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各抒己見)關於犯罪小說寫作
可信度是犯罪小說成功的鑰匙。好好做一些調查研究,你終究會得到獎賞。
——史蒂夫·斯卡爾伯格
指紋
指紋是最有說服力的法庭證據,它是惟一不需要旁證的證據。
在法庭上,指紋獲得極大的關注,在你的犯罪小說中也應同樣買它們的帳。在一個大約有30萬人口的城市裡,幾乎每天都有人因指紋而導致身份確認從而遭到逮捕和指控。
從玻璃、發光金屬、紙張上很容易獲得指紋,但要從纖維、紋理物品或已做好的傢具上提取指紋則很困難。物體不同,提取指紋的辦法也不同,所以作家應該知道提取指紋的全過程。這可以使小說生動而准確。
在《假定無辜》中,斯克特·大衛關於法庭對指紋證據的質問為我們做了一個印象深刻的描述。他惟一的錯誤是,茚三酮粉能在玻璃上留下藍色的指紋。茚三酮是一種化學液體,在紙上劃一下就能留下紫色的指紋。它並不用於玻璃等光滑的表面。
從受害人身體上提取指紋能給你的小說增添刺激效果。通過玻璃管用碘蒸汽熏受害人的身體,並用銀質物品擠壓皮膚,就能顯示出印跡。活人身體上提取指紋要兩個小時,死人則要12小時。
你的主人公是否要指控他人?或許他考慮偽造指紋?不要這樣想,他的努力肯定是徒勞的。為某人的指紋做一個一模一樣的模子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人願意合作或有一隻手讓你鑄模。這樣,你確實可以鑄一個,但即使這樣,當你將模子印在其他物品上時,印記不是反著就是倒著。
指紋專家並不能弄清指紋在物體上面能保持多久。一般的情況是這樣的:餐室指紋能保持幾天;室內能保持數周;鏡子上的指紋能保持一個月以上,特別是梳妝台或保險箱中的指紋。紙張上的指紋在幾年之後還能用化學方法顯影。
當根據指紋追蹤某人時,調查員必須把嫌疑人的名字和指紋記錄登記在案,並進行反復比較。在《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大盜》中,勞倫斯·伯洛克抓住了指紋的精髓:「除非你只剩下了嫌疑人,你不可能根據一個指印去進行核實。你需要有10個指印,而我們是不可能有的,即使那些嫌疑人留下了指印,我們也不可能有10個,更何況他們或許沒留下指印呢?那麼不得不設法強行讓他們留下指紋來進行核實。」
歷史上,指紋是採用10個指印的分類系統進行登記的。如果不提取所有指頭的指紋,就不能鑒別一個人。在20世紀80年代,自動指紋識別計算機系統問世後,司法機構可以根據單個指紋查找留有指紋的嫌疑人。作家一定要記住自動指紋識別計算機系統價值百萬元,而那些位於佛蒙特州的小鎮是買不起的。小說中的調查員應該在一些大機構或中央情報局有熟人,以便進行記錄核查。
體液
或許指紋是身份驗證的最有把握的形式,但如果你的罪犯不曾留下任何指紋痕跡,那又該如何呢?在缺少指紋的情況下,體液也是犯罪現場一種常見的證據。如果獲得了一個尺寸足夠大的完整體液樣本,經過分析就可以得到DNA基因圖譜,用它與嫌疑人的基因譜進行比較,或進行血樣檢查,相符者即可作為證據。
血液、精液還有唾液都是確定DNA的好方法。DNA是一個人的基因圖,每個人的基因都絕對不同。
對DNA進行分析的設備高度專業,造價甚高。如果你的小說里講的是怪異的村莊,做DNA檢查就不太合適。而且能夠做DNA分析的實驗室很少,結果也要等數個月才能出來。但這沒有什麼不好,想想你這邊在等待分析結果,那邊匿身潛逃的罪犯是多麼痛苦與絕望。
地方犯罪實驗室可以進行體液檢查,這對偵探很有幫助。與體液和血型相關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分泌腺的狀態,分泌腺分泌出的ABO血型,進人精液、汗液等體液中。但世上有15%的人沒有分泌腺,你可以讓小說中的強奸犯屬於這類人,而不留下任何體液線索。
血型能告訴調查員什麼呢?血型通常可以給人進行粗分類。一個社區中O型血的人佔45%左右,4O%是A型。因此,標準的ABO血型測試幾乎對偵探沒有什麼價值,很多人有相同的血型。
血型的其他分類,尤其是血酶、血蛋白分析,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圍縮小。你小說中的犯罪分析實驗室不應該讓偵探將犯罪現場的血液血型作比較。他們只能據此找到小鎮上具有同樣血型的另一部分人。
進行徹底血液分析的儀器很貴,充分測試的價格也很昂貴,以致常被忽略,因此可能有無數的犯罪案件不能結案。
其他證據
