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老舍的作品《怎麼寫小說》
我怎樣寫短篇小說(老舍) 我最早的一篇短篇小說還是在南開中學教書時寫的;純為敷衍學校刊物的編輯者,沒有別的用意。這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這篇東西當然沒有什麼可取的地方,在我的寫作經驗里也沒有一點重要,因為它並沒引起我的寫作興趣。我的那一點點創作歷史應由《老張的哲學》算起。
這可就有了文章:合起來,我在寫長篇之前並沒有寫短篇的經驗。我吃了虧。短篇想要見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長篇有偷手。寫長篇,全篇中有幾段好的,每段中有幾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這自然不是理應如此,但事實上往往是這樣;連讀者彷彿對長篇——因為是長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諒。世上允許很不完整的長篇存在,對短篇便不很客氣。這樣,我沒有一點寫短篇的經驗,而硬寫成五六本長的作品;從技巧上說,我的進步的遲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說是後起的文藝,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著技巧而成為獨立的一個體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長篇練習,很有點象練武的不習「彈腿」而開始便舉「雙石頭」,不被石頭壓壞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夠力舉千斤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笨勁。這點領悟是我在寫了些短篇後才得到的。
上段末一句里的「些」字是有作用的。《趕集》與《櫻海集》里所收的二十五篇,和最近所寫的幾篇——如《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可以分為三組。第一組是《趕集》里的前四篇和後邊的《馬褲先生》與《抱孫》。第二組是自《大悲寺外》以後,《月牙兒》以前的那些篇。第三組是《月牙兒》,《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第一組里那五六篇是我寫著玩的:《五九》最早,是為給《齊大月刊》湊字數的。《熱包子》是寫給《益世報》的《語林》,因為不準寫長,所以故意寫了那麼短。寫這兩篇的時候,心中還一點沒有想到我是要練習短篇;「湊字兒」是它們唯一的功用。趕到「一二八」以後,我才覺得非寫短篇不可了,因為新起的刊物多了,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這時候我還有點看不起短篇,以為短篇不值得一寫,所以就寫了《抱孫》等笑話。隨便寫些笑話就是短篇,我心裡這么想。隨便寫笑話,有了工夫還是寫長篇;這是我當時的計劃。可是,工夫不容易找到,而索要短篇的越來越多;我這才收起「寫著玩」,不能老寫笑話啊!《大悲寺外》與《微神》開始了第二組。
第二組里的《微神》與《黑白李》等篇都經過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鬧著玩,當然就得好好的幹了。可是還有好些篇是一揮而就,亂七八糟的,因為真沒工夫去修改。報酬少,少寫不如多寫;怕得罪朋友,有時候就得硬擠;這兩樁決定了我的——也許還有別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壞的大批發賣。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覺得很對不起文藝,可是錢與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編輯跟我要一篇東西,我隨寫隨放棄,一共寫了三萬多字而始終沒能成篇。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塊兒都給他寄去了。這並不是表明我對寫作是怎樣鄭重,而是說有過這么一回,而且只能有這么「一」回。假如每回這樣,不累死也早餓死了。累死還倒乾脆而光榮,餓死可難受而不體面。每寫五千字,設若,必扔掉三萬字;而五千字只得二十元錢或更少一些,不餓死等什麼呢?不過,這個說得太多了。
第二組里十幾篇東西的材料來源大概有四個:第一,我自己的經驗或親眼看見的人與事。第二,聽人家說的故事。第三,摹仿別人的作品。第四,先有了個觀念而後去撰構人與事。列個表吧:
第一類:《大悲寺外》《微神》《柳家大院》《眼鏡》《犧牲》《毛毛蟲》《鄰居們》第二類:《也是三角》《上任》《柳屯的》《老年的浪漫》第三類:《歪毛兒》
