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幾本現代言情小說名字 好像是一個系列的偵探破案類小說
有一部電視劇挺像你說的情節的。。。叫吸血鬼檢察官
『貳』 求關於偵探社的小說
國產(自我感覺很好):少年奇異偵探社 疑雲記 天機 犯罪記錄檔案 貓語者
海外(不怎麼看):福爾摩斯探案集 大神家族 黑貓酒店殺人事件
如果有人知道的多,那我就甘拜下風啦~~~~
不過我這些我確實看過,不是復制就來~~~
滿意請採納。
『叄』 誰知道現代推理言情小說,例如《完美偵探社》這一類的
鬼馬星的作品都是言情推理的
莫蘭系列:
《愛欲八鮮湯》、《貓的復生》、《風的預謀》 、《葬禮之後的葬禮》 《宴無好宴》
簡東平系列:
《暮眼蝶》、《淑女之家》 、《紐扣殺人案》
陸勁偵探系列:
《迷宮蛛》三部曲
杜森系列:
《薔薇犯罪事件》
酷法醫系列:
《幽靈船》(法醫系列前傳)、
《木錫鎮》
《黑背魚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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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寫偵探類小說要注意那些細節
范達因,美國推理小說之父,《菲洛·萬斯探案集》是他唯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說的集大成之作。他將推理小說中的理性分演繹成極至,這個成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范達因所撰寫的《推理小說二十條守則》是推理小說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嚴謹的寫作戒律,同時也被硅恩等後來者奉為指導其畢生寫作的「聖經」。
美國偵探小說鼻祖范達因關於如何寫偵探小說的二十條規則:
探案小說是一種智力游戲,更像是一種競賽,作者必須公平的和讀者玩這場比賽,他必須在運用懸念和推理的過程中,保持誠實並以智取勝。因此,探案小說有著非常明確的守則存在,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約束力是非常明顯的。每一個渴求成功的探案小說作者,都應該服從這些守則。 在此,特別列出這些理應稱之為「戒律」的條文,是根據偉大的探案小說作家所遵行的原則,同時也來自所有城市作家內心的信念:
1、探案小說必須給讀者與偵探同等的機會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線索要交待清楚。
2、除兇手對偵探布置的謎團之外,作者不應故意向讀者設置詭計,誘導讀者發生混亂。
3、探案小說不應加入戀愛故事,因為這容易使純粹的鬥智游戲,滲透不純粹的情緒,以至引起推理的混亂。
4、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一變變成兇手。因為這樣做,有愚弄讀者之嫌。
5、兇手必須從嚴格的邏輯推理過程中得出。不可偶然或巧合,以及無推理根據的自供。
6、探案小說需要設定偵探,有他來偵察案情及收集解謎的線索,並從而找出真凶。
7、探案小說絕對要有啥人事件,事件顯露的疑點越多越好。因為殺人案件最容易引起讀者興趣。
8、探案小說的謎團必須以嚴格而自然的方式解決。不可使用占卜、魔術以及諸如讀心術、降靈術、水晶透視術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謎。
9、偵探只應有一人。過多偵探往往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攪亂讀者邏輯思考的脈絡。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要故意將兇手定為與故事毫無瓜葛的局外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11、不應設定那些極有可能被懷疑為兇手的人為兇手,如秘書、馬夫、園丁、傭人、守門人、廚師等人。兇手在故事中,須具社會地位,最好是以常識判斷不會犯案的任務。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應有一個。不過可以設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責任必須由一個兇手承擔。
13、不可以用秘密結社、黑社會犯罪組織等作為探案小說的主體。這類小說應屬政治小說。
14、殺人方法須合理且具科學根據。如杜撰發現一種科學新元素,或是發明了一種新奇毒葯並以此作為殺人方法,是對讀者不公平的戲弄
15、案件自發生到偵察破案,須保持連貫性,以便讀者參與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隱藏重要的破案線索,那無異於欺騙作者。
16、不需要用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與案件進展無關的事物。比如文學性的粉飾、完美的寫景等。因為讀者只想參與案件的智力游戲,其餘皆無關緊要。
17、不可將兇手最終設為強盜、山賊、海盜等職業犯罪者。如此的設定,對於破案毫無鬥智的魅力可言。
18、解決案件時,應避免未到最後關頭,以兇手自殺和意外死亡的情節做結束。這樣做是虎頭蛇尾,純粹是拿讀者開玩笑。
19、探案小說中的犯罪動機必須是純個人性的。如國際陰謀、政變、戰爭等等,屬於間諜小說的范圍不是探案小說范疇。