頭發也有法庭證據價值。比如嫌疑人與作案人有同樣的膚色、形體和皮膚,但是很難確定作案人的種族和性別,作案現場發現的幾縷頭發可以幫助解決難題。作家可以這樣寫,根據分析結果,一些人的頭發與犯罪現場發現的頭發不同,這樣就排除了這些人的犯罪嫌疑。
通過照相取得的腳印是一種分類證據。除了極個別的案例,鞋印只能說明穿的是相同類型的鞋。腳印和其他分類證據(頭發、纖維、ABO血型),通常本身不足以將你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在法庭上很少有筆跡的官司,筆跡專家在仔細研究了字高比例和字體傾斜度等可變因素之後,會做出結論。如果字變相似,匹配的程度則高。
罪犯通常偽裝自己的字跡,僅憑綁架者一封正楷字的勒索信,是不大可能找出惡棍的真實身份的。牆上滴著血的血字可以給你的小說提供顯赫的線索,並添加一些色彩,但決不能幫助筆跡專家找出真凶。
子彈上的條紋痕跡是惟一的,就像指紋上的突起一樣。因此,可以根據子彈在撞擊槍筒時留下的痕跡和凹槽,找出那把槍。不幸的是,槍筒被毀或被換,子彈受損,都使得調查沒有說服力。在寫謀殺小說時,講找到了兇手使用的槍支時一定要特別謹慎小心。
1.兇手必須早在故事的前半段出場亮相,而且他的思考脈絡禁止被讀者一覽無遺。
註:對小說來說,這種情形就像是你以為自己要陞官了,誰知突然間來了個空降部隊,把你垂涎已久的職位搶去,試問誰在此狀況下不會抓狂?當然,你一定不知道這個空降部隊的傢伙在想啥,否則你就不會驚訝地眼看煮熟的鴨子飛了。(TT評:對於推理謎題來說,這一條我是同意的,要是兇手在謎題篇之前都未曾出現過,作為題目試問有幾個人能答對兇手呢?)
2.理所當然的,故事中絕對不可存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媒介。
註:對小說來說,推理的本質,是建基於理性科學的邏輯上,推理推理,要推的正是道理;然而,如鬼神之說的超自然力量,既未被科學證實,也無道理可循。試想,現代的警方辦案,若以兇手是一個隱形人來搪塞,那第二天鐵被輿論攻擊得體無完膚,因為大眾會認為警方無能。啊?你是說大衛魔術把自由女神變不見?對不起,咱們談的是推理,不是魔術!(TT評:對於寫推理謎題來說,這一條嘛,我持保留態度,為什麼這樣說?如果說要讓故事情節更加精彩,往往會加入很多詭異的事件甚至是超自然現象當故事背景從而營造恐怖氣氛,例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圈套》等本格作品,裡面的兇手的不可能犯罪手法都是模仿這些超自然現象傳說的效果來實現的。所以TT認為,只要這些靈異設定不影響推理過程就可以了。並不是像這個戒條說得那樣「絕對不可存在」作為營造襯托氣氛的道具,靈異現象其實是不錯的選擇。只要最後的推理結果不要歸到靈異現象上面去就可以了。)
3.絕對不允許有神秘的房間或信道。
4.禁止使用當下尚未發明制產的毒葯,也不可利用繁復難懂、需要長篇解說的器械工具來犯案。
註:對小說來說,這也是為何《羅密歐與茱麗葉》並非推理小說的原因,當時怎幺可能有那種服食後,即刻呈現停止呼吸等假死狀態的毒葯。另一方面,倘若故事中設計罪犯使用的逃亡工具,是一種可從1樓跳到20樓的彈簧鞋,你能夠接受此奇想嗎?即使工具真的存在,但神探破案說明案情,需要以一整章如學術報告的冗長篇幅來解說這類工具時,你讀得下這樣無趣的結局嗎?(TT評:對於推理謎題來說,這一條我是同意的,設定要合理,不能想當然,若是自己不確定,可以找google,或者iccomic.net嘛。)
5.角色人物中,絕對不可以有中國人。
註:對小說來說,簡單說,這是西方人對東方人的刻板印象--個子小眼睛,神秘、身負不可思議的力量,此點其實與第二點有異曲同工之妙,差別只在於前者對人,後者對事。艾勒里昆恩就有一本《中國橘子的秘密》,完全顯露了西方人的偏差觀點。(TT評:這條,有個最好的反駁例子,美國作家比格斯的《陳查理探案》裡面的主人翁也屬於比較著名的偵探了,他正是中國人,所以這一條規定肯定要被我們忽略了。)
人通常在死後30分~2小時內開始僵硬,9~12小時後會全身僵直。之後的30個小時會持續僵硬,接下來軟化,經過大約70個小時恢復原狀。通常情況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圍氣溫高於35度的話,僵直和軟化都會加速,只要24個小時即可恢復。死前劇烈運動後,蛋白質在體內較容易凝固,死後僵硬也會比平常快。