第四類:《黑白李》《鐵牛和病鴨》《末一塊錢》《善人》第三類——摹仿別人的作品——的最少,所以先說它。《歪毛兒》是摹仿J.D.Beresford的TheHer mit①。因為給學生講小說,我把這篇奇幻的故事翻譯出來,講給他們聽。經過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寫這樣的一篇。可是我始終想不出旁的路兒來,結果是照樣摹了一篇;雖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鈔襲的。
第一類里的七篇,多數是親眼看見的事實,只有一兩篇是自己作過的事。這本沒有什麼可說的,假若不是《犧牲》那篇得到那麼壞的批評。《犧牲》里的人與事是千真萬確的,可凡是批評過我的短篇小說的全拿它開刀,甚至有的說這篇是非現實的。乍一看這種批評,我與一般人一樣的拿這句話反抗:「這是真事呀!」及至我再去細看它,我明白了:它確是不好。它搖動,後邊所描寫的不完全幫助前面所立下的主意。它破碎,隨寫隨補充,象用舊棉花作褥子似的,東補一塊西補一塊。真事原來靠不住,因為事實本身不就是小說,得看你怎麼寫。太信任材料就容易忽略了藝術。反之,在第二類中的幾篇倒都平穩,雖然其中的事實都是我聽朋友們講的。正因為是聽來的,所以我才分外的留神,小心是沒有什麼壞處的。同樣,第四類中的幾篇也有很象樣子的,其實其中的人與事全是想像的,全是一個觀念的子女。《黑白李》與《鐵牛和病鴨》都是極清楚的由兩個不同的人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先想到意思,而後造人,所以人物的一切都有了范圍與軌道;他們鬧不出圈兒去。這比亂七八糟一大團好,我以為。經驗豐富想像,想像確定經驗。
這些篇的文字都比我長篇中的老實,有的是因為屢屢修改,有的是因為要趕快交卷;前者把火氣扇(用「刪」字也許行吧)去,後者根本就沒勁。可是大致地說,我還始終保持著我的「俗」與「白」。對於修辭,我總是第一要清楚,而後再說別的。假若清楚是思想的結果,那麼清楚也就是力量。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否清楚而有力量,不過我想這么作就是了。
該說第三組的了。這一組里的幾篇——如《月牙兒》,《陽光》,《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一個事實,一點覺悟,使我把它們另作一組來說說。前面說過了,第一組的是寫著玩的,壞是當然的,好也是碰巧勁。第二組的雖然是當回事兒似的寫,可還有點輕視短篇,以為自己的才力是在寫長篇。到了第三組,我的態度變了。事實逼得我不能不把長篇的材料寫作短篇了,這是事實,因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麼方便了,於是把心中留著的長篇材料拿出來救急。不用說,這么由批發而改為零賣是有點難過。可是及至把十萬字的材料寫成五千字的一個短篇——象《斷魂槍》——難過反倒變成了覺悟。經驗真是可寶貴的東西!覺悟是這個:用長材料寫短篇並不吃虧,因為要從夠寫十幾萬字的事實中提出一段來,當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了。再說呢,長篇雖也有個中心思想,但因事實的復雜與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寫與穿插上是多方面的。假如由這許多方面之中挑選出一方面來寫,當然顯著緊湊精到。長篇的各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都能成個很好的短篇,而這各方面散布在長篇中就不易顯出任何一方面的精彩。長篇要勻調,短篇要集中。拿《月牙兒》說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大明湖》被焚之後,我把其他的情節都毫不可惜的忘棄,可是忘不了這一段。這一段是,不用說,《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是,它在《大明湖》里並不象《月牙兒》這樣整齊,因為它是夾在別的一堆事情里,不許它獨當一面。由現在看來,我楞願要《月牙兒》而不要《大明湖》了。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里「窩」著強。
《斷魂槍》也是如此。它本是我所要寫的「二拳師」中的一小塊。「二拳師」是個——假如能寫出來——武俠小說。我久想寫它,可是誰知道寫出來是什麼樣呢?寫出來才算數,創作是不敢「預約」的。在《斷魂槍》里,我表現了三個人,一樁事。這三個人與這一樁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選出來的,他們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過了許多回,所以他們都能立得住。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長篇中表現的許多事實中之一,所以它很利落。拿這么一件小小的事,聯繫上三個人,所以全篇是從從容容的,不多不少正合適。這樣,材料受了損失,而藝術佔了便宜;五千字也許比十萬字更好。文藝並非肥豬,塊兒越大越好。不過呢,十萬字可以得到三五百元,而這五千字只得了十九塊錢,這恐怕也就是不敢老和藝術親熱的原因吧。為藝術而犧牲是很好聽的,可是餓死誰也是不應當的,為什麼一定先叫作家餓死呢?我就不明白!
