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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推理小說怎麼設計謎題

發布時間:2021-06-07 23:53:35

① 如何創作推理小說要詳細的!

這個……恐怕通過別人的解說達不到你要的目的吧。寫作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不是別人說怎麼寫你就能按部就班的,如果這樣,寫出來的是你的東西呢還是別人的?只能說,別人可以給你一點思路,一個建議,你按照這個建議和思路來考慮寫作方向,以及構思作品。

按照我的經驗,寫小說,推理的也好,言情的也罷,都是萬變不離其宗。
第一,要有個小說的大綱,就是小說講述的故事的整個大概情節,以及裡面人物事件關系的來龍去脈。通常情況下,大綱擬好就等於完成了作品的一半。

第二,要仔細研究大綱故事裡的矛盾沖突設置,比如你開篇的時候寫了一個謀殺的事情,那麼你要在後面來解釋這個謀殺是如何產生的,有一點,無論是謀殺還是其它的事件,都要跟主角有密切關系。所以,小說裡面的矛盾沖突要符合邏輯,可以是一個虛幻的故事,但是故事裡的情節發展和因由必須符合人的基本邏輯,舉例說,寫一個人被殺了,那麼殺人這個事件就一定要某種理由才能成立,要師出有名,否則,讀者看了一定不明白這個人是怎麼死的。

第三,你說的設置懸念和伏筆,這個東西真不好說。你可以盡可能的把小說講述的故事復雜化,寫小說大綱的同時,寫一份故事裡面的人物事件的關系表。比如,小說開始說了一個謀殺事件,講的是主角的一個朋友死了,死的莫名其妙。既然是主角的朋友,那麼主角就不能坐視不理,他起碼應該有了解真像的想法和行動。於是,主角就開始分析查找朋友的死因,結果查到主角死前見過自己的女朋友,於是他就找死者的女朋友,誰知道死者的女朋友也死了。到這里,就是設置了2個懸念,第一是朋友死了,第二是朋友的女友死了。那麼他們是怎麼死的?主角就會動腦筋啊,想啊,到處了解啊,於是根據朋友的女友死前留下的某些線索發現了XX有嫌疑,這個線索可以是日記,可以是其它的東西等……

第四,寫小說,現在來說話,要有起碼的娛樂性,就是說故事情節要強,如果能在故事裡面融入你要表達的人生思想就更好了。這樣才能吸引讀者。總之,小說的第一章我覺得是相當重要的,第一章最好要有很大的懸念和高潮才能吸引人看下去。畢竟現在的書太多了,沒人耐心看個78上十萬字,通常,我就是這樣,看書首先看第一章前面3000字以內,如果3000字以內打動不了我,我就不會繼續閱讀。

第五、呃……我也不曉得說什麼了,如果你真的想寫,我建議你還是多看,你找到一本自己非常喜歡的小說,仔細的看下去,然後你就會有思路了。每個寫作的人,都是先看爾後才是寫。在看的時候,你自然就會掌握一定的敘事技巧。所以說,要多看,再模仿著寫,不要一味的模仿,就按照你喜歡的小說,模仿別人敘事的技巧來寫自己的東西。

② 求 推理小說寫作方法技巧

推理小說寫作方法技巧:
1、寫一部推理小說,首先你自己得融入進去,也就是所有推理的步驟你必須懂。
2、推理的第一個重點是:作者(也就是偵探)必須要有銳利的觀察力,在寫的時候盡量把握細節,特別是別人不怎麼注意的細節。
3、第二個重點是:偵探都必須具備良好的記憶力,在真個案件之中,必須把經歷過的事情,證人說的話都記住,這樣在否個瞬間會想起以前的細節。
4、第三個重點是:人的心理描寫必須細膩到位,心理活動對整個思考過程是很重要的。
推理小說是一種智性游戲,更像一種競賽,作者必須公平的和讀者玩這場比賽,他必須在使用策略和詭計的同時,維持一定程度的誠實,絕不能過分到像玩橋牌時作弊一樣。他必須以智取勝,透過精巧又不失誠實的設計引起讀者興趣。因此,寫推理小說有著極其明確的守則存在,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約束力十足,每一個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說作者,都得服膺這些守則。
推理小說,是以推理方式解開故事謎題(大多數是找出殺人兇手)的一種小說,通常故事都含有兇殺案與偵探,亦有部分並非以兇殺為主要劇情走向,諸如找尋失物或解開奇異事件的謎底等。偵探小說的一種,不過揭開謎底的並不總是偵探。