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煙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煙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兇手。
(B)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
(C)偽造指紋。
(D)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E)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迷葯。
(H)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
(I)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有人說推理小說的鼻祖是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更有人說推理小說的鼻祖是「上帝」因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誘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條蛇的陰謀,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個「偵探」。
但是不管怎麼說,推理小說發展到今天之所以代代都有一大批的推理小說迷,我認為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推理小說作家把謀殺計謀的曲折離奇和寫作筆法的跌宕起伏結合在一起,從而製造出了讓人感覺「亦真亦幻」,讀起來又讓人「目炫神迷」的推理小說。
以上的這些推理小說作家寫出來的推理小說都沒有脫離這個路線,現在撇開寫作的技巧不說,單說謀殺技巧的話,在這幾百年的發展過程中,出先了三大類推理小說作家最常用的謀殺技巧。
一,不在現場型
二,密室型
三,角色型
一,不在現場型,這一類型的意思是兇手通過各種手段讓人相信自己在被害人被殺時不在現場,從而自己的謀殺嫌疑也被排除,這一類型又包括這么幾個小類。
1,謀殺實施地和犯罪嫌疑人偽造的不在現場的地點之間有捷徑,例如被害人在A地點4:00被害,而犯罪嫌疑人4:10被人看到在B地點,或是在3:50被看到在B地點,但是從A到B的路程正常情況下需要20分鍾的時間,所以通過推論,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在10分鍾的時間里來回殺人,但是兩個地點之間可以通過坐汽車,火車,飛機,如果這兩個地點之間有河流的話,還可以通過水流的速度來縮小通過這兩個地點的時間,這是最常見的一類不在現場型犯罪。
其推理小說的代表作是森村誠一的,在這部森村誠一的成名處女作里,兇手通過反復的運用這個方法,實施了一系列的犯罪。
2,偽裝受傷型,這一類型是犯罪嫌疑人先是當這眾人的面偽裝自己受了傷走不了路,然後趁著眾人對自己不注意,殺掉自己想殺的人,因為自己走不了路,當然也不會被人懷疑殺了人。
這個方法最經典的代表作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這這書里,兇手先是當著眾人的面被自己的同謀擊中了腿,走不了路,然後趁機殺人。
3,偽造時間型,這類犯罪一般是把家裡的表撥慢,然後讓自己的家人和僕人給自己當證人,以證明自己在犯罪發生時,自己不在犯罪現場。
這個方法的代表作是江戶川亂步的,最書里那個邪惡的女人就是把表都撥慢了,讓所有的人都當了她不在現場的證人。
4,偽造地點型,這類型是犯罪嫌疑人先在B地點12:00開party,利用借口上廁所時殺掉被害人,在殺人後把屍體和血液用塑料袋包裹起來,然後在party散了後,開車把屍體放在了A地點,偽造成是在A地點12:00殺的人。
這個方法的代表作是,在書里兇手利用這個方法實施了一系列的連環謀殺,但是卻總能找到不在現場的時間證人,用的就是這個方法。
5,利用雙胞胎的特殊性,兄弟兩人交替出現以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明。
這種方法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模仿阿嘉紗.克里斯蒂的寫的在書里兩個雙胞胎兄弟交替出現,實施了一系列謀殺。
