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簡述閱讀文學作品應把握的基本原則
文學欣賞的基本原則
文學作品是一種微妙的精神產品,文學欣賞是一種特殊的精神活動,作為一種特殊的精神活動,需要遵循某些必要的基本原則。文學欣賞的總原則,大致可以說是——用藝術眼光欣賞藝術,或者說是把文學當作藝術看。如果嫌總原則過於抽象,還可以細分為以下一些基本原則。
(一)痴迷的讀者(觀眾)
一般讀者在欣賞文學作品時,面對逼真的藝術描繪,往往不由自主地猜想:這是真的嗎?世界上真有此人此事嗎?這事可能嗎?這人後來如何等等。有的人則乾脆直接把作品中所描繪的對象當作真實的生活存在。如清人王士禛《香祖筆記》卷十二記載一則他侄子親眼所見之「故實」:兗州陽谷縣西北有西門、潘、吳諸姓,自認是《水滸傳》、《金瓶梅》中西門慶、潘金蓮、吳月娘的後人。某一日公眾聚會演戲,吳姓使演《水滸記》,潘族謂辱其姑,聚眾大哄,互控於縣令。時至今日還有人對此執迷不悟。報載,有人在山東某地調查證明,西門慶和潘金蓮都實有其人,他們的後代在收看春節晚會節目時,看到武大郎一出場,便家家關閉電視機,全員出動大放鞭炮,藉以沖散除夕夜祖宗被誣蔑的晦氣。(見1987年10月18日《新民晚報》) 以上是小民百姓的「痴迷」。遺憾的是,某些博古通今,學富五車的學者有時也照樣痴迷。索隱派和考證派的某些學者不也曾指《紅樓夢》中的林黛玉是生活中的某某,薛寶釵又是生活中的某某嗎?有些學者看小說不是看其美不美,而是先問人和事真不真,於是,考證本事一直是小說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
以上以文藝作品中的故事為真實的例子,古今中外文藝欣賞史上比比皆是。這是一種思維慣性,一種心理沖動,這是人們的認識需求在起作用,——他們從生活經驗出發,以習慣的眼光,要確認面前的欣賞內容是不是真的,實的。
(二)藝術≠生活
問題的出現可以理解。因為文學作品是以類生活、擬生活的形態呈現於欣賞者面前的,所以極易引發欣賞者進入藝術幻境,產生與實際生活相比照、相聯系的沖動。但是,提問題的思路卻是不對的。因為藝術就是藝術,而不是生活本身,藝術自有藝術的規律,藝術自有藝術的特性,因而不能按常規的思路而只能按藝術的思路來理解藝術。也就是說,必須用藝術的眼光欣賞藝術,必須把藝術當作藝術看。
藝術是什麼?這是個極復雜的理論問題,這里不打算介入紛爭,而只取普遍流行的共識。藝術不是生活的拷貝,不是實在生活的照搬、照抄和影印。藝術是藝術家的創造物,是藝術家根據自己的精神需要創造出來的精神產品,是藝術家思想感情、生活體驗、審美趣味的物態化。就其表現形態而言,可能是類現實、類生活的,但其實質卻完全是精神性的、虛幻的。
藝術家創造出來的藝術作品有兩個基本特徵。一是主體性,即在藝術品中滲透著藝術家的主觀精神世界,而不再是純客觀的、與現實經驗世界等同的世界。二是假定性。藝術創造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想像和虛構,無論哪種類型、哪種樣式的藝術作品都離不開想像和虛構。而想像和虛構就決定著文藝作品意象體系只能構成一種非現實的、假定性的世界。在藝術世界裡,一切都是以虛構的假定的條件、環境、氛圍、關系以及這些假定性因素所交織成的假定性邏輯為轉移的。正是以上兩個特徵,決定了藝術的所謂真實,只能是一種具有主體性和假定性的真實,而不是純客觀的實存實有的真實。既然如此,把藝術等同於生活,把精神性、虛幻性的存在當成現實的客觀的存在當然是錯的啦!
