,尤其是和一個老男人以及一個整天皺著眉頭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發安於現狀。

他從來也沒有問過我為什麼要留在這兒,卻也從來沒有要堅決把我趕走的意思。

大概他覺得我能和采采做個伴也不算太糟吧。

當然另一個原因,找她悶騷又極好面子的個性,我猜他死也不會說出口。
Chapter2
雖然已將變成了這副德性,但我還是不得不承認,他依舊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在這老屋裡晚上沒電視,我的唯一保留節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燈光下,我把我那點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會綁架的事顛來倒去添油加醋地說了N遍。我就差沒說自己一個人踏平了整個拉斯維加斯,讓阿爾·帕西諾認我當教父。我一邊說一邊觀察著他的表情,他微閉著眼不為所動,好像我那些充滿冒險色彩的過去,在他眼裡統統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殺手鐧:「喂,你留我在這里,是不是想讓我帶給你一點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為他會暴跳如雷,或者對我反唇相譏,誰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後說了一句噎死我的話:「你猜?」

好吧我承認,我的道行,比起他來還是差的遠。

他走出房間的時候對我說了句:「你睡的時候記得把燈關上,節約用電比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見了,還管我關不關燈干嗎?
但我進屋後,還是把燈關了。

躺在床上,我伸長耳朵在黑暗裡聽到他在那屋燒水喝茶的聲音。想像他的表情,禁不住輕輕微笑。我當時也能想像自己的這個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說里寫的暗戀成痴的女主角一樣的淑女的笑容。雖然我算不上個淑女,但我想那種想到他的柔軟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點邊吧。

采採的腳從被窩里伸了出來,她已經越長越高,搞不好過一陣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對小孩子沒好感,但我不抗據帶她睡覺,她其實有自己的房間,但她總喜歡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來,抱著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剛開始我很是不喜歡,老覺得被人勒著脖子容易做噩夢。但不多幾天倒也習慣了,采采軟軟的蘋果臉常常偎著我的脖子,散發著孩子特有的氣息。她臉上有個疤痕,是那場災難留下的,等待著她的,還有好幾次的手術。

我知道她沒有媽媽,也沒有安全感。

我也沒有安全感,但好在我習慣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過得毫無樂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園的事,每天就余喝茶發呆兩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那個小山坡上,面對一片寂靜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麼,他也不想與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懷抱著一塊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塵。離開時還把木牌悄悄的收起來。
後來我翻出了他的寶貝木牌,發現了他那個也算不上是什麼秘密的秘密。

其實是個人都能看出來,他還喜歡她。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喜歡。
那種喜歡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十五歲時,對那個叫葉賤賤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戀。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個一本正經的馬小三為了那個護身符跟我拚命的時候。其實我對那個形狀奇怪的金屬製品沒多大興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爭。
當然我最後還是還給了她,但那時我恐怕就在心底發誓,一定要會一會那個男人。
如果愛情不是給為你愛的人花光所有的錢,不是一起去看陳奕迅的演唱會,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麼我想知道,所謂的愛情,到底該是什麼樣子?
像他們那樣,為了彼此吃盡苦頭,卻咬著牙一個字不說,一個拍拍屁股遠渡重洋,一個抱著塊冷冰冰的木牌發愣,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曠世真愛?
很遺憾,我不那麼認為。