還有有棲川有棲的,在書里雙胞胎兄弟利用相互扮演對方的角色並且利用了火車時間表這一工具製造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6,利用別人或是別人的殺人計劃殺人,就是通過打電話,給對方播放自己的錄音來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而對放也可以利用兇手的計劃順水推舟來殺人。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青山剛昌的。
7,遠距離殺人型,就是殺人者在死者在地點A被害時,自己在地點B,兇手是通過遠距離的方法來殺人的。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有厄爾.斯坦利.加德納的,在書里兇手就是利用手槍遠距離把被害人射死,給自己找到了不在場證明。
而最經典的此類方法的運用莫過於讓被害人死在一片可以留下腳印的土地里,但是死者周圍又沒有腳印這樣象是密室謀殺的技巧,也算是不在現場型的,這類型方法一般也就是,用手槍遠距離射擊,用重物遠距離投擲,殺死死者,然後讓狗把兄弟叼回來,或是兇手踩著細腿高蹺殺人,再或者是兇手先是讓被害人把自己背過去,然後殺人,自己再倒著走出來,這樣只有去的腳印而沒有出來的腳印
8,偽造物證,證明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在書里兇手先是站在屋頂,引誘被害人從窗戶伸出頭,然後用重物擊殺對方,然後等屋子門前的人走後,進入屋子,移動屍體,擦了窗邊的血跡,從而造成是被害人是在屋內被害的假象,製造了不在現場證明。
9,在案發現場的不在現場型殺人法,說穿了就是先把被害人弄昏,然後趁著眾人涌進被害人的房間時殺人。
10,利用機械陷阱殺人,這一類型最經典的是西村京太郎的,在書里兇手綜合運用了第9和10兩種殺人方法。
二,密室謀殺,這種類型是現場是一密閉房間,從而使清潔曲折離奇。這一類型有這么幾小類。
1,最簡單的是自殺,被害人在一密閉房間自殺,但是偽裝成是他殺。
這一類型的代表做是橫溝征史的,在書里兇手先是殺掉了妻子,然後自殺,同時製造成他殺,還有就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書里兇手殺掉所有人之後,自殺,但是卻偽裝成了他殺。
2,意外,這一類型是被害人自己在一密閉的房間里因意外,碰暈或撞死,而被認為是他殺。
這一類型的經典代表作是,在書里被害人是因噩夢發出驚呼,而被誤認為是有人要謀害她,而被害人也因為做的噩夢從床上掉落,撞傷,被誤認為是兇手在殺人後,從密閉房間消失。
3,利用機關殺人或是在密閉房間殺人後,利用暗道逃跑,這一類型沒有什麼謀殺技巧,只是做機關的手法高不高明而已。
在莫里斯.倫伯朗的里這兩類方法隨處可見。
4,被害人自己把房間鎖上,兇手是在屋外動手殺人。
這類型的代表作是我前面提到的阿嘉紗.克里斯蒂的
和有棲川有棲的,在書里兇手先是在一房間的壁爐的煙囪里寫上讓被害人去看的話,在被害人進入房間鎖上門,把頭伸進煙囪里去看時,兇手從煙囪的頂端把重物投入,把被害人砸死。
5,被害人是在屋外被刺殺,但是沒死,然後自己走進房間里反鎖房間,然後死亡。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
和約翰.迪克遜.卡的
6,兇手殺人後沒有離開房間,等死者被發現,眾人一涌而入,兇手趁機混入人群。
7,死者在密閉房間里是被迷暈,但是被誤認為是被殺死,眾人進入時,兇手趁機殺人。
8,利用動物把門關上,例如利用猴子把們插上。
9,錯覺,密閉的房間並不密閉,兇手出入的窗戶被誤認為是密閉的
這種方法的代表作是埃德加.愛倫.坡的
10,房間並不密閉,只是兇手是第一個進入房間的人,從而人們相信房間是兇手所說的密閉房間。
三,角色型,這一類型一般分兩類,
1,雙胞胎兄弟扮演一個角色,或是交替出現,從而製造出不在現場證明.
這一類型的代表做是我前面說過的有棲川有棲的。
2,一個扮演兩種角色,這人利用自己製造出的另一個虛幻角色殺人,然後再恢復自己的真實身份,從而使自己不被懷疑
而這一類型的代表作就是橫溝征史的和
在這三類中,有棲川有棲曾經在他的里對不在現場型有過論述,約翰.迪克遜.卡在里曾經對密室謀殺做過論述,但是都不全面,而且裡面的論述也有點雜亂,一些新的技巧也沒有收入,今天我結合我在13年中看過的推理小說對此重新論述一下,算是拋磚引玉。
推理小說的N大惡俗手法
1.罪犯不可能知道的事.
