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生能不能寫小說
能啊,我也是小學生,寫的小說老師都看,不過要堅持寫,三分鍾熱度是不能寫好的
PS:推薦你去「作家助手」這個網站寫,可以和好朋友組隊寫小說呢
⑵ 六年級寫小說 什麼題材好
老師照顧你,送你去醫院。母親晚上幫你蓋被子,同學有矛盾,解決了,和好了......................
千萬不要寫。
⑶ 六年級了,該不該寫小說呢
寫小說是不分年齡的,只要自己喜歡就好,寫自己的書讓別人誇去吧!【踹~
我也六年級了,跟你一樣有這樣的意願哦!可是我就是沒信心啦(忽略~
⑷ 小學六年級寫小說
我也是六年級的學生,並且也在創作自己的小說。我覺得,六年級學生寫的專小說,就寫一些有關校園屬生活的小說或者是家庭生活的小說,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來寫。具體寫什麼要看自身的情況,注意積累,最好每天寫日記,這樣可以練筆,也可以幫助你積累素材,以便寫作。
⑸ 我六年級,剛小學畢業,一男生在寫小說,剛好我感興趣,他說去他家討論討論,我總覺得怪怪的,這樣合適嗎
在你心裡是怎樣看待那個男生的呢,如果你認為你對他沒意思,他對你也沒意思,那你么就是普通的交流,看你的話感覺你對他沒意思,那你對小說感興趣就去看唄,大大方方點,別想太多 純手打,望採納啊
⑹ 從小就寫小說的人好嗎
這得看個人愛好和能力了,自己喜歡寫小說就去寫唄!但過早寫小說並不合適,寫小說畢竟需要積累 ,小學六年級的學生能知道多少東西?
⑺ 六年級的自由作文可以寫小說嗎
整個七月,我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站在陽台上,看那幾個和我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在小區的空地里騎自行車。看著他們來回穿梭的身影,我羨慕極了!唉,什麼時候,我也能像他們一樣,那該多好啊!
終於有一天,看透我心思的爸爸,把一輛嶄新的自行車推到我面前,說:「小煜,爸爸叫你學騎自行車,好嗎?」天哪,我差點樂暈過去,「爸爸,萬歲!」我雙腳一跳,整個人吊在了爸爸脖子上,狠狠地親了他一口。
我和爸爸推著自行車來到昌化中學的操場上。爸爸先跟我講了騎自行車的動作要領,可是,我由於太興奮了,根本沒心思聽爸爸講解,腦海里早已出現了自己騎自行車的樣子:就像「花木蘭」騎著一匹戰馬在疆場上賓士,那樣子簡直帥呆了!還沒等爸爸說完我就迫不及待地抓緊車把騎上了自行車。只聽「啪」的一聲,車輪還沒動一下,我就從自行車上摔下來。
爸爸把我扶了起來,說:「你呀,太心急,太不冷靜了,騎自行車也要動動腦子啊!」此時此刻,我真後悔自己剛才沒有仔細聽爸爸對騎自行動作要領的解說。於是,我就央求爸爸再給我解說一遍,爸爸欣然同意了。這一次,我再也不敢怠慢了,我仔細地聽著爸爸說的每一句話,認真地領悟著其中的要領。說完,我讓爸爸在車後面扶著,我雙手抓緊車把,眼睛看著前方,盡量保持車身平衡,雙腳使勁地踩,車輪終於滾動起來了,可是車龍頭就是不聽話,一會兒倒向這邊,一會兒又歪向那邊,怎麼辦呢?爸爸說:「兩手不要太用力,輕輕抓住就行了,眼睛看遠一點!」我照著爸爸教我的做。果然,車子平穩多了。可是好景不長,前面就要轉彎了,怎麼辦呢?我有點驚慌,車子也不聽使喚了到處亂拐,這時,後面的爸爸也不知道哪兒去了。完了,我腦海里一片空白……於是,我乾脆手一松,腿一放,稀里糊塗的就來了個「人仰車翻」,褲子摔了個洞,手上、腿上的皮也破了,我的眼淚吧嗒吧嗒地往下掉。「不學了,不學了,我再也不學自行車了!」我邊哭邊朝正趕過來的爸爸嚷。爸爸邊幫我扶起自行車邊說:「怎麼?這么快就泄氣了?不要遇上一點困難就放棄,想想你剛讀的那本書吧!」
我猛然醒悟! 暑假裡,我讀了丹尼爾·笛福的著作《魯賓遜漂流記》,書中的主人公魯賓遜遇海難漂流到荒島後,在絕境中並沒有輕言放棄,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在荒島上修建房屋,種植糧食,養殖動物,製造工具,最終奇跡般的活下來,並勝利獲救。讀著這部小說,我曾經無數次地感嘆著魯賓遜的頑強和毅力。我也曾暗暗地下定決心要向魯濱遜學習,不向任何困難低頭……
此時,爸爸的話再次提醒了我。是啊,和魯賓遜相比,我遇到的這點困難又算得了什麼呢?爸爸繼續鼓勵我:「哪兒摔倒的就在哪兒爬起來,再來一次吧!」我在爸爸的鼓勵和魯賓遜的「鞭策下」,我又重新恢復了鬥志,我站起來撣撣身上的灰塵又一次勇敢地騎上車,然後謹慎地「駕駛」。
雖然,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連我自己也記不清摔了多少次跤,腿上、胳膊上的傷痕至今清晰可見。但是,最重要的是:我戰勝了困難!
⑻ 六年級學生適合看小說嗎
一般的小說都可以看,帶黃的就避免
我是五年級開始看的,適當的看內一些小說可以提高寫作容水平,我原來四年級30分作文拿17分左右,六年級的時候就基本不低於25.
我可以給你推薦一些我看過的,但是不知道你看些什麼類型的,伍美珍和楊紅櫻(淘氣包馬小跳,小貓日記),或者名著比如綠山牆的安妮,這些適合你這個年紀看父母也普遍支撐。
愛情小說我也看的,但國內學校對早戀很敏感,所以老師父母比較。。。。我可以推薦幾部:
微微一笑很傾城
天下無『爺』
錯嫁良緣之一代軍師
名著的話就是傲慢與偏見
未來星際文,網游甚至耽美我也看的,需要的話我推薦文筆好的給你
看小說可以適量的放鬆解壓,但不要忘記好好學習^^滿意的話請採納
⑼ 六年級...要寫小說....
看多了就有靈感了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⑽ 我是一名小學六年級的學生,特別喜歡寫小說,但是總是寫不好
六年級寫小說太早了,寫不出啥好東西的,高中畢業就有希望了。不是打擊你,這是事回實。沒人會輔導答你,現在的你只看小說就夠了,看得多了就會寫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寫風,比如天蠶土豆就是那種等級看不到邊的,舞動到一千多章才出現終點輪回,我吃西紅柿就比較真實,推薦你看《吞噬星空》《斗破蒼穹》《傲世九重天》《獵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