③ 如何寫出完美的推理類故事

偵探推理小說從很早起就已經開始發展了。以前的推理小說總是圍繞著「怎樣謀殺」和「為什麼謀殺」這兩個線索發展,所以不免會使一些人覺得有些乏味。但是後來的推理小說家在前邊提到的那兩種「謀殺的藝術」中有加入了很多詭異的劇情,使讀者不知不覺地被小說給吸引了。也就是說想要使偵探推理小說變得有意思,要在種種謀殺的基礎上加上很多詭異的 不可思議的劇情,是讀者看完以後覺得「實在是太令人出乎意料了!!」或者是「太過癮了!」。
我也寫過關於推理類的故事,不過只是無聊的時候寫著玩的。。我自己想的就是:比如你說破案中的證據,你只要在寫那一段的時候一筆帶過,讀者能不能注意到就看他們的細心程度了,到你在最後推理過程中把剛剛的『證據』拿出來,讀者便會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樣啊~」。
兇手的安排可以從一開始就把兇手是誰,怎麼乾的稍微提示一點點,後面再寫某偵探在偵察過程中又發現了些線索,最後指出那個人就是兇手。這種寫法一般是在那個故事中的嫌疑人只有1位,(短篇長篇都可以用,不過我覺得如果這種寫成長篇的話可能會有些乏味)。第2種就是在某個事件中出現了很多嫌疑人,然後在調查中一一地排除不太可能的嫌疑人,最後得出某個人是兇手。一般的,這種寫法最後的兇手都是讀者都沒有想到的,也就是說 當最後指出兇手的時候,讀者第一想到的就是:怎麼會是他!?!? 這種的劇情安排會比較耐看,也可以寫很長的篇幅,這里引用下我敬愛的福爾摩斯說過的一句話:「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後,剩下的無論是你多麼不願接受的現象,都是事實...」

其實再簡單一點,你只要多看些推理小說,推理漫畫,邏輯思維和推理力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增強,。,不過你不能單單只是看,在你看的過程中也要盡量跟著主人公的思維。慢慢地你的靈感就會像萊辛巴赫瀑布(福爾摩斯和莫里亞蒂教授決斗的地方)的水那樣源源不斷湧出。
這些只是根據我辦案的經驗寫的, 不像專業小說家有那麼豐富的寫作經驗,不過還是可以參考的...
我是Drawer Yang,是個偵探。

④ 推理小說中怎麼設計密室

物理的方法,比如從外面拿鐵絲弄門鎖、在插銷上擱冰塊,或者乾脆拿鑰匙鎖上門再想辦法把鑰匙扔進屋裡去,當然要扔得漂亮比如扔進死者手心或者褲兜里之類…………這種密室主要是傳統本格裡面在用(也不排除一些坑爹的新作~),柯南里也有一大堆

心理的方法,比如假裝使勁撞門讓人都以為門是鎖著的,或者串通好一大堆人一致說門是鎖著里邊沒人,或者自己乾脆躲在屋裡等到別人拿鑰匙打開或者撞開門以後再混入圍觀人群當中去……

另外的方法,比如純粹是不可抗力(很坑人,像什麼大雪壓壞房門啊,地震使門打不開啊- -),或者是死者用盡最後一口氣自己把門鎖住,或者這個人鎖門的時候根本沒死,但大家都以為他死了,結果兇手趁著開門進去的一瞬間把他謀殺(也可以是趁這一瞬間把什麼證物藏自己兜里,反正怎麼坑爹怎麼來,順便停個電啥的)………………

好吧我也記得不是很清楚,可以搜一下「密室講義」之類

以上♪

⑤ 擅長設計謎題不擅長解謎怎麼寫懸疑推理小說

這和擅長挖坑不懂填坑沒什麼區別,即使閣下腦洞不錯,但邏輯思維不夠,寫此類小說是很辛苦的,因為重視邏輯合理性,並且需要相當的文筆,要求很高,難以駕馭。另外,推理和懸疑是有一定區分。推理是通過對事件概述為引導情節走向依次拋出論點,通過聯系論證,而後得出論據,每一步都會面展大眾並且詳盡,,懸疑則是挖坑補洞了,字面意思,設立謎題,伏筆鋪墊,拋出真相,相比推理小說,懸疑小說更為神秘,真相往往叫人拍手稱妙,意料之外便是懸疑小說的亮點,邏輯方面要求不低但就解秘程序而定,懸疑小說相對好寫。

故,據閣下的情況,如若有相當的信心和實力,推薦寫懸疑類試手。

⑥ 推理小說應該怎樣寫。 該怎樣創建人物。

咳咳,首先聲明這是我自己的一些經驗,我的思路。
我在創作推理小說的時候,會先構思好詭專計,屬再根據詭計把故事安排在一個特定的場合下,舉個例子吧——比如你想到了一個逃離(機械)密室的方法,根據它需要什麼工具,你就可以把故事發生的地點建立在一幢上鎖的房子內等等。之後再通過這個場合和詭計把它潤色,給它小說的基本要素,起因、發展、結果等,當然殺人動機應該放在最後啦。
至於人物的話,你可以由一個偵探身邊的朋友作為第一人稱敘述,這是從愛倫.坡時代就開啟的經典路數了,案件中的有關人物也可以圍繞這個案件有不一樣的性格,也可以和被害者有一定的糾葛,這些都是經典路數。
個人覺得推理小說的主旨就是解謎,因此故事應該圍繞著謎團來進行。