(三)不可當真
當然,也不可當真。就說《三國演義》吧,小說中的劉備、曹操、諸葛亮確實是歷史上的真人,裡面的「官渡之戰」「赤壁之戰」等也確實是歷史上發生過的真事,但這里所謂的「真人」「真事」只是小說創作的原型和素材。作家在創作時,通過想像和虛構,對此進行了全面的藝術加工和改造——選擇、剪裁、集中、概括、連綴、整合、誇張、移植等,這些所謂的「真人」「真事」已經藝術化了,已不可與生活原型同日而語了,所以稱為「演義」。「演義」者,歷史小說也。
不要說像《三國演義》這樣的歷史小說中的情節、人物不能當真,就是典型的歷史著作,只要運用了文學的(即藝術的)手法,也不能用考證的方法將其具體的情節、細節一一坐實當真。如《史記》,史書的代表作,其中所載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是最「真實」的了,但我們卻不能否認,其中也滲透著想像虛構的成分。試看鴻門宴,劉、項雙方勾心鬥角劍拔弩張,形勢險惡,氣氛峻急,寫得何等生動傳神,活靈活現。讀之能令人感覺到在場人員屏息的呼吸,捏緊的手心,咚咚的心跳。但讀後一想,司馬遷其實並沒有參加過鴻門宴,宴會上項庄的舞劍,樊噲的 瞋目,司馬遷並沒有親眼看見。而且我們絕對敢肯定司馬遷也沒有看過鴻門宴的錄像,沒有讀過記者們詳盡的現場報道,沒有聽樊噲等人親口向他講述過自己在宴會上的諸種表現。所有這一切細節均不過是太史公的想像和虛構而已。既是想像和虛構,就不能坐實當真也。 四、藝術並不要求把它的作品當作現實
關於文學作品與生活現實的關系,德國哲學家費爾巴哈說過一句很簡單,但很朴實、很中肯的話,為我們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有益的啟示。他說:「藝術並不要求把它的作品當作現實。」(轉引自《列寧論文學與藝術》第41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是的,藝術就是藝術,藝術不等於生活,不等於現實,藝術是藝術家受到現實的啟發創造出來的精神產品。因此,欣賞者就應當從精神意向的角度而不是從直接現實的角度來認識藝術品,應當從藝術的角度而不是從生活本事的角度來確認藝術的真實性。
② 推理小說創作原則【包括「十誡」】
一、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二、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圝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圝騙或以不正當的詭圝計愚弄讀者。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圝侶送上婚姻的聖壇。四、偵探本人或警方搜圝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五、控圝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疑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疑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到答圝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後,才告訴他們答圝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六、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圝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就犯圝下惡圝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書後才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七、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凶圝殺的犯罪太單薄,分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做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圝毒」 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地來追捕兇手。八、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圝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創作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濟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緝兇,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註定輸了九、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絡,更會不當地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十、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認無圝能,不配和讀者鬥智。十一、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圝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圝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十二、就算是連續殺人命圝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圝起全部的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反派角色身上。十三、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圝織、幫會或黑圝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么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兇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的秘密組圝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兇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十四、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圝科圝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圝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葯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圝制自己在毒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葯不得逾越尋常葯典的范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於想像世界,漫無禁忌地翱翔於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十五、謎題真圝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地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圝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將犯罪的計劃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地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除法將嫌疑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游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十六、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圝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節上玩圝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並經由分析將問題作出圓圝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並將不相乾的事情加進主題裡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作者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事件所需具備的真圝實性相容,並發揮到同等的境界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讀者看它並不是為了華麗的詞藻和風格,也不是為了絢麗的敘述和情緒的投射,而是為了刺圝激腦力所做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參加球賽或玩拼字游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間對球員講述球場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麗,這如何能激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戲的詞彙里摻雜著語言學的學術論文中所使用的艱澀字眼,這樣只會使猜謎者在玩游戲的時候變得焦躁不安。