屬於虎頭蛇尾的一種,開始時做了大量的鋪陳,營造氣氛.但是偵探之所以能夠破案,只是因為罪犯在最後一刻說出了自己所不應該知道的事情.這種手法在推理小說早期也許還情有可原,在現在還會用到的話就有點無恥了.
天樹的即是一例.
2.一人分飾二角.
罪犯在小說中以兩種形象出現,有時還會充當偵探的助手或合作者.
寫推理小說是不能不用較大的篇幅來描寫罪犯的,如果罪犯一直不出場,只在最後一刻出現(比如),是一個作者從來沒描述過的人.那麼讀者是要生氣的.但是一人分飾二角的手法打了一個擦邊球."你說我描寫罪犯沒有?我描寫了呀,我從頭到尾都描寫了呀."但是他描寫的是另外一個人.
如果說影視作品還可以從外貌或聲音等特徵去尋找蛛絲馬跡,那麼對於文學作品來說,你就死了這份心吧.作者甚至可以把一個女的描寫成男的,而那些她身邊的劇中人物則清一色地不分男女.
代表作品:(獲江戶川亂步獎)
3.過分的敘述性詭計.
敘述性詭計偶爾讀來頗有意思,但若是做得過分,我覺得就與推理無關了.
比如綾十行人有個短篇(不說名字了,為了沒讀過的人),裡面有三個案件,兩條人命,一條貓命.作者向讀者挑戰:犯人是誰?他的詭計是這樣的,兩條人命案都是自殺,而自殺是沒有"犯人"的,所以那些寫下犯人名字的讀者們不要喊冤枉,即使你知道他們是自殺,知道事情的所有始末.
"犯人",是殺死那隻貓的人.
4.湊字賣錢
嚴格說這並不是"推理"的手法,但它卻是"推理小說"的寫法,而且這種手法特別令人氣憤,所以我要把它列到這里.
就是說作者特別啰嗦,一大段一大段地說些與案件無關的話.讓人覺得他是為了湊些字好拿去賣錢.
不要以為這些廢話只是點綴,只是少量的.有時它的比重大大超過百分之五十.
比如橫溝的,開頭那大段的有關家世的介紹.
5.以情節的巧妙代替推理
可以說有些小說的情節確實巧妙,但那與推理無關.
設計推理小說的情節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才有人想出這種巧妙的辦法.既不用動腦筋,又不至於太得罪讀者.
寫推理小說是有難度的,要費盡心思去構思詭計.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作者總喜歡去寫一些與推理無關的東西.比如說偵探的多才多藝.我可以說他是多麼的多才多藝,而不用任何具體的描寫.不用動腦筋.
B. 寫犯罪天才的小說介紹幾本
反正我喜歡「穿越時空的愛戀」這部電視劇,就是講小玩子是一個神偷,以偷物樂趣為版主,穿越到明朝洪武年權間,發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至於小說,我喜歡穿越一行,再說我寫的小說都是穿越的,不過我最近在寫一本小說就是現代女神偷為偷盜水晶之鍾,潛伏在一個總裁身邊,發生的有趣和悲哀的故事
C. 監獄里罪犯都體檢什麼,准備寫一本關於監獄的小說,主角是男的
你是寫裡面故事呢還是寫什麼呢!你沒體驗過寫出來也不真實
D. 誰知道寫犯人的小說阿, 主要是犯人, 在監獄里,
有耽美的,行不?
E. 犯人都要勞動改造。那麼寫小說是不是一種勞動犯人在監獄能不能用寫小說方式進行勞動改造
這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如果這位犯人真寫得好小說的話。。。。那可以破例,但一般來說,這種資格是很少人能擁有的。。。。寫小說是一件很耗腦力的事。也很耗體力。寫小說是要付出時間的、、、、、這能是不勞而獲嗎?