設若沒有《月牙兒》,《陽光》也許顯著怪不錯。有人說,《陽光》的失敗在於題材。在我自己看,《陽光》所以被《月牙兒》比下去的原因是這個:《月牙兒》是由《大明湖》中抽出來而加以修改,所以一氣到底,沒有什麼生硬勉強的地方;《陽光》呢,本也是寫長篇的材料,可是沒在心中儲蓄過多久,所以雖然是在寫短篇,而事實上是把臨時想起的事全加進去,結果便顯著生硬而不自然了。有長時間的培養,把一件復雜的事翻過來掉過去的調動,人也熟了,事也熟了,而後抽出一節來寫個短篇,就必定成功,因為一下筆就是地方,准確產出調勻之美。寫完《月牙兒》與《陽光》我得到這么點覺悟。附帶著要說的,就是創作得有時間。這也就是說,寫家得有敢盡量花費時間的准備,才能寫出好東西。這個准備就是最偉大的一個字——「飯」。我常聽見人家喊:沒有偉大的作品啊!每次聽見這個呼聲,我就想到在這樣呼喊的人的心中,寫家大概是只喝點露水的什麼小生物吧?我知道自己沒有多麼高的才力,這一世恐怕沒有寫出偉大作品的希望了。但是我相信,給我時間與飯,我確能夠寫出較好的東西,不信咱們就試試!
《新時代的舊悲劇》有許多的缺點。最大的缺點是有許多人物都見首不見尾,沒有「下回分解」。毛病是在「中篇」。我本來是想拿它寫長篇的,一經改成中篇,我沒法不把精神集注在一個人身上,同時又不能不把次要的人物搬運出來,因為我得湊上三萬多字。設若我把它改成短篇,也許倒沒有這點毛病了。我的原來長篇計劃是把陳家父子三個與宋龍雲都看成重要人物;陳老先生代表過去,廉伯代表七成舊三成新,廉仲代表半舊半新,龍雲代表新時代。既改成中篇,我就減去了四分之三,而專去描寫陳老先生一個人,別人就都成了影物,只幫著支起故事的架子,沒有別的作用。這種辦法是危險的,當然沒有什麼好結果。不過呢,陳老先生確是有個勁頭;假如我真是寫了長篇,我真不敢保他能這么硬梆。因此,我還是不後悔把長篇材料這樣零賣出去,而反覺得武戲文唱是需要更大的本事的,其成就也絕非亂打亂鬧可比。
這點小小的覺悟是以三十來個短篇的勞力換來的。不過,覺悟是一件事,能否實際改進是另一件事,將來的作品如何使我想到便有點害怕。也許呢「老牛破車」是越走越起勁的,誰曉得。
在抗戰中,因為忙,病,與生活不安定,很難寫出長篇小說來。連短篇也不大寫了,這是因為忙,病,與生活不安定之外,還有稍稍練習寫話劇及詩等的緣故。從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三年,我只寫了十幾篇短篇小說,收入《火車集》與《貧血集》。《貧血集》這個名字起得很恰當,從一九四○年冬到現在(一九四四年春),我始終患著貧血病。每年冬天只要稍一勞累,我便頭昏;若不馬上停止工作,就必由昏而暈,一抬頭便天旋地轉。天氣暖和一點,我的頭昏也減輕一點,於是就又拿起筆來寫作。按理說,我應當拿出一年半載的時間,作個較長的休息。可是,在學習上,我不肯長期偷懶;在經濟上,我又不敢以借債度日。因此,病好了一點,便寫一點;病倒了,只好「高卧」。於是,身體越來越壞,作品也越寫越不象話!在《火車》與《貧血》兩集中,慚愧,簡直找不出一篇象樣子的東西!
