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寫一本小說,已經在動筆。但感覺很難寫下去,沒有靈感內容很空洞,各位有什麼好建議我都不懂我
一、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幻想力夠豐富,就寫玄幻。平時晚上睡不著時試著將自己當作小說跑龍套般看著主角,想一想如何發展會驚心動破,合理
二、站在同是作家的角度上來看,寫校園、都市小說更容易入得手,畢竟題材就在身邊。
其實只要小說流暢一點,完全可以將你生活中發生的事也寫進去,不過技術上要過關
② 寫小說難么
寫懸疑,其實蠻難的,那種懸疑小說,我覺得很復雜的。不過,寫小說其實都很難的。不論是言情的,恐怖的,都市的,都很難寫的,既然,你已經決定要寫小說了,那麼就一定可以寫好的,畢竟你有那個決心啊、
③ 網路小說難寫嗎
難寫,首先你要有大綱,這個就需要把整個小說想好,還要有鋪墊伏筆,各種華麗的詞彙,還要有一些常識,建議寫些同人文,比小說簡單,寫小說就相當於出書,反正我是寫不來
④ 為什麼寫小說不可以很簡單的啊
簡單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小說的3要素必須要有
環境可以用來渲染氣氛
情節可以使小說跌宕起伏,飽滿文章內容
人物主導了內容發展過程,塑造好的人主形象可以在一瞬間抓住人的吸引力
就像是微小說,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短小,但內容豐富,人物突出,情節緊湊。而且簡單並不能缺少了小說的基本,如果「簡單」了就不能吸引讀者眼球,提起興趣,更不能稱之為小說,這樣的更稱為文章比較合理。
個人見解,希望能幫到你
⑤ 我打算寫本小說,請問寫小說難嗎
如果寫言情的話,注意以下幾點:
新手寫作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盡量去避免一些成神初期的大忌,大神的作品之所以倍受歡迎,不光因為是他們已經是大神的身份,而且他們懂得讀者們喜歡什麼樣的文章,討厭什麼樣的細節。在此,作者素材庫針對那些寫文經常留不住小說讀者的作者,引用一位知名編輯的觀點,給出了十種可以讓你丟失讀者的錯誤點分析。特例跟典型是有區別的。
丟失小說讀者:30%
正文內經常夾雜著作者的碎碎念,跟小說的主角們的互動,還帶著括弧。
丟失小說讀者:70%
小說的開頭忌多角色名,不管小說讀者是否能記住。小說的開頭就丟你一大堆角色名出來炸得小說讀者頭暈,如果情節需要多角色出場,可以用特徵代替人名,比如面癱臉、大脖子什麼的代號小說讀者更容易接受。
丟失小說讀者:40%
不是情節需要,尤其是小說的主角,忌諱2個以上的角色擁有很生僻的名字,如:鏂、苡、扈、窳等等這類的。
丟失小說讀者:40%
小說的開頭長篇幅描寫時代背景,怎麼寫,怎麼復雜。
丟失小說讀者:40%
頻繁多視角交換,不斷用第一人稱,第三人稱,上帝視角交互。
(另外,新人其實用「我」不太討巧,因為「我」必定有大量的心裡描寫,而小說讀者則會因為第一人稱容易代入自己,這個時候小說的主角的心裡活動跟小說讀者本身很違和的話,或者理念完全不和,就很容易棄文,建議用第三人稱。)
丟失18歲以上小說讀者:75%
小說的主角所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跟設定嚴重不符,甚至兒童化幼稚。作者把小說的主角寫得十項全能,幾歲拿到N個學位,智商250+,商業奇才,科學奇才,搏擊奇才等等。但是卻沒有知識將小說的主角的這些能力表達出來,或者根本不了解。
丟失18歲以上小說讀者:80%
說話幼稚的小說的主角,通篇碎碎念裝可愛
丟失小說讀者:80%
女生特有的自戀向的外貌描寫,比如:我妖艷動人的雙眸如暗夜的星辰般,讓人不自覺的沉淪,迷失。我那吹彈可破的肌膚如玉脂般透著動人的流光,我那不盈一握的腰……(噗……太肉麻了!)
