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怎樣寫小說
你要寫什麼樣的小說?寫小說就寫現在的科幻小說,在現在的突然回到以前3000年後的,人剛剛出現的形成社會試。
㈡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
老舍作品集 (共21冊), 這套叢書還有 《駱駝祥子·狗之晨》,《趙子曰》,《文博士·陽光》,《火葬-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四世同堂》 等。
㈢ 我想寫小說,該怎麼寫
在寫小說之前,必須具有一定的思想修養和生活積累,懂得通過小說的三要素來進行構思,詳內細介紹容如下:
1、小說的特點主要有三點: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為反映或表現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有較完整、生動的情節;第三,有具體的、典型的環境描寫。
2、以生活中的某一個原型為主,加以概括、想像和虛構,從而創造出典型人物。或者是在廣泛地集中、概括眾多人物的基礎上塑造出典型人物。
3、以現實生活中的矛盾沖突作為構成作品情節的基礎,從矛盾沖突和生活事件中,選取最能展示人 物性格的事件,經過提煉,構成富有表現力的情節。
4、在統籌完上面兩項後要思考小說發生的大環境,例如:亂世出英雄,在小說中,亂世作為一個事件就是為了推動故事情節中英雄的出現。
注意事項:
1、小說中任何事件的產生,都需要原因和前提條件,設下原因和前提條件就是為後面事件的產生做鋪墊。
2、小說中,巧合寫的太多,讀者感覺很假,如果用因果的形式(原因產生結果),就會顯得自然而然。
㈣ 我注冊了小說閱讀網,怎麼寫小說
網頁上方有個作家中心,點擊以後會出現一些步驟,照這上面的做就行了
㈤ 我想要寫小說,請問應該怎麼寫
1.必須要有大綱。
這是在新人寫作中最容易出現的問題,甚至很多已經有過一定寫作經驗的作者也會犯。常常見到有作者朋友們僅僅是因為偶爾想到一個絕妙的橋段,一個不錯的懸念,甚至只是幾句頗有感覺的對白,就迸發出寫作的沖動,開始稀里嘩啦地往下寫。結果卻往往在故事進行到一定階段,一定字數的時候,當最初的那一股寫作沖動褪去之後,茫然了,於是要麼勉強拼湊,虎頭蛇尾,要麼乾脆太監掉。
我個人並非反對一時沖動下的寫作,但是卻希望能將這種沖動長久地維持下去,至少維持到你的創作告一段落。可是寫作的沖動也好,稱之為寫作的靈感也好,是不可能持久的。那麼,我們就需要大綱這種東西,來將閃現的靈感和沖動文檔化、格式化。這樣,在沖動和激情消散的時候,不會茫然不知所措。
那麼大綱是什麼?大綱要如何寫?
這里我只說個人的習慣,在下以為,從一個構想,到一個完整的故事,其實就是一個逐漸完善的過程,而這個過程,都可以理解為廣義的大綱。
打個比方,假如我突然有了一個靈感,打算寫一個冒險類的故事。這個靈感本身可能很簡單,甚至有可能只是一句話,一個矛盾,或者一個橋段。沒關系,以這個最簡單的東西,作為出發點,我們開始構架我們的故事。
首先,將這個構想整理為一句或者一小段簡介類的文字,整理出至少一條主線流程。
然後,在這個最基礎的主線之上,進行發散聯想,添加明線暗線、分支情節、人物設定、背景設定、矛盾沖突等等。
接著,我們開始添加一些系統類的東西,比如比如主角升級系統,社會系統,裝備系統等等。
下一步,順著主線的脈絡,逐步的豐滿劇情,將之前的那些東西選擇合適的地方,以合適的方式添加到主線進程中。
再然後,分出詳細的情節進度,章節列表,每一章節的故事梗概,從整體上嘗試著控制好故事的節奏和脈絡。
最後,從頭開始,用文字將所有的東西寫出來,這就是一個故事了。
好吧,這里我想說的是,除去第一步和最後一步,其實中間的整個過程,你都可以看成是大綱……
大綱本身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當你做完這個過程的每一步,那麼故事也就呼之欲出了。
2.配角的設計和作用
記得在下曾經在之前的評論里提過一個觀點,人物和矛盾,某種意義上,是一部小說的靈魂。
人物一般來講,可以分為主角、配角和龍套角色。主角的設定,想必大家都有自己的心得,在下也就不廢話了,只是想說說配角。
配角是用來幹嘛的?該如何去設計?
我們說,所有的人物都是為了情節和矛盾而存在的,不管主角、配角,還是龍套。
個人以為,配角至少有兩個作用,是非常關鍵的,也是新人作者們可以掌握並且應該掌握住的。
其一:襯托主角的形象。
其二:推動情節的進程。
關於襯托主角的形象,簡單來說,就是性格上的反差。通過鮮明的性情對比,可以從側面更好地烘托出主角的形象。這樣的做法,效果顯然好於作者費盡心思去描寫刻畫一個單一的主角。有黑才有白,有善才有惡,有對比才有差異,有對比的角色,才能留給讀者足夠深刻的印象。成名作品裡這樣的例子很多,隨意舉出幾個:比如《鬼吹燈》里的王胖子,比如《楚留香傳奇》里的胡鐵花,比如《紫川》里的帝林。由於對比的關系,某些時候,配角甚至比主角還要出彩,還要令人印象深刻。
關於推動情節的進程,這個怎麼說呢……最簡單的情況就是,某些觸發性的事件和關鍵點,以主角的身份性格或者矛盾設定,他不能去做,或者不該去做,可是劇情偏偏又需要有一個人去觸發這個點,那麼誰去呢?配角。這一點比較難以用單純的文字去說明,不過可以回想一下《鬼吹燈》里相當多的情節,觸發機關,引起變故,甚至暴露懸念的這些關鍵點上,是誰去觸發的,又是誰在暗中推動情節的進程?