既寫不成樣子,為什麼還發表呢?這很容易回答。我一病倒,就連壞東西也寫不出來哇!作品雖壞,到底是我的心血啊!病倒即停止工作;病稍好時所寫的壞東西再不拿去換錢,我怎麼生活下去呢?《火車》與《貧血》兩集應作如是觀。
Ⅱ 本人想看老舍的《我怎樣寫小說》的電子版,拜託各樣了……
老舍《我怎樣寫小說》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Ⅲ 我怎樣寫小說的介紹
《我怎樣寫小說》作者老舍是一位多產作家,一生寫了一千多篇(部)作品,在現專代中國文學屬史上佔有獨特的地位。老舍的作品尤以長篇小說著稱,代表作有《駱駝祥子》、《四世同堂》等。當他開始創作時,新文學作家中還很少有人撰寫長篇,他是中國現代長篇小說最早的作者之一,為開拓這種體裁作出了貢獻。而他的中短篇小說也不乏綽約多姿、意味深長的優秀之作,如《斷魂槍》、《上任》、《柳家大院》、《馬褲先生》等篇,或深沉厚重或幽默風趣或詼諧諷刺,都寫得各有特色,其藝術構思的精緻和題材的寬廣,有的還勝過長篇作品。此外,老舍在劇作方面也留下了許多傳世經典,《茶館》、《龍須溝》等均為中國話劇的扛鼎之作。
Ⅳ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
老舍作品集 (共21冊), 這套叢書還有 《駱駝祥子·狗之晨》,《趙子曰》,《文博士·陽光》,《火葬-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四世同堂》 等。
Ⅳ 老舍《我是如何寫小說的》筆記整理
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為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地、膚淺的見解拿過來,作專為我判屬斷一切的准則。一方面這使我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
有許多人認為文藝中帶點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的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
Ⅵ 問個問題,關於老舍的《怎樣寫小說》
在國圖網站有在線版的。
Ⅶ 老舍說寫小說
老舍的簡介:
老舍(1899~1966), 現代小說家、劇作家。原名舒慶春,字舍予。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筆名,另有□青、鴻來、□予、舍、非我等筆名。滿族,正紅旗人。
生平經歷和創作道路 老舍,1899年2月3日出生於北京一個貧民家庭。父親是名守衛皇城的護軍,1900年在抗擊八國聯軍入侵的巷戰中陣亡。從此,全家依靠母親給人縫洗衣服和充當雜役的微薄收入為生。老舍在大雜院里度過艱難的幼年和少年時代。大雜院的日常生活,使他從小就熟悉車夫、手工業工人、小商販、下等藝人、娼妓等掙扎在社會底層的城市貧民,深知他們的喜怒哀樂。大雜院的藝術熏陶,使他從小就喜愛流傳於市井巷裡的傳統藝術(如曲藝、戲劇),為它們的魅力所吸引。他從這樣的環境中,接受了與現代中國大多數作家不同的生活教育和藝術啟蒙。這些,都對他有極大的影響並在他的創作中留下鮮明的印記。
1906年,在別人的資助下,老舍進私塾讀書;三年後,轉入新式學堂。1912年,小學畢業後,他在普通中學讀了半年;翌年,考入學雜膳宿費用都由國家供給的北京師范學校。1918年,老舍以優異成績畢業後,任北京公立第十七高等小學校兼國民學校校長。1920年 9月,提升為郊外北區勸學員,還陸續兼任私立小學教師、國語補習會經理等職。