收獲必因其有付出。只是關乎這付出的大小跟方式、、、、
F. 有什麼犯罪類型的小說
耽美看不看,吳沉水的《如果沒有昨天》偏你的要求。摘段原文給你:
我並不是神智昏迷,只是身體與意志似乎被剝離開,身體軟綿綿如一張廢棄的舊被子,而精神漂浮其上,不過不能離開。我常想如果有一天我的精神能自由自在離開軀體,那大概就是死亡的時候了。對於那個我並不畏懼,就如我說過的,沒有意義的生命,存在的必要性幾乎連百分之一都沒有。我沒有找到人的存在中可稱之為意義的東西,我很認真地巡視過自己的內在和外在,我在囚禁與封閉中過早地消耗掉身體內部積極的能源;而由於長期處在精神高度警戒和超常壓力中,我又形塑成對世界的根本性質疑,到了今天,無論是康德還是馬克思,無論是弗洛伊德還是拉康,都無法拯救我。
克爾凱郭爾曾經說過,人生三段論中最高的指引是宗教,但我從未信仰過任何宗教,我只能大概想像那種對超乎自身的精神力量頂禮膜拜的虔誠,我想人完全將自己交付出去的狀態大概能最真實地接近所謂的幸福,可是宗教就算有如此超常的力量,它們對我來說,還是來得太晚。
太晚了。
我並非沒有情緒,只是情緒這種東西在囚禁的漫長歲月中成為無用的東西,我跟守衛在門外的雇傭兵,我跟那個神秘的雇傭人囚禁我的人,我們之間就是一場激烈的心理戰爭,看誰先崩潰,看誰先暴露脆弱的一面,為了不至於發瘋,我必須剝離自己的情緒。
G. 有哪些經典的犯罪小說
"The Maltese Falcon", Dashiell Hammett.
《馬爾他之鷹》 【美】達希爾·哈米特 上海譯文出版社
推理小說流派眾多,旁支橫斜,但解謎本格始終是正統,主流地位輕易動搖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禮的大概也只有漢密特和錢德勒撐起的硬漢一脈了。漢密特不是第一個寫硬漢小說的作家,但他是第一個給硬漢小說注入文學素質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創作開辟了推理小說的另一塊戰場。《馬爾他之鷹》,號稱「勝過海明威任何一部小說」的冷硬派第一名作,屬於那種你可以不喜歡,卻不可以不讀的推理小說。
"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 John le Carr.
《受冷漠的人》 【英】約翰·勒·卡雷 新華出版社
西蒙斯在《血腥的謀殺》中指出間諜小說的兩大創作方向:一種以格雷厄姆格林和本書作者約翰勒卡雷為代表,他們以自身的經歷為准,把神秘的間諜平民化,濃墨重彩地描繪他們的痛苦和無奈,文學質素較高;另一種則以寫出007系列的伊恩弗萊明馬首是瞻,著力描寫間諜生涯的傳奇色彩,通過間諜和一個龐大的國家機器之間的斗爭塑造起「超人」似的形象。本書是勒卡雷的成名作,還沒有他後來小說中揮之不去的暮氣,顯得創意超群。全書情節跌宕起伏,屢屢在讀者意想不到的地方峰迴路轉。在作家寫實冷靜有節制的筆下,漾出淡淡憂傷之情,不愧是間諜小說的排頭兵。
"The Big Sleep", Raymond Chandler.
《長眠不醒》 【美】雷蒙德·錢德勒 群眾出版社
菲利普馬洛初次登場的長篇小說,從此之後硬漢派偵探找到了他們的最佳代言人。可以說,馬洛這個外表冷酷內心溫柔的都市獨行俠角色,影響了後來的每一個硬漢偵探。同是冷硬派大家,錢德勒的風格與漢密特卻是千差萬別:後者是徹底的世故和冷酷,偵探從內硬到外,而前者卻始終不願放棄心中對美好人性的希望,筆下偵探也只是個熱水瓶--外冷內熱。所以漢密特被人稱之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錢德勒卻是「犯罪小說的桂冠詩人」。
H. 關於犯罪的小說
雷米的《心理來罪之畫像》自一個喜歡把牛奶和人血攪拌在一起喝下去的殺手,他是有特殊的疾病還是傳說中千年不死的吸血鬼? C市連續發生四起強奸殺人案,被害人都是25至30歲之間的白領,這到底是報復殺人還是簡單的劫色? 一個品學兼優的研究生,卻忽然之間發瘋似的攻擊自己的同窗好友,他是被人催眠還是蓄謀已久殺人滅口…… 在一系列讓警方感到撲朔迷離的案件中,沉默寡言的大學生方木突然被警方扯入其中,而他又憑什麼隨口就說出了逍遙法外的兇手的真正面目? 當兇手被執行槍決之後,為什麼又發生了更加殘忍變態的連環血案? 是兇手邪惡的幽靈繼續作祟還是另有更加可怕的人魔?當這個看不見的魔鬼肆無忌憚地奪去方木身邊一個又一個朋友的生命,方木又將如何面對這公然的挑釁?他能否在最後關頭「畫」出魔鬼的樣子……
I. 犯罪小說的十大作家
銀德瑞達森
Arnalr Indridason
冰島
在他的小說中你會碰到一位叫厄蘭度的偵探,他孤獨而極具偵探天賦。他極力想挽救與吸毒的女兒和疏離的兒子之間失敗的關系,然而卻依然失敗。他獨坐時閱讀死亡與孤寂。他的問題來自於童年,在一場暴風雪中他的弟弟失蹤了,而厄蘭度自己卻倖存下來。然而在幾十年後,他仍在尋找弟弟的屍體——同時在一個刻畫得極為生動的國家裡解決疑難罪案。也許「生動」這個詞用得不好,因為那裡充滿了陰郁、艱難的生存、還有糟糕糟糕的天氣。很精彩~!