愛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與全世界為敵。
不明白個性堅毅的他怎麼會和電視劇里那些婆婆媽媽的男主角一樣,傻傻不敢去追。
難道愛到最後都讓人軟弱,反而不敢直面?
還是僅僅因為他變成了一個瞎子?
我想她不會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覺得他看不見更好。有時候我會把眼睛閉起來,想像自己看不見的樣子,想像太陽從頭頂上走過,風從耳邊吹過,時間從我的身體里流過。
感覺其實不錯。
就是無法想像,他若是愛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無法想像。
失敗的吶。
Chapter4
沒辦法,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會,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質量。為此我還專門讓吳媚媚把我的電腦給我送了回來,網路嘛,功能強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幸運,我在一個博客里發現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條消息竟然是:十年後,她終於決定嫁給我了。
雖然一直自稱見多識廣,但在當下,我卻還是扎扎實實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頭上一樣。
五雷轟頂,說的大約就是這種感覺吧。
愣住五秒,又反復看了好多遍。
才確認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陳述句。
那個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講,不講?
我一輩子都沒有這么糾結過。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愛情追回來。
可我卻為何還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這個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講,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會講的。
我當然希望他是我的,這個希望在我心裡生存了將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個晚上,當我從火海里把他拖出來,又看到他不顧一切的跑進去,把采采拖出來的時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著,我會永遠都留在他身邊。當醫生跟我說,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時候,我把那個醫生的骨頭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邊大聲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
直到吳媚媚當機立斷的給我一巴掌,我才在醫院空盪盪的走廊里蹲下來,掩面,哭得肝腸寸斷。
這就是我洛丟丟的愛情。只求轟轟烈烈,愛過無悔。
我甚至無數次矯情的想到自己從來都沒有這樣子愛過一個人。
即使是在被葉賤賤迷得頭暈目眩六親不認的那段時間里,我也沒有過這樣強烈的感受。
原來馬卓以前跟我說的是真的。遇到真愛的時候,你根本沒得選擇。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愛。
我願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從來都不要。
Chapter5
說實話,我沒有冒過險。我也沒准備好要主動出擊。
因為我知道,一旦不慎,將是永遠的失去。我寧願他忽視我的愛與崇拜,只當我是朋友。
必竟現在能夠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無顧忌的與他談笑,已經足夠將我的心裝得滿滿的了。我雖是貪心之人,卻不是那個撿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間,總得從長計議。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個游戲。
我走到他身後,把步子走的很輕很輕。
我拿了一根細細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為癢而把它縮起來,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個脖子,輕輕一下就好。
「丟丟。」他輕聲說,「如果無聊,你可以去上上網。」
「你怎麼知道是我?」我不服氣的說,「為什麼不是采采,為什麼不是別的人?」
我瞪著他的臉。這張妖孽的臉上擺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搗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見,卻什麼都瞞不過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對著他的臉陷入昏迷之時,只聽他很輕松的說了一句。
「欺負一個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說,到底神馬是愛情?」他裝模作樣侍弄花草的時候,我問他。
他還是老樣子,裝沒聽見。
我氣的踢翻了他的水壺。「如果我告訴你,她半個月後會回來,而且,她很快就要結婚了,嫁給那個姓肖的,你會不會有興趣回答我的問題?」
如果我沒看錯,他的手在空中停頓了一秒。
「如果你再搗亂的話我就把你趕出去!」下一秒他就若無其事般,沉聲說,順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壺。
這已經夠了。我吹著歡樂的口哨走開了,故意把腳步踏的很響。
Chapter6
那天我開車,去鎮上買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愛吃的燒雞。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後,是我一個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結婚了,我借酒澆什麼愁。
彷彿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為采采沒有那個力氣。而我們這個鬼地方,到了晚上不會有別的人。我在迷糊間抱住他的脖子,問他:「你為什麼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後告訴你。」他說。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夢啊,夢到吳媚媚,還夢到那個方律師,他拿著手銬,一步一步走近我說:「我要把你關起來!關一輩子。」