老舍就任小學校長的第二年,爆發了五四運動。他自稱只是"看見了五四運動,而沒在這個運動裡面,……對於這個大運動是個旁觀者"(《我怎樣寫〈趙子曰〉》)。這確實使他在一段時期里,對於青年學生及其活動,有些隔膜和誤解。但"五四"時期興起的新的時代潮流,包括文學革命在內,仍然沖擊著他的心靈。本來,軍閥政府基層機構的腐敗,混跡其間的衛道者們的虛偽,在這個剛剛來自社會底層的年輕人的眼中,無處不是破綻和丑態,難以與他們安然相處。當"五四"民主科學、個性解放的呼聲,把他從"兢兢業業地辦小學,恭恭順順地侍奉老母,規規矩矩地結婚生子,如是而已"的人生信條中驚醒(《"五四"給了我什麼》),他作出了新的抉擇。1922年9月,老舍辭去所有職務,到以開明新派著稱的天津南開學校中學部任國文教員,在那裡寫下了第一篇新文學習作《小鈴兒》。在這以前,還堅決退掉母親包辦的婚約。次年回到北京,任顧孟余主持的北京教育會的文書,同時在第一中學兼課,業余時間到燕京大學旁聽英文。一度還信仰過基督教。雖然道路不無曲折,但"五四"推動他進一步掙脫了封建的、世俗的羈絆,去尋求一種比他已經得到的更有意義的生活。
1924年,老捨去英國,任倫敦大學東方學院的漢語講師。為了提高英文水平,閱讀了大量英文作品。生活和書本都向他打開一個比原先見到的更為寬廣多彩的世界。閱讀作品進一步激發了他的文學興趣。客居異國的寂寞和日益濃烈的鄉思,又需要寄託和發泄。幾種因素交織在一起,促使他把見到過的人和事用文藝的形式寫下來。1926年寫成的長篇小說《老張的哲學》,取材於當年在教育界任職時的見聞。接著又寫下了長篇《趙子曰》(1926)和《二馬》(1929)。三部作品陸續在文學研究會的刊物《小說月報》上連載,立刻以文筆輕松酣暢,富有北京的地方色彩,善於刻畫市民生活和心理,引起讀者的注意。他的創作從一開始就顯現出現實主義的特點,並且從語言、筆調到內容、主題,都具有鮮明的藝術個性。1926年,老舍加入文學研究會。他終於在文學事業中找到了值得為之獻身的工作和充實的生活。
老舍旅居英國 5年。1929年夏取道法、德、意等國回國。途中因為籌措旅費,在新加坡的一所華僑中學任教半年。在英國時,他為國內的北伐戰爭的進軍感到興奮。到了新加坡,從青年學生的革命熱情中感受到了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潮。他因此中斷了一部描寫男女青年愛情的小說的寫作,另寫了反映被壓迫民族覺醒的中篇童話《小坡的生日》)(1930)。
1930年 3月,老舍回到祖國。同年 7月,到濟南齊魯大學任教。翌年夏,與後來成為國畫家的胡□青結婚。1934年,改任青島山東大學教授。他在這兩所大學,先後開設過《文學概論》、《歐洲文藝思潮》、《外國文學史》以及寫作方面的課程。課余繼續長篇小說的創作。《貓城記》(1932)以寓言的形式揭露舊中國的腐敗,針砭保守愚昧的民族習性和畏懼洋人的奴才心理。同時流露出對於國事的悲觀和對於革命的誤解,是一部瑕瑜互見、頗多爭議的作品。《離婚》(1933)描寫一群公務員的庸碌生活,對此作了嘲弄和揶揄,充分表現出他作為北京市民社會的表現者和批判者、作為幽默作家的特點,是一部很能代表老舍風格的作品。《牛天賜傳》(1934)和中篇《月牙兒》(1935)、《我這一輩子》(1937),都從街頭巷尾攝下市井細民的生活場景。前者是對於世俗生活和市民心理的嘲諷,充滿笑料;後兩者是對於人間不平的抨擊,飽含著憤懣和哀悼,作品的筆調也隨之變得沉重。
Ⅷ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讀後感
老舍先生認為元宵節是新年的高潮「除夕是熱鬧的,可是沒有月光:元宵節呢,恰好是明月當空」這當然不能成為理由。老舍先生最在意元宵節恐怕就是元宵節的燈會了,也有焰火。
我認為還是除夕和正月初一最美!不說現在還未到元宵節工人就要返崗工作,學生就要返校上課,實在有煞風景。況且中國南北方,東西部傳統和文化是有一些差異的,對元宵節的重視程度也不一樣。甚至有些地方已趨於淡薄。而除夕就不同了,舉國歡慶,大江南北,長城內外,五湖四海,全球華人到處歡歌笑語——辭舊迎新嘛!