十七、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間空門的小偷惡圝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圝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余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圝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十八、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圝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圝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圝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圝懲。十九、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圝謀和戰略的政治游戲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圝務組圝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欲圝望和情緒有所宣圝泄。二十、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A)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煙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煙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圝兇手。(B)假裝受圝害圝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C)偽圝造指紋。(D)用假人來制圝造不在場證明。(E)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F)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G)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迷圝葯。(H)警圝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I)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J)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③ 語文小說閱讀答題技巧
語文閱讀問題,一般考生可以從原文中找到答案,難一點的也就是分析,一般讀明白了都能答明白的,大幅度提升的話,就需要不斷的做練習,和閱讀了,多讀一些材料,文章會對考生能力有很大的提升。
④ 求女主很痛快,很有原則的小說
就是一本書,好久不看,突然打開,不知道以前看到
那便只有從新的一頁開始,不用去管上一次我看到了哪兒,
總之,繼續接著閱讀就是了。生活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中,
我們不是上層人,不是大人物,我們能做的。只是在一個城市中
,盡自己的最大努力,獲得生活所需而已,盡量用自己的步伐去跟隨快節奏的社會步伐,努力讓自己跟上社會的步伐。
⑤ 偵探小說二十守則
偵探小說二十守則:
一、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二、 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聖壇。
四、 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 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後,才告訴他們答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六、 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本書後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
七、 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兇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作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兇手。
八、 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兇,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註定輸了。
九、 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胳,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 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鬥智。
十一、 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
十二、 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么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兇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秘密組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兇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
十四、 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葯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制自己在毒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葯不得逾越尋常葯典的范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於想像世界,漫無禁忌翱翔於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
十五、 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犯罪的計劃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將嫌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游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
十六、 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對於一些旁枝末節玩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並經由分析將問題作出圓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並將不相乾的事情加進主題裡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他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備的真實性和相容性發揮
到同等的境界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讀者看它並不是為了華麗的詞藻和風格,也不是為了絢麗的敘述和情緒的投射,而是為了刺激腦力所作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參加球賽或玩拼字游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間對球員講述球場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麗,這如何能激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戲里的字匯摻雜著語言學的學術論文中所使用艱澀的字眼,這樣只會使猜謎者在玩游戲的時候變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余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 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游戲是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緒有所宣洩。
二十、 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 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煙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煙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兇手。
(B) 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
(C) 偽造指紋。
(D) 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E) 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 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 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迷葯。
(H) 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
(I) 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⑥ 關於九年上冊語文小說閱讀的一些問題
這些描寫表現出閏土被(重壓的生活和當時的社會所打壓下的蒼老,貧窮,困苦,麻木的中國農民)形象,表現出於勒(歷盡艱辛的愁苦不堪的貧困水手)的形象。
這兩段人物描寫有何異同?