丟失小說讀者:35%
不要浪費過多的筆墨來描寫並非重要的環境。也不要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上浪費小說讀者的注意力。這是初學者最容易飯的錯誤。
丟失小說讀者:30%。
反復大量的描寫角色外貌。每次幾百字,出場就寫。(不是不寫,但是不要反復寫。)
新手寫作醫葯一味去埋頭寫,而是要經常看看別人的經驗,少走彎路,此為王道。
這些都是要寫書的新手們容易犯的錯誤。
⑥ 現在寫小說難嗎
寫小說就不難,看現在的網路小說文筆水平很低,仍然敢寫。寫小說掙錢就非常非常難,十萬個作者中收入達五千的應該不會超過100個人。
⑦ 寫小說好難
比慘嗎?我來寫了一本小說,自5萬字個位數收藏。
現在的作家一抓一大把,想激起點水花真的很難。
寫一段話後,你應該回頭看看,看看自己與別人的差距,然後取其精華。
剛開始,要學會模仿,模仿大神的寫法,直到最後創造出自己的風格。
打個比方,你想寫主角被人刺殺,你可以先找一些別人書里的主角被刺殺片段,與自己寫的比較,改進,不斷完善。
找到自己與他人的文筆有何不同,明白為何別人可以大紅大紫。
⑧ 新手寫小說,怎麼入門
寫書不你想的那麼容易的:哥們
我看書看了,5年了
跟你說要寫書其實不難,關鍵版是人們有些書看到一權小半,後面都知道已經是怎麼寫的大概都猜的出來,
跟你說寫書不一定要照前面的原始書本寫,不過有些地方你大可以去學習下。
比如說,主角開始是怎麼樣的,你寫的主角開始很弱。後面一定要強,
而且要強的離譜,不能寫的很那個。
就等於是這樣,我有一天在什麼地方,什麼個性,什麼樣的缺點,什麼樣的脾氣,什麼樣的事情我可以忍,什麼不可以忍。
想這些基本上前期這樣寫出來 , 你後期一定要寫的跟這一樣。
不能改掉,或者到了最後幾篇的時候,主角明白了一些事情,開始慢慢的改了·
就先說了 我去吃飯了
⑨ 我是一個寫小說的,這條路好難走。。。。 想放棄。
每個寫作者,最初都是閱讀者,某一天,當我們讀到一本書,然後發出了感慨——這種爛書,我寫的也比它強!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歷,恭喜你,你是對的。這並非妄自尊大,原因在於,這種判斷是基於我們多年閱讀的知識。一本小說哪裡好,哪裡不好,我們瞭然於胸,的的確確具備了寫出一本好書的資本。但是,知易行難,我們明白了道理,不代表就可以寫出一本好小說。我們興沖沖地開始自己的夢想,才發現,寫作遠遠比想像的要困難得多。不時遇到難以跨越的障礙,讓人倍感煎熬,最終被迫放棄。的確,我們有很多充足的理由,但是你可曾想過,寫作有一些必然的規律,如果我們意識不到,也就跨越不了這些障礙。下面我列舉幾個常見的問題,是每當我遇到瓶頸時,拿來評估自己,看看我又犯了什麼錯誤的方法。
1, 你是個完美主義者。
完美主義被人們使用,常常帶有褒義,它鞭策我們把事情做得更好。可有時候,完美主義絕對不是好事。過分追求完美,讓我們挑剔自己,挑剔身邊的人,挑剔生活中的一切,這包括我們寫出的作品。對於一個完美主義者,寫作絕對是場噩夢。我們看著自己廢寢忘食,通宵達旦寫出的東西,抑制不住內心的絕望——我寫的這是什麼玩意兒啊?我永遠成為了不了一個作家。雷丁丁在最開始寫作時,就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沖動,不停修改自己認為不滿的地方,可我漸漸明白,這是一份永遠做不完的工作,除了折磨自己以外,沒有任何好處。我常常提醒自己,寫作者必須意識到,永遠不會有完美的作品。
2, 你鋪的攤子過大。
看一看很多網路文學就知道,寫作初學者往往雄心壯志,打算寫出一部波瀾壯闊的作品。於是,我們的小說結構復雜,分支眾多,人物幾十個,場景橫跨幾千里。寫著寫著,我們感到了力不從心。我們想破腦筋,也無法理順故事的脈絡。煩躁最後變成絕望——這個故事太復雜了,人物太難刻畫了。不是每個人都能寫出【戰爭與和平】或【指環王】那種史詩作品。一個時間,地點,人物都濃縮的故事,可能同樣偉大。想一想【了不起的蓋茨比】,想一想IMDB長期占據首位的【肖恩克的救贖】,這些故事有多少人物?有多少地點?對功力不足的雷丁丁來說,攤子鋪的過大的危害顯而易見,第一會扼殺創造力,第二使情節流於俗套。可以想像,一旦我們在寫作中感到力不從心,放棄只是早晚的事情。
3, 你沒把寫小說當成馬拉松賽跑。
生活中,有時我們偶有所悟,靈感迸發,於是興之所至,只需片刻,就洋洋灑灑寫出一篇文章。我們過足了癮,而且文章質量也不錯,於是,我們追求這種狀態,認為小說創作就應該是這樣激情四射。很可惜,在雷丁丁看來,小說寫作並非如此,而是痛苦的馬拉松,單靠熱情,很難堅持到終點。小說寫作耗時長,少則幾個月,多則數年,寫作者很難在這么長的時間里,一直保持著對故事和人物的熱情。一旦情感消退,我們就覺得寫作變成了苦差。小說寫作者正如馬拉松中的選手,需要做的只是集中精力,讓身體和思維習慣於當下,不要去想終點還有多遠。