在中國的詞語里恐怕沒有比「除夕」更甜更美的詞了!甜在哪美在哪?恐怕就是詞條後面的舉國同慶,合家團聚,萬家燈火了!
而「正月」呢?「正月初一」也是開心和快樂的——新的一年又開始了,雖然總不明白為什麼這一天總是歡天喜地的,但既然高興既然滿足那就成了,也不去想那麼多。
現在有了「五一」「十一」這些黃金周,加之平時休假時間長了,有更多休閑方式可供選擇,「年」的情結便淡了下來,但不管如何「年」已深深紮根中國人心底,是團聚和諧平安親情的符號!
借老舍先生的話來做結:「以前,人們過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現在是大家勞動終歲,大家也應當快樂的過節。
老舍一生67年,他先後在北京度過了42年,剩下的25年是:英國5年、新加坡1年,山東7年--濟南4年半、青島2年半,漢口半年、重慶7年半,美國4年。
然而,在老舍一生的散文里,他幾乎完全沒有寫紐約,也幾乎沒有寫過倫敦(寫了一點留英回憶)、新加坡,寫漢口、重慶、成都的極少,寫青島的有兩、三篇,就是北京--也寫的並不多;唯獨濟南,他不但寫了,而且一寫就是一個長長的系列,而且,都寫得那麼典雅,那麼精精緻,那麼動人,那麼富有詩意!
這實在是文學史上一個奇特而又奇妙的現象。甭說與老舍自己比,就是與任何一位客居濟南,甚或山東籍、濟南籍的現代作家相比,也是並世並無第二人的。
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呢?恐怕只能說:濟南與老舍天生有緣,老舍對濟南情有獨鍾。
這是一段一位現代著名作家與一座歷史文化名城的奇情奇緣。
一
老舍寫濟南,首先推出的一組散文,共七篇,總題叫:《一些印象》。
在《一些印象》里,老舍用了一種近乎詩的語言,把一個遙遠的如夢如幻的中古老城,整個地由遠而近地推到讀者面前:
「設若你的幻想中有個中古的老城,有睡著了的大城樓,有狹窄的古石路,有寬厚的石城牆,環城流著一道清溪,倒映著山影,岸上蹲著紅袍綠褲的小妞兒。你的幻想中要是這么個境界,那便是個濟南」。
「請你在秋天來。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是終年給你預備著的。可是加上濟南的秋色,濟南由古樸的畫境轉入靜美的詩境中了。這個詩意秋光秋色是濟南獨有的。上帝把夏天的藝術賜給瑞士,把春天的賜給西湖,秋和冬的全賜給了濟南」。
「那中古的老城,帶著這片秋色秋聲,是濟南,是詩。」
這個濟南「印象」,不僅酷似一幅寫意的宋人水墨山水,而且也頗像一幅印象派的現代油畫。
老舍不僅寫了濟南的秋天、濟南的冬天、濟南的夏天,還在《春風》中寫了濟南的春天,春夏秋冬,四季更迭,光影駁離,色彩斑斕。
為了凸現濟南獨有的魅力,擴展讀者想像的空間,老舍不僅信手拈來瑞士、西湖與濟南作對比,還不斷請出倫敦、芙勞那思(義大利)、南京、北平、青島等城市與濟南相映襯、相參照,使畫面的意境更加幽遠。
Ⅸ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21)
閑話我的七個話劇
致勞埃德先生的信(1948.4.22)
關於《四世同堂》
記寫《殘霧》
《國家至版上》說明之一
談《方珍珠》劇權本
《龍須溝》寫作經過
介紹《柳樹井》
《西望長安》作者的話談《茶館》答復有關《茶館》的幾個問題
從《女店員》談起
小說里的景物我的創作經驗(講演稿)
Ⅹ 老舍文章:《我怎樣寫<四世同堂>》
你的先把小說看完 深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