你會發現,很多時候,是王胖子這個配角,而不是胡八一這個主角。
3.賣點不是作者說的
這是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總是有朋友問:我這本書應該以什麼為賣點呢?是打鬥?升級?恐怖?還是H?種馬?後宮?
每當面臨這樣的問題,我自己都覺得很困惑,因為我自己也沒想過那麼多。
或者說,我不認為一個所謂的賣點需要搞出這么多花樣來。
所謂賣點到底是什麼?個人以為,無非就是讀者的閱讀快感。讀者在讀你的書時覺得爽了,有G點了,有興趣往下看了,OK,你有賣點了。
放到實際中來說就是,別總想著用賣點去勾引讀者,那樣往往適得其反。換個角度,把你自己當成讀者去讀自己的書。如果你覺得獲得了閱讀快感,那麼祝賀自己吧,你的書有賣點了。
一本書有沒有賣點,不是作者說的,也不是編輯說的,是讀者說的。
別告訴我編輯如何如何,編輯在看你的書是否有賣點的時候,請注意,他也是個讀者!
4.人物形象?讀者說了算。
前邊有朋友在版內發帖子詢問如何設定人物形象的問題,黑大已經給出了詳盡的建議。這里在下就再多嘴幾句,說說我的一些看法。
嗯,那麼我想說的是:所謂人物形象,不是作者說我想寫個什麼什麼樣的人物,而是讀者說,我看到了一個什麼樣的人物。
身為作者,我們能設定的,其實並不是人物形象,而是一個模型罷了。
這個人長相如何?穿著如何?性格如何?背景如何?經歷如何?
這些,都是這個模型的各項參數,但是,請注意——這些參數里,沒有一項名為「形象」的參數。
我更願意理解為,人物形象,就是指作品中的人物給予讀者在閱讀之後所留下的主觀印象。
就像那位朋友曾經問過的問題一樣:假如這個主角的性格又不極端,也不臉譜化,甚至平庸無奇,是否就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了?是否就沒有豐滿的人物形象了?
個人以為,未必,這個問題應該去問讀者。
作為寫者,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設定好這個人物的各項參數,然後將他放進一個背景環境中,讓他與相關矛盾聯系起來,隨著情節的進程,按照他既定的性情做出種種合理的反饋。
至於這個過程中他所彰顯出來的形象,更多的時候,是在於讀者的感受而不是作者的提前設定。
當然,我並不是說,作者就不能控制人物形象的走向了。不是不能,而是需要換位思考。還是那句話,試著用讀者的眼光而不是作者的視角去看待你的故事,這樣得出的人物形象,才是最接近真實的人物形象。
當然,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不同的讀者,對人物產生的不同主觀印象也可能是千變萬化的。至於如何迎合更多數的讀者對於人物形象的潛在需求,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咱們有空慢慢再說~
㈥ 我想寫小說!怎麼寫,步驟
看了4樓的,寫得蠻詳細的,不過有點多,我歸納下吧(我個人意見,老是教的,我自己也在寫小說,不過我寫的是浪子游俠類型的)
1,最主要一點:確定一條主線,無論你後期怎麼寫,始終要按照這條主線寫下去
2,開枝散葉千萬要緊扣主線,有些枝條難免有點雜了,但是你終究鼻血牽引回主線上
3,細節描寫一定要有(這一點是我最看重的,偶爾的細節決定成敗,著不是空話)
4,環境描寫一定要有(要有。但是不用每章都有,要信手拈來地填補下)
5,人物著裝打扮一定要有,這個很重要,何意給讀者此人物的第一印象,有些小說一看某些人的描寫你就有數了,是個什麼性格的人
6.不要為了寫而寫,你必須心裡有了這些劇情,把自己當主人公,或者其他某個人,投入到其中去,比如遇到某件事,你想,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再寫
7,要學會修改,反復閱讀寫好的,然後增增減減,以求達到最好
我想,應該會對你有幫助了,希望你寫出一部滿意的佳作,謝謝。
㈦ 我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可是,就是不知道如何寫小說。
第一章字數少,當然被退回來了。一般都要3000加的。想寫的話,加我好友。採納下吧!
㈧ 本人想看老舍的《我怎樣寫小說》的電子版,拜託各樣了……
老舍《我怎樣寫小說》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㈨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21)
閑話我的七個話劇
致勞埃德先生的信(1948.4.22)
關於《四世同堂》
記寫《殘霧》
《國家至版上》說明之一
談《方珍珠》劇權本
《龍須溝》寫作經過
介紹《柳樹井》
《西望長安》作者的話談《茶館》答復有關《茶館》的幾個問題
從《女店員》談起
小說里的景物我的創作經驗(講演稿)
㈩ 我怎樣寫小說的介紹
《我怎樣寫小說》作者老舍是一位多產作家,一生寫了一千多篇(部)作品,在現專代中國文學屬史上佔有獨特的地位。老舍的作品尤以長篇小說著稱,代表作有《駱駝祥子》、《四世同堂》等。當他開始創作時,新文學作家中還很少有人撰寫長篇,他是中國現代長篇小說最早的作者之一,為開拓這種體裁作出了貢獻。而他的中短篇小說也不乏綽約多姿、意味深長的優秀之作,如《斷魂槍》、《上任》、《柳家大院》、《馬褲先生》等篇,或深沉厚重或幽默風趣或詼諧諷刺,都寫得各有特色,其藝術構思的精緻和題材的寬廣,有的還勝過長篇作品。此外,老舍在劇作方面也留下了許多傳世經典,《茶館》、《龍須溝》等均為中國話劇的扛鼎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