4, 你期望你的小說能暢銷。
小說大賣,好評如潮是寫作者的夢想。寫作者也要食人間煙火,考慮柴米油鹽。有的人不為金錢所動,雷丁丁很佩服,但對我來說,也沒什麼覺得慚愧的。我不相信世間有人能與名利脫開關系,即便是超然不群,不事權貴的詩人李白,看破的只是利而不是名,否則寫完詩自己欣賞下撕了就得了,不需要給別人看。我們寫小說,一方面是樂趣,另一方面當然希望它能暢銷。但是,我發現,每當我摩拳擦掌,立誓要寫出一本暢銷作品時,心裡瞬間就像背上了一副鐐銬,沒有了創造力,寫出的文字也俗不可耐。我漸漸明白,寫作必須樂趣第一,小說獲得成功,應是附帶的收獲,而不是寫作的目的。放下不切實際的包袱,反而能一身輕松地寫作。
5, 你把你正在寫的小說拿給別人看。
有時候我們寫出一段文字,可能忍不住拿給別人看。要麼是自認為不錯,想得到別人的肯定;要麼是我們內心迷茫,希望得到別人的指引。可是,我覺得這樣做有點危險,總的來說,弊大於利。首先,你很難找到一個合適的評論者。一個合格的評論者,自身應該從事寫作,這樣他才能理解作者那顆脆弱的小心靈,即禁不起暴雨般的狂噴,又對贊賞和美譽抱有懷疑。他既要謹慎地批評或肯定,同時又必須有足夠的判斷力,否則一篇好文,一個天才可能毀於他的手裡。其次,寫作需要我們自己領悟,別人可以說出道理,卻無法指引你。你怎麼知道,他指導你的都是對的呢?最後,我發現最重要的一點是,一旦你把你的故事構思說出來,或者把你的文章拿給別人看,你會發現,一切慢慢歸於平淡。你不想用筆撓你的心癢,那團創作慾望之火也不再旺盛。所以我建議你,最好是把你的故事藏在心裡,繼續癢著你,燒著你,驅動你繼續創作。
⑩ 寫小說難嗎,想寫小說,有啥建議嗎
如果寫言情的話,注意以下幾點:
新手寫作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盡量去避免一些成神初期的大忌,大神的作品之所以倍受歡迎,不光因為是他們已經是大神的身份,而且他們懂得讀者們喜歡什麼樣的文章,討厭什麼樣的細節。在此,作者素材庫針對那些寫文經常留不住小說讀者的作者,引用一位知名編輯的觀點,給出了十種可以讓你丟失讀者的錯誤點分析。特例跟典型是有區別的。
丟失小說讀者:30%
正文內經常夾雜著作者的碎碎念,跟小說的主角們的互動,還帶著括弧。
丟失小說讀者:70%
小說的開頭忌多角色名,不管小說讀者是否能記住。小說的開頭就丟你一大堆角色名出來炸得小說讀者頭暈,如果情節需要多角色出場,可以用特徵代替人名,比如面癱臉、大脖子什麼的代號小說讀者更容易接受。
丟失小說讀者:40%
不是情節需要,尤其是小說的主角,忌諱2個以上的角色擁有很生僻的名字,如:鏂、苡、扈、窳等等這類的。
丟失小說讀者:40%
小說的開頭長篇幅描寫時代背景,怎麼寫,怎麼復雜。
丟失小說讀者:40%
頻繁多視角交換,不斷用第一人稱,第三人稱,上帝視角交互。
(另外,新人其實用「我」不太討巧,因為「我」必定有大量的心裡描寫,而小說讀者則會因為第一人稱容易代入自己,這個時候小說的主角的心裡活動跟小說讀者本身很違和的話,或者理念完全不和,就很容易棄文,建議用第三人稱。)
丟失18歲以上小說讀者:75%
小說的主角所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跟設定嚴重不符,甚至兒童化幼稚。作者把小說的主角寫得十項全能,幾歲拿到N個學位,智商250+,商業奇才,科學奇才,搏擊奇才等等。但是卻沒有知識將小說的主角的這些能力表達出來,或者根本不了解。
丟失18歲以上小說讀者:80%
說話幼稚的小說的主角,通篇碎碎念裝可愛
丟失小說讀者:80%
女生特有的自戀向的外貌描寫,比如:我妖艷動人的雙眸如暗夜的星辰般,讓人不自覺的沉淪,迷失。我那吹彈可破的肌膚如玉脂般透著動人的流光,我那不盈一握的腰……(噗……太肉麻了!)
丟失小說讀者:35%
不要浪費過多的筆墨來描寫並非重要的環境。也不要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上浪費小說讀者的注意力。這是初學者最容易飯的錯誤。
丟失小說讀者:30%。
反復大量的描寫角色外貌。每次幾百字,出場就寫。(不是不寫,但是不要反復寫。)
新手寫作醫葯一味去埋頭寫,而是要經常看看別人的經驗,少走彎路,此為王道。
這些都是要寫書的新手們容易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