賀寧·曼凱爾
Henning Mankell
瑞典
讀一讀曼凱爾並非以沃藍德為主角的其他小說,比如《死亡》,《北京來的男人》或《一雙義大利鞋子》,你就能了解他是一個多麼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家,以及為什麼他能賣出3000萬本小說了。但使曼凱爾聲名鵲起的,還是偵探沃藍德這個人物的創造,而小說中作為場景的Ystad城從此也變成了一個旅遊勝地,另外就是他由此開啟了北歐犯罪小說在全世界讀者中的興趣——連帶其陰郁風格。「我並不確定憂郁是瑞典或北歐文學的一個主導特徵,」曼凱爾曾說。但是在他的10本沃藍德偵探小說中,確實有夠料的憂郁成分。
弗雷德·瓦加斯
Fred Vargas
法國
瓦加斯是一個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譯者本人也很驚異她是位女士),她那極富想像力的人物創造可以使大部分美國頂級犯罪小說作家自慚形穢。Commissaire Adamsberg系列中的一本是圍繞著一個巴黎的現代城市公告員展開的;另一本則從一隻受殘傷的綿羊留下的血跡找到了線索;第三本刻畫了一位言辭如詩的偵探,他在保護證人以及一架金雀花櫥櫃的安全,在他寫給老祖母的大號字的信中一切秘密漸漸揭開。瓦加斯的小說已經名至實歸地獲得了許多獎項。
Sjöwall和Wahlöö
Maj Sjöwall and Per Wahlöö
瑞典
除了銀德瑞達森和曼凱爾之外,北歐還給了我們史迪格.拉森, Karin Fossum(非常聰明的作家)和Jo Nesbø(過於美國化)。除了這些大名鼎鼎的人之外,卡琳.亞弗提根的犯罪追蹤小說還有可相匹敵的作家如Åke Edwardson, Kerstin Ekman, Mari Jungstedt, Asa Larsson和 Håkan Nesser。而這些人都曾從Sjöwall和Wahlöö那裡吸取養分。這對夫婦是激進主義記者,每天晚上在安排孩子睡下之後他們便坐下來寫作。他們合作的10本《警探馬丁·貝克》系列小說是在1965到1975年之間完成的。1975年Wahlöö逝世。這個系列為後來者奠定了基調。這是你必讀的偵探小說。
馬克瑞斯
Petros Markaris
希臘全世界沒有別的作家能把交通擁堵寫得更好了。馬克瑞斯是成功的舞台劇作家和電影劇本作家。他利用雅典的交通擁堵描繪了現代雅典人內心的混亂,而通過描寫雅典忙亂的政治和經濟生活他告訴給人們的則更多。他的核心人物偵探卡洛斯是希臘軍事獨裁時代一個不守規矩的傢伙,他閱讀辭典,開種族主義和移民的玩笑——「我有兩件事乾脆受不了,就是種族主義和黑人。」這個偵探喜歡吃釀青椒,而他老婆做的釀青椒還出現在一部小說《PR》結尾的補圖上。
皮埃爾·馬格南
Pierre Magnan
法國
他作為犯罪小說作家的事業直到56歲才開始,而直到80多歲時他仍然創作激情不減。他很少走出過法國的普羅旺斯省,因此他作品中的地方知識和方言對翻譯者而言是個考驗。這也許可以部分地解釋為什麼他的有些書直到25年之後才出了英文版。他作品的風格是詭異離奇的,而他《被謀殺的房子》中那個主角Séraphin Monge會使人們聯想起另一位著名犯罪小說家弗雷德·瓦加斯(上邊介紹過)筆下的人物 Jean de Florette。因此他的 Commissaire Laviolette三部曲對瓦加斯的粉絲來講也一定充滿了樂趣,徹底地充滿了樂趣。
芒塔爾班
Manuel Vázquez Montalbán
西班牙