答:同:都有著重的寫出了二人的手的和面部特徵。都是通過寫人物的外貌特徵來表現突顯人物形象。
異:對於閏土的描寫是對人物整體外在形象描寫,詳盡的對閏土進行了刻畫和描寫。而二段著對人物的描寫寥寥數筆,簡單的為我們勾勒出了叔叔的形象。
在給於勒十個銅子小費這件事情上,「我」和「母親」有不同的表現,試作簡要評論。
答:「我」對叔叔是充滿著同情。而母親對叔叔存在著鄙夷。同時,對於金錢上的看法,母親重視與金錢。而「我」更看重於親情。這是兩代人的性格和處事上的不同原則造成的結果。
文中范進為何:「看了一遍又念一遍?」
答:因為范進對於自己中舉之事既意外又欣喜。是自己盼之又盼望的事情。
將此段分為四層,並寫出段意
范進不看便罷,看了一遍,又念一遍,自己把兩手拍了一下,笑了一聲,道:「噫!好了!我中了!」說著,往後一跤跌倒,牙關咬緊,不省人事。||老太太慌了,慌將幾口開水灌了過來。他爬將起來,又拍著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著,不由分說,就往門外飛跑,把報錄人和鄰居都嚇了一跳。走出大門不多路,一腳踹在塘里,掙起來,頭發都跌散了,兩手黃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眾人拉他不住,拍著笑著,一直走到集上去了。||眾人大眼望小眼,一齊道:「原來新貴人歡喜瘋了。」老太太哭道:「怎生這樣苦命的事!中了一個甚麼舉人,就得了這個拙病!這一瘋了,幾時才得好?」娘子胡氏道:「早上好好出去,怎的就得了這樣的病!卻是如何是好?」眾鄰居勸道:「老太太不要心慌。我們而今且派兩個人跟定了范老爺。這里眾人家裡拿些雞蛋酒米,且管待了報子上的老爹們,再為商酌。」
這個我覺得分成三層更好
一:得之喜訊。范進中舉
二:樂極生悲,范進發瘋
三: 眾人議論,商討事宜(如果分四層的話,在這里分成。三:鄰里交流,妻母著急。四:眾人提議,處理問題)
「大眼望小眼」意味著眾人:都覺驚異,且都不知道對這樣的事情要如何處理
從此段最後的對話內容上看,對范進瘋了眾鄰居的心情與家人的心情有什麼不同?
答:妻子母親是真心的擔心,關心的不是范進是否能中舉而是他現在發瘋了如何是好。而鄰里對其的關系更多的是源自於范進中舉後這個舉人的身份。而不是范進本人。
「我」希望他們有新的生活表達出了「我」對中國勞苦農民的深切同情。「我」迫切的希望他們可以過上一個更好更新的生活,是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嚮往(你也可更深入的從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點入手分析。)
這些都是個人意見。很久沒接觸了。不知道好壞,你看看吧。你是學生嗎。其實這樣的方式還是不好的。我每個都只寫看重點,你還是自己補充思考的寫吧。解釋詞語的話,那些是很簡單的。至於最後那個,真抱歉啊,O(∩_∩)O~我沒看過這篇課文
⑦ 誰知道小說創作的一個基本原則求助求助!
刷本寫作格式 格式,是已經形成規定或被普遍認可的一種形式。
這個說法,主要是對文本而言。
編劇的工作,就是把自己的思想通過文字落實成可供閱讀的文本,也就是寫成劇本來體現。 但有些朋友,還不大了解劇本的格式,這是編劇最基本的功課。
⑧ 《精益原則》txt全集下載
精益原則 txt全集小說附件已上傳到網路網盤,點擊免費下載:
內容預覽:
和浪費針鋒相對的精益思想精益原則Muda(浪費)是一個大家都應該知道的日本詞。從嘴裡把它說出來時,聽起來讓人覺得很討厭,而且它也應該讓人討厭,因為它的意思是「浪費」,專指消耗了資源而不創造價值的一切人類活動:需要糾正的錯誤;生產了無需求的產品;由此造成的庫存和積壓;不必要的工序;員工的盲目走動;貨物從一地到另一地的盲目搬運;由於上道工序發送傳遞不及時,使做下一道工序的人只能等待;以及商品和服務不能滿足客戶要求。
豐田公司的大野耐一(1912—1990)可能是人類歷史上最痛恨浪費的人。他指出了上面所說的前7種浪費。最後一種是我們加上的。1可能還有很多種浪費。即使隨意觀察一下普通機構一天的日常活動,各種各樣的浪費現象就會使人們很難否認浪費無處不在。當你接著閱讀本書下面的章節時,你會發現浪費遠比你能想像的要多得多。
幸好我們有針對浪費的強有力的武器:精益思想。它提供了一種方法,這種方法能幫助定義價值,並按最佳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