⑦ 偵探小說怎麼寫

「你庄嚴發誓從不向讀者隱藏關鍵線索么?」
「我發誓。」

這是偵探俱樂部會員所作誓言的第一條款項。候選人把手放於骷髏頭骨埃里克之上,以滿腔的熱情宣誓。宣誓時宣誓人表情嚴肅,同時埃里克的眼睛(多虧約翰·羅德)發著紅光。以英王的英語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偵探方法,禁止剽竊其他成員情節之類的條款列於此條之後。
這條規則是這行的必要條件,必須加以強調,隨後才闡釋我在「十本最佳偵探小說」中選擇的那些小說。
偵探小說經歷了漫長的道路。它曾躍上山崗,落入溪谷,躍過平原,穿過排水溝。在五十年裡,它經歷了如此多的改變——不是找托詞——以至於有時候我們無法清晰的明白我們在談論什麼。一部新的小說受到贊揚因為它寫的好,因為人物描寫的好,因為它的「粗暴」,因為它具有試驗性,因為它橫向或者混亂的寫作手法:總之,無論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偵探小說。
如果這個詞不意味任何事,那麼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偵探小說講述的是罪犯和偵探之間的沖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詭計——不在場證明,新奇的謀殺方法,或者你喜歡的東西——讓真凶看起來清白甚至是不受懷疑,直到偵探用某種證據揭露了他的身份,而這種證據已經被傳達給讀者了。
這就是框架、結構,是懸掛所有裝飾品的聖誕樹。如果這個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這棵樹豎在那裡不漂亮,沒有哪件閃光的裝飾品能夠拯救它。它會砰的倒下。它的倒下會引起瞬間的同情,特別是在兒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說中發生同樣的事情只會沮喪。
小說的作者沒有緊張。他認為好的結構並不重要,或者沒人關心這些。與其費心謀劃每個動作、每句對話、每個細節,還不如在靈感面前大叫,寄希望於幸運。如果他創作的是純粹的驚悚小說,他這樣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樣的小說中快節奏的情節勝於一切。但是如果他在創作偵探小說,那麼這就是差勁的技能了。
首先,我們可以假定最好的偵探小說要包含三種品性,它們很少會出現在驚悚小說中。即公平的線索、合理的情節架構以及獨創性。
獨創性?這里我們要展開一場辯論么?
值得注意的是,優秀偵探小說中對於獨創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視了。也許個中原因是你沒有把它變成一種「必須」;你沒有把它作為游戲的規則之一。你不能對一個作者說,「聽我說,坐下來,你要具有獨創性。」也許他還是不會。也許他不想這樣。他的興趣也許放在其他地方,如對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樂意讀到)對抗英雄的警察。
盡管獨創性對於偵探小說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會發現哪部傑作都離不開它。獨創讓品質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閃電,從頭照到尾。
X在飯店房間里被刺傷致死,警方——在倒回時鍾,或者研究血跡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奧時代以來的平常詭計——證明了侍者Y是兇手,這樣的故事讀起來並不最有趣。很好,也許它是部不錯的作品;如果我們手頭沒有更好的就會拿來讀。但是要讓我們的智慧對抗這行的大師,我們需要更困難的東西。
例如,我們需要A·E·W·梅森《箭屋》中關於不在場證明的漂亮的解釋。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謎》中罪犯身份隱藏的方法。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國橘子之謎》中屍體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東尼·伯克萊《裁判有誤》中的諷刺才華,小說中承認殺人的男子試圖證明他自己有罪但沒有辦到。
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們一樣的)是這種游戲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計謀策劃者以及善於下餌的人,他們獨創性的詭計讓游戲很值得玩。
那麼,游戲本身是什麼?
這是一場欺騙的游戲,作者和讀者之間的決斗。「我向你挑戰,」讀者說,「製造一個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當作者發現了某種新的並且合乎規則的骯臟詭計待用時,他會一邊說一邊吃吃的笑。接下來,他們開始比賽——找出惡棍,找出兇手——讀者警惕著每一條丟下的線索,每一句暗示的話語,每一條也許指向兇手的矛盾之處。