我轉身就跑,但怎麼都跑不掉,他拿著那個大手銬,總是惡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嚇得尖叫,我的叫聲驚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來了他。
他進屋的時候其實我已經醒了,但我把眼睛閉起來,裝死。
他摸了摸我的額頭對采采說:「沒事,興許是做惡夢了。」
又說:「醒了就自己起來喝點水,別裝了。」
他不是什麼都看不見了么,可是他怎麼好象什麼都看得見?
我睜開眼,用雙手在他眼前晃來晃去,發現他真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走了以後,我一個人抱著膝蓋坐在月光里。
我想著那個夢,想著我可以醒來,而他將永遠在黑暗裡,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個姓肖的,總是在博客上曬他的幸福。就差沒得意地翹起小尾巴了。
有時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癢癢。
其實我也不討厭那個姓肖的,他長得還挺討喜的。但我就是覺得他搶走了別人的東西還沾沾自喜,這一點很不好。跟誰顯擺跟誰示威呢。
我透露那個消息後,他看上去很平靜,但我知道他內心波瀾壯闊。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裡。他打開了他的舊皮箱,從裡面拿出了一個盒子對我說:「很多年前,在香港買的,打算跟她求婚,結果一直沒送掉。你替我去送給她吧,就說是你送的結婚禮物好了。」
我打開盒子來,看到一塊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錶,鑽石鑽石亮晶晶,估計一定值不少的錢。
「我不去。」我說。
「你要是去了,回來有獎勵。」他說。
「先說是什麼!」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說。
「切!」除非腦殘,不然不會有人認為跟一個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補充說。
我捧著那個盒子,提了一個很大膽的要求,我說:「如果我按你所說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讓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讓我吻你一下?」
他還是愣了一下,還是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們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這回回答的,是站在門邊的采采。
晚上,我罵采采說:「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點兒都不怕。
她回答我說:「我爸只愛我媽咪。」
這個可憐的孩子,她連誰是他爸都沒搞清楚就在這里亂講。
怪只怪大人們欠孩子的太多了,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錯。
Chapter8
雖然什麼都是不可以,我還是決定幫他 。
我決定為了他,去把馬卓帶回來。
誰叫我的愛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為他赴湯蹈火呢。
誰叫我曾經欠他一個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棟房子的時候,我首先聽見一陣鞭炮聲,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發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愛了十年,歷盡艱險,每當要走到一起,總是會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對他們來說,也許這就是命運。
可是對我來說,當我15歲因為被懷疑販毒扔進拘留所,當所有人都認為我無可救葯,當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腳,只有她一個人沒有放棄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頭,也是她,塞給我一百塊錢讓我打車回家。當我把U盤交到她的手裡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會為我伸張正義,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沒有人對我這么好,是她讓我有勇氣去想——命這種東西,還是事在人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你們都不認識的樣子。
所以,我不會讓他們這樣敗給命運。
Chapter9
看到她看著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沒有賭錯。他們倆分明就是塵緣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飛奔,我好像忽然明白,愛一個人,大概就是不顧命運的阻撓、不怕慘烈的運氣、不顧往日和必將到來的傷害,還是要在一起的執迷不悟。
因為深愛,所以要在一起。不論剩下多少時間,不論與世界背道而馳,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選擇離開,成全這段幾度被命運拆散的愛情。
我選擇放棄,只是因為——我要你們在一起。

我走了,懶的跟你們這對幸福的可恥的人道別。
今後還有山山水水磕磕絆絆,麻煩你們都自己去解決。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們也早已懂得:愛一個人,必須與他坦誠相對,將自己最軟弱的地方、最隱秘的傷口,統統展現在他的面前。
讓可笑的自尊、面子統統見鬼去。
只要愛,不想其他。
而我,我會找到下一個,讓我全心全意去愛的人。
END.

H. 小說《離歌》作者是誰

離歌——饒雪漫著 小說作者:饒雪漫
小說類別:都市言情 總點擊:內287615 總推薦:5 總字數:237410 更新:09年08月11日 評論:容57

出生在雅安雨城的女孩馬卓,自小父親死於非命,母親去向不明,由奶奶撫養長大。九歲那年,馬卓失蹤許久的母親林果果忽然出現,帶她逃離常年潮濕陰翳的老宅院,來到了繁華的大都市成都。
幾乎陌生的母親林果果,有著和姓名一樣獨特的性格,帶給幼年馬卓短暫幸福的同時,也帶來災難——她忽然神秘去世,連遺言都不曾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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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離歌小說主人公是飄飄英國留學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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