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認真的探案作家,都應竭力避免的幾種用爛了的手法:
A.犯罪現場留有煙蒂,籍此找出兇手。
B.假造受害者鬼魂顯靈,以致使嫌疑犯自白。
C.故意設下假造指紋在犯罪現場。
D.找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E.犯罪現場的狗沒叫,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開謎底時,才告知讀者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伍』 怎麼寫偵探類的小說
個別的思路只有靠你自己的靈感了
一般偵探小說的思路是 設謎-調查-解謎 三大步
情節的曲折性可以按照平常小說的方法去設計,偵探小說重在對謎題的設計和合理的邏輯推理——這個就是需要靠你運用自己的想像力和知識儲備的。
偵探小說也有一些套路
這里給你提供一個范·達因大師的偵探小說20准則,不妨看看,也許對你有幫助:
1.偵探小說必須給讀者與偵探同等的機會去偵探,解決謎團。因此所有的線索要寫清楚
。
2.除兇手對偵探布置的謎團之外,作者不可另外以文字描述向讀者布置詭計,使讀者發
生混亂。
3.偵探小說不可加入戀愛故事,因為這容易使純粹的鬥智游戲,滲透不純粹的情緒,以
致引起偵探的混亂。偵探小說的主旨在於尋出真凶,而不在談情說愛。
4.不可設定偵探自己,或搜查當局人員為兇手。
5.兇手必須從邏輯的偵探過程中查出。不可依靠偶然或巧合,以及無偵探根據的自供。
6.偵探小說需要設定偵探,由他來收集解謎的線索,從而找出真凶。
7.偵探小說絕對要有殺人事件,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殺人以外的犯罪不易引起讀者興
趣,以此寫出洋洋千言的大長篇也未免小題大作。
8.偵探小說的謎團必須以嚴格而自然的方式去解決。不可使用占卜、乩童、讀心術、降
靈術、水晶透視術等關乎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謎,這樣才能使讀者具有和偵探同等的智
力競爭。
9.偵探只要一人。過多偵探往往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攪亂讀者邏輯思考的脈絡。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將兇手定為與故事毫無瓜葛的局外
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
11.不可設定「僕人」為兇手,如秘書、馬夫、園丁、傭人、守門人、廚師等人。兇手
在故事中,須具社會地位,最好是以常識判斷不會犯案的人物。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要一個。不過可以設定共犯,只是犯案的全責還是在
兇手。
13.不可以用秘密結社、黑社會犯罪組織等作為偵探小說的主體。這類小說應屬冒險小
說,而設定犯罪集團作為兇手避難之處,對讀者和偵探的鬥智機會,也是不公平的。
14.殺人方法需合理且具科學根據。如發現化學新元素,或是發明珍奇毒葯以此作為殺
人方法,是不允許的。
15.案件自發生到搜查,需保持一貫性,以便供讀者參與偵探。作者本身要有適當的誠
實和運動家精神,如有洞燭機先的聰明讀者,即可由其邏輯分析,和偵探同時找出兇手
。作者不可以故意隱藏重要的破案線索。
16.偵探小說不需要用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與故事進展無關的事物。比如文學性的粉飾、
完美的寫景等。因為讀者只想涵泳作品中的智慧游戲,其餘皆為繁詞冗句。
17.不可將兇手設為強盜、山賊、海盜等職業犯罪者。如此的設定毫無鬥智的魅力可言
。
18.解決案件時,不可到了最後關頭,以自殺或事故死亡的情節作結束。這樣是虎頭蛇
尾的作品。
19.偵探小說中的犯罪動機必須是個人性的。如國際陰謀政變戰爭,屬於間諜小說的范
圍。
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具有自尊心的偵探作家」,不會使用的方法:
a. 犯罪現場留有煙蒂,則判定吸同樣香煙的人為兇手。
b.強迫嫌疑犯自白。
c.留假指紋在犯罪現場。d.找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e.在犯罪現場的狗沒吠,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開謎底時,才告知讀者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g.使用皮下注射器,或即刻死亡的毒葯。
h.警官到達後才成立的密室。
i.由訊問的連鎖反應實驗斷定兇手。
j.到故事快結束時,偵探由暗號找出兇手。
『陸』 求一個偵探社的名字,小說要用。
xyz偵探社,怎麼樣?xyz指代未知。
x——案件是未知的,y——犯罪手法是未知的,z——犯人是未知的。但我們的偵探社可以解開所有的未知。
『柒』 偵探又帶言情的小說,像《神秘偵探社》一樣,文筆不要差的,最好是男主破案。。。
《穿越事件簿》強推
《到開封府混個公務員》
《二嫁:法醫小妾》
《穿越之第一夫君》
《烏龍女仵差》
《如夢令之天朝女捕快》
《鑒證女法醫的御守愛情》
都是些很經典的文哦~~希望樓主喜歡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