皮普·卡瓦羅是另一位好吃的偵探——這位書中人物的食譜甚至後來出版成了一本書。作者芒塔爾班自1972年到2000年寫了超過一打以上的偵探小說,去世前三年才停筆。他塑造的人物偵探卡瓦羅有成群的粉絲,而在巴塞羅那還有一條因他的故事而知名的特殊旅遊路線——卡瓦羅了解這個城市破敝骯臟的一面,也知道最好的餐館。政治腐敗和公正是作者所有作品中貫穿的主題,還有他對西班牙文化定位的長篇討論。另有兩部小說是以體育運動為焦點展開的——《越位》和《奧林匹克之死》。芒塔爾班是巴塞羅那的頑固熱愛者,他還是一個左派人士。
讓-克洛德·伊佐
Jean-Claude Izzo
法國他的馬賽三部曲寫於20世紀90年代,書中刻畫了一位警察偵探蒙代爾(由阿蘭·德龍在銀幕上扮演),這個系列通過偵探蒙代爾——移民出身,但不同於他少年時代的朋友而成為一名警察——的眼睛,向人們展示了馬賽這座城市。風格無情的伊佐是地中海黑色偵探小說流派中的領潮人物,另一位等量級的人物是Massimo Carlotto(他在監獄中度過很多年,罪名是謀殺,之後受赦免出獄)。《紐約時報》稱伊佐的書「地方色彩如此濃厚,使得故事本身都快壓得沒氣了。」本來我們還可以欣賞更多他的作品,但他在2000年54歲的時候死於肺癌,當時他正處於聲名的巔峰。
安德烈·卡米樂
Andrea Camilleri
義大利較大年齡才寫作開始的卡米樂在1994年開始的時候以為,他以偵探塞爾沃為中心只會寫兩本小說。這一系列已經有了12本,而已有86歲的卡米樂已經成為義大利最暢銷和最受愛戴的作。每天他以一杯啤酒開始生活,他抽煙如同個大煙囪,他還有很多很好的朋友。小說中的人物Montalbano是他以自己極尊重其作品和政治主張的西班牙作家芒塔爾班(如上介紹過)命名的。他筆下這位出身西西里的偵探與芒塔爾班筆下的卡瓦羅有清晰的相似之處。如果你還沒有讀過這些故事,去發現那寶藏吧。
蒂莫西·威廉姆斯
Timothy Williams
法國他的國籍是個問題,因為他出生在英國的(英國人是不包括在「歐洲」犯罪小說范圍內的),但他在義大利生活過多年,後來搬到位於拉丁美洲的法國屬地瓜德羅普島。他擁有的是雙重國籍,而且他一本小說是用法文寫的。他筆下的人物Trotti與電視劇《Zen》里的主人公很相似,盡管這五本的《代理警察總監Trotti》(Commissario Trotti series)系列在市面上不容易見,但是讀這些故事會帶給你的是一種欣喜。

J. 推薦幾部好看的犯罪懸疑小說
以下復全是我看過的,認制為比較經典的
我喜歡古代的……
《吉祥紋蓮花樓》藤萍作品,是武俠推理。主角李蓮花,很有意思.。但是我沒看完,它偏武俠一些,我不喜歡武俠,但吉祥紋算是比較經典的作品了。
《北宋清泉奇案》七名,最近看到的,還在連載,但是挺不錯的!這書剛開,字數不太多,目前無BUG,第一部是抓賊的,好看,可以追看。比較輕松,易讀。
《唐案無名》寧遠還是遠寧我忘了,她得過華文推理大賽的冠軍,寫得還行,語文老師出身。寫得略靠近歷史,也不錯!她還寫過別的,網路一下,都差不多。
《大唐狄公案》高羅佩,這個你網路一下,非常非常厲害!中西結合的典範,也是狄仁傑的創始。高羅佩是一個荷蘭人,但是中國元素用的不錯,雖然有些不符合唐朝歷史。
《蘇東坡探案》作者,張某……不記得了,寫得太文言了!有電視劇,喜歡歷史的可以看,那文筆!
現代的話
周浩輝(名字可能打錯,不記得了)凶畫,死亡通知單(已經拍成電視劇了),不喜。《周瞳探案全集》,這個吧,有點小白,偏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