實際上,專家老手和新手之間的差異比呈現證據的手法更清晰。當新手希望留下一個線索時,他會顯示出一種敏銳的自覺性。在讀者的注視下他感覺赤裸裸的。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將線索用力投擲到小說里,然後像個瘋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擲了一個炸彈。
結果是,那個線索——最多一個或者兩個詞——一閃而過,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單詞中。偵探在最後一章的總結就讓人痛苦了。
「達格瑪·達保狄克的罪行,」偵探宣佈道,「整個問題起於我們那天在威姆利公園見到他時,他戴的領帶。當然你記得那是條綠色領帶么。」
對於誠實的讀者來說,他們會回答:「哦,如果記得就見鬼了!」
接著,如果他是盡責的,他會把書翻到前面看看達格瑪·達保狄克的領帶是不是真的是綠色的。也許他找到這個線索——一塊長著青苔的石頭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個陰暗的角落;也許他錯失了這頁,完全沒有發現。不管哪種情況,他都有一種說不清的不滿感覺:就算不是欺騙,至少是以口才智勝。
現在,也許可以爭辯說——並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他沒有重復它,或者強調它。因此,如厄爾·德爾·比格斯的《陳查理探案》的整個解答是基於單詞「乏味」,或者卡洛琳·威爾斯的《明亮的臉》指證罪犯是基於沒有紳士穿晚禮服還戴腕錶的論據,這些小說至少在理論上是符合規則的。
但是推理傑作不會構建在「一條」線索或者「一處」事實或者某種單一的矛盾之處。這些方法可能在短篇小說中足夠了,但是當應用在長篇小說中就變的奇怪了。那些一分鍾謎題是很令人回想的,伴以讓人驚訝的照片,還有那些我們在雜志上所熟悉的東西。
「雷納德·安德里亞,你說,」探長咆哮道,「你九點鍾在弗萊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蘇打,但是我們知道酒吧八點半就打烊了。這就是說,雷納德·安德里亞,這樁謀殺是你犯下的。」
那麼,可憐的老雷納德·安德里亞有點不快了,因為這證明不了任何事情。它只能證明證人說了謊,或者(通常來說)這個老闆把威士忌藏在櫃台下專給受優待的客人。我們是在處理謀殺案;我們不能把一個人命取決於如此脆弱的證據,即便那是虛構的人物。
優秀的偵探小說——再次強調——不只包含「一條」線索。有一堆線索,各種各樣的證據,以巧妙的方式連接在一起,以至於即便是精於此道的讀者也會上當;直到驚訝的結局揭開之後,他才突然看到整個構思。
老手知道——就像R·奧斯汀·弗里曼博士很久以前指出的——誤導讀者完全沒有必要。僅僅列出你的證據,讀者自己就會迷惑了。因此,老手不會提及他的線索而更多的會這樣做:他會強調它們,像在嬰兒面前搖擺手錶一樣擺動它們,在手上反復把玩它們。他不僅會給出物理性的線索,而且給出心理線索和能產生氣氛的線索。
沒有哪句對話是因為聽上去有神秘感才包含進書中的,或者是因為它讓人物看上去是罪犯,或者因為作者不知道他的人物有多可惡,或者僅僅是用這些字填補空間。沒關系。在向後翻書過程中,讀者自己能看到——多麼罕見啊!——每個人物在什麼時間想什麼。
那麼結果呢?
這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小說從頭至尾充滿了活力,並且在結尾產生爆發力。面罩被去掉了;面具被摘掉。人在這里漫步,沒有玩偶,因為作者的描述中有聲音有影子,還有賀加斯探長發現的沙發下的鈍圖釘。他沒有忘記研究他的人物,因為他要倒敘描寫他們。轉動眼睛——當然了!當貝蒂把手放在窗邊想穩住自己時,剎那間的猶豫——自然!
每個小細節都會受到它應該產生的效果,如果小說寫的直截了當,確實會這樣。它在情緒中,在節奏中,一箭中的。而且,當我們自己被某個大師巧妙的一擊欺騙時,我們只會向作者致敬,並且帶著一種贊賞的詛咒合上書。
好朋友們,這就是偵探小說。

⑧ 我寫了一本純推理小說,請問如何出版能不能出版大約一萬字!六千多謎題篇,四千不到的謎底篇!

字數沒有規定的,要根據你的內容來決定的。
寫好了,整理成正式的稿件,書面的或電子稿都可,找到合適的,聯系編輯,投稿,待審,如果內容通過,可以出版,下一步就是拿稿費與版權費。
還有一種辦法,那就是自費出書。這個就非常簡單了。
找到,交上稿、錢,定好出版印刷量,出書,印刷好了以後,自己找個車拉回家,自己賣!

⑨ 推理小說怎麼寫

推理小說是一種十分引起讀者興趣的小說類型,相比較來說,推理小說更需要復雜的要求,那麼,總體上需要什麼要求呢?
總而言之,推理小說需要豐富的知識儲備。更重要的是驚艷的詭計和迷人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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